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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侵犯名誉权和肖像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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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10-11 18:07
  • 签到天数: 705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25-4-2 16: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黄帝御医姚氏 于 2025-4-2 16:06 编辑

    近期,在江西南昌发现一些未经授权的个人或私营组织在网络上擅自盗用我的祖父姚穉山和堂兄姚奇蔚的名义和肖像进行商业经营培训班活动,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我们姚氏御医家族的名誉权和肖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肖像权和名誉权章节(第1018-1024条)法律规定,为了维护我们姚氏家族的合法权益,特此发表声明:
    1. 我们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个人或私营健康公司使用我们的祖父和堂兄名义和肖像进行商业经营推广或宣传。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都将被视为侵权行为,我们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 对于已经发生的侵权行为,我们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侵权,并删除相关侵权内容。同时,我们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手段,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3. 我们提醒广大姚氏宗亲和社会同仁,在网络上看到任何以我们名义进行的商业培训班活动时,请务必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最后,我们感谢广大宗亲们对江西南昌姚氏中医的支持和关注。我们将继续努力,为宗亲们提供更好的医疗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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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10-1 16:52
  • 签到天数: 17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5-4-2 16: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姚莎莉 于 2025-4-2 16:13 编辑


    据查:此人是南昌县富山乡姚湾村人,属“绍”字辈,他凭着“中华姚网”首席记者身份,常在全国各地猎取姚氏【商业机密】获取【商业价值】为己索利蓄谋已久!这次3月份在江西南昌《常筑酒店》举办为期三天的培训班,在他精心策划周密布置下,盗用南昌县斗门村江西省著名的大医家姚穉山老先生和国家级名老中医(中医泰斗)姚奇蔚教授肖像和名誉,从宣传推广的培训班及拜师现场视频证据显示:恶意将大医家姚穉山老先生和中医泰斗姚奇蔚教授肖像故意分离摆放,辈份颠倒,本末倒置,随意拼凑,严重存在欺世灭祖大逆不道恶毒行为,在视频中以商业营销为目的培训班,座无虚席利润颇丰。而此人的祖父在民国时期,曾是一位善于花言巧语能说会道高手,曾居住在姚湾村时骗取一位大财主的大量金钱后消声灭迹,此消息当时轰动了整个南昌姚氏族人,直到改革开放后,南昌姚氏家族第十五届重修族谱时其子孙“姚绍弦”才冒了出来,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姚家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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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10-23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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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25-4-2 17:5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姚晓茗 于 2025-4-3 22:20 编辑

    〔转载〕严正声明!

    本人姚磊,系江西中医姚国美先生、姚荷生先生、姚椿龄先生、姚梅龄先生的嫡系后代,为姚国美的曾侄孙、姚荷生的长孙、姚椿龄先生的侄子、姚梅龄之子,近日,我们家族发现在“今视频(江西广播电视台官方客户端)”、“抖音APP”及其关联平台等媒体上,出现了姚秀玲冒用姚国美先生、姚荷生先生、姚椿龄先生、姚梅龄先生等家族先辈的名义,举行所谓的“拜师收徒”仪式,并收取“拜师费”的视频。据此,受家族委托,本人声明:
    1. 经与家母(姚梅龄先生之妻)等多方家族成员严格核实,姚秀玲与姚国美先生、姚荷生先生、姚椿龄先生、姚梅龄先生等家族成员既不存在任何血缘亲属关系,亦从未获得任何形式的医术传承。
    2. 姚秀玲以任何形式使用本家族成员名义开展的教学培训、收徒授业、宣传等商业活动,均未获得本人及家族合法授权,其行为已涉嫌侵害姚国美先生、姚荷生先生、姚椿龄先生、姚梅龄先生等家族成员的肖像权、姓名权及名誉权。
    3. 姚秀玲个人行为与本家族无任何关联,其发布的所有信息及所作承诺均不代表本家族立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人员财物损失均由其自行承担。
    4. 本人及家族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在此郑重警告仍在实施或准备实施侵犯我方权益的个体、团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以免承担更严重的后果。〔同时提醒社会各界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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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10-1 16:52
  • 签到天数: 17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5-4-10 19:4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姚莎莉 发表于 2025-4-2 16:11
    据查:此人是南昌县富山乡姚湾村人,属“绍”字辈,他凭着“中华姚网”首席记者身份,常在全国各地猎取姚 ...



    肖像权与姓名权一样,具有专有权,对于自己家庭的肖像的占有、使用和处理,只能归公民本人家庭所有,未经本人家庭同意,他人不得享有。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不在于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而在于不尊重公民对其肖像的专有权。因此,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将公民肖像予以复制、传播、展览等,都应征得公民的同意,否则就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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