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载入族谱的岳飞后人有近万名。一直以来,岳家男子不准与秦姓通婚,到新中国成立这个家法才放宽。“但翻族谱,还是几乎没有和秦姓通婚的。”岳飞的31代孙岳辅翼说。 岳飞和秦桧之间的冤仇,可谓家喻户晓。在杭州西湖的岳王庙中,秦桧夫妻的雕像至今仍长跪不起,遭受世人的唾骂。从这个角度来看,岳氏族谱中规定“岳秦不通婚”也不难理解。应该承认,很多家法是有意义的,其代代传承,给后人以警示和劝善作用。像岳氏族谱中的“国朝文学,辅世贤良,忠有余庆,孝本传芳”,就属于这一类,可以说这也是一种好家风。 不过话说回来,不是所有的家规都是金玉良言,“岳秦不通婚”应属此类。其一,不能因为秦桧一个人是奸臣,就否定了所有姓秦的人。姓秦的人中也不乏忠义之士,比如明代奇女子秦良玉,文韬武略,足以睥睨古今。还有《水浒传》中的“霹雳火”秦明,也是响当当的汉子。怎能因为一件事,就把整整一个姓氏永远钉在耻辱柱上?其二,说起当年风波亭那段冤案,害死岳飞的凶手也不光是秦桧一人。其妻子王氏和张浚等人,也在其中起了很大的作用。为什么不规定不与姓王和姓张的人通婚呢?天下随地都可见姓王和姓张的,那样岂不显得更决绝,打击面更大? 还要看到,所谓“不通婚”很多是因为偶然事件甚至传说所致。比如,在梁祝的故乡,村子里梁、祝、马三家不通婚,据说这个风俗是为了避免悲剧再次重演。还有,“李许百世不通婚”的说法,原因是李鸿章原本是许姓后人,出于同宗之故不通婚。这些事在如今看来已太过遥远。 就像新闻中所说,新中国成立之后,“岳秦不通婚”的家法开始放宽。这种放宽无疑是一个进步,因为这种不通婚在骨子里也是一种血统论,绝不是什么优良传统。因为这种家规,而影响当今人们的择偶和交际,不能不说是迂腐。当然,作为本族中人,非要自觉遵守这样不通婚的家规,我们也无话可说,但假如谁非要以此来约束别人,那就是强人所难,甚至侵权了。 总之,对“岳秦不通婚”这种家规,我们不妨当故事听听就行,用不着非要过分解读,更和好家风扯不上关系。我的爱情我做主,这么简单的道理,在今天不需要再普及了。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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