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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姚波

姚曼波教授——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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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5-8-11 16:2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孟子》称引的孔子《春秋》
    姚曼波


    要澄清孔子作《春秋》的真相,让春秋学走出历史的误区,就必须对其进行正本清源的研究。在历史上,第一个称道孔子作《春秋》并给予崇高评价的人,是孟子。因此,对《孟子》的深入考察,是我们解开孔子作《春秋》之谜的第一步。
    司马迁在《十二诸侯年表序》中说:孔子“论史记旧文,兴于鲁而次《春秋》”,接着又说,左丘明、铎椒、虞卿等依据《春秋》以著书,“及如荀卿、孟子、公孙固、韩非子之徒,各往往捃摭《春秋》之文以著书,不可胜纪”。
    这就是说,孟子之书,是“捃摭”孔子“《春秋》之文”而成的,则我们从中必可考见孔子的《春秋》。本文即从他对“孔春秋”的有关称述,所引用的有关史料及其理论思想的渊源各方面,深入探考孔子所作《春秋》的性质,同时可以进一步辨明孔子作《春秋经》说之虚妄。
    一、从孟子的具体称述考“孔春秋”的特点

    《孟子·滕文公》这样称道:“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唯《春秋》乎?罪我者其唯《春秋》乎?’”孟子于后面又说:“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驱猛兽而百姓宁,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这是孟子对孔子作《春秋》的历史功绩所给予的崇高评价,他将其与大禹治水、周公安天下相提并论,以说明它的历史作用和影响之大。从孔子自诩“知我者其唯《春秋》”之语,可见其亦自视甚高,不同凡响。然考《春秋经》,与汲冢竹书所记,并无出墙之色,所以刘知几忍不住要说“亦有何力哉?”后人乃至于讥为“断烂朝报”“流水账簿”。若孔子所作不过如此,孟子岂不是虚美么?至于其“罪我”之语,联系司马迁说的“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 《史记·太史公自序》),这当是孔子《春秋》区别于一般史官之作所在。它透露了“孔春秋”的独特锋芒。然考今之《春秋经》,却并不见“贬天子”之类的明确表现。如鲁隐公十一年,王取郑田擅自给郑人苏忿生,桓公五年又夺郑伯政,终于导致郑伯不朝。而王则以诸侯之师伐郑,郑被逼还击,乃至“射王中肩”。这在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事件 ,是天子失政,诸侯失礼的典型表现,而在《春秋经》中竟未有一字揭露。再次,孟子说“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而《春秋经》对“臣弑其君,子弑其父”的“乱臣贼子”也讨伐不力,多有隐讳之笔。前已说过,《春秋》弑君三十六,《经》所书唯有二十六。鲁国弑君五、逐君二的史实,无一得到反映,隐讳失实如此,又如何当得孟子说的“乱臣贼子惧”之语?被称为亚圣的孟子,岂会如此褒贬失当?
    《孟子·离娄章》还说道:“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檮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孟子的这段话,显示了孔子所作《春秋》在具体内容上的特点。“其事则齐桓晋文”,说明他写的主要内容是春秋时期以齐桓晋文为代表的争霸战争。孔子为什么要写“齐桓晋文之事”?这正是孔子对春秋时期的客观现实和历史规律准确把握的结果。齐桓晋文称霸,标志着“天下无道”的开始。
    从孟子说的“其事则齐桓晋文”来说。在《春秋经》里,对晋文的记载,仅于鲁僖公二十八年有这么几条:
    “晋侯侵曹。晋侯伐卫”
    “晋侯入曹,执曹伯以畀宋人。”
    “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
    “五月癸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盟于践土。”
    此外,就是于僖公三十二年记载:“冬,十有二月,己卯,晋侯重耳卒。”这就是《春秋经》对晋文公的全部记载。与其它各国诸侯相比,晋文可能是记载最少的人了。仅从文字记载的数量上看,也当不得孟子所说的“其事则齐桓晋文”之语。再从褒贬上说,写晋文“侵曹”,用“侵”字,决非褒义。“入曹”“执曹伯以畀宋人”,这行径也使人感到不大光采。至于记载践土之盟,《经》把鲁侯放在首位,实际上掩盖了晋文的霸主地位,这就尤其不符合“其事则齐桓晋文”的主旨。《经》对齐桓公的记载,虽然文字上多一些,但一字不提管仲,丝毫看不出“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的“管仲之力”,似乎也不合孔子对此有关的历史评价。
    以上所说,仅从孟子对孔子作《春秋》的称述进行推敲,就使人不能不排斥孔子作《春秋经》的可能。当然,这还只是浮泛的论说。我们还必须通过对《孟子》全部文章的深入研究中,才能作出更可靠更有力的论断。
    二、从《孟子》所引《春秋》史料考“孔春秋”

    孟子既然对孔子作《春秋》之功推崇如此之高,可谓一篇之中“三致意焉”,自然不会不引用其文。据司马迁之说,孟子曾“捃摭《春秋》之文以著书”,但考《孟子》全书,却未见引用《春秋经》,而唯见处处引用《左传》。
    首先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孟子有引其文而直接点明孔子者:“昔齐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至。将杀之。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滕文公下》)此事不见于《论语》或《春秋经》,惟见于《左传》昭公二十年。《孟子万章下》所记与此同,只多几句:“齐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至,将杀之。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曰:敢问招虞人何以?曰:以皮冠。庶士以旃,士以旂,大夫以旌。”考《左传》昭公20年所记,与此大同小异:“齐侯田于沛,招虞人以弓,不进。公使执之,辞曰:‘昔我先君之田也,旂以招大夫,弓以招士,皮冠以招虞人。臣不见皮冠,故不敢进。’乃是舍之。仲尼曰:‘守道不如守官’,君子韪之。”基本情节完全相同,只是一则招以“旌”,一则招以“弓”,但招虞人以皮冠则完全一致。主旨亦相同。只是文字略有出入(古人引用,常用其意而不必严格按原文)。但无疑是引自《春秋》(《左传》),这是可以肯定的。孟子说的“守道”,指君臣之道;所谓“守官”,指“非其招不往”。孔子一向将“以礼治国”置于首位,“招虞人以旌,不至”,因非其招。故孟子说,“孔子奚取焉”?义取“非其招不往”的尚礼“守官”精神。案《左传》成书于孔子身后,这段史实,当然不可能是孔子取自《左传》,而只能是左氏取自“孔子史记”。这说明,孔子所作《春秋》,并不是《春秋经》。
    《孟子》所引用的《左传》史实,远非这一条。《孟子·离娄下》:“郑人使子濯孺子侵卫,卫使庾公之斯追之。子濯孺子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吾死矣夫。’问其仆曰:‘追我者谁也?’其仆曰:‘庾公之斯也。’曰:‘吾生矣。’其仆曰:‘庾公之斯,卫之善射者也;夫子曰吾生,何谓也?’曰:‘庾公之斯学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于我。夫尹公之他,端人也;其取友必端矣。’庾公之斯至,曰:‘夫子何为不执弓?’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曰:‘小人学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于夫子;我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虽然,今日之事,君事也。我不敢废。’抽矢扣轮,去其金。发乘矢而后反。”此亦取材于《左传》(襄公十四年)卫国之事。“公(卫献公)出奔齐,孙氏追之。败公徒于河泽。……初,尹公佗学射于庾公差。庾公差学射于公孙丁。二子追公。公孙丁御公。子鱼曰:‘射为背师,不射为戮。射为礼乎?’射两軥而还。尹公佗曰:‘子为师,我则远矣。’乃反之……”案二则事实虽有参差,但学射师事的情节基本相同。孟子的“庾公之斯”与《左传》的“庾公差”,仅一音之转。“尹公之他”与“尹公佗”亦音近而变。盖孟子意在论交友师事之道,并未细考史书原文,故有乖违。但此亦无疑出自《左传》。
    又《孟子·万章上》:“……百里奚,虞人也。晋人以垂棘之璧与屈产之乘,假道于虞以伐虢,宫之奇谏;百里奚不谏,知虞公不可谏而去之秦……”案:百里奚,见于《左传》僖公十三年:“冬,晋荐饥。使乞籴于秦。秦伯……谓百里:‘与诸乎?’对曰:‘天灾流行,国家代有。救灾恤邻,道也。……”晋假道伐虢,宫之奇谏事,亦不见于《春秋经》,而唯见于《左传》。僖公二年:“晋荀息请以屈产之乘与垂棘之璧,假道于虞以伐国。”僖公五年:“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宫之奇谏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从之。晋不可启,寇不可玩。一之为甚,其可再乎?谚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者,其虞虢之谓也。”
    《孟子·滕文公上》:“阳虎曰:‘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此亦取材于《左传》:“……夫阳虎有宠于季氏,而将杀季孙,以不利鲁国,而求容焉。亲富不亲仁……”(定公九年)
    还有引用其原文者,如《告子下》“五霸桓公为盛,葵丘之会诸侯,束牲载书……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此见于《左传》僖公九年:“秋,齐侯盟诸侯于葵丘,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孟子》所引誓辞,与《左传》一字不差。
    除了史实,孟子的语言修辞也颇有取之于《左传》者。如《离娄下》“故为渊殴鱼者,獭也;为丛殴爵者,鸇也;为汤武殴民者,桀与纣也。”“鸇雀”之喻,出典于《左传》:“见无礼于其君者诛之,如鹰鸇之逐鸟雀也。”(文公18年)“视民如子,见不仁者诛之,如鹰鸇之逐鸟雀也。”(襄公25年)
    《孟子。梁惠王下》:“君之民,老羸转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使老稚转乎沟壑”(《滕文公下》)其“转乎沟壑”之喻,“之四方”之语,亦见于《左传》:“小人老而无子,知挤于沟壑矣”(昭公13年)“其大夫逃死于四方”(襄公26年)
    《滕文公下》:“‘汤始征,自葛载,’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民之望之,若大旱之望雨也。归市者弗止,芸者不变,诛其君,吊其民。如时雨降。”此“时雨”之喻,借鉴于《左传》:“季武子如晋拜师。……再拜稽首曰:‘小国之仰大国也,如百谷之仰膏雨焉。若常膏之,其天下辑睦,岂唯鄙邑?’”
    《孟子·离娄下》:“孟子告齐宣王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之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之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此出自《左传》:“臣闻国之兴也,视民如伤,是其福也;国之亡也,以民为土芥,是其祸也。”(哀公元年)
    《孟子公孙丑下》“古之君子,其过也如是日月之食,民皆见之;及其更也,民皆仰之。”出自《左传》宣公11年:“林父之事君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夫其败也,如日月之食焉,何损于明?”案:《论语》中恰有此语:“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孝经·事君章》引为:“子曰:‘君子之事上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从《孝经》“子曰”之称,更可证明《左传》之语,出自孔子。
    孟子全书对《左传》之引用达20处以上。却只字不提左氏;对孔子作《春秋》推崇甚高,而对《春秋经》则未见一引。若孔子所作《春秋》是《经》,这就太悖理了,仅从逻辑上就难以讲通。更何况,孟子引《左传》文而明称“孔子恶乎取”者,这进一步雄辩地证明,孔子所作《春秋》不是《春秋经》,而是近于《左传》者。
    三、从《孟子》的思想渊源考“孔春秋”
    孟子不仅大量引用《左传》其文其事,更重要的是,在思想观念上,亦多方面受其浸润,甚至可说是与《左传》一脉相承。
    首先,其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即渊源于《左传》。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诸侯危社稷,则变置。”(《孟子·尽心》)这种观点,不仅与法家思想绝然对立,而且也是其它各家都没有说过的。乍看起来十分新奇大胆,其实,它导源于《左传》。《左传》在君民关系上,基本思想是以民为本。如文公十二年记载:“邾文公卜迁于绎。史曰:‘利于民而不利于君。’邾子曰:‘苟利于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也。民既利矣,孤必与焉。’左右曰:‘命可长也。君何弗为?’邾子曰:‘命在养民。死之短长,时也。民苟利矣,迁也,吉莫如之。’遂迁于绎。五月,邾文公卒。君子曰:知命。”在这里,《左传》作者把民之“利”甚至提到了君的“命”之上。作者借邾文公之口说,“天生民而树之君”,就是为了“利”民。君之“命”“在养民”。故为了利民,即便是君死也在所不惜。《左传》作者通过邾文公卜迁之事,首次表达了民贵君轻的新观念。这是春秋时代人文主义发展的结晶,代表了时代的心声,也是作者仁学思想的最高表现。襄公二十五年,《左传》作者又借晏子之口,说:“君民者,岂以陵民?社稷是主。臣君者,岂为其口实?社稷是养。故君为社稷死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若为己死而为己亡。非其私暱,谁敢任之?”这是把社稷置之于君之上,且明确表示:“臣君者”,其宗旨非为君一己尽愚忠,而是“社稷是养”。并把君“为社稷”还是“为己”、为公还是为“私”鲜明地对立起来,这在观念上,同样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很显然,这是以周天子为代表的“家天下”崩溃,以民、以社稷为基础的“国天下”的时代即将兴起的历史反映。孟子“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本思想,正源于《左传》,是对《左传》的继承和发展。
    而《左传》的这种思想,与孔子的思想,是否吻合,有没有矛盾呢?在传统的封建经学家那里,总是强调孔子“尊王”“君君臣臣”的一面,而完全抹杀了孔子批判现实“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的一面。其实,仔细看看《论语》,孔子决非头脑冬烘的迂夫子。他的学生子路曾特地问过这样的问题:“‘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子贡曰:‘管仲非仁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至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宪问》)孔子并不以传统的所谓“叛君”行为为“不仁”“不忠”,相反,却首先从“民”的“受其赐”的角度,给予管仲以从未有过的崇高评价。事实上,孔子衡量和评价是非的标准,与统治阶级的标准,并不相同,他是把“民”置于“君”之上的。不仅如此,据《论语》记载,“公山弗扰以费畔,召,子欲往。子路不悦,”孔子用“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为解。又“佛肸召,子欲往。子路曰:‘昔者由也闻诸夫子曰:亲于其身为不善者,君子不入也。’佛肸以中牟畔,子之往也,如之何?’子曰:‘然,有是言也。不曰坚乎,磨而不磷;不曰白乎,涅而不缁。吾其瓠瓜也哉?焉能系而不食?”(《阳货》)孔子竟要到叛逆者那里去就仕,实行他的政治理想。这与传统的经学家所宣传的“尊王”“君君臣臣”更是南辕北辙。孔子称道历史上的逸民高士伯夷、叔齐、柳下惠等人“不降其志,不辱其身”“身中清,废中权”,同时坦承:“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微子》)如果把孔子的这一切言行联系起来看,那么,我们就会理解,孟子说孔子是“圣之时者”的真正含义——他早已看穿了当朝统治者的腐败,跳出了“愚忠”的封建牢笼。孔子追求和推崇的,既不是“忠君”,也不是清高的逸士,而是利民、行道,施展自己的政治抱负。也正因此,才有胆识写出“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的《春秋》。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说,孟子的“民贵君轻”思想与《左传》、与孔子是一脉相承的。
    其次,从民本思想出发,孟子还提出“与民同乐”的观点。《孟子·梁惠王下》曰:“今王鼓乐于此,百姓闻王钟鼓之声,管龠之音,举疾首蹙额而相告曰:‘吾王之好鼓乐,夫何使我至于此极也?父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此无他,不与民同乐也。”“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这种与民同乐的思想,亦源于《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赵孟曰:“乐而不荒,乐以安民,不淫以使之,后亡不亦可乎?”昭公二十五子太叔云:“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是故审则宜类,以制六志。哀有哭泣,乐有歌舞,喜有施舍,怒有战斗……是故审行信令……哀乐不失,乃能协于天地之性,是以长久。”昭公二十年晏子曰:“若有德之君,外内不废,上下无怨,动无违事……是以鬼神用飨,国受其福……-其适遇淫君,外内颇邪,上下怨疾,动作辟违,徒欲厌私,高台深沟,撞钟舞女,斩刈民力……是以鬼神不飨其国以祸之。”晏子揭露齐国统治者“布常无艺,征敛无度,宫室日更,淫乐不违,内宠之妾肆夺于市,外宠之臣僭令于鄙,私欲养求,不给则应,民人苦病,夫妇皆诅……虽有善祝,岂能胜亿兆人之诅?”(昭公二十年)《左传》深刻地揭示出封建社会腐败的本质特征:统治者把自己的享乐建筑在百姓的痛苦之上,它将导致本身的灭亡;指出唯有“乐而不荒,乐以安民”,才能“后亡”。孟子同样揭露了:“王鼓乐于此”而使百姓“父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的尖锐对立,指出只有“与民同乐”,才能“王天下”。不难看出,孟子的仁政思想,都与《左传》相承相袭,受其沾溉甚深。
    此外,孟子著明的政治观“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人者食于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亦得之于《左传》:“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先王之制也。”(襄公九年)“是故君子勤礼,小人尽力。”(成公13年)
    再如,其“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之语,亦源于《左传》:“或多难以固其国,启其疆土;或无难以丧其国,失其守宇。”(昭公4年)“凡诸侯小国,晋楚所以兵威之,畏而后上下慈和,慈和而后能靖其国家,以事大国,所以存也;无威则骄,骄则乱生,乱生必灭,所以亡也。”(襄公27年)
    又孟子的“交邻国之道”亦承袭《左传》。“齐宣王问曰:‘交邻国有道乎?’孟子对曰:‘有,唯仁者为能以大事小,是故汤事葛,文王事昆夷。唯智者为能以小事大,故太王事獯鬻,勾践事吴。以大事小,乐天者也;以小事大者,畏天者也。乐天者,保天下,畏天者保其国。”(《梁惠王下》)《左传》:“子服景伯曰:‘小所以事大,信也。大所以保小,仁也。背大国不信,伐小国不仁。民保于城,城保于德。失二德者危……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今其存者无数十焉,唯大不字小,小不事大也。”(哀公七年)
    又,孟子承《左传》《论语》提出“教民战”的思想:“孟子曰:‘不教民而用之,谓之殃民。殃民者,不容于尧舜之世。在战胜齐,遂有南阳,然且不可。”(《告子下》)案:这也是《左传》的明确思想:“明耻教战,求杀敌也。”(僖公二十二年)“晋侯始入而教其民。二年,欲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义,未安其居。于是乎出定襄王,入务利民。民怀生矣,将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信,未宜其用。于是乎伐原以示之信……子犯曰:‘民未知礼,未生其共。于是乎大蒐以示之礼……出谷戍,释宋围,一战而霸,文之教也。”(僖公二十七年)“以教民战”的思想,《论语》亦与之完全相吻合。“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子路》)“子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同前)“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颜渊》)《孟子》《左传》与《论语》是高度一致的,它们都建立在民本思想的基础上。
    关于晋文“教民战”而霸之事,《国语·晋语》亦有记载,然主旨却不同:“文公即位二年,欲用其民,子犯曰:‘民未知义,盍纳天子以示之义’。乃纳襄王于周。公曰:‘可矣乎?’对曰:‘民未知信,盍伐原以示之信?’乃伐原。曰:‘可矣乎?’对曰:‘民未知礼,盍大蒐,备师尚礼以示之。’乃大蒐于被庐,作三军。使郗谷将中军,以为大政,郗溱佐之。子犯曰:‘可矣。’”比较《左传》《国语》,后者仅有“示义”“示信”“示礼”,未有“安其居”“利民”使民“怀生”之义。显然,《左传》作者的思想更接近于《论语》,孔子一向认为,“君子怀义,小人怀利。”“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里仁》)。为政治国,首先要让百姓“富”、让百姓“足食”。要百姓“能战”,首先自然要“利民”,“安其居”,而后“知义”。所以,《左传》很可能是在原史料基础上,孔子根据自己的思想,进行加工的。孟子正是继承了《左传》及孔子思想,才提出了“仁政”的具体措施。孟子曰:“无恒产而有恒心者,唯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梁惠王上》)
    总之,孟子的理论思想体系,受《左传》的影响相当深广。
    综上所述,可见司马迁说的孟子“捃摭”的《春秋》,其实皆见于《左传》。虽然我们不能据此就贸然断语,说《左传》就是孔子所作《春秋》,但至少可以得出两点结论:一、孔子所作决非《春秋经》,因为《孟子》全书,未见引用一处《春秋经》。二、孔子所作《春秋》,与《左传》 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至少《左传》有大量的文字和史料,是直接取自孔子所作《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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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11 16:2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微言大义”乃子虚乌有
    姚曼波


    《春秋》的宗旨,历来是惩恶扬善,但由于《春秋经》的记事过于简陋,褒贬不明,是非不清。为了让它能吻合孟子所说“窃义”之语,于是历代经学家生拉硬扯,穿字凿句,生发“微言大义”。然怎奈皆矛盾百出。就拿“三传”来说,其阐发的“微言大义”就处处互相矛盾,如:
    庄公元年《经》书:“筑王姬之馆于外”
    《左传》:“筑王姬之馆于外。为外,礼也。”
    《公羊》:“于外,非礼也。”
    《穀梁》:“于外,非礼也。”
    案:一以为礼,一以为非礼。何者为是?
    又庄公四年《经》曰:“纪侯大去其国。”
    《左传》:“纪侯不能下齐以与纪季。夏,纪侯大去其国。违齐难也。”
    《公羊传》:“大去者何?灭也。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襄公?复仇也。何仇尔?远祖也。哀公亨乎周,纪侯譖之。以襄公之为于此焉者,事祖禰之心尽矣。”
    《穀梁传》:“纪侯贤而齐侯灭之。不言灭而曰大去其国者,不使小人加乎君子。”
    案:公羊认为贤齐侯,而《穀梁》则认为贤纪侯,孰是孰非?
    “微言大义”之说尽管窒碍难通,然而却曾经迷惑过无数人。其中最著者,莫过于“日月之例”。直至今天还有人固守汉儒的“时日月例”的“微言大义”之说,刘申叔曰:“是则《春秋》一经,首以时日月示例,……汉儒创通条例,肇端子骏、贾、许诸君,执例诠经,于时月日书法,三致意焉。虽遗说湮沦,存仅百一,然掇彼剩词,详施考核,盖以书月日详略不同,均关笔削;礼文隆杀,援是以区,君臣善恶,凭斯而判,所谓辨同异明是非者胥于是乎在。故数事同月而有系月不系之殊,二事同日复有书日不书之别。又或去月书日,使二事同日,隐有系时系日之分,义法昭垂,迥超二传。”[1]还驳斥杜预的《春秋》皆“不以日月为例”之说曰:“不知昭定之朝,距修经未远,乃昭公十年不书冬,定十年亦然。然则久远遗落之说非矣。且春不书王,何以独见于桓经;奔不书日,何以独书于卫行干,于此而曰非义所寓,夫岂可哉?”
    《春秋》真的有日例么?兹举《左氏传》中常被人们引用的一例来说:
    《春秋经》隐公元年“冬十有二月,公子益师卒。”
    《左传》曰:“公不与小殓,故不书日。”
    孔广森批驳道:“九月甲申公孙敖卒于齐,公宁得与小敛乎?(《经》文公十四年有记载)《穀梁》说‘大夫日卒,正也。不日卒,恶也’,六月丙申季孙意如卒,何以无恶文?似二传记皆失之。”[2]
    案定公五年《经》书:“六月,丙申,季孙意如卒。”季氏乃是篡权逐君之逆臣,却给以“日卒”, 公孙敖、仲遂,都是“不正”者,而皆日。叔孙得臣,不闻有罪,而反不日。又文姜,杀夫弑君者,《经》却书:“秋,七月戊戌,夫人姜氏薨。”(庄公二十一年)又,哀姜与连弑二君的“乱臣贼子”庆父私通,并“与知”共仲弑闵公之阴谋,僖公元年《经》却记曰:“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于夷。”这样不“正”的女人,何以也“日卒”?可见都是妄说。
    啖助曰:“公穀多以日月为例,或以书日为美,或以为恶。夫美恶在于事迹,见其文足以知其褒贬,日月之例,复何为哉?假如书曰春正月叛逆,与言甲子之日叛逆,又何差异乎?故知皆穿凿妄说也。假如用之,则踌驳至甚,无一事得通。明非《春秋》之意,实审矣。《左氏》唯卿卒以日月为例,亦自相乖戾。[3]
    叶梦得也批驳“日月之例”道:“公羊穀梁以日月为例,吾固言其非矣。抑尝考之,隐三年书‘三月庚戌天王崩’,左氏曰:‘壬戌天王崩,赴以庚戌,故书之。’鲁桓五年书:‘正月甲戍乙丑,陈侯鲍卒。’《穀梁》以为甲戌之日出,乙丑之日得,故之以二日。襄公二十八年:‘十有二月,甲寅,天王崩。’左氏曰‘癸巳,天王崩。未来赴,亦未书,礼也。’……僖公九年书:‘甲子,晋侯诡诸卒。’左氏曰:‘九月,晋献公卒。’只以崩弑卒一事推之……其参差不齐如此,二百四十二年之间,或不告以月,或不告以日,史能一二尽问而益之乎?有一不及问而缺,则当以为例者尽废矣……要之日月现无皆得其全者,《春秋》虽欲为例而不可得也。”[4]
    孔颖达实事求是地说:“年时月日四者,史之所记,皆应具文,而《春秋》之经或时而不月,月而不日,亦有日不系月,月而无时者,或史文先缺而仲尼不改,或仲尼备文而后人脱误。桓十七年五月无夏,昭十年十二月无冬。既得其月,时则可知。仲尼不应故缺其时,独书其月。当是写者脱漏。其时而不月、月而不日者,史官之文亦或自有详略。案经传书日者,凡六百八十一事,自文公以上书日者二百四十九,宣公以下,亦具四公,书者四百三十二。年数略同而日数向倍,此则久远遗落,不与近同,且他国之告,有详有略,若告不以日,鲁史无由得其日而书之。如是,则当时之史,亦不能使日月皆具。仲尼从后修之,旧典参差,安能皆使齐同?……故《春秋》皆不以月日为例,。”
    陈槃曰:通考《春秋》不日者凡八百五十有四条,其中计系月者一百零七条,以月系时者二百九十一条,系时者四百五六条,而系日者不过三百七十有九条……“计系日者尚不及不系者之半,必以为此乃圣人义例,圣人竟有尔许苛细文法乎?”[5]
    其实,早在汉代,王充就批判“以日月为义例”之说:“公羊谷梁之传,日月不具,辄为意使,平常之事,有怪异之说,径直之文,有曲折之义。非孔子之心。”(《论衡·正说篇》)
    由此可见,只要尊重事实,实是求是地进行考察,就会发现,所谓“日例月例”,实乃子虚乌有之谈。
    其它如称爵称人,亦是经学家大做文章处。对《经》文书“人”,诸儒说法甚多,而参差不一,如“齐人伐我西鄙”,“楚人灭夔”,“楚人围宋”, 诸传皆以为贬。然而 “荆人来聘”则曰“嘉”其慕义自通,故“进之”也。此又以书“人”为褒之辞焉。有寡而称“人”者,有众而称“人”者,有微而称“人”者,有讳而称“人”者,有国乱无主而称“人”者,“不唯贬黜诸侯大夫不足以该此人字之意,而予之亦无定论也。只此书爵书人二者竟无定义,而其他义例又不可胜数矣。”[6]
    陆粲责问道:“今曰进而称人者,俄曰贬词,俄曰讳词,俄又曰众词,一字而有数意焉,《春秋》
    之法,固若是其纷纭也与哉?”[7]
    又同一“楚子”,伐郑,在宣四年则谓特书爵以予之也;宣九年冬便谓书爵见其暴陵中华。宣十年冬则谓书爵乃直辞,不以楚为有罪焉;书“楚子入陈”则谓楚子能讨贼,书“楚子入徐”则谓书爵非予之也,以不诛诛之也。“何褒贬诛罪皆寓此一字之间如天渊之相悬乎?”[8]
    然而诸传及后代经生却以此作为孔子“一字之褒贬”为说。“《春秋》书法于诸侯大夫爵号名称所书各有不同,诸传每于书爵书字者,便以为褒,于书名者便以为贬,似乎褒贬之法系乎爵号名称之所书矣。了然有当书字者原只书名,当书名者原却只书字,当书爵者或止书国书人,当书人者或又书爵,则又各拘一见而曲为之词,其自相抵牾,不可胜说矣。是故于谷邓书名则曰贬其朝弑逆之人矣;纪侯独非朝弑逆之人乎?见其书爵则为之解曰志不朝桓也,于宰咺书名则曰贬其賵诸侯之妾矣,荣叔独非賵诸侯之妾者乎?见其书字则又曰罪在天王,而无贬也,于滕薛书爵则曰先朝隐而褒之矣,滕朝桓则即降侯称子,谓其朝弑逆之人也。何其一人至于历代子孙皆莫之宥乎?……纷纷不一,要皆诸儒臆说,各执一见以明经,而经到反因之以晦塞矣。”[9]
    关于称名称爵称氏等,方苞认为称谓与时代的变化有关:“春秋之初,小国之君,常称名,而其后乃称爵。犹成、宣以前,列国之卿大夫常称‘人’,而其后卿以名见也。……桓十五年‘邾人、牟人来朝’,三国之君也而称人。”[10]
    吕大圭也同样认为此与时变之升降,世道之盛衰有关。顾炎武则进一步认为,春秋称爵与各国所承当的赋贡有关。昭公十三年平丘之盟,子产争承曰:“郑伯男也,而使从公侯之贡,惧弗给也。”哀公十三年于黄池之会,子服景伯曰:“鲁赋于吴八百乘,若为子男,则将半邾以属于吴而如邾以事晋。”皆其证也(《日知录》)。
    关于书不书、讳不讳,经学家也是大肆穿凿,一传之内,亦多前后抵牾自相矛盾。如文公十五年《传》:“凡诸侯会,公不与不书,讳君恶也。”宣七年冬《传》:“……公不与盟,以赂免。故黑壤之盟不书,讳之也。”“义例”似一再强调讳君恶。然却又书“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书奸也。”(《左传·庄公二年》)“夏,公自至齐,书过也。”这里似乎抛开为尊者讳的“礼”,而公然揭君之丑了。陈槃说“已曰‘以地来虽贱必书,重地也’,又曰‘书曰伯来奔,不书地,尊诸侯也’之类,皆游移其辞,出尔反尔。”[11]
    以“例”说“义”,起源于董仲舒公羊学,再兴于唐,而大炽于宋代。唐人自啖赵以后,独抱遗经,阁束三传,于是只能在《经》的一字上作文章。赵匡说“褒贬之旨在乎例,缀叙之意在乎体”[12]正代表了这种思潮。
    宋人变本加例,胡安国、孙复之流,处处以臆测说经,即使是吕大圭,虽主张“观《春秋》,必先破《春秋》以日月为例之说,与夫以名称爵号为褒贬之说,而后《春秋》之旨可得而论”,然亦仍是不敢彻底抛弃“义例”说。他提出《春秋》有“达例”有“特例”,“一因事实而吾无加损焉,此达例也,其或史之所无而笔之以示义,史之所有而削之以示戒者,此特笔也。元年春正月,此史之旧文也,加‘王’焉,是圣人笔之也。中国之诸侯有葬,吴楚君者矣,而吴楚之君不书葬,是圣人削之也……”[13]他认为《春秋经》中“元年春正月”前书“王”是孔子所加,吴楚之君不书葬是孔子所“削”,这些就是“圣人”之“特笔”,依然落入古人窠臼。不免迂腐。
    汉代迂儒横生以“例”释“义”之说。其所以荒唐,一是不合事理。《春秋》历经数百年,人有更替,时有变化,书史者的标准、史识也在不断变化。假若前人未记明其日月名氏,孔子即使想修成统一的体例,也无从考证。二是不合历史实际。如称名称爵称氏,皆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岂能违背历史任意更改?从今之《春秋经》全书来看,也确实不存针什么“例”。故历来就有许多学者对此嗤之以鼻。
    宋人郑樵怒斥:“凡说《春秋》者,皆谓孔子寓褒贬于一字之间,阴中时人,使人不可晓解。三传唱之于前,诸儒从之后,尽推己意而诬以圣人之意,此之谓欺人之学。”[14]
    元明学者董仲炎说:“凡《春秋》书人书名,或去氏或去族者贬恶也,其书爵书字或称族或称氏者褒善也;甚者如日月地名之或书或不书,则皆指曰是褒贬所系也。质诸此而彼碍,证诸前而后违,或事同而名爵异书,或罪大而族氏不削,于是褒贬之例穷矣。例穷而无以通之,则曲为之解焉。专门师授袭陋仍讹。由汉以来,见谓明经者不胜众多,然大抵争辨于褒贬之异,究诘于类例之疑,滓重烟深,莫之澄扫而《春秋》之大义隐矣。”[15]
    程端学《春秋本义答问》曰:“唯《春秋》一经,先儒乱说,遂使圣人本旨几千年而不明。”其《春秋本义通论》又批道:“《春秋》之不明,凡例褒贬之害也。圣人曷尝先定凡例而修《春秋》哉?”“《春秋》有自然之法,因是事而著是理以为法于天下,曷尝设凡例以待其事而书之哉?”[16]
    黄泽曰:“自褒贬凡例之说兴,读《春秋》者往往穿凿圣经以求合其所谓凡例。又变移凡例以迁就所谓褒贬,如国各有称号,书之所以别也。今必曰以某事也,故国以罪之。及有不合,则又遁其辞。人必有姓氏,书之所以别也。今必曰以某事,故名以书之。及有不合,则又遁其辞。……是则非以义理求圣经,反以圣经释凡例也。圣人岂先为凡例,而后作经乎?何乃一一以经而求合凡例也?”(17)
    朱熹说:“《春秋》所书,如某人为某事,本据鲁史旧文笔削而成。今人看《春秋》,必要谓某字
    讥某人。如此,则是孔子专任私意妄为褒贬。孔子但据事直书,而善恶自著。今若必要如此推说,须是得鲁史旧文,参较笔削异同,然后为可见。而亦岂复可得也?”[18]
    事实证明,“微言大义”之说,本是子虚乌有之谈。在三传,只是出于主观主义的附会和臆测;在汉儒,则出于利禄之驱使而有意识杜撰——为了把孔子和《春秋经》神学化、偶象化,同时也是为了济《春秋经》记事简陋之穷。而孔子作《春秋》的真谛及其丰功伟绩,却因此而被掩埋,乃至蒙尘千年而于今不明。实在可悲可叹。
    注:
    (1)《刘申叔遗书·春秋左氏传时月日古例考》,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302页。
    (2)《通义》,《清经解》4册703页
    (3)《春秋谈赵集传纂例》卷九,丛书集成初稿,1991年北京。
    (4)《春秋考》四库全书版88页。
    (5)《左氏春秋义例辨·纲要》。丛书集成初稿,1991年北京
    (6)转引自《春秋四传》,《古今图书集成》,69945页
    (7)《春秋胡氏传辨疑》卷上,中华书局,丛书集成初稿,1991年北京,。
    (8)《春秋大旨》,《古今图书集成》,69945页
    (9)《春秋大旨》古今图书集成69943页。
    (10)《春秋通论》卷四“书爵书行次书名”
    (11)同前,《纲要》58页。
    (12)赵匡《赵春秋集传纂微》卷一
    (13)吕大圭《春秋辨义》卷首一。
    (14)郑樵《通志·灾祥略》,中华书局,1995年版,1905页。
    (15)董仲炎《春秋通说》十二卷、“自序”
    (16)《古今图书集成》69923页。
    (17)黄泽《春秋本义·春秋纲领》,同上书69777页
    (18)《朱子语类》卷八十三《〈春秋〉·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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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11 16:3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春秋经》与孔子思想不合
    姚曼波


    历代经学家都说孔子“修”过《春秋》,至今依然有许多人相信。我们且不谈孔子作为一个鲁臣,是否有权修改国史。就从今天所见的《春秋经》的内容和思想倾向来说,与孔子的思想也大相迳庭。
    首先,从儒家一向强调的“春秋大义”来说。《孟子》说“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按理,如果《经》为孔子所作,则对弑君的乱臣贼子,《春秋经》都应给予无情揭露,但就是对发生在鲁国的弑君五、逐君二的史实,竟无一得以反映。鲁隐公十一年,羽父谮隐公于桓公,使贼弑隐公,而《经》讳书 为“公薨”。对乱臣弑君的真相“隐讳”得滴水不漏。桓公与夫人文姜赴齐,“齐侯通焉,公谪之,以告,”于是齐侯派公子彭生弑桓公于车上。《经》讳书曰“公薨于齐”。也是不透一点真相。鲁庄公三十二年去世,立子般。庆父“使圉人荦贼子般于党氏”。《经》讳书“子般卒”。闵公立,庆父又派人弑闵公。《经》同样讳书为“公薨”。“庆父不死,鲁难不已”,对祸国殃民、连弑二君的乱臣贼子庆父,《春秋经》未诛一笔。则“惩恶”“戒惧”之功从何谈起?经学家为之护短,说是“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依违免祸”。这种辩解的理由,既不合孔子的“直道而行”的精神,也不合史家秉笔直书的职业道德。齐国太史敢于直书“崔杼弑君”而被崔氏杀害,其兄弟三人前赴后继(《左传》鲁襄公二十五年),坚持斗争到底。与之相比,能不令人感到《春秋经》的“依违免祸”,实有负于孟子之赞?即使撇开鲁国不谈,其它国家的弑君之事,为何也同样没有如实记载呢?如鲁襄公七年,郑子驷弑其君郑僖公,《春秋经》讳书为“郑伯髡顽卒”。鲁昭公元年,楚公子围弑君郏敖,《经》书“楚子麋卒”。对贼子乱臣同样未伐一字。如果鲁国弑君还能用“为亲者讳”来搪塞,那么这里的蛮夷小国之弑君不记,就无法讲通了。据《左传》所记,春秋弑君有三十六,《春秋经》仅记二十六。所以刘知几责问道:“奚为齐郑及楚,国有弑君,各以疾赴,遂皆书卒……盖他邦之篡贼其君者有三,本国之弑逐其君者有七,莫不缺而靡录,使其有逃名者,而孟子云‘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无乃乌有之谈与?”(《史通·惑经》)对于刘知几的责问,岂是经学家的诡辩所能开脱?
    如果孔子真的是要“为尊者讳”“为亲者讳”,要“依讳免祸”,又何必修《春秋》?又怎敢 “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晋董狐不顾“尊者”赵盾的反对,坚持自己的观点,直书“赵盾弑君”,孔子赞其为“良史”。难道孔子自己作《春秋》,却反而要隐讳失实,做自己所厌恶的“巧言令色”的小人吗?
    《春秋》之古义本在惩恶扬善,今之《春秋经》恶不能惩,善亦不能扬,其所褒所贬与孔子之好恶大相迳庭。如孔子在《论语》中对管仲子产推崇甚高。 “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论语·宪问》)。而《春秋经》对管仲却不见记载一字。从鲁庄公九年,齐桓公争得君位,杀子纠而用管仲为相,到鲁僖公十七年,管仲去世,《春秋经》对管仲未书一笔。故《春秋考》责难道:“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夫子称管仲桓公之功如此,然霸三十余年,《春秋》未有一言少见褒者。自庄十四年伐宋以人见,由是伐倪、伐郑伐戎伐徐伐山戎,二十余年,皆书人。至侵蔡之役,然后始得称爵(——指齐侯)。而七年伐郑,十七年伐英氏,复称人。终其世十余年间,才得以称爵见者九,以师见者一。”[注]。
    《春秋经》对孔子最为敬仰的郑国子产,也同样置若罔闻,未提一字。《论语》里,孔子多次赞扬子产:“惠人”(《宪问》)。称颂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公冶长》)子产任郑国贤相,在郑简公、定公之世执政二十多年,内忧外患交织,他大胆改革弊政,机智地周旋于各大国之间,拯救郑国于危难之中,对于这样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外交家,《春秋经》竟然也是不提一字。甚至昭公二十年,子产去世,郑国百姓如丧亲戚,孔子为之泫然出涕。而《春秋经》同样不书一笔。
    无论从历史作用还是社会地位而言,《春秋经》对子产的不书,都是令人费解的。只有从“承告而书”的角度,才能对此解释得通。因为郑是小国,春秋后期,与鲁国的外交往来甚少。故鲁史对它的记载也就不详。考《春秋经》,从子产上台执政(襄公三十年),到昭公二十年子产去世,二十多年间,对郑国的记载仅寥寥四条,其中两条是关于郑伯的卒与葬,一条是关于宋郑、陈同日发生火灾的记载。而《左传》对郑国特别是子产的记载,则多达八十多条,子产之名于全书出现了一百五十五次。相比之下,《春秋经》对子产的不书只字片语,不是太反常了吗?它与孔子对子产的热烈赞扬,实在背道而驰。
    此外,晏子也是孔子甚为赞赏十分敬重的人物。《论语》记载:“子曰:‘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公冶长》)由此语看来,孔子对晏子,不仅敬仰,而且十分熟悉。《左传》对晏子的记载亦十分生动感人。他廉洁奉公、体恤民情,千方百计为百姓请命,向昏暴之君进谏,极力阻止暴政苛刑,施惠于民。对于这样一位仁人贤相,《春秋经》同样一字不提。而《左传》书晏子则有三十四条之多。
    《春秋经》对孔子之所爱所敬,不书一字,而对孔子之所憎所恶,乱臣贼子如崔杼、陈恒、庆父、季氏,却无不书之历历。如对篡权逐君的野心家季孙意如,《春秋经》对他的记载达七处以上,其出使(见《经》昭公十六年)、征伐(《经》昭公十年)、盟会(《经》昭公十一年、三十一年),乃至卒年(《经》定公五年),都记得十分详细。若按经学家之说,对此无疑都当削之。又如齐国弑君的崔杼,《经》对他的记载亦达六处以上,记其赴会有三(见成公十八、襄公一年、襄九年),盟伐有二(襄公二十四、二十五年)。尤其悖理的是《春秋经》对管仲、子产、晏婴这些杰出的政治家不书一字,而对鲁桓公夫人姜氏,这个杀夫弑君、乱伦通奸的淫妇,却津津乐道,从鲁桓公十八年到鲁庄公二十年,对她的记载达十二次之多:
    鲁桓公十八年:“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
    鲁庄公元年:“夫人孙于齐。”
    鲁庄公二年:“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左传》:“书,奸也。”)
    庄公四年:“王二月,夫人姜氏享齐侯于祝丘。”
    庄公五年:“夏,夫人姜氏如齐师。”
    庄公七年:“春,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防。”
    “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谷。”
    庄公十五年:“夏,夫人姜氏如齐。”
    庄公十九年:“夫人姜氏如莒。”
    庄公二十年:“夫人姜氏如莒。”
    庄公二十一年:“秋,七月戊戌,夫人姜氏薨。”
    庄公二十二年:“王正月……癸丑,葬我小君文姜。”
    案:对姜氏几乎是每举必书,从她与齐侯的一次次幽会,到她的每一次出行,直至死,下葬,无不年月井井。看了以上所记,我们会觉得《春秋经》的作者对姜氏简直是优礼有加,她死,称“薨”;葬,尊称为“我小君文姜”。哪有半点的诛伐之意?姜氏既是参与弑君的“乱臣”,又是淫乱的妇人,而《春秋经》对之却如此特加垂青,岂非咄咄怪事?更何况,孔子一向歧视女性,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岂会对姜氏如此宠渥?姜氏的六会齐侯,都是“奸”也,“邦之孔丑”,却毫不隐讳,反而大书特书。
    当讳不讳,当扬不扬,《春秋》的惩恶扬善之旨,体现在哪里?当褒不褒,当伐不伐,《春秋》的“大义”又在何处?如果硬说《春秋经》是孔子所修,这难道不是对孔子的极大诬蔑吗?
    仅从以上所举,已足证《春秋经》与孔子的思想格格不入,南辕北辙。我们可以断言,《春秋经》非孔子所修,亦未经孔子“笔削”。
    注:叶梦得《春秋考》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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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经》皆“承告而书”
    姚曼波


    刘知几曾以“惑经”为题,对《春秋经》提出“未谕者十二”“虚美者五”的责难。可谓振聋发聩。其一曰:“赵孟以无辞伐国,贬号为人;杞伯以夷礼来朝,降爵称子。虞班晋上,恶贪贿而先书;楚长晋盟,讥无信而后列。此则人伦臧否,在我笔端,直道而行,夫何所让?奚为齐郑及楚,国有弑君,各以疾赴,遂皆书卒?”而赵盾则谓其“反不讨贼”,许大子因“药不亲尝”,却皆强加上“弑君”之恶名。“嫉恶之情,岂其若是?”二曰:“又案齐乞野幕之戮,事起阳生;楚比乾溪之缢,祸由观从,而《春秋》捐其首谋,舍其亲弑 ,亦何异鲁酒薄而邯郸围,城门火而池鱼及?”其三曰“善恶必书,斯为实录。观夫子之修《春秋》也,多为贤者讳。狄实灭卫,因桓耻而不书;河阳召王,成文美而称狩。斯则情兼向背,志怀彼我。苟书法其如是也,岂不使为人君者,靡惮宪章,虽玷白圭,无惭良史也乎?”四曰“哀八年及十三年,公再与吴盟,而皆不书。桓二年,公及戎盟则书之。戎实豺狼,非我族类。夫非所讳而仍讳,谓当耻而无耻,求之折衷,未见其宜。”五曰“略大存小,理乖惩劝。”六曰名讳不一。七曰弑杀不分,君臣靡别。八曰隐讳失当,“且案汲冢竹书,《晋春秋》及《纪年》之载事也,如重耳出奔,惠公见获,书其本国,皆无所隐。唯《鲁春秋》之记其国也,则不然。国家事无大小,苟涉嫌疑,动称耻讳,厚诬来世,奚独多乎?”九曰褒贬不一沿革无定。十曰史实不明,缺略难知。十一曰“凡书异国,皆取来告。苟有所告,虽小必书;如无其告,虽大亦缺。故宋飞六鷁,小事也,以有告而书之。晋灭三邦(谓灭耿、灭魏、灭霍),大事也,以无告而缺之。用使巨细不均。繁省失中。”十二曰“盖君子以博闻多识为工,良史以实录直书为贵。而《春秋》记它国之事,必凭来者之辞;而来者所言,多非其实。或兵败而不以败告,君弑而不以弑称,或宜以名而不以名,或应以氏而不以氏;或春崩而以夏闻,或秋葬而以冬赴。皆承其所说而书,遂使真伪莫分,是非相乱。”推此十二“未谕”,其实根子是一个,《春秋经》皆承来告而书,并未经孔子笔削。
    春秋时期,凡建立了邦交之国,皆互通使者,报告各国发生的大事,而史官则凭来告而书于史策。《左传》隐公十一年,“郑伯以虢师伐宋。壬戌,大败宋师”《春秋经》不书。《左传》解释道:“宋不告命,故不书。凡诸侯有命,告则书。不然,则否。师出臧否亦如之。虽及灭国,灭不告败,胜不告克,不书于策。”
    《春秋经》皆凭来告而书。这在《左传》中,可以找到很多证明。如:
    “十四年春,顷王崩。周公阅与王孙苏争政,故不赴。凡崩、薨,不赴,则不书。祸、福,不告亦不书,惩不敬也。”──《春秋左传·文公十四年》
    “使王叔氏与伯舆合要,王叔氏不能举其契。王叔奔晋。不书,不告也。”──《春秋左传·襄公十年》
    “八月,纪人伐夷。夷不告,故不书。”──《春秋左传·隐公元年》
    由此看来,显然,《春秋经》的书不书,并非由孔子笔削,而取决于史官的“承告”。
    再举个例子来说,鲁僖公二十四年,晋公子重耳在秦穆公的帮助下,回国夺取了君位,派人杀死了晋怀公。这是历史上的一件大事,但《春秋经》却未书。按照孟子所说,《春秋》“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其义则丘窃取之”,晋文之事是孔子《春秋》所关注的重点,如果《春秋经》真是孔子所作,孔子对此决不应不置一辞。《春秋经》究竟为什么没写?《左传》对此有明确的记载:“二十四年春,王正月,秦伯纳之。不书,不告入也。……壬寅,公子入于晋师。丙午,入于曲沃。丁未,朝于武宫。戊申,使杀怀公于高梁。不书,亦不告也。”说明《经》的不书,是因为晋国未派人报告鲁国史官的缘故。否则,无论从“礼”或从“春秋大义”的角度,都不该不写。而从孔子来说,他对这一段历史是清楚的。这不仅从上面孟子的话可以证明,而且《史记·晋世家》亦有记载:“孔子读史记至文公,曰:诸侯无召王,‘王狩河阳’者,《春秋》讳之也。”可见孔子读过晋史,对晋文公的史迹是了解的,同时也读过今之《春秋经》,其所记“天王狩于河阳”,即孔子所看到的《鲁春秋》原文。《史记·周本纪》对此有相同的记载:“晋文公召襄王,襄王会之河阳。诸侯毕朝,书讳曰‘天王狩于河阳’”。诸侯朝会,能有权“书”的,自然只能是史官,而不可能是孔子。案杜预引汲冢竹书《纪年》曰:“又称周襄王会诸侯于河阳,即《春秋》所书‘天王狩于河阳’,以臣召君,不可以训也。……若此辈甚多。略举数条,以明国史皆承告据实而书时事”(同前)杜预的话,说明别国之史书亦未写晋文“召王”之语。《春秋经》之“讳”并非出自孔子,《竹书》正可作最有力的佐证。
    春秋时期,各国发生的许多大事,由于政治外交等多方面的因素,未能报告鲁国,因而《春秋经》便有许多当书而未书者,这从《左传》的记载中,我们还可以找到许多例子。如哀公元年,吴国打败越国,占领了越国,《春秋经》同样没记载。《左传》记道:“吴王夫差败越于夫椒……遂入越……不书,吴不告庆,越不告败也。”春秋时期,灭国甚多,但许多国家由于种种原因,不一定报告鲁国史官,所以《春秋经》书得不多。闵公元年,晋灭三邦耿、霍、魏,《春秋经》都没有书。计春秋时期灭国之数,据《左传》记载,有五十二,而《春秋经》仅记三十四。兴亡继绝,这是孔子十分重视的事情,灭国之事,孔子岂能笔削而不书?
    刘知几批评《春秋经》“凡书异国,皆取来告。苟有所告,虽小必书;如无其告,虽大亦缺。故宋飞六鷁,小事也,以有告而书之;晋灭三邦,大事也,以无告而缺之。用使巨细不均,繁省失中,……夫子既撰不刊之书,为后王之则,岂可仍其过失,而不中规矩者乎?”(1)刘知几的责难,是信奉“圣人作经”的经学家们无法辩解的。
    《春秋经》详小略大、当书而不书者,比比皆是。顾炎武于《日知录》“王入于王城不书”条云:“襄王之复入,左氏书‘夏四月丁巳王入于王城’,而《经》不书。‘其文则史’也。史之所无,夫子不得而益也。《路史》以为襄王未尝复国,而王子虎为之居守,此凿空之论。”(2)又于“襄公二十年”条下,写道:“其出不书,其入不书,以《路史》之言例之,则是未尝出未尝入也。庄王僖王顷王崩皆不书,以《路史》之言例之,则是未尝崩也,而可乎?赵氏曰,《春秋》王崩三不书,见王室不告,鲁亦不赴也。……事莫大于天王之入,而《春秋》不书,故夫子之自言也,曰述而不作。”(3)周王之出奔和驾崩,都是历史上的大事,孔子若有权“修”国史,岂能略而不书?
    对于“不书”者,《左传》中有明确点明其为史官所为的,如桓公十七年《经》书:“冬,十月,朔,日又食之。”《左传》曰:“不书日,官失之也。”僖公十五年,《经》书:“夏,五月,日又食之。”《左传》又曰:“不书朔与日,官失之也。”如果可以笔削,孔子为什么不把官失之处给予补正呢?
    杨伯峻先生(《春秋左传注·前言》)曾引《左传》中的有力证据,说明《春秋经》非孔子作,而是史官承告而书。《左传》襄公二十年记载:“卫宁惠子疾,召悼子曰:‘吾得罪于君,悔而无及也。名藏在诸侯之策,曰孙林父、宁殖出其君。君入则掩之。若能掩之,则吾子也。若不能,犹有鬼神,吾有馁而已,不来食矣。’悼子许诺,惠子遂卒。”悼子后来信遵父命,于襄公二十六年杀殇公,复立献公。而今之《春秋经》果书为“卫侯出奔齐。”而不书宁殖之罪——这可能是卫悼子利用权势,努力实现其父嘱托,通过特殊关系修改了《鲁春秋》的结果。若如《春秋经》真的经过孔子“笔削”,无疑会予以“修正”,还其本来面目,而不该听凭这样的“乱臣”如愿以尝地隐讳其驱逐国君的大逆不道。
    吕大圭说:“《春秋》因鲁史而成文者也,史之所有,圣人因之;其所无者,不能以意度也。史之所述,圣人定之;其所缺者,不敢以强补也。圣人作《经》,以示万世,因未尝有一毫私意参与其间,而顾欲窃褒贬之权以自尊乎?且鲁一国也,夫子匹夫也,夫子因一国之史而欲以律天下之君大夫,则是私鲁也。以匹夫之微而欲以窃天子之刑赏,则是私己也。圣人宜不为是也。故《春秋》者,纪实之书也。“(4)《春秋》既是“纪实之书”,其缺不能补,其误不能正,则孔子还“笔”什么“削”什么?
    有的学者举《史记》中的唯一的一条可疑之处,作为孔子“修”《春秋》的证据——《赵世家》记载:“孔子闻赵简子不请晋君而执邯郸午,保晋阳,故书《春秋》曰:赵鞅以晋阳叛。”考鲁定公十三年《经》记:“秋,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如孤立地看,似乎确有这么回事,但如把上述的全部史实联系起来看,就不能不使人怀疑,孔圣人既然连包括日月天象在内的大量缺失谬误都不敢补正,何以独独于此处敢斗胆破例记载?如果孔子有权修《春秋》,为何对《经》中的大量严重失误视而不见,甚至于庇护弑君的乱臣贼子?这不是对孔圣人的莫大侮辱吗?
    注:
    (1)《史通·惑经》
    (2)《日知录》卷四,古今图书集成、69810页
    (3)同上
    (4)《春秋或问》卷一《春秋褒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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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11 16:3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春秋经》书法不一未经笔削
    姚曼波


    所谓“笔削体例”“一字之褒贬”是历代经学家长期鼓吹,穷究了两千年的核心问题。《春秋经》是否真的存在表现所谓“笔削”“微言大义”的统一体例呢?
    首先我们来看看经学家曾大做文章的岁首称“王”问题。所谓书“王”,即《春秋经》岁首书:“春,王正月”。《公羊传》曰:“王者孰谓?谓文王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何休说:“谓文王者以见孔子作新王之法”[1]按照此说,“王”乃大义所在,然考《春秋经》岁首或书“王”,或不书。如桓公在位十八年,只有一、二、十、十八年四年书“王”,其它都没有书“王”。于是经学家就辩解道,因为桓公弑君篡位,目中无王,故未书“王”;而第一年第十八年书“王”,则是为了以王法来教训他,并维护王法的尊严。然而,考鲁隐公在位期间,也同样参差不一。鲁隐一、三、四、七、十年岁首书“王”,二、五、六、八、九、十一年都不书“王”,这又该作何解释呢?有人说可能与不书正月有关。但庄公十八年未书正月,亦书“春王三月。”庄公在位期间,有七、九、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二十三、二十五、二十九、三十一、三十二共十四年未书王。《春秋经》全书无“王”者凡一百有八。如果真是“大义”所在,孔子岂能如此疏漏?
    陆粲顾炎武等亦以古器铭文考证,驳斥以称“王”为“微言大义”之说。陆粲云:“今世所传古器物铭,往往有称王者。如周仲称父鼎则‘王五月’;父巳鼎铭则‘王九月’吾欠……敦铭则‘王十月’,是周之时,凡月皆称王,不独正月矣。商钟铭曰‘唯王正月王春吉日’,又曰‘唯王夹钟春吉月’。是三代之时皆然,亦不独周室矣。以为立法创制裁自圣心者,殆未考此邪?[2]顾炎武云:“《广川书跋》载晋姜鼎铭曰‘唯王十月乙亥’,《集古录》博古图载此鼎并作‘王九月’。而论之曰圣人作春秋,于岁首则书王。说者谓谨始以正瑞。今晋人作鼎而曰王正月,是当时诸侯皆以尊王正为法,不独鲁也。李梦阳言今人往往有得秦权者亦有王正月字。”[3]
    陈槃先生考先秦各国器铭金文纪年,皆或“王”或否:
    “越其句隹正月初吉丁亥。”
    “越姑冯句隹王正月初吉丁亥。”——越器
    楚王钟:“隹王正月初吉丁亥。”
    楚王钟:“隹正月初吉丁亥。”——楚器
    齐叔夷锺:“隹王五月辰在戊寅。”
    齐陶氏锺:“隹正月初吉丁亥。”—齐器
    “黄大子伯克盘隹王正月初吉丁亥。”—黄器
    陈槃先生推断:“诸国纪年,王月与否,曾无一定标准。以余见在所见诸国中全以王系月者唯有晋器而已。……虽宗周彝器亦然。”陈氏又举二例康王时之器,也是或书王或不书。“然则王月与否,无关宏指,可以知矣”。[4]
    其实,说穿了,原因很简单,这个“王“字,是《左传》所解释的“王周正历”的意思,并无其它深义。既然鲁国记事基本都用周历,也就没有必要每年都写王字,故或书或不书。
    其次,如关于书“即位”的问题。《春秋》十二公,大部分书即位,然而隐公、庄公、闵公、僖公四公却未书即位。三传对此皆有解释,经学家更张大其辞,认为是“大义”所在。然无一可通。对隐公不书即位,《左传》释曰:“不书即位,摄也。”《公羊》则曰:“成公意也……公将平国而反之桓。”《穀粱》曰:“成公志也……将以让桓也。”程端学驳道“观隐公不书即位,三传谓隐有让桓之志,不行即位之礼,故不书。似乎传其事之实矣。考之经传,实在位十有一年,安有始焉不即位,而可在位以秉其君国之政乎?又安有不书即位而可以改元者乎?且以摄之义言之。凡国君必上告祖庙下临百官。礼居丧不祭以嗣王,虽在庙而不敢自祭,故冢宰摄而祭之耳。苟无祭主为谁而摄其祭乎?--……苟无嗣君为谁而摄其朝乎?伊尹摄在以有太甲在桐宫也;周公摄之,以有成王在襁褓,故伊周未敢居商周天子之位也明矣。隐公在位,告庙临臣,称之邦人曰鲁君,称之异邦曰鲁侯,书之史册曰鲁公,乃谓之居摄不书即位,吾不知之矣。”[5]
    对于庄公的不书即位,公、穀都说是“君弑,子不言即位”。然而僖公非闵公之“子”,即位何以不书?二传说庄公、闵公是因其不请命,故责之而不书。然而桓公弑君,却反倒书即位;宣公是弑君者所立,而书即位,隐、闵、僖三公无过,却苛求而不书,这不是本末倒置、黑白颠倒了吗?
    对于庄公,《左传》释为“不书即位,文姜出故也”。案《春秋经》书“三月,夫人孙于齐”,然则文姜出在三月,而即位当在一月。显然史官不可能逆料文姜之出而不书即位,更何况,这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僖公的不书即位,《左传》继续以“公出故也”为说。然考之《左传》,僖公于前一年九月即已回国并被立为君。所以左氏完全不顾事实,主观臆造,显然不能成立。
    关于四公的不书即位,三传的解释无一能通。郝敬《春秋非左》道:“(僖公)传曰‘不称即位,公出’,非也。国君逾年改元。往年八月,成季以公适邾,庆父奔吕,成季乃以公入,立之。冬,齐高子来盟,公入久矣,何谓公出?又曰‘公出复入,讳国恶不书’。亦非也。哀姜、庆父之恶不讳,而公出复入何讳乎?然则奚而不书?不朝正即位,旧史无书也。”(卷上12页)程端学也批判道:“国君初立,必书即位,礼也。春王正月之下,必书即位者,《春秋》之书法也。然有书有不书何哉?……况隐谓之摄矣,庄闵僖俱不书者何也?然在庄则以为君弑而子不忍行即位之礼,在定则以昭公丧未至,犹有说也。而庄闵则止谓之不请命焉。盖在桓宣弑夺之人均之未请命而犹得书也,何独于闵僖而过责之乎?宣公本为弑君者所立亦书即位,乃曰书之以著其自立之罪则愈不通矣。或者又曰旧史皆书,而不书者孔子削之耳,此尤不通之甚也。何也?弑逆如桓如宣皆莫之削,而何独求备于隐公数君也?要皆求之不得真说又从而为之辞。故诸传各一其见也。……且书不书皆旧史之文也,孔子何所庸其意见而独削夫隐闵僖三公哉?”[6]此亦足以杜人之口。
    再次,名氏称谓之“义例”,这也是经学家们信奉不已的。如《春秋经》隐四年书:“秋,翚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公羊》曰:“翚者何?公子翚也。何以不称公子?贬。曷为贬?与弑公也。”《穀梁》曰:“其不称公子何也?贬之也。何为贬之也?与于弑公,故贬也。”案桓公三年,《经》书:“公子翚如齐逆女。”隐公四年,尚未弑君,却“贬”不书“公子”;桓公三年,弑君之后,反倒称“公子”,岂有此理?
    考《春秋经》,其弑君而称“公子”者甚多,如“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文公十四年)“郑公子归生弑君”(宣公四年),何以弑君皆称“公子”?庆父连弑二君,却始终以“公子”称,鲁庄公二年书:“公子庆父帅师伐于余丘”;庄三十二年,庆父弑君子般后逃到齐国,《经》仍书:“公子庆父如齐”;闵公二年庆父再度弑君闵公,《经》仍然书曰:“公子庆父出奔莒。”可见公羊、穀梁之释,皆是臆说。
    所以王夫子也同样批道:“翚不称公子,四传皆以贬词。……公、穀谓以弑君故贬,则会师之日尚未成弑,及其逆女,大恶已成。不贬之于罪已彰著之后,而逆臆之于弑械未成之先,何说邪?然则称公子与否,固无关于褒贬。”[7]
    又如关于称“名”的问题。《春秋经》也是或书或不书,无统一之体。于是经学家又为之生发义例。
    桓七年《经》书:“谷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
    《公羊传》:“皆何以名?失地之君也。”《穀梁传》曰:“其名何也?失国也。”二传皆以称名为贬。案《春秋经》成公八年“晋侯使士燮来聘。”“燮”,名;字“范叔”。来聘,礼也,却称其名。又僖公二十八年“城濮之战,师还,士会摄右。”“会”,名;字“士季”“髓季”。城濮之战凯旋归来,周天子为之策命封赏,然而《经》却不称字,却称名。说它是贬,岂能说得通?
    吕大圭分析:“春秋之初,大夫皆书名,内之无骇、翚、挟柔溺,皆名,外之郑宛詹、纪裂襦皆名,未闻以氏称也。自僖公以后,内之大夫未尝有不书氏者,若臧孙叔孙、季孙、仲季之类是也。其甚则有生而以字书者,季友、仲遂之类是也。……大夫无有不氏者,盟书齐高奚、晋赵盾、卫宁速、宋华孙,比比而是矣。……此时之变也,非圣人之私也。”[8]春秋初期,封爵甚少,称爵十分郑重,都称名。春秋后期,贵族普遍称氏称爵,故《春秋经》所书,“大夫无有不氏者”称名称氏,非关褒贬,而由时代风习变化,史官从时实录而已。杜预《释例》统计全书,得出结论:推寻经文,自庄公以上诸弑君者皆不书氏,闵公以下,皆书氏,亦足明时史之异同,非仲尼所皆贬也。
    名爵称谓中关于称“子”的不统一,尤为经学家大做文章之处。如僖公二十三年《经》书:“杞子卒。”《左传》曰:“杞成公卒,书曰子,杞,夷也。”杜预谓杞实称伯而书曰子者,成公始行夷礼,终其身,故仲尼于其卒以文贬之。经学家们都认为称“子”是贬。
    然考《春秋经》全书,称杞为“子”者三:僖公二十三年:“杞子卒。”僖公二十七年:“杞子来朝。”襄二十九年:“杞子来盟。”;称“公”者四:襄公六年“葬杞桓公”;襄公二十三年“葬杞孝公”;昭公六年“葬杞文公”;定公四年“葬杞悼公。”;哀公九年“葬杞僖公”。其余皆称杞为“伯”,有29处。可以看出,称“公”者,皆为记其葬礼时。可能是据来告记其谥号。而称“子”,却在来朝来盟时;称“伯”者,亦多是来朝和盟会时。如文公十二年:“杞伯来朝。”成公九年:“公会晋侯……杞伯同盟于蒲。”可见称子称伯亦无区别,至少没有理由视为“贬”。
    据1986年发现的西周中期的《史密簋》铭文,杞的确被视为“夷”:“唯十有二月,王令师俗、史密曰:‘东征‘,会南夷卢、虎,会杞夷,舟夷……”既是被视为“夷”,《春秋》又为什么多处称其为“伯”“侯”呢?可见称“子”称“伯”,并无意义。陈槃说:“春秋爵号异文,杞之外复有滕与薛,岂亦用夷耶?何以无说邪?……然则,杞君之忽‘公’忽‘侯’忽‘伯’忽‘子,何哉?曰:诸氏以为旧史实录是也。”[9]
    俞汝言按:“黜陟诸侯,天子之事。周衰,天子建空名于上,未闻黜一小国。滕薛之称侯称伯称子,是自贬损以便职贡,非时王所贬。仲尼亦因其自称而书之。而曰朝桓而贬且名,因告丧而不与其为诸侯,因用夷礼而以文贬之,是天子仲尼也。不过因孟子‘《春秋》天子之事’一语误之。孟子谓所书者天子之事,而不谓所行者天子之事也。安得执词以害义,使仲尼为僭分越礼之首耶?”[10]
    总之,观《春秋经》全书,从岁首称王、书日月,到人名称谓,皆无统一体例可寻。而经学家从中寻找所谓的“春秋大义”,亦无一可通。《春秋》历时二百多年,书之者非一人,书法自然不一,岂可统一?纵然有圣人虽要笔削,也难下手。
    注:(1)注:《春秋公羊传注疏》鲁隐公元年注,《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2年,2196页。
    (2)陆粲《春秋胡氏传辨疑》卷一。四部丛刊本
    (3)《日知录》卷四“王正月”条。
    (4)《左氏春秋义例辨·《读谷梁札记》六。重订再版本,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
    (5)《春秋大旨》古今图书集成,69944页。
    (6)同上
    (7)《春秋稗疏》文渊阁四库全书,174册346页
    (8)吕大圭《春秋或问》卷四,,
    (9)《左氏春秋义例辨》重订再版本,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93年166——167页
    (10)俞汝言《春秋四传纠正》,台湾商务馆,四库全书第174册3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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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11 16:3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春秋经》简略的基本原因
    姚曼波


    许多人虽承认《春秋经》本是《鲁春秋》,但认为它过于简略,必定经过孔子“笔削”,并存在“春秋大义”;或者,虽未必存在“微言大义”,但至少经孔子“修”过。有人说,古代“君举必书”,原《春秋》决不当如此寥寥。
    《春秋经》记事简略,究竟是《鲁春秋》原文如此,还是经过孔子“笔削”而致?搞清这个问题,当从历史进行考察。从今所存的《竹书纪年》来看,记事就十分简单,如成王“元年,丁酉,春正月,王即位。命冢宰周公总百官。庚午,周公诰诸侯于皇门。夏六月,葬武王于毕。秋,王加元服。武庚以殷叛。周文公出居于东。二年……”[1]又如周穆王十三年:“春祭公帅师从王西征,次于阳紆(丛书集成本多“三危山”三字,今据四部丛刊本删)。秋七月,西戎来宾。徐戎侵洛。冬十月,造父御王入于宗周。”(同前)—所记有年有月,有的还有日,依四季为序。内容亦无非即位、朝会、征伐盟会、灾异、颁朔、祭祀之类,与《春秋经》所记完全一致。上文所引周穆王十三年事,所记有“春”“秋”“冬”,基本四季皆备。记秋季事仅用了八个字。冬事亦仅八字。一年之中,也不过寥寥数条。
    又周穆王“十四年王师楚子伐徐戎,克之。夏四月,王畋于军邱。五月,作范宫。秋九月,翟人侵毕。冬蒐于萍泽,作虎牢。”(同前)十四年,记秋事,仅四字,记冬事,仅七字。(这当是记在同一枚竹简中的,不存在佚失问题。)孔子“修《春秋》”,太史公明言始于鲁隐公元年。则周穆王时所记,未经孔子“笔削”,为何也如此简略?而且几乎同出一辙。甚至称楚也同样称“楚子”?所以“笔削”说,缺少史实根据。
    客观地分析纪年体史书的简略之因,有多方面的因素。除了当时书写工具的落后,史官的认识水平、思想观念、表达能力的局限,可能主要的因素,还是古代史官的职掌分工及与此相关的史书体例特点所决定。据《汉书》记载,古有“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之别,虽不十分可靠,但职官分工的不同,加上各种典籍承当的社会功能有别,必导致其所记史书性质上的不同特点。
    首先,就古代史官职能分工而言。从现存史料来看,古代史官设置颇多,其分工和职掌各有不同。据《周礼》记载,当时与“史”相关者有:
    大史:“掌建邦之六典,以逆邦国之治。掌法以逆官府之治;掌则以逆都鄙之治。……颁告朔于邦国。……大祭祀,于执事卜日。戒及宿之日,与群执事读礼书而协事……大会同朝觐,以书协礼事。及将币之日,执书以诏王……大迁国,抱法以前。大丧,执法以莅劝防。遣之日,读诔。凡丧事,考焉。小丧,赐谥。”大史掌邦国都鄙政法礼治,“颁告朔”、卜日、祭祀、大会同、朝觐、丧礼几方面。
    小史:“掌邦国之志,奠系世。”
    冯相氏“掌十有二岁,十有二月,辰有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冬夏致日,春秋致月,以辨四时之叙。”
    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变动,以观天下之迁,辨其吉凶。”
    内史:“掌王之八枋之法,以诏王治。爵禄废置生杀予夺,”“掌叙事之法,受纳访以诏王听,凡命诸侯及孤卿大夫,则策命之。凡四方之事书,内史读之。王制禄则赞为之,以方出之……内史掌书王命遂贰之。”
    外史:掌书外令掌四方之志,“掌三皇五帝之书,掌达书名于四方。若以书使于四方,则书其令。”
    御史:“掌邦国都鄙及万民之治令……凡治者受法令,掌赞书。”
    案:由上可见古代史官各有所职。《左传》对“史”之称呼就有“史卜”“史祝”“大史”“内史”“外史”“左史”等多种,所书自然各有分工。《春秋》为大史所书,内容限于“邦国之治”及六典,如政法、颁历、盟会、婚丧等。《左传》宣公二年记载,晋灵公被弑,“大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襄公二十五年又记载:“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左传》鲁昭公二年记载,晋使韩宣子来聘,“观书于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这三则史料进一步证实,《春秋》确系大史所执掌而书。考我们所见的《春秋经》,所书内容,正是“邦国之治”的重大政治事件及六典,征伐盟会、婚丧嫁娶、星历颁朔,恰恰与《周礼》所书相吻合。
    至于其它如具体的内政,诏书、策命、赏罚,皆内史所书;外交事务属外史;具体的实施政令法度,则又是御史所掌。所以,职责分工限制,当是造成《春秋经》记事简略的主要原因之一。当然,《周礼》所记,是周天子的史官编制,当时诸侯国是否史官的设制分工也如此完备呢?笔者认为,鲁为周公后裔,享有殊遇。《左传》定公二年记载,当“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时,成王曾分鲁公以“大路大旂……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让其享受与周天子同等的礼遇。则史官配置可能与周室相当,至少也比别国完备。加之春秋时期,礼崩乐坏,既然诸侯可僭越作《春秋》,自然也可设置各种“史”。从《左传》《国语》所记来看,各国都有史官,如晋国除了上面提到的大史之外,还有史赵、史龟、史朝、史苏、史墨等,齐有史嚣,卫有史狗、史鰌、史朝,等等。并且各国称引的史书亦很多,如《左传》《国语》所提及的典籍有数十种之多,可见当时史籍之发达,则书之者决非大史一人。 各史官的职责与所书内容必有分工,这是不难想见的。
    其次,史书体例的不同要求,也限制了《春秋》的内容和形式。据《国语·楚语》记载,楚庄王使大臣傅太子读书,问于申叔时。叔时曰:“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以戒劝其心;教之《世》,而为之昭明德而废幽昏焉,以休惧其动;教之《诗》,而为之导广显德,以耀明其志;教之《礼》,使知上下之则;教之《乐》,以疏其秽而镇其浮;教之《令》,使访物官;教之《语》,使明其德,而知先王之务用明德于民也;教之《故志》,使知废兴者而戒惧焉;教之《训典》。使知族类,行比义焉。”
    案从上所引,《春秋》《世》《诗》《礼》《令》《语》《故志》《训典》等各种史典。它们代表了不同的史书体例,承担着不同的社会功能。其内容与形式,记事之详略,自然各有不同。《春秋》与《世》并列,《世》者,“谓先王之世系也”。《春秋》,顾名思义,当与时序编年有关,其性质特点想来当与详于记言的《语》或《故志》之类有别,而与简略的《世》相近。
    既限于大史之职掌分工,又局限于史书的体例性质,看来,这是造成《春秋》记事简略不详备的主要原因。
    其三、由于时代更替,政治废兴,加之岁月长久,《春秋》策书必有大量佚失损坏,这也是导致其缺略不完备的原因之一。对此,前人已多论及,兹不赘。
    注[1]:引自《竹书记年》卷下,四部丛刊本,上海书店,198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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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11 16:3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春秋》古已有之
    姚曼波


    《春秋》之名,早在孔子之前就已出现。《国语·晋语》已有“羊舌肸习于《春秋》”之语。《左氏传》昭公二年记载,晋大夫韩起聘鲁,“观书于太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国语·楚语》记载,楚庄王时代,楚臣申叔时就对太子老师说“教之《春秋》,为之耸善而抑恶焉”,可见,当时《春秋》已被作为“耸善而抑恶”的教材。当然,这些《春秋》,未必是同一部书。但至少说明当时《春秋》这样的书已经在各国流行。
    我们需要搞清楚的是,《春秋经》到底与孔子是什么关系,是否孔子作?《庄子》曰:“《春秋》经世,先王之志。”(《齐物论》)“仲尼读书,老聃倚灶觚而听之,曰:‘是何书也?’曰:‘《春秋》也。’”(《庄子》佚文,《艺文类聚》)“孔子谓老聃曰:‘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自以为久矣。……老子曰:‘幸矣,子之不遇治世之君也。夫六经,先王之陈迹也。……”(《天运》)庄子把“春秋经”称作 “旧法世传之史” “先王之陈迹”,“先王之志”可见是先代所书官书。而非孔子所作。
    《荀子劝学篇》以“五经”之一提到《春秋》:“学恶乎始,恶乎终?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故《书》者,政事之纪也。《诗》者中声之所止也。《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礼》之敬文也,《乐》之中和也,《诗》《书》之博也,《春秋》之微也,在天地之间毕矣。”荀子所称“五经”之一的《春秋》,与庄子称的“六经”的《春秋》一样,都是把它作为官书而与《易》《礼》《乐》《诗》《书》相提并论的。
    又《礼记·经解》称:“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故《诗》之失愚,《书》之失诬;《乐》之失奢;《易》之失贼;《礼》之失烦;《春秋》之失乱。……”这分明是孔子以读者的身份评论《春秋》。
    《史记》同样也称:“孔子曰:“六艺于治一也。《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神化,《春秋》以义。”(《滑稽列传》)这与上面的称“六经”“先王之志”是同一口气。决非夫子自夸己作。
    以上所称《春秋》是否就是指今所留传的《春秋经》呢?或者说,今之《春秋经》是否经过了孔子笔削而与上面所称者不同呢?从可以考见的先秦典籍,如《韩非子》《礼记·坊记》所引的《春秋》具体内容来看,与今之《经》并无二致。如:
    《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鲁哀公问于仲尼曰:‘《春秋》之记曰:‘冬十二月陨霜不杀菽。’何为记此?孔子对曰:‘此言可以杀而不杀。桃李冬实。天失道,草木犹犯干之,而况于人君乎?”王先慎曰:“菽当作草。下云草木犹干犯之,承此而言,明菽为草之伪。周之十二月,即今之十月,不应有菽,亦不得言可以杀也。”(1)此见于今《春秋经》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陨霜不杀草,李梅实”。哀公所见,自当是《鲁春秋》,而非孔子所作。而它的内容与今之《春秋经》相差无几——古人引文往往用其意而不必忠实原文。
    又《礼记·坊记》曰:“子云:取妻不取同姓,以厚别也。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以此坊民。《鲁春秋》犹云去夫人之姓曰吴,其死曰孟子。”所谓“其死曰孟子”见于《春秋经》哀公十二年之记“夏,五月,甲辰,孟子卒。”可证今之《春秋经》,其曰“孟子”乃《鲁春秋》所讳。《坊记》又曰:“子云:’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示民有君臣之别也。《春秋》不称楚越之王丧,礼。”此则说明今之《春秋经》不称楚越王之丧,非孔子所削,而是《鲁春秋》原本如此,乃史官所讳。从以上所引数则材料看,《鲁春秋》与今之《春秋经》并无二致,而且,《鲁春秋》原就存在经学家所鼓吹的“隐讳褒贬”的“书法”。
    又,《坊记》曰:“子云升自客阶,受吊于宾位,教民追孝也。未没丧,不称君,示民不争也。故《鲁春秋》记晋丧曰‘杀其君之子奚齐’及‘其君卓’。”案今《春秋经》僖公九年记:“甲子,晋侯佹诸卒。冬,晋里克杀其君之子奚齐”僖公十年记:“晋里克弑其君卓子及其大夫荀息。”有人认为,在《鲁春秋》里,这两句原是合在一起的,是孔子“修”为今天的样子。考《左传》僖公九年:“书曰‘杀其君之子,未葬也……荀息立公子卓以葬。十一月,里克杀公子卓于朝,荀息死之。”杀奚齐,在晋献公下葬前。按周礼,父未下葬,子不能称君,故称“其君之子”。杀卓,在晋献公下葬后,故称“君”,且用“弑”字。在《左传》里,这两起事件书在同一年里,而在《春秋经》中,它们却书在两年中。这是因为《左传》用的是夏历,《春秋经》用的是周历。《左传》写卓子被弑在十一月—夏历十一月,正是周历的明年一月。故而《春秋经》把杀奚齐记在九年,杀卓子记在僖公十年。在用周历的《春秋经》里,这是发生在两年里的事,故原本不可能将其记在一起。而《坊记》之所以把两件事写在一起,目的只在作比较,说明奚齐与卓,同是继承君位后被杀,然一个称“其君之子”,一个称“其君”,二者称谓不同,原因在于有未“成丧”。奚齐被书为“其君之子”是因为“未没丧,不称君”。其文意与《左传》的解释完全吻合。所以,孔子“修”过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晋杜预据所见汲冢先秦科斗《竹书纪年》,曰:“其著书文意大似《春秋经》。推此,足见古者国史策书之常也。文称鲁隐公及邾周公盟于姑蔑,即《春秋》所书邾仪父,未之命,故不书爵,曰仪父,贵(四部丛刊本作“贡”,误)之也。又称晋献出公会虞师伐国,灭下阳;即《春秋》所书虞师晋师灭下阳。先书虞,贿故也。又称周襄王会诸侯于河阳,即《春秋》所书‘天王狩于河阳,以臣召君,不可以训也’……诸如此辈,甚多。略举数条,以明国史皆承告据实而书时事。”(2〉刘知几亦明言:“又案《竹书纪年》,其所纪事,皆与《鲁春秋》同。……‘执我行人’‘郑弃其师’‘陨石于宋五’({原注}其事并出《竹书纪年》,唯‘郑弃师’出《琐语·晋春秋》也)诸如此句,多是古史全文;则知夫子之所修者,但因其成事,就加雕饰,仍旧而已,有何力哉?”很明显,杜预、刘知几都认为,今之《春秋经》完全同于古史,并未经孔子笔削改动。
    如果说,以上所举还只是片言只语,一麟半爪,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则我们可从直接解释《春秋经》的“春秋三传”中找到更有力的证明。
    “三传”中都有孔子解释《春秋经》的文字,亦明《经》非孔子所修,而是在他之前已存在。如桓公二年《经》记:“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穀梁》云:“……曰宋,取之宋也,以是为讨之鼎也。孔子曰:名从主人,物从中国,故曰‘郜大鼎’也。”又僖公十六年《经》:“……陨石于宋五。是月,六鷁退飞过宋都。”《穀梁》传:“……子曰:‘石,无知之物;鶂,微有知之物。石无知,故日之。鶂微有知之物,故月之。君子之于物,无所苟而已。石鶂且犹尽其辞,而况于人乎?’故五石六鷁之辞不设,则王道不亢矣。”这段话,分明是孔子作为读者的身份辨析《经》的“微言大义”且明称作者为“君子”。又桓公十四年《经》:“夏,五,郑伯使其弟语来盟。”《穀梁》:“……孔子曰:‘听远音者,闻其疾而不闻舒。望远者,察其貌而不察其形。立乎定哀,以指隐桓。隐桓之日远矣。夏五,传疑也。’”与上则一样,这也分明是孔子解释《经》的作者这样写的原因。并且,对“夏五”二字已无法理解,说只能“传疑”。孔子称《经》的作者为“君子”,而且清楚地说明,“义法”是君子所为。
    从全书看,《公羊》《穀梁》传中对《春秋经》的作者几乎处处皆称“君子”:
    隐公二年《公羊》:“故君子进之也。”
    隐公三年《公羊》:“故君子大居正。”
    桓公二年:《穀梁》:“取不成事之辞近加之焉。于内之恶,而君子无遗焉尔。”
    桓公五年《公羊》:“君子疑焉,故以二日卒之也。”
    桓公十八年《公羊》:“仇在外则何以书葬?君子辞也。”
    庄公七年《公羊》:“君子修之曰:‘星陨如雨’。何以书?记异也。”
    庄公二十四年《公羊》:“此何以书?贤也。……君子以为得君臣之义也。”庄公二十七年《公羊》:“此何以书?……辟内难也。君子辟内难不辟外难。”
    庄公二十八年《穀梁》:“君子非之,不言如,为内讳也。”
    庄公三十一年《穀梁》:“君子危之,故谨而志之也。”
    僖公十七年《公羊》:“君子之恶恶也疾始,善善也乐终,桓公有存亡继绝之功,故君子为之讳也。”
    僖公二十二年《公羊》:“故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
    文公二年《穀梁》:“君子不以亲亲害尊尊,此《春秋》之义也。”
    文公十四年《公羊》:“此大其弗克纳也……故君子大其弗克纳也。”
    宣公十五年《公羊》:“此何以书?大乎平乎已也。……故君子大其平乎已也。”
    宣公十五年《公羊》:“虽然,君子不可不记也。”
    宣公十八年《公羊》:“贤之也……君子以是为通恩也,以取贵后《春秋》。”
    昭公元年《公羊》:“有千乘之国馗而不能容其母弟,故君子谓之‘出奔’也。”
    襄公十一年《公羊》:“楚子虔何以名?绝。……虽诱之曷为绝之?怀恶而讨不义,君子不予也。”
    昭公十六年《公羊》:“楚子何以不名?夷狄相诱,君子不疾也。”
    昭公十九年《穀梁》:“不弑而曰弑,责止也。……故君子即止自责而责之也。”
    《公羊》:“是以君子加弑焉焉尔。曰:‘许世子止弑其君买。’是君子之听止也。‘葬许悼公’,是君子之赦止也。赦止者,免止之罪辞也。
    昭公二十年《公羊》:“贤公子喜时,则曷为为会讳?君子之善善也长,恶恶也短。……故君子为之讳也。”
    哀公十四年《公羊》:“……子曰……孔子曰:‘吾道穷矣。’……君子曷为为《春秋》?拨礼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则未知其为是与?其诸君子乐道尧舜之道与?末不亦乐乎尧舜之知君子也。制《春秋》之义以待后圣。以君子之为亦有乐乎此也。”
    纵观全书,二传称《春秋经》作者,每每总称“君子”而不称“孔子”。哀公十四年《公羊传》前称“孔子”后名“君子”,显然孔子与“君子”是两个人,《春秋》的作者是“君子”。
    《公羊》提到孔子“修”《春秋》的只有两条,其一是昭公十二年曰:“伯于阳者何?公子阳生也。子曰:‘我乃是知之矣。’在侧者曰:‘子苟知之,何以不革?’曰:‘如尔所不知何?《春秋》之信史也,其序则齐桓晋文,其会则主会者为之也,其词则丘有罪焉尔。’”案从“知之”而“不革”“信史”云云,则孔子固未“修春秋”也。“其词则丘有罪”由孟子“其义则丘窃取之”衍化而来,与“不革”矛盾,不合逻辑,故不可信。除此之外,还有一条是宣公元年,《经》曰:“晋放其大夫胥甲父于卫。”《公羊传》云:“放之者何?犹曰无去是云尔。然则何言尔?近正也。……孔子盖善之也。”案既言“放”,如何又言“无去是”?又如何“近正”?令人不得其解。最后说“孔子盖善之”更无道理。因为无论《经》或《公羊》,都未记及胥甲父有何“善”处。案《左传》:“晋人讨不用命者,放胥甲父于卫而立胥克,先辛奔齐。”所谓“不用命”,据《左传》文公十二年记载,秦、晋河曲之战中,赵穿仗着自己是“君婿”,不听指挥,本当固守时却擅自出击,破坏了整个战争的部署。后来当敌人将遁逃时,胥甲追随赵穿挡着军门不让追击,白白地断送了胜利果实。因为赵穿是君婿,不好处罚,只好流放他的同党胥甲父了事。孔子一向主张臣事君以忠,事上以敬,事上以礼,反对违礼,如何会对胥甲父这样的“乱党”会“善之”呢?《公羊传》显然是无知妄说,这一条如何可信?《公羊》对孔子作《春秋》的记载唯见此两条,而这两条都是不合逻辑,站不住脚的。
    《穀梁》只有一条记载与孔子作《春秋》直接相关:桓公二年《经》“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穀梁传》云:“子既死,父不忍称其名。臣既死,君不忍称其名。以是知君之累也。孔,氏;父,字谥也。或曰:其不称名盖为祖讳也。孔子故宋也。”传文前半段,言“君为臣讳”,似国君所修,已不可通。后半段文字,说孔子“为祖讳”,视《春秋》国史为“家谱”,更为荒唐。且言“或曰”,疑似之辞。看来传记者自己对此也不太敢肯定。显然,此亦不足为凭。
    除上述的三条之外,其余都称《春秋经》作者为“君子”。总之,实事求是地说,从《公羊》《穀梁》中,我们找不到孔子作《春秋经》的可靠证据。甚至公羊派的一代宗师董仲舒《春秋繁露》也曾称《春秋经》的作者为“君子”:“君子知在位者之不能以恶服人也,是以简六艺以赡养之。《诗》《书》序其志,《礼》《乐》纯其美,《易》《春秋》明其知。六学皆大,而各有所长。”(《玉杯》)“《春秋》分十二世以为三等,有见,有闻,有传闻。有见三世,有闻四世,有传闻五世。故哀、定、昭,君子之所见也。襄、成、文、宣,君子之所闻也。僖、闵、庄、桓、隐,君子之所传闻也。”(《楚庄王》)这与《公羊传》的称述是一致的。
    至于《左传》中,唯有两则为众所征引而又争议颇多的例子。一是僖公二十八年《经》:“天王狩于河阳。”《左传》曰:“是会也,晋侯召王,以诸侯见,且使王狩。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天王狩于河阳’,言非其地也,且明德也。’”传统的理解为,此“乃左氏所以写仲尼之意。”(竹添光鸿《左传会笺》卷七)然杜预考《竹书纪年》所书“周襄王会诸侯于河阳(《春秋经传集解、后序》)与此并无二致。再看《史记·晋世家》曰:“孔子读史记至文公,曰:诸侯无召王,‘王狩河阳’者,《春秋》讳之也。”这分明是孔子解释《春秋经》如此书的原因。有人把孔子的话,点到“无召王”为止,则明显语气未完整,前后不连贯。无法令人信服。《左传》中的另一例,也是颇引人争议的:“故君子曰:《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非圣人,谁能修之?”(成公十四年)许多人认为,这个圣人,就是指孔子。但考《左传》全书,除此处外,称“圣人”者,共十一处,无一处是指孔子的。如:
    鲁成公六年,晋、楚分别为救郑、蔡而发生战争,“于是军帅之欲战者众。或谓栾武子曰:‘圣人与众同欲,是以济事。子盍从众,子为大正,将酌于民者也……”这里的“圣人”显然不是孔子,而是泛指
    成公十六年,郤至与范文子在对郑是战还是和的问题上发生争议,范文子曰:“今三强服矣,敌楚而已。唯圣人能外内无患。自非圣人,外宁,必有内忧……”这里的“圣人”显然指执政者。
    襄公二十年,季札聘鲁,观乐。“见舞韶者,曰:圣人之弘也,而犹有惭德。圣人之难也。”这里的“圣人”,当指周朝统治者。
    《左传》昭公十四年:“大雨雹。季武子问于申丰曰:‘雹可御乎?’对曰:‘圣人在上无雹。虽有,不为灾……今藏川池之冰弃而不用,风不越而杀,雷不发而震。雹之为灾,谁能御之?’”这里的“圣人”,指古之贤君。
    《左传》中唯有一处“圣人”与孔子有关,但亦非指孔子本人:“孟僖子病……及其将死也,召其大夫曰:‘礼,人之干也。无礼,无以立。吾闻将有达者曰孔子,圣人之后也……臧孙纥有言曰‘圣人有明德者,若不当世,其后必有达人’,今其将在孔丘乎?……(《左传〉》昭公七年)这里的“圣人”,指孔子祖上,孔子则被称为“达者”而非“圣人”。考《左传》所称“圣人”,无一处确指孔子。
    既然《左传》其它各处“圣人”皆非指孔子,我们也就没有理由认为,这个“君子曰”的‘“圣人”就一定是指孔子。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孔圣人修《春秋经》”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
    注:(1)王先慎《韩非子集解》卷九。
    (2)杜预《春秋经传集解·春秋经传后序》,四部丛刊本,上海书店,198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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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学的疑案与误区
    ——“孔子作《春秋经》说”
    姚曼波


    孔子作《春秋》是中国史学史、文学史、经学史上延续千年、至今仍困惑着人们的一桩疑案。
    “孔子作《春秋》”,孟子、司马迁都说过,并推崇甚高。但孔子作的《春秋》,究竟是怎样一部书,似乎无人认真考察过。从汉武帝大兴经学特别是公羊学以来,经学家大肆鼓吹孔子作《春秋经》;刘歆班固之后,又生左丘明据《经》作《传》之说。从此之后,此说沿袭千年,几成定论。
    但从唐代开始,卓越史学家刘知几就以“惑经”为题,对《春秋经》提出“未谕者十二”“虚美者五”(《史通·惑经》)的责难。之后,历代有识见的严谨学者,对《春秋经》纷纷提出怀疑或否定。如郑樵、刘克庄、朱彝尊等明言“夫《春秋》者,成周之典也。”“《春秋》者,史克之旧文”;王安石则讥之为“断烂朝报”;梁启超称之为“流水账簿”,说“盖《春秋》而果为史者,则岂唯如王安石所讥之‘断烂朝报’,恐其秽乃不减魏收矣。”[1]。即便是恪守经学“大义”的皮锡瑞也不得不疑惑:“‘载之空言,不如见之行事’(司马迁称孔子作《春秋》语——笔者按),后人亦多称述,而未必人人能解。《春秋》一书亦止是载之空言,如何说是‘见之行事’?即后世能实行《春秋》之法,见之得事,亦非孔子之所及见,何以见其深切著明?此二语看似寻常之言,有今人百思而不得其解者”。“即专著一书,说明立法之义如何,仍是托之空言,不如见之行事,使人易晓……”[2]有学者明确表示:“孔丘的著作究竟怎样,我们虽不能知道,但以他老人家那样的学问才具,似乎不至于做出这样一部不成东西的历史来。”[3]顾颉刚、杨伯峻等学者更以史实的考证,论定《春秋经》非孔子作,甚而因此否定了“孔子作《春秋》”的史实。
    孔子究竟有没有作《春秋》?如果说孔子没有作《春秋》,那么孟子、司马迁说的,难道是无中生有吗?考先秦诸子到汉初学坛,称颂孔子作《春秋》者,远不止孟子和司马迁,而且韩非子、陆贾、《淮南子》、董仲舒,刘向刘歆,名家硕儒,皆广为称颂,而且大量征引。所以,孔子作《春秋》的事实,是否定不了的。但是,历代学者对《春秋经》的怀疑和否定,也是建立在史实的基础上的。其论证同样是令人信服的。那么矛盾的症结究竟在什么地方呢?
    问题的关键在于,对《春秋》这一名称的理解上。在西汉以前,《春秋》是对史书的泛称,更明确地说,是对编年体史书的泛称。《春秋》名一,而具体所指之实,则大不相同。如:
    《国语·楚语》称:“叔时曰:‘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这里的《春秋》,是指楚庄王时代已在各国普遍流行的一种经典史书。
    墨子曾见“百国《春秋》”,这是对各国史书的统称,是广义上的《春秋》。
    《韩非子·内储说上》引:“鲁哀公问于仲尼曰‘《春秋》之记曰“冬十二月陨霜不杀菽。”……’”这里的《春秋》,是指孔子时已存在于官方的《春秋》即今之《春秋经》。
    而《韩非子·奸劫弑臣》所引“故《春秋》记之曰:‘楚王子围将聘于郑,未出境,闻王病而反,……以其冠缨绞王而杀之。’”这里的《春秋》是指《左传》。
    司马迁的《史记》里所称《春秋》,亦时而指《春秋经》,时而指《春秋公羊传》,时而指《左传》,时而特指孔子所作《春秋》。因此,把孟子和司马迁说的“孔子作《春秋》”理解为就是指《春秋经》,即使不说是武断,至少是不严谨不科学的。所以,我们说,孔子没作《春秋经》,不等于孔子没作《春秋》。
    笔者在这本书里,首先在前人提出怀疑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论定孔子未作《春秋经》。进而对孔子作《春秋》问题,深入全面地作了全新的探讨。笔者通过对先秦西汉典籍的全面考证中发现,从先秦诸子到西汉鸿儒,其所称述,皆为“孔子作《春秋》”,而所征引,则皆为《左传》。造成这种历史的“错位”,根源究竟在哪里?孔子与《左传》究竟是什么关系?于是笔者重新探考了《左传》的成书,司马迁说它是“因孔子史记俱论其语”而成(《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孔子史记”是什么?既然它不是经学家所说的《春秋经》,那么,“孔子史记”无疑就是孔子所作的不同于《春秋经》的另一部《春秋》。《左氏传》就是据它为基础加工而成的。笔者通过多方面的考证发现,一、《左传》的前身本是纪事本末体,是左氏加入了逐条解经语,而改成了编年体;二、《左传》的记事与解经语解传语之间存在着自相矛盾现象。记事之文也因人为割裂而处处出现前后不衔接、语气不完整、前后不连贯的诸多弊端。无论是从思想还是文风看,二者显然出自两位不同作手。三、司马迁、刘向等称述的孔子《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恰合《左传》所记史实——《春秋经》中,弑君仅二十六,亡国仅三十四;公羊传中,弑君仅三十一,亡国四十二;唯独《左传》所记,不多不少,恰恰符合其数。四、《左传》与《论语》从思想倾向、史料、乃至文法虚辞,皆吻合一至。从各方面考证分析,笔者论定,《左氏传》的主体或者说“祖本”就是孔子《春秋》。在刘歆之前,人们都把《左氏传》的著作权归于孔子。这也就是造成前面说的“历史的错位”现象根本原因所在。
    诚然,说孔子所作就是今《左传》之祖本,尚缺乏直接的证据,但是《左传》《论语》、《孟子》、《史记》及周秦两汉典籍中的大量材料,却有力地证明了这一事实。笔者本书所致力的工作,就是钩沉抉微,把这种种蛛丝马迹,汇集起来,系统起来,以求说明历史的真相。
    最后,还打算探明这个两千年的误会—郑重地说,是春秋学的两千年误区—是怎样造成的。之所以说它是“误区”,是因为“孔子作《春秋经》”这个汉儒炮制的经学神话,导致了两千年来春秋学研究的基本方向和基本道路的一系列错误。
    自从汉武推崇董仲舒之学以后,《春秋经》就取代了《左传》的位置。人们堕入汉儒所杜撰的“孔圣人作《春秋经》”及所谓的“一字之褒贬”“春秋义法”的迷宫,穿字凿句,千方百计从这一万多字的提纲式大事记中,寻找“春秋大义”,把它作为《春秋》研究的根本宗旨,并导致“以例说义”的极端主观唯心主义的研究方法。同时,把《左传》排挤下春秋学坛宗主的宝座,汉儒说“左氏不传《春秋》”,唐宋的经生腐儒则“阁束三传”“独抱遗经”,直接造成“重经轻传”本末倒置的结果。其三是形成了所谓“经非史”论、“经”“史”分家的错误观念,把《春秋》从史学的领域中拉出,成为宗教圣典。利禄的驱动,传统的迷信,使汉儒炮制的谎言成了宗教信条,竟统治了学坛两千年。
    两千年来,由于错误的导向,尽管研究《春秋》的著作汗牛充栋,然而其结果,正如宋人富弼所说,《春秋》“隐奥微婉,使后人传之、注之、尚未能通,疏之又疏之,尚未能尽;以之为说、为解、为训释、为议论,至千余年而学者至今终不能贯彻晓了。”(4)这真是中华文化史上的一大悲剧。我们只有彻底走出历史形成的误区,才能使春秋学的研究得到真正的突破和发展。
    [1]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46页
    [2]《经学通论》四《春秋》,中华书局1998年版
    [3]1925年钱玄同给顾颉刚的信
    [4)邵博《闻见后录》卷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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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11 16:3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春秋》考论自序
    姚曼波



    本人对孔子《春秋》的研究,开始于十年之前。提出这个课题,起源于我长久以来所感到的一大困惑:两千年来,经学家们都说孔圣人作《春秋经》。但是,为什么从先秦到西汉,虽然人们对孔子作《春秋》广为称颂甚至顶礼膜拜,而实际上对《春秋经》却罕见征引;另一方面,人们普遍征引的《春秋》皆为《左传》,但对相传是《左传》作者的左丘明其人,除了司马迁外,几乎无人提及。这个历史的错位,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后来我发现,其实在一百年之前,康有为已经提出与我相近的问题:“凡传记称引诗书,皆引经文,独至《春秋》,则汉人所称,皆引《春秋》之义,不引经文”,称“此是古今学者一非常怪事,而两千年来乃未尝留意”(《春秋左氏学·春秋口说》)。当然,康氐是站在经学家的立场上来回答解释这个问题的,他认为“春秋之义,不在经文,而在口说”。对他的结论,笔者自然不能苟同。我围绕着这个问题,开始了寻根究底、溯源循流的研究。一九九三年,在《中国史研究》上,发表了拙见“孔子作《春秋》即‘春秋传’说”。当时文汇报“学术新论栏”给予了转载介绍,但是此外便未见反响,似乎人们对这个问题并未引起应有的重视。
    孔子作《春秋》本是我国历史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壮举,然而长期以来对它的研究,始终扑朔迷离。回顾两千年的春秋学史,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汉武独尊儒术前,从先秦诸子到西汉硕儒,从孟子到司马迁,其所称述皆为“孔子作《春秋》”,而所征引《春秋》皆为《左传》;二、汉武时,董仲舒“公羊学”盛行,创“孔圣人作经”之说,倡“一字之褒贬”、以例释义的“春秋义法”。从此,从汉到清,无数代经学家颠倒迷离于其中,以之为说、为解、为训释、为议论,至两千余年,而“春秋大义”始终不明。三、“五四”运动以来,传统经学观遭到批判,《春秋经》终于被推下了神坛,“孔圣人作经”说受到怀疑和有识之士的否定,但迷信旧说的也还大有人在。虽然《左传》的成就和地位,得到了科学的肯定,对其作者、年代、成书、《左传》与《春秋经》的关系、《左传》与《国语》的关系等问题,也进行了多方面深入探讨,但一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未有根本突破。特别是对孔子与《左传》的关系这个关键性问题,少有涉及。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解决孔子与《左传》的关系,这是打开两千年春秋学迷宫的金钥匙,是解开春秋学种种谜团的根本关键所在。笔者近十年的研究探索,正是紧紧围绕这个问题展开的。
    孔子作《春秋》的问题被搞乱,是从汉代开始。所以我首先广泛探究了汉初学坛,特别是被称为“群儒首”的董仲舒的春秋学说。我发现,《春秋繁露》和《汉书五行志》中,董仲舒所称引的孔子《春秋》内容,不仅超出《春秋经》,也超出《公羊传》,而有出自《左传》者(详见正文)。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董仲舒、司马迁、《淮南子》、刘向刘歆等对孔子作《春秋》,皆称述曰:“《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考《春秋经》中,弑君仅二十六,亡国才三十四(——其弑君之事,《春秋经》中大多是有意隐讳,如鲁国的三起弑君,《经》皆讳书曰“君薨”,证明其数不足“三十六”,并非策书断简的遗失所致。)可证它决非孔子所作《春秋》。《公羊传》中,弑君也仅三十一,亡国四十二。唯独《左传》之中,不多不少,恰合“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之数。
    那么,《左传》与孔子究竟是什么关系呢?我从对孔子作《春秋》称引最详、引用最多的《史记》入手,深入探索。我发现,《儒林列传》记述《春秋经》的源流、传授,只称说《公羊》《穀梁》,只字不提得孔子“真传”的《左传》;与之相反,“表见《春秋》”的《十二诸侯年表》,主述孔子《春秋》的源流传授,只称述《左传》,只字不提《公羊》《穀梁》,倒把与《春秋经》毫不相干的《吕氏春秋》、孟子、荀子、韩非子列入其中。我更从“表见《春秋》”的“年表”中,发现对孔子《春秋》盛为推崇的司马迁,在“年表”中,却极鲜明地表现出尊《左传》、轻《春秋经》、从传背经的倾向。这一切,无不证明,孔子所作不是《春秋经》,而是与《左传》密切相关的另一部《春秋》。
    于是我进一步深入探索了《左传》与孔子《春秋》的关系。司马迁说:“鲁君子左丘明……因孔子史记俱论其语,成《左氏春秋》”(《十二诸侯年表序》),“孔子史记”是什么?章太炎、刘申叔都说它是孔子所记的“史记旧闻”,章先生进一步说“传亦兼仲尼作”。遗憾的是他们未能全脱传统牢笼,被“孔子修经”习见捆住了手脚,未能继续深入。但至少这位胆识超凡的国学大师那里,让我找到了共鸣点,大大鼓舞了我深探阃奥的勇气和信心。
    我从先秦西汉的典籍中旁搜远绍,爬罗剔抉,最关键的是从《左传》《论语》《国语》特别是从《左传》中找到了突破口。从《左传》的“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的史实部分入手,考见孔子《春秋》原貌,并切实探明孔子《春秋》与《左氏春秋》的关系。我最终发现:孔子《春秋》,原是“重行事”的“纪事本末体”,本来并不按编年来写。是左丘明割裂孔子《春秋》,即在孔子《春秋》史实的基础上,加上逐条解经语而形成了编年体的《左氏传》——这是《左传》大量事实被割裂肢解而导致叙事不连贯的根本原因。前人早就有人发现并指出,《左传》原是记事的。只可惜他们被“孔圣人作《春秋经》”的神话瞢住了,不敢越雷池一步。
    为了进一步考察自己观点是否可靠严谨,我把《左传》、《论语》和《国语》三者之间,从思想倾向、史料、语言风格乃至虚词文法,多方面进行比较,发现《左传》各方面同于《论语》而异于《国语》,从而找到了孔子作《左传》祖本的有力佐证。
    在此基础上,笔者又进一步从孔子的时代,考察其作《春秋》的文化渊源和历史条件。为此,我广泛地考证了它的时代土壤、文化渊源,考察了春秋时期的政治、经济、典章制度、哲学思想、文学艺术、审美观念,特别是史学方面的发展状况,史官制度、史籍、史学观念的成熟等等。这方面的深入研究,使我看到了孔子作《春秋》的坚实时代基础,可以说,它是时代的必然产物。另一方面,不可否认,孔子作《春秋》也有其个人的天才条件。为此,我对孔子的生平思想特别是他的治学和游历,作了全新的考察。发现他后半生的治学和游历,皆与其作《春秋》息息相关,并由此推翻了前人对此的许多怀疑和错误判断。如对孔子所说的“天假我数年,五十以学《易》”的问题,前人乃至当代学者如钱穆对此也持怀疑和否定的态度。笔者不仅以史料的考证,证实了它的确凿无疑,而且说明了他为什么要在五十多岁开始学《易》——为了作《春秋》的需要。因为古代巫史相通,孔子要读史写史,不懂占卜、不通《易》,是无法进行的。考今之《左传》,占卜引《易》有一百多处,这也就是孔子后悔自己没有早几年学《易》的原因,也是他后来读《易》乃至“韦编三绝”的动力。再如,对孔子的游历特别是游楚的问题,朱熹、崔述、钱穆这些大师也对此有怀疑和否定。笔者不仅以《史记》、《论语》的有关记载,以及方志和各地名胜史迹、民间传说,证明了孔子游历的史实。而且以《左传》中的史料说明:孔子游楚是他作《春秋》的必然之举。《左传》记载楚事不仅最多最翔实,而且其中有称“楚王”、用楚语者——这是孔子直接录自楚史所致。为了全面揭示《左传》史料与孔子游历之间的关系,我将《左传》全书的事件一一按国别归类,“表见《春秋》”,结果显示,凡《左传》中计载史料具体翔实者,除了得自《国语》外,其余皆是孔子游历之国。这更有力地证明了我的判断:《左传》的史料,主要来自孔子游历各国亲自搜集的“史记旧闻”。进而从更大范围考证了孔子作《春秋》的史实。
    最后,笔者粗略地探讨了孔子作《春秋经》这一误区产生的源头及其时代背景,以及误区的历史发展。以求从根本上消除这一历史的误会。并对如何重新评价孔子作《春秋》的历史功绩和他的理论思想,作了简单小结。限于篇幅,加之学力所限,不敢多加妄议,还是留待后人评说吧。
    本书的体例,反映了笔者探索的历程。
    为了能更深入地考明史实,我曾专程赴京,寻访中科院历史研究所和北京高校的专家学者,以求得到他们的指教,并希冀能从最新考古文物中找到第一手资料。遗憾的是从事这方面研究的人,已经寥若晨星。
    在前后历经十年的漫长岁月里,我作了大量的笨工作。为防止自己的主观偏面,同时也为了最广泛地吸收前人的研究成果,我几乎涉猎了从先秦到明清直至当代所能找到的有关本题的各种典籍,深入探讨了春秋研究的各种具有代表性的学说,其中杜预、刘知几、朱熹、吕大圭、郑樵、吕祖谦、顾炎武、汪中、章太炎、刘申叔等大师的研究,给我的启发尤其大。我既注意吸收取正面的观点和材料,也重视研究反面的观点,考察其立论的依据,推究其错误的根源,犹如孟子所说,要做到“淫辞知其所溺,詖辞知其所陷”。它们促使自己看问题更加全面,更加深刻。
    我还注意把宏观的研究与微观的考察结合起来,所谓“见微知著”。在这方面,瑞典汉学家高本汉先生作了很好的开拓。他从文法虚词入手,考证《左传》的创作年代,曾在学界引起强烈反响。可惜,他的考证不够全面。笔者则沿着他开创的思路,重新作了更大范围的考察,从《尚书》《诗经》《春秋经》到先秦诸子,对高氏所提出的六个虚词的使用规律,逐一进行统计、比较、分析研究,结果以不可辩驳的事实,推翻了高氏所作出的“左氏不是鲁人”的错误结论,并从文法虚词角度,进一步确定《左传》的创作时代。仅此一项工作,我化了几个月的时间——它们在本书中,仅仅占有一小段文字。但我由此更坚定了自己的观点。
    本书以无可置疑的典籍史料的考据为基础,提出并力证自己一系列的新观点:一是首次提出并证实孔子所作《春秋》,不是《春秋经》,而是独立的著作,是今之《左传》的蓝本。《左传》的真正作者是孔子。二是通过严谨的考证,初步探索了孔子《春秋》的原貌——是记载着“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史实的纪事本末体。三是明确指出左氏割裂孔子《春秋》,加入逐条解经语而形成编年体的史实。四是以科学的态度探索了孔子“笔削”《春秋》之迹,揭示了孟子所说的“义则丘窃取之矣”的真实内涵,使历代经学家穷究了两千年而不明的“春秋大义”,揭去了神秘的面纱。五、以无可争辩的事实证明,《左传》全书史实翔实之国(除了小部分得自《国语》外),恰恰正是孔子游历之国,说明其史料,主要得自孔子的十四年游历各国搜集的“史记旧闻”,并指出孔子后半生治学——传《书》、删《诗》特别是五十多岁开始学《易》,皆与其作《春秋》息息相关。以上皆是前人所未说过的。随着基本问题的解决,其它如孔子与《春秋经》的关系、《左传》与《春秋经》的关系、《左传》与《国语》的关系等争论不休的问题,也得到了合理的解释。
    本书立论虽新,但皆建立在广泛掌握实际材料和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坚持以事实说话,持之有据,言之成理。为了更好地做到这一点,本书破例运用了大量的表格,以便让读者从史料的比较和事实的统计中看清问题真相。
    本书旨在澄清孔子作《春秋经》的经学神话,同时对孔子作《春秋》这一重大的课题,作全新的探索。——之所以说全新,是因为从汉武独尊儒术以后,中国的学坛就一直笼罩在经学的阴影下,直到两千年后的今天,不少人似乎依然未能摆脱习惯性的思维定势的左右,更无法接受孔子作《左传》蓝本这样的事实。因为人们头脑中的孔子《春秋》以及孔子的儒家理论乃至孔子本人的形象,经过两千年封建时代的舆论导向以及无数经生迂儒的改造,已经面目全非。人们习惯了传统宣传的孔子,一个“君君臣臣”“克己复礼”、好谈迂阔之论的孔子,而无法接受另一个复杂得多丰富得多的孔子——一个敢于“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的孔子。
    两千年来,随着孔子作《春秋》的本来面目的被掩盖、被歪曲,孔子的儒家理论也受到了本质性的阉割。封建统治者及其御用文人,一味只宣扬“君臣大义”“忠君”,而完全掩盖和篡改了孔子仁学的核心“爱人”——爱民、以民为本的思想原则。孔子的思想中,从来就没有唯君是从、王权至上的理论。封建统治者宣传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之类的论调,是与孔子的思想背道而驰的。孔子虽然推崇周礼,但礼只是手段,仁才是目的。如果礼违背了仁的原则,那么这礼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了——“人而不仁如礼何?”
    孔子作《春秋》的问题,是关系到史学史、思想史、哲学史、文学史等各个方面的重大理论课题。要真正澄清这个问题,首先要彻底肃清传统习见及其思维方法的牢笼。长期以来,围绕着这个基本问题,展开的一系列讨论,如孔子有没有作《春秋》?《左传》传不传《春秋》(《经》)?《左传》是否左丘明作?《国语》是否左丘明作?左氏为什么作《左传》又作《国语》?这些问题之所以纠缠不清,就是因为对孔圣人作《春秋经》这个基本错误,没有加以彻底否定,因而对孔子的儒家理论,也就不可能展开全面的本质性的探索。
    虽然本书在这方面作了新的开拓,但由于春秋时期原始史料的缺乏,也因本人学力所限,本书依然不免粗疏浅陋。要彻底澄清全部问题,远非笔者所能胜任。本书只是抛砖引玉而已。
    自感学浅才疏,尤惮于“买椟还珠”,本书少文乏采。透过那朴拙的文字,你可看见的,只是笨拙的思想之斧,开掘着巨大的学术之矿所撞击出的朵朵火花——它可能不象别的花朵那样,可供列赏玩,但或许能点燃起探索真理的熊熊火炬。
    不揣浅陋,仅以千虑之一得,呈野人献芹之诚,就正于方家。
    姚曼波自序于2002年元月 久竹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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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考论目录
    姚曼波



    绪论 春秋学的疑案与误区
    第一章 “孔子作《春秋经》说”质疑
    第一节《春秋》古已有之
    第二节《春秋经》简略的基本原因
    第三节《春秋经》书法不一,未经笔削
    第四节《春秋经》皆“承告而书”
    第五节《春秋经》与孔子思想不合
    第六节“微言大义”乃子虚乌有
    第二章 汉前典籍中的孔子《春秋》
    第一节 《孟子》所称引的孔子《春秋》
    第二节 《韩非子》中的孔子《春秋》之迹
    第三节 其它先秦典籍中的孔子《春秋》
    第四节 汉初学坛之孔子《春秋》
    第五节 董仲舒及其《春秋繁露》所称引的孔子《春秋》
    第六节 《史记》所称引的孔子《春秋》
    第三章 孔子《春秋》——《左传》祖本考索
    第一节 孔子《春秋》原貌考
    第二节 孔子《春秋》与《左传》的成书
    第三节 孔子《春秋》与《春秋经》
    第四节 《论语》与《左传》“互为表里”
    第四章 孔子作《春秋》渊源考
    第一节 孔子作《春秋》的时代背景
    第二节 孔子作《春秋》的独特条件
    第三节 孔子《春秋》史料来源考
    第四节 孔子“笔削”《春秋》“窃义”考
    第五章 两千年来《春秋》学之迷误
    第一节 误区之源:董仲舒及其春秋学
    第二节 司马迁沿袭董仲舒之误
    第三节 刘歆之误
    第四节 汉代以后的误区
    第五节 重新认识孔子作《春秋》
    引用与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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