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地方说话,反映地方民情民意,这是地方志和国史最大的区别 解放周末:听说以前的知县、知府,上任第一件事就是读地方志,是这样吗? 王家范:这从方志里就能读到。历史上,不少知府、知县为地方志做的序,文字、书法都挺棒,有文化啊!他们在序里都会讲到该地区的历史渊源,从前有多少方志,保存了多少,已经有多少年没有修了,等等。可见,他们事先都是经过调查研究的。 明清知府、知县接到任命后,到正式上任至少有一个多月,事前要做许多准备,其中一项便是找到当地的赋税徭役册和地方志,这是必须做的“地情”预案。明末清初上海县人、在衙门做过小吏的姚廷遴,留下了一本记述70年亲身经历的日记,里面记载有这样一件事:康熙3年正月,府里来专差,要知县立即派人送去当地赋税徭役征收册并府志一部,以便相互核对。府志遍处找不到,只买来一部县志,估计是万历上海县志,装订好交姚氏连夜乘船送达苏州,由知府转呈前来考察的江苏巡抚阅看。 解放周末:为什么他们这么看重地方志? 王家范:以县志为例,其中有几个部分非常重要:一、疆域舆地,县域所领的四至范围,以及山川河流等地理状况;二、人口户丁数,详细的要落实到各乡;三、不动产登记,主要是田亩,也包括山地湖荡等;四、赋税徭役,以及其他杂税;五、风俗习惯,概述民间风俗习惯及其变化,提示民风走向中应注意的陋弊。总体上看,民国以前,各级地方官最重要的工作是征收赋税,其次才是治安和教育。考核一个地方官的硬性指标,就是财政上缴指标有没有完成;如果屡屡没有完成,就要革职或者降级调离。所以地方官到任,首先必须清楚所管辖的区域内有多少土地、要交多少赋税、地方执行的规则怎样。 解放周末:地方志和官修国史又有哪些不同? 王家范:其一,修志方式不同。修地方志一般由地方长官负责牵头,财政上地方政府最多也只拨很少一笔钱,绝大部分是靠地方募捐,有的地方官自己也会拿出一些俸禄来,招聘当地的知名文人进行修志。这与官修国史有很大的不同。 其二,内容不同。比如天启《海盐县图经》,主编胡震亨曾在别的地方当过县官,回到家乡海盐后主修地方志。这本地方志专设有“食货篇”两卷,对当地赋役及其历次改革,记载得非常详细。要知道,当时中央政府只管确定财赋征收原则以及需交纳的总量,不管情况发生多大变化,这原则与总量轻易是不变的。于是,地方政府必须想出许多“变通”办法,才能艰难地保证任务的完成。胡氏把地方政府为此备尝酸甜苦辣的财税改革的滋味,写得入木三分,使后人对地方基层执行的艰困有了感性的认识。像这样的内容一般不会出现在国史里。 再如崇祯《松江府志》,总纂为知府方岳贡,主编为陈继儒。方氏耿直有血性;陈氏则为松江文儒界领袖,人望极高。方氏的序文很特别,径直写道:“松(府)赋烦役重,征者、编者(编者注:收税和编税册的)不能去其太甚,且或甚之。中人之产,一经践更(编者注:交税服役),身非我有,遑问田产?”为士民生计之难大叹苦经,既揭露吏胥衙役吃里扒外的可恶,也委婉诉说中央与地方分成不合理,松江府财税负担过重。陈氏则在赋役篇之首,摆事实,讲道理,细述并解析松江府赋役是如何愈后愈重的历史沿革。这些在国史中都是见不到的。 所以,在我看来,地方志最大的特点就是为地方说话,反映地方民情民意,这是和国史最大的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