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贤相 姚崇
发布机构:陕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5-08-20 09:28:13
一、姚崇入朝做事,负责理案刑狱,正值武则天时严刑峻法横生,他执法公正,把许多人从冤狱中解放出来,引起朝野注目,官职连续晋升。圣历元年(公元698年),武则天破格提升他为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担任此职即被视为宰相),兼相王李旦府长史。
二、玄宗初年,姚崇出任宰相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唐玄宗建议改除武则天晚年以来十几年间混乱政治的积弊十种。主要是罢免冗官,行法自近,禁绝贿赂等,姚崇逐条落实,为“开元盛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姚崇严格要求官吏,撰有《执称诫》、《弹琴诫》、《执镜诫》、《辞金诫》、《冰壶诫》等五诫,要求官吏廉洁,加强修养,并向官吏提出了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姚崇任宰相三年,实行了选贤任能、奖励清廉、精简机构、裁减冗员、惩治贪官、爱护百姓的清明政治,被誉为“救时宰相”。
四、姚崇临终前,告诫子孙不准沿袭旧习崇信佛道,不准抄经写像为他厚葬,只需穿平常衣服即可,并严禁为他“追福”而大量挥霍浪费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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