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姚慧英曾经从事人大代表工作十几年,在任期间,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党员积极分子。在县档案局(馆)长任上,她带领局馆干部职工,成功创建国家二级档案馆、省级规范化登记备份中心和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单位荣获“全省档案先进集体”称号,连续三年获档案系统推进“平安浙江”建设先进单位荣誉,连续6年获台州市档案系统考核优秀等级;她本人连续4年被评为县优秀公务员。
2008年,姚慧英从县人大常委会调任县档案局长,那时天台县档案局(馆)只有8个人,平均年龄超过45岁。局(馆)工作在全市一直处于中下游,与先进市(县)的差距很大,社会认知度也比较低。面对这个缺乏“精气神”的集体,姚慧英无视别人“到档案局了,就享享清福好了”这样的劝慰,而是凭着一股子不退缩、不气馁的劲头,以十二分的认真和满腔真情投入到新的工作岗位中。
“人才兴档”强队伍
姚慧英一到任,就把目光投到了局(馆)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上。她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向上级争取编制。书记、县长、组织部长、人事局长,都被她找了个遍,碰了钉子不气馁,一个一个去说,一个一个去磨,终于争取到2个新编制。她还主动向组织要求,减少班子职数,将1正3副变为1正2副。为了能考录选调进业务对口的年轻同志,使千方百计争取来的编制名额用到刀刃上,她对老领导的推荐、老朋友的说情一一婉拒,最终成功考录到全县第一和第二名的两名优秀大学生来局馆工作。此外,她还多方物色考察,将一名历史知识丰富、文字功底好的同志选调进馆。
为提高局(馆)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姚慧英加大了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的力度,注重给年轻人交任务、压担子,把他们放到最合适的位置上锻炼,鼓励年轻人大胆干工作。打破固有的体制束缚,不拘一格降人才,几年间提拔了4名年轻中层干部,向组织推荐提拔了一名副局长。鼓励和发动全局(馆)所有干部参加档案职称考试,注重岗位传帮带,着力培养干部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通过多种举措,县档案局(馆)一跃成为台州市档案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成效卓著的先进单位。
真情服务得民心
姚慧英常说:“践行群众路线,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面对逐年递增的档案接待利用人数和日益增长的档案利用需求,她解放思想,积极推进服务创新、制度创新。2011年,我省推出了为“精简下放”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及部分回乡职工参与社保的有关政策,来县档案馆查档的人员短时间内猛增了十几倍,一时之间,档案馆查档力量严重不足。为此,姚慧英带头接待查档群众,要求全体同志相互帮忙,集中力量应对突发的查档高峰。在这期间,她不断总结经验,建立了双休日预约查档、AB岗等制度,增设查档窗口、简化查档流程、开通电话查档热线、建设网上查档大厅,取消收费,增加桌椅,为老年同志配备老花眼镜,以全方位的细致周到服务赢得了查档群众的认可。短短半年时间里,共计接待来馆查档1万多人次,为4千多名群众落实政策提供了相关档案资料。
今年,在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她提出为老弱病残及无法来馆查档的群众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在她的倡导和带领下,县档案馆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窗口服务满意率连续几年达100%。
2012年至今,姚慧英还兼任了天台县坦头镇市山村的党组织“第一书记”,几乎每个月她都要往村里跑好几趟,帮助村民排忧解难。看到村民为寻找干净的水源而发愁,她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组织专家多次勘测研究,使村民用上了期盼已久的自来水;听说村民想发展特色经济,但由于道路太差,东西无法运出去,她便和有关领导多次协商,争取补助资金,并发动村民集资,为村里建成了一条通山公路,给村民脱贫致富打下了坚实基础;看到村里有很多孤寡老人,她号召全局馆同志开展结对帮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逢年过节还送大米、棉被、慰问金等。姚慧英的真诚付出,不仅赢得了局馆同志的尊敬,也得到组织的肯定和村民的拥戴,被天台县委评为2012年度优秀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村里68岁的老支书在《天台报》撰文——《为民办实事的第一书记》,村两委给她送来了大红锦旗。
借力发展有作为
县档案局副局长徐永茂说:“姚慧英同志用朴实的行动和真诚的付出感动着身边的每一个人,用智慧和实干带领团队完成了一项项艰难的工作。”
2010年,省档案局在全省实施档案登记备份战略,姚慧英敏锐地意识到这是很好的发展契机,因此积极争取到了省级试点。开展试点工作,很多东西需要摸索着前进,经费问题尤其让她“头痛”。然而,面对困难,她绝不退缩,几次三番找县长汇报工作,争取经费。有一次,她在大家还没上班时就早早守候在了县长黄继满的办公室门口,当黄县长看到她时,先是吃了一惊,随即热情招呼。得知档案部门需要145万元的财政经费开展档案登记备份工作时,黄县长着实吓了一跳,因为档案局(馆)前几年经费加起来都不到145万。可是,黄县长认真听取了姚慧英的详细汇报后,当即同意将此事列入县长办公会议议程进行讨论。最终,县档案局顺利争取到了145万元的预算。
黄县长对姚慧英给予了充分肯定:“不为别的,单为了你对于工作这份认真和热情,我也要支持你。”近年来,县档案局先后争取到数百万元的资金用于档案信息化建设,搭建起了数字档案馆、虚拟档案室、登记备份中心和网上查档平台,优先完成了馆藏民生档案的数字化,极大地方便了查档群众。短短几年时间,档案馆从人员到经费,从馆舍到设备,从软件到硬件,面貌焕然一新。
省档案局在全省部署开展“乡村记忆示范基地”建设时,姚慧英多次跑省局、市局和县里相关单位,多次与村两委沟通,鼓励村两委创建省级乡村记忆示范基地,争取到了省级乡村记忆示范基地的试点资格,当时全省试点单位只有绍兴的上旺村和天台的九遮村。为了创建好基地,她用了8个月的时间,不顾路途遥远,十几次奔赴九遮村,指导落实乡村记忆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基地建成后,在助推当地旅游经济发展、让村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利用馆藏优势开发档案信息产品,大力推进档案文化建设,是姚慧英坚持做并做出了成果的工作。每年坚持编纂《天台年鉴》,从2010年开始由中华书局正式出版,很好地发挥了记录天台发展历史、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2009年,为纪念抗日战争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4周年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她主动联合县委党史研究室、新四军研究会编纂《赤城烽火》一书,时任天台县委书记徐鸣华、县长黄继满为此书作序并给予高度评价。2010年,为助推天台打造旅游强县、弘扬天台山文化,编辑出版《重订天台山方外志要》点校本,该书获评浙江省百项档案编研精品。2012年,编纂《最爱是天台》一书,该书为当地爱国主义教育的精品读物。在2008年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之际,姚慧英协调有关单位,积极在《天台报》上开辟纪念专版,在电视台开设专访专题,宣传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此后几年内,县档案局(馆)又陆续举办了解放天台60周年图片展,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图片展,为助推美丽乡村建设举办“美丽乡村入画来”大型书画展,为记录天台古城记忆举办“梦想赭溪”长卷画展。从2012年开始,以县档案馆的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平台,每年暑假与教育局、团县委、关工委合作举办“平安暑期倒计时”夏令营活动,受到各方欢迎和好评。
认真真诚结硕果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一次偶然的机会,姚慧英得知县人大代表奚华超家中藏有其祖父——国民党爱国将领奚骏声的个人档案。兴奋之余,她的认真劲儿又上来了,马上提着自家的一点土特产,冒着高温酷暑到奚华超家拜访并了解奚骏声的事迹。她向奚华超宣传重要珍贵档案进馆的意义与作用,对档案破损部分提出修复意见,反复动员奚华超到档案馆现场查看保管条件。被姚慧英的真诚和认真所打动的奚华超,最终同意将该批包括光绪年间浙江陆军将官学校的毕业照、成绩单、民国初年结婚证在内的15件珍贵档案捐赠给县档案馆,填补了天台县清末至北洋政府时期档案的空白。
频繁的脚步、真诚的态度,同样打动了国清寺方丈允观法师。2011年10月,该寺将全套《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妙法莲华经》、《摩诃止观》、《国清百录》等捐赠给了天台县档案馆。同样进馆的,还有天台籍著名画家王德惠的绘画作品、文广新局的申遗档案、国家级工艺大师汤春甫制作的《和合二仙》和《儒、释、道》国家级非遗实物档案及各类民生档案等。
春去秋来结硕果。天台县档案馆的馆藏从原来的67729卷21968件增加到现在的76713卷143431件,建成内容涵盖婚姻、宅基、土地承包、移民、拆迁、五保、低保、出生证明等专题的民生档案数据库,向构建以文书与民生档案为主、涵盖经济社会各方面档案的馆藏体系目标不断迈进。
姚慧英以女性特有的柔性,家人般地关心着每一位局馆同志。有人感冒了,她自己买药送去;有人住院了,她主动与医院领导联系、与医生沟通恳请关照,甚至亲自到医院陪护;有长辈亡故了,她都要上门吊唁。县档案局业务指导科的同志回忆说:“去年冬天,姚局长来到业务指导科,看到科里的女同志怕冷,就主动把自己办公室的取暖器拿给她们用,自己去仓库找来一个坏了的取暖器修好了用。她这种无微不至的关怀,时时感动着局馆每一位同志。”
睡眠一直不好的姚慧英说,她心里总有事,半夜醒来,常想工作,有时每晚只能睡两三个小时,尤其是在争创国家二级档案馆的时候,经常满脑子都是工作。2013年10月24日深夜,姚慧英还在办公室忙碌着。第二天是县档案馆争创国家二级档案馆验收的日子,尽管已经准备妥当,但她依旧不放心。她让其他同志先回家休息,自己一个人比对着考核材料,做最后的自检,甚至连展厅的声光电,她都要亲自调试一遍,最后一个人把展厅卫生打扫一遍后才放心离开。对姚慧英来说,加班加点工作已经是常态。正是在她的感召和领导下,一支不怕苦、敢吃苦、能吃苦,群策群力、凝心聚力谋发展的局(馆)干部职工团队逐渐形成。
姚慧英的座右铭是:“没有激流称不上勇进,没有山峰谈不上攀登。”正是凭着这种迎难而上、勇攀高峰的执着进取精神,天台档案人在事业前进的道路上披荆斩棘、稳步前行。
(作者:陈中岳)
(原载于2014年第8期《浙江档案》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