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少杰做客新华公益讲堂。
8月30日上午,由新华网联合中国慈善联合会共同举办的“公益中国九人行——‘中国式’慈善信托的机遇和挑战”大型媒体互动访谈栏目完成录制。
9月1日《慈善法》正式实施。该法规定,信托公司和慈善组织可以作为慈善信托的受托人。慈善信托来临,各方将如何应对?录制现场,慈善组织和信托公司代表及行业专家从自身的角度谈起,共同探讨“中国式”慈善信托的机遇和挑战。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姚少杰分享了他的观点。
慈善机构与信托公司应是鱼水关系
2001年10月1日《信托法》出台,将公益信托作为其中的重要章节。尽管《信托法》对公益信托早已做出定义,但由于此前登记备案和税收制度的不完善,信托公司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过程艰难而曲折。
“我们的监管部门、很多信托公司同行在这个过程中做了很多的创新和努力,才使得相关产品能够落地和发展,实现社会效益。”姚少杰表示,《慈善法》实施后,慈善信托设立将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这将在很大程度上为信托公司提供捷径。
姚少杰认为,在慈善信托的框架内,信托公司和慈善组织不应是竞争关系,而是鱼和水的关系。
“信托公司在账户管理,包括信息公开、流程规范,监管透明的情况下,公信力较强;慈善组织在救灾管理、资金组织、信息搜集等方面比信托公司专业。” 姚少杰表示,这些因素促使信托公司和慈善组织进行合作,共同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慈善信托并没有在规模上设置门槛
“慈善信托并没有在规模上设置门槛,一万元,甚至一元钱都可以,但是前提是资金的来源必须合法。”针对主持人提问,姚少杰现场进行了慈善信托实操讲解,“只要满足委托人有这个意愿、受托人愿意接受、能够在民政部门完成备案这三个条件,原则上就可以设立慈善信托。”
现场,姚少杰表示,在慈善法实施首日,国投泰康信托将会把备案材料提交北京市民政局审核,并在国内率先推出两款慈善信托。两款慈善信托产品分别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合作,将在“创新扶贫模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据了解,《慈善法》出台之后,国内多家信托公司都在布局慈善信托。
姚少杰表示:“慈善信托不仅看谁跑得快、跑得早,还要跑得远、跑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