姚波 发表于 2015-5-14 08:53:38

姚雪青:保护与建设,并非不可调和

姚雪青:保护与建设,并非不可调和

姚雪青
http://www.workercn.cn2015-05-14来源: 人民日报



  处理好保护与建设之间的关系,是文化遗产,尤其是建筑遗产保护过程中面临的最大难题。  在文化遗产中,建筑遗产以其体量大、数量多,占有重要地位。然而令人痛心的是,从梁林故居的“保护性拆迁”,到近年来各地历史街区内仿古建筑的兴起,众多文化遗产被现代化浪潮湮没。城市建设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为追逐政绩、出于经济利益的考量,在大拆大建中置历史建筑的价值于不顾,甚至拆真建假、自断文脉。一座座“崭新的古建”拔地而起,“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载体,却渐渐成为回忆。  同时,在部分地区,历史遗存集中的历史城镇、村庄,随着历史变迁,村落的格局已不复存在,民居腐朽开裂,当地居民生活状况落后。  积极探索一条遗产保护与民生发展和谐共赢的新路,成为一个重大课题。城市建设是大势所趋,文脉传承也势在必行,二者究竟能否双赢?  首先要明确,保护并不等于“死保”。假如一点不“动”,仅供瞻仰,由于缺乏必要的养护,古建处于空置状态容易损毁倒塌。同时,如果对于居住在其中的原住民的生活困难问题不加以解决,也有可能引发各种纠纷冲突,并不利于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前两年,“镇江最美古村”葛村的去留就是典型案例,产权所有人已没有能力保护和修缮古建,按照规定,产权所有人没有能力或不愿修缮的,且不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将面临拆除,具有历史价值的将由政府收回产权,作公益用途或旅游开发。但村里老人又舍不得根脉切断、不愿民居被拆,一时之间,各种矛盾集中显现,难以取舍。  其实,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并非不可调和的一对矛盾。在坚持遗产保护专业要求的同时,应充分考虑居民的生存需求。在对文化遗产的活性保护中,有不少原住民选择继续生活在老宅中,政府就应因地制宜进行旅游开发。苏州的背街小巷治理正是如此。长期住在传统民居内的居民相当多仍在用吊桶取井水、洗澡用浴桶、方便用马桶、做饭用煤炉。如要改善生活条件,在老宅中铺设水管、修建厕所,难免要撬开地砖,破坏部分建筑结构。当地政府在充分保护主体建筑的前提下,对辅助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尽可能保持古建原有整体格局与古城风貌。  我们说,当传承历史文化底蕴的古建被完好保存下来,历史方能得以传承,而世世代代生活在老宅子里的居民又能在延续民俗的同时感受到现代生活的多元便捷,遗产保护工作有了群众基础,方能获得更多支持。  保护与建设,并非不可调和,但过程仍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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