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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鲁迅给姚克的请柬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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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1-2 13:4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也谈鲁迅给姚克的请柬及其他
    ——各家对此请柬的校勘都有错
    2012年11月28日 19:51 来源:《中华读书报》2012年11月21日 作者:李 歌[url=]字号[/url]



      《中华读书报》2012年10月17日第10版发表了葛涛先生的《鲁迅给姚克的请柬补正》,也公布了此请柬的影印件,对广大读者和鲁迅研究者做出了较大的贡献,我也受益良多,深谢《中华读书报》与葛涛先生!

      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鲁迅全集》中漏收了此请柬;以后出《鲁迅全集》增订新版本时,应该收入此请柬。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刘运峰先生编的《鲁迅全集补遗》、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王世家和止庵二位先生编的《鲁迅著译编年全集》、湖北长江出版集团和长江文艺出版社2011年版李新宇和周海婴二位先生主编的《鲁迅大全集》中,都收入了此请柬,葛涛先生在《鲁迅给姚克的请柬补正》一文中,也对此请柬做了“补正”;但我据鲁迅此请柬的影印件,发现以上各家对鲁迅此请柬的校勘整理都有错,以后出版《鲁迅全集补遗》、《鲁迅著译编年全集》、《鲁迅大全集》新版本时都应对此请柬做修正。以后出版新版本《鲁迅全集》收入此请柬时,不应该用以上各家校勘有误的任何一种文本。

      姚克是鲁迅的青年朋友,鲁迅知道他的字或号是“莘农”。据《鲁迅日记》,姚克给鲁迅写寄过信,也去过鲁迅在上海的家,鲁迅也去过姚克在上海的家。1933年4月13日鲁迅在日记中记载:“午后得姚克信……晚姚克来邀至其寓夜饭。”19日鲁迅在日记中记载:“往大马路石路知味观定座。下午发请柬。”这不仅是给姚克一人“发请柬”,而是给许多朋友“发请柬”,邀请郁达夫、沈雁冰(茅盾)、黎烈文等等上海文艺界的人士在知味观夜饭,介绍姚克和他们见面。22日鲁迅在日记中记载:“晚在知味观招诸友人夜饭,坐中为达夫等共十二人。”可见鲁迅在19日是给多位朋友(包括姚克)“发请柬。”在请柬上直呼朋友之名不礼貌,所以嘱咐知味观在请柬上写印“敬请”“宝号”等等文字(“宝号”就包括了朋友的字或号),留下一些空白,由鲁迅一一填写。现在北京鲁迅博物馆只保存下来了鲁迅发给姚克的此请柬;发给其他朋友们的请柬未保存下来,或者说至今尚未发现。

      下面我谈一谈《鲁迅全集补遗》、《鲁迅著译编年全集》、《鲁迅大全集》、葛涛先生文中对鲁迅此请柬的校勘之误。

      一、《鲁迅全集补遗》中的此请柬有误。

      《鲁迅全集补遗》一书约38万字,是对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鲁迅全集》遗漏文字的“补遗”,是有大功劳的。但该书中也有一些错误,我以后再撰文一一详谈;本文要说的是,该书第453页对于鲁迅此请柬有校勘整理之误,须订正。该书中的校勘整理文字及编者注文是:

      330419 致姚克

      敬请

      莘农先生于星六(二十二)午后六时驾临福建路大马路口知味观杭菜馆七座一叙,勿却是幸。即颂日祉。

      周树人订

      (一九二八年)四月十九日

      令弟亦务希惠临为幸 鲁迅并记

      *此信据知味观杭菜馆请柬填写。

      这样的校勘整理,有一些失误:第一,漏掉了“宝号”二字;第二,编者加的注文“(一九二八年)”是错的,此请柬写于1933年4月19日,编者在题目上注的是“330419”,即1933年4月19日,编者在后面怎么又注为“(一九二八年)”呢?岂非自相矛盾?“330419”是对的,“(一九二八年)”是错的。

      据此请柬影印件,可知:鲁迅嘱该菜馆在请柬上写印“敬请”“宝号”“先生”“驾临福建路大马路口知味观杭菜馆”“座一叙”“勿却是幸即颂”“日祉”“订”“月”“日”35个字,鲁迅用墨笔填写了“莘农”“于星六(二十二)午后六时”“七”“周树人”“四”“十九”“令弟亦务希惠临为幸 鲁迅并记”32个字,请柬上共67个字,都应认为是鲁迅佚文,不应漏掉“宝号”二字,也不应妄加“(一九二八年)”,何况“(一九二八年)”是错的呢!

      二、《鲁迅著译编年全集》中此“请柬”也有误。

      该全集中的此“请柬”及编者注文如下:

      请柬

      敬请

      莘农先生于星六(二十二)午后六时驾临福建路大马路口知味观杭菜馆七座一叙,勿却是幸。即颂日祉。

      四月十九日

      令弟亦希惠临为幸 鲁迅并记

      未另发表。据手迹编入。

      初未收集。

      李歌按:葛文中说该全集里此“请柬”中的“一些文字有所遗漏”,所言极是!此“请柬”遗漏了“宝号”“周树人订”“务”7个字;“即颂日祉”与“四月十九日”的排版格式都不对;编者注文“未另发表。据手迹编入。”“初未收集。”都有问题。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刘运峰编《鲁迅全集补遗》一书中就收入了鲁迅此请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鲁迅著译编年全集》编者注文中岂能说鲁迅此请柬“未另发表”、“未收集”呢?《中华读书报》上已登出了鲁迅此请柬的影印件,广大读者已见到;《鲁迅著译编年全集》中的此“请柬”,与此影印件多有不符合之处,所以该全集编者注文中说“据手迹编入”,实际上并不符合鲁迅的“手迹”。《鲁迅著译编年全集》再版时应予订正。该全集中其他需要订正之处甚多,我以后再谈。

      但据鲁迅此请柬影印件,《鲁迅著译编年全集》中作“于星六(二十二)”,是对的;葛文中加了一个“日”字,作“于星六(二十二日)”,却是错的,鲁迅没有写这个“日”字,别人不应该加这个“日”字。做学问应该一丝不苟。

      该全集对“四月十九日”的排版格式是错的,葛先生既然引该全集中之误,就应该引它的错样,否则就成了自己的引文之误。

      三、《鲁迅大全集》中的此请柬也有误。

      湖北长江出版集团、长江文艺出版社2011年版李新宇、周海婴主编的《鲁迅大全集》第6卷第306页也收录了此请柬,全文如下:

      致姚克

      敬请

      莘农先生于星六(二十二)午后六时驾临福建路大马路口知味观杭菜馆七座一叙,勿却是幸。即颂日祉。

      周树人订

      四月十九日

      令弟亦务希惠临为幸 鲁迅并记

      对这一请柬的校勘整理也有失误,如漏掉了“宝号”二字,“即颂日祉”与“四月十九日”的排印格式也不对。

      四、葛涛先生文中对此请柬的校勘整理也有误。

      葛先生文中对此请柬的校勘整理如下:

      敬请

      莘农 宝号先生 于星六(二十二日)午后六时驾临福建路大马路口知味观杭菜馆七座一叙,勿却是幸即颂

      日祉

      周树人订

      四月十九日

      令弟亦务希惠临为幸 鲁迅并记

      葛先生去掉了标点符号,是符合鲁迅此请柬之原貌的,比别的3种校勘整理都好。但葛先生的校勘整理也有一些失误:第一,“敬请”的位置不对;第二,“宝号”的位置不对;第三,“宝号先生”不通,此请柬前8个字应作“敬请 宝号 莘农先生”,而不应误为“敬请 莘农 宝号先生”,请见我在后面的校勘整理;第四,鲁迅写的原文是“(二十二)”,葛先生不该添加一个“日”字,误作“(二十二日)”,必须尊重鲁迅原文的写法;第五,“勿却”一行的位置不对;第六,“日祉”的位置不对;第七,“周树人订”的位置不对;第八,“四月十九日”的位置不对。

      五、我对鲁迅给姚克此请柬的校勘整理。

      我据鲁迅此请柬的影印件,认为前面举的4种校勘整理都有错,都不能作为标准文本,我的校勘整理如下:

      敬请

      宝号

      莘农先生于星六(二十二)午后六时

      驾临福建路大马路口知味观杭菜馆七座一叙

      勿却是幸即颂

      日祉

      周树人订

      四月十九日

      令弟亦务希惠临为幸 鲁迅并记

      姚克的字或号是“莘农”,此请柬上作

      敬请

      宝号

      莘农先生于星六(二十二)午后六时

      是对的,葛先生的校勘整理有误;别的一些失误,也请认真细看鲁迅此请柬之影印件,我就不多说了。我认为:以后出版新的《鲁迅全集》,收入此请柬时,题目作《请柬》,或作《鲁迅发给姚克的请柬》,或作《330419 致姚克》,都可以。请注意:《鲁迅日记》中写的是“发请柬”,用的是“请柬”二字, 见《鲁迅全集》第16卷第372页,1933年4月19日日记。次日(20日)日记中写有“致姚克信”,用的是“信”字。可见“请柬”和“信”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六、葛涛先生引鲁迅1933年4月20日致姚克信也有误。

      葛文中还引了鲁迅1933年4月20日致姚克信,但引文中也有几处失误。《鲁迅全集》2005年版第12卷第388-389页有鲁迅致姚克的此信(330420 致姚克),全文如下:

      莘农先生:

      昨奉一柬,约于星期六(二十二日)下午六时驾临大马路石路知味观杭菜馆第七座一谈,未知已到否?届时务希与令弟一同惠临为幸。专此布达,顺请

      文安。

      迅 启上 四月二十日下午

      葛先生引此信,有几处失误:第一,“莘农先生”低了二格是错的(应该顶格);第二,漏掉了“石路”二字;第三,把“顺请”误作了“顺情”,不通了;第四,“文安”低了二格也错了(应该顶格);第五,“迅启上”应该再往后移,而不应仅低二格。

      我的以上说法如有错误,敬请批评指正。

      我将另撰文谈《鲁迅全集》、《鲁迅全集补遗》、《鲁迅著译编年全集》、《鲁迅大全集》中的各种校勘整理注释之误,以有益于以上各书臻于完美,也有益于广大读者与鲁迅研究者。

      [附记]编者读了以上文字,给我打来电话,其中说该请柬下方有“电话”,我深谢他的提醒。该请柬下方有一行字:“电话九〇二四〇,我认为应是鲁迅叮嘱该菜馆把电话写印下来的,应作为此请柬的内容之一,可以另起一行,补入“电话九〇二四〇”7个字,不补入这7个字也可以。再一次深谢编者!

    责任编辑:宝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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