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史佛教資料類編 第9卷[编辑] 九出尼
張率父侍妓出家為尼
其年,父憂去職。其父侍妓數十人,善謳者有色貌,邑子儀曹郎顧玩之求娉焉,謳者不願,遂出家為尼。嘗因齋會(張)率宅,玩之乃飛書言與(張)率奸,南司以事奏聞,高祖惜其才,寢其奏,然猶致世論焉。
(《梁書》卷三十三《張率傳》478)
皇太后出俗為尼
(延昌四年)三月甲辰朔,皇太后出俗為尼。
(《魏書》卷九《肅宗紀》221)
嬪葬以尼禮
神龜元年,太后出覲母武邑君。時天文有變,靈太后欲以後當禍,是夜暴崩,天下冤之。喪還瑤光佛寺,嬪葬皆以尼禮。
(《魏書》卷十三《皇后列傳一》337)
靈太后自落髮
有蜜多道人,能胡語,肅宗置於左右。(胡)太后慮其傳致消息,三月三日於城南大巷中殺之……乃武泰元年,爾朱榮稱兵渡河,太后盡召肅宗六宮皆令入道,太后亦自落髮。榮遣騎拘送太后及幼主於河陰。太后對榮多所陳說,榮拂衣而起。太后及幼主並沉於河。太后妹馮翊君收瘞於雙靈佛寺。出帝時,始葬以後禮而追加謚。
杜按:《北史》本傳(505)大同。
(《魏書》卷十三《宣武靈皇后胡氏傳》340)
高隆之寡姊為尼
(高)隆之雖不涉學,而欽尚文雅,縉紳名流,必存禮接。寡姊為尼,事之如母,訓督諸子,必先文義。世甚以此稱之。
(《北齊書》卷十八《高隆之傳》238)
高隆之寡姊為尼
(高)隆之雖不學涉,而欽尚文雅,搢紳名流,必存禮接。寡姊為尼,事之如母。訓督諸子,必先文義。世以此稱之。
(《北史》卷五十四《高隆子傳》1946)
朱皇后出俗為尼
宣帝朱皇后名滿月,吳人也……後本非良家子,又年長於帝十餘歲,疏賤無寵。以靜帝故,特尊崇之,班亞楊皇后焉。宣帝崩,靜帝尊為帝太(皇)後。隋開皇元年,出俗為尼,名法淨。六年殂,年四十,以尼禮葬京城。
(《周書》卷九《皇后列傳一》146)
北週四後悉廢為比丘尼
隋氏受命,廢后為樂平公主,餘四後悉廢為比丘尼。
(《隋書》卷二十一《天文志下》609)
楊氏為尼
上令以犢車載阤夫妻,將賜死於其家。阤弟司勳侍中整詣闕求哀,於是免阤死,除名為民,以其妻楊氏為尼。
(《隋書》卷七十九《外戚列傳》1791)
南陽公主削髮為尼
(南陽公)主尋(竇)請建德削髮為尼。
(《隋書》卷八十《南陽公主傳》1799)
聲云度霍氏為尼,以餘人代之
帝與文帝幸姬霍氏淫通,改姓徐氏,龍駒勸長留宮內,聲云度霍氏為尼,以餘人代之。
(《南史》卷五《齊本紀下五》137)
沈皇后為尼
(後主沈皇)後性端靜,有識量,寡嗜欲,聰敏強記,涉獵經史,工書翰……而身居儉約,衣服無錦繡之飾,左右近侍才百許人,唯尋閱圖史及釋典為事。嘗遇歲旱,自暴而誦佛經,應時雨降。無子,養孫姬子胤為己子。數上書諫爭,後主將廢之,而立張貴妃,會國亡不果,乃與後主俱入長安。及後主薨,後自為哀辭,文甚酸切。
隋煬帝每巡幸,恆令從駕。及煬帝被殺,後自廣陵過江,於毗陵天靜寺為尼,名觀音。貞觀初卒。
(《南史》卷十二《后妃.後主沈皇后傳》346)
皇太后出俗為尼
(永平四年二月)己亥,尊胡充華為皇太妃。三月甲長朔,皇太后出俗為尼,徙御金墉城。
(《北史》卷四《魏本紀四》144)
以尼禮葬高太后
九月戊申,皇太后高氏崩於瑤光寺。冬十月丁卯,以尼禮葬高太后於芒山。
(《北史》卷四《魏本紀四》146)
孝文幽皇后曾為尼
文明太皇太后欲家世貴寵,乃簡(馮)熙二女,俱入掖庭,時年十四。其一早卒。後有姿媚,偏見愛幸。未幾,疾病,太后乃遣還家為尼,帝猶留念焉。歲餘而太后崩,帝服終,頗存訪之。又聞後素疹痊除,遺閹官雙三念璽書勞問,遂迎赴洛陽。及至,寵愛過本初,當夕,宮人稀復進見。拜為左昭儀,後立為皇后。
(《北史》卷十三《后妃傳上》499)
乙弗氏出家為尼
時新都關中,務欲東討,蠕蠕寇邊,未遑北伐,故帝結婚以撫之。於是更納悼後,命後遜居別宮,出家為尼。悼後猶懷猜忌,復徙後居秦州,依子秦州刺史武都王。帝雖限大計,恩好不忘,後密令養髮,有追還之意。然事秘禁,外無知者。
六年春,蠕蠕舉國度河,前驅已過夏。頗有言虜為悼後之故興此役。帝曰:「豈有百萬之眾為一女子舉也?雖然,致此物論,朕亦何顏以見將帥邪!」乃遣中常侍曹寵繼手敕令後自盡。後奉敕,揮淚謂寵曰:「願至尊享千萬歲,天下康寧,死無恨也。」因命武都王前,與之決。遺語皇太子,辭皆淒愴,因慟哭久之。侍御咸垂涕失聲,莫能仰視。召僧設供,令侍婢數十人出家,手為落髮。事畢,乃入室,引被自覆而崩,年三十一,鑿夢積崖為龕而葬,神柩將入,有二叢云先入龕中,頃之一滅一出,後號寂陵。及文帝山陵畢,手書云,萬歲後欲令後配饗。公卿乃議追諡曰文皇后,附於太廟。廢帝時,合葬於永陵。
(《北史》卷十三《后妃傳上》506)
斛律氏為尼
後主皇后斛律氏,左丞相光之女也。初為皇太子妃,後主受禪,立為皇后。武平三年正月,生女,帝欲悅光,詐稱生男,為之大赦。光誅,後廢在別宮,後令為尼。齊滅,嫁為開府元仁妻。
(《北史》卷十四《后妃傳下》523)
元氏為尼
孝閔皇后元氏,名胡摩,魏文帝第五女也……帝被廢,後出俗為尼。建德初,武帝誅晉公護,上帝尊號,以後為孝閔皇后,居崇義宮。隋革命,後出居里第。大業十二年,殂。
(《北史》卷十四《后妃傳下》527)
武皇后李氏出俗為尼
武皇后李氏,名娥姿,楚人也。於謹平江陵,後家被籍沒。至長安,周文以後賜武帝。後得親幸,生宣帝。……宣帝崩,靜帝尊為大帝太后。隋開皇元年三月,出俗為尼,改名常悲。八年,殂,以尼禮葬於京城南。
(《北史》卷十四《后妃傳下》529)
宣帝后朱氏出俗為尼
宣帝后朱氏,名滿月,吳人也……宣帝崩,靜帝尊後為帝太后。隋開皇元年二月,出俗為尼,改名法淨。六年,殂,以尼禮葬於京城西。
宣帝后陳氏,名月儀,自云穎川人,大將軍山提之第八女也……帝崩,後出俗為尼,改名華光。後永徽初終……
宣帝皇后元氏,名樂尚,河南洛陽人,開府晟之第二女也……帝崩,後出家為尼,改名華勝。初,後與陳皇后同時被選入宮,俱拜為妃;及升後,又同日受冊。帝寵遇二後,禮數均等,年齒復同,特相親愛。及為尼後,李、朱及尉遲後並相繼殞歿,而二後貞觀中尚存。
宣帝皇后尉遲氏名繁熾,蜀公迥之孫女也……大像二年三月,立為天左大皇后。帝崩,後出俗為尼,改名華道。隋開皇十五年,殂。
(《北史》卷十四《后妃傳下》530)
兵士配尼姑
時從駕驍果數有逃散,帝憂之,以問(裴)矩。矩曰:「今車駕留此,已經二年。驍果之徒,盡無家口,人無匹合,則不能久安。臣請聽兵士於此納室。」(煬)帝大喜曰:「公定多智,此奇計也。」因令矩檢校為將士等娶妻。矩召江都境內寡婦及未嫁女皆集宮監,又召諸將帥及兵等恣其所取。因聽自首,先有姦通婦女及尼、女官等,並即配之。
(《北史》卷三十八《裴佗傳》1392)
宣武帝婕妤出家為比丘尼
宣武崩後,(李彪女)為比丘尼,通習經義,法座講說,諸僧嘆重之。
(《北史》卷四十《李彪傳》1466)
高聰妓十餘人出家為尼
(高)聰有妓十餘人,有子無子皆注籍為妾,以悅其情。及病,欲不適他人,並令燒指吞炭,出家為尼。聰所作文筆二十捲。
(《北史》卷四十《高聰傳》1479)
太原公主嘗作尼
先是童謠曰:「白羊頭毣禿,羖羊歷頭生角。」又曰:「羊羊吃野草,不吃野草遠我道,不遠打爾腦。」又曰:「阿嬤姑,禍也;道人姑夫,死也。」羊為愔也,「角」文為用刀,「道人」謂廢帝小名,太原公主嘗作尼,故曰「阿嬤姑」,愔、子獻、天和皆尚帝姑,故曰「道人姑夫」云。
(《北史》卷四十一《楊播傳》1506)
出宮人四百八十,送兩街寺觀安置
六月丁未朔。辛酉,出宮人四百八十,送兩街寺觀安置。
(《舊唐書》卷十七下《文宗紀下》574)
韋妃削髮被尼服
肅宗韋妃,……林甫羅織,起柳勣之獄,堅連坐得罪,兄弟並賜死。太子懼,上表自理,言與妃情義不睦,請離婚,玄宗慰撫之,聽離。妃遂削髮被尼服,居禁中佛舍。西京失守,妃亦陷賊。
(《舊唐書》卷五十二《后妃傳下》2186)
女尼真如
(竇參)乃再貶為驩州司馬。男景伯,配泉州;女尼真如,隸郴州;其財物婢妾,傳送京師。
(《舊唐書》卷一百三十六《竇參傳》3748)
崔損姊為尼
(崔損)身居宰相,母野殯,不言展墓,不議遷祔;姊為尼,歿於近寺,終喪不臨,士君子罪之。
(《舊唐書》卷一百三十六《崔損傳》3755)
榮氏至汴州為尼
乾寧四年正月,城中食竭,(朱)瑄與妻榮氏出奔,至中都,為野人所害,傳首汴州。榮氏至汴州為尼。
(《舊唐書》卷一百八十二《朱瑄傳》4718)
崔繪妻盧氏出家為尼
崔繪妻盧氏,幽州范陽人也,為山東著姓。……繪早終,盧既年少,諸兄常欲嫁之,盧輒稱病固辭。盧亡姊之夫李思沖,神龍初為工部侍郎,又求續親。……盧謂左右曰:「吾自誓久已定矣。」乃夜中出自竇中,奔歸崔氏,髮面盡為糞穢所污,宗族見者皆為之垂淚。因出家為尼,諸尼欽其操行,皆尊事之。開元中,以老病而卒。
(《舊唐書》卷一百九十三《列女傳》5147)
武后詔崔繪妻為浮屠尼以終
崔繪妻盧者,鸞台侍郎獻之女。獻有美名。繪喪,盧年少,家欲嫁之,盧稱疾不許。女兄適工部侍郎李思沖,早亡。思沖方顯重,表求繼室,詔許,家內外姻皆然可。思沖歸幣三百輿,盧不可,曰:「吾豈再辱於人乎?寧沒身為婢。」是夕,出自竇,糞穢蔑面,還崔舍,斷髮自誓。思沖以聞,武後不奪也,詔為浮屠尼以終。
(《新唐書》卷二百五《列女傳》5821)
武(則天)才人太宗崩後削髮尼
(則天)後年十四,太宗聞其有色,選為才人。太宗崩,後削髮為比丘尼,居於感業寺。高宗幸感業寺,見而悅之,復召入宮。
(《新唐書》卷四《則天皇后傳》81)
太宗崩,武則天與嬪御皆為比丘尼
(武則天)既見帝,賜號武媚。及帝崩,與嬪御皆為比丘尼。高宗為太子時,入侍,悅之。
(《新唐書》卷七十六《后妃傳上》3474)
元載女少為尼
(元載)女真一,少為尼,沒入掖庭。德宗時,始告以載死,號踴投地,左右呵止,帝曰:「安有聞親喪責其哀殞乎?」命扶出。
(《新唐書》卷一百四十五《元載傳》4714)
朱瑾妻為尼
案《五代會要》:太祖皇后張氏早崩……又,《北夢瑣言》云:梁祖魏國夫人張氏,碭山富室女,父蕤,曾為宋州刺史……張(氏)賢明有禮,(朱)溫雖虎狼其心,亦所景伏……初收袞、鄆,得朱瑾妻,溫告之曰:「彼既無依,寓於輜車。」張氏遣人召之,瑾妻再拜,張氏答拜泣下,謂之曰:「袞、鄆與司空同姓之國,昆仲之間,以小故尋戈,至吾姒如此。設不幸汴州失守,妾亦似吾姒之今日也。」又泣下,乃度為尼,張恆給其費。
(《舊五代史》卷十一《后妃傳》156)
金華公主出家為尼
開平四年夏,(太祖)詔金華公主出家為尼,居於宋州元靜寺,蓋太祖推恩於羅氏,令終其婦節也。
(《舊五代史》卷十二《列傳四》192)
金華公主出家為尼
今考《通鑑考異》引《梁功臣列傳》云:羅廷規尚安陽公主,又尚金華公主。《薛史羅紹威傳》亦載開平四年,(梁太祖)詔金華公主出家為尼。
(《舊五代史》卷十一《后妃傳》157)
廣王之後與尼訟田
《梁史廣王全昱傳》曰:昱樸野,常呼帝為「三」。宮中博戲之事諱之……及莊宗即位,盡誅朱氏,惟全昱先令終。至道初,知單州有稱廣王之後與尼訟田者,豈以一言之善,獨存其嗣耶!
(《舊五代》卷十二《宗室傳二》160)
女尼入宮
閔帝即位,加兼侍中。既而帝子重吉出刺亳州,女尼入宮,帝方憂不測。
(《舊五代史》卷四十六《末帝紀上》628)
女尼惠明
(清泰元年六月)甲申,帝為故皇子亳州刺史重吉、皇長女尼惠明大師幼澄舉哀行服,群臣詣閤門奉慰。
(《舊五代》卷四十六《末帝紀上》637)
魏國夫人陳氏落髮為尼持經
魏國夫人陳氏,襄州人,本昭宗之宮嬪也……陳氏性既靜退,不以寵侍自侈,武皇常呼為阿女者。及武皇大漸之際,陳氏侍醫藥,垂泣言:「妾為王執掃除之役,十有四年矣,王萬一不幸,妾將何托!既不能身以為殉,願落髮為尼,為王讀一藏佛經,以報平昔。」武皇為之流涕。及武皇薨,陳氏果落髮持經,法名智願。後居於洛陽佛寺,莊宗賜號建法大師。天成中,明宗幸其院,改賜圓惠大師。晉天福中,卒於太原。追諡光國大師,塔以惠寂為名也。
(《舊五代史》卷四十九《后妃傳一》673)
莊宗劉後欲於太原造寺為尼
案:《劉後傳》,《永樂大典》原闕。考《北夢瑣言》云:「莊宗劉皇后,魏州成安人,家世寒微……正位之後,凡貢奉先入後宮,惟寫佛經施尼師,他無所賜……先是,莊宗自為俳優,名曰李天下,雜於塗粉優雜之間,時為諸優樸抶摑搭,竟為囂婦恩伶之傾玷,有國者得不以為前鑑!劉後以囊盛金合犀帶四,欲於太原造寺為尼,沿路復通皇弟存渥,同簀而寢,明宗聞其穢,即令自殺。」
(《舊五代史》卷四十九《后妃傳一》674)
莊宗劉後欲於太原造寺為尼
(唐莊宗崩,皇后劉氏)欲於太原造寺為尼……及至太原,乃削髮為尼。……
(唐)莊宗遇弒,後宮散走……。虢國夫人夏氏……後嫁契丹突欲李贊華。贊華性酷毒,喜殺人,婢妾微過,常加刲灼。夏氏懼,求離婚,乃削髮為尼以卒。
(《新五代史》卷十四《皇后劉氏傳》146)
夏氏為尼
考《北夢瑣言》云:莊宗皇帝嫡夫人韓氏,後為淑妃,伊氏為德妃……夫人夏氏,最承恩寵,後嫁李贊華,所謂東丹王,既阿保機長子,先歸朝,後除滑州節度使。性酷毒,侍婢微過,即以刀刲火灼。夏氏少長宮掖,不忍其凶,求離婚,歸河陽節度使夏魯奇家,後為尼也。
(《舊五代史》卷四十九《后妃傳》675)
張格母落髮為尼
張格,字承之,故宰相浚之子也。浚為梁祖所忌,潛遣人害於長水,格易姓名,流轉入蜀……王建僭號,以格為宰相。格所生母,當浚之遇害,潛匿於民間,落髮為尼,流浪於函、洛。王建聞之,潛使人迎之入蜀,賜紫,加號慈福大師。
(《舊五代史》卷七十一《列傳第二十三》944)
皇子重乂妻虢國夫人李氏落髮為尼
(天福四年)閏七月庚午朔……丁酉,故皇子河南尹重乂妻虢國夫人李氏落髮為尼,賜名悟因,仍錫紫衣、法號及夏臘二十。
(《舊五代史》卷七十八《高祖紀四》1030)
壽王重乂李氏落髮為尼
壽王重乂,字宏理,高祖第三子也……天福中,追封壽王。妃李氏,汾州刺史玘之女也。重乂無子,妃後落髮為尼,開運中,卒於京師。
(《舊五代史》卷八十七《宗室列傳二》1140)
故皇子重乂英妻張氏落髮為尼
(天福四年)十二丁酉朔……己亥,故皇子重乂英妻張氏落髮為尼,賜名悟慎,並夏臘二十。
(《舊五代史》卷七十八《高祖紀四》1033)
皇甫遇妻宋國夫人請度為尼
周廣順三年正月,(皇甫)遇妻宋國夫人霍氏上言,請度為尼,周太祖許之,仍賜紫衣,號貞范大師,法名惠圓,又賜夏臘十。
(《舊五代史》卷九十五《列傳第十》1261)
尼惠英、惠燈等
(廣順元年十一月)丁亥,(太祖)詔:「唐朝五廟,舊在至德宮安置,應屬徽陵莊田園舍,宜令新除右監門將軍李重玉為主。其緣陵緣廟法物,除合留外,所有金銀器物,充遷葬故淑妃王氏及許王從益外,其餘並給與重玉及尼惠英、惠燈、惠能、惠嚴等。令重玉以時祀陵廟,務在豐潔。」
(《舊五代史》卷一百一十二《太祖紀三》1478)
劉方遇使出家為尼之妻妹長髮為繼室
案《北夢瑣言》云:鎮州市民劉方遇,家財數十萬。方遇妻田氏蚤卒,田之妹為尼,常出入方遇家,方遇使尼長髮為繼室。
(《舊五代史》卷一百二十三《李從敏傳》案引1618)
朱瑾妻為尼
郴王友裕攻徐州,破朱瑾於石佛山……
(梁)太祖已破朱瑾,納其妻以歸……乃送瑾妻為尼。
(《新五代史》卷十三《元貞皇后張氏傳》129)
梁太祖昭儀陳氏為尼
(梁)太祖嘗疾,昭儀(陳氏)與尼數十人晝夜為佛法,未嘗少懈……開平三年,度為尼,居宋州佛寺。
(《新五代史》卷十三《昭儀陳氏》130)
梁末帝妃郭氏為尼
梁亡,唐莊宗入汴……(梁末帝次妃郭氏)已而度為尼,賜名誓正,居於洛陽。
(《新五代史》卷十三《次妃郭氏傳》131)
願辭皇帝為比丘尼
廢帝入立,嘗置酒妃院,(明宗淑妃王氏)妃舉酒曰:「願辭皇帝為比丘尼。」……
晉高祖立,妃自請為尼,不可,乃遷於至德宮。
(《新五代史》卷十五《淑妃王氏傳》159)
何必妄毀形髮
宣懿皇后符氏……初適李守貞子崇訓……其母以後夫家滅亡,而獨脫死兵刃之間,以為天幸,欲使削髮為尼,後不肯曰:「死生有命,天也。何必妄毀形髮為!」
(《新五代史》卷二十《皇后符氏傳》203)
尼李靜善妄充宋公主
又有開封尼李靜善者,內人言其貌似柔福(宋公主),靜善即自稱柔福。蘄州兵馬鈐轄韓世清送至行在,遣內侍馮益等驗視,遂封福國長公主,適永州防禦使高世榮。其後內人從顯仁太后歸,言其妄,送法寺治之。內侍李[怡-台+癸]自北還,又言柔福在五國城,適徐還而薨。靜善遂伏誅。柔福薨在紹興十一年,從梓宮來者以其骨至,葬之,追封和國長公主。
(《宋史》卷二百四十八《公主傳》8788)
趙普二女皆出尼為尼
(趙普)二女皆笄,(趙)普妻和氏言願為尼,太宗再三諭之,不能奪。賜長女名志願,號智果大師;次女名志英,號智圓大師。
(《宋史》卷二百五十六《趙普傳》8939)
妖尼道安
妖尼道安搆獄,事連開封判官張去華,敏中妻父也,以故得請不預決讞。既而法官皆貶,猶以親累落職,出知廣州。
(《宋史》卷二百八十二《向敏中傳》9553)
盧州妖尼道安
未幾,(王禹稱)判大理寺,盧州妖尼道安誣訟徐鉉,道安當反坐,有詔勿治。禹稱抗疏雪鉉,請論道安罪,坐貶商州團練副使,歲餘移解州。
(《宋史》卷二百九十三《王禹稱傳》9794)
盧州尼道安
未幾,有盧州尼道安訟弟婦不實,府不為治,械繫送本州。弟婦即徐鉉妻之甥。道安伐登聞鼓,言鉉以尺牘求請,(張)去華故不為治。上怒,去華坐削一任,貶安州司馬。
(《宋史》卷三百六《張去華傳》10109)
帝出胡貴嬪為尼
(賈)似道大怒曰:「臣為大禮使,陛下舉動不得預聞,乞罷政。」即日出嘉會門,帝留之不得,乃罷顯祖,涕泣出(胡)貴嬪為尼,始還。
(《宋史》卷四百七十四《奸臣傳四》13784)
有比丘尼三人出入宮中
定哥自其夫時,與家奴閻乞兒通,嘗以衣服遺乞兒。及為貴妃,乞兒以妃家舊人,給事本位。定哥既怨海陵疏已,欲復與乞兒通。有比丘尼三人出入宮中,定哥使比丘尼向乞兒索所遺衣服以調之。乞兒識其意,笑曰:「妃今日富貴忘我耶。」定哥欲以計納乞兒宮中,恐閽者索之,乃令侍兒以大篋盛褻衣其中,遣人載之入宮。閽者索之,見篋中皆褻衣,固已悔懼。定哥使人詰責閽者曰:「我,天子妃。親體之衣,爾故玩視,何也?我且奏之。」閽者惶恐曰:「死罪。請後不敢。」定哥乃使人以篋盛乞兒載入宮中,閽者果不敢復索。乞兒入宮十餘日,使衣婦人衣,雜諸宮婢,抵暮遣出。貴哥以告海陵。定哥縊死,乞兒及比丘尼三人皆伏誅。封貴哥莘國夫人。
(《金史》卷六十三《后妃傳上》1510)
李皇后祝髮為比丘尼
(金)舊俗,婦女寡居,宗族接續之。後乃祝髮為比丘尼,號通慧圓明大師,賜紫衣,歸遼陽,營建清安禪寺,別為尼院居之。貞元三年,世宗為東京留守。正隆六年五月,後卒。世宗哀毀過禮,以喪去官。未幾,起復為留守。是歲十月,後弟李石定策,世宗即位於東京,尊謚為貞懿皇后,其寢園曰孝寧宮。
(《金史》卷六十四《后妃傳下》1518) 正史佛教資料類編 第10卷[编辑] 十毀佛
孫綝壞浮屠祠,斬道人
(孫)綝遣將軍孫耽送亮之國,徙尚於零陵,遷公主於豫章。綝意彌溢,侮慢民神,遂燒大橋頭伍子胥廟,又壞浮屠祠,斬道人。
(《三國誌》卷六十四《吳書.孫綝傳》1449)
詔州坑沙門,毀諸佛像
(太平真君七年)三月,詔諸州坑沙門,毀諸佛像。徒長安城工巧二千家於京師。車駕旋軫,幸洛水,分軍誅李閏叛羌。
(《魏書》卷四下《世祖紀四下》100)
鄴城毀五層佛圖
(太平真君七年)夏四月甲申,車駕至自長安。戊子,鄴城毀五層佛圖,於泥像中得玉璽二,其文皆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其一刻其旁曰「魏所受漢傳國璽。」
(《魏書》卷四下《世祖紀四下》101)
詔沙門不得去寺
(延興二年四月)癸酉,詔沙門不得去寺,浮遊民間,行者仰以公文。
(《魏書》卷七上《高祖紀七上》137)
討沙門法秀
大駕行幸三川,(苟)頹留守京師,沙門法秀謀反,頹率禁衛收掩畢獲,內外晏然。
(《魏書》卷四十四《苟頹傳》994)
討沙門法秀
(於栗磾)長子烈……從幸中山,車駕還次肆州,司空苟頹表沙門法秀詃惑百姓,潛謀不軌,詔烈與吏部尚書□丞祖馳驛討之。會秀已平,轉左衛將軍,賜爵昌國子。
(《魏書》卷三十一《於栗磾傳》737)
誅沙門法秀
沙門法秀謀反,伏誅。……詔曰:「法秀妖詐亂常,妄說符瑞,蘭台御史張求等一百餘人,招結奴隸,謀為大逆,有司科以族誅,誠合刑憲。」
(《魏書》卷七上《高祖紀七上》150)
沙門法秀謀逆
及沙門法秀謀逆,事發,多所牽引。(王)睿曰:「與其殺不辜,寧赦有罪。宜梟斬首惡,餘從疑赦,不亦善乎?」高祖從之,得免者千餘人。
(《魏書》卷九十三《王睿傳》1988)
沙門法秀反
魏誠弟亮,字平誠。承明初,擢為中散。告沙門法秀反,遷冠軍將軍,賜爵永寧侯,加給事中。
(《魏書》卷九十三《恩倖傳》1995)
平季與沙門法秀謀反
平季,字稚穆,燕國薊人。祖濟,武威太守。父雅,州秀才,與沙門法秀謀反,伏誅。
(《魏書》卷九十四《閹官傳》2032)
賒彌國不信佛法
賒彌國,在波知之南,山居。不信佛法,專事諸神。亦附厭噠。東有鉢盧勒國,路險,緣鐵鎖而度,下不見底。熙平中,宋雲等竟不能達。
(《魏書》卷一百二《西域志》2280)
進兵焚佛寺門屋
阿於子、段暢以千騎投周。周軍攻東門,際昏,遂入。進兵焚佛寺門屋,飛焰照天地。
(《北齊書》卷十一《文襄六王傳》150)
王則舊京取像,毀以鑄錢
(王)則性貪惏,在州取受非法,舊京取像,毀以鑄錢,於時世號河陽錢,皆出其家。
(《北齊書》卷二十《王則傳》272)
周氏滅佛法
法和始於百里洲造壽王寺,既架佛殿,更截樑柱,曰:「後四十許年佛法當遭雷電,此寺幽僻,可以免難。」及魏平開荊州,宮室焚燼,總管欲發取壽王佛殿,嫌其材短,乃停。後周氏滅佛法,此寺隔在陳境,故不及難。
(《北齊書》卷三十二《陸法和傳》430)
僧尼道士盡皆執役
於是以蕭摩訶為皇畿大都督……分兵鎮守要害,僧尼道士盡皆執役。
(《南史》卷十《陳本紀下第十》308)
陳慶之斬僧強
(陳慶之)出為北兗州刺史、都督緣淮諸軍事。曾有祅賊沙門僧強自稱為帝,土豪蔡伯寵起兵應之,攻陷北徐州。詔慶之討焉。慶之斬伯寵、僧強,傳其首。
(《南史》卷六十一《陳慶之傳》1500)
禁私養沙門
(太延五年)戊申,詔自王公已下至於庶人,私養沙門、巫及金銀工巧之人在其家者,皆遣詣官曹,限今年二月十五日。過期不出,巫、沙門身死,主人門誅。庚戌,詔自三公已下至於卿士,其子息皆詣太學,其百工伎巧騶卒子息當習其父兄所業,不聽私立學校,違者師身死,主人門誅。
(《北史》卷二《魏本紀第二》56)
詔諸州坑沙門,毀諸佛像
三月,詔諸州坑沙門,毀諸佛像,徙長安城內工巧二千家於京師。
夏四月甲申,車駕至自長安。戊子,毀鄴城五層佛圖,於泥像中得玉璽二,其文皆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其一刻其旁曰「魏所受漢傳國璽」。
(《北史》卷二《魏本紀第二》58)
奚康生討涇州沙門劉慧汪
(永平)二年春正月,涇州沙門劉慧汪聚眾反,詔華州刺史奚康生討之。
(《北史》卷四《魏本紀第四》138)
秦州捕斬沙門劉光秀
(永平)三年春二月壬子,秦州沙門劉光秀謀反,州郡捕斬之。
(《北史》卷四《魏本紀第四》139)
沙門法慶反於冀州
夏六月,沙門法慶聚眾反於冀州,殺阜城令,自稱大乘。
(《北史》卷四《魏本紀第四》144)
法慶被斬
時冀州沙門法慶既為妖幻,遂說勃海人李歸伯。歸伯閤家從之,招率鄉人,推法慶為主。法慶以歸伯為十住菩薩、平魔軍司、定漢王;自號大乘。殺一人者為一住菩薩,殺十人者為十住菩薩。又合狂藥,令人服之,父子兄弟不相知識,唯以殺害為事。刺史蕭寶寅遣兼長史崔伯驎討之,敗於煮棗城,伯驎戰沒。凶眾遂盛,所在屠滅寺舍,斬戮僧尼,焚燒經像,云:「新佛出世,除去眾魔。」詔以遙為使持節、都督北征諸軍事,討破之。禽法慶,並其妻尼惠暉等,斬法慶,傳首京師,後禽歸伯,戮於都市。
(《北史》卷十七《景穆十二王傳上》634)
北周斷佛、道二教
(建德三年)丙子,初斷佛、道二教,經像悉毀,罷沙門、道士,並令還俗。並禁諸淫祀,非祀典所載者,盡除之。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360)
王文同毀法
及帝征遼東,令(王)文同巡察河北諸郡,文同見沙門齋戒菜食者,以為妖妄,皆收繫之。北至河間,召諸郡官人,小有遲違者,輒覆面於地而捶殺之。求沙門相聚講論及長老共為佛會者數百人,文同以為聚結惑眾,盡斬之。又悉裸僧尼,驗有淫狀非童男女者數千人,復將殺之。郡中士女,號哭於路,諸郡驚駭,各奏其事。帝聞大怒,遣使者達奚善意馳鎖之,斬於河間,以謝百姓。仇人剖其棺,臠其肉啖之,斯須咸盡。
(《北史》卷八十七《酷吏傳》2903)
王文同毀法
及帝征遼東,令文同巡察河北諸郡。文同見沙門齋戒菜食者,以為妖妄,皆收繫獄。比至河間,召諸郡官人,小有遲違者,輒皆覆面於地而箠殺之。求沙門相聚講論,及長老共為佛會者數百人,文同以為聚結惑眾,盡斬之。又悉裸僧尼,驗有淫狀非童男女者數千人,復將殺之。郡中士女號哭於路,諸郡驚駭,各奏其事。帝聞而大怒,遣使者達奚善意馳鎖之,斬於河間,以謝百姓。讎人剖其棺,臠其肉而啖之,斯須咸盡。
(《隋書》卷七十四《酷吏傳》1702)
自稱彌勒佛
(大業)六年春正月癸亥朔,旦,有盜數十人,皆素冠練衣,焚香持華,自稱彌勒佛,入自建國門。監門者皆稽首。既而奪衛士仗,將為亂。齊王暕遇而斬之。於是都下大索,與相連坐者千餘家。
(《隋書》卷三《煬帝傳上》74)
付奕上疏去釋教
(武德)七年,(付)奕上疏請除去釋教,曰:
佛在西域,言妖路遠,漢譯胡書,恣其假托。故使不忠不孝,削髮而揖君親;游手游食,易服以逃租賦。演其妖書,述其邪法,偽啟三塗,謬張六道,恐嚇愚夫,詐欺庸品。凡百黎庶,通識者稀,不察根源,信其矯詐。乃追既往之罪,虛規將來之福。佈施一錢,希萬倍之報;持齋一日,冀百日之糧。遂使愚迷,妄求功德,不憚科禁,輕犯憲章。其有造作惡逆,身墜刑網,方乃獄中禮佛,口誦佛經,晝夜忘疲,規免其罪。且生死壽夭,由於自然;刑德威福,關之人主。乃謂貧富貴賤,功業所招,而愚僧矯詐,皆云由佛。竊人主之權,擅造化之力,其為害政,良可悲矣!
案《書》云:「惟闢作福威,惟辟玉食。臣有作福、作威、玉食,害於而家,凶於而國,人用側頗僻。」降自犧、農,至於漢、魏,皆無佛法,君明臣忠,祚長年久。漢明帝假託夢想,始立胡神,西域桑門,自傳其法。西晉以上,國有嚴科,不許中國之人,輒行髡髮之事。洎於苻、石,羌胡亂華,主庸臣佞,政虐祚短,皆由佛教致災也。梁武、齊襄,足為明鏡。昔褒姒一女,妖惑幽王,尚致亡國;況天下僧尼,數盈十萬,翦刻繒綵,裝束泥人,而為厭魅,迷惑萬姓者乎!今之僧尼,請令匹配,即成十萬餘戶,產育男女,十年長養,一紀教訓,自然益國,可以足兵。四海免蠶食之殃,百姓知威福所在,則妖惑之風自革,淳樸之化還興。
且古今忠諫,鮮不及禍。竊見齊朝章仇子他上表言:「僧尼徒眾,糜損國家,寺塔奢侈,虛費金帛。」為諸僧附會宰相,對朝讒毀;諸尼依託妃主,潛行謗讟。子他竟被囚執,刑於都市。及周武平齊,制封其墓。臣雖不敏,竊慕其蹤。
又上疏十一首,詞甚切直。高祖付群官詳議,唯太僕卿張道源稱奕奏合理。中書令蕭瑀與之爭論曰:「佛,聖人也。奕為此議,非聖人者無法,請置嚴刑。」奕曰:「禮本於事親,終於奉上,此則忠孝之理著,臣子之行成。而佛逾城出家,逃背其父,以匹夫而抗天子,以繼體而悖所親。蕭瑀非出於空桑,乃遵無父之教。臣聞非孝者無親,其瑀之謂矣!」瑀不能答,但合掌曰:「地獄所設,正為是人。」高祖將從奕言,會傳位而止。
奕武德九年五月密奏太白見秦分,秦王當有天下,高祖以狀授太宗。及太宗嗣位,召奕賜之食,謂曰:「汝前所奏,幾累於我,然今後但須盡言,無以前事為慮也。」太宗常臨朝謂奕曰:「佛道玄妙,聖蹟可師,且報應顯然,屢有征驗,卿獨不悟其理,何也?」奕對曰:「佛是胡中桀黠,欺誑夷狄,初止西域,漸流中國。遵尚其教,皆是邪僻小人,模寫莊、老玄言,文飾妖幻之教耳。於百姓無補,於國家有害。」太宗頗然之。
貞觀十三年卒,年八十五。臨終誡其子曰:「老、莊玄一之篇,周、孔《六經》之說,是為名教,汝宜習之。妖胡亂華,舉時皆惑,唯獨竊嘆,眾不我從,悲夫!汝等勿學也。古人裸葬,汝宜行之。」奕生平遇患,未嘗請醫服藥,雖究陰陽數術之書,而並不之信。又嘗醉臥,蹶然起曰:「吾其死矣!」因自為墓誌曰:「傅奕,青山白雲人也。因酒醉死,嗚呼哀哉!」其縱達皆此類。注《老子》,並撰《音義》,又集魏、晉以來駁佛教者為《高識傳》十捲,行於世。
(《舊唐書》卷七十九《傅奕傳》2715)
嵩山僧圓淨被殺
(元和十年)八月己亥朔,日有蝕之。丙寅,訶陵國遣使獻僧祇僮及五色鸚鵡,頻伽鳥並異香名寶。丁未,淄青節度使李師道陰與嵩山僧圓淨謀反,勇士數百人伏於東都進奏院,乘洛城無兵,欲竊發焚燒宮殿而肆行剽掠。小將楊進、李再興告變,留守呂元膺乃出兵圍之,賊突圍而出,入嵩岳,山棚盡擒之。訊其首,僧圓淨主謀也。僧臨刑嘆曰:「誤我事,不得使洛城流血!」
(《舊唐書》卷十五《憲宗傳下》454)
道士趙歸真排毀釋氏
(會昌四年)三月……以道士趙歸真為左右街道門教授先生。時帝志學神仙,師歸真。歸真乘寵,每對,排毀釋氏,言非中國之教,蠹耗生靈,盡宜除去,帝頗信之。
(《舊唐書》卷十八上《武宗紀》600)
衡山道士劉玄靖及歸真膠固排毀釋氏
(會昌)五年春正月己酉朔,敕造望僊臺於南郊壇……歸真自以涉物論,遂舉羅浮道士鄧元起有長年之術,帝遣中使迎之。由是與衡山道士劉玄靖及歸真膠固,排毀釋氏,而拆寺之請行焉。
(《舊唐書》卷十八上《武宗紀》603)
拆大寺材木修建
會昌五年八月,中書門下奏:「東都太廟九室神主,共二十六座,自祿山叛後,取太廟為軍營,神主棄於街巷,所司潛收聚,見在太微宮內新造小屋之內。其太廟屋室並在,可以修崇。……如合置,望以所拆大寺材木修建。既是宗室官居守,便望令充修東都太廟使,勾當修繕。」奉敕宜依。
(《舊唐書》卷二十六《禮儀志六》983)
時廢浮圖法,以銅像鑄錢
時廢浮圖法,以銅像鑄錢。(柳)仲郢為京畿鑄錢使,錢工欲於模加「新」字,仲郢止之,唯淮南加「新」字,後竟為僧人取之為像設鐘磬。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五《柳公綽傳》4306)
神策鎮將捕藍田縣唸佛人
尋而藍田縣人賀蘭進與裡內五十餘人相聚唸佛,神策鎮將皆捕之,以為謀逆,當大辟。(高)元裕疑其冤,上疏請出賀蘭進等付台覆問,然後行刑,從之。
(《舊唐書》卷一百七十一《高元裕傳》4452)
葉法善排擠佛法
(葉)法善自高宗、則天、中宗歷五十年,常往來名山,數召入禁中,盡禮問道。然排擠佛法,議者或譏其向背。以其術高,終莫之測。睿宗即位,稱法善有冥助之力,先天二年,拜鴻臚卿,封越國公,仍依舊為道士,止於京師之景龍觀,又贈其父為歙州刺史。當時尊寵,莫與為比。
(《舊唐書》卷一百九十一《方伎傳》5107)
會昌五年大毀佛寺
(會昌五年)八月壬午,大毀佛寺,復僧尼為民。
(《新唐書》卷八《宣宗紀》245)
唐武宗去浮圖之法甚銳
(唐)武宗用一李德裕,逐成其功烈。然其奮然除去浮圖之法甚銳,而躬受道家之菉,服藥以求長年。以此見其非明智之不惑者,特好惡有不同爾。
(《新唐書》卷八《宣宗紀》253)
武宗即位,廢浮圖法
武宗即位,廢浮圖法,天下毀寺四千六百、招提蘭若四萬,籍僧尼為民二十六萬五千人,奴婢十五萬人,田數千萬頃,大秦穆護、祆二千餘人。上都、東都每街留寺二,每寺僧三十人,諸道留僧以三等,不過二十人。腴田鬻錢送戶部,中下田給寺家奴婢丁壯者為兩稅戶,人十畝。以僧尼既盡,兩京悲田養病坊,給寺田十頃,諸州七頃,主以耆壽。
(《新唐書》卷五十二《食貨志二》1361)
韓滉毀上元道、佛祠四十區
(韓滉)毀上元道、佛祠四十區,修塢壁,起建業、抵京峴,樓雉相望。
(《新唐書》卷一百二十六《韓休傳》4435)
佛祠乾木為攻具
(朱)泚大治戰棚、雲橋,士皆懼,游環曰:「賊取佛祠乾木為攻具,可以火之。」
(《新唐書》卷一百五十六《韓游環傳》4904)
毀屬下浮屠私廬數千
毀屬下浮屠私廬數千,以地予農。蜀先主祠旁有猱村,其民剔髮若浮屠者,畜妻子自如,(李)德裕下令禁止。蜀風大變。
(《新唐書》卷一百八十《李德裕傳》5332)
回紇火浮屠
初,回紇至東京,放兵攘剽,人皆遁保聖善、白馬二祠浮屠避之,回紇怒,火浮屠,殺萬餘人,及是益橫,詬折官吏,至以兵夜斫含光門,入鴻臚寺。
(《新唐書》卷二百一十七上《回鶻傳上》6119)
崔胤毀浮圖,以銅鐵為兵仗
(朱)全忠知其意,陽相然許。(崔)胤乃毀浮圖,取銅鐵為兵仗。
(《新唐書》卷二百二十三下《奸臣傳下》6358)
周世宗禁私度
(周世宗柴榮)甲戌,大毀佛寺,禁民親無侍養而為僧尼及私自度者。
(《新五代史》卷十二《世宗傳》119)
周世宗廢天下佛寺
(周世宗)即位之明年,廢天下佛寺三千三百三十六。是時中國乏錢,乃詔悉毀天下銅佛像以鑄錢,嘗曰:「吾聞佛說以身世為妄,而以利人為急,使其真身尚在,苟利於世,猶欲割截,況此銅像,豈其所惜哉?」
(《新五代史》卷十二《恭帝傳》125)
石昂禁其家不可以佛事污先人
(石)昂父亦好學,平生不喜佛說,父死,昂於柩前誦《尚書》,曰:「此吾先人之所欲聞也。」禁其家不可以佛事污吾先人。
(《新五代史》卷三十四《石昂傳》372)
禁鐵鑄浮屠及佛像
(開寶)五年春正月壬辰朔,雨雪,不御殿。禁鐵鑄浮屠及佛像。
(《宋史》卷三《太祖傳三》37)
禁以金箔飾佛像
(康定元年)八月戊戌,禁以金箔飾佛像。
(《宋史》卷十《仁宗傳二》208)
令流民得佔官舍寺觀以居
(靖康元年十一月)庚午,詔河北、河東、京畿清野,令流民得佔官舍寺觀以居。
(《宋史》卷二十三《欽宗傳》432)
毀諸路淫祠
(紹興十六年二月)壬寅,毀諸路淫祠。
(《宋史》卷三十《高宗傳七》564)
寺觀絕產田宅入官
(紹興二十二年)丁巳,遣司農丞鍾世明詣福建路籍寺觀絕產田宅入官,其後歲入錢三十四萬緡。
(《宋史》卷三十《高宗傳七》574)
王濟斬睦州狂僧
睦州有狂僧突入州廨,出妖言,(王濟)與轉運使陳堯佐按其實,斬之,上嘉其能斷。
(《宋史》卷三百四《王濟傳》10068)
李及之治靈鷲山浮屠
(李及之)知信州,靈鷲山浮屠,犯法者眾,及之治其奸,流數十人,乃自劾。朝廷嘉之,釋不問。
(《宋史》卷三百一十《李迪傳》10179)
陳襄不度僧
譯經僧死,遺表度十僧,列子廟三年度一道士,(陳襄)皆抑不行。
(《宋史》卷三百二十一《陳襄傳》10420)
李清臣作《浮圖災解》
李清臣字邦直,魏人也。七歲知讀書,日數千言,暫經目輒誦,稍能戲為文章。客有從京師來者,與其兄談佛寺火,清臣從傍應曰:「此所謂災也,或者其蠹民已甚,天固儆之邪?」因作《浮圖災解》。兄驚曰:「是必大吾門。」韓琦聞其名,以兄之子妻之。
(《宋史》卷三百二十八《李清臣傳》10561)
《三朝史》中刪去《道釋志》
孝宗受禪,念舊學,命(劉章)知漳州,為諫議大夫王大寶所格。尋除秘閣修撰、敷文閣待制,召提舉佑神觀兼侍讀,遂拜禮部侍郎。奏禁遏淫祀,仍於《三朝史》中刪去《道釋》、《符瑞志》,大略以為非《春秋》法。
(《宋史》卷三百九十《劉章傳》11959)
禁女婦之為僧道者
(朱熹)主泉州同安簿,選邑秀民充弟子員,日與講說聖賢修己治人之道,禁女婦之為僧道者。
(《宋史》卷四百二十九《道學傳三》12751)
朱熹禁女不嫁者
(朱熹)居數月,除江東轉運副使,以疾辭,改知漳州。奏除屬縣無名之賦七百萬,減經總制錢四百萬。以習俗未知禮,采古喪葬嫁娶之儀,揭以示之,命父老解說,以教子弟。土俗崇信釋氏,男女聚僧廬為傳經會,女不嫁者為庵舍以居,熹悉禁之。
(《宋史》卷四百二十九《道學傳三》12762)
种放嘗裂佛經以制帷帳
(种放)性不喜浮圖氏,嘗裂佛經以制帷帳。所著《蒙書》十捲及《嗣禹說》、《表孟子上下篇》、《太一祠錄》,人頗稱之。
(《宋史》卷四百五十七《隱逸傳上》13423)
張商英勸帝節儉,稍裁抑僧寺
張商英方有時望,(郭)天信往往稱於內朝,商英亦欲借左右游談之助,陰與相結,使僧德洪輩道達語言。商英勸帝節儉,稍裁抑僧寺,帝始敬畏之,而近侍積不樂,間言浸潤,眷日衰。京黨因是告商英與天信漏洩禁中語言,天信先發端,窺伺上旨,動息必報,乃從外庭決之,無不如志。商英遂罷。
(《宋史》卷四百六十二《方技傳下》13525)
僧李智被殺
大名府僧李智究等謀反,伏誅。
(《金史》卷七《世宗傳中》160)
禁糠禪、瓢禪
(大定二十八年)十月乙丑,……禁糠禪、瓢禪,其停止之家抵罪。
(《金史》卷八《世宗傳下》201)
禁五行毗盧
(昌明元年)十一月乙卯……以惑眾亂民,禁罷全真及五行毗盧。
(《金史》卷九《章宗傳一》216)
僧超謀亂
(至元元年八月)己未,鳳翔府龍泉寺僧超過等謀亂遇赦,沒其財,羈管京兆僧司;同謀蘇德,責令從軍自效。
(《元史》卷五《世祖傳二》99)
平陽路僧官被殺
(至元三年二月)壬午,平陽路僧官以妖言惑眾伏誅。
(《元史》卷六《世祖傳三》110)
沙汰僧尼
是時,朝廷無事,稽古禮文之事,有墜必舉,請賜經筵講官坐,以崇聖學,選清望官專典陳言,以求治道,核守令六事,沙汰僧尼,舉隱逸士,事見《太平傳》。
(《元史》卷一百三十九《朵虯只傳》3354)
平僧藏羅漢
五年,邑人吳乞兒、濟南道士胡王反,(郭侃)討平之。七年,改白馬令,僧臧羅漢與彰德趙當驢反,又平之。
(《元史》卷一百四十九《郭侃傳》3526)
討誅妖僧李圓朗
(萬曆十七年)夏四月己亥,王家屏復入閣。始與妖僧李圓朗作亂,犯南雄,有司討誅之。
(《明史》卷二十《神宗傳一》273)
汰法王以下番僧四五百人
英宗即位,詔節冗費。(胡)濴因奏減上供物,及汰法王以下番僧四五百人,浮費大省。
(《明史》卷一百六十九《胡濴傳》4535)
周璽請毀新立寺觀
武宗初即位,(周璽)請毀新立寺觀,屏逐法王、真人,停止醮事,並論前中官齊玄煉丹糜金罪。
(《明史》卷一百八十八《周璽傳》4984)
勒令尼改嫁
(方)獻夫以尼僧、道姑傷風化,請勒令改嫁,帝從之。又因霍韜言,盡汰僧道無牒、毀寺觀私創者。
(《明史》卷一百九十六《方獻夫傳》5189)
霍韜散僧尼
(霍韜)在南都,禁喪家宴飲,絕婦女入寺觀,罪娼戶市良人女,毀淫祠,建社學,散僧尼,表忠節。既去,士民思之。
(《明史》卷一百九十七《霍韜傳》5214)
正史佛教資料類編 杜斗城輯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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