窑仑上的社会变迁 (1940~2013) 本文介绍1940年至2013年之间窑仑上属于箭厂坪村地域内的社会变迁,部分内容会涉及到与窑仑上相邻的地方。 1940年——1945年8月 1940年至1945年8月,属于抗日战争时期。当时的中国,处在殖民地、半殖民地的社会,在农村,由地主、富农占有大部分田地,广大贫苦农民没有田地或租种地主、富农的土地。地主、富农压迫剥削贫苦农民,生活富裕;贫苦农民受压迫、受剥削,生活痛苦。1940年至1943年,窑仑上由中国国民政府统治。1943年,日本侵略军入侵益阳。1943年至1945年,窑仑上虽仍由中国国民政府统治,但日本侵略军曾数次侵犯窑仑上,烧杀抡掠,给窑仑上农民带来深重灾难。 1940年,窑仑上属于箭厂坪村的地域内有5栋房子,其中4栋瓦房(姚育腾住姚家老屋、熊长生住熊长生屋屋场,袁满爷住袁家屋场、谢少春和熊香庭合住熊谢屋场),1栋茅草房(熊梅氏居住),共住6户17人,其中,有自己的田地耕种的农民2户4人,无自己田地耕种的贫苦农民4户13人。到1945年8月,窑仑上属于箭厂坪村的地域内仍然是5栋房子,4栋瓦房(姚育腾住姚家老屋、熊长生住熊长生屋屋场,黄麒麟和苏先汉合住袁家屋场、谢少春和熊香庭合住熊谢屋场),1栋茅草房(熊梅氏居住),共住7户22人,其中,有自己的田地耕种的农民4户8人,无自己田地耕种的贫苦农民3户14人。本时期各住户简况如下: 姚育腾家:姚育腾家是窑仑上最早的住户。姚家老屋位于窑仑上的南坡中部边沿姚家山上。窑仑上姚家祖先传下来的资产有:土地约10亩,其中水田3.5亩,山林(树林)、坟地、菜地、宅基地约6.5亩,四缝三间的矮小瓦屋一栋。姚育腾只拥有窑仑上姚家祖先传下来的资产的一半,窑仑上姚家祖先传下来的另一半资产是窑仑上姚氏另一个支系的。窑仑上姚氏另一个支系的后人均已离开窑仑上。自晚清以来,窑仑上姚氏姚育腾这一支系财气不兴,人气不旺。至姚育腾止,已单传5代以上;传给姚育腾的仅上述区区家业。到姚育腾长大成家以后,人气上升,生活有了转机。到1945年,姚育腾已有姚玉林、姚天保、姚连保、姚国文4个儿子,全家6人,除耕种姚家祖传下来的3.5亩水田以外,主要靠租种地主的水田、外出打工维持生活。生活贫困。 袁满爷家,一姓袁的农民住在窑仑上袁家屋场,不知其名,人们都称呼袁满爷。袁家山和袁家屋场是熊家老屋熊姓地主的,袁满爷是租种熊姓地主的田地和袁家屋场的房屋,才住到这里来的。他是什么时候搬来的,无可考证。他从袁家屋场搬走大约是在1944年,此时,熊家老屋熊姓地主开始衰落,将袁家屋场及其前面的部分水田卖给了黄麒麟、苏先汉。袁家从袁家屋场搬走,黄麒麟、苏先汉搬了进来。黄麒麟、苏先汉搬来时,姚连保倒是记得清楚,印象深刻;可对袁满爷却毫无印象了。只记得他的独生子叫袁冬生,外出当兵后杳无音信。袁冬生年龄与谢少春的儿子谢鹤龄相差不多。 苏先汉家:苏先汉是理发的,他的老家既不在窑仑上,也不在松木塘,是理发理到窑仑上并落户在窑仑上的。他爱人是益阳县兰溪人,讨米到这里,结识了苏先汉。他们结婚后,男的在外理发,女的在家织布,逐年积累,有了积蓄。约在1944年,苏先汉和黄家仑村枫树塘黄麒麟的父亲一起,在窑仑上买了箭厂坪熊家老屋熊姓地主在窑仑上的袁家屋场及相关水田(约20亩),苏先汉分得袁家屋场的东头,黄麒麟的父亲分在西头,以堂屋中心线为界,双方各占有袁家屋场房屋的二分之一。苏先汉住到袁家屋场以后,除耕种自有的水田以外,男的仍然理发,女的仍然织布,基本不愁吃穿。 黄麒麟家:黄麒麟老家在黄家仑村的枫树塘。约在1944年,黄麒麟的父亲和苏先汉一起,从熊家老屋熊姓地主手中买了袁家屋场及其相关水田(约20亩),黄麒麟的父亲分在袁家屋场西头,苏先汉分在东头,以堂屋的中心线为界,双方各占有袁家屋场房屋的二分之一。黄麒麟的父亲让二儿子黄麒麟夫妇住在这里。黄麒麟住到袁家屋场以后,主要靠耕种自有的水田维持生活,基本不愁吃穿。 熊长生家:熊长生的房子位于袁家山地块东部边沿。不知道熊长生是什么时候住到窑仑上来的,不知道他住的地方的土地是不是他的,也未听人讲过他的历史。熊长生讲话口吃,所以人们称呼他为生结巴。熊长生是泥瓦匠。1945年,熊长生家有4人(熊长生夫妇及其儿子和女儿),主要靠熊长生外出打工维持生活。生活贫困。 谢少春家:谢少春原住窑仑上南面、后来由郭应龙住的那个屋场。上世纪30年代,谢少春与熊香庭合伙买下窑仑上熊谢屋场及其相关的田地。谢少春分得熊谢屋场的东头,熊香庭分得西头,以堂屋的中心线为界,双方各占有房屋的二分之一。后来,谢少春又租种了松木塘一地主的一石多水田,就让其儿子谢鹤龄夫妇一家住在松木塘屋场。1945年,谢少春夫妇住在窑仑上熊谢屋场,靠耕种自有的一担多水田过日子,基本不愁吃穿。 熊香庭家:熊香庭与熊长生是堂兄弟。上世纪三十年代,熊香庭与谢少春合伙买下窑仑上熊谢屋场及其相关的田地。谢少春分得熊谢屋场东头,熊香庭分得西头,以堂屋中心线为界,双方各占有房屋的二分之一。1945年,熊香庭家只有夫妻2人,靠耕种自有的一石多水田过日子,基本不愁吃穿。 熊梅氏:熊梅氏的丈夫姓熊,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住到窑仑上的?上世纪三十年代她住在窑仑上袁家山地块西北角的一栋小茅草房里。1935年,熊梅氏的丈夫病逝,其儿子熊正明年幼。她一贫如洗,与儿子孤儿寡母,相依为命。她在房子的南面开垦了一片土地,面积约一亩多,种红薯、凉薯等旱粮作物和蔬菜。她是窑仑上最早种红薯、凉薯的人。在那个年代,凉薯是非常可口的东西。姚连保小的时候,经常在窑仑上看牛,常偷熊梅氏的凉薯吃。但她种红薯、凉薯的土地,包括其房子的宅基地在内,都不是她的,而是熊家老屋熊姓地主的。她是窑仑上最穷的人,主要靠讨米渡日。因为家贫,怕儿子长大后找不到对象,为儿子养了个童养媳。1945年,熊梅氏家有3人。 1945年8月——1949年8月 抗日战争胜利后,蒋介石掀起内战,民国政府苛捐杂税,抽丁抓夫,民不聊生,窑仑上贫苦农民在地主富农压迫、剥削下生活。 本时期窑仑上属于箭厂坪村的地域内住房由5栋增加到9栋,其中,瓦房仍然是4栋,没有变化;茅草房由1栋增加到5栋。住户由7户增加到12户,增加5户,人口由22人增加到52人,其中,新住户5户共21人;老住户7户共31人。在新搬来的5户中,谢汉云、熊冬保、李星桂、邹克昌等4户均为穷人,都没有一点点田地,主要靠为人做短工、零工和讨米维生。他们于1946-1949年先后在窑仑上属于熊家老屋熊姓地主的袁家山和属于县教育科的土地上盖起小茅草房,从此住到了窑仑上。他们之中稍微好一点的是邹克昌,他虽然无田地,但他有手艺,会理发,家里又只有他和父亲2人。新搬来的另一户是黄汉云,他是中农,是黄麒麟的弟弟,住袁家屋场,有一定的田地,基本不愁吃穿。 新住户的简况 谢汉云家:谢汉云是这一时期最先来窑仑上盖房的贫苦农民,他的茅草房盖在袁家山地块(土地是熊家老屋熊姓地主的),北临窑仑上北路,东临窑仑上中路,时间大约是1947年。谢汉云是当地人,其身世不详,只知道他家很穷,30多岁才结婚。他在其屋前开垦了约一亩旱土,种红薯等旱粮作物和蔬菜。1949年,他家除夫妇俩外,还有3个男孩、1个女孩,共6人,最大的孩子约10岁,全家主要靠谢汉云打短工、作零工维持一家生活,是窑仑上最穷的农民之一。 熊冬保家:熊冬保是熊长清的大儿子。熊长清住在窑仑上西面定安村地块上,穷得一无所有。熊冬保结婚以后,没有地方栖身,姚公育腾夫妇同情他们,曾腾出姚家老屋东抹角房让他们一家住了一两年。熊冬保在窑仑上盖房的时间大约是1948年。他的茅草房盖在袁家山地块(土地是熊家老屋熊姓地主的),北临窑仑上北路,西临窑仑上中路。他在其屋前开垦了约一亩旱土,种红薯等旱粮作物和蔬菜。1949年,熊冬保一家除夫妻俩外,有1个男孩和1个女孩,共4人。全家主要靠熊冬保打短工、作零工维持生活,是窑仑上最穷的农民之一。 李星桂家:李星桂原是保安村八房村人。他是个地地道道的穷人。李星桂在窑仑上的房子大约是1948年盖的。他的茅草房盖在县教育科地块(土地是县教育科的),西临窑仑上西路,南临旱家仑小塘。他住到这里以后,相继把房子后面的一片荒地以及房子南面一片荒地都开垦过来。在开垦的土地上,种红薯等旱粮作物和蔬菜。1949年,李星桂一家有6人,除夫妻外,还有母亲、2个儿子、1个女儿,最大的孩子约12岁,全家主要靠李星桂打短工、作零工维持生活,是窑仑上最穷的农民之一。 邹克昌家:邹克昌是这一时期最后在窑仑上盖房的贫农。邹克昌祖籍新化县,1945年前后,其父亲带着他逃荒来到箭厂坪村。在讨米的过程中,他父亲结识了窑仑上的理发师苏先汉,苏先汉收邹克昌作徒弟。邹克昌出师后,于1949年在窑仑上袁家山地块、袁家屋场的西面盖起一茅草房。1949年,邹克昌一家2人(他和他父亲),主要靠邹克昌理发、父亲讨米维持生活。 黄汉云家:他是黄麒麟的弟弟,排行老五,原随父亲住黄家仑村的枫树塘。1948年,其父亲安排他来袁家屋场居住,住在袁家屋场的堂屋及西头正房共两间。黄麒麟住到西横屋(厢房)和抹角房去了。堂屋原是苏先汉与黄家共有,可能是在土地改革中调整全部给他的。黄汉云搬过来时,约20岁,已结婚,并已生1女。他家基本不愁吃穿。 老住户的简况 谢少春家,没有大的变化,基本不愁吃穿。 熊香庭家,增加一儿子,基本不愁吃穿。 黄麒麟家,增加一儿子,基本不愁吃穿。 苏先汉家,苏先汉的母亲来了,增加一儿子,一家4人,基本不愁吃穿。 姚育腾家,增加了两个儿子,并为大儿子、二儿子订了亲,增加了两个未婚儿媳妇。租种的田地有增加,生活有好转。至1949年,全家增至10人。 熊长生家:女儿已出嫁,娶进了儿媳妇,生了孙子。至1949年,全家5人,仍然靠父子外出打工维持生活。 熊梅氏家:熊梅氏的儿子熊正明已长大成人,已与其童养媳结婚,并生一儿子。熊正明学会了纸扎手艺(为去世的人做纸制祭品的手艺),生活有好转,但仍属于穷人。 1949年8月——1952年 本时期益阳建立起各级人民政权,进行了土地改革,恢复和发展了经济。窑仑上贫苦农民在土地改革中分得了土地等胜利果实,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掀起了窑仑上第一个开荒的高潮,涌现出基层工作的积极分子。 一、土地改革 益阳是1949年8月解放的。解放后的第一件大事是土地改革。土地改革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执行的。益阳县大面积的土地改革从1950年11月开始,于1951年4月结束。1951年11月至1952年3月,进行土地改革复查。在土地改革中,以乡为单位划定农民的阶级成份,查清各家农民的田土、山林、房屋占有情况,剥削和被剥削的情况,评定并出榜公布各户的阶级成份,三榜定案。然后,没收地主的田土、山林、房屋、耕畜、农具、金银等财产,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分给无地少地农民。地主家庭按当地人平拥有田土、山林、房屋和生产资料的数额保留田土、山林、房屋和生产资料。窑仑上7户无地少地贫苦农民分得了田地、山林、房屋和其它财产。土地改革一举摧毁了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过去的贫苦农民翻身当了主人。 (一)划分阶级成份 土地改革时期,窑仑上属益阳县黄家仑乡。在土地改革中,为给每户农民划定阶级成份,黄家仑乡土改工作队和乡政府组织人员对各村的田土、山林和房屋进行丈量,查清了各户农民的田土、山林、房屋等的占有情况;并通过调查,查清了地主剥削贫苦农民和贫苦农民被剥削的情况。继而根据各户土地、山林、房屋等财产的多少,有没有剥削贫苦农民等情况划定各户的阶级成份。掌握政策的主要是乡里的土地改革工作队。窑仑上12户农民,熊冬保、谢汉云、邹克昌、熊梅氏、李星桂、熊长生、熊春山等7户划为贫农,姚育腾划为佃中农(在上世纪60年代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改为下中农),谢少春、熊香庭、黄麒麟、黄汉云、苏先汉5户划为中农;窑仑上没有地主、富农。 (二)斗地主、富农 窑仑上没有地主、富农,窑仑上的贫苦农民主要是斗争本村其他屋场的地主、富农。土地改革中,在郭应龙屋场开过几场斗争会,姚国文参加过这里的斗争会。有一次是在冬天一个很冷的晚上召开的,是斗争一个地主的夫人,农民脱去她的上衣,用猫公刺抽她。斗争会中,有人要求斗争另一个地主的夫人,于是又派农民去抓这个地主的夫人。这个地主的夫人才生完孩子,仍在坐月子。当时谢鹤龄因租种这个地主的田地,住在这个地主的的房子里,与这个地主是邻居,谢鹤龄夫人与来抓人的农民商量:说这个地主的夫人产后大出血,是不是可以等她好了再斗争她?因谢鹤龄是村里土地改革的骨干,有一定影响,所以来抓人的农民就回去复命去了。姚国文曾几次随父兄到黄家仑坪里参加过斗争地主的大会,在有一次的斗争大会上还枪毙了几个恶霸地主。 (三)分田地 土改中分地主、富农的田地是以村为单位进行的,黄家仑乡在土地改革中,只对水田、水塘和林地进行了重新分配,没有对旱土、荒地、坟地进行重新分配。国家没收地主、富农的全部水田和林地,上收各社会组织、团体的水田和林地,上收中农、富裕中农(上中农)应分到的土地以外的水田和林地,无偿平均分配给全村的农民。乡土改工作队协助村里组织人员对全村的水田、山林、房屋进行丈量,确定全村拥有水田、山林、房屋的数量。然后用全村土地的数量除以全村的人数,得出人平可分田地的数量,再乘以每户的人口数,就是每户应分田地的数量。窑仑上所在的村,土地改革中每人平均分水田二斗七升,折合1.79亩。一般给地主分差田;给贫农、下中农分好田;富农和中农仍种原属于自己的田,但其人均超过二斗七升的部分调节出来分配给贫农,给人均不够二斗七升的中农另行分配些田地,使其达到人均二斗七升。 在窑仑上的贫农中,完全没有土地的贫农李星桂住在窑仑上县教育科地块上,县教育科地块属鸦婆村,所以他是在鸦婆村分的田;完全没有土地的贫农熊正明住在窑仑上袁家山地块上,袁家山地块属熊家老屋熊姓地主所有,所以他是在熊家老屋分的田。完全没有土地的贫农谢汉云、熊冬保、邹克昌和熊长生都分到了田;姚育腾家是佃中农,分到二石七斗田(除自有的二斗五升水田外,其余的大都是原租种的地主的田);中农谢少春、能香庭、黄汉云、黄麒麟、苏先汉都调整出了部分水田。 (四)分房屋 土地改革中分房子和分田地是同时进行的。 1、1949年住在窑仑上的11户农民分房子的情况 (1)6户贫农分房子情况 分到地主、富农房子的有2户贫农:一是熊冬保,他分了松木塘屋场的房子,住到松木塘屋场去了。二是熊梅氏,她分了熊家老屋的房子,搬到熊家老屋去了。 没有分到地主、富农房子的有4户贫农:一是李星桂,他本来分到了鸦婆村的房子,但不知什么原因,土改工作队收回分给他的房子,让他仍住在窑仑上的小茅草房里。二是谢汉云,他是响当当的贫农,有5个孩子,挤在三间低矮的茅草房内,为什么他没有分到房子,不知是什么原因?三是邹克昌,邹克昌父子虽然住的茅草房只有两间,他也未分到房子,可能是因为他原籍不是本地的吧;也可能因为当时邹克昌已经出师,能单独理发赚钱的缘故吧。四是熊长生,他有一栋四缝三间的矮小瓦房,房子两端有抹角房,他没有分到房子,是可以理解的。 (2)5户中农分房子情况 房屋调整的中农2户:一是中农苏先汉,他和黄麒麟、黄汉云合住在袁家屋场。土地改革前,两家以堂屋中心线为界,苏先汉住在东头,黄麒麟、黄汉云住在西头。在土改中,把堂屋全部调整给了黄汉云。二是中农谢鹤龄一家从松木塘屋场地主的房子里搬回窑仑上,和其父母一起住在熊谢屋场的东头。 仍住在原有房子的中农2户,一是熊香庭,二是黄麒麟。 仍住在原有房子里的佃中农1户,即姚育腾家。 2、土地改革中搬来窑仑上的2户新住户分房情况 土地改革中,分到地主、富农房子的贫农原有的茅草房分给了2户地主,其中,熊梅氏的茅草房分给了熊家老屋的大寡妇;熊冬保的茅草房分给了冷书久。 (五)分林地 窑仑上的贫农和下中农都分到了林地:熊梅氏分的是熊家老屋熊姓地主的林地,李星桂分的是鸦婆村的林地,熊冬保、谢汉云、姚育腾分的是松木塘山里的林地,邹克昌分的是刘家山的林地,熊长生分林地的情况不详。 二、第一个开荒高潮 从1952年开始,窑仑上的农民纷纷在窑仑上开荒,形成窑仑上第一个开荒高潮。农民为什么会积极开荒呢?一是土地改革后还有一些土地的权属未确定。在土地改革中,统一分配的是水田和林地,至于荒地、坟地并未列入分配的范围。窑仑上原属于熊家老屋的袁家山的荒地,熊梅氏、谢汉云、熊冬保、邹克昌在土地改期前已开垦一部分,这一部分事实上已归这些人所有。除这一部分以外,还有大片荒地、坟地并未分配到人。窑仑上原属于县教育科的大片土地,除李星桂在土地改革前开垦的小部分已事实上属于李星桂以外,其余大部分也未分配到户。还有段家坟山的土地,这是长春段子堤段姓家族的祖坟山,在土地改革中也未明确其产权属谁。这就为人们开荒提供了物质基础。二是经过土地改革,广大贫苦农民翻身当了主人,生产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了,大家想多种地,种好地,过上越来越好的生活。三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人们对共产党、毛主席的信心更足了,越来越不怕变天了。 在窑仑上开荒的高潮中,大家争先恐后行动,生怕自己吃亏,除大寡妇是耕种原熊梅氏已开垦的部分旱地以外,其余的农民都动起来了:谢汉云家在其屋后开垦了一大片;李星桂家在其已开垦的土地周围扩大了开垦面积;邹克昌、黄麒麟、黄汉云、苏先汉、熊长生、熊春山、冷书久等把袁家山的大部分都开垦了;谢鹤林、熊香庭开垦的是他们屋后的荒地;姚育腾家在姚家山后面,把旱家仑小塘、野坟地以南的原属县教育科的荒地全开垦了。农民在新开垦的土地上,除小部分种蔬菜外,其余大部分土地,夏天种红薯、凉薯,秋冬种罗卜、白菜,春天种土豆。 在1949年时,窑仑上只有李星桂、熊正明、谢汉云、熊冬保四户种有少量旱土,约占窑仑上本土非水田面积的10%。到1952年末,窑仑上本土50﹪非水田面积已经开垦了。这时,只剩下段家坟山的全部、袁家山的西南角坟地(约占其面积的三分之一)、县教育科地块的野坟地(约占其面积的四分之一)还未得到开发。原来窑仑上是放牛娃的理想场所,经过第一次开荒高潮后,窑仑上能放牛的面积锐减,放牛娃在这里放牛的难度大多了。 三、谢鹤林、姚玉林成了基层工作骨干 在土地改革时期,谢鹤林、姚玉林成了基层的工作骨干,他们坚决拥护共产党、毛主席的领导,热情宣传党的政策,积极参加党领导的各项活动,在群众中影响较大。 四、1952年住户简况 到1952年,窑仑上属于箭厂坪村的地域内共住13户(比1949年增加1户),共66人(比1949年增加13人),其中,老住户11户,56人;新住户2户,10人。 (一)老住户情况 在这一时期,窑仑上老住户11户,共56人。各老住户简况如下: 谢鹤龄家:土地改革前,谢鹤龄夫妇及子女共4人住在松木塘屋场地主的房子里。土改中,国家没收地主的房屋分给贫下中农。谢鹤龄从松木塘屋场搬回窑仑上的熊谢屋场,和其父母住在一起。从此,谢家由谢鹤龄掌管。这一时期,谢鹤龄成了基层骨干。1953年,谢家6人,生活稳定。 熊长生家:熊长生继续当瓦匠,并在元配夫人病故后又结婚,其继妻为他带来一继女,并又生一女。熊长生与儿子熊春山分家,一家分成两家。1953年,熊长生家4人。熊长生一边种田,一边当瓦匠,生活一般。 熊春山家:熊春山与其父亲熊长生分家后,一家3人,生活一般。 姚育腾家:儿子姚玉林、姚天保均长大成人,劳动力多,除精耕细作好分得的田地外,还外出打点零工,生活稳定。1952年,大儿子姚玉林结婚。1953年,姚家10人。 谢汉云家:增加了2个孩子,1953年,谢家7人。因其经济基础差,子女多,子女年龄小,所以,生活仍有困难。 邹克昌家:他已结婚,已生1女孩,并从新化县老家接来母亲同住,1953年,他家5人。他除耕种分得的田地外,继续当理发师为人理发,生活稳定。 黄麒麟家:仍然是3人,生活较好。 黄汉云家:又生2个孩子,1953年,他家5人,生活稳定。 苏先汉家:他除耕种自家的田地外,继续当理发师为人理发,其夫人继续为人织布。1953年,他家4人,生活较好。 谢香庭家:仍然是3人,生活较好。 李星桂家:仍然是6人,生活一般。 (二)新住户的情况 在土地改革中,熊梅氏和熊冬保2家分到了房子,他们离开了窑仑上。同时,熊梅氏、熊冬保的茅草房分别分给了熊家老屋的大寡妇和松木塘的冷书久,1952年,2家新住户共有10人。 大寡妇家:一家6人,5个孩子年少,缺少劳动力,又没有耕作经验,生活比较困难。 冷书久家:有两个儿子,全家4人,生活尚可。 1953年——1958年7月 本时期是发展经济和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时期。1954年,窑仑上又掀起开荒高潮。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生产稳步发展,生活逐步改善,大多数农民解决了温饱问题。较富裕的农民开始盖新房,送子女读书。同时,农民响应共产党号召,走互助合作化的道路:1954年组织互助组,1955年参加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参加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至1957年末,窑仑上13户农民全部参加了箭厂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窑仑上和全国农村一起,实现了农业集体化。农业集体化以后,实行按劳分配,缩小了农民的贫富差距。农业集体化以后的头三年,窑仑上风调雨顺,农业丰收,农民生活稳定。 一、掀起第二个开荒高潮 1954年,窑仑上农民掀起第二个开荒高潮。黄麒麟、黄汉云、苏先汉、熊春山、邹克昌、冷书久等农民把袁家山地块除坟墓地以外的地方全部开垦了,李星桂、彭德云和姚育腾三家把县教育科地块除坟墓地以外的地方全部开垦了,谢鹤林、熊香庭两家把其房子周围的荒地全部开垦了。松木塘屋场的农民把段家坟山除坟墓地以外的地方全部开垦了,定安村的农民把定安村地块的空地全部开垦了。农民在开垦的土地上,夏天种红薯,冬天种罗卜、白菜,春天种油菜、土豆。窑仑上第二个开荒高潮以后,许多农民家的红薯、土豆等,自家就吃不完了。多余的部分,一是加工成红薯干、红薯粉;二是挑到街上出卖。从此,窑仑上只剩下四小块坟地了:一是袁家坟山西南角的坟地;二是县教育科地块旱家仑小塘东侧的野坟地;三是段家坟山西南角的坟地;四是定安村地快东南角的坟地。四块坟地的面积约占窑仑上本土非水田总面积的20%。从此,看牛娃在窑仑上看牛就更加困难了。 二、盖新房 安居才能乐业。农民生活稳定、收入增加以后,首先就是盖房。在这一期间,窑仑上盖房的有谢鹤龄、苏先汉和姚育腾三家。 谢鹤龄是建国后窑仑上第一个盖新房的农民。土地改革前,谢鹤龄租种松木塘地主的田地,谢鹤龄夫妇及子女4人住在松木塘屋场地主的房子里。土地改革中,国家没收地主所有的田地和房屋,统一分给贫苦农民,谢鹤龄从松木塘屋场的房子搬回到窑仑上熊谢屋场,和父母住在一起。熊谢屋场是谢家与熊香庭共有的,以堂屋中心线为界,东头一半是谢少春的,包括堂屋半间,正房一间,抹角和横屋各1间。房子很旧,也矮,抹角房的屋檐,成人要低头弯腰才能出入。谢鹤龄搬回后,这样的房子显然不能适应谢家三代6人居住。于是在1953年,谢鹤龄把旧房全部拆掉,将宅基地适当后扩、东扩,盖起一栋木结构的六间新瓦屋。新房坐北朝南,正房四缝三间,正屋东头有抹角房(两间)和一间横屋,横屋的南端又加抹角房。房屋的高度、进深和每间房子的宽度等,都是当时窑仑上所有房屋中规格最高的,房子的墙壁是杉木板做的古壁,堂屋是敞口的,堂屋神龛后设有一个大体量的连屋仓。连屋仓是储放稻谷、大米的。新房盖好后,谢鹤龄夫妇带着子女住在东正房,谢鹤龄的父母住在西正房。横屋是厨房、餐厅。横屋南端的抹角房是猪圈。正房东端的抹角房两间是连通的,跨度大,屋内安装了一套石碾子。石碾子是以牛拉为动力把粗米加工成熟米的专用设施。当时的窑仑上,只有谢鹤龄家安装了这种石碾子。大跃进前窑仑上农民吃的大米,大都是在这里加工的。 苏先汉是建国后窑仑上第二个盖新房的农民。苏先汉住在袁家屋场东头,有正房一间、抹角一间、横屋两间。苏先汉是理发的,先后带了好几个徒弟;他的夫人织布,主要是织夏布(又名生布,是用苎麻纱织成的,主要是作蚊帐用),在窑仑上这一带,只有她是织夏布的。他们省吃俭用,只有一个孩子,负担轻,积累了一些钱财。1954年,他在住房横屋的南面紧挨横屋盖了一间新屋。新屋与旧房横屋的朝向相同,座东朝西,与黄麒麟住的横屋面对面。新屋是木结构瓦屋,其进深、宽度和高度等都超过了原有横屋。新屋的墙壁,除正面是古壁外,其余的都是竹蔑制板加外粉刷,外粉刷为糠壳泥打底,牛屎石灰泥抹面,木制门窗。 姚育腾也是1954年盖的新房。姚家老屋是一栋四缝三间两端带抹角房的房子,姚育腾的儿子姚玉林、姚天保、姚连保等相继长大,原有的房子显然不够用了。于是,姚育腾把原西端的抹角房拆掉,将地基向西、向北各扩展约4米(向西扩是将园内丘水田填掉一部分,向北扩是将没有坟墓的坟地挖掉一部分),紧靠旧房盖了大小四间新房:一间正房;在正房的西面盖了一间抹角和一间横屋;在正房的东面、旧房西正房的北面搭了半间偏房,把旧房和新房联成一片。新正房东墙是木框架结构,南墙是木板结构,后墙和西墙是泥砖砌成的。抹角房和横屋之间是架空的,面积较大。抹角房、横屋四周的墙壁是泥砖砌的。新盖的东偏房与新正房之间只有几根立柱,无墙壁相隔。新偏房东、北面的墙壁是竹骨缠草泥壁。新正房盖的小青瓦,抹角、横屋、东偏房盖的稻草。四间新房面积约60平方米。由于姚家的新房为泥木结构,茅草屋面,所以姚家的新房的规格、标准都是窑仑上三户新屋中最低的,但是却解决了姚家当时急需住房的问题,为姚天保结婚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姚育腾盖房的整体规划是,将来拆除全部旧房,盖一栋正房为六缝五间、两端各加抹角房和横屋的房子,1954年实施的是第一期工程。 二、送子女读书 在窑仑上,最早送子女读书的是两户,一是姚育腾家,二是谢鹤林家。这两家在建国前就开始送子女读书,建国后仍然继续坚持送子女读书。其余的家庭虽然都想送子女上学,但因种种原因都半途而废了。 姚育腾家是窑仑上最早送子女上学的。建国前,在温饱问题尚未解决的情况下,姚育腾家就已经送姚玉林、姚天保各读了5年书(姚玉林初级小学毕业后上了高级小学五年级,姚天保初级小学毕业后读了1年私塾),后来又相继送姚连保、姚国文、姚有谷、姚伏秋4人读书:姚连保于1946年至1949年在窑仑上初级小学读书;1949年至1951年在益阳县白鹿铺完小读书;1952年,他考进益阳县中(后改为益阳市三中),成为窑仑上、松木塘历史上第一个中学生;1955年,他进入益阳市三中高中部学习。姚国文于1948年至1954年7月在窑仑上小学和松木塘小学上学;1954年9月至1957年7月先后在益阳县白鹿铺完小、香铺仑完小学习;1957年考进益阳市三中。姚有谷于1953年7月开始在窑仑上小学上学,于1957年7月在窑仑上小学毕业。姚伏秋于1955年开始在窑仑上小学上学。 谢鹤龄也是在建国前开始送儿子谢荣昌、女儿谢巧云上学的。1954年9月以前,谢荣昌在窑仑上初级小学学习,1954年9月至1956年7月,谢荣昌在香铺仑完全小学学习,1956年9月,谢荣昌考进益阳市三中。1952年9月至1956年7月,谢巧云在窑仑上初级小学学习,1956年9月考进香铺仑完全小学学习。 除姚、谢两家以外,窑仑上其余人家虽然都想送子女上学,但因种种原因都半途而废了:少数上完了高级小学(6年),多数上完了初级小学(4年),个别的初级小学都未读完。一直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窑仑上其它农民的子女没有一个上了初中的。 四、农业互助合作运动 从1954年开始,国家开始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窑仑上掀起了农业合作化的高潮。窑仑上的农民于1954年组织互助组,1955年加入长村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加入箭厂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从1956年至1958年,农民生活的主要来源就是在农业合作社的劳动所得。 (一)组织互助组 1954年冬,窑仑上组织互助组。由于农民热情不高,所以,窑仑上组织的互助组流于形式,没有多少实质内容。姚育腾家是与南云塘的莫宗保等三户农民组成一个互助组。莫宗保家没有耕牛,是姚育腾带着耕牛及农具为他家耕田,莫宗保也到姚育腾家插过田、踩过草、打过禾。参加互助组以后,对农民生产、生活的影响不大。 (二)加入初级合作社 窑仑上的农民是1955年冬参加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开始农民不积极,后来通过基层干部的耐心工作,使农民认识到不参加合作社就是不行。按照上级的部署,窑仑上与松木塘、新屋村、肖家塘、长村湾等自然村的农民一起组成长村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松秧村、鸦婆村、松木塘塘坝上、熊家老屋等自然村的农民组建的是箭厂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窑仑上的农民,除李星桂、彭德云加入到箭厂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外,其余的11户农民都加入到长村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长村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负责人是肖家塘的李星明和窑仑上的谢鹤龄,会计是肖家塘的郭翰林,出纳是窑仑上的姚玉林。在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农民的土地,除留下8—10%的旱土作菜地外,其余的水田旱土全部评产入社;耕牛实行私有私养、由社租用;大农具私有,公用公修,给折旧费;小农具一律自带自用自修。山林还是各家自己所有、管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以劳力为主、兼顾土地与其他生产资料,按“地四劳六”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农民参加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后,农民必须在合作社劳动。合作社的分配,成了农民主要的生活来源。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农民集体生产、统一经营,但土地、耕畜等主要生产资料仍然为农民个人所有。农民加入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改变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对农民的影响较大。 (三)加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组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基层骨干给广大农民做了宣传动员工作,组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则基本上是在乡村及初级社领导层中进行的,广大农民跟着初级社加入高级社而成了高级社社员。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劳动群众集体经济组织,将农民的土地和耕畜、大农具等重要生产资料收归高级社集体所有,农民参加高级社的集体劳动,按劳动定额评定工分。高级社的劳动产品扣除生产中的物质消耗、向国家纳税和提取少量公积金、公益金外,完全按劳分配。同时允许社员利用工余时间耕种自留地和从事家庭副业。 箭厂坪村是1956年冬组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在上级的指导下,箭厂坪村范围内的长村、箭厂坪、白马庙等几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组成箭厂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箭厂坪高级社党支部书记是原白马山初级社负责人谢新田,副书记是原长村初级社负责人李星明、谢鹤龄,会计是原白马庙初级社会计崔瑞生,出纳是原长村初级社出纳姚玉林,治安主任是原长村初级社的复员军人王东应,妇女主任是箭厂坪熊长生的妻子“群大脚”(熊训告的母亲,原是箭厂坪合作社负责人之一)。箭厂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辖7个生产队,原来的长村初级社分成两个生产队,窑仑上、松木塘、新屋村分在一个队,定名为松木塘队(又称六队)。肖家塘、长村湾、贺家坪等为一个生产队,定名为肖家塘队(又称七队)。松木塘队一成立就由黄汉云当队长。 加入高级社以后,对农民的要求更严了,农民对高级社的依赖性也更高了。农民在高级社的劳动所得,几乎成了农民家庭收入的唯一来源。每天,农民按照生产队的安排参加集体劳动。寒暑假期间,姚家的姚国文、姚伏秋积极参加生产队的集体生产。姚国文记得,高级社推广双季稻,1957年,松木塘生产队绝大部分水田种的都是双季稻。这一年“双抢”以前,松木塘生产队在松木塘山林北部盖了队屋,建了禾场。“双抢”期间,生产队在队屋建立大食堂,全队劳动力在队屋里统一开餐,用蒸钵蒸饭,每人每餐12两米、10两米、8两米(当时1斤为16两)不等,由个人自由选择。 农业集体化以后的三年(1955-1958年),是风调雨顺的三年,农业获得丰收,农民生活稳定。初级社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占60%),高级社完全实行按劳分配,原来困难的农民(如窑仑上谢汉云家)生活有了保障,农业集体化缩小了农民之间的贫富差距。 五、窑仑上各住户简况 本时期窑仑上属于箭厂坪村地域内的住房由9栋增加到10栋(谢鹤龄盖新房后,与熊香庭的房子分离出来成为单独1栋);住户中有1户改变:大寡妇住到益阳市区去了,她的房子给彭德云居住。至1958年8月,窑仑上属于箭厂坪村的地域内住户数量仍然是13户,人口仍然是66人。 (一)新住户简况: 新住户1家,即彭德云家。大寡妇进城以后,她在窑仑上的住房分给了彭德云。彭德云不是当地人,他的父母在抗日战争中被日本鬼子的飞机炸死以后,他成了孤儿。1949年前,他跟苏先汉当徒弟学理发;他又是李星桂的妹夫,他的爱人是李星桂生父母(李星桂已过继给伯父或叔父当儿子)最小的女儿。他搬来窑仑上时,才结婚不久。他住到窑仑上以后,除耕种分得的田地以外,还继续为人理发。当时他的理发区域是益阳县笔架山一带。在本时期,他生了2个孩子。1957年,彭德云家有4人。他家生活一般。 (二)老住户简况: 大寡妇家:大寡妇原是益阳城里人,在城里长大后嫁到熊家老屋熊姓地主家。土地改革中,熊家老屋的房子分给了贫苦农民,她住到了窑仑上原熊梅氏的小茅草房里。当时,她儿女尚小,靠自食其力生活有困难。大寡妇娘家在益阳市,在市里有一些关系,希望把她迁移到市里去。大寡妇把这个想法告诉姚育腾家后,姚育腾夫人同情她,并设法取得了弟弟谢鹤龄、儿子姚玉林的理解和支持,大寡妇就进城去了。 姚育腾家:大儿子姚玉林积极参加基层社会活动,1954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不久即担任村里的团支部书记;1957年10月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55年任长村初级农业合作社出纳,1956年任箭厂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出纳。1955年,三儿子姚连保考进益阳市三中高中部。1954年大孙子姚习夫出生,1957年大孙女姚妹群出生;1957年7月,五儿子姚有谷在游泳时淹死在松木塘;同年9月,四儿子姚国文考进益阳市三中初中部;同年10月,二儿子姚天保与鲁毛秀结婚。至1957年,姚育腾家有11人,比1953年增加1人。生活较好。 谢鹤龄家:谢鹤龄是窑仑上最早的基层骨干,也最早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是箭厂坪村互助合作化的领导者之一,1955年成立长村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他是社长;1956年成立箭厂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他任高级社党支部副书记。1953年,他拆除旧房盖了新房;1954年,儿子谢荣昌进入香铺仑完小学习;1956年,谢荣昌考进益阳市三中学习,女儿谢巧云进入香铺仑完小学习;同年夏,谢鹤林的父亲谢少春去世。至1957年,谢鹤林家有5人,生活较好。 黄汉云家: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黄汉云成了积极分子。1956年成立箭厂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他成了松木塘生产队队长。当时的松木塘生产队包括松木塘屋场、窑仑上和新屋村。在这期间,他又生了2个孩子,其中,他的儿子黄金龙是1956年夏出生的。至1957年,他家有7人,生活较好。 谢汉云家:本时期,其大女儿嫁到了长春乡,他又生1女。约在1954年,谢汉云不幸病故,留下4个子女,最大的儿子谢麦秋13岁,其困难是可想而知的。农业合作化以后,生活有好转。 苏先汉家:于1954年盖了一间新房。儿子苏伏保上小学。全家仍是4人,无变化。生活较好。 黄麒麟家:家庭人口仍是3人,生活较好。 熊长生家:熊长生除种田外,仍当瓦匠。熊长生约于1955年病逝以后后,其继妻带着2个女儿,生活困难。农业合作化以后,生活有好转。 熊春山家:又生1女儿,一家4人,生活较好。 熊香庭家:熊香庭家仍是3人,儿子熊春高上小学。生活较好。 冷书久家:冷书久夫妇又生了2个孩子,一家5人,生活一般。 李星桂家:约在1954年,其儿子李玉初结婚。一家6人,生活一般。 邹克昌家:连续生了3个女儿,他的父亲约在1954年去世,一家6人,生活一般。 1958年8月——1961年 1958年5月,党的八大二次会议通过“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全国掀起“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这一年,在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的指引下,国家走上盲目冒进、急于求成的发展道路。各行各业、全国各地都要大跃进。1958年下半年“大办钢铁”,窑仑上部分农民调到樊家庙挑铁矿石。同年8月,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益阳全县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人民公社,窑仑上编入迎风桥人民公社第四大队箭厂坪中队松木塘生产队。人民公社实行“一大二公”,农民几乎所有的家产都上交人民公社。人民公社以生产队为单位办食堂,不准农民在家里生火作饭,松木塘生产队食堂设松木塘屋场,窑仑上和整个松木塘生产队的农民全部在食堂里吃饭。农民集中居住,窑仑上9栋住房拆掉7栋,松木塘生产队的全体农民都挤住在松木塘屋场。人民公社无农忙农闲之分,男女老少均要出工。在“大跃进”、“大办钢铁”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共产风、瞎指挥风、强迫命令风、浮夸风、干部生活上的特殊风(简称“五风”)盛行,加上天灾,造成国家1960年到1962年的暂时困难。在暂时困难中,因劳累与饥饿交加,不少农民患了重病因无钱医治而去世。 一、掀起“大跃进” 1958年,全国掀起“大跃进”,实际上是脱离实际的大冒进,要求各行各业各单位“放卫星”,引起各级领导的浮夸风,生产队粮食亩产实为400斤而上报为600斤甚至1000斤;为创造“大跃进”声势,组织农民天天晚上出工,要求农民将挂有自家花布被面的竹杆立在工地上,形成彩旗招展的场面。 二、“大办钢铁” 大办钢铁是大跃进的产物,在窑仑上、松木塘,在大炼钢铁中主要做了三件事:一是益阳县土法上马办起钢铁厂,窑仑上、松木塘的部分农民被调到樊家庙挑铁矿石;二是为大炼钢铁,把当地山林里的树木砍光了,松木塘山林里和姚家山里的树木,就是在大炼钢铁中砍光的;三是为实现1958年年产1070万吨钢的奋斗目标,把农民家里的炊具,包括铁锅、锅铲、火钳以及木柜门上装饰用的金属圆板、木箱上的金属包角、传统铜锁以及铁壶、铜脸盆等统统上收以滥竽充数。 三、人民公社实行“一大二公” 1958年8月,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益阳全县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人民公社。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为了体现人民公社的“大”,刚组建人民公社时,把一个公社的范围划得很大。当时,箭厂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范围属于迎风桥人民公社第四大队,大队部设在黄家仑的莲花塘。这时的迎风桥人民公社包括后来的迎风桥和香铺仑两个公社(乡)。在第四大队存在的时期,原来的箭厂坪高级社改为箭厂坪中队,中队下面设生产队。第四大队的体制没有维持多长时间。1959年,第四大队撤销,箭厂坪中队改为箭厂坪大队,直接隶属于迎风桥公社。松木塘生产队隶属于箭厂坪大队,窑仑上属于松木塘生产队。人民公社的“公”,就是刮共产风,从1958年8月成立人民公社起,农民家的水田、山林、房屋、耕牛、农具、菜地、旱土等,都属于人民公社所有了,农民家里的粮食和重要的用具都收到生产队去了,农民也不能再喂养家禽家畜,真正成了一无所有的“无产阶级”。人民公社取消按劳分配,实行供给制,推行“吃饭不要钱”。 四、生产队办食堂,农民“吃饭不要钱” 从1958年9月起,为了体现“一大二公”,实行“吃饭不要钱”。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人民公社以生产队为单位办食堂,一个生产队办一个食堂,松木塘生产队食堂设松木塘屋场。窑仑上及整个松木塘生产队的农民全部在生产队食堂吃饭。食堂用蒸钵蒸饭,每人一蒸钵。每个人吃多少米,由生产队领导根据年龄、性别、劳动强弱以及生产队领导对每个人的好恶等情况决定。生产队办食堂后,不准农民在家里生火作饭,农民也无法在家里作饭,一是因为农民家的铁锅、锅铲、火钳等作饭的用具都为“大办钢铁”而上收炼钢铁去了;二是因为从组建人民公社开始,农民家里的粮食统统上收到生产队里去了,从农民家上收的粮食和从田地里收获的所有粮食统统由生产队支配,由生产队食堂按计划提供米饭的形式分配给农民。 五、农民集中居住 为了“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人民公社实行“组织军事化、生产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家务劳动社会化”。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农民以生产队中心屋场为基地集中居住。松木塘生产队是以松木塘屋场为中心,拆除窑仑上和新屋村农民的房屋,将窑仑上和新屋村的农民集中安排住到松木塘屋场。窑仑上10栋农民住房,拆除了姚育腾、彭德云、李星桂、谢麦秋、冷书久、谢鹤龄、熊香庭、邹克昌等8栋住房,只有袁家屋场和熊长生屋场的两栋房屋未拆除,这两栋房屋作生产队牛圈使用,生产队所有耕牛均关在这里。生产队让住在松木塘屋场的农民每户只留半间或一间房子居住,把其余的房子都腾出来。同时,谢鹤龄带头,将其盖在窑仑上的新房拆迁盖在松木塘屋场东侧的林地里。松木塘农民腾出来的房子以及谢鹤龄拆迁来的房子,安排窑仑上、新屋村的农民居住。窑仑上的谢鹤龄、谢麦秋、冷书久、邹克昌、熊香庭、姚玉林、姚天保等各家均安排住在松木塘屋场农民腾出来房子里,窑仑上的姚育腾和新屋村的段本立、黄玉山等各家住在谢鹤龄拆迁来的房子里,一户住一间或半间。窑仑上被拆除的房子,除谢鹤龄的房子搬到松木塘屋场东边的山林里重新盖了起来以外,其余的拆下来的木料、竹料都搬到生产队食堂作为柴禾烧掉了。窑仑上李星桂、彭德云属于鸦婆村生产队,他们的房子拆除后就住到鸦婆村去了。从此,他们脱离了窑仑上。 六、无农忙农闲之分,男女老少均要出工 人民公社化与大跃进是同时开始的,从此,农民不再有农忙、农闲之分,什么时候都忙不过来。有劳动能力的人,男女老少都要出工,在校学生寒暑假期间也要在生产队参加劳动。农闲时搞农田基本建设,兴修水利。开始搞小项目,如挖塘泥,修塘坝,田地平整等。后来搞大项目,在本时期,窑仑上农民参加的大项目有:迎风水库建设工程,加固加高长春垸大堤和黄家湖内堤工程,修建耙耙铺到箭厂坪、迎风桥至香铺仑的简易公路工程,修建迎风水库的灌溉渠网工程等。最大的工程要算新建迎风水库工程,连续修了三年,窑仑上的男女劳动力几乎全部参加过。大跃进中搞水利等农田基本建设,不管是吹风、落雨、下雪,都要出工,过年过节也不停工,照样上工地。当时的老百姓实在是太辛苦了。 七、暂时困难,农民饿得死去活来 1960年至1962年是国家暂时困难时期,最困难的是1960年和1961年。产生暂时困难的原因,客观原因是次要的,主观原因是主要的。客观原因是连续3年旱灾;主观原因主要是“大跃进”、人民公社的左倾思潮以及干部的恶劣作风。在这期间,窑仑上、新屋村的农户都挤住在松木塘屋场,每户只有半间屋或者一间屋。因农民所有生产资料和除床铺、被褥、衣服以外的生活资料全部是人民公社的,农民一年到头在生产队出工,农民的生活完全依靠人民公社生产队供给。而生产队的生产一年不如一年,粮食年年减产。由于“大跃进”的高指标和干部的浮夸风,生产队粮食亩产本来只有400斤却非要上报600斤,政府就按亩产600斤征(公)粮征(统)购。交了公粮和统购粮以后,生产队的粮食就不多了,只好减少农民的粮食供应。整个生产队的农民都在生产队食堂吃饭,生产队给每人每餐二、三两(当时1斤为16两)米,食堂炒的菜一点油珠子都没有,而且量又少得可怜,一个月吃不上一餐肉。农民一天到晚劳动,饿得晕头转向。为了生存,有的农民把干稻草拿来拍打,把残承在稻草上的稻谷打下来,几十斤稻草能打一两、半两谷。打到一斤半斤谷后,把谷放在一个玻璃酒瓶里,用一根小竹杆或小木棍,从酒瓶口中插到洒瓶里的谷中,反复用力插,插几百次上千次,把稻谷壳去掉,将稻谷加工成粗米煮饭吃。在农民挖完红薯以后,孩子们在挖完红薯的地里再把地翻一片,把残留在地里的红薯根拾回来煮熟吃,哪怕是筷子粗的红薯根也不会放过。生产队把白菜砍走后,孩子们会把留在地里的白菜兜子挖回来煮着吃。总之,人们实在太饿了,只要能吃的东西都会搞来吃。当时农民家里不能养鸡喂猪,不能种菜,除生产队的供给以外,农民没有其他任何收入。因劳累与饥饿交加,不少人患了重病因无钱医治而去世。窑仑上的熊春山、黄麒麟、姚天保和新屋村的阳宪章、阳太阶、阳应寿等都是在这一时期这样离开这个世界的。暂时困难三年,松木塘生产队没有生孩子的,因为人们都已失去了生育能力。 八、个别干部作风恶劣 ,粗暴对待农民 在大跃进年代,各级领导干部、包括生产队的干部在内,滋长起一股恶劣的工作作风,后来人们将其概括为“五风”。在松木塘生产队,突出的是以下三风:一是浮夸风。在大跃进中,领导头脑发热,急于求成,提出脱离实际的工作指标。在农村主要是粮食产量,从中央到省、县、公社、大队,直到生产队,一级压一级。在上级的强大压力下,从下而上,层层盲报产量。例如,大跃进时松木塘生产队人均约2亩田,如果实际亩产只有400斤,2亩地产粮只有800斤;而向上盲报亩户550斤,2亩为1100斤。国家按2亩共产1100斤、人均留粮500斤征收公粮和统购,需上交征购600斤。因实际只产800斤,上交600斤后,人均只剩下200斤了。200斤稻谷只能加工约130斤大米,怎么够一个人吃一年呢?所以当时的农民深受浮夸风之苦。二是强迫命令风。当时领导干部包括生产队干部在内,强迫命令成风。大队干部要生产队完成多少,生产队就非得完成多少;大队干部要生产队报多少产量,生产队就得报多少产量。在生产队也是一样,队干部让农民干什么,农民就非得干什么不可。三是批斗体罚成风。农民做的事、说的话如果得罪了队干部,队干部就组织对这个农民进行批判、斗争。队干部动不动就让不顺眼的社员不吃饭;或者对农民进行体罚,要农民跪在禾刷子上,甚至动手打农民。 九、挖坟烧骨灰肥田,烂了农民手脚皮肉 大跃进时期,农村的化学肥料非常少。1958年,不知谁出了这样的歪点子,把坟墓里的死人尸骨挖出来,将其烧成灰,撒在田里作磷肥。上级领导一动员,干部就强迫命令,下面就雷厉风行。松木塘生产队的农民将窑仑上袁家坟山、段家坟山以及县教育科地块上坟墓里的尸骨均挖出来烧成灰作了肥料。那一年双抢,农民整天在泥水中浸泡,他们手指和脚趾缝里的皮肉都烂了。姚国文参加了那一年的双抡,他手指和脚趾缝里的皮肉也烂了。人们都说,那是因为水田里撒了死人骨灰的缘故。 十、推广双季稻,要求密植 从1957年开始推广双季稻,人民公社化以后全部土地都种双季稻,晚稻推广良种农垦58。同时提倡密植。当地插秧的传统兜与兜的间距是30厘米左右,插秧时每人插4兜(行)。提倡密植后,间距要求在10至15厘米之间,插秧时每人插5兜(行)或6兜(行)。为了保证密植,还提倡插架子禾,即在水田平整以后,在平整好的水田泥土上划上方格,在每个方格上插一兜秧。插架子禾时,对水田的平整要求很高,尽量使水田表面与水一样平,并将水田里的水放干,以便露出水田表面的方格。插秧时,插秧人由原来的后退变为前进。 十一、各住户简况 1958年8月,窑仑上属于箭厂坪村的地域内有10栋住房、住13户,共66人。同年下半年,有谢鹤龄、熊香庭、谢汉云、冷书久、彭德云、李星桂、邹克昌、姚育腾共8户人家的8栋住房先后被拆掉了,只有袁家屋场、熊长生屋场2栋房子没有拆,用作生产队的牛栏。除李星桂、彭德云2户搬到鸦婆村屋场居住以外;窑仑上其他农民共11户、56人全部搬到松木塘屋场居住。到1961年底,窑仑上属于箭厂坪村的地域内搬到松木塘屋场的11户,共52人。各家的情况如下: 姚育腾家:大儿子姚玉林在迎风人民公社第四大队任秘书,兼任箭厂坪中队的出纳。二儿子姚天保在1958年收割晚稻时感冒患病,因无钱医治,于1959年4月英年早逝。同年5月,姚天保的遗腹子姚习波出生;9月,姚玉林的小儿子姚习书出生。1958年9月,三儿子姚连保考入武汉大学,四儿子姚国文、六儿子姚伏秋分别在中、小学学习。1961年,姚家10人。 谢鹤龄家:他在窑仑上的住房被拆迁后住到松木塘屋场。谢鹤龄在迎风人民公社第四大队工作,兼任箭厂坪生产中队党支部副书记。1960年,谢鹤龄母亲在松木塘屋场去世。1961年,其儿子谢荣昌参军。女儿谢巧云在香铺仑中学学习。1961年,谢家4人。 谢汉云妻家:她在窑仑上的房子被拆后住到松木塘屋场。1959年,大儿子谢麦秋应征入伍。1961年,她家有5人。 黄汉云家:一家住在松木塘屋场。本人任松木塘生产队队长。1961年,他家7人。 黄麒麟家:一家住在松木塘屋场。本人是生产队积极分子,在暂时困难中患上肺结核,因得不到应有的治疗,病势越拖越严重。1961年,他家3人。 熊春山家:一家住在松木塘屋场。他成了生产队的积极分子,在暂时困难中患上了肺结核,困得不到应有的治疗,病势越拖越严重。1961年,他家4人。 熊香庭家:他一家住在松木塘屋场。1961年,他家3人。 苏先汉家:他一家住在松木塘屋场。其母亲在本时期去世。1961年,他家3人。 冷书久家:他一家住在了松木塘屋场。1961年,他家5人。 熊长生妻家:她一家住在松木塘屋场。1961年,他家3人。 邹克昌家:他一家住在松木塘屋场。1961年,他家6人。 1962年——1966年5月 本时期是国民经济调整和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61年,国家针对人民公社体制上存在的弊端和“五风”的错误,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缩小公社规模(迎风桥人民公社分成迎风桥、香铺仑两个公社,箭厂坪大队分在香铺仑公社)、划小生产队(松木塘生产队分成松木塘、新屋村两个生产队)、停办生产队食堂;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对农民的劳动评工记分,实行按劳分配;给农民分了自留地,允许农民开垦零星荒地,允许农民发展家庭副业,其收成为农民私人所有;整顿干部作风,纠正“五风”,加强公社的经营管理等。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农民生活逐步改善。 一、生产队食堂下放 1961年上半年,上级决定解散生产队食堂,或者叫生产队食堂下放,各家自起炉灶,重新起火做饭吃。松木塘生产队食堂下放后,原住窑仑上、住房被拆掉后搬到松木塘居住的姚育腾、谢鹤林、谢麦秋、冷书久、熊香庭、邹克昌等6户农民,开始是在松木塘屋场住的房子里因陋就简另起炉灶的。松木塘生产队食堂下放后,袁家屋场和熊长生屋场也不再作生产队的牛栏使用了,将房子还给了原住户。因此,住袁家屋场和熊长生屋场的熊春山、熊长生妻、黄麒麟、黄汉云、苏先汉等5户农民是在窑仑上自己的房子里另起炉灶的。食堂下放后,粮食仍然由生产队按劳分配,炊具、燃料和蔬菜等各自解决。开始生产队供应的粮食仍然很少,后来随着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按劳分配的粮食有所增加。 二、回窑仑上重新盖房 食堂下放以后,大家继续挤在松木塘屋场显然不行了,一家住半间或者一间屋,怎样煮饭、怎样喂猪、喂鸡、喂鸭呢?于是,原来住在窑仑上的姚育腾、谢鹤龄、熊香庭、冷书久、谢德保等5户农民,纷纷回窑仑上在原宅基地上重新盖房。谢鹤林把拆到松木塘山里的房子又拆回来重新盖在原来的宅基地上,基本恢复了原状。姚育腾、熊香庭、冷书久、谢德保4户原来的房子拆除后,其木料均拖到生产队食堂作柴烧了,重新盖房子,困难很大,所以他们盖的都是极简易的、矮小的茅草房。墙壁都是土筑的(干打垒的),由墙壁承重,用楠竹作屋檩,用小麻竹作屋椽子,盖茅草。这些小茅草房,无论高度、面积、规模、档次,都比原来的房子差得多,仅仅能避风雨而已。无论是谢鹤林从松木塘山里把房子搬回去,还是其它住户重新盖房,都是生产队的农民互相帮忙,盖房人只管帮忙人吃饭,不管工钱。盖新房所需的木材、竹料,都是从山林里有可以用来盖房的木、竹料的人家讨来的。既使家境好的农民盖房户,最多也只能买得起几根枯楠竹作屋檩子。房子的墙壁一般是土筑的,这样可以节省很多木材和竹料。住在松木塘的窑仑上和新屋村的农民搬回窑仑上和新屋村以后,他们原在松木塘屋场的房子均归还给了原来的主人。谢汉云的大儿子谢麦秋于1961年从部队复员后不久就结婚了。在土地改革时,谢汉云在松木塘山里分得了一小块林地。1961年松木塘生产队食堂下放后,谢麦秋在松木塘山林里他家土改中分得的这块林地上盖起一栋小茅草房,邹克昌到新屋村盖了房子,从此,他们两家脱离了窑仑上。 三、农民分了自留地和农民开垦零星荒地 1961年生产队食堂下放以后,政府给农民划分了自留地,自留地上种的作物归个人所有。同时,政府允许农民开垦零星荒地。新开的荒地,归开荒者使用,其收成归开荒者个人所有。于是,窑仑上掀起第三个开荒高潮。窑仑上的农民将窑仑上过去没有开垦的土地全部开垦了,坟地也几乎全部平掉了。在仍保留的个别坟墓的周围也种上了南瓜等藤类作物,让其藤爬到坟堆上。在新开垦的土地上,春天种土豆,夏天种红薯、乔麦,冬天种罗卜、白菜。从此,虽然生产队分的粮食仍然不够,但由于有自留地和新开垦土地上红薯、芋头、乔麦等杂粮的补充,大多数农民可以勉强填饱肚子了。 四、松木塘生产队分为两个生产队 1963年,箭厂坪大队将松木塘生产队分为松木塘和新屋村两个生产队。分在新屋村生产队的是食堂下放后住在新屋村和黄神保两个屋场及其周围的农民,共17户:段本立、段华美、段华彩、段松青、黄神保、黄××(黄神保的大儿子牛憨子)、黄健生(健憨子)、黄兆田、黄玉山、黄松柏、黄文学、阳太阶的两个儿子阳××和阳××、阳金兰、阳天池、阳普照、邹克昌。分在松木塘生产队的是食堂下放后住在松木塘屋场和窑仑上的农民,共24户:姚玉林、谢鹤林、熊香庭、熊长生继妻、熊良辉、苏先汉、黄汉云、黄麒麟妻、谢德保、谢麦秋、冷书久、罗卫东继妻、罗判香、罗德山、罗良辉、罗耀明、罗根深、罗定邦、段松林、刘九如、刘神保、黄桂秋儿子、熊佑文、熊冬保。 五、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本时期后期,全国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窑仑上所在的香铺仑公社也不例外。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又开始实行极左的作法,如上收农民自留地以外的新开垦的土地,限制农民外出打工、作生意等。 六、经济有发展,农民生活有提高 这一时期,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国家采取了一些调整措施,如下放人民公社食堂,分给农民自留地,允许农民开垦零星荒地(新开垦的土地视同自留地对待),允许农民喂养家禽家畜等,农村经济略有回升。至1966年,就多数人家而言,集体分的粮食虽不够吃,但加上自留地上的杂粮、蔬菜,基本可以填满肚子。至于布、糖等基本生活用品是按计划供应,指标有限。按计划供应的形式是凭票供应,按计划给农民发票,有粮票、布票、油票、肉票、糖票等。生产队是没有钱可分的,农民在生产队做一年的工夫,每年生产队决算,结果农民大都欠生产队的钱。一般农民家里可以出售变钱的东西很少,主要是靠养猪、养鸡鸭等。 七、窑仑上各住户情况 1966年6月,窑仑上属于箭厂坪村的地域内有8栋住房,住11户,46人。各户情况如下: 姚玉林家:1961年8月,姚玉林在窑仑上盖了2间茅草房,姚玉林的父母带着姚天保的遗腹子姚习波从松木塘搬回窑仑上。1964年,姚玉林又在窑仑上茅草房东面加盖一抹角房,姚玉林夫妇带着其子女从松木塘屋场搬回。1966年,全家8人。 谢鹤龄家;他本人仍任箭厂坪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其儿子谢荣昌仍在部队服役。1962年,谢巧云出嫁。1966年,谢家3人。 黄汉云家:黄汉云仍然是松木塘生产队队长,又生1个女孩。1966年,他家8人。 黄麒麟家:黄麒麟在暂时困难中患上肺结核后,一直得不到应有的治疗,于1962年病故。1966年,他家2人。 熊春山家:熊春山在暂时困难中患肺结核病后,一直得不到应有的治疗,于1962年病故。接着,他女儿出嫁,夫人改嫁,剩下其儿子熊良辉一个人住在窑仑上。1966年,他家1人。 谢德保家:1962年,谢德保与毛月英结婚后,生2个孩子。后他单独建立起家庭,另盖一栋茅草房。1966年,他家4人。 谢秋凉家:谢秋凉同其母亲仍住在原来的房子里。1966年,他家2人。 熊香庭家:熊香庭的儿子熊春高已结婚,并生1孩子,1966年,熊家5人。 冷书久家:冷书久家无大事,1966年,冷家5人。 熊长生继妻家:熊长生继妻家无大事,1966年,一家3人。 苏先汉家:苏先汉的儿子苏伏保已结婚,并生1 子,1966年,苏家5人。 1966年6月——1976年 1966年6月至1976年9月,是“文化大革命”时期。窑仑上同全国一样,受到“文化大革命”影响。 一、扫“四旧”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在极左思想的指导下,红卫兵掀起所谓的“扫四旧”。箭厂坪大队的造反派把许多传统的东西作为“四旧”扫掉了。窑仑上袁家坟山、段家坟山坟墓前的墓碑和姚家山姚家祖坟前的墓碑都是在这个时候作为“四旧”挖掉的,农民把家里堂屋神龛上祖先的牌位也作为“四旧”打碎烧掉了。姚玉林把他家里保存的书籍,包括一套益阳吴兴堂姚氏家族于上世纪初修纂的姚氏家谱、姚伏秋记的十几本日记本也作为“四旧”扫掉了(全部卖给废品店了)。 二、批斗领导干部 文化大革命中,在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思想指导下,箭厂坪大队的造反派起来造大队党支部的反,夺大队党支部的权,批斗大队干部。窑仑上被造反派批斗的大队干部是谢鹤林。建国以后,谢鹤林一直是基层的积极分子。1956年成立箭厂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后,一直担任箭厂坪高级社、箭厂坪大队的党支部副书记。谢鹤林是一个意志坚强、性格强悍、工作泼辣、敢作敢为的男子汉。在长期的基层工作中,难免不得罪一些人。在文化大革命中,他受到造反派的批斗。 三、以阶级斗争为纲 以阶级斗争为纲,乱斗乱批。批斗的对象,一是把大队党支部的领导作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来批斗;二是批斗地主、富农;三是对“四类分子”的子女或有这样那样问题的人进行批斗。每逢大的活动、或是重要的节假日,大队造反派都要召开批斗大会,选一两个对象进行批斗。 四、推行极左的作法 如减少农民自留地的面积,将上一时期农民开垦的零星荒地纳入自留地的范围,自留地超过规定面积的一律上收;把外出打工的农民清理回乡务农等。 五、新修接城堤至香铺仑的简易公路 1970年前后,香铺仑公社修通了从接城堤经阴山仑、黑巷口、白马庙、箭厂坪至香铺仑的简易公路。这条道路线形顺直,拉近了香铺仑至益阳市的距离。道路路面宽4至5米,路面铺有废砖头和沙石,不论是晴天还是雨天,既可以通汽车,也可以拖扳车、骑自行车。从这时起,窑仑上的人进城就不再走王家村、方家老屋、干塘仑、茶亭子、五里堆这一路线了。王家村、方家老屋这条路,线形弯弯曲曲,路面狭窄,冬天泥泞难行,既不能骑自行车,也不能拖板车。窑仑上的农民,世世代代就是走这条路进城。香铺仑至接城堤这条简易公路的建设,对于促进香铺仑乡及公路沿线经济的发展、方便农民生活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六、整修烂泥湖和黄家湖 1974年11月起至1978年8月,益阳县动员全县力量治理烂泥湖,县设指挥部,各公社组建民工团,大队建民工连,生产队建民工排,每年春插以后、双抡以后和冬天农闲时季,开赴烂泥湖治理工地参加劳动。松木塘生产队的劳动力几乎是倾巢出动,由生产队带上粮食、蔬菜、工具上烂泥湖工地,每年搞几个月。这是无偿的。松木塘生产队修烂泥湖修得更穷了。后来香铺仑公社获得县委批准,按照治理烂泥湖的作法治理本公社内的黄家湖,又搞了两三年。 七、经济停滞不前,农民生活没有改善 文化大革命时期,农民在人民公社的体制下生产、生活,在极左思想的指导下,经济上强制推行极左政策,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经济处于停滞状态,农民的温饱问题仍未得到完全解决。农民对现实不满,但又无赖。 八、各住户简况 1976年,窑仑上属于箭厂坪村的地域内有住房8栋;住户13户,共61人,比1966年增加8人。 姚玉林家:姚玉林父母越来越老,逐渐失去了劳动能力,姚育腾于1975年9月病逝。1971年,姚习夫参军入伍。1976年,姚家6人。 谢鹤龄家:谢鹤龄在文化大革命前期遭受造反派批斗。其儿子谢荣昌于1967年与郭雪梅结婚,生2子2女。1970年市谢荣昌复员回家务农。1972年8月,谢鹤龄病逝。1976年,谢家7人。 黄汉云家:黄汉云一直担任松木塘生产队队长,他的5个女儿相继出嫁,儿子结婚,生2个孩子。1976年,他家6人。 苏先汉家:苏先汉儿子苏伏保结婚后与父母分开单过。1976年,苏先汉家2人。 苏伏保家:苏伏保结婚后,生了3个孩子。1976年,他家5人。 黄国栋家:黄国栋是黄麒麟的儿子,他结婚后,生2个子女,仍与其母亲同住。1976年,全家5人。 熊良辉家:熊良辉是熊春山的儿子。他结婚后生育了2个子女。1976年,全家4人。 谢德保家:谢德保又生一女。1976年,全家5人。 谢秋凉家:谢秋凉已结婚,生3个女儿,仍同其母亲住在一起, 1976年,全家6人。 熊春高家:熊春高父亲熊香庭去世,本人已结婚,生3个子女。1976年,全家6人。 冷书久:冷书久的儿子冷世坤已结婚,已另立家庭。1976年,他家4人。 冷世坤家:结婚后另立家庭,生3个子女,1976年,他家5人。 熊长生继妻家:熊长生的2个女儿先后出嫁,熊长生继妻成了“五保户”。 1977年至2013年 改革开放以后。窑仑上跟全国农村一样,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承包了田、土、山林和水面,长期存在的不适应农业生产力发展的旧体制得以改变,农民生产积极性被极大地调动起来,农业逐步向商品农业转变,向现代化农业转变。同时,有的农民开始经商,有的农民外出打工,有的农民子弟通过读书深造后到外地发展。农民富裕起来后,先是将茅草房改造成砖木结构的平房,后又将砖木结构的平房改造成楼房,有的还离开窑仑上住到城里去了。上世纪90年代初,箭厂坪村在窑仑上建起红砖厂,窑仑上开始有了工业;2005年,益阳至沅江的一级公路建成通车,窑仑上与益沅一级公路相距仅400米,窑仑上与益阳市城区的距离更近了;2013年,箭厂坪小集镇到窑仑上砖厂的简易公路铺上了水泥砼路面,窑仑上的交通更加方便了。 一、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1年,原益阳县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时,窑仑上仍属于松木塘生产队。松木塘生产队将其田、土、山林和水面按人口平均联产承包到户,以户为单位生产经营,其收益除完成国家征购、派购任务和向集体上交外,全部归己。这种分田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使农业集体化以来长期存在的“吃大锅饭”和平均主义的弊端得以克服,实现了责权利结合。这是改革开放后窑仑上的第一个变化。联产承包到户以后,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农业集体化几十年没有解决的农民温饱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 二、农民经商 改革开放以后,松木塘生产队最先进城经商的是松木塘屋场的罗定邦。开始,他在益阳市大桥市场做水果批发生意,把南方桔子等水果运到北方,把北方的苹果、梨子等水果运到益阳。在他的带领下,首先是他的弟弟罗普安、罗根深的儿子等跟他一起外出经商,后来松木塘生产队的其他人也跟着外出经商。 三、农民外出打工 窑仑上最早外出打工的是姚玉林家。1988年,姚妹群、姚习书、姚习书的爱人黄月娥由姚玉林的三弟姚连保介绍,开始到深圳打工;接着,谢云昌的大女儿、熊春高的儿子等也由姚连保介绍到深圳打工。后来,熊良辉的儿女、谢德保的儿女、谢秋凉的女儿、黄金龙的儿女等都先后外出打工。外出打工的人员不仅赚了钱,增加了家庭收入,而且扩大了眼界,学到了知识,增长了才干。窑仑上熊春高的儿子、谢荣昌的女婿等在外地发了财,买了房,他们已经住到广州、深圳等地去了。 四、科学种田 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在农村大力推广现代农业科学和技术。经过20多年的努力,现在,耕田不用牛,用拖拉机;中耕除草不搞了,改用除草剂;种子是杂交稻,育秧用地膜,插秧用插秧机、或者用撒播,车水用抽水机,打禾用收割机。这样科学种田,不仅产量高,收入多,而且农民也轻松多了。过去,每年“双抡”,生产队男女老少齐动员,城里的干部、学生、军人还来帮忙,起早贪黑搞一个多月,搞到立秋还搞不完。每年搞“双抡”,把人搞得筋疲力尽。现在科学种田,每年“双抡”,农民轻轻松松就搞完了,再也不需要兴师动众了。 五、建砖厂 大约是1990年,由益阳市一老板与箭厂坪村合资,在窑仑上属于箭厂坪村的土地上建了一龙窑型砖厂。20多年来,砖厂把原县教育科地块和段家坟山地块的全部、姚家山地块的大部都占用了。砖厂的龙窑、砖坪及其附属设施建在旱家仑那一小村水田上,其它地方作为砖厂的取土场使用。现在,在姚家老屋的后面挖出了一个深超过10米、面积约30亩的大坑,挖出来的泥土全部用来烧了砖。窑仑上、松木塘、鸦婆村等居民组都有农民在砖厂打工,甚至还有外地人来这里打工。砖厂对于搞活箭厂坪村的经济,增加当地农民的收入,发挥了不小的作用。 六、益(阳)沅(江)一级公路建成通车 2005年,益阳市政府修通了益(阳)沅(江)一级公路。这条路从益阳市资阳路起,向北延伸马良路,然后穿过益阳至常德的高速公路,经箭厂坪、新屋村、肖家塘、牯牛塘、香铺仑、谢家桥至沅江。这条公路为双向4车道,水泥路面。这条道路是益阳市城市主干道马良路的延长线,是香铺仑进益阳市中心城区最近的线路。从马良路与资阳路的相交处至箭厂坪小集镇,只有4.5公里,乘车只需几分钟时间。从窑仑上到益(阳)沅(江)一级公路的直线距离只有450米。这条道路的建成,对香铺仑乡、对窑仑上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现在,窑仑上已经划入益阳市的城市规划区的范围以内了。 七、盖新房 改革开放后,窑仑上农民发了财。农民有了钱就盖房。谁家的钱多,谁家的房子就盖得大,盖得好。上世纪80年代初期,姚玉林、谢德保、谢秋凉、冷书久、熊春高等住的都是小茅草房。这些小茅草房还是在国家暂时困难中、生产队食堂下放后盖的,面积实在太小了。同时,黄麒麟的儿子黄国栋、黄汉云、苏先汉、苏伏保挤在袁家屋场一栋房子里,也实在不方便。于是,姚习夫、姚习书、谢德保、谢秋凉、冷书久、黄国栋、黄汉云、苏伏保、熊春高等纷纷拆掉旧房,盖起新房。谢荣昌(谢鹤龄的儿子)、熊良辉也将其旧房改造成了砖木结构的平房。住在松木塘屋场的罗根深、罗普安和熊佑文的两个儿子也从松木塘屋场拆出,来窑仑上盖了住房。这样形成窑仑上第一个盖房高潮。这个盖房高潮中,拆除窑仑上原有的所有房屋(共8栋),新盖15栋房屋,盖的都是砖木结构的平房(瓦房),墙壁是红砖砌筑的,由墙壁承重,屋檩、椽子和门窗等均是木制的。原住在窑仑上的农民盖的新房,新房都盖在原来的地方。从松木塘屋场新来窑仑上盖房的4户,罗根深的房子盖在袁家坟山原邹克昌宅基地西面,罗普安的房子盖在姚家巷子与水田眼嘴丘的位置,熊佑文两个儿子的房子盖在段家坟山的南侧。经过第一个盖新房高潮后,窑仑上再也没有人住茅草房了。从上世纪末起,窑仑上农民手中的钱更多了,于是掀起第二个盖新房的高潮,罗根深的儿子、罗普安及其儿子、黄金龙、黄国栋、熊良辉、苏伏保的儿子、熊佑文的儿子等都将原有的平房改造成了砖混结构的楼房。熊春高还将其平房改造成了别墅。至2013年12月,窑仑上属于箭厂坪村的地域内共有农民住房21栋,其中,楼房 15栋,别墅1栋,平房5栋。 八、农民进城居住 窑仑上几乎每一家都有人进了城,进城比例最大的是谢荣昌、姚玉林两家。谢荣昌夫妇和他的儿子、女儿及其配偶均已离开窑仑上,有的住在深圳,有的住在长沙,有的住在益阳市,他在窑仑上的房子由苏伏保保管和使用;姚玉林的儿子、女儿及其配偶均已离开窑仑上,从2007年起,姚家在窑仑上只剩下一栋平房(两间),只有姚玉林的妻子1人偶尔来窑仑上小住。熊春高的儿子在深圳发了财,熊春高夫妇长期住深圳。黄金龙、黄国栋、谢秋凉、谢德保、熊良辉等的子女都进了城。 九、送子女读书 改革开放以后,送子女上学读书的多了。如谢德保的孙子、黄金龙的儿子、黄国栋的儿子等都是大学毕业后,在益阳市或在外地找到了工作。 十、窑仑上成为一个居民组 上世纪80年代,国家撤销人民公社管理体制,恢复乡、镇管理体制,香铺仑公社改为香铺仑乡。不久,箭厂坪大队改为箭厂坪村,松木塘生产队改为松木塘村民组。接着,箭厂坪村将松木塘组分为松木塘、窑仑上两个村民组,所有住在窑仑上的,包括谢荣昌、熊春高、熊长生继妻、熊良辉、谢德保、谢秋凉、冷世坤、苏先汉、苏伏保、黄国栋、黄汉云、姚玉林、姚习夫、姚习书、罗根深、罗普安、熊佑文的两个儿子共18户,分在窑仑上村民组。 十一、住户和人口 本时期,窑仑上属于箭厂坪村的地域内增加了新住户,新住户都有是从松木塘屋场搬出来的。改革开放以前,松木塘屋场住有10多户农民。上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改期开放实行承包到户以后,原住松木塘屋场的农民纷纷将自己的住房拆出择地单独盖房,其中,罗根深、罗普安、熊佑文的两个儿子共4家从松木塘屋场拆出来后,将房子盖到了窑仑上,这样,他们就成了窑仑上的新住户。后来,他们的儿子长大结婚,单独立户,4户发展成了9户。在1977年住在窑仑上的13户老住户中,本时期谢荣昌、姚习夫、姚习书3家已全部离开窑仑上,其余10户因儿子长大结婚而单独立户已发展为12户。至2013年,窑仑上属于箭厂坪村的地域内共有21栋住房,住21户,共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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