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鼐所写的人物,大多数皆属封建官吏。值得研究的是,他为那些封建官吏“树碑立传”,究竟是要美化和歌颂封建统治,还是要对封建统治的黑暗和腐朽进行揭露和针砭?是充当“御用文人”为维护封建统治效劳的“御用文学”,还是正视现实的作家所写的在文学史上具有某些突破、创新和积极意义的作品?这个问题,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对姚鼐这位桐城派主要代表作家的定性与定位,有加以探讨的必要。 一、颂扬的是什么样的好官 姚鼐为之树碑立传的封建官吏,当然皆属他心目中的好官。这是些什么样的好官呢?作者描写其特征有下列五点:一是有敢于对人民负责,甚至为此而不惜自我牺牲的精神。如姚鼐在为陈三辰写的《墓志铭并序》中,写陈在担任安徽亳州知州期间,遇到大饥荒,“上官令亳州设两粥厂以赈。”他认为“一州两厂,何足赡饥者?”便不顾“上官令”,而从实际需要出发,自作主张增加救济。“人谓如此,终必以亏库银获罪矣。”而他的回答却是:“活民而得罪,吾所甘也!”①如此掷地有声的语言,义无返顾的态度,甘为民献身的精神,怎不令人肃然起敬!在《蒋君墓碣》中,姚鼐写蒋知廉任山东临清州同知,“值水涝,君行视救溺者,中湿(即中了湿气病〕,未几年,年四十,乾隆五十六年也。”①也就是说.他下仅深人水灾现场视察,而且竟为救溺水者而不惜献出了自己年仅四十的生命。类似的好官还有他写的顺天府南路同知张曾份,“君以淀水涨,亲往护文安提,自夏迄秋,昼夜劳惫,堤得因而君得疾,次年疾进,以乾隆四十一年五月十五日卒于官,年四十五。”① 二是为官尽职尽责,有求真务实的精神,有洞察真伪的睿智,有足够的办事能力。如陈三辰担任亳州知州,“亳巨州也,讼者日进状数十。公得其状,即訉即判,逾月讼者稀,半年则鲜矣。”①蒋知廉“署临清州同知,吏事甚办,辨获盗之不实者,执之力,卒获真盗,果如君言。”①为官就应该有这种执政能力。 三是能从客观实际和大局出发,趋利避害,悉心为民造福。如在《周梅圃君家传》中,姚鼐写他在担任宁夏宁朔知县期间治水,不只能针对“唐延渠行地多沙易漫”的特点,“治渠使狭而深,又颇改其水道,”使“渠行得安”,足以“引河水人渠,灌民田”,而且还通过设暗洞,以“泄淫水(过分多的水)于河,”使民田“旱涝皆赖焉”;“唐延渠暗洞坏,宁夏县吏欲填暗洞,而引唐渠水尽人汉渠,以利宁夏民,而宁朔病矣。君力督工修复旧制,两县皆利”。作者未说老百姓对他如何爱戴和感激,只写出“民以所建曰周公闸、周公桥云”①即使人足以想见。 四是为使“奸蠹屏除”,而敢于跟坏人坏事作斗争,不怕得罪有权势者。如在《张逸国家传》中,姚鼐写张逸园身为官职卑微的热河巡检,竟敢于对在当地“横肆的“留守内监为僧者”于文焕进行杖责,以致引起“热河内府总管怒,奏君擅杖近御,直隶总督亦劾君”。后来他担任顺天府南路同知,“有旗民张达祖”,依仗其“居首辅傅忠勇公门下”的权势,竟然要将早已卖出的数百顷地,不顾地价已涨数倍,而要按原价重新赎回。他则不理会“傅忠勇颇使人示意不怕得罪贵为宰相的傅忠勇毅然“告之以义,必不可,卒以田归民”①。 五是为人清正廉洁,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姚鼐主张:“察才百端,首身洁正”。把清正廉洁的人品和素质,看作是考察人才的首要标准。他颂扬担任翰林院侍读学土、安徽省提督学政的朱竹君“不为势趋。不为利眯”①。担任陕西道监察御史的任大椿“固有特操,非义弗敢为,故自少至老,终于贫窭”①。担任云南巡抚的谭尚忠、姚鼐赞“其在封疆为大吏,室中澹如寒士,遇属员甚有礼,蔼然亲也,犹不能少人之以财利。天下论吏清廉者,必举谭公为首。然公遇事奋发,则执谊不可回,其为安徽巡抚,以忤和珅故,降为福建按察使......做公虽和平廉洁,而非煦煦曲谨者也”①。 上述五点,核心是体现了“民为邦本”的思想,用姚鼐的话来说:“仁及于民,法可远施”①;实则反映了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和民族精神。我们不能因为它体现在封建官吏身上,即予以一概抹煞,如同不能因为岳飞、包拯是封建官吏,即否定岳飞是民族英雄、包拯是人民爱戴的清官一样。相反,人们倒有理由责问:封建官吏尚且能做到上述五点,我们以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的官员为什么不能做得更好?人们也许会质疑:把封建官吏写得这样好,是否真实呢?姚鼐答曰:“吾言不欺。”①退一步说即使他对这些好官有溢美之嫌,好在他也把对这些好官的赞美,与对整个封建统治的歌功颂德作了必要的区隔。因为姚鼐同时写明,这些好官吏终究得不到整个封建统治阶级的支持与重用,他们或被革职①,或遭降黜①,或因“厌吏事”而主动辞官①,或被贪官迫害致死①,总之,姚鼐写出了好官在那个封建官场往往屡遭打击,没有容身之地。这就足以说明,这些好官之好,只是他们个人的行为,不但不足以代表整个封建统治阶级,相反,他们横遭打击的悲惨遭遇本身,恰恰是对封建统治腐朽黑暗的有力揭露和控诉。 更值得注意的是,姚鼐不是孤立地一味颂扬好官,而是由此通过对比、衬托,揭露和凸显出充斥于那封建官场的是大量的贪官、昏官和唐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