祠堂与谱牒之刍议
来源:清砚谱社 发布时间:2013-04-20 10:53
浅谈祠堂与谱牒的区别
司马光《文路公家庙碑》云:“先王之制,自天子至于官师皆有庙……(秦)尊君卑臣,于是天子之外,无敢营宗庙者。汉世公卿贵人多建祠堂于墓所。”由汉代的“墓祠”,逐渐演变成后世宗族宗祠,通称为“祠堂”。
先人的祭神活动,当于祭祖的祠堂(或庙堂)之前。祭祖是鬼魂、神灵崇拜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从近代以来对大量甲骨文卜辞的研究中可知,商代祖先祭祀的发达及其规模之盛大,表明这时的祖先崇拜已“压倒了天神崇拜”,为“殷以后的中国宗教树立了规范。”①
在中国的原始时代,人人都可享用“通天”的宗教活动。《国语·楚语》所云“民神杂糅”、“夫人作享,家为巫史”即是。然进入文明社会后,它便为统治者所垄断了。
“中国古代文明史的一个重大观念,是把世界分成不同的层次,其中主要的便是天和地”。天代表神界,地代表人间。沟通天地的人物是巫觋。巫觋沟通天地神人时所需要借助的工具,便是青铜器上的饕餮纹,即所谓动物伙伴。其次是神山、神树等②。夏商周青铜器上的饕餮纹,数百年来为学者们所关注,但困于不明渊源而无法解释。自从江苏、浙江两地的良渚文化玉器的发现,终于顿开茅塞。
良渚文化(前3300前 前2000年)玉器上的兽面神人纹特征,正是后来中原、晋南、三秦地域夏商周青铜器上饕餮纹的特征。对它们特征一致的考证结论,说明良渚文化时代的江、浙先民与夏商周时代的人们在宗教信仰上的一脉相承。换言之,证明了一个古代历史事实:“夏商周文明中的宗教信仰来源于良渚文化。”③
私有制、阶级和国家产生后,必然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典章制度,其礼仪性的建筑中心亦为文明的标志之一。在考古发现中,年代较早的这种建筑,有良渚文化的“祭坛”、红山文化的“女神庙”④和齐家文化的“石圆圈”⑤。
良渚文化的祭坛大多是人工堆积而成的高台,浙江余杭的瑶山、汇观山和上海青浦福泉三处祭坛较为典型。发掘报告说,祭坛都建在山顶,由三层方台叠成,具有“通向上天之意”。而“坛作方形,和传统的‘地方’说,也许不是偶然的巧合”。因此,它们应当是“以祭天礼地为主要用途的祭坛。”⑥与祭坛相关联的当是专用于一定礼仪的器物,如几千年来流行于全国广大地区的以“鼎、豆、壶”组合而成的玉质(或陶)礼器、祭器,也是渊源于长江下游太湖流域的良渚文化时代。⑦与后世文献所载大致吻合的,还有上述祭坛,均为露天而筑。大型祭坛上往往有大型墓葬。这种祭坛与墓葬相连的样式,一直沿袭到民国时期的那些地位显贵或大户的家族习俗中。
祭坛演变成祭祀祖先的宗庙,乃至再后的宗祠、祠堂等建筑,应在父权制、王权嫡长制确立后才会出现。河南偃师出土的夏城遗址及其祭坛即证。从现在据有的资料看,长江下游地域,在良渚文化时代尚未产生构建国家机器的社会成熟因素,其玉琮、玉璧、玉钺的出现,仅是进入文明时期门槛的标志。因此,“庙”首先在夏王朝宗室中出现,那是合乎情理和符合历史规律的。以后才可能兴盛于商王室,制度化于周室。
宗者,其义首为祖先之意。《左传·成公三年》云:“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杜预注:“嗣其祖宗之位职。”也是同祖、同族的代称。
庙者,《说文》云:“尊先祖貌也。”《释名疏证补》云:“庙,貌也。先祖形貌所在也。”《诗·周颂·清庙序》郑玄笺:“庙之言貌也,死者精神不可得而见,但以生时之居,立宫室象貌之耳(即祖先的画像)。”王逸注《楚辞·九叹·逢纷》“始结言于庙堂兮,信中涂(途)而叛之”句云:“言人君为政举事,必告于宗庙,议之于明堂也。”可见,宗庙原先是帝王宗室敬崇供奉祖先的场所,亦是君主与宰辅大臣议政之处,从而引伸出“宗社”、“社稷”等王室的代称,并用以代表国家,成了“天子”至高无上之象征。
“祠堂”之祠意,《说文》云:“春祭曰祠。品物少,多文词也。从示司声。仲春之月祠,不用牺牲,用圭璧及皮币”。《释名疏证补》云:“堂,犹堂堂高显貌也”。《辞海》释:“春祭。祭祀”;又“祠堂”条:“祭祀祖宗或先贤的庙堂”。《现代汉语词典》释:“堂,专为某种活动用的房屋;正堂、堂屋。”
从上可知,从“宗庙”到各级各类的“祠堂”的演绎,其祭祀的性质与内涵,以及建筑物外形与主祭者身份已起变化:“国”延伸至“族”与“家”,宗法制扩展到宗族制。这一渐进时而急进的变化,构筑了能使中国封建专制政体持续运转2300年之久的上层建筑的,庞大且盘根错节的社会基础,真是割不断、理还乱。尤其是这变化所形成的根深蒂固的封建意识形态一一“家天下”和“家长制”模式及森严的等级观念,给中国社会的发展带来了深沉的包袱和无穷的祸害。
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或多重性。剔除其糟粕,保存和弘扬其精华,才是继承光大优良传统的正确之道。对待祠堂文化也是如此。祠堂作为一种具有鲜明世俗宗教特点的文化形式,其内涵是相当博大丰富的,涉及到建筑、雕塑雕刻、室内布局与装饰、宗教观念、民俗、教育、家族血缘史、伦理道理、阴阳数术和书法美术等等学科的艺技。人们在“古为今用”时,应尽全力摒弃其封建的腐朽没落意念,与时俱进地吸纳“崇拜”、“忠孝”观念中的合理成份,以辩证唯物史观,推介其历史渊源和历史影响、崇扬其敬老爱幼、先公后私、正义制暴、施善行德、移风易俗、有序和谐、尊师重教、诚信致富等优良传统和风尚,传承其艺术技能之审美观……对此当然见仁见智纷纭。但有一个原则是颠簸不破的真理,即批判地接纳古代的、外国的、别人的、一切事物的同时,要使之有度地符合国情的发展方向,创新出具有时代特点的中国特色的风格和魅力。
历数千年的祠堂“建毁史”,为何仍能传承至今的呢?这就是祠堂文化衍生的姓氏谱牒文化之功效了。若称祠堂为“硬件”,那末宗谱(或族谱或家乘)就是其载体—“软件”。两者虽均迭经战乱,特别是土改、“大跃进”、“文革”等政治运动,遭到过毁灭性的破坏。但即使靠历史虚无主义的极“左”蛮干,仍难以将由千年文化传统塑成的意识形态,在数以亿计的民间中泯灭殆尽。其实,从法理和人性两方面讲,本也不该“斩尽杀绝”!
祠堂(或宗庙)在先,宗谱在后,应是其物其事发展的必然法则。考古发掘、甲骨文、青铜器铭文、历代专设记录整理帝王侯卿大夫谱系的官职等等都是佐证。更为重要的是,自宗庙、社稷成为改朝换代、国家兴衰的特别标志和象征以后,侯卿大夫的宗祠、墓祠及以后宋明清民间百姓的祠堂,亦均为同族人视作神圣不可侵犯之偶像了。再说,祠堂建筑本身就是中国世俗宗教特点 祭祀祖先和名人 的文化形式,同宗同族的血缘关系史是其文化内涵的重中之重。
封建时代上自帝王将相,下至百姓各宗各族中的宗主、族主,为维护其权威、财产的继承权和分配权,为巩固其统治地位或维系同族或一方的“平安”,必然会确立一部“成文典章”,以“法律” 公约、族规和家训等的形式,来保障其既得利益,使所获之集王权(政权或族权)、神权(主祭权)、军权(宗族武装或地方武装)、财权及夫权于一身的地位取得合法性。这种“成文典章”,直至民国时期,确实仍在起到某种法律意义或名义上的作用。它就是家谱、族谱和宗谱一类的姓氏谱牒。
旧时姓氏谱牒所记载的内容,除记同宗同族人的列祖列宗和今人的事迹、一脉相承的世系表(俗称挂线图)、文字世系、族人名、字、号和生卒年月日与其子孙后代名,以及田亩数与坟地所在外,还载录祠堂建筑的面积、结构格局、祭祀礼仪、祭坛祭器、先祖先贤赞图及传记、祠堂图考(包括照片和图案及文字考)、碑文牌坊、木(神)主排列(即昭穆有序)、先祖先贤墓地考及墓志考、族规家训、婚丧喜庆礼制服制及图表、祠堂财产(包括庙田数及分布)、匾额楹联、人物赞词、主修(或主编)和名人的序文等等。总之,姓氏谱牒记录了祠堂文化的全部内容和涵义。谱牒文化源出祠堂文化,又保存和延续了祠堂文化。
至于如何透过宗谱家乘所记内容看其本质,如何识别宗谱族谱的真伪和谱中的造假失实现象,待笔者以后再议。
①《中国文化史三百题》,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3.
②、③、⑥《文史知识》2004.9.李学勤、江林昌文。
④1935年首先发现于辽宁赤峰红山(今属内蒙古),年代约与仰韶文化中晚期相当。
⑤ 1924年发现于甘肃和政齐家坪,约公元前2000年,属原始社会解体时期。
⑦江阴高城墩遗址属良渚文化,曾出土大量的品级很高的玉琮和玉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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