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银课与蒙山银场 一 1977年9月27日,吉林省农安县三宝公社广山店村民在村南一古河道旁挖河沙时,挖出了一枚银锭.第三天,又挖出一枚。 这两枚银锭,形制基本相似,均呈亚腰形,锭面中部微凹,并錾刻文字,周缘水波纹,背部密布蜂窝状气孔。银锭质地洁白,含银量为95%。现将两枚银锭錾文分别介绍如下: 一、“元字号”银锭(图一) 此银锭锭面首部横錾二行文字,从右至左: 蒙山银课 元字号 下面竖錾五行文字,从右至左: 提调官瑞州路总管府官 催办官新昌州判官拜住将仕 收银库官刘自明炉户吴瑞夫 库子周世荣销银匠易志周 元统三年 月日造 此银锭长17.30、首宽11.53、腰宽6.47、厚1.87厘米,锭重1895克。 二、“天字号”银锭(图二) 锭首横錾二行文字,自右至左: 蒙山银课 天字号 下面竖錾六行文字,自右至左: 瑞州路总官府提调官 库官丁谅 库子易观文 炉户雷兴吾 销银匠余珍可 至正十年 月日造 此锭长15.7、首宽12.02、腰宽6.19、厚1.5厘米,锭重1904克。 根据两枚银锭所錾文字表明,其铸造年代分别为元代元统三年和至正十年,银锭的铸造地点十分明确:瑞州路蒙山。 瑞州路,元时属江西行省,治所即今江西省高安县。瑞州,唐代称筠州,南宋宝庆元年(1225年)改称瑞州,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升为瑞州路,辖境约有今高安、上高、宜丰三县之地。 蒙山,元代属江西行省瑞州路上高县境,位于今上高县城南30公里处。山上有一峭壁名“太子壁”,系南宋朝廷在蒙山设务炼银,皇太子曾在此督察银冶而得名。因蒙山宝藏甚富,其主峰名“多宝峰”。 在太子壁地区,方圆22.5平方公里范围内布有昔时采矿银洞近百处,各洞内部宽狭不一,方向多转折,绝似追寻矿本踪迹而进。其形状如袋如房,乍宽乍窄,无其规划,有的深不可测,有的大石填塞,有的只有十多米深,泥堵不可深入。一、二号洞井垂直深度140米,水平长度170米,最宽处10.5米。四号洞井垂直深度120主,水平长度200米。八号洞井在20米处即出现地下河而不可深入。二号银洞在海拔533米处,内部规模罕见。考察者进入银洞,拐弯抹角,不知所之。在洞内又有许多支窿和吊井,有些吊井十几米深。在洞内每一段都要借助绳索牵引和灯光照射,探查工作十分艰难。洞内发现铁灯架等物什,应是当年矿户使用过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 二 蒙山银矿开采历史颇早,据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载:“宋宁宗庆元六年有银铅发泄于蒙山,于是即蒙山置场。”这是上高银冶之始。在蒙山银洞口的石壁上,发现一方封禁银洞的禁约石刻,面积约1.5米平方米。由于年代久远,风化严重,字迹已模糊难辨,仔细考察,才看出其大概内容。其文如下: “此洞名扁漕 系里面用大石填塞十五丈深 封禁永远 . 再犯者定问谴不饶 奉委防守羊坡哨南昌卫中所功升百户范奉瑞州府同知杨 掌上高县事知县陈 . 县丞黄 通判沈 推官刘 典史李 主簿李 奉道按察司屯田副使朱。 [道按察司]右参议支 道按察司签事方近奉 [道按察司命令] 羊坡哨范百户督同南田团带领亲兵一百名督同乡兵烟民一千余于万历二十二年起工 六月填塞古历于扁漕等洞立碑封禁 万历二十三年春月封禁填塞 宝右三年六月户曹仁七廖化二 李绍九晏辛三 简化二 陈春一 黄泉二 .曹……” 以上刻辞甚乱,几乎无法通读。后考“宝右”即宋理宗年号“宝祐”之简写,方知此石刻系宋“宝祐”、明“万历”前后两次封禁文约叠刻一处。文中首尾两节“此洞名扁漕……再犯者定问谴不饶”、“宝年……曹……”似南宋宝祐年间所刻; 中间自“奉委防守羊坡哨”至“二年春月封禁填塞万历二十”一段为明万历年间所刻。由此我们知道宋庆元六年蒙山银场设务炼银,并于宝祐三年年第一次被封禁,前后历56上之久。 宋时炼银多少一时无从查考,但赵宋时期白银在经济活动中取得了愈来愈重要的地位,它不仅以一种贵重金属的身份作为赏赐和收藏,在大宗贸易、巨额支付、政府税收等方面,也往往以白银结算。到金章宗承安年间,白银铸成“承安宝货”曾一度取得了法定货币的资格。所以南宋政府积极开发矿业,增加收入,以支付政府财政开支和正在进行的战争经费。这段时间的蒙山银场开采应该是一个小高潮。但为何又要封禁关闭呢?考诸历史,我们追溯到当时的宋元军事形势:宝祐三年,北方金国被蒙古灭亡已二十一年,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已落入蒙古统治之下。宋蒙联军灭金之后,蒙古的军事行动并没有停止。南宋政权面临一个更加难以对付的敌国。西起四川,东至江淮沿海,漫长的战线上,蒙古军队对南宋发起了强大攻势,四川、两湖、苏皖北部相继失守。宝祐元年,采取练道吐蕃,进攻大理,然后南北合兵,进攻南宋的战略,并迅速取得成功。南宋政府不仅丧失大片领土,而且在军事上已陷于腹背受敌的境地。蒙山银场随时可能失守。面对蒙军的步步进逼,不得已而令附近地方长官于宝祐三年六月公禁,这就出现了扁漕洞口的第一次刻石。 中国货币的发展,到元代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元政府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纸币——宝钞,而作为储备金的白银更被赋予了新的重要意义,它在元代具有更重要的经济作用。元政府为了获取更多的白银,十分重视银场建设。虽然他们也曾把个别银场党赐给亲王或寺宇,作为他们的私产;也曾请允许个别亲王购买银场,以私财锻炼,仅向政府交纳一定数量的银锭作为“岁课”(年税),但那些都是产量不大的小矿。对于那些富矿、大矿,元政府则一直把它置于自己的直接控制之下。蒙山银场不仅蕴量大、产量高,而且开采时间长,为元政府所瞩目。 元世祖至元十三年,管辖蒙山的南宋安抚姚文龙尚据守瑞州孤城,与元军周旋,于至元十四年才被迫投降。当瑞州附近战火正紧之际,元政府即于蒙山设置了银场提举司(矿署),隶属中书省中政院管辖。主办官提举秩四品。并由朝廷直接调拨袁州、瑞州、临江府三路民工3700户,拨粮12500石,进山采矿冶炼,当年就上缴岁课500锭,合2500两。 蒙山银场在元初一度得到恢复和发展。其缴纳银课数目如下: 至元十三年(1276年) 五百锭 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 七百锭 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 五百锭 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 五百锭 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 不足二百二十锭 大德十一年(1307年) 七百锭 天历元年 (1328年) 不足四百锭 从所列缴纳数据可知在至元二十九年以前,银场年产量均保持在三万两左右,是该银场的稳定高产阶段。因此,当时有一民谚“末(墨)山出草,蒙山出宝”(末、(墨)、蒙为上高两大主要山脉,末(墨)山以其草药驰名)。 至元三十一年后,蒙山银场的产量时高时低,总的趋势已呈现出一年不如一年的衰落景象,虽然在大德十一年上缴银课迹达到七百锭,但这是以“添拨粮五千五百石,并户粮一万二千五百石,计每年实拨粮五万石”为代价才办到的。 促使银产量逐年下降的根本原因,则在于元统治者对蒙山银场采银户的学生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朝廷为了挥霍,常直接向银场增加调拨数额。至元十八年为世祖次子裕宗“岁赐”,即拨瑞州上高县八千户计钞三百三十锭。这无疑大大增加了蒙山银场民工的负担。蒙山银场的几千户工都是从袁州、临江、瑞州三路府县强征而来,由政府给予一定的口粮。这些征发来的民工长期被强制在矿山里劳动,昼夜不得休息,又不能随意改业或离开。他们往往被弄得倾家荡产,家破人亡,被迫纷纷起来反抗。元初定制,采银户每炼银一两免役夫田租五斗。到至元二十九年,江西行省官吏伯颜、阿老瓦丁进言“今民力日困,每两拟免一石”。世祖采纳了伯颜等人的建议。大德十一年课办白银七百锭,可政府实拨粮达五万石,即每炼银一两,实耗粮一石四斗二升余。采银户的斗争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他们的悲惨处境依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 元代银课,岁有定额。至元三十一年,江西行省具报朝庭“银场岁办万一千两,而未尚及数,民不能堪。”元政府生怕引起更大的反抗,只得批复:“自今从实办之,不为额”。至大德十一年,虽总拨粮增至五万石,但依然“累年银课亏欠”。泰定二年“瑞州蒙山银场丁饥,赈粟有差”,不知又饿死几多银户。同年十一月,元政府不得不撤销蒙山银场提举司,把银场交由瑞州路地方政府经营。 三 本来,唐朝的“飞券”、两宋的“交子”、“会子”到元朝发展为全国范围内通行的“交钞”、“宝钞”。货币逐步实现了统一。这对于各地的经济交流和商业贸易,客观上起了推动作用。但是,元朝的钞法很快就开始败坏。南宋灭亡后,元朝统治集团的挥霍使财政开支日益增大,自至元十三年后出现了“据各处平准行用库倒到金银,并原发下钞本课银,节次尽行起讫”的现象。纸钞的准备金逐渐被抽空,甚至为了赏赐灭南宋有功的张宣、朱清等,竞将钞印送交他们,听其自印交钞。一时间,流通的货币都成了不可兑现的废纸,终于造成了“无本钞数民间即多而易得,物因踊而难买”的严重局重。 为了挽救财政危机,至元二十四年开始发行“至元宝钞”。至元钞原则上与中统宝钞是一致的,至元钞发行后中统钞并不废,只是至元钞一贯值中统钞五贯,二者相权并行。但是,至元钞的发行未能解决元朝财政危机这一不治之症。不久,旧病又发,平准基金被挪用,纸钞发行日滥,钞价大落。至元二十九年一年的财政赤字达60多万锭,至元三十一年,成宗铁木耳将诸路平准交钞库所贮银936950两,除留192450两为钞母外,其余调至京师供统治者挥霍。大德二年又于至元钞本中调用20万锭。至大二年又调用710万锭。于是,至元钞的准备金几乎被动用得精光。这年,因“帑藏空竭”,又重新发行了“至大银钞”,同时废中统钞,使至元钞与至大钞相权而行。每次换钞,钞面比值不同。因此,中统元宝钞不到50年,只值1/25,白银则涨价14.5倍(相对降价42%)。到仁宗即位时,又以“倍数太多,轻重失宜”为由废至大银钞,仍以中统、至元钞流通。 元顺帝即位后,统治集团的挥霍更加厉害,赏赐、佛事远远超支,光宫庭支出就猛增了二十倍,造成国库空虚,入不敷出。为了摆脱危机,元政府又演出了一场“变钞”闹剧:至正十年顺帝批准右丞相脱脱等的建言,下诏“铸‘至正通宝钱’,与历代铜钱并用,以实钞法。至元宝钞通用如故,母子相权,新旧相济”,令民间通用。这次变钞办法有二:一是发行“至正交钞”,使它与“至元宝钞”并行通用,但至正交钞的价值比至元宝钞提高一倍,加上宝泉提举司“每日印造,不可数计,舟车装运,轴轳相接,交钞(新钞)之散满人间者,无处无之。昏软者不复行用”。因此,实际上形成了“钞买钞”的局面,即政府通过滥发新币的办法来搜括民间的至元宝钞;二是发行“至正通宝钱”与历代旧币通行,这样,也形成了钱钞并行的局面。然而“钞乃虚文,钱乃实器。钱钞兼用,则民必舍虚而取实……而惟钱之是用”。因此“京师料钞(新币)十锭易斗米而不可得”。“既而所在郡县,皆以物货贸易,公私所积之钞遂俱不行,人视之若弊楮(废纸)”。 至正十年的变钞之举使元末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第二年,终至爆发了大规模的红巾军农民起义。当时流行一首《醉太平小令》:“堂堂大元,奸佞当权,开河变钞祸根源,惹红巾万千。官法滥,刑法重,黎民怨。人吃人,钞买钞,何曾见?贼做官,官做贼,混愚贤,哀哉可怜。”大元帝国已在风雨飘摇之中。在这种社会大环境下,蒙山银场破产已成必然之势。于是瑞州路主管蒙山银场的提举陈以忠激流勇退,以银场“取矿日久,坑内深险,节用划道,把火照入,土石坍塌,人多被压,兼以无矿可取,累年银课亏欠”为由,申报革罢。 天人之际,常常会有惊人的默契或巧合。是年五月,蒙山发生山崩,蒙山银场在天人合作之下就此废弃。 四 蒙山银矿从南宋庆元六年设务开采,到宝祐三年第一次封闭,共开采56年;从元至元十三年恢复开采,到至正十年废弃,又开采了76年。宋元二代前后共开采了132年之久。至今在距太子壁银洞五华里的鉴里村,尚有一平均长度125米,宽约97米,厚约10米,重约50万吨的银碴遗迹。矿碴中心有一较平坦的碴地,当地群众称“炉子坪”,当为昔时炼炉所在。从现场采集的银矿标本测定,其含银量为148.2克/吨。对矿碴标本的成份分析结果是:每吨含银不到10克。这说明当时提炼白银的工艺已达一定水平。而对矿碴的物相分析亚铁较高,又说明当时炼炉温度不高。按上述数据,吉林农安县出土的那两枚蒙山银课,需要采掘近15吨矿石。呜呼!在当时开采技术落后、生产条件极其恐劣的情况下,要炼出一锭白银,采银户得付出多少血汗! “天字号”银锭铸于至正十年,正是脱脱变钞,蒙山山崩,银场奉旨关闭的那年。它应是蒙山银场的最后产品。那末,扁漕洞口石壁之上又为何出现明朝万历年间的封禁刻文呢? 原来,明万历年间政治腐败,“各省中使多暴横酷虐,大多勒索富户以补年额”。江西一省“由中官潘相主持,尚有盗矿者且劫徽宁”。在蒙山古银场附近的东湖、赣田等村有昔时民间私炉数处,表明当时蒙山有半公半私的盗矿现象。这种现象引起了官方重视,河南巡按姚恩仁就对此列出八条弊端:“一、矿盗哨聚,易于召乱;二、矿头累极,势成土崩;三、矿夫残害,逼迫流亡;四、雇民粮缺,饥饿噪呼;五、矿洞遍开,无益浪费;六、矿砂银少,强科民买;七、民皆开矿,农桑失业;八、奏官强横,淫刑激变”。他疾呼:“今矿头以赔累死,平民以逼买死,矿夫以倾压死、以争斗死,及今不止,虽倾府库之藏,竭天下之力,亦无济于存亡矣。”山西巡抚魏允贞则说:“方今水旱告巢,天鸣地震,星流气射,四方日报。中外军兴,百姓困敝。而嗜利小人借开采以肆饕餮。倘衅由中作,则矿夫冗役为祸尤烈。至是而后,求投珠抵璧之说用之晚矣。”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蒙山银场被再次封禁。扁漕洞口石壁上又多了一层公禁文约。 扁漕刻石,模模糊糊。但宋元明三代激烈的民族矛盾和阶段矛盾都在这刻石上展现得清清楚楚。刻石上辉映着刀光剑影,闪烁着珠光宝气,更滴溅着斑斑血泪! 五 吉林农安县出土两枚银锭是蒙山银场产品的首次发现,也是元代元宝中的重大发现,极为珍贵。它不仅形制规整,色泽纯正,而且铭文清晰,内涵丰富,是目前国内仅见的两枚铭文最长的元代银锭。元字号银锭铭字59个;天字号铭字42个。它们不仅有明确的具体铸造地址和年代,而且对于元代银场管理机构、设置的官吏以及他们之间的职责关系、银锭编号等方面记载详尽。据已批露的出土或传世各代银锭资料来看,直接出于银场的岁课银锭,在国内亦属首次发现。这对于研究银研矿史、采冶技术、银场管理制度、银课兴革,以及货币制度和形态,都是极其难得的历史文物。 从元字号银锭铭文我们了解到当时蒙山银场负总责的提调官由瑞州路秩正三品的总管府官(达鲁花赤)兼任;催办官由瑞州路新昌州(今宜丰县域)判官担任。按元制,州判官为正八品,兼捕盗之事。用判官来担任催办官,恐怕是为了加强监察镇压力度,实现其催督榨取目的吧。此外,银场设置专门负责收纳银锭成品入库的“库官”、银库保管员“库子”、炼炉负责人“炉户”、负责销铸银锭,检查质量的“销银匠”,均书其姓名于岁课银锭之上,以分清各人的职责。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蒙山银课的铸造作业要求相当严格,制度很是健全。 这两枚银锭的实测重量分别为1895克和1904克,按照元代衡制计算,元字号每两合37.9克,天字号每两合38.08克,均高于元代每两合31-40克的平均值。因此这两枚银锭完全符合元政府“银每锭五十两”的货币制度,也符合银锭销铸的要求。可见蒙山银场是元政府统一销铸货币的重点单位,不仅在银治史上意义非凡,而且在货币史上也有重要地位。 六 蒙山银场被冷落三百年了,其原因主要是“无矿可取”。然而果真无矿可取吗?史料记载当年矿洞深险,不少地方土石坍塌,人多被压。这坍塌的土石就不会将某些矿苗掩埋地下吗?再说,由于没有现代探矿技术,宋元明三代对蒙山银矿的开采大抵是从发泄于地表的银铅开始,用追踪矿苗掘进的方法进行。对于未泄露地表或被岩石阻隔的矿苗,他们就难以发现了。蒙山是否还有银矿,严格来说当时是不得而知的。提举陈以忠所谓的“无矿可取”似乎是他想从末日来临的银场脱身的说辞而已。 明太祖朱元璋好象也不太相信蒙山已“无矿可取”,他让户部复勘蒙山银场。户部官员即于洪武三十五年(1402)、永乐四年(1406)两次查勘蒙山银洞。他们“带领匠作人等,会集瑞、袁、临三府县委官,公同踏勘。每日人匠不等,用绳索将人悬下,每二人带锥凿、篾箩、邮筒、串火各一件,逐一照下各坑,共取三十日,计人匠四百八工,取矿不等,委无真正矿苗,仅选得焦矿一百八十一斛,止煎炼到白银八钱五分,解纳户部”。看起来这些明庭官员还是蛮负责任的。然而从其报告所述的工具设备及方法来看,并未重新开挖或深探,只是在旧有的矿洞中寻选些矿石进行烧炼,是否另有暗藏矿苗依旧得不出结论。复勘报告接下来说:“计其所用功数多,得银数少,不堪开采煎炼。”这就是说:是不合算而不去开采,并非无矿可采。 两次封禁的事实本身似乎也表明当时官方并不认为蒙山已无矿可取。不然,何劳封为? 民国二十九年(1940),江西省地质调查所的南延宗、杨振翰等人又实地调查,发现蒙山地质地貌与国外岩底大银矿十分相似,他们应用类比推理,认定蒙山岩石之下定有未被发现的银铅矿。 1980年,江西省地质队赣西第三分队经钻探证明:蒙山多宝峰地层中有铅、锌、银及丰富的大理石矿。 1993年,宜春师专教授赵家栋等率师生对监里村炉坪银矿渣进行理化分析,结果是:含铁5.65%;含锰11%;含硅11%。如此渣矿,除去硅即成锰铁,除去锰即成硅铁,均为优质合金钢国际市场价格极高,仅监里炉坪遗址就有渣矿近60万吨,而开发投资微乎其微。 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是:蒙山古银场遗址本身就是极具价值的旅游“富矿”和不可再生的千秋文化珍宝!对此,我们不能不慎之又慎。 (钟瑞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