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隆,字原道,一作原学。其先苏州嘉定县人,祖某从戎为南京留守卫籍,遂家金陵。生卒年无考。明万历《荆州府志》、清光绪《嘉定县志》有传。 隆于弘治十一年戊午(1498),乡试中式成举人。弘治十五年壬戌(1 502)中康海榜,成三甲一百三十八名进士。授浙江新昌知县。到任之年,逢大旱,民多流亡,道有饿殍,隆设法赈济,多所全活。县有旧案,隆多所查访,冤狱得雪。有怀百金致谢者,隆力拒之不受。三年之任,隆于新昌多所建设,县治无有城池,弘治十八年(1505)于东首祥溪庙右筑洞门以为标志。 隆后擢拔为礼部主客司主事,转升郎中。正德十年(151 5),出任荆州知府。任内,威惠并行,以仁恕得民称颂。正德十一年(1 516)长江大水,难民或避灾高阜,或附攀大树,日夜嗷嗷哀号。隆命人驾小舟千艘以救济之;并依情数次调拨米粮赈灾,难民活者数千人。是年冬,又逢大雪,流亡挨饿者塞途。隆命人于江岸搭建席舍,以庇护远来趁食者。而于近境,则设施粥处,救助灾民,活者亦数千人。又明年,于江北黄潭堤修筑月堤三处,约千余丈,曲尽规画,虽工费数万缗,皆不取于民。在荆州任,崇尚教化,创办有崇文书院。 正德十二年(1517),中官刘允受命迎取佛使乌思藏,过荆州境,从者杀人,隆捕而问罪。刘允恐以奇祸,隆色弗为变。在任七年,政绩大著,百姓歌谣载道。以忤当道权臣,考免罢归。及隆离境之日,民扶老携幼,攀辕号泣送别。荆州百姓立祠,塑肖像以祀之,并立《姚侯去思碑》。 隆归家后不入城府,不道时事。有田二顷,仅供日常之用,处之裕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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