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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京华:《湘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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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18 13:5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张京华:《湘妃考》  
    目  录
    总  序
    第一章  湘妃传说之六大文献系统
    一、《尚书·二典》:确定虞舜与二女的婚姻并赋予“至孝”的重大主题
    二、《山海经》:确定湘妃处江为神与神灵不死的主题
    三、《孟子》:最早记载“完廪”、“浚井”的故事情节并确定夫妻患难的治家典范
    四、《楚辞》:确定湘妃故事在文学中的歌咏形式与凄清幽艳的风格意象
    五、《史记》:确定了湘妃故事在史学中的正统地位
    六、《列女传》:确定湘妃故事在古今列女传记专史中的“元始”地位
    第二章  《列女传·有虞二妃传》的文本结构
    一、有虞二妃身份
    二、父母弟象身份
    三、虞舜与二女的婚姻
    四、二妃在有虞氏家族中
    五、第一难关“焚廪”
    六、第二难关“浚井”
    七、第三难关“速饮”
    八、二妃与小姑敤手
    九、叙虞舜德行孝行
    十、叙二妃相夫之功
    十一、叙虞舜与二妃升为天子后妃
    十二、叙虞舜湘妃之死
    第三章  《列女传·有虞二妃传》文献源流考
    一、引言
    二、“列女”系统历史文献的最早编定本
    三、文本的采集范围
    四、比对核心词语的研究方法
    五、“焚廪”“掩井”情节十三种文本列表
    六、文献比对与来源分析
    七、结论
    第四章  顾颉刚论《虞初小说》二女事之文献分析
    一、《虞初小说》研究与顾颉刚疑古辨伪学的关系
    二、《虞初小说》研究与顾颉刚民俗学的关系
    三、宋氏《虞初小说》与顾氏《考释》之缘起
    四、关于《考释》第二稿作者韩叔信
    五、宋氏《序例》与顾氏《考释》的不同取向
    六、加重描绘与增多评论:顾颉刚70年代第三稿的主要变化
    七、“他们想”、“我猜想”:独具特色的顾式考辨语
    八、时间记异与空间记异:《考释》一文的主要方法及问题所在
    九、故事的演变与研究的演变:《考释》第三稿关于二妃死事的辨伪取向
    十、《虞初小说回目考释》列举文献分类表
    第五章  湘妃·洛妃·河伯的综合考察
    一、湘妃庙的沿革
    二、潇湘庙的神灵祭祀
    三、古代巫觋的几个层面
    四、山川群神与山川诸侯
    五、河伯与洛嫔
    六、简短的结论
    第六章  论《九歌·山鬼》祀主为九疑山神
    一、山鬼为小神说
    二、山鬼名夔说
    三、夔龙在九嶷一证
    四、夔龙在九嶷二证
    五、二湘与山鬼连言并论
    六、九嶷之山神犹帝舜之故臣
    七、二妃为湘神而帝舜不当为湘君
    八、九嶷宾迎帝舜而非帝舜作为宾客
    九、九嶷山神其数有九
    十、山者阳精故山神当为男神
    十一、“山鬼”当正名为“山神”
    十二、“女神”之媚世歧说
    十三、古代舜陵祀礼之重
    十四、山川群神本为山川诸侯
    十五、《九歌》亦诸子辅经所为作
    第七章  娥皇女英名字小考
    一、娥皇女英省称二女
    二、二女名娥皇女英
    三、娥皇又作倪皇、娥盲、娥娙又称媓、后育
    四、女英又作女瑩、女匽、女罃
    五、娥皇、女英之别称
    第八章  永州潇湘庙的初步考察
    一、湘岸唯一明清陈迹
    二、潇湘庙碑文选录
    第九章  湘妃故事问卷分析
    一、潇湘与潇湘意象
    二、问卷设计与分析统计
    第十章  《列女传·有虞二妃传》新编
    附  录
    一、个人情感、政治情感与国家情感——以孟子论“情感四阶段”为参照
    二、中国传统政治性征——以“三顾茅庐”与《李师师外传》为参照
    三、零陵诗草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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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18 14: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陈仲庚)总序


    对舜文化的研究,是本世纪以来一个新兴的话题。随着“以德治国”、“和谐社会建设”的话题越来越普及,“舜文化”一词也逐渐成为流行语,因为无论是“以德治国”或是“和谐社会建设”,都需要到舜文化中去寻找思想资源;再加上“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推动作用,对舜文化的研究也越来越成为热门话题。关于舜文化研究成果的多少暂且不去说它,仅就民间的研究性机构而言,就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湖南有湖南省舜文化研究会、湖南省舜帝陵基金会、湖南省舜文化研究基地、永州市舜帝文化研究会、宁远县九嶷山舜帝文化研究会,山东有山东省大舜文化研究会、潍坊市大舜文化研究中心、诸城市大舜文化研究会,山西有运城市虞舜文化研究会、永济市舜文化研究会,河南有濮阳市帝舜文化研究会,等等。还有一些虽然没有直接以舜文化命名,但研究内容仍以舜文化为主,如浙江上虞县乡贤研究会。如果把以“舜裔宗亲”命名的联谊会之类的机构也统计在内,那更是一个十分庞大的数字,如在“世界舜裔宗亲联谊会”的旗号下,其分支机构遍布海内外几十个国家,总人口达到1.5亿——这一切足可说明,舜文化在海内外的亲和力和影响力。
    从上述研究机构的名称中也可以看出,舜、大舜、虞舜、舜帝、帝舜等,其实是一人而多种称呼,“舜”是其中最简单的称呼。同样,“舜文化”作为一种文化内涵的指称,也是其中最简单的。那么,“舜文化”的内涵究竟指什么?大致而言,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其一,舜文化是以舜帝生平事迹为基础扩充形成的文化体系;其二,舜文化是我国思想文化的源头之一,以舜帝为标志,代表着中华文明形成初期的思想行为和社会风貌;其三,舜文化被孔孟等儒家接受并加以发挥之后,成为儒家文化的主体,以“诚”、“孝”、“仁”、“中”、“和”为核心范畴,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实践途径相结合,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因此,“舜文化”不是指舜帝一人的“思想”或“文化”,作为一个“文化代号”,有着极为丰富的内涵,是中华民族早期智慧的集中体现。
    舜帝是我国最具影响力的人文始祖,也是最有研究价值的史前人物。对舜文化的研究,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而又十分浩大的工程,归纳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的研究工作要做:一是文献性研究工作,二是理论性研究工作,三是考据性研究工作,四是普及性研究工作,五是应用性研究工作。
    文献性工作主要是文献资料的辑录整理,还应包括对民间习俗的调查、民间口头作品和民间文献、民间家谱等征集工作。理论性工作应该是舜文化研究的主要工作,所涉及的内容广泛而复杂,从舜帝其人到其家庭再到其时代,从舜帝思想的形成到其流传再到其演变,从舜文化思想内涵的梳理到其价值评判再到其现代意义的转换……其中任何一个问题,都可以写出洋洋洒洒的鸿篇巨制。舜文化仅就思想内容而言就是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因而仅就理论性工作而言就是一项浩大的工程。考据性工作主要是考古发掘、发现,以及对新发现文物、文献的识读和解读。普及性工作则是如何让学术性成果走出象牙之塔,让精神性成果深入人心,真正转化为人民群众的精神力量。具体说来,如利用文学、影视、美术、音乐等艺术形式寓教于乐;让舜文化的核心价值观进课堂,对青少年进行民族精神和民族人格的培养,等等,这是一项值得特别重视的工作。应用性工作则是将舜文化研究与地方经济的发展结合起来,如舜文化作为一种文化产业如何开发的问题,作为一种旅游产业如何开发的问题,这同样是一项值得重视的工作。这五项工作只是一个大致的归纳,如要细分起来,舜文化研究的任务则更加复杂而繁重。
    舜文化研究的工程是如此浩大,任务是如此繁重,单靠一人之力是无济于事的,仅仅依靠个别单位的力量也是杯水车薪,只有热心此事的全体同仁团结协作,共同努力,才能完成这一项十分浩大而又意义重大的工程。基于这一需要,永州市的同仁在2004年发起成立了“永州市舜帝文化研究会”;2007年,湖南省的同仁发起成立了“湖南省舜文化研究会”;同年,依托湖南科技学院申报建立了“湖南省舜文化研究基地”。几年来,湖南省的同仁协作共进,在上述五项工作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别是在文献性工作方面成绩斐然。20097月,由湖南省舜文化研究会、湖南省舜帝陵基金会和湖南省舜文化研究基地三家联合出版了《虞舜大典·古文献卷》,计220万字,将先秦至晚清的舜文化相关资料尽数辑录。另外,《虞舜大典·现当代文献卷》收录1911-2010一百年的舜文化研究相关资料,现已由湖南省舜文化研究基地的同仁辑录整理完成,约360余万字,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将由山东省大舜文化研究会、湖南省舜文化研究会、湖南省舜文化研究基地三家联合出版。
    这一套《舜文化研究文丛》,是湖南省舜文化研究基地与永州市舜帝文化研究会几位同仁集体合作的成果。这里所涉及的主要是理论性研究,每一位学者都有自己的思考和自己的研究角度,相互配合则形成了一个整体,将湖南省的舜文化研究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从以前的各自为战,开始形成协作共进的团队力量。这套著作,是几位同仁几年乃至二十几年学术积累的结果,也是学术志趣相同的不同年龄、不同专业的同仁多年自愿组合的学术团队集体智慧的结晶。这个团队之所以二十几年不间断,关键在于有一个好的学术传统:在相互驳正、相互交流的融洽气氛中,形成了信息资源共享、“问题意识”互补,友朋切偲、师承授受的传统。这个传统再加上著作者读书不倦的踏实作风,是这套丛书得以问世的重要保证。丛书的著作者,有的泛观群书以博其趣,重于经而本于史,搜汇前人之说,把握学术兴替脉络和特点,理论、体用兼该,务求稳健;有的重视躬行实践,服务当代,又不盲目跟风;有的关注方志地域对舜文化的影响,重视地方文化资源的开掘和梳理……总之,丛书的著作者都是有感而发,有思而作,既不唯古是从,也不唯洋是趋。应该说,每一部著作都是有所创获、各具特点的。有些成果是在个人研究的基础上再征求同仁的意见后形成的见解,如王田葵教授关于舜文化的七条基本认识就是如此。这七条认识与《黄帝文化志》所发表的关于黄帝文化的八条认识相呼应,可以说是几年来寻根问祖研究远古文化的新收获。有些前期成果已在海内外引起广泛的关注,如张京华教授关于“一个很有意义的方法论问题”即“顾颉刚难题”在《中国图书评论》2008年第2期发表后,李学勤教授在《黄帝文化志》的序言中作了详细引用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王田葵教授的《论孔子“道德金律”之逆定律之不可推》在《孔子研究》2003年第4期发表后,也引起了广泛的反响。他们二人还在2010年上半年先后被香港中文大学邀请作了相关的学术讲学,可以说将舜文化研究的普及性工作带到了香港及海外,在海外华人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当然,既然是一部丛书,著作者不同,其学术水准定然有差异,其用功力度定然有区别,有的因工作繁忙,匆遽成书,难免有撰述之疏。但我要强调的是,在这里不存在功利目的,每一部著作都是作者真情实感的凝结,是对舜文化研究的真兴趣、真爱好的体现,在当今功利盛行学术浮躁的背景下,能够葆有这种“真情”已是弥足珍贵。至于这套丛书的学术价值,就不妄加论评了,聊作引玉之砖,希望能引起众多专家学者的注意,能引来同仁们的批评指教,尤其是希望能引来更多的美玉。
    湖南省舜文化研究基地首席专家  陈仲庚谨识
    二〇一〇年中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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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18 14: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张京华序


    时光如白驹过隙,自余夫妇携手来湖南,得稿六七部,得文百篇,而转瞬七年矣。本意来此静读群经,迄今一经未毕,盖因所居永州零陵,潇湘之汇,南接苍梧,北枕衡山,昔为帝舜故陵,羲叔所游,祝融所守,贤圣辈出,水石可喜,自司马子长以下,学者多历览焉,余亦不能例外。因《尧典》而考时政,因《舜典》而考夔典乐,因《楚语》而解绝地天通、山川群神,援引贾子《新书》而上籀《鬻子》,踪迹马王堆古地图而进论九嶷山古天子之祀礼,兹又考索有虞氏之二妃矣。
    稿中《湘妃传说之六大文献系统》与《〈列女传·有虞二妃传〉的文本结构》二章,先曾冠以“中国最早的爱情故事”发表。因古事久远,其先必为信史,其后不免有故事传说,源流不同,观念亦异,余既以流溯源,姑顺俗从末流之说,故云“故事”。
    《顾颉刚论〈虞初小说〉二女事之文献分析》与《湘妃·洛妃·河伯的综合考察》二章,前者提交2009年上海大学“中国传统学术的近代转型”国际学术研讨会,后者提交2010年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海峡两岸“宗教与区域文化暨梅山宗教文化”研讨会。而《〈列女传·有虞二妃传〉文献源流考》一章,排比“焚廪”、“掩井”文献,实为《顾颉刚论〈虞初小说〉二女事之文献分析》之第九节,修订后单独列出。《论〈九歌·山鬼〉祀主为九疑山神》一章亦为湖南省屈原学会2009年年会参会论文,后刊《船山学刊》。
    永州有潇湘庙,寔为湘妃庙,在潇湘之会,坐对蘋洲,中霤坍塌,四壁犹存。余既知有此旧迹孤存岸际,荒草掩没,遂带领诸生周流探视,颇寻得其抛散零碑,而拓存墨本,前后往来不下十馀次,既悲其圮毁,复喜其岑寂,良增慨叹焉。出而考察,返而问卷,而有《永州潇湘庙的初步考察》、《湘妃故事问卷分析》二章。
    《〈列女传·有虞二妃传〉新编》意在表明一种对待古籍可能持有的态度,所据文献底本为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抄本,与《〈列女传·有虞二妃传〉的文本结构》一章依据清《文选楼丛书》覆刻宋建安余氏刻本不同,盖因所注意的问题与所搜集的材料先后不一所致。全稿内容非成于一时,叙述或有重沓,亦职此之故,学者谅之。
    余二十馀年前留意“政治性征”,“三顾茅庐”与《李师师外传》一节曾题以《第一性  第二性——中国传统与中国经验》,提交2004年大连大学“新世纪亚洲妇女/性别研究与教育实践”国际研讨会。后又有“政治情感与国家情感”一番议论,迄未发表。不虞思之最久者,而著述所得反而最少,故二节姑作为附录。
    “舜文化”为地方政教中一新兴名词,余既叨陪“舜文化学术研讨会”,后来反复思之,聊有馀论云:
    窃尝论之,传统史学莫不以三皇、五帝为中华文明的开端,历史学的二级学科专门史看来是最能与舜文化专题大面积接触的一个研究角度。不过自19世纪初以来学者受社会达尔文主义和古史辨派的影响,在古史大量遗失的数千年之后苛求“科学实证”,不能实证则予以否定,提出将古史先“砍掉一半”、“打个对折”,疑古、薄古观念影响至今,这是首先需要从方法和治学方向上重新反省的。舜文化在文献学上的积累已成系统,除了为学者所熟知的史籍和子书之外,在以往较为忽视的经部之中,自汉唐注疏至晚近如《清经解》、《续经解》中更有大量的考释、阐释成果有待整理,另外帝舜的祭祀文献与历代纪咏也都可以单独立项。考古学的研究,其开展往往需要政策和财政的支持,加之迄今尚未发现殷商以前有系统的文字,而唐虞又质朴薄葬,直接的实物证据和古文字证据难以预期,但是近年来九嶷山玉琯岩的考古发掘已经将舜陵祭祀的遗址上推到秦汉之际,仍属极大的贡献。人类学、民俗学以及神话学的研究均可各成系统,单独立项,实际上人类学、民俗学、神话学、俗文学等学科正是在疑古思潮的刺激之下,四面突围、各寻蹊径而后兴起的,至少在舜文化研究这一案例上,可望尝试由“蹊径”复归于“大道”,实现综合创新。与人类学、地质学、古生态学接近的还有民族学和古地理学的研究,因为早在帝舜南巡之前,已有帝尧“申命羲叔,宅南交”、“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的明确记载。哲学史、思想史的研究也颇有可为,先秦诸子各家往往都称道虞舜,儒家更是以“祖述虞舜,宪章文武”开宗立脉,其学统、道统之承接上自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孟子,下至周程张朱陆王,而跨越汉唐千载直接孔孟的恰又是故里在永州道县的周敦颐,帝舜与周敦颐二人正可谓前圣后圣一脉相承。舜文化还可从文学、音乐、美术等方面立项研究。由虞舜与湘妃开创出的“潇湘意象”影响深远,早在20世纪30年代已被日本文学史家兒岛献吉郎称为“古今恋爱文学之祖”,而历代累积歌咏湘妃和虞舜的诗篇均各有数百篇之多,有加以整理结成专集的需要。我国古代关于音乐理论和音乐制度的经典性论述,最早当属《尚书·舜典》中帝舜命夔典乐的记载,其中说到音乐的原理“诗言志,歌咏言,声依咏,律和声”和“八音克谐,神人以和”,古代所说八音克谐的和谐理论、音乐与政治的对应关系、乐教与诗教的移风易俗功能等都始于这段记载,而直接的音乐作品亦有《二妃思舜》、《潇湘水云》等名曲传世。在美术方面,湘君、湘妃形象早在屈原作《九歌》、刘向作《列女传》时已有图画,后世更有以“潇湘夜雨”为起点的潇湘八景图以及潇湘八景诗、潇湘八景词的母题,不仅为中国文人所钟爱,而且远播到日本、韩国等地。当然,舜文化研究最重要的一个方面还应当是政治学。不仅中正、无为、和谐等等政治观念创始于尧舜之际,甚至近年来重新被社会关注的“孝道”观念,实亦发端于虞舜。特别是虞舜一朝与夏商周古称“三代”、“四代”,向被视为黄金时代、政治典范,为古人最高理想所寄托,亦即是政治监督的最有效依据。古人以经书为千古不易之常道,又特重祭祀,如《礼记·祭法》所说:“夫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又说:“舜勤众事而野死”,之所以表彰六经与纪念先王,其意义实在于此。历代帝王祭文又往往称“自古帝王受天明命,继道统而新治统”,可知历代政治之道统与政统均须有赖上古先王而获得根据。要之,三代、四代文明为古代政治的核心,所以政治学角度的研究应当也是现代舜文化研究的主线。
    余既下此数语,可知此稿名之为《湘妃考》者,尚远不及有虞氏古史万分之一端,其实只当题为《初考》。特别“湘妃·洛妃·河伯”一章,地连南北,物兼阴阳,事关人神,虽多年致思,而仅得提纲。他日得遐,冀得尽所欲言,足成《续考》。
    所谓“二女”、“二妃”、“湘妃”,不过为有舜氏之家事,大舜之私情,而自三闾屈子以下士大夫每加青睐,再三致意不已,圣贤才子,皆寓深情。近读兰台出版社2000年新版钱穆先生《经学大要》,例举一首唐人七言绝句,朱庆馀之《近试上张籍水部》(一作《闺意献张水部》),诗曰:“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  
    钱穆先生说道:
    照这首诗二十八个字看,明明白白是写一个新嫁娘一段闺房中的韵事,实际上不是的,因为这首诗的题目是“近试上张水部”,“水部”是个官名,他的题目注明上呈张水部,就是唐朝的大诗人张籍,写诗的人是个考科举的举子朱庆馀。唐朝人考试,举子在考以前要拿他平常的诗文送给朝廷上有名的大臣,请他看看这样的诗是否有资格录取。这个人看了以后,他可以同别人说,今年来的考生中间有某人诗作得好,主考官听见了,这人即可取上。这不是作弊,这叫“舆论”。张籍是韩愈的好朋友,诗名满天下。倘使这考生写封信给张籍说:“请你看看我的诗文,能不能帮我说两句好话。”这就一文不值了,这叫“白话文”,不能这样讲的。“不学《诗》,无以言。”那该怎么讲法呢?作首诗,自比为新娘,明天要考了,“问问”你,我的诗文行不行?其实不是“问”,而想要请他帮忙讲讲话。中国人的文化真高明,高明在中国人的做人要有修养的,讲句话也要有修养的。
    钱穆先生讲论经学而例举艳体,颇通诗人之旨。然以不佞观之,《近试》一首亦非完全不咏韵事。余自僻居湘南,独过淮水,偶然吟得数韵,自题《零陵诗草》。所谓遇才言才,遇情言情,遇志言志,孰知之哉?桂阳王阳之先生,斋号拙,又号黽勉,年满七旬,治学不辍,当安则安,当言则言,当怒则怒,当喜则喜,其仪容既修整清臞,其德业则睟面盎背,在永诸人中为前辈,不佞最所钦敬。今夏六月,承先生挥汗将《诗草》写出,乃为不佞最惬怀之一事。《诗草》多与潇湘相关,故亦附录,且识铭感。
    余夫妇与九嶷、潇湘皆有冥冥默默之缘。方余在燕都受学之际,自号嶷子、嶷郎,游山则谬署嶷山之神矣,为《太史公自序》南游至九嶷山,且有“嶷然大德”一语也。时年十六。而余妻读书在鲁阳、洛邑,笔札署名潇雨。初不意余夫妇倏忽便来湘南也。
    书稿写定,值中秋,小女在台湾逢甲大学,新闻称两岸有歌舞联谊,而余幼时闻之先人,吃月饼,杀鞑子,今则罕有闻矣。至今思之,知竟寓尊王大义,要之亦关风俗移易、民萌教化,值得纪念之一日,故兼识之。
                       张京华
    于湖南科技学院濂溪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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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18 14: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张京华:《湘妃考》  加入时间:2013/7/10 10:11:00  admin  点击:407
    第一章  湘妃传说之六大文献系统
    湘妃和虞舜的感情传说是我国最早的一个爱情故事。这个故事反映在今传最古老的经典《尚书》、《山海经》、《孟子》、《楚辞》、《史记》、《列女传》等六大系文献中。其中在西汉时期汇编的《列女传》中,湘妃故事被列在100余篇传记的首位,称为“元始二妃”,在发生的时间和编载的时间上都是最早的。
    娥皇、女英姐妹二人,史称湘妃,又称湘夫人、湘君、湘灵、湘女、江妃、二女、二妃,为唐尧之女,虞舜之妻。虞舜勤政而死,葬九嶷山,她们追寻到达湖南,死于湘江,受封为湘江之神。
    唐尧、虞舜为上古“五帝”中人物,儒家自称“祖述尧舜,宪章文武”(《礼记·中庸》,又见《汉书·艺文志》),孟子法先王,“言必称尧舜”,新出楚简亦盛称“唐虞之道”(郭店楚简),尧舜在我国古代道统、学统、政统上之重要地位不言而喻。湘妃和虞舜的感情传说,随同虞舜一代史事载入经典,历代传咏,备载不绝。
    据清马骕所编《绎史·有虞纪》,徵引宋以前古书有近70种之多。各书性质,有些难于确论。大致说来,经书有《尚书》、《尚书逸篇》;正史有《史记》、《汉书》、《宋书·符瑞志》;杂史有《竹书纪年》、《山海经》、《世本》、《越绝书》、《通鉴前编》、《帝王世纪》、《刘向列女传》、《刘向孝子传》、《高士传》、《孔子家语》、《中华古今注》、《风俗通义》、《皇览》、谯周《古史考》、张守节《史记正义》、《真源赋》、《通史》、《苏子古史》、《拾遗记》、《述异记》、《博物志》、《搜神记》、《琴操》、《水经注》、刘湛《吕梁碑》;周秦诸子有《墨子》、《孟子》、《庄子》、《尸子》、《荀子》、《公孙尼子》、《鲁连子》、《吕氏春秋》、《韩非子》、《白虎通义》、《韩诗外传》;汉唐诸子如《淮南子》、《春秋繁露》、《抱朴子》、《论衡》、《新论》、《文心雕龙》、《金楼子》;儒家传记注疏有《国语》、《左传》、《书序》、《尚书大传》、杜预《春秋左传注》、《礼记》、《礼记注》、《礼记疏》、《大戴礼记》;纬书有《孝经援神契》、《洛书灵准听》、《元命苞》、《尚书璇玑钤》、《论语比考谶》、《春秋运斗枢》、《春秋合诚图》、《春秋演孔图》、《尚书中侯》、《尚书帝命验》。就湘妃故事而论,不佞认为,当以《尚书》、《山海经》、《孟子》、《楚辞》、《史记》、《列女传》六书所载最为原始,影响最大。六书性质分属经史子集四类,所载内容亦各自独立及各有侧重,可以互补互证,由此构成了湘妃故事的六大文献系统。
    一、《尚书·二典》:确定虞舜与二女的婚姻并赋予“至孝”的重大主题
    《尚书》为我国重要历史典籍。为儒家“五经”之一,故又称《书经》。
    《汉书·艺文志》谓“《书》之所起远矣,至孔子纂焉,上断于尧,下讫于秦,凡百篇,而为之序”。《春秋纬》载“孔子受端门之命,制春秋之义,使子夏等十四人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宝书”。《书纬》称“孔子求得黄帝玄孙帝魁之书,迄秦穆公,凡三千三百三十篇,乃删以一百篇为尚书”。秦火之后,汉代有《今文尚书》及《古文尚书》,均不足百篇。唐代合编为《尚书正义》,共58篇。
    《尚书》分为《虞夏书》、《商书》、《周书》三部分,其中《虞夏书》包括《尧典》、《舜典》、《益稷》、《皋陶谟》、《禹贡》、《甘誓》。《尧典》、《舜典》合称“二典”。
    作为历史文献,关于《尚书》最为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虞夏书》所载历史发生的时间要早于迄今已知有系统文字的时间。关于这个问题可以有二种考虑:第一,旧传伏羲造书契,迄今已知最早的有系统的文字是商代后期的甲骨文,但甲骨文未必是最早的文字;虞夏时期未必没有文字,只是迄今尚未发现而已。第二,上古史官具有严格的官守世畴制度,即使没有文字,也不等于没有其他方法可以记录历史。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书类小叙》指出:“《书》以道政事,儒者不能异说也。”说明历代学者关于《尚书》的评判大体均予肯定。至宋代以后,学者意见纷起,争论集中在四个方面:“诸家聚讼,犹有四端:曰今文古文、曰错简、曰《禹贡》《山水》、曰《洪范》畴数”。但就“二典”而言,因为《今文尚书》与《古文尚书》均有“二典”,而所谓“错简”问题本出于学者夸大,“刘向记《酒诰》《诏诰》脱简仅三,而诸儒动称数十”,所以争论基本与“二典”无关。
    既以今人认为论辩最为深入的阎若璩和崔述而言,均明确认定“唐虞之事,惟《尧典》诸篇为得其实”(崔述《唐虞考信录》卷一),“凡晚出之古文所为精诣之语,皆无一字无来处”(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卷一,第八)。崔述谓:“吾读《洪范》,而知武王之所以继唐虞夏商而成一代之盛治也。吾读《立政》、《无逸》而知成王、周公之所以绍文武而开八百年之大业也。《六经》中道政事者莫过于《尚书》,《尚书》中自《尧典》、《禹贡》、《皋陶谟》以外,言治法者无如此三篇。然《虞夏书》文简意深,而此则切明晓畅。学者于此三篇,熟玩而有得焉,于以辅圣天子,致太平之治,绰有余裕矣。惜乎世之学者,惟务举业而于此多不究心也。”(崔述《丰镐考信录》卷四)陈澧谓:崔氏读经而有心于治法,非复迂儒之业,良足尚也。所举三篇,皆盛治之文。……圣人删定《尚书》,存盛治之文以为法,存衰敝之文以为鉴,学者皆当熟玩也。凡读经皆当如是也。(陈澧《东塾读书记》卷五)
    宋代以后,对虞舜史事提出怀疑的以金履祥为代表。金履祥,宋元间人,著有《尚书表注》、《孟子集注考证》、《通鉴前编》、《仁山集》等。马骕对金履祥提出了批评,《绎史·有虞纪》指出:“疑舜之祖,将并疑高阳、夏后氏之祖。夫岂史迁同族异号之说茫然无所原本,而肆为妄谬以待后人之摘发哉?惜乎诸儒疑统系之舛而未及察世代之疏,仁山金氏发其端而未究其所以然也。”
    现代学者多认为《尚书》内容有窜乱,甚者认为古人有意造伪,如说“虞舜……是墨家最先鼓吹的由尧禅让给帝位的一位‘圣王’,儒家接受了这一说,和所搜集到的古史资料一起,加以编造成美丽的冠于三代之上的‘尧舜禹三圣传授’体统的道德美备政教辉煌的黄金时代。”[1]等等,均为最近百年所有之奇谈怪论,实际上怀疑者的怀疑较之典籍中的可疑之处,更缺乏依据。
    《尧典》载“岳曰:‘瞽子,父顽,母嚚,象傲;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帝曰:‘我其试哉。’女于时,观厥刑于二女。厘降二女于妫汭,嫔于虞。”孔传:“言能以至孝和谐顽嚚昏傲,使进进以善自治,不至于奸恶。……尧于是以二女妻舜,观其法度接二女,以治家观治国。……舜为匹夫,能以义理下帝女之心于所居妫水之汭,使行妇道于虞氏。”孔颖达疏:“舜仕尧朝,不家在于京师,而令二女归虞者,盖舜以大孝示法,使妻归事于其亲,以帝之贤女事顽嚚舅姑。”
    《尧典》的下半篇记载了舜被推举给尧的史事,《舜典》的下半篇记载了舜即位以后的史事。《尚书·二典》最早确定了虞舜与二女的婚姻并赋予“至孝”的重大主题。
    二、《山海经》:确定湘妃处江为神与神灵不死的主题
    《山海经》一书,《史记》、《汉书》均有论及,《汉志》著录在数术略形法家类中。刘歆解释“形法家”之义说:“形法者,大举九州之势以立城郭室舍形,人及六畜骨法之度数、器物之形容以求其声气贵贱吉凶。”则是介于地理与卜筮之间。刘歆称其为“博物”之书,《隋书·经籍志》归类为地理记,其后学者或称之为“古今语怪之祖”(胡应麟),或称之为“实则小说之最古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或称之为“古之巫书”(鲁迅)。今人多以为神话书,或列在小说家。
    此书旧题夏禹及伯益(又作伯翳)撰。《汉志》不著作者姓名。刘秀(刘歆)谓出于唐虞之际,禹治洪水,伯翳主驱禽兽,命山川,类草木,别水土,类物善恶,著《山海经》,“其事质明有信”(《上〈山海经〉表》)。郝懿行援引《周官》、《左传》二书,确信其事,谓:“因知《五臧山经》五篇,主于纪道里、说山川,真为禹书无疑矣。……亦知此语必皆为后人所羼矣。然以此类致疑本经,则非也。”(郝懿行《山海经笺疏叙》)而怀疑此书的学者,则多指出书中多有后人羼杂的内容。如胡应麟谓:“案《经》称‘夏后启’者三,又言‘殷王子亥’,又言‘文王墓’,凡商周之事,不一而足。”(胡应麟《山海经考证》)由其延续夏商周三代,断定为战国人杂录。与此种意见相反,则有啖助的“口传”及“祖师之目”说,谓:“古之解说悉是口传,自汉以来,乃为章句。如《本草》皆后汉时郡国,而题以神农;《山海经》广说殷时,而云夏禹所记。自余书籍,比比甚多。是知《三传》之义,本皆口传,后之学者,乃著竹帛,而以祖师之目题之。”(啖助《春秋集传纂例》)此处则涉及到对古书体例的理解问题。上古无私家著述,学术均出于王官,而王官世袭世畴,其著作典籍皆是“集体成果”,不署“个人版权”。但出于纪念目的,往往追载首创之功而题写其名氏。换言之,古人敬首事,凡署名均从上限;今人重专利,故署名均从下限。
    近代以来从史学方面研究《山海经》的最重要成果当属王国维1917年所作《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该文取《山海经·大荒东经》与殷商卜辞中所见先公“王亥”之名互相印证,证明《史记·殷本纪》、《三代世表》、《汉书·古今人表》、《世本》、《吕氏春秋·勿躬》、《楚辞·天问》、《初学记》、《太平御览》诸书所载“该”、“核”、“胲”、“垓”系由“亥”字讹变而来,“鮌”、“氷”、“振”又由“亥”、“胲”、“核”讹变而来。诸书中惟独《山海经·大荒东经》及郭璞注引《竹书纪年》所记作“亥”字为是。王国维指出:“卜辞作王亥,正与《山海经》同。……夫《山海经》一书,其文不雅驯,其中人物,世亦以子虚乌有视之。《纪年》一书,亦非可尽信者。而王亥之名,竟于卜辞见之。其事虽未必尽然,而其人则确非虚构,可知古代传说存于周秦之间者,非绝无根据也。”[2]
    至1941年,胡厚宣又在甲骨卜辞中发现有关于四方和四方风名的记载,与《尚书·尧典》及《山海经》中的有关记载名称、句法都十分相近。胡厚宣指出:“《山海经》一书,自来学者多视为荒诞不雅训之言。疑古之甚者,且以大荒经为东汉时代的作品。王国维氏虽然在大荒东经曾发现王亥,以与甲骨文字相印合。但论者或以事出偶然,固不信其中还保存有整套的古代史料。尧典者,近人所认为秦汉之书,甚或以为乃出于汉武帝时,亦难以想到其所包含的史料,或早到殷之武丁。今以与甲骨文字相参证,乃知殷武丁时的四方和四方风名,盖整套的全部保存在山海经和尧典里,三种史料所记,息息相通,几乎完全密合。”[3]
    近年仍有学者肯定胡厚宣的研究,如李学勤指出:“《山海经》讲四方风的地方,大家不太注意,就是它里面总是讲到‘司日月之长短’。‘司日月之长短’说明那个风和风来的方向是与四季有关。所以甲骨文里的很多东西也可以论证文献。胡厚宣先生是首先揭示四方风名的意义的,其贡献实在很大。”[4]金景芳也指出:《尧典》“文字虽不是尧时写定,事情却必发生在尧时”、“《尧典》所记的内容要早于甲骨文和《山海经》……都是当时的历史实录,里边根本不见有神和神话的味道。”[5]
    由于王亥史事与四方风名的被证实,《山海经》中唐虞夏商之际的若干内容已经可以断言是真实的,刘歆称《山海经》“出于唐虞之际”不是没有根据的。
    《海内经·海内经》:“南方苍梧之丘,蒼梧之渊,其中有九嶷山,舜之所葬,在长沙零陵界中。”又《海内南经》:“兕在舜葬東,湘水南。……苍梧之山,帝舜葬于阳,帝丹朱葬于阴。”《大荒南经》:“有苍梧之野,舜与叔均之所葬也。”
    《山海经·中山经》:“洞庭之山:帝之二女居之,是常游于江渊。澧沅之风,交潇湘之渊,是在九江之间,出入必以飘风暴雨。”郭璞《山海经注》云:“天帝之二女而处江为神也。”汪绂《山海经存》云:“帝之二女,谓尧之二女以妻舜者娥皇女英也。相传谓舜南巡狩,崩于苍梧,二妃奔赴哭之,陨于湘江,遂为湘水之神,屈原九歌所称湘君、湘夫人是也。”
    上古称“神”本有两层含义,其一出于纪念意义,“生为上公,死为贵神”(《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其二凡名山大川均有专守,位同诸侯,称为山川之主,也可称“神”。前者递选死人为之,后者由生人世袭。故上古之“神”,其本义为“神守”,与“社稷守”相对,原为分封制度,同时亦为自然保护制度。上古又有“神道设教”之说,以“神”为教,原为一种教育制度。后世渐以不明,遂以“神”为生死有无之间,借以生出超绝的企望。
    《山海经》最早记载了虞舜南巡的方位及葬地,记载了二妃奔赴哭之、陨于湘江、遂为湘神、俗称湘妃的内容,确定了神灵不死的主题。
    三、《孟子》:最早记载完廪浚井的故事情节并确定夫妻患难的治家典范
    孟子为先秦儒家大师,其书汉代为诸子传记,立于官学,设传记博士,五代、宋以后列为“九经”、“十一经”“十三经”。在先秦群经诸子中,《孟子》的内容保存得是最好最完整的。
    《孟子》书中多议论古史。孟子自称“言必称尧舜”,司马迁谓“孟轲乃述唐、虞、三代之德,是以所如者不合。退而与万章之徒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后析为十四篇)“荀卿、孟子、公孙固、韩非之徒,各往往捃摭春秋之文以著书。”
    《孟子·万章上》万章所问舜完廪、浚井等事,记载最早,影响较大,但学者亦有争论。一派以为“文辞古崛”,断为《舜典》逸文。阎若璩谓:“父母使舜完廪一段,文辞古崛,不类《孟子》本文……其为《舜典》之文无疑。”(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卷二)俞正燮、毛奇龄亦主此说。俞说见《癸巳类稿》“《舜典》逸文”条,毛氏并作作《舜典补亡》一篇。
    另一派以为纪事“琐屑”,不够“简要”,故不可信。刘逢禄谓:“《孟子》引‘父母使舜完廪’诸文,皆传记之类,而非《帝典》之经。经文简要,数言已尽矣。”(刘逢禄《尚书今古文集解》卷一)陈澧谓:父母使舜完廪一段,语皆琐屑,谓为《舜典》之文,尤不可也。命官大事,非《舜典》,完廪浚井之事则是《舜典》,岂可通乎?”(陈澧《东塾读书记》卷五)洪良品谓:“《万章》引‘父母使舜完廪’一段……其词虽古奥,类《书》,或是《尚书》他篇,断非《典》中所宜有。以其事近家庭琐屑,有异朝章体制也。杜佑《通典》、《皇朝通典》曾纂入此种轶事否?即此可悟古书之法。况‘二嫂使治朕栖’,此何等语,而谓史臣乃载入朝典中邪?”这一派观点并进而认为“二嫂使治朕栖”太伤礼法,故不可信。如程颐已谓:“瞽瞍使舜完廪浚井……本无此事,此是万章所传闻,孟子更不能理会这下事,只且说舜心也。如下文言‘琴朕,干戈朕,二嫂使治朕栖’,尧为天子,安有是事?”(《程氏遗书》卷十八)
    要之,二派观点同样均由文体一面推测真伪,“古崛”则是,“琐屑”则非,恰成一对矛盾。其由自身立场推测上古之制,尤难视为定论。
    《孟子·万章上》:“父母使舜完廪,捐阶,瞽瞍焚廪。使浚井,出,从而揜之。象曰:‘谟盖都君咸我绩,牛羊父母,仓廪父母,干弋朕,琴朕,弤朕,二嫂使治朕栖。’象往入舜宫,舜在床琴。象曰:‘郁陶思君尔。’忸怩。舜曰:‘惟兹臣庶,汝其于予治。’”
    《孟子》最早记载了舜与二妃夫妻一致“历试诸难”的史事,特别是“完廪”、“浚井”的具体情节,确定了夫妻支持配合、患难与共的治家典范。
    四、《楚辞》:确定湘妃故事在文学中的歌咏形式与凄清幽艳的风格意象
    《汉书·艺文志·诗赋略》首列《屈原赋》二十五篇。《汉志》本出刘歆《七略》,其父刘向又纂辑屈原赋等为《楚辞》。《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楚辞章句》:“初,刘向裒集屈原《离骚》、《九歌》、《天问》、《九章》、《远游》、《卜居》、《渔父》,宋玉《九辨》、《招魂》,景差《大招》,而以贾谊《惜誓》,淮南小山《招隐士》,东方朔《七谏》,严忌《哀时命》,王褒《九怀》及向所作《九叹》,共为《楚辞》十六篇。”自晋以后以经史子集四部分类,而“集部之目楚辞最古”(《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集部总序》)。由学术渊源而论,三代之学只有经,至晚周而有子,子所以辅经者。汉代以后图书渐多,故于诸子之外别为诗赋等,晋以后又改诗赋为集。但考竟源流,诗赋与集仍只是子,其本亦所以辅经者。而诗赋略、《楚辞》尤直接承《诗经》而来。《史记·屈原列传》:“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若《离骚》者,可谓兼之矣。”《汉志·诗赋略小叙》:“春秋之后,周道浸坏,聘问歌咏不行于列国,学《诗》之士逸在布衣,而贤人失志之赋作矣。大儒孙卿及楚臣屈原离谗忧国,皆作赋以风,咸有恻隐古诗之义。”王逸《楚辞章句·序》:“昔者孔子睿圣明哲,天生不群,定经术,删《诗》《书》,正《礼》《乐》,制作《春秋》,以为后王法,门人三千,罔不昭达。临终之日,则大义乖而微言绝。其后周室衰微,战国并争,道德陵迟,谲诈萌生。于是杨墨邹孟孙韩之徒,各以所知,著造传记,或以述古,或以明世。而屈原履忠被谮,忧悲愁思,独依诗人之义而作《离骚》,上以讽谏,下以自慰。遭时暗乱,不见省纳,不胜愤懑,遂复作《九歌》以下凡二十五篇。”
    赋与《楚辞》虽以文辞自见,而其中多议论古史。《史记·屈原列传》又说:“上称帝喾,下道齐桓,中述汤武,以刺世事。”
    《楚辞》亦蒙疑古之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楚辞类小序》:“注家由东汉至宋,相补苴,无大异词,迨于近世,始多别解,割裂补缀,言人人殊,错简说经之术,蔓延及于词赋矣。”近人廖平作《楚辞新解》(《楚辞讲义》),胡适作《读〈楚辞〉》,何天行作《楚辞新考》(后改题为《楚辞作于汉代考》),当时已有学者斥其非是。[6]至60年代前后日本学者拾其余波,提出“屈原否定论”,亦经学者驳斥。[7]近年以来,《楚辞》与《诗经》的关联尚少注意,但屈原诸作的真伪争辩已基本平息。
    《楚辞》论及帝舜、湘妃事迹,见于《离骚》、《天问》、《远游》、《九歌》诸篇。《离骚》云“济沅湘以南征兮,就重华而陈词”,重华为舜名,洪兴祖补注谓屈原“欲渡沅湘之水南行,就舜敶词自说”。《天问》云“舜闵在家,父何以鱞?尧不姚告,二女何亲?”洪兴祖补注:“言舜为布衣,忧闵其家。其父顽母嚚,不为娶妇,乃至于鱞也”、“尧不告舜父母而妻之,如令告之,则不听,尧女当何所亲附乎?”《远游》云“二女御《九韶》歌,使湘灵鼓瑟”,《九韶》为帝舜之乐,洪兴祖补注:“美尧二女,助成化也。”而《九歌》中《湘君》、《湘夫人》二篇,则专为吟咏娥皇、女英之作。(亦有以湘君为帝舜、湘夫人为二妃者)其中名句如“目眇眇兮愁予”、“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思公子兮未敢言”、“九嶷缤兮并迎,灵之来兮如云”,均为骚人典范。
    《楚辞》最早将湘妃事迹形之于诗赋,开创了以文学形式歌咏湘妃的一条途径,而其风格情调凄清幽艳,亦早成为“潇湘意象”的永恒基调(也开出追慕文学、闺情文学、香奁文学、香艳文学一脉)。同时士人每当履忠被谮、遭时暗乱,亦往往转成诗人骚客,其忧悲愁思亦惟以诗文、古史为寄托,开创出古代仕与隐、政与文之移情、寄托、升华、转化一种模式。
    五、《史记》:确定了湘妃故事在史学中的正统地位
    司马迁曾亲至潇湘、九嶷,“南游江淮,上会稽,探禹穴,窥九疑,浮于沅湘,北涉汶泗”(《史记·太史公自序》)。
    《史记》一书本题《太史公》,实为私修,而窃比《春秋》,《春秋》本为天子之事,而孔子私纂。《汉志》列《太史公》于《六艺略》春秋家,是以子家之言比附王官经典。至唐,纂《隋志》,始设正史之名。宋有“十七史”,清有“二十四史”,《史记》皆居首位。
    《史记》记载虞舜、湘妃事迹,取材最广,纪事最详。如“于是尧妻之二女,观其德于二女。舜饬下二女于妫汭”,取于《尚书》;“涂廪”、“穿井”取于《孟子》(略有不同,详见下文);“欲杀不可得,即求尝在侧”取于《越绝书》;“以二女妻舜以观其内,使九男与处以观其外”取于《淮南子》、《吕氏春秋》;“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是为零陵”取于《山海经》。张守节正义谓:“太史公据古文并诸子百家论次,择其言语典雅者,故著为《五帝本纪》,在《史记》百三十篇书之首。”《史记》最早将湘妃事迹详尽收载于正史,确定了湘妃故事的正统地位。
    六、《列女传》:确定湘妃故事在古今列女传记专史中的“元始”地位
    刘向字子政,楚元王交四世孙。以行修饬擢为谏大夫,元帝初与太傅萧望之等四人辅政,因欲罢退外戚及宦官下狱免官,废十余年。乃著《疾谗》、《擿要》、《救危》及《世颂》,凡八篇,依兴古事,悼己及同类。成帝初进用为光禄大夫,领校中秘图书,著《别录》。睹俗弥奢淫,逾礼制,故采《诗》《书》所载贤妃贞妇,兴国显家之法则,及孽嬖乱亡者,序次为《列女传》,凡八篇。数上疏言得失,陈法戒。时政由王氏,复上封事极谏。天子召见,悲伤其意,数欲用之,终为居位者所持,居列大夫官前后三十余年而不迁。年七十二卒,卒后十三岁而王氏代汉。事迹见《汉书·刘向传》。
    西汉自司马谈、迁父子之后,刘向、歆父子相继整理中秘图书,学者常将父子二人并提。章太炎又将刘歆与孔子并称,盛赞说:“孔子殁,名实足以抗者,汉之刘歆。”[8]余嘉锡表彰刘向整理中秘图书的贡献,盛道说:“使后人得见周秦诸子学说之全者,向之力也”、“今人得见秦汉古书者,刘向之功也”。[9]
    近代以来康有为、顾颉刚厚诬刘向、歆父子遍伪群书以助王莽篡汉,钱穆著《刘向歆父子年谱》,均已一一驳正。
    《列女传》一书,《汉志》著录题为《列女传颂图》。旧有曹大家班昭为之作注及增补,至宋,王回据有颂者删定为《古列女传》,无颂者为《续列女传》,“其文亦奥雅可喜”。范晔著《后汉书》,始于正史中设列女传,后改为烈女传。单行刊本据《隋志》所载则有项原《列女后传》十卷、赵母注《列女传》七卷、高氏《列女传》八卷、皇甫谧《列女传》六卷、綦毋邃《列女传》七卷,及曹植《列女传颂》一卷、缪袭《列女赞》一卷。明解缙等又奉敕撰古今列女传》三卷。刘向实际上开创了古代妇女史传文献系统之先河。
    《汉书》本传记载刘向编订《列女传》的意图,重在夫妇之道:“向睹俗弥奢淫,而赵、卫之属起微贱,逾礼制。向以为王教由内及外,自近者始。故采取《诗》、《书》所载贤妃贞妇,兴国显家可法则,及孽嬖乱亡者,序次为《列女传》,凡八篇,以戒天子。”《易传》称有夫妇然后有父子君臣,“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礼记》称“礼始于谨夫妇”,刘向的本意正在以“贤妃贞妇”纠正汉成帝与赵、卫夫妻之逾礼(赵皇后名赵飞燕、赵昭仪名赵合德、卫婕妤名李平赐姓卫,其事又见《续列女传》)。夫妇事迹乃是刘向著述的主题,但是《列女传》七卷题名却只有“母仪”,没有“后妃”。
    第一卷《母仪》人物事迹最早,也最为重要。如弃母姜嫄、契母蕳狄、启母涂山三人,为夏商周三代男性始祖的生母,均由“感生”生下第一代男祖先,所以都作为母亲见于记载,“母仪”卷名明显是以身份分类。但此后贤明、仁智、贞顺、节义、辩通五卷,虽然都载明为使“妃后贤焉”、“夫人省兹”、“诸姬观之”、“姜姒法斯”、“妻妾则焉”(《小序》),特别是第二卷“贤明”自周宣姜后、晋文齐姜以下15篇人物均为妻辈(后、妻、姬),却没有题名为“后妃”(历代正史之例《史》《汉》称“外戚”纪、传,《后汉书》称“皇后纪”、“列女传”,《三国志》始称“后妃传”、“妃子传”、“妃嫔传”)。
    《母仪》卷中所列14篇传文,有12篇为母辈(母或姑、姆,计有弃母姜嫄、契母简狄、启母涂山、周室三母〔大姜、大任、大姒〕、卫姑定姜、齐女傅母、鲁季敬姜〔文伯之母〕、楚子发母、邹孟轲母、鲁之母师〔鲁九子之寡母〕、魏芒慈母和齐田稷母),2篇为妻辈(妻或妃,另一篇为《汤妃有莘》,事迹单薄,二妃故事近400字,有莘故事不足100字)。《母仪》的主题据刘向《小序》当为“胎养子孙,以渐教化”,以备“姑母察此,不可不法”。因此有学者怀疑这二篇与《母仪》主题不符,推测此篇“似乎有贤后妃母仪天下之意涵”。[10]对此,清代女学者王照圆早有阐释,《列女传补注》:“元,大也;始,初也。夫妇为人之大始,刘氏作传,又于此托始也。”总之,《列女传》主题为后妃却未列“后妃”卷,不先叙后妃而先叙“母仪卷”,“有虞二妃”不在后妃各卷之中而位在“母仪卷”首,凡此均可见出“有虞二妃”的特殊性。
    有虞二妃居《列女传》之首,并称之为“元始二妃”。颂曰:“元始二妃,帝尧之女,嫔列有虞,承舜于下,以尊事卑,终能劳苦,瞽叟和宁,卒享福祜。”引君子曰:“二妃德纯而行笃。《诗》云:‘不显惟德,百辟其刑之。’此之谓也。”此书旧有刻像,题辞曰:“二妃智德:舜受诸凶能免难,二妃多可相之功;尧试百方悉协谋,一升(生)赖内助之力。”明彭烊评曰:“舜虽大圣大智,然每事谋之二妃,即此见妃既有女德之纯良,又有免患之明哲,真圣人之配,万世赖道之贤之首称也。”
    在故事内容上,《列女传》也较《孟子》等书更为详尽,除“完廪”、“浚井”二难之外,又多“速饮”一节。
    除编纂《列女传》以外,刘向又“采传记行事,著《新序》、《说苑》凡五十篇”。高似孙《子略》称道《新序》一书:“先秦古书,甫脱烬劫,一入向笔,采撷不遗。至其正纪纲,迪教化,辨邪正,黜异端,以为汉规监者,尽在此书。”其书《杂事》五卷,《剌奢》、《节士》、《义勇》各一卷,《善谋》二卷,而载虞舜至孝事迹列为《杂事》第一之首。其后元郭居敬编纂《二十四孝》,仍以虞舜事迹为首,称为“孝感动天”,即由刘向肇始。
    要之,《列女传》以湘妃事迹列居书首,以此创出古今列女传记一系的专史文献。《列女传》肯定了湘妃在治家治国中的正面作用,也肯定了虞舜、湘妃故事中两性关系与爱情因素的正面作用,确定了湘妃作为两性关系于男女爱情的原型与典范,也确定了虞舜、湘妃的感情故事成为迄今有记载的最早的一个爱情故事。
             




    [1]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88页。

    [2]王国维《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见王国维《观堂集林》,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416-417页。

    [3]胡厚宣《释殷代求年于四方和四方风的祭祀》,刊《复旦学报(人文科学)》1956年第1期。

    [4]李学勤《走出疑古时代·导论》(修订本),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2页。

    [5]金景芳、吕绍纲《〈尚书·虞夏书〉新解》,辽宁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66-67页。

    [6]驳廖平、胡适见谢无量《楚辞新论》,上海商务印书馆1923年版;郑宾于《中国文学流变史》,1930年上海北新书局出版。何天行以为《离骚》为淮南王刘安所作,其《楚辞新考》刊吴越史地研究会《楚辞研究》,1938年6月15日出版;《楚辞作于汉代考》,上海中华书局1948年出版。

    [7]驳“屈原否定论”较为重要的成果见赵逵夫《屈原与他的时代》,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

    [8]章太炎《检论·订孔上》,见刘凌、孔繁荣《章太炎学术论著·检论》,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70页。

    [9]余嘉锡《古书通例》,见余嘉锡《余嘉锡说文献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247、251页。

    [10]陈佳凰《从〈列女传〉探讨女性地位的性别意识》,见“佳凰的电子学习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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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18 14:03: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列女传·有虞二妃传》的文本结构
    《列女传》的编者刘向,汉成帝时为光禄大夫、中垒校尉,与子刘歆前后相继领校中秘图书,著成《别录》,《汉书》本传载其为人“廉靖乐道”、“积思于经术”,是汉代最为渊博的学者,近人章太炎称颂刘向歆父子在整理古文献上的贡献只有孔子可与相比,余嘉锡谓“使后人得见周秦诸子学说之全者,向之力也”、“今人得见秦汉古书者,刘向之功也”。[1]
    《列女传》一书据《汉志》著录原题《列女传颂图》,旧有曹大家班昭为之作注及增补,至宋王回据有颂者删定为《古列女传》,无颂者为《续列女传》。自刘向之后,各代史志中多设《列女传》,或改称《烈女传》,单行刊本续传也有不少,刘向实际上开创了古代妇女史传文献之先河。
    今本《古列女传》共分母仪、贤明、仁智、贞顺、节义、辩通、孽嬖七卷,《有虞二妃》列居全书之首,《颂》辞中并称其为“元始二妃”,是迄今见于记载年代最早、独立成篇而又具有情节要素的爱情故事。
        近年关于《列女传》的研究,值得关注的有香港何志华、朱国藩、樊善标编著《〈古列女传〉与先秦两汉典籍重见数据汇编》、日本下见隆雄《刘向〈列女传〉的研究》以及台湾刘静贞的研究。[2]近年的研究基本都以文献分析和两性地位的社会史分析为主,只有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出版的兒岛献吉郎《中国文学通论》从文学角度肯定了湘妃故事“为古今恋爱之祖”,该书在“追慕文学”与“以女性为诗题的人物”二节,都有这样的论断。[3]在上海世界书局1931年出版的兒岛献吉郎《中国文学》,在“感情文学”一章中也有“中国之恋爱文学,发端于帝舜时代”的论断。[4]
    我国古典文学素有香奁(香籨)、香艳、闺情、闺媛、言情、艳情、宫怨、绮怨、感怀、伤怀、追慕、怨慕等等主题风格,其中由湘妃故事开启的潇湘、潇湘楼、潇湘馆、潇湘驿、潇湘八景、潇湘水云、九嶷白云、湘妃竹、湘妃泪、湘妃怨等等文学意象,极大丰富了古典文学这一主题。
    《古列女传·有虞二妃》除传末“君子曰”、“颂曰”以外,其文本结构可以分析为十二层结构。
    一、有虞二妃身份
    有虞二妃者,帝尧之二女也。长娥皇,次女英。[5]
    第一层,出场人物有娥皇、女英,同时也交代了她们的夫家和母家。夫家是有虞氏,父亲是帝尧。
    尧舜是上古社会中最为勤苦的天子,《淮南子》:“尧之有天下也……百姓力征,强凌弱,众暴寡,于是尧乃身服节俭之行,而明相爱之仁,以和辑之……巡狩行教,勤劳天下……万民皆喜,置尧以为天子。”看到他们的名字就可以感觉到他们的平易。
    娥皇一名,见《山海·大荒南经》:“帝俊妻娥皇,生此三身之国,姚姓。”又见《太平御览》引《尸子》:“尧妻舜以蛾皇,媵之以女英”。又称舜妃,见《礼记·檀弓上》。又称倪皇,见《大戴礼记·五帝德》。又称后育,见《竹书纪年》。又称娥盲、娥娙见《路史·后纪十二》及注。
    女英又称女罃,见《汉书·古今人表》。又称女匽,见《帝系》。又称女莹,见《史记》索隐引《世本》。又与娥皇合称娥英,见《水经·济水注》。钱大昕《史记考异》谓莹、匽皆音之转。梁玉绳《汉书·古今人表考》谓莹、罃古通。
    湘妃名称的多样性,增加了二人的迷离色彩。[6]
    上古时期有姐妹同嫁的礼俗,古称“媵”。“媵”古文写作“ ”,本义为送。《说文》 :“ ,送也。”段玉裁注:“ ,今之媵字。”[7]《左传·哀公元年》载夏代少康逃奔有虞,虞思于是妻之以二姚,古本《竹书纪年》载夏桀伐岷山,得女二人,曰琬曰琰,都是“媵”的实例。久远的礼俗,更增加了故事的奇幻背景。
    二、父母弟象身份
    舜父顽母嚚。父号瞽叟,弟曰象,敖游于嫚,舜能谐柔之,承事瞽叟以孝。母憎舜而爱象,舜犹内治,靡有奸意。
    第二层追述虞舜的父母和弟弟,评价虞舜有孝有德。出场人物有虞舜的父母和弟弟三人,介入了反面形象。
    这段话大体上源于《尚书·尧典》,《尧典》是顺叙,《列女传》则在首先说明了主要人物为“有虞二妃”之后,改为从已嫁的角度作追述。
    瞽叟又单称瞽,无目曰瞽,见《尚书·尧典》及《帝系》。又称鼓叟,梁玉绳《汉书·古今人表考》:“瞽,鼓也,瞑瞑然目平合如鼓皮也”。叟又写作叜,《释名》:“叜,古叟字。”又写作瞍,无眸曰瞍。《尧典》载虞舜为瞽子,《史记·五帝本纪》载其为盲者子,《路史·后纪十二》称瞽叟为天瞢,应当确为盲人。古代多以盲者为乐师,《吕氏春秋·古乐》载瞽叟曾为帝尧“拌五弦之瑟,作十五弦”,故其身份亦当为乐师。也有另一种说法,如孔安国云:“舜父有目不能分别好恶,故时人谓之瞽,配字曰瞍。”
    舜母为东泽氏女,名壬女。张澍《世本补注》卷一:“舜母握登死,瞽叟更娶东泽氏女,曰壬女。”此为虞舜的后母,其事见于《越绝书》:“舜亲父假母,母常杀舜。……舜父顽,母嚚,兄狂,弟敖。……舜用其仇而王天下者,言舜父瞽瞍,用其后妻,常欲杀舜,舜不为失孝行,天下称之。尧闻其贤,遂以天下传之。此为王天下。仇者,舜后母也。”[8]
    舜的弟弟名象,见于《尚书·尧典》,《孟子》称之为舜弟。《史记·五帝本纪》)载其为瞽叜后妻之子。《孟子》又载“象至不仁,封之有庳”,《帝王世纪》载“舜弟象封于有鼻”,《史记》载“封弟象为诸侯”。有庳又写作有卑、有鼻,故后人又称象为“鼻天子”、“鼻亭神”。其地在今湖南永州,《括地志》载:“鼻亭神在营道县北六十里。故老传云,舜葬九疑,象来至此,后人立祠,名为鼻亭神。”《舆地志》载:“零陵郡应阳县东有山,山有象庙。”王隐《晋书》载:“泉陵县北部东五里有鼻墟,象所封也。”柳宗元《道州毁鼻亭神记》:“鼻亭神,象祠也。”《路史·发挥五》载:“始兴有鼻天子冢、鼻天子城,昔人不明为何人,乃象冢也”。
    父顽、母嚚、象傲,源于《尚书·尧典》。帝尧求贤,师锡帝荐曰:“有鳏在下,曰虞舜。”四岳荐曰:“瞽子,父顽,母嚚,象傲。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
    “敖游于嫚”,即傲慢。“敖”同“傲”,“嫚”同“慢”。史载象“傲慢不友”,意即不以其兄为兄。[9]
    “烝烝乂,不格奸”,“烝”训为进,“乂”训为治,孔安国传解此句为“使进进以善自治,不至于奸恶”。司马迁《史记》解为“烝烝治,不至奸”,主语都指虞舜的父母和弟弟。《列女传》解“乂”为内治,“奸”为干犯,将主语转换为虞舜,文意也通。
    父顽、母嚚、象傲,虞舜的处境顿觉严峻,对比出虞舜孝行的难能可贵。金履祥《书经注》称道说:“舜处顽嚚之下,非可以谏诤回父母之心,非可以言语喻父母于道,加之傲很(狠)之弟,又岂声音笑貌可以得其欢心哉?‘克谐以孝烝烝乂’,是盖真诚之充积,和气之薰烝也!”
    三、虞舜与二女的婚姻
    四岳荐之于尧,尧乃妻以二女以观厥内。
    第三层仍为追述,叙帝尧如何确定二女与虞舜与湘妃的婚姻,出场人物增加了四岳。
    这段话源于《尚书·尧典》:在听了四岳的举荐之后,“帝曰:‘我其试哉!’女于时,观厥刑于二女。厘降二女于妫汭,嫔于虞。帝曰:‘钦哉!’”《尚书》原文中包含对话,《列女传》省去了。
    “女于时”,“于是女”的倒装。“女”为动词,意为妻之、将其嫁人。“时”通假为“是”。
    “观厥刑”,“刑”训“法”、训“平”、训“治”。意为观其接遇二女的法度,亦即“以治家观治国”。
    “厘降”,“厘”训理,“降”训下。意为虞舜以当时的匹夫身份,能以义理下帝女之心,使她们居于妫水之滨,行妇道于有虞氏。
    这一层首先隐含的一个难题就是虞舜与湘妃夫妻间的感情生活,如何克服身份的差异而亲密相处,如清人库勒纳所说:“人之常情,或勉强于父母兄弟之间,而不能掩饰于夫妇隐微之际。”[10]
    其次隐含了湘妃与虞舜家族成员和睦相处的难题,为可能出现的矛盾冲突埋下了伏笔。孔颖达说:“舜家有三恶,身为匹夫,忽纳帝女,难以和协,观其施法度于二女,以法治家观治国。将使治国,故先使治家。”这是从虞舜的角度而言,认为所有的难题或矛盾最终都将着落在虞舜身上。但是在解决矛盾冲突的过程中,湘妃站在虞舜一边主动表现,实际上起了很大作用。
    《尚书·尧典》记载了故事场景的变更,即由唐都平阳转移到了有虞氏的居住地。“妫汭”即妫水转弯处。“嫔”训妇,“嫔于虞”意为此时湘妃的首要身份是有虞氏的媳妇,首先需要面对的是舅姑、小叔等虞舜的家人,古代称之为“妇道”[11],如简朝亮所说:“‘钦哉’,尧戒二女之辞。尧饬下二女,以妇道戒之,虽天子之女,必执妇道也。”[12]在清摹刊宋本《新刊古列女传》传为顾恺之所绘画像中,瞽瞍和舜母左右分坐的大堂,虞舜站侍在瞽瞍身旁,娥皇、女英站侍在舜母身旁。
    特别是关于“嫔于虞”,古代还有一种说法,认为此时虞舜已到唐都为官,并不在湘妃身边。孔颖达《史记》正义说:“舜仕尧朝,不家在于京师,而令二女归虞者,盖舜以大孝示法,使妻归事于其亲,以帝之贤女事顽嚚舅姑,美其能行妇道。”罗泌《路史·有虞氏》说:“舜乃饬正二女,胜其胸中之情,以应天地之理,澹焉。二女嫔妫,纯笃尽道。九子尊虞,服勤靡懈。”以事亲之情,胜其胸中男女之情,所以虞舜被称为“大孝”。
    四、二妃在有虞氏家族中

    二女承事舜于畎亩之中,不以天子之女故而骄盈怠嫚,犹谦谦恭俭,思尽妇道。
    第四层正叙湘妃在有虞氏家族中的表现,给予“尽妇道”的评价。
    这一段记载源于《史记》:“尧乃以二女妻舜以观其内,使九男与处以观其外。舜居妫汭,内行弥谨。尧二女不敢以贵骄事舜亲戚,甚有妇道。尧九男皆益笃。”《史记》中明确记载湘妃所面对的是虞舜的“亲戚”。
    “畎亩之中”的细节源于《尸子》:“尧从舜于畎亩之中,北面而见之”、“尧闻其贤,征之草茅之中”、“有虞氏身有南亩,妻有桑田”。“身有南亩,妻有桑田”是说虞舜亲身耕种,湘妃亲身采桑。1965年出土的北魏司马金龙墓屏风漆画,第一幅所绘即虞舜手柱耒耜,与湘妃相对站立。
    《史记》还记载了同湘妃一起来到虞舜身边的尚有帝尧的九个儿子“九男”。《尸子》中也说:“于是妻之以媓,媵之以蛾,九子事之,而托天下焉。”《吕氏春秋》又有“妻以二女,臣以十子”之说,可能是误传。《淮南子》的记载不仅有“九子”,还有“百官”,以及“昭华之玉”等财物:“尧乃妻以二女,以观其内;任以百官,以观其外。既入大麓,烈风雷雨而不迷,乃属以九子,赠以昭华之玉,而传天下焉。”《孟子》也说:“帝使其子九男二女,百官牛羊仓廪备,以事舜于畎亩之中。”“尧之于舜也,使其子九男事之,二女女焉,百官牛羊仓廪备,以养舜于畎亩之中,后举而加诸上位。”
    人物角色更加复杂,家族的和睦与夫妻感情的和谐也更具难度。如古人所评价的,“怨怒、忌克、乖争、陵犯,一家之中无所不有”[13],“舜自处顽嚚傲之间而尽其道,固难;使二女处焉而尽其道尤难。使非化二女与己同德,安能如此!”[14]
    除了“昭华之玉”,《史记》又载尧“乃赐舜絺衣与琴,为筑仓廪,予牛羊”。这些财物为后面父母与弟弟的合谋制造了伏笔。
    五、第一难关“焚廪”
    瞽叟与象谋杀舜,使涂廪。舜归告二女曰:父母使我涂廪,我其往。二女曰:往哉!舜既治廪,乃捐阶,瞽叟焚廪,舜往飞出。

    第五层描述,“戏剧性冲突”开始出现,夫妇开始共度难关。第一道难关叫做“焚廪”,场景为仓廪。叙述中不仅有对话,而且有歌词,歌词里还使用了隐语。
    关于“焚廪”的情节,后晋天福十五年抄本《舜子至孝变文》中有这样的演义:“舜子才得上仓舍,西南角便有火起。第一火把是阿后娘,续得瞽叟第二,第三不是别人,是小弟象儿。即三具火把铛脚且烧,见红炎连天,黑烟且不见天地。”[15]
    这段故事源于《孟子》:“父母使舜完廪,捐阶,瞽瞍焚廪。”《孟子》这段记载,有学者认为源于《佚书》。赵岐《孟子注》:“孟子时,《尚书》凡百二十篇,逸书有《舜典》之《叙》,亡失其文。孟子诸所言舜事,皆《舜典》逸书所载。”又见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俞正燮《癸巳类稿》。
    《史记》的记载较《孟子》有更多的细节叙述:“瞽叟尚复欲杀之,使舜上涂廪,瞽叟从下纵火焚廪。舜乃以两笠自扞而下,去,得不死。”两笠:《史记》索隐言以笠自扞己身,有似鸟张翅而轻下,得不损伤。皇甫谧云“两伞”,伞,笠类。“两笠”或“两伞”的细节说明《史记》的记载另有来源。
    洪兴祖《楚辞补注》引古本《列女传》与四库本不同:“瞽叟与象谋杀舜,使涂廪。舜告二女。二女曰:‘时唯其戕汝,时唯其焚汝,鹊如汝裳,衣鸟工往。’舜既治廪,戕旋阶,瞽叟焚廪,舜往飞。”“鸟工”的细节说明古本《列女传》的记载又有不同于《孟子》和《史记》的第三个来源。[16]
    六、第二难关“浚井”
    象复与父母谋,使舜浚井。舜乃告二女,二女曰:俞,往哉!舜往浚井,格其出入,从掩,舜潜出。
    第六层,夫妇开始共度第二道难关“浚井”,场景为井台。《括地志》载:“舜井在妫州怀戎县西外城中。其西又有一井,耆旧传云并舜井也,舜自中出。”北魏司马金龙墓出土屏风漆画,“烧廪”、“填井”都有单独的情节画面。
    这段故事源于《孟子》:“使浚井,出,从而揜之。”《史记》中记载为:“后瞽叟又使舜穿井,舜穿井为匿空旁出。舜既入深,瞽叟与象共下土实井,舜从匿空出去。”由“穿井”、“匿空”二个细节看,《史记》的记载另有来源。
    洪兴祖《楚辞补注》引古本《列女传》载:“复使浚井,舜告二女。二女曰:‘时亦唯其戕汝,时其掩汝,汝去裳,衣龙工往。’舜往浚井,格其入出,从掩,舜潜出。”同上“焚廪”一节,有对话,有歌词,有隐语。[17]


    [1]余嘉锡《古书通例》,见余嘉锡《余嘉锡说文献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247、251页。

    [2]何志华、朱国藩、樊善标《〈古列女传〉与先秦两汉典籍重见数据汇编》,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下见隆雄《刘向〈列女传〉的研究》(《刘向『列女伝』の研究》),东海大学出版会1989年版。下见隆雄还有关于《后汉书·列女传》和《华阳国志》列女传记的研究。刘静贞有《历史的重读与再现──〈列女传〉之通识内涵》、《刘向〈列女传〉的性别意识》、《宋本〈列女传〉的编校及其时代──文本、知识、性别》等文。

    [3]见兒岛献吉郎《中国文学通论》下卷《乐府中所表见的恋爱思想》,第275-276、295-296页。孙俍工译。上卷译自《支那文学考》之《散文考》,目黑书店1920初版;中卷译自《支那文学考》之《韵文考》,目黑书店1922初版;下卷译自兒岛献吉郎《支那文学杂考》,关书院1933年初版。《支那文学考》原书下卷《支那诸子百家考》,目黑书店1931年初版,在孙氏之前已由陈清泉、隋树森译出,题为《诸子百家考》,上海商务印书馆1933年出版。

    [4]见兒岛献吉郎《中国文学》第十四章《感情文学(一)》页78。隋树森译自《支那文学概论》,京文社1928年初版。汉译书名《中国文学》,可能系因列入“文化科学丛书”之故,隋译此书又有题名《中国文学概论》者,应系单独印行。此书另有胡行之译本,上海北新书局1930年初版;张铭慈译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30年初版。林传甲《中国文学史》有学者认为系据兒岛献吉郎《支那文学概论》编译,见《胡从经书话》,但林书前言注明“将仿日本笹川种郎《中国文学史》之意以成书焉”,知与兒岛献吉郎无关。兒岛献吉郎的相关著作又有《支那大文学史(古代编)》,富山房1909年初版;《支那文学史纲》,富山房1912年初版。

    [5]以下所引《古列女传》文本均据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6]有学者称,湘妃名称的多变说明人物故事系出伪造。顾颉刚说:“最先在《尸子》中,舜的二妃只叫‘媓’、‘娥’,《五帝德》只称‘倪皇’,《帝系》称‘女匽’,《世本》及《古今人表》称‘女罃’,到《列女传》才确称‘娥皇’、‘女英’。”“二女的名字,《尧典》和《史记》里都没有。注疏家根据神话遗存下来的材料注明是娥皇、女英(《孔疏》始据《列女传》注明,《蔡传》继之。马、郑及伪孔犹未及注)。”见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95页。但二人史事明确见于古书记载,《尚书·尧典》言“二女”,《孟子》言“二女”、“二嫂”,《楚辞·九歌》言“二女”、“湘君”、“湘夫人”,绝无可疑。至于各书人名写法不一,则是文字流传过程中常有之事。

    [7]关于先秦媵制,参见杨筠如《媵》,见高洪兴等编《妇女风俗考》,上海文艺出版社1991年版。原刊《国学论丛》1927年6月第1卷第1号。

    [8]后母又称假母。“兄狂”一事不见他书记载。

    [9]因“象敖”二字均为单字,也有古书误以舜弟之名为“象敖”者,如北魏司马金龙墓屏风漆画题字即是。

    [10]清库勒纳《日讲书经解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1]唐郑氏撰《女孝经·事舅姑章》:“女子之事舅姑也,钦与父同,爱与母同。”

    [12]清简朝亮《尚书集注述疏》,《续修四库全书》本。

    [13]元王天与《尚书纂传》,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4]元陈栎《书集传纂疏》,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5]王重民等《敦煌变文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

    [16]关于“鸟工”这段歌词,各书记载中有不同的版本。比较文本,洪兴祖《楚辞补注》及魏仲举《五百家注柳先生集》所引最为完整,可见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古列女传》脱佚不少,当补足。

    [17]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中“从掩”二字,明显有误,王照圆补注认为是《孟子》“从而揜之”(揜通掩)的脱文,也可证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古列女传》多脱佚。又《史记》索隐称“《列女传》云‘二女教舜鸟工上廪’是也。……《列女传》所谓‘龙工入井’是也”,王照圆《列女传补注》云:“今本脱去之。”关于这段的歌词,各书记载版本不同。《宋书·符瑞志》为:“舜服龙工衣自傍而出。”《金楼子·后妃篇》为:“二女曰:‘往哉,衣龙工往。’曾慥《类说》为:“二女曰:‘去汝衣裳,龙工往。’”《通史》为:“二女曰:‘去汝裳衣,龙工往。’”各书比较,仍以洪兴祖所引最为完整,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古列女传》脱佚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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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列女传•有虞二妃传》的文本结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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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京华:《湘妃考》  

    七、第三难关“速饮”





    时既不能杀舜,瞽叟又速舜饮酒,醉将杀之,舜告二女,二女乃与舜药,浴汪,遂往,舜终日饮酒不醉。





    第七层,夫妇开始共度第三道难关“速饮”。场景从虞舜家转换到池塘,再转换到瞽叟家。


    这段故事不见于其他各书,是今传《古列女传》中保留下来的珍贵细节。但古本中是否尚有湘妃的歌词和隐语,已不可知。


    “速”,王照圆注:“召也。”


    “药”,王照圆注:“药,葛花之属,能解酒毒。”《本草纲目》草部第十八卷云:“葛花主治消酒。”引陶弘景曰:“同小豆花干末酒服,饮酒不醉也。”清张秉成《本草便读》云:“葛根:解阳明肌表之邪,甘凉无毒。……解酒则葛花为最。”古医方有《葛花解酲汤》云:“酒大热有毒,又水之所酿成,故热而兼湿……葛花独入阳明,令湿热从肌肉而解。”


    “浴汪”:沐浴于池塘中。王照圆注:“汪,池也,《左传》曰‘周氏之汪’。”事见《左传·桓公十五年》,杜预注:“汪,池也。”《山海经·大荒南经》载“南旁名曰从渊,舜之所浴也”,不知是否与此“浴汪”相关。


    以上共计三次难关,亦即三次考验,都由夫妇协力克服,其中湘妃的智慧起了关键作用,也可以说爱情的力量有了最充分的体现。明刻《新镌增补全像评林古今列女传》有题辞曰:“二妃智德:舜受诸凶能免难,二妃多可相之功。尧试百方悉协谋,一升(生)赖内助之力。”明彭烊评曰:“舜虽大圣大智,然每事谋之二妃,即此见妃既有女德之纯良,又有免患之明哲,真圣人之配,万世赖道之贤之首称也。”[1]





    八、二妃与小姑敤手





    舜之女弟繫怜之,与二嫂谐。





    第八层叙湘妃与小姑的关系,出场人物增加了舜妹。一般故事中常有姑嫂难以相处的情节,而湘妃故事则是虞舜家有“三凶”,小姑却站在了兄嫂一边。


    舜妹始见于《列子·杨朱》:“父母之所不愛,弟妹之所不親。”敤首之名始见于《汉书·古今人表》:“敤手,舜妹。”《初学记》亦载:“舜妹有敤手。”敤首最先发明了绘画,为古代绘画之祖,《太平御览》引《世本》,有“敤首作画”的记载。


    敤首,敤又写作颗或婐,首又写作手。俗又作擊手、繫手,颜师古云:“俗书本作‘擊’字者误”,梁玉绳云:“抑或误合‘敤手’为一也”,王照圆云:“舜女弟名敤手,俗书传写,误合为擊字,又误为繫字”。但古文“敤”在“攴”部,训为“擊(击)”,《说文》:“攴,小擊。凡攴之属皆从攴。”段注:“手部曰:擊,攴也。”,敤首名擊,名义相符。


    敤首与象同母,与舜异母。张澍《世本补注》卷一:“瞽叟更娶东泽氏女,曰壬女,生敤手及象也。”《史记》“二女不敢以帝女骄慢舜之亲戚”,张守节正义曰:“亲戚,谓父瞽叟,后母弟象,妹颗手等也。”此人最终加入到湘妃一边,是双方力量对比的一个重要变化。


    《孟子》在“浚井”情节之后,还有一段弟象以为虞舜已死、与父母争功并前往虞舜家中的重要记载:“象曰:‘谟盖都君咸我绩,牛羊父母,仓廪父母,干弋朕,琴朕,弤朕,二嫂使治朕栖。’象往入舜宫,舜在床琴。象曰:‘郁陶思君尔。’忸怩。舜曰:‘惟兹臣庶,汝其于予治。’”有学者认为这段记载亦源于《佚书》。


    二嫂使治朕栖,赵岐注:“栖,床也。二嫂:娥皇、女英。使治床,欲以为妻也。”弟象欲以二嫂为妻,前往虞舜家中,却见虞舜未死,正在床上鼓五弦之琴,不禁愕然。不过《史记》的记载又有不同,谓弟象先到了虞舜家中,虞舜逃回时,见弟象正在床上鼓琴:“象乃止舜宫,居,鼓其琴。舜往见之,象鄂不怿。”有学者因此批评《史记》不合情理,如宋濂说:“按《史记》‘象止舜宫,居,鼓其琴’,与万章所言不同。当时帝二女何以自安?然则谓象往入舜宫,舜在床琴者,事犹近理。”(《百大家评注史记》引)《列女传》删除这段情节不选,大概亦由于此。





    九、叙虞舜德行孝行





    父母欲杀舜,舜犹不怨,怒之不已。舜往于田号泣,日呼旻天,呼父母。惟害若兹,思慕不已。不怨其弟,笃厚不怠。





    第九层叙虞舜德行,突出故事的孝行主题。


    这段话上句源于《孟子》:“舜往于田,号泣于旻天。”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谓为《舜典》逸文。王照圆引郝懿行曰:“夫子曰:二‘呼’字,《孟子·万章篇》俱作‘于’,‘于’即‘呼’也。‘吁’、‘于’古字通,‘吁’、‘呼’声又近,俱叹息之义。”


    下句源于《史记》:“顺事父及后母与弟,日以笃谨,匪有解。”以及《越绝书》:“舜父瞽瞍,用其后妻,常欲杀舜,舜不为失孝行,天下称之。尧闻其贤,遂以天下传之。”


    刘向所汇编的《新序》一书,首为“杂事”五篇,亦以虞舜孝行事迹列为《杂事》第一之首,说:“昔者,舜自耕稼陶渔而躬孝友,父瞽叟顽,母嚚,及弟象傲,皆下愚不移。舜尽孝道,以供养瞽叟。瞽叟与象,为浚井涂廪之谋,欲以杀舜,舜孝益笃。出田则号泣,年五十犹婴儿慕,可谓至孝矣。”其后元郭居敬编纂《二十四孝》,仍以虞舜事迹列居第一,称为“孝感动天”,即由刘向肇始。





    十、叙二妃相夫之功





    既纳于百揆,宾于四门,选于林木,入于大麓,尧试之百方,每事常谋于二女。





    第十层仍叙舜德,进一步说明虞舜“每事常谋于二女”,称道湘妃相夫之功。


    这段话源于《尚书·舜典》:“纳于百揆,百揆时叙。宾于四门,四门穆穆。纳于大麓,烈风雷雨弗迷。”古人称之为“历试诸难”。孔安国《书传》:“虞舜侧微,尧闻之聪明,将使嗣位,历试诸难,作《舜典》。”《舜典》所叙有三事,《列女传》分别林木、大麓为二,共四事,略表“百方”之意而已。[2]





    十一、叙虞舜与二妃升为天子后妃





    舜既嗣位,升为天子,娥皇为后,女英为妃。封象于有庳,事瞽叟犹若初焉。天下称二妃聪明贞仁。





    第十一层,叙述虞舜与湘妃成为天子后妃,获得成功。而虞舜继续孝行,而湘妃也能善始善终。


    “贞”意为中正,谓能合于中道、行于正道,清人解为“所言所行,皆合礼道”(清石玉昆《小五义》第二十二回),是对的。聪明而又合于中道,可以说是治家治国的最高评价了。


    “事瞽叟犹若初焉”一句,源于《孟子》所引《佚书》:“《书》曰:‘祗载见瞽瞍,夔夔斋栗,瞽瞍亦允若。’”《史记》解为“舜之践帝位,载天子旗,往朝父瞽叟,夔夔唯谨,如子道”。





    十二、叙虞舜湘妃之死





    舜陟方,死于苍梧,号曰重华。二妃死于江湘之间,俗谓之湘君。





    第十二层,叙述虞舜、湘妃之死。虞舜南巡,死于九嶷山,今湖南永州境内的苍梧、九嶷、零陵等地名均与虞舜有关。湘妃相寻而至,哀伤而死,成为湘君、湘夫人,故事最终以说明湘妃的得名结束。


    此段文字有脱误,王照圆补注谓《史记》正义引文“江湘之间”之下有“因葬焉”三字,《汉书》引文“湘君”之下有“湘夫人也”四字。


    “陟方”一语源于《尚书》:“舜生三十徵庸,三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陟方”旧解不一,孔安国训“陟”为升,训“方”为道,谓“舜即位五十年,升道南方巡守,死于苍梧之野而葬焉”。


    苍梧、九嶷(又作九疑)、零陵等地名,见《山海经》、《墨子》佚文、《礼记·檀弓》、《史记·五帝本纪》、《论衡》、《帝王世纪》、《皇览》、《博物志》、《山海经》、《水经注》等。


    《山海经·海内南经》:“苍梧之山,帝舜葬于阳。”郭璞注:“即九疑山也。”《海内经》:“南方苍梧之丘,苍梧之渊,其中有九嶷山,舜之所葬,在长沙零陵界中。”郭璞注:“山今在零陵营道县南,其山九溪皆相似,故云‘九疑’,古者总名其地为苍梧也。”郝懿行笺疏:“苍梧之山,帝舜葬于阳,已见《海内南经》。《说文》云:‘九嶷山,舜所葬,在零陵营道。’《楚词》、《史记》并作‘九疑’,《初学记》八卷及《文选·上林赋》注引此经亦作‘九疑’,《琴赋》注又作‘九嶷’,盖古字通也。罗含《湘中记》云:‘衡山九疑皆有舜庙。’又云:‘衡山遥望如阵云,沿湘千里,九向九背,乃不复见。’”《大荒南经》:“赤水之东,有苍梧之野,舜与叔均之所葬也。”郭璞注:“舜巡狩,死于苍梧而葬之。”《史记》:“舜年二十以孝闻,年三十尧举之,年五十摄行天子事,年五十八尧崩,年六十一代尧践帝位。践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是为零陵。”


    关于湘妃之死,也以《山海经》所载为最早。《山海经·中次十二经》:“洞庭之山……帝之二女居之,是常游于江渊。澧沅之风,交潇湘之渊,是在九江之间,出入必以飘风暴雨。”郭璞注:“天帝之二女而处江为神也。”汪绂《山海经存》云:“帝之二女,谓尧之二女以妻舜者娥皇女英也。相传谓舜南巡狩,崩于苍梧,二妃奔赴哭之,陨于湘江,遂为湘水之神,屈原《九歌》所称湘君、湘夫人是也。”


    今湖南永州为潇湘二水交会处,有蘋岛(又称蘋洲、白蘋洲)、旧有潇湘楼、潇湘馆、湘口驿,自唐以前建有“潇湘二川庙”,又称“潇湘庙”,实即湘妃庙。沿湘水上下多有湘妃庙,而永州之庙建于潇湘之会,故可独获此称。“潇湘之渊”,各书引文略有不同。《水经注·湘水》引作“神游洞庭之渊,出入潇湘之浦”,《文选》张衡《思玄赋》注引作“常游汉川澧沅之侧,交游潇湘之渊”,《文选》谢朓《新亭渚别范零陵诗》注引作“常游于汉渊澧沅,风交潇湘之川”,《初学记》引作“澧沅之交,潇湘之渊”。总之不离“潇湘”上下。


    湘妃二人,娥皇称湘君,女英称湘夫人。也有学者称虞舜为湘君,湘妃二人合称湘夫人。大约姐妹二人事迹相连,故不易区分。


    湘妃来到湘水岸边,除了有湘妃的得名以外,更留下了一个凄美的传说,就是“湘妃竹”,又称“斑竹”。《述异记》云:“舜南巡,葬于苍梧,尧二女娥皇、女英泪下沾竹,久悉为之斑,亦名湘妃竹。”《博物志》云:“尧之二女,舜之二妃,曰湘夫人。帝崩,二妃啼,以泪挥竹,竹尽斑。”《群芳谱》云:“斑竹即吴地称湘妃竹者,其斑如泪痕。世传二妃将沉湘水,望苍梧而泣,洒泪成斑。”


    “湘妃竹”的传说,乃成为这一爱情故事的最后绝响。


    要之,虽然古代并无“爱情”这一名词,但是确有爱情因素。古代“故事”这一名词与现代概念不同,意为史事,但史事中也可以包含复杂的情节要素。虽然“爱情故事”一语属于现代概念,但是用来称述古代具有爱情因素和情节要素的史事,应当也是允许的。准此而言,湘妃的传说确是我国古代见于记载年代最早、独立成篇而又具有情节要素的爱情故事。









    --------------------------------------------------------------------------------


    [1]有学者认为如此情节过于传奇,表示怀疑。如杨慎说:“战国处士谓舜涂廪、浚井,遭坑焚而不死。《列女传》又言二女教之,是以舜为左慈、刘根,而二女为李全之妇、刘纲之妻也。”(夹注说:胡应麟曰:“李全,宋大盗,其妻杨妙真者,杨安儿妹,有勇力,能用矛,与全同为宋患十数载,后全死新塘,杨集群下谓曰:三十年梨花枪,天下无敌手,今已矣。”(杨慎《升庵经说》卷十四,《丛书集成》初编本。《宋史·李全传》作“二十年梨花枪”。)丘浚引据“先秦逸史”,认为虞舜仅为“佯示入井”,并无“匿空旁出”,说:“匿空旁出,此其事甚不经。……愚尝镜先秦逸史云:舜欲往浚井,二女问曰:‘君欲何之?’舜曰:‘井水浊,亲使我浚之。’二女泫然曰:‘嗟哉!此危命也。夫前日廪上,且□心举火,今尔入井,必不出矣。……君可脱衣井上,佯示入井,而乘父与弟之未来,先脱身而归,则可谓爱身以爱其亲矣。且徒死何益?’舜从其计,遂先脱归。瞽叟与象不悟,至井,见舜脱衣在井上,而共下土实之云。”(《百大家评注史记》引,原书有缺字。)


    [2]王照圆补注:“《广雅》云:‘选,纳入也。’是‘入于大麓’即‘选于林木’,句意重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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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18 14:05: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列女传·有虞二妃传》文献源流考
             
    一、引  言
    《有虞二妃》并非母子事迹而入卷一《母仪传》,由此列居《列女传》全书之首。同时虞舜之“至孝”、“孝友”事迹亦列居《新序》之首,成为“百家传记,以类相从”之先导。影响至于后世,“孝感动天”事迹列居“二十四孝”之首,同时舜妹敤手“护兄”事迹亦列居“二十四悌”之首。作者当时寓意之深,其后世影响之广,可以概见。
    虞舜、二妃事迹,见于《尚书》、《山海经》、《孟子》、《楚辞》、《史记》、《列女传》等典籍。其史学、文学、伦理学、社会学(女学)地位之重要不言而喻。如兒岛献吉郎分析虞舜、二妃、斑竹故事,即肯定其为“古今恋爱之祖”,[1]有“中国之恋爱文学,发端于帝舜时代”的论断。[2]
    《列女传》一书,《汉书·艺文志》著录题为《列女传颂图》。汉有曹大家班昭为之作注及增补。至宋,王回据有颂者删定为《古列女传》,无颂者为《续列女传》。《古列女传》部分共七卷,分别为《母仪》、《贤明》、《仁智》、《贞顺》、《节义》、《辩通》、《孽嬖》。
    第一卷《母仪》十四篇为有虞二妃、弃母姜嫄、契母简狄、启母涂山、汤妃有莘、周室三母(大姜、大任、大姒)、卫姑定姜、齐女傅母、鲁季敬姜(文伯之母)、楚子发母、邹孟轲母、鲁之母师(鲁九子之寡母)、魏芒慈母、齐田稷母。故虽题名“母仪”,实则有母(或姑、姆)有妻(或妃),计十二篇为母,二篇为妻。可见母重于妻,而妻之列传尤为难得。
    但《有虞二妃》中“焚廪”、“掩井”诸情节,自古学者已叹其离奇。如南朝裴骃《史记集解》引东汉刘熙曰:“舜以权谋自免,亦大圣有神人之助也。”而怀疑各书有伪者,亦代有其人。唐刘知幾《史通·外篇·暗惑》曰:“《史记》云重华入于井中,匿空而去,此则其意以舜是左慈、刘根之类,非姬伯、孔父之徒。苟识事如斯,难以语夫圣道矣。”《史通·内篇·鉴识》又曰:“案迁所撰《五帝本纪》、《七十列传》,称虞舜见阨陋,遂匿空而出,宣尼既殂,门人推奉有若。其言之鄙,又甚于兹。”明杨慎《升庵经说》卷一四亦曰:“战国处士谓舜涂廪、浚井,遭坑焚而不死。《列女传》又言二女教之,是以舜为左慈、刘根,而二女为李全之妇、刘纲之妻也。”[3]清梁玉绳《史记志疑》曰:“焚廪、揜井之事,有无未可知,疑是战国人妄造也。”
    现代疑古派代表人物顾颉刚也曾说到:“这段故事真是突兀煞人。”“这如果不是象的活见鬼,便是舜具有了《封神榜》上土行孙的本领。”[4]疑《孟子》“完廪、捐阶、焚廪、浚井”一段说:“此段有意作得古奥。”[5]疑《列女传》其书说:“此经学家之制作伪史也。”[6]又疑《列女传》作者说:“刘向有《列女传》,又有《列仙传》,又有《孝子传》,何所作传之多也?”[7]
    顾颉刚曾将虞舜、二妃“焚廪”、“掩井”情节分析为七次故事演变,用以说明其七次“层累”过程,亦即七次造伪过程,最终否定今本《尚书·尧典》、《孟子》、《史记》、《列女传》等典籍相关记载以及虞舜、二妃作为历史人物的真实性。顾氏所作《虞初小说回目考释》第十七节“焚廪揜井,二女解重围”,具有以下七项要点:
    1.《孟子·万章上》:记述“焚廪”、“浚井”二事,但“没有说明在焚廪时舜是怎样跳下来的,在揜井的时候他又是怎样钻出来的”。
    2.《史记·五帝本纪》:“却说出了他逃出来的理由”、“替舜说明了脱险的经过”。
    3.《列女传》:“有了二女和舜的呢呢私语了。”
    4.王充《论衡》:焚廪、掩井与二女无关,“把这件事归到舜未逢尧的时候”。
    5.梁武帝《通史》:二女替舜出主意,有了“舜怎样由廪上飞出,又怎样由井里潜出”的办法。
    6.沈约《宋书·符瑞志》:讲述了“鸟工”“龙工”的究竟,是“舜服鸟工衣”和“舜服龙工衣”。
    7.《山海经》郭璞注:“二女灵达,尚能以鸟工龙裳,救井廪之难。”“龙衣”成了“龙裳”。[8]
    按首先顾颉刚对七项文献的时间排序有误,沈约《宋书》当在梁武帝《通史》之前,郭璞又当在沈约、梁武帝之前,故其排定的“层累”关系至少有部分由后而前的颠倒。其次所据《列女传》仅限王回所删定一种,并非今存最完整版本。
    以《列女传·有虞二妃》中“焚廪”、“掩井”、“鸟工”、“龙工”为核心词,搜讨南朝、唐、宋时期各种相关文本,共得十一种。与《孟子》、《史记》加以比勘,有助于分析其文献来源。考校的初步结论是,十一种文本均源自刘向《列女传》,进而推测其更早的文献来源,当与《孟子》、《史记》的相关记载为同一来源。这一更为原始的文献原貌究竟如何,目前尚不得知,只好存疑。但三书取舍不同,各自独立引用,其间不存在“层累”关系,亦不存在造伪问题。如果勉强论其演变,判断其“层累”与造伪,以民俗故事之例律衡史官著作,是难以据信的。
    二、“列女”系统历史文献的最早编定本
    目前已知“列女”系统历史文献的最早编定本为刘向《列女传颂图》,最早批注为曹大家班昭注本,均已失传。
    《汉书·艺文志》:“刘向所序六十七篇。《新序》、《说苑》、《世说》、《列女传颂图》也。”
    《汉书·楚元王传》附刘向传:“向睹俗弥奢淫,而赵、卫之属起微贱,逾礼制。向以为王教由内及外,自近者始。故采取《诗》、《书》所载贤妃贞妇,兴国显家可法则,及孽嬖乱亡者,序次为《列女传》,凡八篇,以戒天子。”
    王回《列女传·目录序》:“盖凡以‘列女’名书者,皆祖之刘氏。”
    据其书名可知,刘向原本当包括传文、图画和颂三部分。颂为刘向所撰(又有《颂义》大序一篇,小序七章),今存,王回删定《古列女传》每篇末题“颂曰”者当即其旧。刘向又有《列仙传》,亦每篇作颂。但疑古时颂文乃是与图画相配,以其简明易览,而传文则单行以备周详。王回谓尚于江南人家见图,“其画为古佩服,而各题其颂像侧”。
    原本有图,王回序曰:“传如《太史公》记,颂如《诗》之四言,而图为屏风。”所谓“图为屏风”,当谓古人图画见于屏风者自成一类,其制规姑可称之为“屏风体”,犹书有六体,幡信必用虫书之制。[9]
    《初学记》卷二五《屏风第三》引《七略别录》:“臣向与黄门侍郎歆所校《烈〔列〕女传》,种类相从,为七篇,以著祸福荣辱之效,是非得失之分,画之于屏风四堵。”
    《后汉纪》卷一八:“阳嘉元年春正月乙丑立皇后梁氏……后生有光影之祥,及长,好史书,治《韩诗》,大义略举。以列女图常在左右。”
    《后汉书·顺烈梁皇后纪》:“后生有光景之祥,少善女工,好史书,九岁能诵《论语》,治《韩诗》,大义略举。常以列女图画置于左右,以自监戒。”
    《艺文类聚》卷七四引曹植《画赞并序》:“昔明德马后,美于色,厚于德,帝用喜之。尝从观画,过虞舜之像,见娥皇、女英。”
    南朝宋江斅辞临汝公主《让婚表》:“何瑀阙龙工之姿,而投躯于深井。”[10]
    《资治通鉴》卷二四五:“昔汉光武一顾列女屏风,宋弘犹正色抗言,光武即撤之。”
    可知屏风画列女传图行于宫中,为中古所常有。
    今所见王回删定本《列女传》出清《文选楼丛书》覆刻宋本,书题《新刊古列女传》,有图,题曰“晋大司马参军顾凯之图画”。《有虞二妃》图画为瞽瞍、舜母坐堂中,舜与娥皇、女英左右侍立。其作五人相对,殊少意义,不似原图。1965年大同所出北魏司马金龙墓木板屏风漆画二妃传图,共三幅。首为虞帝舜与二妃娥皇、女英,次为舜父瞽瞍与象敖填井,又次为舜后母烧廪,三幅横排,情节连续,皆作动态如“定格”,甚合儆醒劝戒之意。[11]
    按古书往往有图,如《山海经》又称《山海图》,而屈原《天问》亦似对图言之,观其文义,尚是图画在先,文字乃是解释图画者。凡如此制,其书往往传自邃古。《列女传》原图虽惜失传,然其渊源久远亦可推见。
    三、文本的采集范围
    关于《列女传》文本,最近的研究有何志华、朱国藩、樊善标编著《〈古列女传〉与先秦两汉典籍重见资料汇编》。[12]该项研究以明万历间黄嘉育刊本为底本,《文选楼丛书》为校本,其中《有虞二妃》一篇,重见典籍仅举《孟子》、《史记》、《新序》三种,未举其它版本,故不足以说明文本之演变沿革。
    本书的基本方法,是搜讨多种传世文本,截至唐宋为止,有关“焚廪”“掩井”内容的文献共得十一种,连同《孟子》、《史记》,共计十三种。
    十三种典籍依成书年代先后,排列如下(所据版本附后)
    1.《孟子》:涵芬楼景宋赵岐《孟子章句》本/清嘉靖重刊宋《孟子注疏》本/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
    2.《史记》:泷川资言《史记汇注考证》本/中华书局顾颉刚标点本
    3.沈约《宋书》:中华书局王仲荦校点本
    4.沈约《竹书纪年附注》:《四部丛刊》景明天一阁刊刻本
    5.梁武帝《通史》(在《史记正义》中):泷川资言《史记汇注考证》本/中华书局顾颉刚标点本
    6.梁元帝《金楼子》:《知不足斋丛书》刻本
    7.陆龟蒙《唐甫里先生文集》:《四部丛刊》景清黄丕烈校明抄本/文渊阁《四库全书》《甫里集》抄本
    8.王回删定《古列女传》:清《文选楼丛书》覆刻宋建安余氏刻本
    9.洪兴祖《楚辞补注》:中华书局白化文点校本
    10.曾慥《类说》:明天启六年岳钟秀刻本/文渊阁《四库全书》抄本
    11.叶廷珪《海录碎事》:文渊阁《四库全书》抄本
    12.魏仲举编《五百家注柳先生集》:南宋廖氏世綵堂刻本/文渊阁《四库全书》抄本
    13.魏仲举编《五百家注昌黎文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抄本

    《孟子》有关“焚廪”“掩井”的内容,在《万章下》。《史记》在《五帝本纪》中。沈约《宋书》在《符瑞志》中。
    沈约附注《竹书纪年》在卷上“帝舜有虞氏”条中,文字与《宋书·符瑞志》全同。明陈禹谟《骈志》卷二十“使舜完廪,使其涂廪”条引之。明董斯张《广博物志》卷十并引《列女传》、《竹书纪年》二书。清徐文靖《竹书统笺》卷首谓沉注“不知何据”,卷二引梁武帝《通史》为注。或以为沉注为明人转写之伪作。《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焦氏笔乘提要》已称之为“伪本沈约《竹书纪年注》”,而仍谓“所载大舜龙工衣、鸟工衣,事出自刘向《列女传》”。
    梁武帝(464-549)《通史》见于张守节《史记正义》所引,其书当在沈约(441-513)《宋书》之后。沈约奉诏编纂《宋书》共一百卷始纂于齐武帝永明五年(487),一年编成。梁武帝天监元年(502)始即位,而吴均(469-520)奉诏编纂《通史》共六百二十卷未成而卒,可知《通史》成书在沈约死后。梁元帝(508-554)为武帝之子,《金楼子》有关“焚廪”“掩井”内容在《后妃篇》,其书或成于湘东王时,或成于即位之后。
    陆龟蒙《唐甫里先生文集》卷一九《杂说》,《四部丛刊》景清黄丕烈校明抄本全同。又见陆龟蒙《笠泽藂书》卷一“杂说”条,宋佚名编《历代名贤确论》卷二“涂廪浚井”条,及《四部丛刊》景明嘉靖刻本《唐文粹》卷四七陆龟蒙《杂说》,诸书文字全同。
    王回为熙宁六年(1073)进士,删定之《古列女传》最早为宋嘉祐八年(1063)建安余靖庵勤有堂刻本,洪兴祖(1070-1135)为宋政和八年(1118)进士,《楚辞补注》引《列女传》在卷三《天问》中,自序亡佚,其书在王回之后。曾慥《类说》节抄《列女传》,其书成于绍兴六年(1136)。叶廷珪为政和五年(1115)进士,《海录碎事》载“浚井”、“涂廪”事见卷七上《圣贤人事部上·圣贤门》,其书成于绍兴十九年(1149)。
    魏仲举编《五百家注柳先生集》注文引《列女传》见卷一四《天对》,所编《五百家注昌黎文集》注文亦引《列女传》,见卷三一《黄陵庙碑》,二书皆刊刻于庆元六年(1200),今存柳集善本,如姑苏郑定刊本题为《重校添注音辩唐柳先生文集》,刻于宁宗嘉定间(1208-1224);廖莹中校正廖氏世綵堂本题为《河东先生集》,刻于南宋度宗咸淳间(1265-1274)。以柳氏先卒,故柳集次于韩集之前。
    元、明、清以后,《列女传》各本多出王回删定本,内容或不及该本。清冯班《钝吟杂録》卷六云:“虞舜完廪、浚井,二妃敎以龙工、鸟工,见于书传者非一处。宋儒以为无此事,今《列女传》刻本已刋去之,宋儒所芟也。”其实古本《列女传》文字残缺未必是宋儒有意删削,限于题目,暂不讨论。要之本书徵征引范围,即限于唐宋而止。
    四、比对核心词语的研究方法
    《列女传·有虞二妃》在“受凶免难”情节上[13],较《孟子》、《史记》等书更为详尽,除“完廪”、“浚井”二难以外,又有“速饮”一难,故其记述尤见珍贵。惟关于“速饮”一节诸书引用者少,未便比较,故本书仅择取前面“完廪”、“浚井”二事。
    本书选取唐宋以前文献有关“焚廪”“掩井”二事的记载,重点比对其核心词语。其中“焚廪”一节有“完廪”、“涂廪”、“涤廪”、“治廪”、“登廪”、“焚廪”、“烧廪”等词语,“掩井”一节有“浚井”、“穿井”、“填井”等词语,设为二级核心词。
    除《孟子》、《史记》以外,十一种直接或间接引用的《列女传》文本均载“鸟工”、“龙工”等词语,设为一级核心词。
    宋罗泌《路史》卷三六云:“自孟轲氏唱井、廪之事,而《列女传》首著鸟工、龙工之说。”是已注意到以“焚廪”“掩井”对应《孟子》,而以“鸟工”、“龙工”对应《列女传》。
    核心词(kernel words)虽为现代语言学概念,但在古典文献中亦本有其传统依据。如宋曾慥《类说》卷一节抄《列女传》已列出“鸟工往”条目,宋叶廷珪《海録碎事》卷七上《圣贤人事部上·圣贤门》列出“龙工往”条目。至清代,《御定骈字类编》卷二一○有“鸟工”条目,《御制分类字锦》卷一八有“鸟工”、“龙工”二条目;《御定子史精华》卷一四六有“鸟工、龙工”二条目;《御定佩文韵府》卷一之四有“龙工”、“鸟工”二条目,卷五之三又有“鸟工衣”、“龙工衣”二条目;《御定韵府拾遗》卷五二有“鸟工往”、“龙工往”二条目。本书所说的“核心词”毋宁更加强调其古典语言的意义。


    [1]兒岛献吉郎著,孙俍工译《中国文学通论》下卷,《乐府中所表见的恋爱思想》中“追慕文学”与“以女性为诗题的人物”二节,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275-276、295-296页。

    [2]兒岛献吉郎著,隋树森译《中国文学》,第十四章《感情文学(一)》,上海世界书局1931年版,第78页。

    [3]原书夹注:“胡应麟曰:李全,宋大盗,其妻杨妙真者,杨安儿妹,有勇力,能用矛,与全同为宋患十数载,后全死新塘,杨集群下谓曰:三十年梨花枪,天下无敌手,今已矣。”

    [4]顾颉刚《虞初小说回目考释》,见王煦华编《顾颉刚古史论文集》第2册,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24页。

    [5]顾颉刚《顾颉刚读书笔记》卷三,“孟子记尧、舜事与今本《尧典》之比较”条,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0年版,第1363页。

    [6]顾颉刚《顾颉刚读书笔记》卷七下,“《列女传》演《诗》文为实事”条,第5714页。

    [7]顾颉刚《顾颉刚读书笔记》卷二,“刘向书”条,第910页。

    [8]顾颉刚《虞初小说回目考释》,第24-26页。按《虞初小说回目考释》前后有三稿。第一稿刊1925年6月《语丝》第31期,第二稿刊1931年8月燕京大学《史学年报》第3期(署名韩叔信),第三稿刊中华书局1988年版王煦华编《顾颉刚古史论文集》第二册。此处引文据第三稿。

    [9]见《汉书·艺文志》及颜师古注。

    [10]见《宋书·后妃传》、《南史·王诞传》附兄子偃传、《初学记·帝戚部》、《艺文类聚·储宫部》、《太平御览·皇亲部》。

    [11]出土简报《山西大同石家寨北魏司马金龙墓》,刊《文物》1972年第3期。

    [12]该书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

    [13]明刻《新镌增补全像评林古今列女传》刻像旁有题辞曰:“二妃:舜受诸凶能免难,二妃多可相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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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18 14: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五、“焚廪”“掩井”情节十三种文本列表

    (1)列表一
    1
    2
    3
    孟子
    史记
    宋书
    父母使舜完廪捐阶瞽瞍焚廪
    使浚井出从而揜之
    瞽叟尚复欲杀之使舜上涂廪瞽叟从下纵火焚廪舜乃以两笠自扞而下去得不死
    后瞽叟又使舜穿井舜穿井为匿空旁出舜既入深瞽叟与象共下土实井舜从匿空出去
    舜父母憎舜使其涂廪自下焚之舜服鸟工衣服飞去
    又使浚井自上填之以石舜服龙工衣自傍而出
    20字
    68字
    40字


    (2)续表二
    4
    5
    6
    竹书纪年附注
    通史
    金楼子
    舜父毋憎舜使其涂廪自下焚之舜服鸟工衣服飞去
    又使浚井自上塡之以石舜服龙工衣自傍而出
    瞽叟使舜涤廪舜告尧二女女曰时其焚汝鹊汝衣裳鸟工往舜既登得免去也
    舜穿井又告二女二女曰去汝裳衣龙工往入井瞽叟与象下土实井舜从他井出去也
    瞽叟使涂廪舜归告二女父母使我涂廪我其往二女曰衣鸟工往舜既治廪瞽叟焚廪舜飞去
    舜入朝瞽叟使舜浚井舜告二女二女曰往哉衣龙工往舜往浚井石殒于上舜潜出其旁
    40字
    65字
    72字

    7
    8
    9
    10
    唐甫里先生文集
    古列女传
    楚辞补注
    类说
    瞽瞍憎舜使涂廪浚井酖于觞酒欲从而杀之舜谋于二女二女教之以鸟工龙工薬浴注豕而后免矣
    瞽叟与象谋杀舜使涂廪舜归告二女曰父母使我涂廪我其往二女曰往哉舜既治廪乃捐阶瞽叟焚廪舜往飞出
    象复与父母谋使舜浚井舜乃告二女二女曰俞往哉舜往浚井格其出入从掩舜潜出
    瞽叟与象谋杀舜使涂廪舜告二女二女曰时唯其戕汝时唯其焚汝鹊如汝裳衣鸟工往舜既治廪戕旋阶瞽叟焚廪舜往飞
    复使浚井舜告二女二女曰时亦唯其戕汝时其掩汝汝去裳衣龙工往舜往浚井格其入出从掩舜潜出
    瞽叟使舜涂廪舜告二女曰我其往哉二女曰往哉鹊汝裳衣鸟工往
    反使舜浚井舜告二女曰我其往哉二女曰去汝衣裳龙工往
    40字
    79字
    90字
    51字

    (3)续表三



    11
    12
    13
    海录碎事
    五百家注柳先生集
    五百家注昌黎文集
    瞽叟使舜浚井二女曰去汝衣裳龙工往又使涂廪二女曰鹊汝衣裳鸟工往
    瞽叟与象谋杀舜使涂廪舜告二女二女曰时惟其戕汝时惟其焚汝鹊如汝衣裳鸟工往舜既治廪旋阶瞽叟焚廪舜往飞
    复使浚井舜告二女二女曰时亦惟其戕汝时其掩汝汝去衣裳龙工往舜往浚井格其入出从掩舜舜潜出
    瞽瞍使舜涂廪二妃曰往哉时惟其藏汝时其焚汝鹊汝衣裳鸟工往又使舜浚井二女曰往哉时亦惟其藏汝时其掩汝之往汝去汝衣裳龙工往
    30字
    90字
    57字

    (4)续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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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18 14: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六、文献比对与来源分析
    (1)《孟子》本与《列女传》比对
    《孟子》本与《列女传》比对,二书当为同一来源。《孟子》先引其事,而《列女传》文字多出,当是在《孟子》之外独立引用。
    现存各书中,《孟子》言“焚廪”、“浚井”事最早,而篇幅则最少,仅20字。盖出于万章之口,本是节语。
    《孟子》本与《列女传》比对,二者大同小异。“焚廪”、“浚井”二核心词与《列女传》各本同。《孟子》本“从而揜之”,《列女传》各本作“从掩”,与《孟子》同而有脱文。《孟子》本“完廪”,《列女传》各本作“涂廪”。赵岐《孟子》注:“完,治”,《列女传》下文正作“舜既治廪”。《孟子》本“捐阶”,《列女传》王回删定本同,《楚辞补注》本作“旋阶”。赵岐《孟子》注:“一说:捐阶,舜即旋从阶下,瞽瞍不知其已下,故焚廪也。”是则汉时本有“旋阶”之说。
    但《列女传》多出“鸟工”、“龙工”数语,又多出“速饮”一章。《孟子》亦多出“忸怩”一章。《孟子》与《列女传》比对,二书当有同一来源,而取舍各有异同。
    《孟子》所引,赵岐断为《舜典》佚文。《孟子·万章上》赵岐注:“孟子时,《尚书》凡百二十篇,《逸书》有《舜典》之《叙》,亡失其文。孟子诸所言舜事,皆《舜典》,《逸书》所载。”
    阎若璩、俞正燮、宋翔凤、毛奇龄亦主此说。毛氏并作《舜典补亡》一篇。
    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卷二第一八曰:“孟子时《尚书》凡百二十篇,《逸书》有《尧典》之叙,亡失其文。孟子诸所言舜事皆《尧典》及《逸书》所载。……盖古文《舜典》别自有一篇,与今安国书析《尧典》而为二者不同。……余尝妄意‘舜往于田’、‘祗载见瞽瞍’与‘不及贡,以政接于有庳’等语,安知非《舜典》之文乎!又父母使舜完廪一段,文辞古崛,不类《孟子》本文。……其为《舜典》之文无疑。”
    俞正燮《癸巳类稿》“《舜典》逸文”条曰:“《孟子》又云:父母使舜完廪浚井。……按此即孔壁《尚书》,不在博士干禄数内者。《舜典》至魏晋时犹在,在郑康成书中。唐时孔颖达等似亦见之,但诬为张霸书耳。赵岐但见博士书,故以郑所传古文为亡失。”
    清翟灏《四书考异·孟子考异》云:“父母使舜完廪……按史迁亦据《孟子》以意饰之,《列女传》之鸟工、龙工则又因其说而饰以神奇者。”宋翔凤《孟子赵注补正》驳之,曰:“按太史公书多古文说,未必尽据《孟子》。刘向见中古文,《列女传》自别有所本,亦非意饰。《七略》之书亡者多矣,当时岂独有《孟子》也?”
    按其说合理。姑假定《孟子》出于《舜典》佚文,而先加引用,《列女传》有多出之文,当是在《孟子》之外独立引用,或即宋氏所说“自别有所本”之类。
    宋罗泌以为《孟子》与《列女传》不同,《路史》卷三六云:“自孟轲氏唱井廪之事,而《列女传》首著鸟工、龙工之说。”此恐是因二书所引不同所致,原本未必如此。
    清李钜以为各书皆出《孟子》,所著《尚史》卷二“父母使舜完廪捐阶瞽叟焚廪使浚井出从而掩之”一条,文出《孟子》,而下列《论衡》、《宋书》、《通史》、《列女传》之说,皆系于《孟子》文下不另出条目。此亦系就后世所见文献而定,未必即是古本原貌。
    (2)《史记》本与《列女传》比对
    《史记》本与《列女传》比对,“焚廪”一节相同者多,“穿井”一节不同者多。《史记》本多出舜为预备之方,所谓“以两笠自扞”、“为匿空旁出”。《列女传》多出二女助舜之语。文本互有异同,而内容并不矛盾,推测二书当有同一来源而引用各有取舍。
    《史记》曰“涂廪”、“焚廪”,与《列女传》及《孟子》同。《史记》曰“穿井”,与《列女传》及《孟子》作“浚井”不同。按“穿井”意为挖凿新井,“浚井”意为疏治旧井。《初学记》及《营造法式》引《周书》皆云:“黄帝穿井。”《续汉书·礼仪志》曰:“夏至日浚井改水,冬至日钻燧改火。”
    《史记》曰“以两笠自扞而下”,与其它各本均异。但《列女传》曰“鸟工”、“衣裳”,萧道管集注引曹大家解“鸟工”为“习鸟飞之工”,解“鹊”为“错”。舜遭焚廪,自可先“错”其“衣裳”,再“习鸟飞之工”,而后“以两笠自扞而下”。故二者叙述并无矛盾。司马贞索隐云:“言以笠自扞己身,有似鸟张翅而轻下,得不损伤。”即合二事言之。
    又《史记》与他本比对,《宋书》、《通史》、《金楼子》三书“焚廪”一节多同《列女传》,“穿井”一节则多同《史记》。
    《史记》曰“穿井”,惟《通史》本亦作“穿井”。
    《史记》曰“下土实井”,《列女传》作“从掩”,惟《通史》本亦作“下土实井”。[1]
    《史记》曰“匿空旁出”,《列女传》作“潜出”,而《宋书》本作“自傍而出”,《金楼子》本作“潜出其旁”。[2]
    (3)四种南朝本比对
    沈约《宋书·符瑞志》、沈约《竹书纪年附注》、梁武帝《通史》、梁武帝《金楼子·后妃篇》四书,均暗引《列女传》。
    四书为前后同时之作,其中以《宋书》、《竹书纪年附注》为最早,次《通史》、次《金楼子》。
    比对文本可知,四书虽详略不同,传抄互异,而均源自刘向《列女传》。
    《宋书》本曰“涂廪”、“浚井”、“鸟工”、“龙工”,与《古列女传》全同,而与《孟子》、《史记》不同。
    《通史》本一级核心词“鸟工”、“龙工”,与《古列女传》全同,其它二级核心词小异。“涂廪”作“涤廪”,“治廪”作“登廪”,与各本均异。“浚井”作“穿井”,与《史记》同。“下土实井”亦与《史记》同。“从他井出去”与《史记》“从匿空出去”相近。
    按“涤廪”可能因“浚井”而误。廪不可曰“涤”,而“浚井”亦称“涤井”。《风俗通义》佚文:“涤井曰浚井。”[3]“登廪”之“登”解为“成”。《尔雅·释诂》:“登,成也。”成廪与《孟子》“完廪”相近。
    《金楼子》本核心词与《列女传》全同,惟“石殒于上”与各本均异,而与大同出土屏风图画所描述者相近。
    四书中,《宋书》本不见舜与二女对答,显为节略。《通史》本虽比《金楼子》本少7字,但二女语“时其焚汝鹊汝衣裳”与“去汝裳衣”二句较《金楼子》本多出,故较完善,是四书中最佳者。
    (4)六种宋本比对
    六种宋本比对,六者取舍详略不同,或有脱文,其中以《楚辞补注》与《五百家注柳先生集》保留文本最为完整,《古列女传》次之,《五百家注昌黎文集》与《类说》又次之,《海事碎录》最少。
    六种宋本的年代先后,则《古列女传》在前,次《楚辞补注》,次《类说》、次《海事碎录》,《五百家注柳先生集》与《五百家注昌黎文集》最晚。
    《古列女传》即校定古书原本,其余五种均为注文明引《列女传》。《五百家注柳先生集》注者为“蔡曰”,先引“《史记·舜纪》”,后引“刘向《列女传》”。“蔡曰”即蔡梦弼,书首姓氏云:“建安蔡氏:名梦弼,字傅卿,増注《韩柳文集》。”《五百家注昌黎文集》注者为“程曰”,引“刘向《列女传》云”,并及“鸟谓习飞鸟之巧,龙谓知水泉脉理”二句旧注。“程曰”当是程敦厚,书首姓氏云:“眉山程氏:名敦厚,字子山,著《韩桞意释》,余议论见《金华文集》。”
    五种文本与《古列女传》互校,核心词“涂廪”、“治廪”、“焚廪”、“浚井”、“鸟工”、“龙工”全同。
    各本比对,《楚辞补注》与《五百家注柳先生集》保留文本最为完整,均为90字。二者文字基本相同,仅个别处小异。《楚辞补注》三“唯”字,《五百家注柳先生集》均作“惟”。《楚辞补注》二“裳衣”,《五百家注柳先生集》均作“衣裳”。《楚辞补注》“戕旋阶”,《五百家注柳先生集》无“戕”字。《楚辞补注》“从掩”,《五百家注柳先生集》后有二“舜”字,作“从掩舜,舜潜出”。
    特别是《楚辞补注》与《五百家注柳先生集》二书均存得“鸟工”、“龙工”二段话语,较之各书最为完整。《楚辞补注》引文云:
    二女曰:“时唯其戕汝,时唯其焚汝。鹊如汝裳,衣鸟工往。”
    二女曰:“时亦唯其戕汝,时其掩汝。汝去裳,衣龙工往。”
    末二句,《五百家注柳先生集》引文云:“鹊如汝衣裳,鸟工往。”“汝去衣裳,龙工往。”
    “裳衣”或“衣裳”二字虽次序不同,而以“裳”属上读,“衣”属下读,于文义尚无大碍。
    此段《宋书》作“服鸟工衣服”、“服龙工衣”,《金楼子》本作一句“衣鸟工往”、“衣龙工往”。各一句。二女曰首二句,《通史》本亦仅多存得“时其焚汝”半句。
    《五百家注昌黎文集》此段引文亦较完备,惟二“戕”字均作“藏”,当是传写之误。
    按此段载二女之语实为韵文,汝、汝叠韵,裳、往为韵,凡二章。推测二女之语最初当是唱出来的,其唱词曰鸟曰龙,言语含有暗示的意义。《史记·五帝本纪》司马贞索隐批注“焚廪”、“掩井”事迹云:“《列女传》云二女教舜‘鸟工’上廪是也”;“《列女传》所谓‘龙工’入井是也”。专举此二词语为注,亦已见其文义特殊。清石玉昆《小五义》第二十二回讲述洞庭君山故事演绎此文,即理解为“忽闻二女在廪下作歌道”、“因抚井作歌道”,颇合情理。
    如果二女之语确为有韵的歌词,则其文献更加古奥,尤堪重视。
    比对之下,《古列女传》于“二女曰往哉”之后,便曰“舜往飞出”、“舜潜出”,而不言其究竟,故其删定成书虽略早,而遗落实大。
    《类说》与《海事碎录》虽篇幅省略,但能存得“鹊汝裳衣鸟工往”、“去汝衣裳龙工往”二句,最称古崛,故仍有胜于《古列女传》之处。
    但《楚辞补注》与《五百家注柳先生集》亦非无病。二书“从掩”一语,《孟子》作“从而揜之”[4]王照圆补注云:“《孟子》作‘从而掩之’,此脱。”《楚辞补注》“戕旋阶”一语难解,“戕”恐涉上而误,《五百家注柳先生集》“旋阶”上无此字,《古列女传》作“乃捐阶”,与《孟子》同。
    尤其是《类说》引文有舜告二女曰“我其往哉?”二句,《古列女传》存一句,《楚辞补注》与《五百家注柳先生集》均省略或脱去,使其对话颇不完整。而且《古列女传》尚存得二女曰“俞,往哉”一句答语。按“俞”字古作叹词,《尚书·尧典》:“帝曰:‘俞,予闻。’”孔安国传:“俞,然也。”李学勤先生在最近一篇文章中指出:“‘俞’这个叹词,只见于《尚书》的《虞夏书》内《尧典》(包括《舜典》)、《皋陶谟》(包括《益稷》)”;“‘俞’作为叹词,仅见于《虞夏书》这两篇,其它先秦文献都是没有的”;“‘俞’作为叹词这一点,能进一步使大家看到《尧典》确有古远的渊源”。[5]本书所引十三种文献中,有叹词“俞”字仅见于《古列女传》一种。
    七、结  论
    自经注以外,汉唐间有关“焚廪”、“掩井”引文大抵不出《孟子》、《史记》、《列女传》三书范围,大抵古本已尽于此。
    略举数例如下:
    《新序》卷一《杂事第一》:“瞽瞍与象,为浚井、涂廪之谋,欲以杀舜。”[6]
    王充《论衡》卷二《吉验篇》:“舜未逢尧,鳏在侧陋。瞽瞍与象谋欲杀之。使之完廪,火燔其下;令之浚井,土掩其上。舜得下廪,不被火灾;穿井旁出,不触土害。尧闻征用,试之于职。”又卷二六《知实篇》:“瞽叟与象,使舜治廪、浚井,意欲杀舜。”所言“完廪”,与《孟子》同。所言“穿井旁出”,与《史记》同。所言“治廪”,与《列女传》同。
    王逸《山海经注》引《列女传》论曰:“二女灵达、鉴通无方、尚能以鸟工、龙裳,救井廪之难。”“鸟工”与《列女传》各本同,“龙裳”显系涉上“去衣裳”而误。
    《后汉书·邓寇列传》:“故大舜不避涂廪、浚井之难,甲生不辞姬氏谗邪之谤。”
    《艺文类聚》卷二六载晋曹摅《述志赋》:“舜拘忤于焚廪,孔怵惕于陈匡。”
    《旧唐书·高祖二十二子列传》:“向使舜浚井不出,自同鱼鳖之毙,焉得为孝子乎?涂廪不下,便成煨烬之余,焉得为圣君乎?”[7]
    《宋史·黄裳传》:“爱子如此,则焚廪、浚井之心,臣有以知其必无也,陛下何疑焉?”[8]
    《欧阳修集》卷一八《经旨十首》:“舜之涂廪、浚井,不载于六经,不道于孔子之徒,盖俚巷人之语也。及其传也久,孟子之徒道之。”
    又卷九《留题齐州舜泉》诗:“耕田浚井虽鄙事,至今遗迹存依然。”
    宋洪适《盘洲文集》卷六《答景卢和篇》诗:“转头麦垄龙工往,缓歩花蹊蚁磨旋。”
    宋张孝祥《于湖居士文集》卷九《送谢梦得归昭武》诗:“秋不须鸟工,往且作贾胡留。”
    宋谢薖《竹友集》卷二《闻彦光田舍遇火几焚其廪》诗:“百神救廪鸟工往,不待绠缶浇焚如。”[9]
    宋郑刚《中北山集》卷一九《用立春韵和卖药周道人》诗:“万金家信隔秋冬,欲往谁能化鸟工。”
    宋僧慧洪(觉范)《石门文字禅》卷七:“腊月十六夜读阎资钦提举诗一巨轴:一往归心如鸟工,十分风味(下阙)。”
    又卷二四《记福严言禅师语》:“于是口占曰:大舜鸟工往,卢能渔父归。”
    宋朱翌《猗觉寮杂记》卷上引秦观诗:“少游云:梦魂思汝鸟工往,世故著人羊负来。”[10]
    宋黄彦平撰《三余集》卷一《二妃庙》诗:“风急真成鹤羽飞,波寒不隔龙工往。”
    清厉鹗《樊榭山房续集》卷十《上虞百官江口舜庙》诗:“无复百官趋早朝,话渔樵,一半儿龙工一半儿鸟。”
    以上史传、文集,所言“焚廪”与《孟子》、《史记》、《列女传》三书均同。所言“浚井”与《孟子》、《列女传》同。所言“涂廪”与《史记》、《列女传》同。
        以上所引,益可旁证本书的初步结论:
    1.《孟子》、《史记》、《列女传》三书文献推测为同一来源,其来源可能是上古《佚书》。三书取舍不同,各自独立引用。
    2.《列女传》各本文字均有遗失,王回删定《古列女传》亦不如《楚辞补注》及《五百家注柳先生集》所引。而《楚辞补注》本亦有脱文,惟相对较为完备,其所存得文字内容特别是二女的韵文歌词弥足宝贵。
    3.《孟子》、《史记》、《列女传》、《宋书》、《通史》、《金楼子》各书之间不存在“层累”关系,故尔亦不存在造伪问题。




    [1]“实井”,《史记》有本作“填井”。(司马贞索隐:“亦作填井。”)《宋书》本作“填之以石”。按作“填井”是。填,古通寘、窴,《说文》:“窴,塞也”。“实”字疑涉形近而误。《文选》卷一四班固《幽通赋》注引曹大家曰:“言上圣之人,舜有焚廪填井,汤囚夏台,文王拘羑里,孔子畏匡,在陈绝粮,皆触艰难,然后自拔。”屈原《天问》王逸注:“言象无道,肆其犬豕之心,烧廪、窴井,欲以杀舜。”司马金龙出土屏风亦作“烧廪”、“填井”。题字作“填井”、“后母烧廪”,填井次序在前(在右),而烧廪者作后母不作瞽瞍。

    [2]张守节正义:“言舜潜匿穿孔,旁从他井而出也。”宋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卷八:“河中府舜泉坊,二井相通,所谓‘匿空旁出’者也。”

    [3]见《北堂书钞》卷一五九、《初学记》卷七、《太平御览》卷一八九、《营造法式·总释下》、《记纂渊海》卷八、《草堂诗笺》卷一六、《天中记》卷十引。

    [4]掩、揜通,《说文》:“揜,自关以东谓取曰揜。一曰覆也。”《集韵》:“掩,覆取也。与揜同。”

    [5]李学勤《尧典与甲骨卜辞的叹词“俞”》,刊《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

    [6]《四部丛刊》景明嘉靖翻宋本作“浚井涂廪”。中华书局2001年新版石光瑛校释、陈新整理《新序校释》作“浚廪涂井”,校释并云:“按:完廪,此作浚廪。”不知何据?

    [7]又见《新唐书·长孙无忌列传》、《资治通鉴》卷一九一《唐纪七》武德九年。

    [8]又见《续资治通鉴》卷一五三《宋纪》。

    [9]又见宋陈思编、元陈世隆补《两宋名贤小集》卷三三。

    [10]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世故,《全宋诗》卷一○六八秦观残句作“事故”,恐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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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18 14: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顾颉刚论《虞初小说》二女事之文献分析
    一、《虞初小说》研究与顾颉刚疑古辨伪学的关系
    《虞初小说回目考释》(以下简称《考释》)在文章之道方面,是非常精巧的一个案例。它仅仅根据原作者拟出的标题,便逆推原作者想要写出的内容,然后加以批驳。原作者的标题只有二十四回,而《考释》却将其一分为二,写出了四十八节,以总数6万字(第三稿)的篇幅回应原作者,其分量之重实有不可当之势。
    顾颉刚疑古辨伪研究的展开,前后倾重不同。不佞曾经说过:
    最初是提出“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说”,和提出古史原于神话的观点。中期发展为“五德终始说下的政治和历史说”,其含义接近康有为的“托古改制说”和“新学伪经说”。后期支持童书业的“古史分化演变说”和杨宽的“神话演变说”,又回归到古史原于神话的观点上来。[1]
    顾颉刚对宋育仁《虞初小说》的研究,反映了他疑古初期“分化层累”的研究方法和治学倾向。
    顾颉刚疑古思想的提出,首先是由“尧舜禹的地位的问题”引起的。
    《古史辨》第一册《自序》说道:“我便把这三部书中的古史观念比较看着,忽然发见了一个大疑窦——尧舜禹的地位问题!”
    在著名的《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中,顾颉刚说《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有三个意思,第一,可以说明“时代愈后,传说的古史期愈长”,第二,可以说明“时代愈后,传说中的中心人物物愈放愈大”,都举尧舜立说。顾颉刚逝世后,顾门弟子径称其说为“顾律”[2]
    顾颉刚早年读书笔记《遂初室笔记》中,曾说:“欲破《尧典》、《皋陶谟》、《禹贡》三篇,当先研究下列许多小题目。”其一为“帝舜的故事”。[3]
    顾颉刚《考释》三稿总论主题是:“宋氏所以标出这个回目,原是为了这部《虞初小说》是以《尚书》中的《虞夏书》做中心资料的。现在经过我们一考,人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尧典》、《皋陶谟》和《伪大禹谟》等篇都只不过是小说家腕下所搬弄的故事而已。”[4]
    顾颉刚的疑古辨伪,是将人物、历史、经典进行三点一线式的摧毁。在夏代,人物是大禹,经典是《大禹谟》、《皋陶谟》、《禹贡》。在唐虞,人物是尧、舜,经典是《尧典》(包括《舜典》)。[5]
    顾颉刚曾说《封神榜》人名是真的,史事是假的。在唐虞历史上,则连人名也是假的。[6]但顾颉刚尚承认地名是真的。如说:“孟子所讲的尧、舜的事情,大多数把神话和传说化为史实,造成了古史上的纠纷,惟独说到舜的生卒地点却透露了历史的真实。”(第三稿第71页)
    如果说1923年《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的三个意思确是提出假设,那么19291937燕京大学的八年研究则可谓重在求证。这期间,顾颉刚发表了《三皇考》(与杨向奎合写)和《夏史三论》(与童书业合写),但在尧舜方面,则只写出了论述角度并不一样的《〈尧典〉著作时代考》的初稿。[7]
    那么比较而言,顾颉刚论《虞初小说》一事大约可以代表他关于虞舜问题较为集中的意见。
    顾颉刚在《古史辨》第一册《自序》中曾说:“我很想俟孟姜女故事考明之后,再着手考舜的故事。这一件故事是战国时的最大的故事(战国以前以禹的故事为最大,可惜材料很少,无从详考),许多古史上的故事都以它为中心而联结起来了。后世儒者把其中的神话部分删去,把人事部分保存,就成了极盛的唐虞之治。这件故事又是古代最有趣味的故事。”[8]
    紧接下文便说到宋育仁的《虞初小说》。
    《考释》的引论部分,引用了郑樵《通志·乐略》论《琴操》文:“虞舜之父,杞梁之妻,于经传所言者不过数十言耳,彼则演成万千言。”这一引用也见于《孟姜女故事的转变》一文。[9]
    《考释》又说:“我自去年在《歌谣周刊》上出了《孟姜女专号》后,到今把‘杞梁之妻’的故事已经知道了些约略了,虞舜和他的家门他的朝廷的故事,我何尝不想也考上一考。”(《语丝》第一稿第88页。第二稿、第三稿略同)
    由此可知虞舜问题在顾氏疑古学说中的核心地位。
    二、《虞初小说》研究与顾颉刚民俗学的关系
    如前所说,顾颉刚摧毁古史、经典的另一面,是取代以神话传说。神话、传说、故事诸概念,在顾氏并无严格的界定,它可以和新兴学科神话学甚至原始宗教学相关联,而更与民俗学、俗文学相衔接。
    顾颉刚早曾了解西方民俗学中“故事母题”(motif)概念,并说如秋胡故事、蝴蝶梦(梁山伯与祝英台)故事等的分析“颇易为也”。[10]这一概念与顾颉刚的看戏经验可谓一拍而合。但可能出于种种原因,他没有分析“大禹治水”一类故事。从远古到夏代,被顾颉刚拿来作故事演变分析的例子,只有虞舜一个。(商周有《纣恶七十事的发生次第》和《宋王偃的绍述先德》二个较小型故事。)所以,此例同时也可以说明顾颉刚古史研究与民俗学研究的关系。
    在顾颉刚早年读书笔记《景西杂记》中,有《舜故事与戏剧规格》一条,记于1921年9-10月,说道:“舜在孔子时,只是一个无为而治的君王,《论语》上,问孝的很多,孔子从没有提起过舜。到孟子时便成了一个孝子了,说他五十而慕,说瞽瞍焚廪、捐阶,说他不告而娶,更商量瞽瞍犯了罪他要怎么办,真成了惟一的子道模范人物了。想其缘故,或战国时《尧典》已流行了,大家因‘父顽、母嚣(当作嚚)、象傲、克谐以孝’一语,化出这许多话来。更可(疑缺字)孔子时《尧典》还没有,所以孔子口里没有说到类似《尧典》的话。”[11]
    这一段排比《论语》、《尧典》、《孟子》的话,与《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说》所说“如舜,在孔子时只是一个‘无为而治’的圣君,到《尧典》就成了一个‘齐家而后国治’的圣人,到孟子时就成了一个孝子的模范了”[12],大体相同,可谓后者的母本。
    而《景西杂记》中紧接一段便说:“据书上,舜之死于苍梧,年已百岁,其二妃年岁,度亦相若。彼此期颐,必已无情可说,何以又有泪竹成斑之哀艳事乎!盖古人之事,虽无所知,而谈说之士,必欲装饰之为戏剧中人物。故舜之在野,则小生也;瞽瞍,净也;瞽瞍之妻,彩旦也;象,丑也。舜既登庸,则老生也;二妃,正旦也。战国人之设想,何以与后世戏剧格局相似之甚乎!”
    尧舜禹问题,一般认为属于古史研究,顾颉刚对此问题的切入,是由看戏的经验而加以套用。当然,这一方面顾氏最著名的研究是孟姜女故事。顾颉刚作有《孟姜女故事的转变》、《孟姜女故事研究》二文,前者发表后有“中国民俗学上的第一把交椅,给你抢去坐稳了”[13]的评价后者实际上是《古史辨》第一册《自序》的一部分。二文明显体现出顾氏毁灭古史与兴起民俗学二取向的关联。[14]
    所以,不佞又曾说过:
    顾颉刚关于孟姜女故事的研究,介于民俗学与历史学之间。他以民俗学的模式代替历史学的研究,又以历史学家的立场营建民俗学科。由孟姜女故事等引出的“古史层累造成说”,与其将其视为史学研究的规律,不如将其视为民俗学的规律,与其称之为“层累造成”,不如称之为“层累阐释”,方始更具合理性。[15]
    换言之,故事的演变自然是客观事实,但其演变亦有其扩展的范围。经、史、子、集,性质各有不同,[16]故事的演变不一定要比对历史的编纂,更不一定要否定历史学。
    早在20年代,李守常已提出“历史解喻”之说,40年代姜蕴刚又提出“历史艺术论”,至今文化市场上有大量“话说历史”作品,推其情理虽与历史记载不一致,要皆不与历史记载“势不两立”。[17]
    顾颉刚的虞舜故事研究,与其著名的孟姜女故事研究有一共同的起点,但二者的结局不同。二者同样是描述演变,孟姜女作为大众喜爱的民间形象是正面的,换言之,故事及其演变是被肯定的;[18]而虞舜故事则作为文人加工的作品被认定为虚假的伪造,换言之,故事及其演变被否定了。所谓“层累造成的中国古史说”,实质是以故事的层累求证历史的层累,又是以肯定民间故事传说,来否定古代史书、史家、史学。[19]此一差异也可作一总体观察,即顾颉刚的古史研究是一种否定性的研究,他作为著名的历史学家也是以否定自己所研究的对象而成为专家,[20]但与此同时展开的神话、传说、故事研究,不久都成为了迅速发展的现代新兴学科或新兴学术领域了。
    这种或肯定或否定的处理,与时代政治的价值判断相关,迄今已历80余年,应当予以反思。
    三、宋氏《虞初小说》与顾氏《考释》之缘起
    《考释》一文至少写有三稿(另有读书笔记一条可视为最初文稿),第一稿写于20年代初,第三稿写于70年代,前后时间跨度最大,作者亦曾易手。
    虞初,人姓名。《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小说家:“虞初《周说》,九百四十三篇。河南人,武帝时以方士侍郎号黄车使者。”张衡《西京赋》:“小说九百,本自虞初。”按《汉志》所载小说亦不始于《虞初》,前有《伊尹说》二十七篇、《鬻子说》十九篇、《周考》七十六篇、《青史子》五十七篇,《虞初》殆其最后者。张衡言“本自虞初”,盖以能集九百篇之多者,莫此为著,遂成渊薮。《文选注》:“言九百,举大数也。”顾实《讲疏》:“本志篇帙,莫此为众。”后以为“小说”之代称。
    《虞初小说》,清末宋育仁撰,原载江阴江南南菁学堂半月刊《讲学类钞》第一、二册,光绪三十一年(1905)出版。[21]《虞初小说》其《序例》引《汉志》称“演说帝舜故事,即取《虞初小说》为名”,则就其题目而言,语义重复,犹言“小说小说”,又未有副题说明限于虞舜故事,可见其匆草。
    宋育仁(1857-1931),字芸子,四川富顺人,光绪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1894年以二品顶戴参赞衔出使英、法、意、比四国,任公使参赞,回国后,倡导维新运动,参加“强学会”。1897年在重庆创办《渝报》,1898年在成都创办《蜀学报》。被誉为四川历史上“睁眼看世界”第一人,又有“谈新政最早”、“新学巨子”诸称。其后转向保守,主张君主立宪,曾博稽各国宪法,著《宪法比例徵》一卷,盛道三代善法,主张“复古即维新”之说。有经学及时政论著多种。宋氏曾任成都尊经书院山长,1907-1910年(?)任江南南菁学堂监督兼总教习,“始为分科教授之法”。大约宋氏任学监之前,先已主办《讲学类钞》。李定夷《民国趣史·宋育仁轶事》又称宋氏在南菁学堂“乃以高足兼教授,而自寓沪上”。
    《虞初小说》为未完之作,据顾颉刚介绍,《讲学类钞》刊出的只有《小说学研究序例》、全书二十四回的目录和第一回的上半篇。顾颉刚说:“五册中第一、二册有小说学一项,刊《虞初小说》,以舜事演为章回。三册至五册皆无之。大约即使尚有六册以下,这一种总也不续作了。”[22]数语仅见于顾颉刚日记,《考释》正文删之,语气带有讥讽是很明显的。
    有意思的是,不佞查询顾氏《考释》一文的最初刊载情况,于1925年6月15日《语丝》第三十一期仅见《考释》的开头部分,包括引言、宋氏回目及第一回的上半篇考释,亦无“之一”“待续”之类字样。不佞委托图书馆特藏部的朋友代为查找,也是连翻了十余册,终以回告“大约总不得见”之意。
    《虞初小说回目考释》,前后共有三个版本。《语丝》第三十一期是原刊(以下简称第一稿)。第二稿刊1931年8月燕京大学《史学年报》第三期(以下简称第二稿)。第三稿刊中华书局1988年版王煦华编《顾颉刚古史论文集》第二册(以下简称第三稿)。
    第三稿文后有编者说明:“原载一九二五年六月十五日《语丝》第三十一期,修订后载于一九三一年八月《史学年报》第三期,七十年代又作了大量的修订。”和《考释》的复杂过程相比,这段说明很不详细。第一稿的“原载”没有说明仅是文章的第一部分,按第二、第三稿篇幅衡量不足全文的十分之一。第二稿是重写和续写,而非“修订”。第三稿实系遗著。另外论文的署名,第二稿单独署名韩叔信,第三稿重新署名顾颉刚,因为著作权观念特为近人重视,所以是三稿中的最大变化。又第三稿长达87页,修订非短期可以完成,而不见于顾颉刚70年代间所写日记。韩叔信于1965年病逝,生前是否了解将有第三稿的变化,亦不可知。
    《语丝》为周刊,《考释》刊出时,副题“古史杂论之四”,其他三篇为《纣恶七十事的发生次第》、《宋王偃的绍述先德》、《〈盘庚〉中篇的今译》,先已刊于《语丝》第二至三、六、十一期。因为《古史辨》是汇编性质的,所以四文均在1926年6月11日出版的《古史辨》第一册所刊《第二册拟目》中作了预告,其他三文也均见于《古史辨》第二册,惟独《考释》未见刊载。
    《语丝》创刊时孙伏园任主编,一个月后由周作人接任,周作人、鲁迅兄弟实际主持其事。顾颉刚、鲁迅交恶是1926年8月到厦门大学以后事,实际上《语丝》之得名尚由顾颉刚提出,[23]1925年8月顾颉刚还在《语丝》第四十期上刊登了《〈今縢篇〉今译》,所以《考释》没有登完的原因,应当是顾颉刚自己未及写出的缘故。
    顾颉刚《考释》第一稿开头,原有“九年前,我的朋友叶琯生(即叶正甲,苏州人,律师)先生送给我《讲学类钞》五册”一段,韩叔信第二稿删此段,代以自己的《附识》。
    《考释》第二稿引言部分,保留了顾颉刚原文,包括第一人称“我”的句型均未改动。引言文末韩叔信有一句夹注说:“这一段话完全是顾先生初稿的原文。”今经核对确实如此。
    但韩叔信《附识》又交代:“这篇文章,本来是顾颉刚先生数年前的旧稿……这篇文章的前一部分,我差不多完全抄录了顾先生初稿的原文……从第十九回的‘西母献图四夷齐向化’以后,则完全是我续作的了。”按如果第十九回以前顾颉刚已有初稿,意味着全文已近完成(约占十分之四),而顾氏却没有续完或拿出连载,是一疑问。
    现就可资比对的第一回目上半篇《沩汭流虹,握登符圣瑞》来看,《考释》首引《太平御览》卷八十一所引《帝王世纪》“瞽瞍妻曰握登,见大虹,意感而生舜于姚墟,故姓姚”,似可解宋氏原题,但却说:“他这话不知是从什么地方来的”。顾氏的辨伪方法是以原典的排序说明演变的迹象,如果不能排序,就不能说明演变。这一节顾颉刚找出了《帝王世纪》“见大虹”一条出处,却只是孤证。下面考释“沩汭”,讲地理、地名问题,作用就比较小了。恰是韩叔信的第二稿找到了《河图纬·稽命徵》“握登见大虹,意感生舜于姚墟”一条材料,次序排在《帝王世纪》之前,可以说明演变的迹象亦即造伪的痕迹,在辨伪上是可以成立了。韩叔信在此节上实际上起到了一个关键的作用。顾颉刚的第三稿正是在韩叔信的基础上,增加了一大段关于纬书的论述。
    此外,和《稽命徵》一条材料相对应,韩叔信增加了“感生说”一种解释。说道:“这件故事的意义,与简狄吞燕卵、姜嫄履大人迹之说相同,都是‘感生说’下的产物,不过在时间上有发生的先后罢了。姜嫄和简狄生子的传说发生在战国以前,是一种零碎而无系统的感生说;而握登意感而生舜的传说,却产生在纬书出现的汉代,是在一个系统之下——太徽五帝——而有完美组织的一种感生说了。”
    所以,“完全抄录了顾先生初稿的原文”及第十九回以前顾颉刚已有初稿之说,应当存疑。
    四、关于《考释》第二稿作者韩叔信

    韩叔信,山东人,燕京大学历史学系本科学生,1931年毕业。毕业后,曾参加“技术观摩社”活动。抗战间任重庆南开中学的副主任兼教导主任、自贡蜀光中学的校务主任及校长,并曾至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考察进修。
    韩叔信与顾颉刚往还甚多,截止1946年,顾颉刚日记中大约有七八十次关于韩叔信的记载,多数为“同席”、“同游”、“同观戏”、“来家”、“留饭”和致信等内容。日记1929年10月7日:“我的学生……本科生:韩叔信。”1930年1月25日:“燕大中上我课的学生……韩叔信。”1930年9月16日:“今年的学生,继续选修的……韩叔信(史系四年)。”1931年8月17日:“齐思和、韩叔信来道别。”[24]
    毕业后,1934年1月,顾颉刚在北平创办技术观摩社,有韩叔信参加。顾颉刚日记1934年2月11日:“叔信来,同到煨莲家开会,讨论技术社务。”[25]
    毕业后的韩叔信曾对顾颉刚的治学有很好的评价。顾颉刚日记1932年7月10日:“煨莲述张文理、江启泰诸君读我所作文字,均甚感动,谓态度肫挚,言无不尽。叔信云:‘见顾先生,不必听其说话,只须看他面孔,已使人不忍不做研究工作。’”[26]
    但韩叔信是主修世界古代史的,直接的老师是留美多年的洪业(洪煨莲)。在《考释》的第二稿《附识》中,韩叔信说:“去岁从顾先生研究《史记·五帝本纪》,为了练习研究古史传说的方法,顾先生便把他未作完的旧稿交给我,嘱我加以改作。”
    就此推测,韩叔信当时撰写第二稿,可能便有“不忍不做”的一重因素。
    在此问题上,吴立模的案例可资对比。
    顾颉刚的《孟姜女故事的转变》,正式刊出在1924年11月23日北京大学《歌谣周刊》第69号(第73期续完)。《孟姜女故事研究》正式刊出在1927年1月《现代评论》第二周年纪念增刊。此前,吴立模的同题论文《孟姜女故事的转变》已在文学研究会会刊《星海》刊出。《星海》于1924年8月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扉页题《星海》上),故吴文的正式刊出尚较顾氏为早。
    吴文后,顾颉刚有一短跋,说道:“我久欲做一部《故事转变录》,只是得不到时间,不知何时才可动笔。近与吴秋白先生同寓,把这层意思告诉了他,他很欣然,就把孟姜女的故事作成了这一篇。”[27]
    吴立模,又称吴秋白、重九弟、表弟、鄂姑母长子。顾颉刚在上海期间,二人往从甚多。顾颉刚日记1923年10月30日:“为秋白集孟姜女故事史料。”[28]所记当即此事。
    吴立模还曾帮助顾颉刚抄写过文稿。同年10月20日日记又载:“校秋白抄《后稷的实在怎样?》一文。”[29]所抄为《讨论古史答刘胡二先生》的第五部分。
    在此,吴立模确似建立了一种模式。从著作权的角度看,拥有著作权固然可以决定其署名权;而从署名的角度看,版权之署名却证明着其著作权的归属。所举论文不能看作是代写,却又不是合写,其著作权难以归于一人所有:归于顾,则吴、韩为伪;归于吴、韩,则顾氏为伪。虽然论文命题出于顾颉刚的授意,但文稿完成是否如其预想,抑或超过所期而不得不加以追认,都要看具体情况而定。总之在以现代著作权观念衡量古人而深究其多非本人手著的同时,顾颉刚自己的著述其实是最难用著作权加以说明的。


    [1]见拙文《“层累造成”还是“层累阐释”——孟姜女故事与顾颉刚的民俗学研究》,《淮阴师院学报》2008年第3期。建国后顾颉刚曾大力研究鸟夷、图腾问题,表面看似与史观派近似,实际上顾氏以神性理解图腾,仍将古史归于神话传说。

    [2]见胡道静《〈古史辨〉对一个顽固青年的冲击》。

    [3]《遂初室笔记》(一),记于1929年5月-1930年3月间,见《顾颉刚读书笔记》,第三卷,第1189页。按白鸟库吉《支那古传说の研究》,《东洋时报》131号,1909年出版,后收入《白鸟库吉全集》,岩波书店昭和四十五年出版,第八卷,381-391页。此文有黄约瑟翻译的中文本题为《中国古传说之研究》,收入刘俊文主编《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中华书局1992年出版,第一卷,第1-8页。文章内容归纳有四:一、《尚书》中《尧典》、《舜典》、《大禹谟》等篇皆非当时所记。

    [4]接近文末的四十七节末尾。《顾颉刚古史论文集》第二册,第84页。

    [5]1927年4月,顾颉刚在厦门作题为《研究国学的方法》的讲演,自记其主题说:“注意打倒(1)帝系,(2)道统,(3)圣经。”又说:“予之破坏工作,在半年内得一统系,甚快。”见《顾颉刚日记》第二卷,第34页。

    [6]顾颉刚《顾颉刚读书笔记》第四卷,《不能以一部分之真证全部皆真》条:“《封神榜》背谬史实之处占百分之九十九,然其中商王纣、微子、比干、周文、武等人物与其结果亦皆与史相合。”

    [7]1985年作为顾氏遗著发表,王煦华后记引顾氏曰:“脱稿之后,自觉此问题甚大,甚愿再加考虑,故未敢在报纸中发表。”见《文史》第二十四辑,第70页。

    [8]《古史辨》第一册《自序》,第70-71页。

    [9]《孟姜女故事研究集》,第20页。

    [10]顾颉刚《景西杂记》(五)《故事主题》条:“伯祥日记记适之先生昨日谈话云:‘故事相传,只有几个motif作柱,流传久远,即微变其辞。若集拢来比较研究之,颇可看出纵的变痕与横的变痕。……所以motif不变,而演化出来,可以多方。……’予拟搜集此纵横变易之材料。如秋胡戏妻,可自《列女传》起,至各代乐府,元曲、昆、京、秦各剧,比较观之。此等著名之故事不甚多,此事颇易为也。”见《顾颉刚读书笔记》第一卷,第383-384页。

    [11]顾颉刚《景西杂记》(三),《顾颉刚读书笔记》第一卷,第328页。

    [12]《古史辨》第一册,第60页。

    [13]刘复(刘半农)语,见刘复《〈吴歌甲集〉序五》,《吴歌甲集》,第2页。

    [14]彭明辉是将顾颉刚的孟姜女研究与“层累造成说”一起讨论的。见彭明辉《疑古思想与现代中国史学的发展》,台湾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二节《孟姜女研究与“层累造成说”》。

    [15]见拙文《“层累造成”还是“层累阐释”——孟姜女故事与顾颉刚的民俗学研究》,刊《淮阴师院学报》2008年第3期。

    [16]早在1928年,署名绍来的文章已经指出:“因为文学不是历史,所以文学上的记载不能做历史上的证据。文学上的记载不妨矛盾的冲突,因为它原是根据各种传闻、神话、古事。然而历史的记载却不能如此。”见绍来《整理古史应注意之条件――质顾颉刚的〈古史辨〉》,原刊天津《益世报·学术周刊》,1928年12月3日。收入《古史辨》第二册,第418页。

    [17]李守常说:“有实在的事实,有历史的事实:实在的事实,虽是一趟过去,不可复返的。但是吾人对于那个事实的解喻,是生动无已的,随时变迁的,这样子成了历史的事实。所谓的事实,便是解喻中的事实。解喻是活的,是含有进步性的;所以历史的事实,亦是活的,含有进步性。只有充分的纪录,不算历史的真实;必有充分的解喻,才算历史的真实。历史的真实,亦只是暂时的,要时时定的,要时时变的;不是一成不变的。”见李守常《史学要论》,上海商务印书馆1924年出版。类似的陈述又见李大钊1923年所著《史观》一文,文字大致相同。姜蕴刚说:“一般人还是以为历史还是历史,小说还是小说”,“我是主张‘历史艺术论’的,设若要以小说的手法去写历史的事实,这正是‘历史艺术论’的流派。平心而论,要是真能使历史小说化,这正是历史叙述的成功,而不是历史本身的失败。”见姜蕴刚《历史艺术论》,重庆商务印书馆1944年版,“历史与小说”一节,第61、60页。

    [18]当然也有例外,如建国初路工认为《左传》所载“杞梁”事迹与孟姜女故事并非一事,将杞梁妻的节妇形象“涂抹”到孟姜女身上是后代文人所为。见路工《孟姜女故事的人民性及其它》,《孟姜女万里寻夫集》,上海出版公司1955年版。前苏联汉学家李福清也认为,“孟姜女传说起源于古籍资料,这一结论是不能令人同意的”。见马昌仪《苏联李福清孟姜女传说研究专著概述》,《孟姜女故事论文集》,第187页。李福清《万里长城的传说与中国民间文学的体裁问题》出版于1961年。至70年代更有“孟姜女是一株尊儒反法的大毒草”、“一千多年来孟姜女故事愈变愈反动”的异说。见《“孟姜女”是一株尊儒反法的大毒草》,广西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19]彭明辉指出:“顾颉刚认为传说故事的演变,因时因地因人而不同,其痕迹乃‘自然的’形成。……然他在处理古史问题时,却把这些层层累积的过程,说成是人为因素的刻意‘伪造’。”见彭明辉《疑古思想与现代中国史学的发展》,第二节《孟姜女研究与“层累造成说”》,第161页。

    [20]关于疑古派是破坏还是建设,有许多缴绕的争论。建国初顾颉刚在上海作自由职业,写“市隐”笔记,有“批判接受”一条,谓:“《古史辨》的工作确是偏于破坏的,所要破坏的东西就是历代皇帝、官僚、地主为了巩固他们的反动政权而伪造或曲解的周代经典。这个反动政权是倒了,但他们在学术和历史上的偶像还没倒……所以《古史辨》的工作还该完成。”顾颉刚《虬江市隐笔记》(三),《整理古籍目的在批判接受》条,见《顾颉刚读书笔记》第四卷,第2610页。又见《顾颉刚学术文化随笔》,第249-250页。诸语感觉很像是后来继续革命理论的一种宣言。

    [21]扉页题《正本学社讲学类钞》,又称“每月一期,全年十册”。据顾颉刚描述,不见其书,其详待考。

    [22]《顾颉刚日记》第二卷,第766页。

    [23]见顾颉刚1924年11月2日日记:“今日开会……命名久不决,予看平伯诗中有‘语丝’二字,颇写意,不落褒贬,提出之,通过。”《顾颉刚日记》第一卷,第548页。按俞平伯诗当作张维祺诗,见龚明德《语丝二题》,上海虹口区图书馆《绿土》2001年3月第53期。

    [24]《顾颉刚日记》第二卷,第330、370、430-440、554页。

    [25]《顾颉刚日记》第三卷,第159页。同页日记又有“由他人代写论文,决做不好,自今日起,仍自作”数语。

    [26]《顾颉刚日记》第二卷,第660页。

    [27]《孟姜女故事研究集》,第88页。说明又见顾颉刚《孟姜女故事研究的第二次开头》,第94页。

    [28]《顾颉刚日记》第一卷,第411页。

    [29]《顾颉刚日记》第一卷,第4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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