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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甲辰:《舜帝传说与传统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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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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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6-6-17 13: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三、论舜帝之忍

    史料中关于用忍让来形容舜帝品格的记载还有很多,如:尧让位给他,“舜让于德,弗嗣”;(《尚书·尧典》)舜使“伯夷主礼,上下咸让”;(《史记·五帝本纪》)“明庶以功,车服以庸,谁敢不让?”“虞宾在位,群后德让”;(《尚书·皋陶谟》)以及“义轩让以道,尧舜让以德”等(邵雍《争让吟》)。舜虽然是黄帝的后裔,但到他出生时,他家已连续七世“微为庶民”,他年轻时“耕历山,渔雷泽,陶河滨,作什器于寿丘,就时于负夏”,(《史记·五帝本纪》)经历也很坎坷。他能一步步走向成功,最终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与他特别地能忍让存在着必然联系。深入分析舜帝的忍让,对我们更好地认识和了解舜帝,进而把握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格与民族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舜帝之忍的基本内涵

    全面分析舜的忍让,我们大致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首先,忍让意味着克己。只有克制自己的情感冲动以及对于地位、财富、声名等的欲望,避免与人争名、夺利、抢权,才能以德报怨,建立起和谐的关系。由于能克己,所以“舜兼爱百姓,务利天下。其田历山也,荷彼耒耜,耕彼南亩,与四海皆有其利。其渔雷泽也,旱则为耕者凿渎,险则为猎者丧虎。”(《尸子辑本》卷上)由于能克己,当生活中出现矛盾冲突的时候,舜总是先作自我反省:“当舜之时,有苗不服。禹将攻之,舜曰:‘不可!上德不厚而行武,非道也。’乃修教三年,执干戚舞,有苗乃服。”(《韩非子·五蠹》)由于能克己,舜总是无条件地替他人着想。对于不争气的弟弟,他“不藏怒焉,不宿怨焉,亲爱之而已矣。亲之欲其贵也;爱之,欲其富也。”(《孟子,万章上》)孔子感叹:“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论语·泰伯》)可见,舜帝克己的影响确实是巨大的。  

    其次,忍让意味着尊重。“舜其至孝矣,五十而慕”,(《孟子·告子章句下》)这是对父母的尊重;面对汹涌而来的洪水,力主疏导,这是对客观规律的尊重;“载天子旗,往朝父瞽叟,夔夔唯谨,如子道。封弟象为诸侯”,(《史记·五帝本纪》)这是对“五教”准则的尊重;“格于文祖,询于四岳,辟四门,明四目,达四聪”,(《尚书·尧典》)这是对民意的尊重;“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杀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尚书·尧典》)这是对法制的尊重;“肆类于上帝,堙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尚书·尧典》)这是对自然和超自然力量的尊重,等等。我们认为,唯有尊重,才能克己利他,避免主观独断和个人主义。

    再次,忍让意味着胜利。舜在父母兄弟面前忍让,是为了最终感化他们;在泛滥的洪水面前忍让,是为了选择一种科学的治水方式;在作乱的三苗面前忍让,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民族矛盾;对于尧的禅让,舜一直忍让,是为了等待一个更合适的从政时机等。总的来看,舜的忍让没有一次是失败的,这也就说明,忍让并不等于软弱,更不等于没有原则,而是一种独特的进取方式和最为有效地取胜途径。孟子认为,天子不能以天下之位与人,舜之所以能登上地位,是在于他他特别能忍让,而不是在于尧的禅让。孟子说:“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孟子·万章上》)

    不少古代文献记载有舜歌南风的事迹,如“昔者舜鼓五弦,歌《南风》之诗而天下治”(《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昔虞舜治天下,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寂若无治国之意,漠若无忧民之心,然天下治”(《新语·无为》);“舜为天子,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而天下治”(《淮南子·泰族训》)。另外《孔子家语》、《尸子》、《礼记》、《史记》等也有类似的记载。所谓《南风》之诗,司马迁云:“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也;金石丝竹,乐之器也;诗言其志也,咏其生也;……夫南风》之诗者,生长之音也。舜乐好之,乐与天地同意,得万国之欢心,故天下治也。”(《史记·乐书》)南风清新柔和,于无声无息间滋长万物,正是舜行忍让的最好象征物。



    (二)舜帝之忍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由于特别能忍让,所以舜在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礼运·大同》提出,“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并把尧舜时代概括为大道推行的“大同”时代。舜之忍让与其建设和谐社会的关系,大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

    首先,由于忍,舜实现了家庭关系的和谐。舜“父母弟顽嚚不友,日以杀舜为事。舜耕历山,以失爱于父母,日号泣于旻天,不敢怨怼,失子道负罪引慝,以事祗见瞽叟,夔夔斋栗,瞽亦信而顺之,弟象亦化之,不至于大恶。”(司马光《稽古录·有虞氏上》)舜的家庭关系本来极不和谐,但由于舜特别能忍让,最终却成功实现了和谐。而且在舜那里,个人遵守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妻柔这些家庭关系规范,完全是无条件的。双方中任何一方严重违反这些规范,都不能作为另一方不遵守这些规范的理由。受侵害的一方,必须忍让,也只有忍让。因为一旦引起争端,也就失去了“和”。

    其次,由于忍,舜实现了社会关系的和谐。舜年轻时,“历山之农者侵畔,舜往耕焉,期年畎亩正;河滨之渔者争坻,舜往渔焉,期年而让长;东夷之陶者器苦窳,舜往陶焉,期年而器牢。”(《韩非子·难一》)舜所居之处,一年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史记·五帝本纪》)舜治理天下时,布五教于四方,倡导“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毋虐”的人格,使得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内外平成、百姓亲和。在尧舜时代,各种社会矛盾是十分尖锐的,但是舜以忍处世,以忍教人,有效化解和缓和了各种矛盾。

    再次,由于忍,舜实现了政治关系的和谐。尧老,使舜摄行天子政。“舜乃至于文祖,谋于四岳,辟四门,明通四方耳目,明十二牧论帝德,行厚德,远佞人”。(《史记·五帝本纪》)舜还选贤仁能,勤于政务,尽力解决百姓的疾苦。可见舜大权在握时,能做到天下为公,克服个人的好恶,克制个人的物欲,淡忘个人的利益,所以也就得到了最广泛的好评与拥护。尧崩,三年之丧毕,尧之子丹朱来争夺统治权,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这不仅赢得了民心,同时也化解了与丹朱的矛盾,从而避免了一场浩大而严酷的政治斗争。

    最后,由于忍,舜实现了民族关系的和谐。尧舜时代,三苗等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聚众作乱,经常骚扰中原地区,尧采取征伐的策略,多次组织武力攻伐,但收效甚微。舜一改尧的征伐策略,舞干戚于三苗,示之以德并行教化,最终开创了“理三苗,朝羽民,徙裸国,纳肃慎,未发号令,而移风易俗”的理想局面(《淮南子·原道训》)。

    此外,由于忍,舜还实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舜在命禹治水的时候,改变了鲧以堵为主的方法,坚持以疏导为主,给水让出一条流入大海的通道,从而成功治理了水患,使百姓得以安居乐业。总起来看,舜在一切的进攻和挑衅面前,所采取的回应方式都是让;在先古圣王中,舜最具个性的行事方式,理政方式也就是让。因为崇尚让,所以,舜强调做人不能一味地刚强,而要有柔的一面;主政也不能一味地苛猛,而必须在宽。由于忍,舜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矛盾,使本来不和谐的家庭关系,社会关系、政治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等都实现了和谐,这也正是舜建立不朽历史功勋的前提和基础。



    (三)先秦诸子对于舜帝忍让品格的继承与阐释

    《尚书》说:“必有忍,其乃有济;有容,德乃大。”(《尚书·君陈》)《周易》说:“谦谦君子,卑以自牧也。”(《周易·谦》)《左传》提出:“一惭之不忍,而终身惭乎?”(《左传·昭公三十一年》)由于舜帝故事的广为流传与深刻影响,先秦诸子无不肯定和倡导忍,并且将忍与和谐社会的构建紧密结合到了一起。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先秦诸子大都设想通过克己来构建和谐的关系。儒家用以“克己”的武器主要是“礼”。论语说:“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要求人学会“克己”,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孟子提出,一个人如果若想担当“大任”,就必须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忍饥饿,经磨难,“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孟子·告子下》)荀子说:“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于分界,则不能无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仪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二者相斥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荀子·礼论》)道家用以“克己”的武器主要是“无”。他们认为无为有的根本,主张做人要“少私寡欲”。老子说:“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老子》44章)庄子幻想通过“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达到“同于大通”的境界。(《庄子·大宗师》)法家用以“克己”的武器主要是严明的刑法。韩非子主张“去私曲,就公法”,“去私行,行公法”。(《韩非子·有度》)墨子则认为:“俭节者则昌,淫佚则亡”,(《墨子·辞过》)主张以“非攻”、“非乐”、“节用”、“节葬”,来对抗个人的穷奢侈极欲。管子也提出:“人不能自止于足,而亡其富之涯乎。”(《管子·说林下》)总之,先秦诸子大都认识到了个人的欲望是了无止境的,必须加以限制,个人的认识很可能是片面的,必须要能超越。有了限制和超越,社会才会和谐。

    其次,先秦诸子大都设想通过尊重来构建和谐的关系。儒家的核心观念是“仁”,而要做到“仁”,个人就得“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学会为他人着想。所谓“让,德之主也。让之谓懿德” ,(《左传·昭公十年》)其意义也就在于此。道家的核心观念是“道”,老子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25章)庄子提出:“法天贵真”,(《庄子·渔父》)“放德而行,循道而趋。”(《庄子·天道》)他们都认为个人必须“惟道是从”。法家核心的观念是法,特别强调维护法律的尊严。“诚有功,疏贱必赏;诚有过,近爱必诛”。(《韩非子·主道》)墨子则主张通过尊才尚贤,兼爱众生,来建立一个公平富足的社会,等等。由于强调尊重,先秦诸子所构想的理想人格也大都以柔顺为主导特征。

    再次,先秦诸子大都认为,达成了和谐也就意味着胜利。老子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夫唯不争,故无忧”。(《老子》8章)《中庸》的第一章提出:“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荀子·礼论》说:“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性伪合而天下治”。连专门研究战争的孙子也认为和谐是很高的一种境界。他说:“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孙子·谋攻》)



    (四)舜帝之忍与传统文化关于理想人格的塑造

    先秦以来,尚忍一直是传统文化中一种突出的价值取向。《说文解字》说:“忍,能也”;《玉篇·心部》说:“忍,强也”;《广雅·释言》说:“忍,耐也”。无论哪一种解释都是将忍作为一种正面价值来加以肯定的。在中国文化史上,特别能忍的人往往被奉为学习和效仿的榜样。郑伯肉袒请罪,勾践卧薪尝胆,韩信能忍胯下之辱,娄师德教人唾面自干等都是如此。张公艺作为唐代的宰相,有幸九世同堂,为世人羡慕不已,并受到朝廷的表彰。唐高宗问及成功的秘诀,张氏在纸上写下了一百多个“忍”字,高宗看后感慨万千。这一故事在后世也广为流传。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上,曾有无数思想家、教育家提出为人处事一定要忍,并将忍作为一种崇高的品德加以倡导和推广。董仲舒提出,做人要“谨小慎微,志如死灰,形如委衣”。(《春秋繁露·立元神》)杜牧认为“包羞忍耻是男儿”。(《题乌江亭》)慧能说:“让则尊卑和睦,忍则不恶无喧。”(《坛经》)吕本中说:“当官以忍为先,忍字一字,众妙之门,当官处事,尤是先务。”(《童蒙训》)苏轼说:“古之所谓豪杰之士,必有过人之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留侯论》)南宋罗大经说:“大智大勇,必能忍小耻小忿。”(《鹤林玉露·忍事》)元人许名奎说:“忍之一字,自宰相至于士庶,人皆当以此为药石。”(《劝忍百箴序》)清儒张培仁说:“忍之一字,天下之通宝也。如与人相辩是非,这其间著个忍字.省了多少口舌。如与美人同眠,这其间著个忍字,养了多少精神……凡世间种种有为,才起念头,便惺然着忍。如马欲逸,应手加鞭,则省事多矣。”(《妙香室丛话》)而“小不忍则乱大谋”;“忍得一时之气,免却百日之忧”;“事不三思终有悔,人能百忍自无忧”;“能忍耻者安,能忍辱者存”;“得忍且忍,得耐且耐;不忍不耐,小事成大”;“六度万行,忍为第一”;“忍一时风平浪静”;“忍辱从来事可成”;“气是无明火,忍是敌灾星”;“宁让人,勿使人让;宁容人,勿使人容”;“终身让路,不枉百步;终日让畔,不及一段”;“处世让一步为高,退步即进步的张本;待人宽一分是福,利人是利己的根基”;“退一步海阔天空”等名言谚语在民间的影响力,更是不可低估。由于特别尚忍,以至于出现了专门劝人忍让的经典——《忍经》。

    传统文化尚忍,虽然缓和了阶级和民族矛盾,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但是也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不少统治者缺乏民族自尊与民族气节,面对尖锐的民族矛盾总是想委曲求全,宁愿向蛮夷之人称儿、称臣,和亲纳贡,也不想通过战争解决问题,虽然自己的人口比对方多,经济、文化也远要比对方发达。中国文学中,随处可见反对兵役,反对统治阶级穷兵黩武,表现边塞生活艰苦的诗篇。即使统治者所进行的是正义的战争,而且取得了最终的胜利,也往往是文人们批判的对象。在中国,武士历来都是没有地位的。好人不当兵,好铁不打钉。武士在战争中立下很大的功劳,往往也会因为种种可笑的理由而得不到应有的奖赏。在中国,即使是有人习武,也仅仅是为了强身健体,像陆游那样一心一意想立功边关的入永远是极少数。在这一文化背景下,中国人变得越来越文弱,往往缺乏路见不平一声吼的侠气、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宁折不弯的傲气和舍我其谁的霸气,中国人总像一锅温吞水,总显得温文尔雅。贺麟先生指出,儒者素来就是懦弱的象征,“儒”字本身就含有“懦”的意思。一般人一听到武就会联想到野蛮、横暴、动武、行凶、兵灾、匪祸,暴君、专制、恶魔、霸王等等。[1]而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作品中,中国人所崇拜的英雄都是道德英雄,而且往往还是文弱书生,无论是长相方面的眉清目秀,皓齿丹唇,美妙风流,思想情感方面的多愁善感,细腻委婉,还是行为方式上的好起誓,好哭泣,好自责等无不带有严重的女性化趋势。即使是在宣扬侠义之道的作品中,最高的领袖,如宋江、刘备、唐僧等都是如此。中国人的阳刚之气,中国人的血性,中国人的殊死战斗精神,中国人征服世界的雄心壮志,似乎都因为一味忍让而被消磨得所剩无几了。陈独秀说,老尚雌退,儒崇礼让,佛说空无,导致中国人的抵抗之力,从根断矣。(《独秀文存》第一卷)彭迈克提出:“许多中国人很早就学会‘忍气吞声’,因为他们了解,离开他们的家庭和婚姻就无法生活。”[2]辜鸿铭认为,典型的中国人身上没有丝毫的蛮横,粗野和残暴,是温良的、被驯化了的动物。[3]桑原骘藏甚至将文弱与保守看成是中国人最基本的性格特征,而且他认为,这一点早已广为人知,根本就用不着多加说明。[4]林语堂说:“中国人的忍耐,盖世无双”,“忍耐为中国人之一大美德,无人能猜想及有受批驳之虞。……中国人民曾忍受暴君、虐政、无政府种种惨痛,远过于西方人所能忍受者,且有视此等痛苦为自然法则之意,即中国人所谓天意也。”[5]由此出发,他明确提出,中国是一个女性化的国家。陈子展也说:“中国民族是这个世界上最会忍耐一切的伟大的民族”,“这个忍字,可真算得咱们独一无二的国粹。”[6]



    (五)舜帝之忍的现实意义

    舜帝之忍之所以能在传统文化中产生如此深远的影响,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以孝道为基础的家族制度的影响,有农耕文明的独特要求等等。对此,已有众多学者进行过深入研究,兹不赘述。进入21世纪以后,世界范围内普遍出现了生态危机、社会危机、道德危机、精神危机、文明危机等多种危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就我国的情况来看,由于尚处于转型时期,各种体制都不是很完善,所以,各种社会矛盾、社会问题普遍存在,有时还很尖锐激烈。城乡差距、贫富差距、地区差距在持续扩大,劳动关系、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经济发展与政治、法制发展的关系严重失衡,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很不和谐等。因此,继承和发扬舜帝之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可以说,它是我们构建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一味忍让决不是最佳选择。我们必须坚持基本原则,坚持正义与法制,要敢于斗争和善于斗争,通过斗争维护民族尊严和人民利益。而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和全球化时代的到来,我们还必须改变退避礼让、内敛谦卑的民族性格,努力强化竞争意识,提高民族自信心,大胆参与国际竞争,不断提高民族的竞争力,通过卓有成效的竞争来拓宽民族的发展空间,赢得更好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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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贺麟:《文化与人生》,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8月,第279页。

    [2]彭迈克著,杨德译:《难以捉磨的中国人》,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8页。

    [3]辜鸿铭著,黄兴涛、宋小庆译:《中国人的精神》,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6页。

    [4]何兆武、柳卸林编:《中国印象》(下),桂林:广西师大出版社,2002年,第319页。

    [5]林语堂:《中国人》,北京:群言出版社,2009年,第29页。

    [6]陈子展:《说忍》,见鲁迅、林语堂、傅斯年等:《看不懂的中国人》,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08年,第4页,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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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17 13: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论舜帝之圣



    顾颉刚先生在《虞初小说回目考释》中曾经指出,“舜的故事,是我国古代最大的一件故事。”[1]舜作为五帝中最后一位,其事迹千百年来在我国不同地域、不同阶层的民众中广为流传,对传统文化的诸多方面,尤其是在理想人格的塑造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舜帝形象的原型意义不可低估。



    (一)传统文化与圣人崇拜

    在中国文化史上,圣人具有独特的地位与影响。早在先秦,他就是儒墨道法诸子普遍崇拜和仰慕的对象。不仅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言必称圣人,《道德经》、《墨子》、《韩非子》、《易传》等著作也经常论及圣人。自先秦以下,“圣人”、“圣者”、“圣德”、“圣王”、“圣帝”、“圣明”、“圣主”、“圣贤”、“先圣”、“圣哲”、“至圣” 等词广泛见与各类典籍中,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等对圣人的敬奉与呼唤不绝如缕。王文亮先生指出:“说中国是一个崇拜圣人的国度,这是有相当的依据的。因为无论是从哲学、史学、文学等为主干的理论型文化来分析,还是从礼仪制度、道德伦常、风俗习惯等为要素的大众型文化来观察,均能发现圣人的无所不在以及圣人观念的强大统摄作用。圣人乃是千百年来由中国人塑造,又为中国人所企慕的最高理想人格。相当于救世主的圣人,其非凡的智能以及崇高的品德,早已成为中国人在生命繁衍和文明创造中赖以汲取力量源泉以及加以奉行的规范准则,甚至圣人的存在本身就是一面具有巨大精神号召力和情感凝聚力的伟大旗帜”。[2]刘泽华先生在《中国政治思想史》(先秦卷)的小序中也提出,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主题可归纳为三点:君主专制主义、臣民意识和崇圣观念。

    但是,在中国历史上,能称为圣人的人又是少之又少的。孔子曾感叹道:“圣人,吾不得而见之矣;得见君子者,斯可矣。”他认为自己远没有达到圣人的高度:“若圣与仁,则吾岂敢。”(《论语·述而》)孔子明确承认圣人仅有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等人,屈指可数,而舜正是其中的一个,而且是影响最为深远的一个。孔子说:“舜其大孝也与!德为圣人,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庙飨之,子孙保之。”(《中庸》)受此影响,“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孟子·滕文公上》)荀子也说:“圣人之得者,舜禹是也。”(《荀子·非十二子》)由于儒家文化的影响,自先秦以来几千年,古人所认可的圣人仅仅是再增加了孔子一人而已,连孟子都还只能屈居亚圣。虽然历朝历代都尊称帝王为“圣上”,但是“圣上”一词更多地是意味着权势,与真正的圣人是无法等同的,因而,一经改朝换代,“圣上”的封号便随皇权一起移交给了新的统治者。但是无论哪一个朝代都将舜视为圣人的典范。日本学者铃木大拙明确指出:“所谓‘尧舜之道’就是‘圣人之道’。‘圣人之道仁义中正而已矣’,这是儒家的真髓,也是中国人精神结构的核心。”[3]因而,我们讨论传统文化中的圣人崇拜,很难绕过舜;深入分析舜这一个例,对于我们窥探传统文化中圣人崇拜的内涵与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二)舜帝的圣人品格

    作为圣人的舜,具有非凡的号召力、凝聚力与感化力。对此,古代典籍多有记载。比如:“慎徽五典,五典克从;纳于百揆,百揆时叙;宾于四门,四门穆穆;纳于大麓,烈风雷雨弗迷”(《尚书·尧典》);“舜一徙成邑,二徙成都,三徙成国”(《管子·治国》);“其遇时也,登为天子,贤士归之,万民誉之,丈夫女子,振振殷殷,无不戴说。舜自为诗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吕氏春秋·孝行览·慎人篇》)“昔舜耕于历山,期年而田者争处墝埆,以丰壤肥饶相让;钓于河滨,期年而渔者争处湍濑,以曲隈深潭相予”(《淮南子·原道训》)等。所有这些也正是历代思想家和政治家无比崇拜和仰慕舜帝的原因之所在。

    孟子说:“舜之居深山之中,与木石居,与鹿豕游,其所以异于深山之野人者几希;及其闻一善言,见一善行,若决江河,沛然莫之能御也。”在舜的影响下,人们纷纷向善:“鸡鸣而起,孳孳为善者,舜之徒也”。(《孟子·尽心上》)由此可见,舜对道德境界的孜孜追求及其所产生的重大影响。据《荀子》记载,尧问于舜曰:“我欲致天下,为之奈何?”舜的回答是:“执一无失,行微无怠,忠信无倦,而天下自来。执一如天地,行微如日月,忠诚盛于内,贲于外,形于四海,天下其在一隅邪!夫有何足致也!”(《荀子·尧问》)由此可见,个人修养尤其是道德问题在舜心目中的极端重要性。《尚书·尧典》指出:“德自舜明”,孟子说:“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二者皆法尧舜而已矣。”(《孟子·离娄上》)司马迁也说:“天下明德皆自虞舜始”。(《史记·五帝本纪》)舜历来都是以道德高尚而著称于世。

    现代的学者对于舜的道德多有研究,其意见大致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关于舜文化的精神实质与历史地位。王田葵认为,舜文化从本质上看是一种道德文化。陈仲庚认为,舜文化在中国文化中具有根源性地位。翟满桂、巫瑞书等认为,舜帝是中华文明包括道德文明的奠基人。二是虞舜道德文化的基本内涵。王田葵、杜方智等人认为,舜帝道德文化包含了人伦道德、职业道德、社会道德、宇宙道德等多个层次的内容。三是虞舜道德文化的当代价值。闫丽认为,舜文化中的和谐思想对我们当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龚保华和翟满桂认为,舜文化对后世婚姻家庭关系具有重大影响。杨增和认为,建立在对现代文明负面效应的批判之上的后现代与舜文化在生态伦理观上有相似之处。以上这些研究涉及到了舜文化的本质与核心问题,对于我们深入理解和把握舜文化与传统道德文化及其相互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学者们往往忘记了指出一点,那就是舜的道德并不是一种普通的道德,而是一种绝对的道德,是常人无法达到的道德水准的极至。所谓“圣人之德,盖总乎天地者也”(《墨子·尚贤中》);“圣人若天然,无私覆也;若地然,无私载也”(《管子·心术下》);“圣人,人伦之至也”(《孟子·离娄上》);“圣人备道全美者也”(《荀子·正论》),等等,所说的都是这一道理。有学者指出,所谓圣人,“说到底,也就是几乎将全部道德都内化为自己的人格的人,就是几乎具有全部美德的人,就是全德之人,就是道德完人:这就是圣人概念的定义。”[4]我们认为,舜之所以具有那么大的号召力、凝聚力与感化力,根本原因也就在于舜是这样一个道德完人。尼·胡克曾将“历史上行动方面的英雄和思想方面的英雄”区分开来,[5]舜作为中国人数千年来所崇拜的偶像,从本质上看,无疑应该是属于后者。



    (三)舜作为传说故事的主人公

    关于舜的长相,古人广有记载。《尸子》说:“舜两眸子,是谓重明。”《淮南子·修务训》说:“舜二瞳子,是谓重明,做事成法,出言成章。”《史记·项羽本纪》说:“吾闻之周生曰:舜目盖重瞳子。”《孝经·援神契》说:“舜龙颜重瞳大口,手握褒。”所谓“重瞳”,现代学者有的解释为特异的生理现象,有的认为是先天畸形造成的,还有的认为那只不过是白内障罢了。不管怎样,舜的长相尤其是眼睛确实是与众不同的。

    舜虽然贵为黄帝的后裔,但是却出身贫寒,他的家族到他这里已连续七代微为庶民。他“父顽、母嚚、弟傲”,父母、弟弟时常想谋害他,“舜避逃,及有小过,则受罪”(《史记•五帝本纪》)。舜年轻时耕于历山,陶于河滨,渔于雷泽,灰于常阳,曾从事过多种劳作。而且在这些劳动中舜也没有呈现出过人的才华。所谓“虞舜做食器”(《韩非子·十过》)、“舜作五弦之琴”(《乐记·乐施》)、“舜作室,筑墙茨屋”(《淮南子·修务训》)等有关舜发明了某种器物的记载,应该是后人附会的结果,在学界公认程度并不高。即使是在从政之后,舜也没能显示过人的特长,他治水不如鲧和禹,典乐不如夔,讼狱不如皋陶,耕作不如弃,礼仪教化不如契,他只是道德高尚,善于管理,这些贤能之人愿意为他所用罢了。

    舜多愁善感,性情柔顺,明显呈现出女性化的特征。《尚书·尧典》说他“温恭允塞”,《大戴礼·五帝德》称赞他“宽裕而温良,敦敏而知时,畏天而爱民,恤远而亲近”。正因为柔顺,面对顽父、嚚母、傲弟的虐待和谋杀,舜才会大棒辞,小棒受,“顺适不失子道”;也正因为多愁善感,舜在步入中年以后,因为得不到父母的爱,才会“往于田,号泣于旻天”。孟子曾说:“大孝终身慕父母。五十而慕者,予于大舜见之矣。”(《孟子·万章上》)都五十岁的人了,舜对总是虐待他的父母仍然依恋不舍,无论怎么看,这都缺少了一些男子汉大丈夫的气概。

    高贵的血统、贫寒的家境、曲折的经历、庸常的技艺、女性化的气质等构成了一个有血有肉的鲜活的舜,所有这些与舜圣人品格之间有无关系,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对此,我们一时可能很难下定论。但是,舜的形象确实因此而而脱离了道德符号的抽象性,变得生动、丰满和感人,这也是舜的故事广为流传、深入人心的重要原因。



    (四)舜帝形象与传统文化关于理想人格的塑造

    崇拜是一种精神与精神的交契。“所以我崇拜他,多少含有同声相应,惺惺惜惺惺之意,以勇崇拜勇,以仁崇拜仁,以智崇拜智,这完全是一种精神上互相吸引沟通的关系。”[6]圣人崇拜一直以来都是“中华民族挥之不去,唤之即来的深层文化心态”。[7]中国人崇拜圣人,目的是为了以圣人为标本,向圣人看齐。所以,孟子说:“圣人,与我同类者。”(《孟子·告子上》)“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孟子·滕文公》) 荀子也说:“涂之人可以为禹”。(《荀子·性恶》)综观传统文化中的舜帝崇拜,我们发现它与中国人对理想人格的孜孜追求是分不开的,这大致可以从两方面来进行说明:

    其一,道德修养在理想人格塑造中占据核心位置。孔子认为,物质享受对个人来说并不重要,“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论语·学而》),但是必须“仁义”等道德准则,追求至高的道德境界。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 他还说:“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论语·里仁》);“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论语·里仁》)。《左传》提出:“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将加强道德修养视为实现人生价值的根本。孟子提出:“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也。”(《孟子·告子上》)要求人们要像“羿之教人射,必志于彀”一样“志于道”、“志于仁”。荀子提出:“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荀子·乐论》) 他还说:“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荀子·劝学》)在他那里,个人学习和奋斗的终极目标便是成为圣人:“学恶乎始,恶乎终?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其义则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荀子·劝学》)

    加强道德修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不断地付诸努力。其终极目标是成为圣人,但这一目标是很难达到的。孔子曾说:“若圣与仁,则吾岂敢?抑为之不厌,诲人不倦,则可谓云尔已矣。”(《论语·述而》)连孔子都自认为达不到的境界,就遑论一般人了。不过人们可以实现阶段性的目标。在儒家那里,普通人成为圣人之前的奋进历程被区分为了高低不同的若干个层次,比如“士”、“君子”、“成人”等。孟子曾说:“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孟子·尽心下》)人们可以循序渐进,先成为“士”,再成为“君子”与“成人”,最后再靠近终极目标,达到“圣”与“神”的境界。

    其二,舜之形象是塑造理想人格的标本。在传统文化中,舜不仅是作为一种道德的象征而且是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个体存在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是对技艺的忽略与轻视。圣本来与智慧聪明有关,《尚书·洪范》篇说:“于事无不通谓之圣”。《周礼·冬官考工记》提出:“百工之事,皆圣人之所为也。”但是,由于受舜帝从事多种劳作并无突出技艺,从政后也没有明显特长这一形象特质的影响,传统文化在塑造理想人格时,对技艺往往持忽视与排斥的态度。《论语·子路》记载说:“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老农。’请学为圃。曰:‘吾不如老圃。’樊迟出。子曰:‘小人哉,樊须也! 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所谓圣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业,以断天下之疑”(《周易·系辞上》);“知通乎大道,应变而不穷,辨乎万物之情性”(《荀子·哀公》);“本仁义,当是非,齐言行,不失毫厘”(《荀子·儒效》)等,完全出自内主体的在修养而与作为“小知”的技艺无关。

    二是女性化的性情。舜满怀仁爱之心,为人柔顺而且多愁善感,受此影响,传统文化所塑造与讴歌的理想化人格均带有女性化的特征。老子所倡导的“上善若水”、孔子所倡导的“仁者,爱人”、孟子所倡导的“不忍人之心”等均是如此。钱穆先生认为,中国人的性格是淡泊、安静、隐藏、平常。[8]渡边秀方说:“我们认识的中国人是先天的文弱的国民。”[9]林语堂也说:“中国人的心灵的确有许多方面是近乎女性的。”[10]在这一文化背景下,匹夫之勇往往是否定与批判的对象,人们所欣赏与赞许的是仁者之勇。孔子曾说:“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论语·宪问》)荀子则有更为详尽的论述:“有狗彘之勇者,有贾盗之勇者,有小人之勇者,有士君子之勇者。争饮食,无廉耻,不知是非,不辟死伤,不畏众强,牟牟然惟利饮食之见,是狗彘之勇也。为事利,争货财,无辞让,果敢而振,猛贪而戾,牟牟然惟利之见,是贾盗之勇也。轻死而暴,是小人之勇也。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举国而与之不为改视,重死持义而不桡,是士君子之勇也。”(《荀子·荣辱》)在中国,粗犷豪放的性格、恐怖强大的力量、以及带有攻击性的性格如果不与超人的道德修养联系在一起,便会作为理想人格的对立面而存在,或是充满了批判的意味,或是成为喜剧化的对象,项羽、吕布、张飞、李逵等就是典型的代表。

    三是高贵的血统、曲折的经历与特异的相貌。受舜帝故事的影响,传统文化在塑造和树立理想人格时,往往要追溯或附会主人公一个高贵的血统,比如说,孔子的六代祖孔父嘉是宋国的一位大夫,刘备是汉景帝子中山靖王之后等。主人公年轻时毫无例外也都经历过许多挫折与磨难。孔子说:“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论语·子罕》)刘备早年丧父,母亲以贩履织席为业。这正如孟子所说:“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孟子·告子下》)他们大都相貌奇特,而且这种奇特与美并不等同,而更趋向于丑。孔子“生而圩顶”,“面如蒙倛(“魌)”,“修上而趋下”。刘备“双耳垂肩,双手过膝”。《白虎通·圣人》曾明确提出:“圣人皆有异表”,并说“尧眉八彩”、“禹耳三漏”、“皋陶鸟喙”、“文王四乳”、“周公背偻”。



    (五)圣人与英雄

    刘邵曾说:“夫草式精秀者为英,兽之特群者为雄,故人之文武茂异,取名于此。是故聪明秀出谓之英,胆力过人谓之雄,此其大体之别名也。”(《人物志·英雄篇》)纵观中国文化史,我们发现英雄崇拜很不发达,既没有出现发达的英雄史诗,英雄的地位也远远不及圣人。事实上,中国历史上并不缺少英雄,只是英雄很难进入到思想家和文学家的视野而已。但是,传统文化却孕育和塑造了一大批舜帝式的圣人。传统文化史上有地位、影响的人物大致可以划分为四个等级:一是以德服人,二是以术服人,三是以力服人,四是以貌服人。如前所述,舜帝式的圣人就是以德服人的人,处于历史文化的最高层次。在中国历史上,大大小小的统治者大都要参照舜的形象来美化和标榜自己;普通老百姓也总爱将自己喜爱与崇拜的对象舜帝化,这种倾向到了今天似乎仍然还在延续。

    学界已有不少人注意到了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舜帝式的圣人与西方文化中的英雄存在诸多不同。舜帝式的圣人为国为民,救苦救难,造福于世、功德无量;西方的英雄则张扬个性,充满欲望,往往存在残忍、好妒、爱慕虚荣等致命弱点。舜帝式的圣人以德服人,以德为美,是仁者,是道德完人;西方的英雄以力服人,以力为美,他们崇尚武力、是超人、是征服者。但是,学界却对另一个更值得注意的基本事实关注不够,那就是舜帝式的圣人与刘邵等人所界定的英雄也存在着质的不同。刘备不同于张飞,宋江不同于李逵,唐僧不同于孙悟空,深入研究这种不同,对于我们认识和把握民族文化关于理想人格的建构,以及关于人生意义和价值的思考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



    (六)圣人在现代社会的处境与命运

    “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由于传统文化的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高高在上的圣人,包括大舜、孔子等也往往成了被质疑与被批判的对象;到了十年文革时期,他们更是遭到了彻底的否定,被彻底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圣人们又逐渐成为被遗忘和被利用的对象。年轻一代所崇拜的大都是文体明星,帅哥靓女,崇拜的对象往往与肉欲化的对象合而为一。对于大舜、孔子一类的圣人他们所知甚少,也不感兴趣;而有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则视圣人为炒作的对象,通过炒作来发展旅游经济,为此不惜违背历史常识,扭曲圣人形象。因此,正确认识和对待“圣人”这一特殊文化遗产,使其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与社会文明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培育理想人格、繁荣民族文化、促进社会和谐服务,是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和深入研究的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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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顾颉刚:《顾颉刚古史论文集》(第二册),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5页。

    [2]王文亮:《中国圣人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页。

    [3]转引自何兆武、柳卸林编:《中国印象——世界文化名人论中国文化》(下),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年,第346页。

    [4]王海明:《圣人概念辨难》,载《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

    [5]尼·胡克:《历史中的英雄》,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108页。

    [6]贺麟:《文化与人生》,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73页。

    [7]朱义禄:《儒家理想人格与中国文化》,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页。

    [8]李亦园、杨国枢:《中国人的性格》,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123页。

    [9]内山完造、边秀方、原惣兵卫著,高明、吴藻溪译:《中国人的劣根和优根——日本人眼中的近代中国》,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28页。

    [10]林语堂:《中国人》,北京:群言出版社,2009年,第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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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6-6-17 13: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舜德矛盾解读
    中国传统文化向以注重道德而闻名。利玛窦说:“中国人所熟悉的惟一较高深的哲理科学就是道德哲学。”[1]但是,近代以来传统文化所建构的某些道德准则,以及基于这些准则所产生的行为方式却受到了以鲁迅为代表的思想家的猛烈抨击,而且它往往还是许多国外学者质疑的对象。鲁迅在小说《狂人日记》中曾提出仁义道德“吃人”这一著名论断。黑格尔曾说,由于自暴自弃,“造成了中国人极大的不道德。他们以撒谎出名,他们随时随地都能撒谎。朋友欺诈朋友,假如欺诈不能达到目的或者为对方所发觉时,双方都不以为怪,都不觉得可耻。”[2]进一步看,中国传统的道德文化不仅存在着特别注重道德与个人思想行为不道德这一重大矛盾,而且它在涉及理想人格建构、人际关系处理、国家施政方略等问题时,也都存在着深层次的矛盾。日本学者渡边秀方在《中国国民性论》一书中,曾从“差别的而又是平等的”、“排外的而又是同化的”、“文弱的而又是强韧的”等六个方面来分析中国道德文化的矛盾,[3]其论述不乏精辟与深刻之处。因此,要想研究我国传统文化语境中的道德问题,就必须研究它深层次的矛盾。
    传统道德文化中深层次矛盾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原始儒家在阐释舜帝事迹,建构道德文化体系时独特的思路与追求应该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这大致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过分重视家庭道德,并将其运用于整个社会生活尤其是政治领域;二是极力倡导圣人道德,并将其用来衡量、批评全体社会成员;三是片面突出政治需要,并以其压抑和替代了其他所有需要。因此,它也就导致了道德问题与政治问题、经济问题、宗教问题等不分,导致了人性异化与人格伪善。事实上,儒家诸子并不是完全没有意识到他们关于舜帝道德的阐释存在矛盾,他们一直在努力寻找矛盾的平衡点,并试图处理好这些矛盾,所谓“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尚书·尧典》),所谓“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等(《中庸》),其意义也就在于此。因此,我们认为,舜帝传说对传统道德文化的影响既是深远的,也是复杂的。深入研究分析这种深刻性与复杂性,对于我们深化舜文化研究,准确把握传统道德的性质与特点,顺利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公德与私德
    尧舜传贤不传子,完全不同于禹之后的家天下,从而被后世视为天下为公的典范。但是,舜赖以成名的孝悌品质却属于家庭道德;当家庭道德与社会公德发生冲突时,舜所维护的也是家庭道德。可见,在舜帝那里,公德与私德是矛盾的统一,而作为家庭道德的私德则占据着矛盾的主导方面。由此出发,儒家文化既讲以天下为家,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也讲亲亲为大,内外有别,待人区别远近亲疏。受此影响,一方面,我国长期以文明礼仪之邦著称于世,特别重视道德修养;另一方面,国人也常因公德意识淡薄而备受诟病与批判。
    (一)舜之孝悌
    孟子曾说:“尧舜之道,孝悌而已矣。”(《孟子·告子下》)梁漱溟在《中国文化要义》一书中引谢幼伟的话说:“中国文化在某一意义上可谓‘孝’的文化,孝在中国文化上作用至大,地位至高;谈中国文化而忽视孝,即非于中国文化真有所知。”[4]陈仲庚先生也说:“尧舜之道的核心内涵便在于‘孝’,尧舜之道也可简称为‘孝道。”[5]综观相关史料,我们认为,舜的孝悌品行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
    一是自律性。在舜帝眼里,“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孟子·离娄上》)所以,他对父母兄弟的爱是发自内心的,完全是一种自觉自愿的行为。虽然他因此得到了四岳的举荐和尧的信任,得到了名誉、地位、财富等一系列回报,但是他的出发点却并不是为了追求直接的现实功利。舜对父母兄弟的爱也经受了一次又一次考验,包括父母与弟弟的虐待、谋杀,自身身份、地位的巨大变化等,舜经受住了考验,从而也就显示出了其超人的修养与品性。
    二是单向性。舜帝孝悌行为是没有前提条件的,属于单方面的情感与义务,与家人的品德,家人对自己的态度,以及个人身份地位的高低没有任何关系。舜出生在一个十分特殊的家庭,“父瞽叟顽,母嚚,弟象傲”,他们“皆欲杀舜”。舜饱受虐待,但他始终不改孝顺亲爱之心。登上帝位之后,他“载天子旗,往朝父瞽叟,夔夔唯谨,如子道”,还将弟弟象分封到了有鼻,让他分享自己的富贵。
    三是根本性。舜帝大力倡导“五教”,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在“五教”中孝悌占据了两项,构成了舜帝道德体系的核心内容。由舜帝“五教”发展而来的“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五常之教,其内容则全在孝悌的范围之内。在舜那里,孝悌是远高于其它道德价值的,当孝悌与其它道德价值发生冲突时,舜就会毫不犹豫地维护孝悌。舜在治理天下时,重用“八恺”、“八元”,处罚“四凶”,赏罚严明,但在面对自己父亲和弟弟的时候,却要徇情枉法。孟子说:“尧舜之仁,不遍爱人,急亲贤也。”桃应问孟子,如果瞽瞍杀人,舜应该如何处置呢?孟子认为,舜应该先依法把瞽瞍关起来, 然后“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然,乐而忘天下。”(《孟子·尽心上》)
    恩格斯指出:“亲属关系在一切蒙昧民族和野蛮民族的社会制度中起着决定作用。”“父亲、子女、兄弟、姊妹等称谓并不是简单的荣誉称号,而是一种负有完全确定的,异常郑重的相互义务的称呼,这些义务的总和,便构成这些民族的社会制度的实质部分。”[6]而且与西方不同,中国最早的国家机关不是打破氏族组织后才建立的,相反,它是利用原始社会的氏族组织建立起来的。因此,统治阶级按照血缘关系来分配财产与权利,被统治阶级也保留着聚族而居的形式。血缘关系不仅没有被冲破,反而作为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成为当时社会政治关系,经济关系等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所以,建立在家庭关系之上的孝悌之道在中国古代社会具有特殊的意义。正因为如此,舜所实践和推行的孝悌品德一直被儒家奉为仁义的根本,影响与改变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孔子说:“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孟子说:“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孟子·离娄上》)《孝经》也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经·开宗明义》)梁漱溟先生指出: “说中国文化是‘孝的文化’,自是没错。”[7]王岳川先生也指出:孝文化是儒家仁爱伦理的底线。[8]
    (二)舜与天下为公
    历史上的圣人大都被描述成“公心”的典范。如神农“养民以公”,尧“公正无私”,大禹为治洪水“三过家门而不入”,“文王之兼爱天下之博大也,譬之日月兼照天下之无有私也”等。舜则是其中最有影响力的一位。孔子说:“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论语·泰伯》)由此可见孔子对舜帝公心的肯定与赞美。《礼记》的《礼运·大同》篇记载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段话中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范畴:“天下为公”。所谓“天下为公”,最简明的解释就是“天下成为公共的”。[9]它代表着儒家最高的政治理想,而尧舜禹则是实现了这一最高理想的代表人物。后魏温子昇进而明确指出,舜帝时代是“大道御世,天下为公”的时代。(《舜庙碑》)
    综观有关史料,我们认为,舜帝的天下之公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将天子之位视为天下人之公器。所谓“天下为公”,首先是指天子之位非一家一姓之似私有财产,而应该为天下人所公有。汉代郑玄解释说:“公犹共也,禅位授圣,不家之睦亲也。”(《礼记注》)唐孔颖达也说:“天下为公,谓天子位也。为公,谓揖让而授圣德,不私传子孙,即废朱、均而用舜、禹也。”(《礼记正义》)从这一意义上说,尧舜确实是“天下为公”的最大代表。司马迁记载说:“尧知子丹朱之不肖,不足授天下,于是乃权授舜。授舜则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则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尧曰‘终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而卒授舜以天下。”(《史记·五帝本纪》)舜不授位于己之子商均而授位于禹,也是基于与尧一样的考虑。所以,郭店楚简说:“唐虞之道,禅而不传。尧舜之王,利天下而不利也。禅而不传,圣之盛也。利天下而不利也,仁之至也。”(《唐虞之道》)《吕氏春秋》提出:“尧有子十人,不与其子而授舜;舜有子九人,不与其子而授禹,至公也。”(《吕氏春秋·去私》)关于尧舜禅让的真实性早在先秦就已引发激烈的讨论,直至今日学界仍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但是,不管这一传说是否符合史实,它的内在实质究竟是什么,它所产生的深远影响都是不争的事实。
    二是将天子之权视为天下人之公权。“天下为公”,同时也意味着“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人之天下也”(《吕氏春秋·贵公》)。帝王作为最高统治者,所掌握的是公共权力,“得其道则民辅,失其道则民去之”(王禹偁《小畜外集》卷十一),因而他不能随心所欲,而必须“以公灭私”,以公心待天下之人。舜帝的伟大就在于他能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其成功之处主要有三点:一是能广开言路,择善而从。舜任命龙担任纳言一职,“听下言纳於上,受上言宣於下”;舜制定了五年一巡狩的制度,定时实地考察民情民意;舜“辟四门,明通四方耳目”,“命十二牧论帝德,行厚德,远佞人”,同时还设立了诽谤之木,广泛征集批判性的意见,以观得失。可见,舜帝的统治是非常民主和开明的,普通百姓民主管理和民主参与的权力得到了充分尊重。二是奖善罚恶,无偏无党。舜“不赏私劳,不罚私怨”(《左传·昭公五年》),他处罚四凶,举用“八凯”、“八元”,都是严格按法律和制度办事,从而维护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营造了良好的社会风气。三是选贤任能,实现了“诸侯、公卿、大夫之位,灼然与天下共之”。(孔颖达《礼记正义》)他提拔禹、契、皋陶、垂、益、伯夷、夔、龙等有才能、有德行的人,并按照每个人的专长安排职位,使得“男有分,女有归”。对此,商鞅曾说:“故尧舜之位天下也,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而位天下也,论贤举能而传焉。”(《商君书·修权》)在舜的统领下,每个官员都能尽心尽力为百姓办事,从而提高了统治水平,维护了政权稳定。
    三是将天子之勤视为天下人之共需。“天下为公”所蕴含的另一层意义则是“惟以一人治天下,岂为天下奉一人”。《尚书·泰誓》提出:“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这就告诉我们,上天使一个人登上帝位,不是为了让他尽赏天下的财富,而是为了更好地治理天下,造福民众。因此,身居帝位的人不能只贪图一己之享受,而必须尽职尽责,辛勤工作,努力去实现全社会“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理想目标。《淮南子》在历数神农、尧、舜、禹、汤的政绩之后说:“此五圣者,天下之盛主,劳形尽虑,为民兴利除害而不懈。……且夫圣人者,不耻身之贱而愧道之不行,不忧命之短而忧百姓之穷。”由于忧劳百姓,所以,“神农憔悴,尧瘦臞,舜霉黑,禹胼胝”。(《淮南子·修务训》)事实上,在尧舜时期,担任帝王确实是一件非常劳累辛苦,而且很不自由的工作。唐人李鼎祚曾经指出:“尧舜一日万机。”(《周易集解》)《国语·鲁语上》更是记载说:“舜勤民事而野死。”
    以上三点构成了舜帝天下为公的基本内涵,其高尚的政治品格激励了无数仁人志士,他们提出了许多胸怀天下,造福黎民的名言,成为中国文化史上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线。比如,“夙夜在公”;“公家之利,知无不为”;“临患不忘国”;“国而忘家,公而忘私”;“圣人不利己,忧济在元元”;“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天下为公”也是孙中山先生的主要政治观念之一,他终其一生不忘躬行,从而使这一观念在近代以来得以进一步发扬光大,深入人心。
    (三)从孝悌到天下为公
    如上所述,在舜帝的道德体系中,最为突出的是以孝悌为核心的家庭美德和以天下为公为核心的政治品格,二者都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孝悌属于家庭伦理范畴,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具有私人性和闭合性。天下为公属于政治伦理范畴,以公共利益为基础,具有公共性和开放性。前者所影响的是单个的家庭,但却为全体社会成员所共同遵循;后者影响到整个社会,但却只应为少数社会成员所遵循。可见,个人的家庭美德与统治者的政治品格并不是一回事,二者存在着诸多差别。
    但是,在有关舜帝的史料与传说里,个人的家庭美德与统治者的政治品格却存在着必然联系,其内在精神是相通的。个人加强道德修养的起点与基础是家庭道德,其旨归却在参与政治,具有高尚的政治品格,而且通过一个人的家庭道德完全可以推导出他的政治品格。四岳举荐虞舜的理由是:“瞽子,父顽,母嚚,象傲,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尚书·尧典》)这就说明,在四岳看来,一个人只要具有了高尚的家庭品德,也就具有了治理天下的基本素质。郭店楚简记载说:“尧之举舜也,闻舜孝,知其能养天下之老也;闻舜弟,知其能嗣天下之长也。”(《唐虞之道》)这里不仅指出了尧选拔舜的直接原因:舜具有孝悌的品德,而且还更进一步阐明了以孝悌为标准来选拔人才的理由:因为将孝悌的品质推移到政治生活中,就能善待和尊重普天下的百姓。基于此,儒家思想一直将孝悌品德与治国、平天下的政治行为联系在一起。《周易》指出:“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易·家人卦》)孔子曾说:“《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论语·为政》)《礼记·表记》也十分清楚地论述了孝悌之道和治理天下的关系:“《诗》云,剀弟君子,民之父母。剀以强教之,弟以说安之。乐而毋荒,有礼而亲,威严而安,孝慈而敬。使民有父之尊,有母之亲,如此而后可以为民父母矣。”由此出发,儒家的思想文化明显呈现出两大倾向:
    一是道德问题政治化趋向。在儒家那里,道德问题与政治问题是很难分开的。儒家提出了内圣外王的人格理想和圣人为王的政治理想,在儒家看来,个人加强道德修养,目的就是为了当官,当更大的官,以推行仁政,造福于民。所谓“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等,其意义也就在于此。从这层意义上说,儒家的道德文化实质上是一种政治伦理,是面向少数人,为培养政治精英服务的。所以,有学者指出:“儒家伦理有十分确定的适用性,它的主体定位是一种精英定位。”[10]由此出发,儒家文化习惯于将自己所崇拜的政治人物神圣化,习惯于通过道德表现来选拔人才,习惯于由帝王或官僚来进行道德说教,习惯于对帝王及各级官僚进行道德评价等。同时,他们毫不留情地将无法进入统治集团的底层百姓和妇女排除到了道德教化之外。所谓“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刑部上大夫,礼不下庶民”等,所表明的也正是这一点。
    二是政治统治家庭化趋向。在儒家文化那里,家与国始终是联系在一起的,家是最小的国,国是最大的家,“家国”与“国家”往往都是作为一个词在使用。人们习惯于用理家的思维来思考和评价国家的治理问题。帝王作为中国这个最大家庭的家长,是君父;所有百姓都是这个大家庭的成员,是子民。推而广之,全国每一个地方、每一个部门都可以看成是一个国,也可以看成是一个家,都有其父母官与子民,也都要实行家长制管理。家长制管理的基本特征是专制统治和公私不分,也正是中国古代政治的基本特征。由此也就引发了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一些重大矛盾,比如天下为公的政治理想与家天下管理思维的矛盾,一心为公的高尚官德与公私不分、公权私用的矛盾等。深入分析这些矛盾,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和把握古代政治的特色与本质。
    (四)儒家文化关于社会公德的建构
    从舜帝传说出发,儒家所建构的道德体系,一端是家庭道德,一端是政治品格,二者是无可争议的重点。他们在从家庭道德跨向政治品格时,越过了一片十分辽阔的中间地带,这就是社会公德。当然,儒家并没有完全忽视这片开阔地的存在,但在他们看来,只要抓住了两端的重点并从两端出发,就应该能解决公共道德的建构问题。不过,事实证明他们的努力并不是成功的。
    一是从孝悌美德出发建构社会公德。自有人类文明以来,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出自某个特定的家庭,都要处理与父母兄弟的关系,因而孝悌品德具有广泛的制约和影响力。但是,无论什么人又都得走出家庭,不同程度地融入到广阔的社会生活中去。因而,孝悌又不足以规范和制约人们全部的思想与行为。孔孟等儒家诸子当然明白这些道理。为了建构适用范围更广,能规范所有社会成员的公共行为与人际交往,他们便提出了推恩的思想,要求将处理家庭关系的道德准则移植到社会生活领域,用处理家庭关系的办法与思路来处理社会交往中的人际关系。孔子说:“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孝经·广至德章》)孟子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并说:“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孟子·梁惠王上》)朱熹提出:“长长当如何?‘年长以倍,则父事之;十年以长,则兄事之;五年以长,则肩随之’,这便是长长之道。”(《朱子语类》卷119)对此,有学者总结说:“公德者私德之推也,知私德而不知公德,所缺者只在一推。”[11]
    通过推恩来建构社会公德,看似简单可行,其实却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它间接强化了家庭对于社会的优先地位,确立了家庭道德优先的原则。基于此,一个人首先应该尊重孝悌的准则,维护家庭利益,然后才能考虑维护公共利益,遵从社会公德。所以,儒家要肯定舜对弟弟象的分封,并认为舜为了袒护杀了人的父亲,应该“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由此出发,管仲因有老母在堂,三战三走,他人不以为怯;在分财利的时候,管仲总要想办法使自己多得一点,他人也不以为贪。也正因为如此,在中国社会,为了家庭利益损害公共利益的现象屡见不鲜,家庭利益成了众多官僚贪渎腐败的主要动力。熊十力先生曾经指出:“家庭是万恶之源,衰微之本……无国家观念,无民族观念,无公共观念,皆由此……有私而无公,见近而不知远,一切恶德说不尽。”[12]刘清平先生认为,儒家思想由于“特别强调家庭私德对于社会公德不仅具有本根性,而且具有至上性,结果就使它所提倡的社会公德(仁) 受到了家庭私德(孝) 的严重压抑,而在二者出现冲突的情况下甚至还会被后者所否定”。[13]程立涛、苏建勇两位先生更是明确提出,私德外推即为公德的观点,忽视了公德生成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规律性,是对私德与公德关系的一种简单化、表面化的理解。[14]
    二是从“天下为公”的政治理想出发建构社会公德。由于景仰大舜高尚的品德,儒家试图将“天下为公”的精神移植到普通人的社会生活中,解决社会公德缺失的问题。儒家的核心范畴是仁,仁的基本精神就是公而无私、爱人和利他。孔子曾说:“心中物恺,兼爱无私,此仁义之情也。”(《庄子·天道》)孔子还说:“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可见,在孔子那里,仁与克制个人欲望、淡泊一己私利是密不可分的。发展到后来,便形成了“大公无私”、“公而忘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等思想。正因为如此,朱熹说:“公在前,恕在后,中间是仁。公了方能仁,私便不能仁。”(《朱子语类》卷6)冯友兰也指出:“仁义的本质是利他。[15]
    对此,我们认为,“天下为公”虽然是属于社会公德的范畴,但是,它完全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公德,很难推之于全社会,因为古往今来,有志于治国平天下并得到了相应机会的人永远是有限的,以其作为全社会的道德规范不仅违背了“可普遍性原则”,而且也存在用圣人的标准来要求和衡量普通人的嫌疑。同时它还与家庭至上、个人中心的价值观相矛盾。但是,儒家诸子却忽视了这一切。进一步看,“无私”作为一种价值观虽然是崇高而神圣的,是个人修养的理想境界,但我们只能憧憬、向往和追求这一境界,而不宜将其作为基本的道德规范来要求人,否则就会带来多方面的负面影响。首先,它可能导致人性异化。使得一些人为了达到至高境界而失去正常的人性与人情。其次,它可能导致人性伪善。一些人本来没有达到这一境界,但为了获取某种利益不得不伪装自己。再次,它可能会导致社会不公。舆论在倡导和鼓励一部分人无偿奉献的同时,也为另一部分人提供了白占便宜的机会。一心奉献的人合理权益遭受侵犯,占便宜的人理直气壮、道德沦丧,这反而污染了社会风气。孙隆基先生曾经指出:“往往越是提倡高入云端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就越不能消除随地吐痰、擤鼻涕、泼污水、丢垃圾、插队、随意碰撞人等缺乏公德的事,自然更无法防止‘拉关系’、‘走后门’等破坏国家体制的行为。”[16]正因为如此,学界在讨论儒家的公私观时一直存在截然不同的意见,有的认为儒家的基本倾向是以公灭私,大公无私;有的认为儒家讲究“亲亲互隐”,有私无公。事实上,如前所述,儒家关于私德与公德问题的思考存在着诸多矛盾,需要我们深入分析和辩证地思考。
    (五)中华民族社会公德的匮乏
    如前所述,在儒家的道德体系中,家庭以及以孝悌为核心的家庭道德占有极端重要的地位,因而,儒家所理解的社会关系,是以个人核心,从家庭出发,一步一步扩展开来的人际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远近亲疏的区别显得非常明显。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曾经提出“差序格局”理论。在他看来,我国的人际关系就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产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居于一个圈子的中心,他所建立的社会关系,就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愈推愈薄。儒家所理解的社会公德也是依据“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原理,由家庭道德推恩而来的。在由家庭一步一步往外推时,同样也存在远近亲疏的问题,愈推愈远,愈推愈薄。因此,儒家所建构的社会公德与西方文化中的社会公德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在中国,“道德人情化”、“认人不认理”、“熟人好办事”、“规则随人变,亲疏不同理”等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从本质上看,中国传统的社会公德完全是一种熟人伦理。一个人讲不讲道德,应遵从何种行为规范都要视环境与对象而定,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或者面对陌生对象的时候,中国人是很难接受道德约束的。《水浒传》中的李逵有好几回挥舞着两把板斧,从人丛中一路砍将过去,弄得血流成河。他所砍的因为全都是陌生人,所以他始终没有从道德的角度考虑行为的正当性,也很少受到他人的道德谴责。直到今天,中国仍有不少人“一方面是对陌生人——一般的他者——的坑骗、假冒、行贿、收买等等,另一方面则是对有‘私人关系’者的特许、‘睁一眼闭一眼’、偏护甚至合谋侵害他人等等。”[17]林语堂先生曾经指出:在中国社会,“一个家族,加以朋友,构成铜墙铁壁的堡垒。在其内部为最高的结合体,且彼此互助,对于外界则采取冷待的消极抵抗的态度”。[18]由此看来,儒家建立社会公德的努力应该是失败的。对此,中外学者多有评述。梁启超先生指出:“吾中国道德之发达,不可谓不早,虽然,偏于私德,而公德殆阙如。试观《论语》、《孟子》诸书,吾国民之木铎,而道德所从出者也。其中所教,私德居十之九,而公德不及其一焉。”[19]叶文宪先生也说:“中国人并不是没有道德,我们有良好的私德,只是缺少一点社会公德而已。”[20]美国传教士明恩溥也曾将缺乏公共精神,“所有的人都认为,只要自己的个人财产不受损失,就不必去关心或者没有责任去关心公共财产”视为中国人的基本素质之一。[21]日本学者渡边秀方说:“当然中国人未必个个都是利己心很强烈的,不过一般看来,利己主义者是很多的,为公众为国家而献身的是寥寥无几。离了自利心、利己主义等观念,简直无法认识他们。他们充满着这么多的利己的材料,这是我们深以为憾的。”[22]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世界经济文化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中华民族的社会公德建设显得倍加重要与紧迫。结合前面的分析,我们认为,要想搞好社会公德建设,进一步提高全民族的道德水平,增强民族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就必须突出抓好两项工作:一是确定社会公德的独立地位。伍雄武先生曾经指出:“当代一些人忽视家庭关系,把家庭关系看成是表面的、无关紧要的关系,是不对的。但是,中国古代把家庭关系视为社会最根本的关系,其他关系都是家庭关系的延伸和扩大,也是不对的,进而再把各种道德关系都归结为家庭伦理关系,特别是把政治关系归结为家庭关系,把政治规范归结为家庭道德规范,更是错误。”[23]事实证明,家庭生活与家族团体只能孕育出私德,要想培育社会公德,就得发展公共生活空间,重视公共意识和公共精神的培养。自古希腊开始,西方社会的社会公德一直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体系,经过近代以来资产阶级革命的改革与完善,公民的权利义务非常明确,形成了成熟的契约伦理和公共精神,其经验完全可资我们参考与借鉴。二要弘扬平等自由的理性精神。关于怎样处理人际关系,孔子有两句名言,一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二是“已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前者蕴含着对他人的理解与尊重,后者的出发点虽然很好,但是却有将自己的追求与爱好强加于人的嫌疑。《庄子·应帝王》中有一则关于混沌的寓言,内容是混沌生无七窍,倏与忽谋报混沌之德,日凿一窍,七日而混沌死。这一故事留给我们的启示应该是非常深刻的。更为重要的是,几千年来,中国人待人总要区别高低贵贱、远近亲疏,在公共生活与公共权力方面,不能对所有人一视同仁,这一观念若不加以改变,我们民族社会公德的健全与完善也就几无可能。


    [1]转引自《中国印象——世界名人论中国文化》,何兆武、柳卸林主编,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3页。

    [2]同上,第185页。

    [3]内山完造、渡边秀方、原惣兵卫:《中国人的劣根与优根——日本学者眼中的近代中国》,南昌:江西出版集团·江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94204页。

    [4]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第23页。

    [5]陈仲庚:《“孝感天地”与中国人的灵魂归宿》,载《零陵学院学报》2004年4期。

    [6]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4页。

    [7]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学林出版社1987年版,第307- 308页。

    [8]王岳川:《孝结构在中国文化中的意义——以<大学><中庸>为中心的文化阐释》,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5期。

    [9]王力:《古代汉语》(上册第一分册),中华书局,1962 年11月版,第193 页注[1]。

    [10]吾淳:《儒家伦理的精英定位》,载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3期。

    [11]沈善洪、王凤贤:《中国伦理学说史》(下册),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第795-796页。

    [12]郭齐勇:《现代新儒学的根基——熊十力新儒学论著辑要》,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6年,第336 – 337页。

    [13]刘清平:《儒家伦理与社会公德——论儒家伦理的深度悖论》,载《哲学研究》20041期。

    [14]程立涛、苏建勇:《“私德外推即为公德”吗?——兼论梁启超的公德私德观》,载《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72期。

    [15]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86页。

    [16]孙隆基:《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92-193页。

    [17]廖申白、孙春晨:《伦理新视点——转型时期的社会伦理与道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7年,第35页。

    [18]林语堂著,黄嘉德译:《中国人》,北京:群言出版社,2009年,第153页。

    [19]梁启超:《梁启超全集》,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年,第660-661页。

    [20]叶文宪:《儒家伦理道德体系的缺失与社会公德的重建》,载《苏州科技学院学报》20042期。

    [21]明恩溥著,秦悦译:《中国人的素质》,上海:学林出版社,2001年,第93页。

    [22]内山完造、渡边秀方、原惣兵卫:《中国人的劣根与优根——日本学者眼中的近代中国》,南昌:江西出版集团•江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52页。

    [23]伍雄武:《家——中华传统道德之根》,载《伦理学研究》2006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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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6-6-17 13: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无为与勤勉



    在中国文化史上,被列入“无为而治”理想境界的帝王屈指可数,舜便是其中的一个。孔子说:“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论语•卫灵公》)陆贾说:“昔者舜治天下也,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寂若无治国之意,漠若无忧天下之心,然而天下大治。”(《新语•无为》)扬雄说:“在昔虞、夏,袭尧之爵,行尧之道,法度彰,礼乐著,垂拱而视天下民之阜也,无为矣。”(《法言·问道》)汉武帝感叹道:“盖闻虞舜之时,游于岩郎之上,垂拱无为,而天下太平。周文王至于日昃不暇食,而宇内以治。夫帝王之道,岂不同条共贯与?何逸劳之殊也?”(《汉书·董仲舒传》)司马光也说:“舜上循尧道,下任众贤,恭己南面,无为而治。”(《稽古录·有虞氏上》)



    (一)无为与治国

    舜帝既然无为,又何以能治天下?对此,前人多有论述,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选贤任能。孔子说:“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论语·泰伯 》)《大戴礼记·主言》也说:“昔者舜左禹而右皋陶,不下席而天下治。”通过选贤任能,舜帝可以充分发挥不同人才的特长,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各项具体工作都有最为擅长的官员去打理,他自己根本没有必要事必躬亲,从而可以从具体事务中超脱出来,处于“无事”的状态。司马迁说:“皋陶为大理,平民各伏得其实;伯夷主礼,上下咸让;垂主工师,百工致功;益主虞,山泽辟;弃主稷,百谷时茂;契主司徒,百姓亲和;龙主宾客,远人至。”(《史记·五帝本纪》)刑昺说:“案《舜典》,命禹宅百揆,弃、后稷、契作司徒,皋陶作士,垂、共工、益作朕虞,伯夷作秩宗,夔典乐教胄子,龙作纳言,并四岳十二牧,凡二十二人,皆得其人,故舜无为而治也。”(《论语注疏》卷十五)这里所涉及的实质上是一个社会分工的问题。帝王作为最高统治者,他的主要任务应该是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和管理人才,没有必要去从事具体的管理工作,因为任何一个人,包括聪明绝伦的人要想凭一己之力管理好国家,都是决无可能的。从这一意义上说,只有君逸臣劳才是社会政治的正常状态。所以,慎子说:“君臣之道:臣事事而君无事,君逸乐而臣任劳,臣尽智力以善其事,而君无与焉,仰成而巳。”(《慎子·民杂》) 刘向说:“故王者劳于求人,佚于得贤。舜举众贤在位,垂衣裳恭己无为而天下治。”(《新序·杂事四》)

    舜帝选贤任能也营造了良好的社会风尚。据史料记载,舜所任用的禹、弃、皋陶、共工、益、夔等二十二名重要的大臣,不仅具有各自职位所需要的特别才能,同时人品也很高尚。比如说禹为了治理水患,曾三过家门而不入,劳累到了胫不生毛的程度;皋陶决狱明白,执法公正,被后人视为“狱神”,追封其为“德明皇帝”。不仅如此,舜还坚持“行厚德,远佞人”,“流四凶族”,举“八恺”、“八元”,将尧所开创的黄金时代推向了一个全新的高度。为此,子夏评价说:“舜有天下,选于众,举皋陶,不仁者远矣。”(《论语·颜渊》)在此基础上,孔子说:“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论语·为政》)孟子也坚持认为,“贤者在位、能者在职”( 孟子•公孙丑上》),“小德役大德,小贤役大贤”(《孟子·离娄上》)是一个社会健康的基本标志。

    二是敬天爱民。据王充《论衡·艺增》及皇甫谧《帝王世纪》等典籍记载,在尧舜的治理下,天下太和,百姓无事。有老人含哺鼓腹,击壤而歌,曰:“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这里所描述的是尧所统治下的理想社会。我们认为,这一社会出现关键在于统治者克制了自我的欲念,“不生事扰民”,体恤百姓,让其在自由和谐的状态中生息繁衍。孔子说:“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论语·泰伯》)舜和禹虽然拥有统治天下的权力,但是没有想到要用它来谋求一己的私利,而是处处尊重和爱护百姓,这正是尧所开创的黄金时代能得以延续的根本原因,所以获得了孔子的高度评价。在儒家那里,帝王的统治之道是与天道联系在一起的,“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易经•文言传》)天道的基本内容则是“无为而物成”。(《礼记•哀公问》)所以,好的统治者应该也无为而治,“居敬而行简”、“节用而爱人”。(《论语•学而》)孟子说:“莫之为而为者,天也。”(《孟子·万章上》)陆贾曾这样描绘无为而治的理想社会:“是以君子之为治也,块然若无事,寂然若无声,官府若无吏,亭落若无民,闾里不讼于巷,老幼不愁于庭,近者议,远者无所听,邮无夜行之卒,乡无夜召之征,犬不夜吠,鸡不夜鸣,耆老甘味于堂,丁男耕耘于野,在朝者忠,在家者孝于亲。”(《新语·至德》)

    三是修己安人。舜帝高尚的道德修养不仅得到了尧、四岳及全社会的高度评价,而且也使得全国百姓纷纷仿效:“鸡鸣而起,孳孳为善者,舜之徒也”(《孟子·尽心上》)。全民道德素养的提高,有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孔子曾说:“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论语•卫灵公》)朱熹进一步解释道:“无为而治者,圣人德盛而民化,不待其有所作为也。独称舜者,绍尧之后,而又得人以任众职,故尤不见其有为之迹也。恭己者,圣人敬德之容。既无所为,则人之所见如此而已。”(《论语集注》)可见,在孔子眼里,舜之所以能实现无为而治,最根本的原因是在于他的“恭己”。所以,孔子说:“政者,正也。”要求统治者“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论语·宪问》)他还说:“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论语•子路》)自孔子开始,儒家一直倡导圣王政治,统治者不仅要担任管理者的角色,更要担负精神导师的重任,通过严格的道德教化来实现无为而治的理想目标。郭店楚简提出:“为政者教道之取先”(《尊德义》);“上苟身服之,则民必有甚焉。……上苟倡之,则民鲜不从矣”(《成之闻之》)。所谓“上行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上有克让之风,下有不争之俗”;“上清而无欲,则下正而民朴”等名言俗语也都蕴含着这方面的意义。

    四是明德制礼。“德自舜明”,舜帝对于传统道德文化的贡献是多方面的。而最为突出的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施行“五教”。根据《尚书·舜典》记载,舜曾任命契担任司徒一职,负责推行“五教”工作:“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关于“五教”的具体内容,古人的解释各有不同,《孟子》的记载是:“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基于这一记载,我们认为,所谓“五教”,实质上也就是处理家庭与社会各种人际关系应遵循的几种基本道德准则。二是垂裳而治。《易•系辞下》中有“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的句子,《子夏易传》解释说:“天保其尊,地保其卑;圣人安上,众民处下,其象天上地下也。其义上健而无为,下顺职事也。”胡瑗解释说:“迨黄帝、尧、舜之世,垂衣裳而天下治,以其《乾》有阳刚之德在于上,故为尊;《坤》有柔阴之德在于下,故为卑。爰作衣裳,以分尊卑上下贵贱之等,此盖取《乾》《坤》之象也。”可见所谓垂裳而治实质上就是制定礼仪,区别尊卑上下,并使之各安其位,以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荀子说:“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后使谷禄多少薄之称,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荀子·荣辱》)



    (二)勤勉与治国

    如前所述,舜帝之所以能实现无为而治,是与他特定的治国理念和非凡的个人素养,尤其是道德素养分不开的。因而,舜与那些贪图享受、闲散度日、无所事事的甩手干部、纨绔子弟存在着根本区别。舜的无为也不同于道家释家所倡导的无为。有学者指出:“舜之无为,六轡在手;佛老之无为,丧其两肘。”(罗泌《路史•卷四十五》)这一比较很有见地。舜坚持无为而治,并不是为了他一个人轻松逍遥,而是为了国家与人民。事实上,舜无论是辅佐尧,还是自己统领天下,作为政治家他所要做的工作是很多的,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教育、法律、文艺、祭祀等各个方面,可见,他平时应该是非常辛苦忙碌的。对此,我们大致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其一,审视前一部分所讨论过的内容,我们不难发现,舜为实现无为而治,必须做好选贤任能、敬天爱民、修己安人、明德制礼各项工作,而要做好这些工作,他就必须付出艰苦卓绝的劳动。首先,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舜要想做到知人善人任,就必须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考察和客观严谨的比较分析。其次,舜要维护百姓的利益,防止各级官僚扰民害民,所要做的工作也决不会少。他既要宣传和弘扬民为本的施政理念,也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还必须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再次,舜要坚守道德准则,不断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成为天下人的表率,也是一个漫长而艰苦的过程。最后,舜制订各种礼仪规范和道德准则,开创音乐、诗歌等教化推广途径,既要在本氏族内推行,还要到三苗等周边少数民族中去推行,这同样是一项十分艰苦的工作。

    其二,除了上述工作和日常政务以外,舜还要从事多项重要工作。比如防止外族侵扰,实现民族关系的和谐;树立“敢谏之鼓”和“诽谤之木”,充分听取民众对国家管理的意见;巡狩四方,督查官员,了解民情,等等。尤其是舜的巡狩在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舜帝上任伊始,便巡行四方。“岁二月,东巡狩,至于岱宗,……五月,南巡狩;……八月,西巡狩;十一月,北巡狩。”(《史记•五帝本纪》)一年之内,遍巡四方,对各地地方官“遍告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后来,他正式确定了五年一巡狩的制度,即使是在因年迈体衰,让位给禹以后,还不远万里巡狩南方,最后死在南巡途中。综上可见,舜确实是非常勤于政务的。《国语》记载说:“舜勤民事而野死。”(《国语·鲁语上》)这一记载,我们不能简单地看成的后人的虚构,它确实是符合舜帝的性格逻辑的。

    进一步看,勤劳并不是舜成为统治者以后才有的品质。他早年作为平民就不仅以孝道闻名于天下,而且也十分勤劳。据史料记载,他先后从事过耕作、制陶、捕鱼等多种劳动,都得到了广泛的肯定与赞许。他所居之处,一年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在帝尧看来,统治天下,造福人民是一项十分艰苦的工作,没有勤劳的品质是不成的。孟子记载说:“放勋曰:‘劳之来之,匡之直之,辅之翼之,使自得之,又从而振德之’。圣人之忧民如此,而暇耕乎?”(《孟子·滕文公上》)尧之所以挑选舜作为自己的接班人,除了舜的孝行以外,打动尧的应该还有舜的勤劳。在历史上,舜也一直是以勤政而闻名。《淮南子》在历数神农、尧、舜、禹、汤的政绩之后,说:“此五圣者,天下之盛主,劳形尽虑,为民兴利除害而不懈。”(《淮南子•修务训》)李鼎祚说:“故尧舜一日万机,文王日昃不暇食,仲尼终夜不寝,颜子欲罢不能,自此以下莫不敢舍心捨力。故曰自强不息矣。”(《周易集解》)胡瑗说:“故尧之耄期,倦于勤,则授之舜;舜耄期,倦于勤,则授之禹;禹耄期,则授之启。”(《周易口义》卷一)张谓说:“尝闻虞舜苦忧人,只为苍生不为身。”(《九疑作》)而据《尚书•舜典》记载,舜曾咨询四岳,即四方诸侯的首长,看谁能担任百揆之官。他说:“有能奋庸熙帝之载,使宅百揆亮采,惠畴?”意思是说,有谁能勤勉努力、发扬光大尧帝的事业,使居百揆之官辅佐政事呢?可见,勤同样是舜选拔人才的重要标准。而基于这一标准选拔出来的臣子也大都以勤劳而闻名,禹就是其中最为突出的一个,所以他最终成了舜帝帝位的继承人。



    (三)无为与勤勉

    舜作为上古圣王既有日理万机、鞠躬尽瘁,由于勤于民事而野死的一面,也有恭己无为、垂裳而治的一面。我们只有将这两方面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对舜有一个全面而完整的认识。而无论是对于舜的无为,还是对于舜的勤勉,古人都主要是从治理天下的角度来认识和思考的,因而,从本质上看,它们都应归属舜的治民之术。而作为治民之术,无为与勤勉虽然存在着一些矛盾对立的因素,但其内在追求却是相通的。舜坚守无为决不能为了自己轻松自在,贪图享受,而是为了不扰民、劳民、害民,还百姓以自由,让百姓得到修养生息;舜倡行勤勉也决不是为了个人建立政绩,捞取好处,而是为了帮助百姓,教化百姓,团结百姓。所以无为与勤勉的思想基础是完全相同的,那就是以民为本,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均在于黎民百姓。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舜是我国古代社会民本政治的最早和最大的代表。正因为如此,历代思想家、政治家对舜帝德政的歌颂,总是与他们对苛政、暴政的批判联系在一起的,总蕴含着让天下百姓都能自由、富足与安康的理想。深入舜的无为与勤勉,对于现阶段我国干部作风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当今,我们党倡导以民为本,勤政为民,但有的干部却不顾国计民生,趁机大搞政绩工程,结果弄得劳民伤财,怨声载道;有的干部则以清高自许,闲散度日,办事效率低下,严重地失职渎职。所有这些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影响到了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而,弘扬舜帝文化,强化宗旨意识,正确理解和处理勤勉与无为的关系,应该是很有必要的。

    作为治民之术,无为与勤勉的结合也是符合现代管理学规律的。从管理学的角度来看,舜作为统治者,对于国家事务是无法做到事必躬亲的,也没有必要事必躬亲。孟子曾说:“人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孟子·离娄下》)舜只有将许多具体工作交给臣属们去做,自己处于“无事”状态,才有可能集中精力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这也正是人类文明发展所带来的职业分工与管理分层的必然结果。事实上,不仅是帝王,世界上任何一名管理者,都有一个职权及能力范围的问题。他既要谨防自己越位,随便涉足个人职权范围以外的事务,但同时也必须将范围内的事情扎扎实实地干好。所以,任何统治者或管理人员若是取代臣僚与下属,整天陷于事物性的工作中,忘记了自己的根本职责所在;或是以无为标榜自己,逃避应做的工作,应尽的职责都是极端错误的。明太祖朱元璋曾经对侍臣说:“前代庸君暗主,莫不以垂拱无为籍口,纵恣荒宁,不亲政事。孰不知治天下者无逸然后可逸,若以怠政为垂拱无为,帝舜何为日耆期倦于勤,大禹何以惜寸阴,文王何以日昃不食?且人君日理万机,怠心一生,则庶务壅滞,贻患不可胜言,朕自即位以来,常以勤励自勉。”(《明太祖实录》卷115)这段话值得所有统治者与管理人员学习和借鉴。今天,并不是所有手中握有一定权力的管理者都能准确把握自己的权限,正确认识和处理无为与勤勉的关系,我们经常见到一些人在该作为时不作为,在不该作为的地方乱作为,不仅将自己弄得焦头烂额,疲惫不堪,也将所管理的单位、部门弄得乌烟瘴气。因此,学习和弘扬舜的管理理念与管理方法也还很有必要。

    虽然古人主要是在治理国家这一层面上讨论舜的无为与勤勉的,但是由于舜的传说的广为流传和舜的形象的深入人心,无为与勤勉对于中国人关于理想人格的塑造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中国文化史上,一直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理想政治人格。一种是无为。如前所述,无为而治一直是古人所向往的至高统治境界,儒家的大同社会,道家的小国寡民社会,从本质上都应该归属于无为而治的社会。无为也同样是古人所向往的至高精神境界,儒家心目中“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和“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的境界也正是一种无为的境界。而道家所标榜的仙人、圣人、神人、真人、至人等理想人物也无不是以无为为精神核心的。另一种是勤勉。历代思想家和政治家无不倡导勤勉,所谓“勉出乃力”(《尚书·盘庚》)、“先之劳之”、“无倦”(论语·子路)、“尽力守职”(《晏子春秋·内篇问下》)等无不是勤勉的代名词。荀子说:“执一无失,行微无怠,忠信无倦,而天下自来。”(《荀子·尧问》)吕本中强调指出:“当官之德,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官箴》)吕坤说:“懒散二字,立身之贼也。”(《呻呤语·主静》)曾国藩也说:“百种弊端,皆由懒生。……作人之道,亦惟骄堕二字误最甚。”(《治兵语录·勤劳》)在中国历史上,“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的周公,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诸葛亮成了被反复讴歌的榜样。中国人也总是以勤勉而著称于世。在中国,“每个人似乎都在忙些什么。当然,也有不少富人,尽管他们在全部人口中所占有的比例微不足道,他们可以不干事而过着富裕的生活。然而,他们的生活并不是外国人在表面上所看到的那种平庸。在中国,富人仍然像他在贫穷时那样专注于他的事业,一般不会放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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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亚瑟•亨•史密斯:《中国人的性格》,北京:学苑出版社,1998年,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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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6-6-17 13: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尊贵与卑贱



    舜的一生充满了贵与贱的辩证法:他有着高贵的血统,但出身却很卑贱;他年轻时经历了无数艰难困苦,但却因此展现出了十分高贵的品质;他经历了辅佐尧和自己君临天下的辉煌,但是作为最高统治者,他却始终不忘底层百姓的疾苦;他切身体验了极度卑贱与极度尊贵的巨大落差,但却从不将贫富贵贱放在心上。所有这一切都在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思想中留下了印痕,深刻影响了中国人的思想与生活。



    (一)舜历卑贱

    关于舜的世系,史料中主要有两种说法。其一,司马迁提出:“重华(舜)父曰瞽叟,瞽叟父曰桥牛,桥牛父曰句望,句望父曰敬康,敬康父曰穷蝉,穷蝉父曰帝颛顼,颛顼父曰昌意。”(《史记·五帝本纪》)而昌意则为黄帝之子。其二,汉朝的刘耽提出,“舜祖幕,幕生穷蝉,穷蝉生敬康,敬康生桥牛,桥牛生瞽叟,瞽叟生舜。”(《吕梁碑》)两种说法相同之处甚多,因而,学界有不少人猜想,幕的位置应该介于颛顼与穷蝉之间,可能是司马迁在统计时给漏掉了,因此,舜是黄帝的子孙与舜是幕的子孙并无矛盾,舜的血统无论怎么看都是很高贵的。舜虽然有着高贵的血统,但他出生时,家境却已非常不好。《尚书·舜典》中有“有鳏在下,曰虞舜”的句子,孔颖达解释说:“虞舜所居侧陋室,身又微贱。”(《尚书注疏·卷二》)司马迁也说:“自从穷蝉以至帝舜,皆微为庶人。”(《史记·五帝本纪》)

    不仅如此,舜在家里的处境也非常不好。他曾饱受虐待,还多次遭到谋杀。概括起来,这大致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舜家庭关系特殊。司马迁记载说:“舜父瞽叟盲,而舜母死,瞽叟更娶妻而生象,象傲。瞽叟爱后妻子,常欲杀舜,舜避逃;及有小过,则受罪。”(《史记·五帝本纪》)胡宏也说:“(舜母)握登死,瞽叟更娶而生象,爱象而恶舜,必欲杀之。舜大杖则走,小杖则受,顺适孝慈,欲杀不可得。”(《皇王大纪·卷三五》)二是舜父母兄弟的人品很差。据《尚书·尧典》记载,四岳曾这样介绍舜:“瞽子、父顽、母嚚、象(弟)傲。”舜的父亲名曰瞽叟。司马迁认为,瞽就是盲的意思。所以他说:“舜父瞽叟盲。”(《史记·五帝本纪》)孔安国则认为,“舜父有目”,只是“不能分别好恶,故时人谓之瞽。”(《尚书传》)我们认为,无论瞽叟是否是盲人,他有眼无珠、不辨好恶都是不争的事实。同时,舜的继母既愚蠢又蛮横,同父异母的弟弟象也借着父母的威势,傲慢无礼。三是舜来历不明,长相奇特,不受父母喜爱。沈约记载说:“帝舜有虞氏,母曰握登,见大虹意感,而生舜于姚墟。目重瞳子,故名重华。龙颜,大口,黑色,身长六尺一寸。舜父母憎舜,使其涂廪,自下焚之,舜服鸟工衣服飞去。又使浚井,自上填之以石,舜服龙工衣服自傍而出。”(《宋书·卷二十七》)以上三种原因,无论哪一种在起决定性作用,都会使舜少时家庭生活非常不幸。由于父母兄弟的虐待,舜一度被迫离开家庭,辗转于历山、雷泽、河滨、平阳、潢阳等地,从事过耕、渔、陶、籴、牧等多种劳作,可谓艰苦备尝。也同样是由于父母兄弟的虐待,舜一直到三十岁以后才成亲,而且还是偷偷摸摸,不告而娶,可怜至极。孟子说:“告则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如告,则废人之大伦,以怼父母;是以不告也。”(《孟子·万章上》)因此,“当尧进行对舜的调查和私自考虑把他提到帝国的最高地位的可能性时,舜属于最低下的地位和身份是没问题的”。[1]

    舜进入尧的视野之后,尧为了确定他是否具有继位的资格,对他进行了多方面的考验。《尚书·舜典》记载说:“虞舜侧微,尧闻之聪明,将使嗣位,历试诸难,作《舜典》。”从现存史料来看,尧对于的舜考验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以二女妻舜以观其内”,考察舜处理家庭关系的能力;二是“使九男与处以观其外”,考察舜处理社会关系的能力;三是“试舜五典百官”,考察其处理各种政务的能力;四是纳舜于大麓,考察其处理人与自然以及超自然力量关系的能力。舜经受住了种种考验,并且逃过了父母兄弟的一次又一次谋杀,最后终于赢得尧的充分信任。

    总起来看,舜无论自己的身份多么卑贱,也无论遭受到何种折磨与困难,他始终都能保持高尚的节操。严酷的环境锻炼了他坚强的意志,卑贱的身份使得他德行的感召力与凝聚力显得尤为难能可贵。舜之所以能得到四岳的举荐和尧的赏识,原因固然很多,但他具有无比高贵的灵魂和超人的意志品质,无疑是十分重要的因素。



    (二)舜处尊贵

    舜作为庶民,本来居于社会底层,但由于四岳的举荐与尧的赏识,他一跃而成为最高统治者,高居社会顶层。而在高居社会顶层之后,舜始终没有忘记社会底层的百姓。郭店楚简《唐虞之道》提出:“唐虞之道,禅而不传。尧舜之王,利天下而弗利也。禅而不传,圣之盛也。利天下而弗利也,仁之至也。”这里所说的“天下”,主要是指天下的百姓。作为帝王,舜一心为普通百姓着想,为了百姓利益,他效仿尧的做法,传禹而不传子,因而后人认为他达到了“仁之至”的高度。正因为如此,自先秦以来,舜帝一直被奉为体恤爱护百姓的典范。唐人张谓的观点很具代表性。他说:“尝闻虞舜苦忧人,只为苍生不为身。”(《邵陵作》)他还说:“百姓乐,尧舜未尝不乐;百姓忧,尧舜未尝不忧。”(《虞帝庙碑铭》)

    在关心爱护底层百姓方面,舜所做的工作是非常多的。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广开言路,倾听民意。舜制定了五年一巡狩的制度,远赴国家的四面八方,实地考察民情民意,听取百姓对官员的反映和评价。舜设立了纳言之官,同时,“辟四门,明通四方耳目”,广泛搜集民众意见。他还设立了诽谤之木,畅通民情民意的反映途径。在舜的统治下,政治十分民主与清明,百姓能畅所欲言,其意见和要求往往能直达舜的耳目,快迅速转化为政治决策与国家行动。

    二是选贤任能,服务民需。舜选拔任用官员注重听取百姓的意见。高阳氏有才子八人,谓之“八恺”,高辛氏有才子八人,谓之“八元”。这十六人美名远扬,帝尧却没有举用他们。舜在辅佐尧时,举“八恺”,使主后土,举“八元”,使布教于四方。“八恺”、“八元”都能尽心尽责地工作,取得了非凡的绩效。同时,舜还根据百姓的反映,处置了混沌、穷奇、梼杌、饕餮等四个扰民作恶的人,使天下安定。舜设置官位的目的是主要为了服务百姓,满足百姓的急切需要。舜选禹为司空。禹经过十三年的艰苦奋斗,终于平定了滔天的洪水,使九州之民不再受水患之害。舜选弃为农官,弃教民稼穑,适时播种各种谷物粮食,使百姓免受饥饿之苦。舜选皋陶为大理,皋陶通过制定刑律,惩治凶顽,使百姓能安居乐业。舜曾对官员们说:“敬哉,惟时相天事。”(《史记·五帝本纪》)意思是说你们一定要勤勉执政,才对得起百姓啊!

    三是勤于民事,改善民生。为改善百姓的生活,舜进行过多方面的努力。《竹书纪年》记载说:“舜作室,筑墙,茨屋,辟地,树谷,使民皆知去岩穴,各有家室。”《管子·轻重戊》记载说:“有虞之王,烧曾薮,斩群害,以为民利,封土为社,置木为闾,民始知礼也。”《尸子》记载说:“舜兼爱百姓,务利天下,其田历山也,荷彼耒耜,耕彼南亩,与四海俱有其利;其渔雷泽也;旱则为耕者凿渎;险则为猎者表虎;故有光若日月;天下归于若父母。”(《尸子辑本·卷上》)由此可见,舜的工作非常繁杂也非常辛苦。唐人李鼎祚曾经指出:“尧舜一日万机”。(《周易集解》)《国语·鲁语上》更是记载说:“舜勤民事而野死。”庄子曾虚拟一个尧舜先后让位于石户之农,石户之农不愿接受的故事。石户之农说:“卷卷乎后之为人,葆力之士也。”(《庄子·让王》)意思是说舜作为帝王实在是尽心尽力了,真是个勤苦劳累的人。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舜对于政事勤勉程度。

    四是制定礼乐,教化民心。在前人的基础上,舜帝制定和完善了祭礼、婚礼、丧礼等各种礼仪,并着力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他还注重采用音乐和诗歌的形式来教化年轻一代,培育理想的人格。舜还曾向三苗等少数民族宣示教化。史料记载说:“三苗不服,禹请攻之,舜曰以德可也,行德三年而三苗服。”(《吕氏春秋·上德》)从总体上看,舜重视礼乐教化具有多方面的成效,这主要是人际关系更为和谐,个人行为更为规范,民众生活更富有人性也更具有人的尊严等。

    由于舜始终将百姓的利益放在心上,所以他得到了百姓的拥护与爱戴。孟子记载说:“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孟子·万章上》)在孟子看来,舜之所以能登上帝位,关键不在于尧的禅让,而在于百姓的拥戴。由于一心为民,舜也开创了一个令后人无比敬仰的黄金时代,在他的统治下,“贤士归之,万民誉之,丈夫女子,振振殷殷,无不戴说”。(《吕氏春秋·慎人》)



    (三)舜对待贵贱的态度

    舜的一生既体验过极卑,也体验过极尊;既经历过极贫,也享受过极富,对于贫富尊卑都有着切身的生命体验。但是舜似乎从来都没有将富贵贫贱放在心上。孟子说:“舜之饭校茄草也,若将终身焉。及其为天子也,被诊衣,鼓琴,二女果,若固有之。”(《孟子·尽心下》)舜帝为什么能超越尊卑贫富呢?前人的解释各不相同。我们认为,大致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其一,舜的孝道。舜对父母的孝远远超过常人,由于始终将孝摆在人生价值的第一位,所以他也就完成了对尊卑贫富的超越。孟子说:“天下之士悦之,人之所欲也,而不足以解忧。好色,人之所欲,妻帝之二女,而不足以解忧;富,人之所欲,富有天下,而不足解忧;贵,人之所欲,贵为天子,而不足以解忧。人悦之好色富贵,无足以解忧者,惟顺于父母,可以解忧。”(《孟子·万章上》)舜虽然登上了帝位,处于极尊贵的位置,但由于得不到父母的爱,他还是生活得极为郁闷。因此,他中年以后还曾往于田,号泣于旻天。由此出发,孟子提出了“瞽瞍杀人”, 舜视弃天下,犹弃敝屣,“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然,乐而忘天下”的著名推断(《孟子•尽心上》)。在舜的影响下,尧的两个女儿娥皇、女英均不敢以贵骄事舜亲戚,甚有妇道。

    其二,舜的忧民思想。《郭店楚简》提出:“夫古者舜居于草茅之中而不忧,升为天子而不骄。居草茅之中而不忧,知命也。升为天子而不骄,不 (流?)也。求乎大人之兴,美也。今之弋于德者,未年不弋,君民而不骄,卒王天下而不疑。方在下位,不以匹夫为轻,及其有天下也,不以天下为重。有天下弗能益,亡天下弗能损。极仁之至,利天下而弗利也。”(《唐虞之道》)“有天下弗能益,无天下弗能损”是一种极高的精神境界。舜之所以能达到这一境界,关键就在于他“利天下而弗利也”。由于一心为民,胸怀天下,始终是将普通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所以个人的荣辱得失也就显得没有那么重要了。范仲淹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所展示的也正是这种境界。



    (四)文化价值与历史影响

    孟子提出,人皆可以为尧舜。他说:“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孟子·滕文公上》)由极卑到极尊,舜走出了一条宽阔的人生大道。在中国历史上,凡是想有所作为的人无不以舜为榜样。因此,舜独特的人生经历,以及他对待富贵贫贱的态度,也就在中国文化史上留下了深刻的烙印。其影响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艰苦奋斗的成才观。舜出身卑贱,历经艰难,最后成为圣王。与舜的经历相近,禹的父亲鲧因治水不力被处以极刑,禹顶着沉重的历史包袱,继续治水的事业,“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史记·夏本纪》),最后终于获得成功。与舜、禹的经历相反,尧之子丹朱,舜之子商均,虽然出身极贵,并且享有最好的家庭教育,但却始终不成器。这些人的人生轨迹似乎在昭示一个道理,那就是:“自古雄才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这也正是中国古代成才观的基本内涵。一方面,古人坚信:“寒门生贵子,白屋出公卿”,圣人、伟人和英雄大多出身贫贱,且要经历种种磨练。对此,孟子有一段名言:“舜发于畎田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溪举于市,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孟子·告子下》)司马迁也说:“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史记·太史公自序》)在中国历史上,悬梁刺股、凿壁借光、积雪囊萤等成语典故广为流传,“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好汉不怕出身低”;“英雄不问出处”;“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等名言警句被无数人视为座右铭。另一方面,中国的贵族教育却相对落后,富贵人家的子弟常被视为娇生惯养、骄淫奢糜、游手好闲、不思进取的代名词。《曹刿论战》中有“肉食者鄙,未能远谋”的句子(《左传·庄公十年》),孟子曾说:“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孟子·离娄章句下》) 民间也有”一代创,二代守,三代耗,四代败”的说法。在中国历史上,曾有无数的家族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富不过三代”一直是中国社会最值得关注的现象之一,同时也是很多人想打破却一直未能打破的魔咒。直到今天,真正的贵族在中国少之又少,而“富二代”、“官二代”在很多人心中也总是带有贬义的色彩。

    二是自强不息的人生观。舜只是凭借优异的道德表现,就脱离了庶民帝位,获得了极尊贵的个人身份。可见当时的社会结构具有高度的开放性,一个人只要品德高尚并肯付出努力,就完全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由此出发,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思想特别强调个人的奋斗进取精神。《周易》提出,“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易经·乾卦》),将积极进取,奋斗不息视为理想人格的核心。孔子曾用“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来形容自己(《论语·述而》),在他那里,自我完善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有持之以恒的努力,更需要有“知其不可而为之”的乐观进取精神(《论语·宪问》)。孟子提出:“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孟子·尽心下》)他将人的修养境界由低到高区分为了“善”、“信”、“ 美”、“大”等多个层次,要求人们通过滋养浩然之气,一步一步升华与完善自我。在中国文化史上,锲而不舍、卧薪尝胆、枕戈尝胆、闻鸡起舞、焚膏继晷,以及“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等典故名言广为流传,激励着人们努力奋斗,不断前进。

    三是安贫乐贱的价值观。无论是置身贫贱,还是置身富贵,舜都能淡然处之,这种态度对中国传统文化也产生了深远影响。老子提出:“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老子》39章)“曲则全,枉则直,窪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老子》22章)庄子提出:“以道观之,物无贵贱。”(《庄子·秋水》)它们都要求淡化与泯灭贵贱的界限,自由地享受生命与人生。孔子说:“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他称赞自己的学生颜渊说:“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论语·雍也》)他率众高徒周游列国,被困于陈、蔡边境,在极度危险的时候。子路问他上天为什么会这样对待为善者,孔子回答说:“且夫芷兰生于深林,非以无人而不芳。君子之学,非为通也,为穷而不困,忧而意不衰也。”(《荀子·宥坐》)可见在孔子那里,还有很多比富贵更为重要的价值。基于此,《中庸》提出:“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难,行乎患难;君子无入而不自得焉。”孟子提出:“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荀子提出:“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荀子·乐论》)所谓“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君子忧道不忧贫”;“贵不凌贱,富不傲贫”;“佚而无穷、贵而不傲、富而不骄”;“苟富贵,毋相忘”;“富贵未必可重,贫贱未必可轻”;“富贵不违贫贱,贫贱不违富贵”;“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不汲汲于富贵,不戚戚于贫贱”等,也无不体现了一种淡泊明志、安贫乐道的价值观。宋儒罗大经说:“学道而至于乐,方是真有所得。大概于时间一切声色嗜好洗得净,一切荣辱得失看得破,然后快活意思方自此生。”(《鹤林玉露丙编·卷三)

    四是以民为本的政治观。《说苑·君道》记载说:“尧存心于天下。有一民饥,则曰:此我饥之也;有一民寒,则曰:此我寒之也;一民有罪,则曰:此我陷之也。”作为尧的接班人,舜自幼就具有与人为善的优秀品质。孟子说:“大舜有大焉:善与人同,舍己从人,乐取于人以为善。自耕、稼、渔、陶以至为帝,无非取于人者。取诸人以为善,是与人为善者也。故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孟子·公孙丑上》)基于这种品德,舜在统领天下之后,始终关心爱护普通百姓。由此出发,儒家形成了其独具特色的人本主义政治观。《尚书》提出:“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尚书·泰誓》);“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孔子说:“上者尊严而危,民者卑贱而神,爱之则存,恶之则亡。”(《孔子家语•入官二十一》)孟子说:“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孟子·尽心下》)而“王司敬民,罔非天允”;“德惟善政,政在养民”;“为天下者不慢其民”;“民者,君之本也”;“为国者以富民为本”;“有道之主,以百姓之心为心”;“惟以一人治天下,岂将天下奉一人”等,所蕴含的意义也无不如此。



    (五)现实意义

    今天,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市场经济逐步走向繁荣,社会转型、文化转型日益加速,社会生活与人们的思想精神都出现了一些值得高度关注的负面现象。比如有的官员一心想往上爬,完全淡忘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艰苦奋斗的传统以及群众路线,虚假数据、政绩工程、跑官要管等屡见不鲜;有的企业价值失衡,唯利是图,不择手段,假冒伪劣、坑蒙拐骗时有出现;有的人欲望膨胀,埋首名利,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一遇挫折便堕落消沉,甚至自杀绝望。而攀附权贵的思想、轻视民众的思想、享乐主义思想、靠关系走捷径的思想等在不少人那里也很有市场。所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和谐社会建设,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与个人人格的完善。因此,我们很有必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人们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不为权力所累,不为地位所累,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私情所累,自觉达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目标要求;要教育民众尤其是青年人将内省与外务结合起来,保持心态平衡,关心精神健康,正确对待名利与成败,既坚持艰苦奋斗,也学会享受人生。要鼓励企业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树立诚信理念,优化品牌形象,通过正当的手段和途径合理求利。在此过程中,宣传舜帝事迹,弘扬舜帝精神,学习舜帝品德,也就具有十分重要且无法替代的意义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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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吴国桢著,陈博译:《中国的传统》,北京:东方出版社,2006年,第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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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6-6-17 13: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德治与法治



    舜治理天下,既推行德治,注重教化;也推行法治,注重刑罚,二者的结合实现了天下大治。受此影响,中国历代统治者大都重视处理德治与法治的关系,形成了明德慎罚等一系列著名的政治思想。因此,深入分析舜帝的治国理念,对于我们认识传统政治文明,推进当今德治与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舜帝推行法治的努力与贡献

    《汉书·胡建传》记载说:“黄帝李法曰:壁垒已定,穿窬不繇(由)路,是谓奸人,奸人者杀。”这里所说的“李”,指的是狱官。可见,刑罚制度早在黄帝时就已经萌芽了。当然,它非常简单和粗糙,在国家治理方面的地位与作用也很有限。《史记·五帝本纪》赞美黄帝的曾孙高辛氏说:“服天之义,知民之急,仁而威,惠而信,修身而天下服。”这就告诉我们,即使是到了高辛氏时代,治理天下主要还是依靠祖宗和神的旨意,依靠统治者个人的道德修养以及他对百姓疾苦的体察,刑罚还远不是主要手段。对此,杜佑曾说:“黄帝以兵定天下,此刑之大者。陶唐以前,未闻其制。”(《通典·刑典》)史料中有关于尧擅用刑罚的记载。《国语·鲁语》说:“尧能单均刑法以仪民”。荀子说:“古者帝尧之治天下也,盖杀一人刑二人而天下治。传曰: 威厉而不试,刑错而不用,此之谓也。”(《荀子·议兵》)但是,对于尧在刑罚方面究竟有何明确的理念与作为,史料却缺乏应有的记载,因而,尧在中国刑法史上的影响是很有限的。

    舜则不同,“舜不仅以孝闻名天下,而且能用法律手段来治理国家。根据传说和文献记载,虞舜时期,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已经初步形成,开了中国法制社会的先河,对后世立法起着重要影响。”[1]纵观各种史料,我们认为,围绕推行法治,舜至少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并产生了巨大影响。

    一是确立了专职的刑狱之官。皋陶洞察人情,铁面无私,舜命其专管刑罚。对此,史料广有记载。比如:“帝舜三年,命皋陶作刑”(《竹书纪年》);“舜命皋陶作士,定五刑”(《史记·五帝本纪》);“皋陶为李”(《管子·法法》);“皋陶作刑”(《吕氏春秋·君守》);“皋陶造狱法律存也”(《后汉书·张敏传》),等等。孟子说:“舜有天下,选于众,举皋陶,不仁者远矣。”(《孟子·滕文公上》)由于贡献突出,皋陶与尧、舜、禹齐名,被被后人尊为“上古四圣”之一,他所创立的刑法早于古巴比伦的《汉穆拉比法典》三四百年,因此史学界和司法界公认为他为“司法鼻祖”。

    二是确定了刑罚的种类。据《尚书·尧典》记载,舜在命皋陶专管刑罚的同时,还确立了象、流、鞭、朴、赎等五种刑罚方式。皋陶曾说:“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杜佑也明确指出:“舜圣德聪明,建法曰象以典刑,流有五刑,鞭作官刑,朴作教刑,金作赎刑。”(《通典·刑典》)由此可见,在舜帝时代,中国最早的刑法体系就已基本成型。不仅如此,舜还依据刑法处罚了共工、灌兜、三苗和鲧等四凶,使得“天下咸服”。

    三是确定了刑罚的基本原则。首先是慎罚的原则。舜提出要“惟刑之恤”(《尚书·舜典》),意思是小心谨慎地使用刑罚。舜还说:“眚灾肆赦,怙终贼刑”。(《虞书·舜典》)皋陶也曾提出:“宥过无大,刑故无小;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尚书·大禹谟》)对于疑案,他要求从宽或从缓定罪,对于过失犯罪,无论多大,都要尽可能地给予宽恕,只有对那些故意作恶,不知悔改的惯犯和累犯,才处以刑罚。

    其次是公允的原则。舜在任命皋陶为刑狱之官时要求他做到“惟明克允”,也就是要明察案情,公平公允地进行处理。皋陶“施象惟明”,“决狱明白,察于人情”,“民各伏得其实”。因而,历史上就产生了关于皋陶决狱的一些神奇的传说。王充记载说:“皋陶之时,有懈痔者如羊而一角,青色,四足,性知曲直,识有罪,能触不直,皋陶跪而事之。治狱,罪疑令羊触之,故天下无冤。”(《论衡·是应》)皋陶也被古人奉为刑狱之神与公道之神。

    再次是轻罚的原则。皋陶提出:“临下以简,御众以宽;罚弗及嗣,赏延于世。”(《尚书·大禹谟》)在当时所施行的五刑中,象刑是一种穿奇异服饰使罪犯蒙受耻辱的刑罚,而赎刑则是犯人通过交纳一定的罚金以获得赦免的制度。舜与皋陶只有对于那些怙恶不悛的罪犯,才施行流放的处罚和鞭、朴等体罚。而且,舜帝时处罚罪犯并不连累其后人。鲧由于治水不力被杀之后,他的儿子并没有受到株连,而是继承了父亲的事业,并最终继承了舜的帝位。因此,从总体上看,舜帝时刑罚是比较宽厚和人道的。严酷的肉刑都是舜以后的事。杨雄《法言》记载说:“唐虞象刑惟明,夏后肉辟三千,不皎者卓矣。”《汉书·刑法志》也说:“禹承尧、舜之后,自以德衰,始制肉刑。”

    综上可见,早在虞舜时期,我国即有了较为深刻的刑法的思想和较为系统的刑罚手段,正因为如此,记载舜帝生平的《尚书·尧典》才被后世学者誉为“古今刑法之精髓,万世论刑之始祖”,[2]在我国法制文化史上具有崇高的地位。



    (二)舜帝关于刑罚与教化关系的认识与处理

    孟子曾说:“鸡鸣而起,孳孳为善者,舜之徒也。”(《孟子·尽心上》)陆贾曾说:“尧舜之民,可北屋而封;桀纣之民,可北屋而诛者,教化使然也。”(《新语·无为》)王充也说:“王良登车,马小罢弩;尧舜为政,民无狂愚。”(《论衡·率性》)舜推行德治,教化百姓的功绩一直是古代思想家、政治家所津津乐道的话题。但是,舜并没有因此放弃刑罚而仅仅通过教化来治理天下。对于四凶他就曾施以窜殛放流的刑罚。在任命皋陶为刑狱之官时,舜曾说:“皋陶,蛮夷猾夏,寇贼奸宄,汝作士。”(《尚书·舜典》)可见,在舜看来,对于那些无法教化,不思悔改的奸恶之徒,是必须借用刑法来惩罚与管制的。事实上,舜虽然品德神圣,而且是最善教化之人,但是他却难以改变自己父母与弟弟的品行,而且就连自己的儿子商均都没能教育好。荀子曾说:“尧、舜者,至天下之善教化者也,南面而听天下,生民之属莫不振动从服以化顺之;然而朱、象独不化,是非尧、舜之过,朱、象之罪也。尧、舜者,天下之英也;朱、象者,天下之鬼、一时之琐也。……尧、舜者,天下之善教化者也,不能使嵬琐化。”(《荀子·正论》)由此可见,舜虽然特别重视教化,但他推行法治也有其必然性。

    法治与教化一刚一柔,都是规范人行为的手段。二者虽有不同和矛盾,但并不是截然对立的。舜曾对皋陶说:“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刑期于无刑。”(《尚书·大禹谟》)他还要求皋陶做到:“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宅,五宅三居,惟明克允。”(《尚书·尧典》)可见,舜的做法是,努力将二者结合起来,在施行教化的基础上推行刑罚,通过刑罚来弥补和促进教化。或许正是基于此,孟子才作出了皋陶为士,瞽瞍杀人,舜“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然,乐而忘天下”的逻辑推断(《孟子·尽心上》)。在舜的领导下,皋陶作为刑狱之官始终践行“天叙有典”、“天秩有礼”、“天讨有罪”的刑罚理念,他虽然制定了种种刑罚的措施,但其最终目的却并不在于刑罚,而在推行德治,实施教化。所谓“士制百姓于刑之中,以教祇德”(《尚书·周书·吕刑》);“皋陶迈种德,德乃降,黎民怀之”(《尚书·大禹谟》)等,都非常明确地体现了这一点。正因为如此,古人才说:“五帝先道而后德,故德莫盛焉;三王先教而后杀,故事莫功焉”;(《吕氏春秋·季春纪·先己》)“圣人之设防也,贵其不犯也;制五刑而不用,所以为至治也”;(《孔子家语·五刑解》)“治蒙之始,立其防限,明其罪罚,正其法也,使之由之,渐至于化也。或疑发蒙之初,遽用刑人,无乃不教而逐乎?不知立法制刑,乃所以教也。盖后之论刑,不复知教化在其中矣”。(《周易程氏传》卷一)



    (三)舜帝德治与法治理念的历史影响

    舜一手抓德治,一手抓法治,既重教化,亦重刑罚,开创了一个令后人无比景仰的黄金时代。儒家将这个时代称为大同社会:“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恶其不出于其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礼记·大同》)法家也高度赞美了这一社会,韩非子说:“尧舜至乃治,是千世乱而一治也。”(《韩非子·难势》)正因为如此,舜帝关于教化与刑罚的观念以及他处理教化与刑罚关系的原则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历代的思想家和政治家大都强调德治与法治的结合。法治规范人的外在行为,德治提升人的内在修养,二者各具优势,相辅相成。“教化不立而万民不正”,(董仲舒《对贤良策》) “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措)手足”。(《论语·子路》)在漫长的中国文化史上,虽然“王道任德,霸道任刑”(《旧唐书·令狐德棻传》)有人偏重德治,也有人偏重法治,但均为极个别的现象。自秦汉以来,绝大多数思想家和政治家都主张德法兼治,强调通过德治与法治的结合来治理国家。孟子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离娄上》。荀子说:“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诛而不赏,则勤励之民不劝;诛赏而不类,则下疑、俗俭(险) 而百姓不一。”(《荀子·富国》)东汉崔寔说:“夫刑罚者,治乱之药石也,德教者,兴平之粱肉也。夫以德教除残,是以梁肉理疾也;以刑罚理平,是以药石供养也。”(《后汉书》卷52)韩愈明确提出:“礼法二事,皆王教之端。”(《复仇状》)王国维也说:“古之所谓国家者,非徒政治之枢机,亦道德之枢机也。”(《殷周制度论》) 所谓“王霸并用”、“宽猛相济”、“文武张设”、“文武迭用”、“ 一张一弛”等传统治国方略,其立足点无不是德治与法治的结合。

    其次,历代思想家与政治家先后对德治与法治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思考,提出了多种理念和方法。一是明德慎罚论。《尚书·康诰》中有“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的句子,《周易·旅》说:“君子以明慎用刑。”荀子也说:“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明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荀子·成相》)二是先德后刑论。孔子说:“不教而诛谓之虐。”(《论语·尧曰》)他主张“以德息讼”、“以礼去刑”。《大戴礼记·礼察》提出:“礼者禁于将然之前, 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诸葛亮也说:“为君之道,以教令为先,诛罚为后。”(《诸葛亮集·便宜十六策·教令》)三是德本刑末论。董仲舒指出:“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其事异域,其用一也。”(《春秋繁露·精华》)《淮南子·泰族训》说:“仁义为治国之本,法度为治国之末。”朱熹也说:“愚谓政者,为治之具。刑者,辅治之法。德礼则所以出治之本,而德又礼之本也。”(《论语集注·为政》)四是德主刑辅论。隋文帝杨坚提出:“刑可助化,不可专行。”(《隋书·高祖纪下》)韩愈提出:“孔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民免而无耻。不如以德礼为先,而辅以政刑也。”(《潮州请置乡校碟》)五是重法轻德论。在法家眼里,法制就是治国的不二法门,“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商鞅提出:“明主慎法制,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商君书·弱民》)韩非子提出:“无庆赏之功,刑罚之威,释势委法,尧舜户说而人辩之,不能治三家。”(《韩非子·难势》)除此之外,还有荀子的“隆礼重法”、王充的“文武张设”、陈宠的“失礼入刑”、李世民的“明刑弼教”、 丘睿的“礼教刑辟交相为用”、 康熙的“以德化民,以刑弼教”,以及“以礼率刑”、“经义决狱”、“以儒入法”、“以礼入法”、“一准乎礼”、“儒表法里”、“德表刑里”等数十个著名的命题。分析、比较与甄别这些命题,对于我们今天思考和处理德治与法治的关系仍然不无启发和帮助。



    (四)舜帝德治与法治理念的现实意义

    进入21世纪以来,我们党更进一步认识到,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承,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因而提出了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的治国方略。既努力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依法治国,不断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步伐;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积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道德文化体系,并使之成为全体人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规范。这一治国方略所涉及的德与法具有特定的阶级属性与时代特征,与舜帝及传统文化文化中所讲的德与法有了很大的不同,但其思想源头无疑可以追溯到舜。舜帝推行德治与法治成功实践,以及后来思想家、政治家关于处理德治与法治关系的一系列思考与探索,都是十分宝贵的历史遗产,值得我们深入挖掘和认真借鉴。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传统文化语境中,无论是德治还是法治,都是古代统治阶级的驭民之术,从本质上看都属于人治。源自于舜帝的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治国理念,虽然有其合理性,蕴含着中华民族的智慧与追求,但是它与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政治存在着质不同,其立足点仅仅是为民做主而不是人民当家作主。我们今天推行“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的治国方略,可以从舜帝那里,从传统文化中吸收到很多有用的营养,但若简单地移植古人的观念与做法,那肯定是有害无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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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李岩:《虞舜时期的法律创制》,载《历史教学问题》,2007 年第 3 期。

    [2] 张颧:《中国刑法理论及实用》,台北:三民书局,1998年,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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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自觉与功利



    中外伦理学史上均存在“道义论”和“功利论”的对立。道义论强调道德的精神与理想价值,认为道德本身就是目的,具有至无高上的价值。判断人们行为的善恶不必看其功利后果,而只要看其是否符合道德原则、动机是否善良就行了。功利主义则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作为道德评判的标准,认为功利是道德的基础,道德的目的、价值是在于增进人的幸福和快乐。 “道义论”与“功利论”的论辩直至当代仍在继续。夏伟东认为,道德的真正本质在于规范性和约束性。[1]肖雪慧认为,道德是一种工具性存在,它产生于人们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以及自我肯定与生存发展的需要。[2]舜孝顺父母源于其对父母的敬爱,所追求的是家庭关系的和谐,本无其它外在功利目的。但却因此引起了四岳及尧的关注,并最终成为万世仰慕的圣王。受此影响,儒家思想将修身齐家与治国平天下直接联系到了一起,其道德建构也明显地呈现出自觉性与功利性的统一。深入分析虞舜的道德表现以及儒家关于虞舜道德表现的理论阐释,对于我们正确认识道德体系建构中道义与功利的关系,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虞舜的道德实践

    亚里士多德提出,德行应当具备的三个基本要素:“第一,他必须是有所知,自觉的;其次,他必须是有意识地选择行为的,而且是为了行为自身而选择的;第三,他必须在行动中,勉力地坚持到底。”[3]康德强调要对“头上的星空和内心道德法则”怀有敬畏之情。“即使人认识到一切职责都是神圣的诫律,而不是制裁,即不是由外在意志而来的一种任意的,偶然的命令,而乃是每个自由意志本身的本质的法则”。[4]在他们看来,道德行为应该是自觉与自愿的行为。我们认为,舜之为善也正是这样。所以,王田葵先生提出:“道德活动是人的自由意志及主体能动性充分展现的过程。任何一种社会道德,只有内化为个体的自觉行为,实现社会成员的道德自律才有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讲,尧舜时代已经进入‘人的精神与行为自律’的时代。”[5]对于虞舜道德行为的自觉与自愿,我们大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一是孜孜向善。孟子认为,人性本来就善的,凡人都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而舜不仅具有这“人之四端”,而且对善有着强烈而执着的追求。孟子说:“舜之居深山之中,与木石居,与鹿豕游,其所以异于深山之野人者几希;及其闻一善言,见一善行,若决江河,沛然莫之能御也。”(《孟子·尽心上》)荀子则认为凡人都生而好利,若任其依照本性行事,就会争夺生而辞让亡焉,残贼生而忠义亡焉,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舜高尚的道德完全是后天“化性起伪”的结果。荀子说:“尧舜者,非生而具者也,夫起于变故,成乎修修之为,待尽而后备者也。”(《荀子·荣辱》)孟子与荀子二人关于人性的观点虽然截然不同,但是他们都肯定了舜对于善孜孜不倦的追求。事实也是如此,舜之向善确实是克服了重重困难的。一是出身经历方面的困难。舜出身卑微,在家中饱受虐待,曾从事过耕作、捕鱼、制陶等多种劳作。二是家庭关系方面的困难。舜父顽,母嚚,第傲,而且皆欲杀舜。三是民族关系方面的困难。舜生活在一个民族矛盾极为尖锐的时代,三苗等周边少数民族经常武力侵扰中原。四是政治统治方面的困难。尧倦于勤,四凶为恶未得到惩治,八恺、八元品行高洁而未得到奖赏。五是自然条件方面的困难。洪水泛滥,猛兽横行,百姓生存十分艰难。舜凭坚定的信念和坚强的意志,克服了以上重重困难,才一步步走向了成功。

    二是真情为善。纵观舜的一生,我们发现他无论是穷是通,是贵是贱,是年少还是年老,都始终能秉持仁义之性,保持着高尚的节操。孟子曾说:“尧舜性之也。”(《孟子·尽心上》)孟子还说:“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孟子·离娄下》)在孟子看来,为善的品性已完全融入到尧舜的血液之中,尧舜之为善,完全是出自内在的需要。事实也是如此,舜孝顺父母,并不仅仅为了遵守孝道,而主要是出于父母的真切情感。舜因得不到父母的爱,人过中年之后还往于田,号泣于旻天。舜的同父异母弟弟象与父母合谋采用填井的方法谋杀舜,舜脱险回来后,象正坐在舜的床上弹琴,见到舜时,随口说了一句:“我思舜正郁陶”,舜也就不再追究了,还是一如既往地关心爱护象。舜对待弟弟的这种态度并不能说明他软弱与轻信,而是说明他非常看重兄弟之情而已。舜克己为人,“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同样也不是外力强迫的结果,而是他的自觉追求。所以,我们有理由认为,舜之为善,完全达到了孔子所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的精神境界。

    三是全力倡善。在孟子看来,虽然凡人皆有善性,但能否成为圣人,关键是还在于个人是否具有道德自觉,而一般人往往又是缺乏自觉性的。孟子说:“行之而不著焉,习矣而不察焉,终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众也。”(《孟子·尽心上》)舜超过众人的地方,不仅在于他终生奉行孝悌等道德准则,更在于高度的道德自觉。孔子说:“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中庸》)要做到“好察迩言”、“隐恶扬善”,无疑需要明确的道德是非感、敏锐的道德辨别力以及高度的道德责任感,所以孔子认为舜具有“大知”。孟子说:“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在孟子看来,舜推行“五教”,其行为决不是盲目的,而有明确的目的,那就是使人区别于禽兽。所谓“举八恺、用八元”,“流逐四凶”;“命十二牧论帝德,行厚德,远佞人”等,也都是舜基于高度的道德自觉,全力倡善的具体表现。



    (二)舜之为善的功利回报

    爱尔维修曾说:“如果爱美德没有利益可得,那就决没有美德。”[6]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曾指出:“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7]遵守道德与获取利益之间总是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此,中国传统文化也多有阐释。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德”与“得”往往是相通的,“德”中蕴含着获得、得到之意。管子提出:“德者道之舍,……德者得也。得也者谓其所得以然也。”(《管子·心术上》)《礼记•乐记》提出:“德者,得也。”刘熙提出:“德者,得也,得事宜也。”(《释名·释言语》)而在“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好人一生平安”;“多行不义必自毙”等劝人为善的名言谚语中也都蕴含着浓厚的功利意识。虞舜为善也曾得到十分丰厚的回报。《中庸》指出:“舜其大孝者也与!德为圣人,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庙飨之,子孙保之。”综观相关史料,我们认为,虞舜为善的功利回报包括了名誉、地位,成就、影响等,内容十分丰富。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百姓拥戴。由于品德高尚,舜所居之处,“一年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在舜的影响下,历山之人皆让畔,雷泽之人皆让居,河滨器皆不苦窳。(《史记·五帝本纪》)尧去世之后,尧之子丹朱争夺帝位,“舜避尧之子於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孟子·万章上》)由于百姓的拥戴,舜才顺利登上了帝位。

    二是四岳举荐。尧在挑选接班人时,曾征求四岳,即四方诸侯之长的意见,四岳认为自己“否德忝帝位”,即德行鄙陋,不能承担重任,否则就会辱没了帝位。所以,他们向尧举荐了舜。四岳的理由是舜“克谐以孝蒸蒸,ㄨ不格奸”(《尚书•尧典》),意思是说舜孝顺和美,治理天下也许不会很差吧。可见四岳的关注亦是舜之为善的回报之一。

    三是帝尧禅让。尧在让位给舜之前,曾通过多条途径考察舜。他把两个女儿嫁给舜,以考察其家庭道德;让自己的九个儿子跟着舜办事,以考察其社会道德;他让舜摄政,以考察其政治道德;将舜纳于大麓,以考察其宇宙道德。总起来看,尧对舜的考察虽然是多角度的,但是,他所要考察的内容却仅有道德修养这一项。舜经受住了严格的考察,也就得到了尧的信任与认可。所以,有学者指出:“舜以一匹夫之贱登之朝,尧与之迭为宾主,是有德使之然也。”(胡瑗《周易口义》)

    四是四海宾服。舜凭借高尚的道德登上帝位之后,对周边少数民族不是以攻伐为主,而是推行文德教化,从而实现了“蛮夷率服”、“四海之内咸戴帝舜之功”的政治局面。《大戴礼记》记载说:“昔虞舜以天德嗣尧。布功散德制礼,朔方幽都来服;南抚交趾,出入日月,莫不率俾,西王母来献其白琯。粒食之民,昭然明视,民明教,通于四海,海外肃慎,北发渠搜氐羌来服。”(《大戴礼记·少闲》)司马迁记载说,四方诸侯“各以其职来贡,不失厥宜。方五千里,至于荒服”。(《史记·五帝本纪》)

    五是感天动地。在元人辑录的二十四孝故事中,舜帝孝亲的故事被列在第一位,题名为“孝感动天”,并配了这样一首诗:“队队春耕象,纷纷耘草禽。嗣尧登宝位,孝感动天心。”事实上,历史上关于舜的德行感动天地的记载是很多的,除了象耕鸟耘之外,还有“入于大麓,烈风雷雨不迷”;“击石拊石,百兽率舞”;“英生于阶,凤凰巢于庭”;“景星出于房,地出乘黄之马”等,在百姓的心目中,舜也因此而具有了某种神性。

    六是万世景仰。舜帝事迹在中国文化史上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孔子述而不作,“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清代疑古儒学大师崔述曾经指出:“然则尧舜者,道统之祖,治法之祖,而亦即文章之祖也。”(《唐虞考信录》)由于舜在民众心目中的崇高地位,“虞舜的传说,北到涿鹿,西到安康,南道湖南南境,东南到浙江东境,东到济南,这样东南西北,无缘弗届的情形,除了神气十足的帝俊以外没有别人”。[8]“古往今来,无论国家、地方或民间,祭祀舜帝均成为重要的祭祀活动。自大禹开祭舜之先河,经先秦两汉,到唐宋明清,祭舜活动长盛不衰。直至现在,祭舜活动仍在不断进行”。[9]



    (三)自觉与功利的矛盾统一

    舜之为善虽然不是为了功利,但是却实现了最大的功利。自先秦以来,儒家先贤们既仰慕虞舜超人的道德境界,又对其所得到的丰厚回报津津乐道,艳羡不已。由此出发,他们一方面以大舜为榜样,倡导超功利的道德,要求人们“革尽人欲,复尽天理”,以追求至高的道德境界;另一方面,又充分肯定个体的精神与物质欲求,并通过展示多方面的功利来吸引和鼓励人们向善。有学者指出,与古希腊思想家求“真”,表现出纯理想主义特征不同,中国先秦时期的思想家主要是求“利”,因而表现出实用主义的特征。[10]因此,儒家的道德体系就而蕴含着深刻的内在矛盾。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义与利的矛盾统一。儒家一方面认为道德与功利存在根本对立,强调做人要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义以为上、重义轻利、见利思义、以义制欲,形成了羞于言利、耻于谈欲的文化心理。孔子提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孟子提出:“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董仲舒提出:“正其谊而不谋其利,明其道而不计其功。”(《汉书·董仲舒传》)张载提出:“无意为善,性之也,由之也”,“有意为善,利之也假之也”。(《正蒙·中正篇》)另一方面,又认为追求富贵是人的之本性,具有正当性与必然性。孔子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孟子说:“欲贵者,人之同心也。”(《孟子·告子上》)在此基础上,他们着力将义与利统一起来,倡导义利双行、以义导利、义以生利、成利致义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周易提出:“利者,义之和也。”(《周易·乾》)《左传》提出:“义,利之本也。”(《左传•昭公十年》)《国语》提出:“废义则利不立。”(《国语• 晋语二》)朱熹提出:“仁义未尝不利,……循天理,则不求利而自无不利。”(《四书集注·孟子》)陈亮认为:“功到成处,便是有德;事到济处,便是有理。”(陈傅良《止斋先生文集》卷三十六)

    二是自律与他律的矛盾统一。儒家高度重视礼法对个人思想行为的规范与约束作用,构建了世界上最为繁复的礼法体系,要求对人“齐之以礼”、“节之以礼”、“约之以礼”。孔子提出:“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孟子提出:“非仁无为也,非礼无为也。”(《孟子·离娄下》)为了维护道德的神圣性,儒家还形成了“失礼入刑”、“明刑弼教”、“德表刑里”等思想,要求对各种违反礼法的行为进行严惩。同时,儒家也非常重视主体的道德自觉,要求人通过慎独、求己、内省、改过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孔子认为“为仁由己”(《论语·颜渊》),他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孟子提出:“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孟子·离娄下》)在孟子看来,加强道德修养是一个漫长而又艰苦的过程,真正有所作为的人必定经得起最严峻的考验。

    三是内圣与外王的矛盾统一。舜出身庶民,仅凭高尚的道德就登上了帝位。受此启发,儒家提出了内圣外王的思想,认为个人社会地位的高低应该与其道德修养的高低成正比例,“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小贤役大贤;天下无道,小役大,弱役强。”(《孟子·离娄上》) 所谓“德必称位”、“仁者宜在高位”、“大德必得其位”等,其意义也都在于此。按照这一逻辑,道德修养最高的人自然就应该当皇帝。所以,荀子说:“天下者,至重也,非至强莫之能任;至大也,非至辨莫之能分;至众也,非至明莫之能和。——此三至者,非圣人莫之能尽,故非圣人莫之能王。”(《荀子·正论》)由此出发,我们认为儒家修身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宏大的政治抱负。对此,《礼记·大学》说得非常明白:“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四)理论特点与现实意义

    综上所述,儒家通过阐释舜帝道德实践而建构起来的伦理思想体系存在着深刻的内在矛盾。它虽然追求理想的道德境界,但它也强调经世致用;它虽然也追求功利,但它所把握的是治国平天下的大利。如果视其为道义论,那它应该就是渗透了强烈现实精神的道义论;如果视其为功利论,那它应该就是具有浓厚理想色彩的功利论。总起来看,它既显耀着耀眼的理想光辉,又具有强烈的现实精神。道义与功利的结合、自觉与规范的结合、理想与现实的结合,使得其具有鲜明的民族色彩。道德修养一般的人可以见其功利回报,道德修养很高的人,可以登其理想境界。因而它对不同年龄、不同行业、不同地位的民众都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与感染力。

    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我国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建设正处于关键的转型时期。在公民道德建设方面,不少人存在着模糊认识。在他们看来,商品生产与销售所追求的是利润的最大化,没有必要考虑道德问题。他们忘记了,从伦理学角度看市场经济也是一种道德经济。不仅需要依靠法律制度,借助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协调人际关系,维持基本秩序;而且也需要形成系统的道德观念与行为准则,作为人们评价各种行为包括商业行为的价值尺度;并借助于舆论的力量,确保经济活动的有序性。事实证明,商品经济非常发达的国家,同时也是市场道德体系建设得非常完善的国家;而道德规范的弱化与缺失,也必然会使整体社会包括商品市场陷入困境。今天,我国为民众所深恶痛绝的权钱交易、假冒伪劣、坑蒙损骗、欺行霸市、缺乏诚信等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法律问题,而且也是道德问题,只有加强全民道德建设,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减少与遏制这些问题的产生。进一步看,作为人区别于动物的重要标志之一,道德在任何时候都应该是崇高的、神圣的、不容亵渎的。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可以带给人们空前丰富的物质财富,但是如果一个人的生活缺乏道德理想之光的映照,其人生仍将是不完整的和无意义的,伴随着他的很可能就是奢侈、淫靡、颓废之气。因此,我们要引导人们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自强不息、敬业奉献的道德规范,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

    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也使得我国社会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凸显出来并有发展激化之势,因此,积极对待、正确处理民众的利益诉求显得尤为重要。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11]为此,我们要认可人们在法律许可或法律未禁止的范围内,根据社会需求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要肯定人们合理的消费需求,鼓励人们依据各自不同的经济状况大胆消费。对于我们曾经倡导过的一些价值观,像“先他人,后自己”;“大公无私,克己奉公”;“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等,要辩证地分析,既要肯定其合理内核,弘扬其基本精神,努力为建设和谐社会和节约型社会服务,又不能把它们绝对化,视为是约束所有社会成员的行为准则。同时,我们要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注意引导人们正确社会与个人、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权力与义务、求利与尚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要倡导人们树立“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价值取向,通过正当渠道和诚实劳动,正当求利。要在个人的道德表现与其物质利益、发展机遇、个人形象之间建立起有机的联系,督促人们遵守道德准则,努力向善。要将效率与公平结合起来,使每个人既有平等参与机会又能充分发挥自身潜力,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要将教育与管理结合起来,既要注重普及道德知识和道德规范,帮助人们加强道德修养,又注重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把公民道德建设融于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之中。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我国现阶段要健全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既不能完全遵从道义论,也不能完全遵从功利论。在舜帝的道德实践以及儒家关于舜帝道德实践的理论阐释中,既有对道德理想的向往和对道德规范的坚守,也对道德行为功利回报的期待。虽然站在功利论的角度来看,舜帝与儒家总是显得高高在上,超越世俗而近乎虚伪;站在道义论的角度来看,他们又因丰厚的功利回报,显得有些卑俗,不够纯粹。但是却很切合我国今天公民道德建设的实际,因此,也就很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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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夏伟东:《略论道德的本质——兼与肖雪慧同志商榷》,载《哲学研究》1986年第 8期。

    [2]肖雪慧:《论道德的工具本质》,载《江海学刊》1990年第1期。

    [3]亚里士多德著,苗力田译:《尼各马可伦理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0页。

    [4]康德著,关文运译:《实践理性批判》,北京:商务印书馆,1960年,第132页。

    [5]王田葵:《论舜文化特征与舜帝精神》,载《零陵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4期。

    [6]北京大学哲学系编译:《十八世纪法国哲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第466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 167页。

    [8]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转引自陈仲庚、蒋华:《德祖大舜》,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53页。

    [9]张介立《历代祭舜》,北京:方志出版社,2008年12月,第1页。

    [10]楚渔:《中国人的思维批判》,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09页。

    [11]《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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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教化与征伐



    舜生活在一个“蛮夷猾夏,寇贼奸宄”的时代(《尚书·尧典》),氏族和部落之间的矛盾异常尖锐,但是他通过艰苦的努力,最终还是实现了“天下咸服”、“蛮夷率服”的政治局面。司马迁曾这样形容这一理想局面:四方诸侯“各以其职来贡,不失厥宜。方五千里。至于荒服”;“四海之内咸戴帝舜之功”。(《史记·五帝本纪》)因此,舜帝的民族政策与民族意识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讨。



    (一)文治与武治

    在舜帝时代,生活在边远地区的少数部族,包括曾被黄帝打败的炎帝和蚩尤的后裔、三苗,以及那些处于原始状态的未开化的野蛮氏族等,他们经常袭扰中原。对这一问题的处理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全稳定和人民的安居乐业。舜在辅佐尧以及后来他自己统领天下的过程中,为此曾实施过征伐、教化、流放和巡狩等多种策略:

    一是征伐。在我国文明社会初期,征伐是解决氏族、部落之间矛盾的主要手段,黄帝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黄帝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尧与有苗战于丹水之浦等都是历史上有名的战争。舜对有苗也曾经使用过这一手段。《尚书·大禹谟》中记载了帝舜对大禹所说的一段话:“惟时有苗弗率,汝徂征。”意思是有苗现在不听号令,你率军队去征讨它吧。《淮南子·修务训》记载说:“舜……南征三苗,道死苍梧。”《檀弓》中有“舜葬于苍梧之野”的句子,郑玄的注释是:“舜征有苗而死,因葬焉。”《国语·鲁语》提出“舜勤民事而野死。”韦昭注:“野死,谓征有苗死于苍梧之野。”概括起来看,有关典籍虽然没有记载帝舜征伐有苗的具体过程,但是帝舜曾对有苗采取过征伐的措施,应该是没有多少疑义的。

    二是教化。在处理氏族和部落关系方面,舜与尧、禹等古代先王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他特别重视教化。《韩非子》记载说:“当舜之时,有苗不服,禹将攻之,舜曰:‘不可。上德不厚而行武。非道也。’乃修教三年,执干戚舞,有苗乃服。”(《韩非子·五蠹》)《吕氏春秋》记载说:“三苗不服,禹请攻之。舜曰:‘以德可也。’行德三年而三苗服。”(《吕氏春秋·尚德》)《韩诗外传·卷三》记载说:“当舜之时,有苗不服。其不服者,衡山在南,岐山在北,左洞庭之波,右彭泽之水,由此险也,以其不服。禹请伐之,而舜不许。曰:‘吾喻教犹未竭也。’久喻教而有苗请服,天下闻之,皆薄禹之义而美舜之德。”可见,对于有苗舜在弃用征伐而改用教化的过程中,是克服了重重阻力的,而且他改用教化的政策后,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三是流放。《左传·文公十八年》记载说,帝舜“流四凶族浑敦、穷奇、梼杌、饕餮,投诸四裔,以御魑魅”。《史记·五帝本纪》说,舜“请流共工于幽陵,以变北狄;放兜于崇山,以变南蛮;迁三苗于三危,以变西戎;殛鲧于羽山以变东夷。”从总体上看,舜帝所施行的流放政策至少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强行将某个少数民族迁徙到特定的地区,二是将有罪的官吏流放到偏远的少数民族地区去,二者有一个共同的目的,那就是加强对少数民族的领导和控制,同时促使少数民族移风易俗。

    四是巡狩。前人曾总结指出:“古者帝王莫不巡狩。”(《晋书》卷二十一)据《史记·五帝本纪》记载,黄帝曾巡狩四方。《竹书纪年》也说,“帝尧五年初,巡狩四方。”相关史料对舜巡狩四方的事迹更是广有记载。《尚书·舜典》说:“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肆觐东后。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修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贽,如五器,卒乃复。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如岱礼。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如初。十有一月朔巡守,至于北岳,如西礼。”由于舜所统治的领土“肇十有二州,封十有二山”(《尚书·舜典》),非常辽阔,因而他所巡狩的理应包括少数民族地区。通过巡狩,舜可以达成了解情况、加强联系、增进感情、完善治理等多方面的成效。

    以上四项策略大致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一为武治,一为文治。武治集中体现为征伐,文治集中体现为教化。流放和巡狩立足点在教化,但是却必须以强大的武力作后盾,而且往往要伴随着武力威胁来进行。因而“舜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与“舜南征三苗,道死苍梧”,所说的实际上是同一件事,所以才分别见于不同的文献记载。由于舜采用了这一软一硬、一张一弛的文武之道,所以他在处理民族关系方面的成就与影响也就远远超过此前所有的统治者。



    (二)和谐意识与中心意识

    如前所述,舜帝时代已经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民族政策。由此出发,我们认为,舜帝已经具有了一定的民族意识,在处理部落与氏族关系时具有较高的自觉性。但是,舜帝的民族意识中却蕴含着矛盾,这主要表现在既追求民族关系的和谐,又存在着我族中心主义思想。舜帝民族政策的多样性主要源于他民族意识中的矛盾。

    其一,和谐意识。“和”是舜文化的基本精神,无论是处理家庭关系,还是处理社会关系;也无论是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还是处理人与神的关系,舜帝所追求的都是“和”。具体到民族关系的处理上,舜帝所追求的理想目标应该就是“协和万邦”和“天下一家”。为此,他对于处于边远地区的氏族和部落,虽然也曾采取过武力征伐的措施,但其出发点并不是为了彻底打垮乃至消灭这些氏族和部落,而且征伐也不是他民族政策的主导面,更不是他的最终选择。他的基本政策与最终选择应该是“柔远能迩”(《尚书·舜典》),意思是安抚笼络远近之人,以达到睦邻友邦,与所有氏族部落和平共处的目的。正因为如此,在舜所实施的民族政策中,教化和巡狩的成就及影响远远超过了征伐。以至于某些研究者与爱好者往往忘记了舜帝也曾征伐过有苗等民族。

    其二,中心意识。几乎所有记载舜帝巡狩的史料,都说舜由统治中心出发,走遍地了东南西北四个方位。比如墨子曾说:“尧北教乎八狄,道死,葬蛩山之阴;舜西教乎七戎,道死,葬南巳之市;禹东教乎九夷,道死,葬会稽之山。”(《墨子·节葬》)而据《史记》记载,舜帝时生活在边远地区的少数部族有东夷、南蛮、西戎和北狄。据此,我们认为,中国居内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国,帝王居于天地中央,君临四方的政治格局,在舜帝时代已现雏形。居于中央的大舜及其部族形成了浓厚的优势文化心理,在他们眼里,周边各少数民族都属于蛮夷,是未开发对象,需要教化与征服。“舜却苗民,更易其俗”(《吕氏春秋·召类》),正是这一心理的反映。也正是基于这一心理,禹在接受了舜征伐三苗的命令后,“誓于师曰:“济济有众,咸听朕命。蠢兹有苗,昏迷不恭,侮慢自贤,反道败德,君子在野,小人在位,民弃不保,天降之咎。肆予以尔众士,奉辞伐罪,尔尚一乃心力,其克有勋。”(《尚书·大禹谟》)舜歌南风,推德怀远,看似充满了理想色彩,其实质却是要用本民族的文化去改造和代替他民族的文化,这不仅不尊重他民族的文化,而且还要通过消灭他民族的文化来实现氏族与部落关系的和谐。

    总起来看,舜帝虽然主张不同的民族应该和谐相处,构成一个团结的大家庭。但是在他眼里,不同的民族又存在文明与野蛮的区别,民族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平等的兄弟关系。他自己所在的部族居于天地的中央,具有高度发达的文明,应该教化、容纳和征服少其他少数民族;其他各少数民族处于边远蛮荒之地,仅仅是被征服、被接纳、被改造和被监控的对象。这两方面结合起来,构成了舜帝一系列民族政策的思想基础。



    (三)攘夷与变夷

    由于年代久远,史料不全等原因,我们今天要想准确阐述舜帝民族意识与民族政策的形成及其原因,已经十分困难了。甚至我们也很难说清楚,本文前面所讨论的民族意识与民族政策究竟是舜帝本人原本就有的,还是阐释者根据现实需要而强行加在舜头上的。在目前条件下,这些问题似乎只有存疑。但是,几千年来舜帝对于历代统治者的民族思想与民族政策却产生了无与伦比的巨大影响,甚至这种影响还扩展到了日本、朝鲜、越南等周边国家。

    受舜帝的影响,中国传统文化形成了独特的“天下”观念。《诗·大雅·民劳》中有“惠此中国,以绥四方”的句子。据司马迁记载,战国时赵武灵王的叔叔公子成曾说:臣闻中国者,盖聪明徇智之所居也,万物财用之所聚也,贤圣之所教也,仁义之所施也,诗书礼乐之所用也,异敏技能之所试也,远方之所观赴也,蛮夷之所义行也。”(《史记·赵世家》)宋朝初期石介进而指出:“夫天处乎上,地处乎下,居天地之中者曰中国,居天地之偏者日四夷。四夷外也,中国内也。天地为之乎内外,所以限也。”(《中国论》)总起来看,在中国人眼里,“第一,自己所在的地方是世界的中心,也是文明的中心;第二,大地仿佛一个棋盘一样,或者像一个回字形,四边由中心向外不断延伸,第一圈是王所在的京城,第二圈是华夏或者诸夏,第三圈是夷狄,大约在春秋战国时代,形成了与南夷北狄相对应的‘中国’概念;第三,地理空间越靠边缘,就越荒芜,住在那里的民族也就越野蛮,文明的等级也越低,佳作南蛮、北狄、西戎、东夷。”[1]中国历史上历代统治者的民族政策都是基于这一“天下”观提出来的,而且都与舜帝处理民族关系时一张一弛的文武之道存在着明显的承继关系。

    其一,夷夏之别与攘夷制夷。在中国文化史上,曾有不少人对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及其文化持否定与蔑视的态度。比如《左传》中就有“戎,禽兽也”(《左传·襄公四年》);“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左传·闵公元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左传·成公四年》)等句子。孔子说:“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论语·八佾》)班固说:“夷狄者,与中国绝域异俗,非中和气所生,非礼义所能化,故不臣也。”(《白虎通义·王者不臣》)苏轼说:“夷狄不可以中国之治治之也,譬如禽兽然,求其大治,必至于大乱。”(《王者不治夷狄论》)所谓“禽兽”、“鬼子”、“红毛”、“蛮夷”等贬义色彩很浓的词,都曾被用来称呼其他民族。由此出发,先贤们所构想的民族政策就是排斥、隔离、控制、打击甚至消灭。鲁恭说:“夫戎狄者,四方之异气也。蹲夷踞肆,与鸟兽无刖。若杂居中国,则错乱天气,污辱善人,是以圣王之制,羁縻不绝而已,不以伤害中国也。”(《后汉书·全后汉文·鲁恭上疏谏击匈奴)王夫之说:“天下之大防二,华夏夷狄也,君子小人也。”(《读通鉴论》卷十四)“狄者,残之不为不仁,夺之不为不义,诱之不为不信。”(《读通鉴论》卷四)顾炎武说:“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於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日知录·正始》)

    其二,夷夏一体与用夏变夷。在中国文化史上,也曾有不少人认为华夏民族与周边各少数民族同是帝王的子民,应该和睦相处,亲如一家。据《尚书·益稷》记载,禹曾对舜说:“光天之下,至于海隅苍生,万邦黎献,共惟帝臣。”《诗经·小雅·北山》中也有“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句子。孔子先后师事楚国的老子和东夷的郑子,并言“吾闻之‘天子失官,学在四夷’,犹信。”(《左传·昭公十七年)孟子因为“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文王生于歧周”而将他们二位分别归入“东夷之人”和“西夷之人”的行列(《孟子·离娄下》),但这丝毫不影响孟子对舜和文王的敬重。而“四海之内若一家”、“四海之内皆兄弟也”、“王者爱及四夷”、“天下一家”、“华夷一家”、“华夷一体”、“四夷一家”、“夷夏一体”、“王者无外”等命题,也都体现了各民族和睦相处,亲如一家的理念。清世宗曾说:“所承之统,尧舜以来中外一家之统也;所用之人,大小文武,中外一家之人也;所行之政,礼乐征伐,中外一家之政也。”(《清世宗实录》卷一三0)在先贤们看来,夷夏的根本区别是在于文化的不同,而且完全是后天教化习养的结果。孔子曾说:“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论语·宪问》)孔子的学生子游说:“有直情而径行者,戎狄之道也,礼道则不然。”(《礼记·檀弓》)韩愈指出:“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原道》)王廷相指出:“洪荒之初,未有圣人,皆夷狄也;未有名教,皆禽兽也。”(《慎言·保傅》)因此,统治者完全可言用华夏的文化去改变夷狄,促使其移风易俗,与华夏民族完全溶为一体。孔子说:“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论语·子路》)孟子说:“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孟子·滕文公》)朱元璋说:“蛮瑶,性习虽殊,然其好生恶死之心,未尝不同。若抚之以安静,待之以诚,谕之以理,彼岂有不从化者哉。”(《明史》卷三一八)



    (四)锁国与开国

    综上所述,在中国文化史上,既存在攘夷制夷的民族策略,也存在用夏变夷的民族策略,这就为统治者制定具体的民族政策提供了不同的选项。一般而言,当民族强盛时,统治者会选择用夏变夷的策略,促进民族的大团结、大融合,以实现“博爱远施,外内合同,四海各以其职来祭”的政治理想(桓宽《盐铁论·险固》)。当民族衰微时,统治者会选用攘夷制夷的策略,全力抵抗外族的入侵与侵略,以确保本民族及民族文化的生存与发展。所以,无论国运强盛与否,统治者在处理民族关系方面均有所本,进退自如。而无论是进是退,中国古代的统治者与思想家都坚信,中国位于世界的中心,华夏文明优于其他所有的文明。外民族来中国是“觐见”、“朝觐”和“朝贡”,中国与外民族打交道是“绥远”、“和蕃”与“抚夷”。

    传统文化中的“天下”观念,历经多次冲击,到鸦片战争之后终于被捣毁了。中国人不得不接受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中国并不是世界的中心,中国的文化不仅不优于西方各民族,而且在很多方面还处于落后挨打的地位。由此,中国人的“天下”观念逐步让位于“国家”观念,救国图存与富国强民成为时代的新主题。围绕这一主题,有的人关注中国与世界的差距,认为中国“人无弃材不如夷,地无遗利不如夷,君民不隔不如夷,名实必符不如夷”。[2]因此尝试改变“用夏变夷”的传统策略,思考乃至实践“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新策略,这以洋务运动和戊戌变法为典型代表。也有人出于民族自尊产生了强烈的仇外心态,要求驱逐和消灭所有外国在华势力,锁上国门,以实现民族独立,维护民族利益,这以义和团运动为典型代表。近代以来,开国与锁国这两种策略互为对立,相互之间“出现了一个钟摆式的运动,其‘文法’规则如下,‘锁国’是一种文化堕性,中国只有在自己没有办法时才被迫‘开国’”。而“无论哪种倾向,中国对外界都无法采取持平至道,亦即是正常地成为这个世界的一部分。”[3]

    进一步看,从舜帝的文武之道到先秦时形成的制夷与变夷,再到近代以来的锁国与开国,其基本精神与主要内容其实是一脉相承的。其中虽然有不少值得借鉴与弘扬的东西,但是,我们今天在现代化和全球化的语境中思考民族问题,处理民族关系,还是必须跳出传统的思维与行为模式。我们既要强调民族自尊与民族精神,又必须彻底清理传统“天下”观念的思想遗留,承认民族文化的多元性;既要坚持民族特色,发展民族文化,维护民族利益,又要大胆地走向世界,用人类社会最先进的思想文化、科学技术武装自己;既要彻底管好本国本民族的内部事务,又要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发展与世界上其他所有国家和民族的友好合作关系。要以积极的态度、前瞻的眼光、开放的心胸、求是的精神、务实的作风参与国际事务,处理全球问题,迎接全球化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要努力将民族性、世界性和现代性融合起来,凝聚全民族的智慧与才能,创造出更加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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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葛兆光:《中国古代文化讲义》,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3页。

    [2] 冯桂芬:《校邠庐抗议•制洋器议》,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198页。

    [3] 孙隆基:《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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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漫步于传统与现代、理论与实践之间

    ——读潘剑锋《传统孝道与中国农村养老的价值研究》



    孝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1]中国传统文化本质上可称为“孝的文化”。[2]对于这一文化的研究,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学者给予了重视和关注,出现了不少优秀学术成果。其中,潘剑锋先生2007年交由湖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传统孝道与中国农村养老的价值研究》一著,就因其独特的视角、敏锐的思维以及求是的学风,很值得学术界关注。

    《说文解字》解释说:“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尔雅·释训》也说:“善父母为孝”。所谓“善父母”,在中国文化史上包含着养亲、尊亲、谏亲、祭亲与续统等多方面的含义,影响十分深远。谢幼伟指出:“中国社会是以孝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孝侵入中国社会的每一部门,渗透到中国人的一切生活中。”[3]孝对中国文化以及中国社会的影响,概括起来,大致可以由浅而深通过三个层面来分析:一是礼仪规范。传统孝道对子女该如何尽孝规定得非常详尽,细到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和一天中的每一个时辰。像“不登高,不临深,不苟訾,不苟笑”(《礼记·曲礼上》);“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静承。冬则温,夏则清,晨则省,昏则定。出必告,反则面” (《三字经》);像白居易《十二时行孝文》中的有关内容就是如此。二是价值准则。中国文化中的传统与权威取向,重农与重功名取向,仁义等道德取向这三种主要价值取向,以及与之相联的权威、保守、谦让、谨慎、依赖、顺从、忍耐、勤劳、节俭、安分等民族性格,都与传统孝道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归根结蒂,都是由传统孝道生发出来的,因而也必须借助于传统孝道来得到阐释和说明。三是思维模式。《尚书·君陈》提出:“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周易》说:“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易·家人卦·彖》)由此而来,中国人总习惯于将一切政治问题、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道德化。黑格尔说:“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种道德的结合上, 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4]中国人还习惯于将“二元同体,一元独尊”[5]作为普泛的建构模式用来分析所有对象和问题。中国文化往往热衷于塑造超越人性人情的道德完人,它所传颂的英雄大都是具有过人道德修养的圣贤。通过以上三个层面的内容,我们不难看出,对于传统孝道的内涵与影响研究无疑是一个庞大而艰巨的课题。过去,不少研究者企望能全面系统地来把握这一课题。这种把握固然是十分必要的,但一时却很难达成。因而,他们往往只能泛泛而谈,难以提出有深度有特色的见解。

    与此不同,潘剑锋先生选择了从养老这一特定的视角来审视传统孝道的历史和现实价值。他的这一研究所立足的是传统孝道与养老的密切关系。《尚书·酒诰》记载说:“肇牵牛车,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孟子提出:“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孟子·离娄上》)《孝经》提出:“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孝经·庶人章》)由此可见,养老是传统孝道中极为重要的一项内容。正因为如此,中国人一直有着极强的家庭观念,中国社会的养老模式也一直是以家庭养老为主,中国的法律与道德也一直强调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养老对中国文化以及中国社会的影响就不仅是体现在礼仪规范的层面上,而是全面影响到了中国人的价值准则和思维模式。因而,分析传统的养老观与养老模式对于我们全面把握传统孝道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潘剑锋先生深入分析了传统孝道与养老的关系。在他看来,血缘关系是产生养老行孝的情感基础,个体婚制是产生养老行孝的社会基础,农耕经济是产生养老行孝的经济基础。孝道是养老的前提和基础,养老是孝道的体现和展开,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他从“养老”这一特定的视角出发,对传统孝道的文化内涵与历史发展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对其功能与价值进行了辩证的分析。既充分肯定了传统孝道在保障养老、减轻社会负担,调控规范家庭成员行为、维护家庭稳定、构建和谐幸福家庭,净化社会风气、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指出传统孝道在奉养方面违背社会规律,不讲究客观实际;在人格修养方面强调不平等,钳制青年人思想自由;在范围方面移孝作忠,内容泛化等,具有一系列的弊端。潘剑锋先生的这些观点,从总体上看,既有历史意识,也具现代眼光,对我们不乏启发和参考价值。

    进一步看,潘剑锋先生的这项研究也是应当今社会养老实践的急切需要而进行的。近年来,我国建立在传统孝道基础之上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了多方面的严峻挑战。一是人口结构的变化。我国在尚未进入现代社会的条件下,快速跨入了老龄化社会。到2008年初,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接近1.5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1%以上,其中有6成分布在农村。与此相伴而来的是人口倒金字塔结构的出现,年轻一代所要奉养的老人数量成倍增加,精神与经济压力日益增大。而大家庭的解体与核心家庭的逐渐普及,也使得前人为孝养所制定的子女日常行为规范难以为继。二是经济结构的变化。市场经济的繁荣与自然经济的的衰落,使得现代人的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物质欲望日益膨胀,田园牧歌式的生活情调转化为了激烈的生存与发展竞争。因而,人们更多地是在关注自身的生存和下一代的成长,敬老养老观念日益淡化。三是文化结构的变化。随着多元文化对一元文化的取代,钟情于西方文化与西方文明的年轻一代,无形中接受了西方流行的社会化养老模式与人人平等的价值观念,更多地看到了家庭养老模式的不足,和要求子女盲从父母所带来的弊端。与此同时,中国社会尤其是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体系建设还很不健全,社会化养老远没有发展起来,还无法适应保障养老质量,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潘剑锋先生认真分析了以上挑战,并着力从传统孝道与养老模式中去寻找应对挑战的思路和方法。他认为家庭养老由于包涵了经济上的扶助、生活上的照顾和精神上的安慰等多方面的内容,能弥补社会化养老方式的种种不足,可以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养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同时也与我国现阶段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适应,因而还是应该作为我国农村养老的一种基本形式而存在。在此基础上,他深入分析了孝道文化在我国农村养老工作中对于提高老年人的养老质量,帮助老年人自立、自强,实现自身价值,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下一代的人口素质,建立和谐的家庭关系和良好的社会伦理等所具有的重要作用。提出要弘扬和改造传统孝德观念,树立和发展现代孝德观念,以推进农村养老工作,建立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他还进一步就如何加强农村新型孝道文化建设,顺利推进农村家庭养老工作提出了自己的一系列设想。需要特别提出的是,由于看到了社会化养老才是我国农村养老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因而,潘剑锋先生在积极倡导并努力完善农村家庭养老模式的同时,也提出了要建立健全农村养老管理机制,完善养老立法,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等,并为此展开了较深入的研究。综上可见,潘剑锋先生的相关研究既有理论深度,又能直接指导当下农村的养老实践,因而能起到为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为学者的研究提供启发,为个人的行为提供指导的作用。

    从养老的角度来研究传统孝道,早在潘剑锋先生之前就有很多理论家进行过尝试和努力。但似乎尚没有人研究得如此系统、如此深入而又如此实在。当然这并不是说,潘剑锋先生就已经解决了所有的问题。读完潘剑锋先生的大作,我们发现尚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和探索。比如说,如何深入把握孝道对于我国传统养老模式的历史影响,如何深刻认识新型孝道文化,如何通过弘扬敬老、爱老的民族传统来建构新型的孝道文化,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农村家庭养老模式所存在的弊端,如何界定这一养老模式的历史使命,如何在当前农村青年人口流动性很强的状况下顺利推进这一养老模式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时还找不到很满意的答案。潘剑锋先生是湖南科技学院最年轻的教授之一,2007年他关于传统孝道与农村养老研究的科研课题又获得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立项。我们有理由相信他能够将这项研究进一步推向深入,从而为我们,也为所有关心这些问题的人释疑解惑,我们期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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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肖群忠:《孝—中华民族精神的渊薮》,载《河北学刊》,2004年4期。

    [2]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 学林出版社,1987年,第307页。

    [3]谢幼伟:《孝与中国社会》,见《理性与生命——当代新儒学文萃》,罗义俊编,上海:上海书店,1994年,第509页。

    [4]黑格尔著,王造时译:《历史哲学》,三联书店,1956年版,第165页。

    [5]陈仲庚:《规范尊从与一元独尊》,载《新国学研究》第2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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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17 13: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跨越舜文化研究的误区

    ——读万里、刘范弟《虞舜大典·古文献卷》



    近年来,舜文化研究越来越受到学界的重视和关注。研究性的组织与协会在各地纷纷成立,投身于这一研究领域的学者日益增多,研究成果不断涌现,影响逐步扩大。因此,认真审视这一研究的现状,推进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也就显得很有必要。在这方面,《虞舜大典·古文献卷》的编选出版带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



    (一)舜文化研究中的浮躁风气

    综观当前舜文化研究,我们在为其所取得的巨大成绩而感到欣慰与欣喜的同时,也非常遗憾地发现,一种不好的风气正在形成,并有蔓延之势,那就是浮躁。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

    一是片面服务于地方旅游经济发展,损害了研究工作的全面性与客观性。由于舜帝以及舜帝子民的后裔枝繁叶茂,代有迁徙扩张,因而造成全国许多地方都有舜的传说和舜帝庙。现在,有的学者没有进行很好的分析辨别,就将有舜帝传说的地方简单地当成舜帝的出生地,将舜帝庙简单地当成舜帝陵。所以,关于舜的出生地,学界有冀州、兖州、会稽、汉中、零陵等说,关于舜陵所在地,学界主要有湖南宁远九嶷山、山西运城鸣条岗、广西梧州、江苏连云港等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事实上,关于舜帝的出生地与陵墓所在地,在历史上也曾有过激烈的争论。而在互相诘难中,几乎所有的观点都难以自圆其说。关于舜帝生平的一些重要纪念地,像历山、雷泽、河滨等也是如此。今天,学者们重新讨论这些问题,其实并没有掌握新的更有说服力的依据,其中虽不乏严谨细致的学术研究,但毋庸讳言,不少学者的立足点并不在学术或文化本身,而在振兴地方旅游经济。所以,在研究材料的运用上他们往往以偏概全,只选取对个人论点有利的证据,而对于自己观点有冲突或自己无法解释的大量证据视若不见。在此基础上,有的地方政府甚至违背历史常识,为舜帝打造了规模宏大的坟墓。这种做法对于扩大舜文化的影响确实具有一定价值,但是就学术研究而言却是无益甚至是有害的。

    二是不注意研究材料的甄别取舍,导致舜帝形象失真与变形。由于舜帝时代所保存的直接史料实在有限,因此,舜帝究竟是怎样一个人,这个人一生究竟做了一些什么事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是一本糊涂账。《韩非子》一书多处谈到舜,但韩非仍然认为,舜的事迹很难弄清楚。他说:“殷周七百有余岁,虞夏二千余岁,而不能定儒墨之真;今乃欲审尧舜之道于三干岁之前,意者其不可必矣。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据之,愚也。故明据先王必定尧舜者,非愚则诬也。”(《韩非子·显学》)但是,由于舜文化在中国文化史上的崇高地位,古往今来的思想家与政治家又大都要讨论和宣传舜帝,民间也广泛流传着舜帝的事迹。因此,舜帝形象也就变得异常丰富和复杂。从总体上看,研究者至少要面对三个舜帝:一是作为历史人物的舜帝,二是经过无数先辈美化与改造的舜帝,三是神话传说中的舜帝。这三个舜帝虽有联系,但绝不能等同与混淆。现在,部分研究者没有进行应有的辨析与思考,就把所能找到的大部分材料都看成是史实,并在此基础上还原舜帝的生平。因此,他们在所讨论的舜帝事迹,所塑造的舜帝形象,其真实性的确是值得怀疑的。比如,有学者认为舜帝活了100多岁,且在已经让位于禹的情形下,还起身南巡,最后死在南巡途中。这就显然存在不合情理的地方。宋人王应麟《困学记闻》卷十二中引用了他人的两首诗:其一为:“虞舜在倦勤,荐禹为天子;岂有复南巡,迢迢渡湘水。”其二为:“重瞳陟方时,二妃盖老人,安肯泣路旁,洒泪留丛筠。”可见,古人早就意识到,舜帝死于南巡途中的观点存在不少值得商榷的地方。基于神话传说所得出的历史结论其可信度是不高的。

    三是试图将舜帝的行事方式与价值准则简单地移植到到现实生活中,缺乏历史的眼光与辩证的思考。我们研究舜帝其中主要目的之一是为了弘扬舜文化精神,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民族凝聚力,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服务。而要达成这一目的,我们就必须对舜文化进行辩证地分析和批判地继承。在漫长的发展演变过程中,舜文化一方面广泛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与智慧,具有重大的历史影响和现实意义,另一面也沉淀了很多杂质与糟粕,比如封闭保守、懦弱退让、虚伪做作、压抑人性等。中国的封建社会之所以特别漫长,我们的同胞在道德问题尤其是在社会公德方面之所以屡次受到质疑,根源也就在于此。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说,舜文化是中华民族民族劣根性的根源与本质所在。否定和批判舜文化的糟粕也就是分析、挖掘和改造民族劣根性。因此,当前的学术研究不仅应该指出舜文化中有哪些值得我们重视和继承的有价值的东西,更应该研究如何继承,继承什么。但是,部分学者对此显然重视不够,他们对如何清理和批判舜文化的负面因素,更好地发挥舜文化的积极作用研究不深,思考不细,即使偶尔讨论到了这一问题也语焉不详,既缺乏敏锐眼光,也缺乏解决实际问题的胆识,更缺乏理论深度。



    二、《虞舜大典·古文献卷》的内容与特征

    最近,笔者有幸得到了一套由湖南省舜文化研究会、湖南省舜帝陵基金会和湖南省舜文化研究基地共同组织,万里、刘范弟先生辑录点校,岳麓书社出版的《虞舜大典·古文献卷》。全书上下两卷,分为经史子集四部,收集了从先秦至清末历代思想家、理论家关于舜文化的研究成果,共计2200千字。粗粗翻阅之后,笔者深感其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突出特点:

    一是工程浩大,勇气难得。从先秦至清末,舜文化的古代文献浩如烟海,且有史以来,从未有人作过系统整理。《虞舜大典·古文献卷》引用文献上千种,其中仅有少部分为众所熟知,其余大部分为普通爱好者闻所未闻,甚至连有关专家都很少涉猎。从内容上看,凡是与舜文化相关的历史资料,编选者都尽力收录其中,既包括虞舜本人的生平事迹、政治思想、道德文化、典章制度、科学文化、历史遗迹、传说掌故、供奉祭祀等,也包括与瞽叟、象、尧、禹等虞舜亲眷、君臣、师友相关的记载,既有长篇大论,也有短章片言。要从浩翰的古籍中将这些材料一一查检出来,并予以点校,显然是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工程。仅以一、二人之力,要承担这样一项工程,没有足够的学术勇气是不可想象的,没有过人的精力与毅力也同样不可想象。

    二是功底深厚,态度严谨。对于所选录的文献,万里、刘范弟先生进行了认真的点校。对于他人已经点校过得文字,哪怕是已经多个名家点校过文字,比如《史记》、《尚书》等,他们仍要进行比较分析,并作出必要的更正。对于他人从未点校过的文字,他们更是要再三斟酌,精益求精。对于少数文献所存在的真伪及作者不一的问题,他们不辞辛苦一一进行了辨析。舜帝祭辞中的个别文献,不同版本的文字稍有差异,他们也逐一加了相应的小注。我们虽不能就此断定两位先生的点校没有任何问题,但我们至少可以说,他们不是在简单地抄录各种文献,而是在进行认真而深入的研究。其学术功底之深厚,治学态度之严谨堪称我辈学习的榜样。

    三是兼收并蓄,客观全面。万里、刘范弟两位先生对于传统文化均有很好的研究,在舜文化研究方面有自己的学术思想和观点,难能可贵的是,他们似乎完全没有受到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而能够全面客观地辑录舜文化研究的各种文献。比如,万里先生曾撰文提出,虞舜的归葬之地应该是在湖南宁远县的九疑山,但是,《虞舜大典·古文献卷》中关于虞舜的归葬之地却诸说并存,编选者对不同观点所能找到的文字均予收录,并未有所偏重。不同研究者查阅该书之后,均可以展开自己的研究,作出个人的判断。由此出发,我们认为《虞舜大典·古文献卷》的出版,也为所有舜文化研究者提供了一个机会,让他们在更全面地掌握研究材料的基础上,重新审视各自的研究,修正自己的观点与思想。从这一意义上讲,《虞舜大典·古文献卷》对古代文献的辑录虽然远不能说毫无遗漏,但其搜罗之广、点校之精、内容之全确实令人钦敬。可以说,该书既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也具有不错的收藏价值,同时还具有很实用的资料价值。



    三、科学推进舜文化研究

    从总体上看,舜文化研究应该有四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生平事迹考辨,二是研究材料整理,三是理论价值探讨,四是历史影响研究。其中,研究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程。舜文化研究所涉及的内容十分宽泛,其资料散见于各类典籍和各地传说当中,这给研究者搜集、查找、分析带来了诸多不便,这正是舜文化研究所面临的主要困难之一。近年来,学界对舜帝生平事迹考辨、舜文化理论价值探讨以及舜文化历史影响研究非常关注,已有的研究成果也主要集中在这三个方面。但对基础性的资料工作却缺乏足够的重视,一直没有出现有影响力的学术成果。《虞舜大典•古文献卷》的出版有效改变了舜文化的研究格局。该书不仅规模宏伟、内容博富,而且自成体系、体例鲜明、查检方便,为人们了解和研究舜文化提供了极大的便宜。依据湖南省舜文化研究基地、湖南省舜文化研究会、湖南省舜帝陵基金会的合作计划,拟定中的《虞舜大典》包括《古文献卷》、《近现代文献卷》、《当代文献卷》和《考古卷》共四卷。《古文献卷》的率先出版为后面三卷的编选出版工作作出了榜样。据笔者所知,湖南科技学院陈仲庚教授带领一个课题组经过几年的艰苦努力,《近现代文献卷》和《当代文献卷》的编选工作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在交付出版的过程中。我们有理由相信待《虞舜大典》四卷都出齐之后,将会对国内外的舜文化研究产生更大的促进作用,我们期待着。

    自2001年秋接受委托到2009年7月《虞舜大典·古文献卷》出版,万里、刘范弟两先生共付出了近10年的努力。期间,他们几经寒暑,艰苦备尝。其中有一段时间,他们每天都要耗时14个小时以上或埋头于故纸堆中或端坐在电脑之前。在遇到疑点与难点时,他们常常要查阅大量的资料,相互往返切磋多次才能解决。如无耐心细致、敢于吃苦、不烦不躁、甘坐冷板凳的精神,确实难以做到。在整个学界包括舜文化研究领域浮躁之风弥漫时,万刘两先生的精神尤显难能可贵。当下,我们推进舜文化研究,不仅需要有深刻的理论眼光、宽阔的学术视野、多样的思维与方法,更需要有这样一种学术精神。因此,《虞舜大典·古文献卷》的编选出版,不仅有效解决了舜文化研究资料分散,难于查找的难题,同时也开了学术风气之先,在以良好学风促进舜文化研究方面能起到积极作用。

    作为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舜在广大民众的心目中具有崇高的地位,据相关史料记载,自先秦至今,统治者和民间的祭舜活动一直绵延不绝。舜帝的后裔繁衍发展,其直系有虞、姚、王、李、陈等姓氏共211个,人口约有5亿,散居在世界各地。美国、新加坡、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均成立了舜裔宗亲组织。因此,研究和弘扬舜文化,对于培育民族自豪感,增强民族凝聚力,增进全世界华人的交往与友谊,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唐之享先生提出,《虞舜大典》的出版将舜帝历史功绩以及后人阐发传承集中到一起,不仅能给海内外华人,特别是给研究中国历史和中国文化的同仁们提供一个广阔的研究空间,同时也能让中华儿女从中看到因舜文化的传承而形成的民族感情、共同心理,以及因此铸就的人品、资质和性格,从而更加团结,更加自强不息。(《虞舜大典·总序》)作为编选出版《虞舜大典》的主要发起人之一,唐之享先生的观点却是很有说服力。由此出发,我们认为《虞舜大典·古文献卷》不仅具有实用价值和收藏价值,同时也具有重大的思想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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