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兴庆
姚兴庆,男,汉族,现年39岁,三级警督,甘肃张掖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1995年参加公安工作, 2004年5月至2014年6月担任榆林市公安局榆庆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现任榆庆分局副局长。十年来他始终坚持“打”字开路,以打促防,带领分局全体民警真抓实干、恪尽职守,以满腔热情投入到创建平安油区的工作之中。多次荣获榆林市公安局优秀科所队长等荣誉称号。
创新管理 打造一流团队
打铁还需自身硬,近年来,姚兴庆同志持之以恒地抓紧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市局和分局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围绕服务油区发展定位公安工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创新思路开展工作,自觉做到廉洁自律、规范执法。在队伍管理方面推行“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管理机制,坚持“参与不干预、监督不刁难”的管理思路,最大限度的发挥每一位干警的聪明才智和主观能动性。在姚兴庆同志的带领下,榆庆分局多次侦破重大涉油刑事案件、出色完成各种急难险重任务。
攻坚克难 勇创一流业绩
打击犯罪、服务油区一直是姚兴庆同志所思、所想、所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油区不同阶段的治安实际,适时开展专项严打和小区域治理,破获了一批重大涉油案件,整治了一批治安乱点,打掉了一批犯罪团伙,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氛围。坚持警务前移、巡防联动,提高见警率、降低发案率,为确保油区平安稳定,他始终将严打整治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多年以来,根据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多次参加油区治安整治,先后破获了“4.03”、 “4.19”、抢劫案,“5.06”职务侵占案、 “6.04”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7.30”系列抢劫案。
在侦破“7.30”系列入室抢劫案过程中,他带领民警夜以继日开展调查摸排,持续走访案发地周围员工群众,排查可疑车辆,调取监控录像,梳理案件线索,分析比对资料,最后通过遴选最终锁定了嫌疑人,于2011年8月14日、15日先后将7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交代了2011年7月26日、7月30日、7月31日、8月13日以及2010年7月21日、25日该团伙的11名犯罪分子7次持械入室抢劫看井员工财物的犯罪事实,当年10月18日他又带队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将在逃犯罪嫌疑人武某某抓获,将该案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移送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系列抢劫案件的告破,有力的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极大的增强了员工群众的安全感。
2011年5月26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网行动”以来,姚兴庆同志担任清网行动领导小组成员,他通过强化舆论宣传、坚持走访规劝、主动出击追捕相结合的既定方案,多次做在逃人员家属的劝返工作,讲政策、讲形势、讲出路,使“清网行动”前在网的6名在逃人员打消了顾虑全部投案自首,率先在榆林市13个县区公安(分)局中实现了网上逃犯下降率100%,榆庆分局被榆林市公安局通令嘉奖。行动开展后,对于上网的8名网上逃犯,他通过认真细致的摸排调查,及时掌握在逃人员出逃区域,带领追逃工作组开展追逃,6月份在靖边县中山涧镇将“4.19”抢劫案在逃人员罗某抓获归案;9月份,行程8000余公里在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将在逃人员贾某抓获。将上网的8名逃犯中的5人先后被抓获归案,践行了“有逃必抓”的工作要求。
清正廉洁 铸就一身正气
姚兴庆同志自从警以来,始终本着对组织的高度忠诚和对工作的崇高使命感,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得到了各级领导和民警们的好评,特别是他朴实无华的工作作风、刚正不阿的思想品质给大队民警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有人说警察天天跟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经常接触的是社会的阴暗面,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但是姚兴庆同志却始终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面对犯罪分子的威胁不畏惧,面对金钱诱惑不动摇,他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要求民警做到的自己先做到,他把主要精力和心思用在工作上,不图享受,不辞辛苦,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用自身的模范行为影响、带动民警,铸就了一身正气,用实际行动履行了一名党员干部的职责!
忘我工作 奉献一片忠心
十九年的从警生活让姚兴庆同志深刻的体会到油区公安工作的艰辛和不易,但他并不后悔自己当初的选择。成绩已经成为过去,未来充满挑战。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姚兴庆同志将继续肩负起维护油区治安稳定的神圣职责,牢记全心全意为油区服务的宗旨,以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坚强的信念书写明天更加美好的从警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