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波 发表于 2016-5-1 20:26:59

姚界承:为了高墙内外的公平正义

姚界承:为了高墙内外的公平正义发布时间:2016-05-01 15:28:11|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作者:俞文杰
  中国网·东海资讯报道 六年前,吴江检察院公诉科有名的“办案大户”姚界承,来到了新的“战场”——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从此,这位驻守在看守所的检察官以一股较真劲儿,积极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用心守护高墙内外的公平正义。  这几年,吴江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也驶入了“快车道”,集体三等功、苏州市优秀派驻检察室等不一而足。更值得骄傲的是,驻看守所检察室已连续两届斩获该领域最高荣誉——“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于此同时,作为该院最年轻的80后科长,他也凭借出彩的业绩,先后获得全省监所检察业务标兵、全国监所检察业务能手等称号,还被荣立了个人二等功。  “你放心,法律会给你公道”  2014年4月初的一天,姚界承像往常一样在监区内例行巡视。突然,在押人员娄某抓着铁栅栏向他大喊,“检察官,我是个普通农民,连毒品都没见过,怎么可能是毒贩!”  姚界承一查基本信息,连他自己都吃了一惊。娄某涉嫌运输毒品达数公斤,若属实最高可判死刑。他不敢马虎,赶紧和娄某面谈。娄某忍不住流泪:“我从小就在贵州山区里干农活,没出过老家半步,我是被冤枉的,你一定要救救我”。  看着皮肤黝黑、憔悴瘦弱的娄某,浓重的乡音里满是惶恐,姚界承在脑海里飞快的梳理信息。办理过780余件刑事案件的他,也感觉这起案件有些蹊跷。一般来说,真正的涉毒人员不会像他这样辩解,因为如今各类实名登记制的广泛使用很容易戳破此类谎言。  他劝娄某耐心等等,“你放心,法律会给你公道”。随后,他立即联系办案单位,希望能及时到其老家查证。接下来的十余天,他一方面与办案单位保持联系,另一方面多次与娄某促膝谈心。经查证,原来是另一名涉毒人员为减轻罪责而作了虚假供述,娄某确实没有贩毒。  释放那天,娄某满脸泪水,面对姚界承呜咽不语。这一刻,姚界承感受到了自己肩上那沉甸甸的分量。  “法律不较真,以后谁把法律当回事”  2015年3月20日,在将在押人员与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例行比对时,姚界承发现,因赌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的孙某,同时也是一名社区服刑人员。他因犯交通肇事罪,在两个多月前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应对孙某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依照工作程序,姚界承首先约谈了孙某。谈话中,孙某虽承认参与赌博,但认为这只是一桩小事,“检察官,别这么较真,在农村赌博不要太正常。”  姚界承当即予以驳斥,“法律不较真,以后谁把法律当回事!”很快,该院就向相关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在法院审理期间,仍抱着侥幸心理的孙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安机关撤销对其行政拘留的决定,企图以此逃避法律惩处。  一审败诉后,孙某又提出上诉。整个期间,姚界承都密切关注孙某的动向,在建议法院从快审理的同时,还建议司法行政机关积极落实监管举措,防止出现脱管。2015年12月初,二审驳回孙某上诉,维持原判。紧接着,孙某被依法裁定撤销缓刑,并被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要不是你们,我这条命可能就没了”  2015年10月19日一大早,姚界承接到报告称1名在押人员突发疾病且病情危重。“我一听就觉得可以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姚界承回忆起当时的反应。  原来,21岁的犯罪嫌疑人惠某,此前因涉嫌抢劫罪被该院依法批准逮捕后,一直羁押在看守所。10月18日凌晨,惠某身体感觉异样,经医生确诊为急性肝炎,当晚即住院治疗。  随后,姚界承带领干警火速赶往惠某所在医院。经审查就医档案及听取医生介绍,惠某确实病情危重可能危及生命,且该病传染性较强。根据相关规定,姚界承认为惠某的确不宜继续羁押于看守所,有变更强制措施的必要。  于是,他立即与该院公诉科承办检察官取得联系,及时审查了该案的卷宗材料。当天下午,该院就将惠某变更强制措施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继续住院治疗。  “要不是你们,我这条命可能就没了。”在传染科病房,得知自己已被变更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惠某,向姚界承表示了感谢。经过治疗,惠某的病情最终得到了根本好转。随后,根据规定,该院再次变更强制措施,惠某又被押送回看守所继续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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