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工会干部中开展“学习姚长杰,当好职工娘家人”主题征文和演讲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 为深入学习姚长杰同志的先进事迹,牢固树立“群众本位”和“服务本位”的理念,加快“服务型”工会建设步伐,让职工群众切身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值得信赖的“娘家人”,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工会干部中开展以“学习姚长杰,当好职工娘家人”为主题的征文和演讲(在获奖征文作品的基础上由作者或他人演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时间 2013年12月3日-12月31日。演讲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考资料 《沈阳市总工会关于授予姚长杰同志“模范工会干部”荣誉称号并开展向姚长杰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当好职工‘娘家人’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记沈阳“模范工会干部”姚长杰》人物通讯。(见2013年12月3日第308期《劳动者》周刊2版) 三、具体要求 1、征文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充实,感情真挚,务必原创,杜绝抄袭,题目自拟,字数在1500-2000字之间。 2、征文作品应结合姚长杰同志先进事迹,谈自己作为一名工会干部学习、实践的感触和体会。 3、征文作品用A4纸打印,标题用二号宋体字,内文用三号仿宋体字,标题后注明作者单位、职务和姓名(如:沈阳××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活动设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20篇,优秀奖若干;演讲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市总工会将按照奖次分别颁发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联系人及电话:关锡元 22853884
沈阳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3日 以上内容来自: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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