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晚清到当代的结婚证展览 见证130多年婚姻习俗变迁 精致的绢面上写有介绍人、主婚人、证婚人、结婚人姓名、祖宗三代名号及生辰八字,贴有印花税票,配上手绘的牡丹花……一本民国时期的结婚证吸引了众多收藏者的目光。记者在近日的“春秋奇观,龙城撷珍”2014常州民间收藏品交流会上看到,在本次展出的近80本结婚证中,最早的已有130多年历史。 这些结婚证,涉及晚清、民国、新中国三个时段,以常州及周边地区为主,常州地区的占60%,其中最早的是清光绪三年(1877年)八字帖,至今已有130多年历史。 在这些结婚证的收藏者包立本眼中,结婚证不仅能够折射历史,注解社会,透露民情,也是时代变迁的记事簿,有丰富的文化内涵。 清代的婚书像一本折叠的礼单,整个婚书上不仅会有新郎、新娘的名字,还会上溯至双方家庭三代人的名字,另外还要加上两人的生辰八字,所以也叫八字帖。 民国时期,大户人家使用的婚书制作精美,通常会邀请画家前来专门作画,配上牡丹、荷花、喜鹊等图案,手绘绢本,填写后到政府购买印花税票贴在上面,其作用相当于现在的政府印章。 1950年4月30日,新中国《婚姻法》的颁布,废除了包办婚姻,开始了男女平等、自由婚姻,结婚证上新娘、新郎的名字头一次并列在一起,而双方父母、媒人、证婚人等不再出现,“自愿结婚”四个字特显眼。每份证书上都有政府印章和市长签名。这一时期的结婚证像“奖状”,正上方是五星和国旗,正下方是一个大红双喜字,周围是牡丹、石榴、白鸽等图案,稻穗、棉花也是当时结婚证上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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