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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甜苦辣”——小姚和老姚的故事 丨我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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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21-7-2 14: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姚波 于 2021-7-2 14:23 编辑

    “酸甜苦辣”——小姚和老姚的故事 丨我为群众办实事

    06-29 20:19


    我为群众办实事【第44期】
    姚洪涛
    上海法院青少年法治讲师团成员
    上海松江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院团委书记。曾获“上海市优秀团员”称号、“上海法院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演讲比赛”三等奖等。
    姚思慧
    上海法院青少年法治讲师团成员
    上海松江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作为首届“百校百讲献给党——上海法院青少年法治讲师团进校园”讲师团成员,姚洪涛和姚思慧为上海7所中小学校带来了13场内容精彩、形式丰富的普法课。
    某日结束工作后
    小姚收到了一条消息
    老姚
    小姚啊,这次“百校百讲”授课情况怎么样?
    小姚
    孩子们听得很认真,下课都追着我问问题呢!这次收获很棒!
    老姚
    很好,及时总结
    小姚
    正在写呢
    关于老姚
    姚洪涛,上海松江法院团委书记、民事审判庭审判员,但因长得稳重、做事稳妥、和蔼可亲,遂被大家亲切地称呼为“老姚”,笔者在文中亦顺手借用了该“昵称”。
    小姚在日记本上这样写道:
    初次听说百校百讲活动,还是在今年的4月份,彼时我正如火如荼地参加着区里组织的辩论赛活动。但出于好奇以及对小朋友的喜爱,我便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报名参加。期间出了一点小插曲,差点无缘本次活动,还好缘分匪浅,最终光荣地成为了一名普法讲师团的成员,也因此拉开了我和老姚一个多月共同普法宣传的篇章。现在回忆起这段校园内郁郁葱葱的时光,正好可以用酸甜苦辣来总结一下。
    4月,当我在整理讲课日程安排时,我和老姚便决定把花桥村小学作为第一站。这所学校是一所随迁子女学校,孩子们一般很少有机会接触到法院或者庭审宣判。将这所学校作为首站,主要是希望让学校、孩子们看到上海法院对全市所有学校、学生普法宣传教育上一视同仁的重视程度。
    这里有两个小插曲:
    这所学校真的是“默默无闻”,即便是本地同事听说我们要去“花桥村小学”讲课,第一反应竟然是以为我们要去昆山讲课!当我们那天开车过去的时候,导航显示已经到达,但我们还是询问了2位保安师傅才找到学校地址,而这些现象都是我们在其他几所学校都不曾见到的。
    好不容易到达现场才发现,原来学校地处一片工业区的里面,说是学校,其实就是两幢厂房改造的,外墙涂成了粉红色,一幢教室,一幢作为食堂和室内体育馆,两幢厂房中间划了出来作为跑道。(当时内心os:难怪我们在工业区兜兜转转了半天都没有找到。)
    后来我们向老师询问学生的身份,他们告诉我们这些孩子都是随父母在松江打工的外地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由于没有积分、户籍,就被统筹到这里。与留守儿童相比,他们无疑是幸运的,毕竟可以和父母在一起。这次讲课主讲人是老姚,讲课的主题是“反校园欺凌”,对象是三年级的孩子们。我一边学习,一边拍摄现场照片。
    当时,5月的天气已经开始有点炎热,可是小朋友们仍然穿着整齐的校服,认认真真地听着老姚讲课。讲课结束之后,反响很好,校长期望也能给附近的其它小学做几场讲座。但不知这为何,从这所学校出来之后,我们心里都有点酸酸的,明明这些孩子看到我们之后,笑得那么甜……
    今年是老姚在法院工作的第11个年头,也是我工作的第7个年头。长期待在法院,阅尽人生百态,心态总免不了有点沧桑。陡然间,把我倆的工作场所换到了祖国“大花园”,看着一朵朵鲜艳的花骨朵,我俩顿时心花怒放,倍感甜蜜。
    记得我第一次出去讲课是在民乐学校。这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我讲课的听众是小学三年级,讲课的内容是《民法典》中的监护制度。之所以想讲这个制度,主要考虑到:
    01
    今年是《民法典》施行元年,对于小朋友而言,他们不知道《民法分则》《民法总则》。面对这样全新的一代人,从《民法典》开始学习法律知识,是非常合适的。
    02
    《民法典》中,与未成年人关系最为紧密的制度之一就是监护制度,想起之前市区曾有法院作出为保护未成年人利益而变更监护的典型判决,更加坚定了我的想法。
    03
    当今社会离婚率升高,未成年人的监护失职往往会让未成年人受到伤害或者涉罪。
    因此,我希望让孩子们先从了解国家是如何从法律层面保护他们的切身利益开始,使他们了解到社会对于未成年保护的重视程度。此外,我还在ppt中增加了比如白帝城托孤的动画情节、《哈利波特》的影视节选,让这堂略有点沉闷的课程在欢声笑语中度过。
    最后的提问环节,有几位小朋友小心翼翼地提出了几个问题,“我爸爸不管我,家里只有爷爷,我应该怎么办?谁管我?”“爸爸妈妈离婚了,我怎么办”等,希望我的回答能在今后的生活里对他们有点滴帮助。
    讲课结束后,使我惊讶的是孩子们竟然向我围了过来,索要签名。当时我又喜又窘,喜的是原来孩子们还挺喜欢我的课,感觉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窘的是,自己的字实在羞于见人,万一我签字之后,把在他们心目中刚刚树立的人设坍塌了怎么办?所以第一反应,我是拒绝的,但随着孩子们一声声急迫地唤着老师,忽闪忽闪的小眼神,好吧,我输了……于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不至于人设坍塌,我恭恭敬敬地用楷体写了几个自己的名字,并附上对同学们或感谢或期许的寄语。
    从5月初至6月初,每周我们都安排了1-2场讲座。当时我天真地设想,以为我俩只要其中有一个人前往学校讲课就行。其实现在想来,如果我们同时去不同的学校,本次活动的节奏会更快。
    最后,我和老姚的记录是:老姚连跑7场;我6场,除了第一站没有讲课只是旁听。
    用老姚同志的观点,“咱们多辛苦一点,对于我们和学生而言,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咱们一起去同一所学校不同年级讲课,能够扩大受众,把活动的效果做得好点。”
    再插播一下,老姚同志,每月在办案件80+,加之团委的各项活动以及当下的教育整顿,肩上的担子不可谓不重!而我,就在刚被光荣地任命为普法讲师后不久,一下子收了29个案子,加之几乎每个案件都需要做财产保全,记得当时给当事人寄送材料,都是自己去各个办公室化缘拿a4纸盒子打包好。
    回首那段日子,对于我和老姚而言,经历了一段很“丰富”的时光,除了本职工作外,我们回家还需要备课。说到这里,不得不“吐槽”,老姚可以选择回家做ppt、讲义;而我只能留在单位,毕竟家里有一位随时可能帮我按“删除”键的人类幼崽。
    讲个老姚的备课故事,记得第一次讲课前,老姚竟然利用起自己“得天独厚”的优势,将正在上大班的女儿发展为听众。用他的话说,自己的女儿能大致听懂,基本上对面的小学生就差不多了。回家看了一眼酣睡的幼崽,我只能仰天长叹,一边对老姚羡慕嫉妒,一边乖乖继续做我的讲课课件。没有听众,我就自己不断上网找资料打磨ppt。针对不同的年级的学生特点,即便是同一讲课主题,我也对课程内容进行了调整:
    低年级,辅之以动画、图片,并以趣味性为主;
    高年级,以知识讲授型为主,举例最好能与他们的年龄、心智相符。
    甚至为了让同学们接受我的讲课方式,我还上网查看同年级的网课老师授课方式、语言风格,力求能让同学们听课的时候不打瞌睡。
    这次百校百讲普法宣传活动的课程表是4月份制定的,时间上主要依据当时我俩确定的5、6月份排庭情况而制作。在正式活动开始之前,与几位学校的负责老师一起开会商定了课程和时间,所以课程表也就变成了一项铁纪律。
    但在法院,突发情况总是比较多,加之我俩处于不同合议庭,工作时间去讲课几乎不可能,于是我们便决定将所有的课程都安排在了中午11点至下午1点左右的午休期间,这样既不会影响老师、同学们的上课进度,又能做到普法宣传。而这一决定,也得到了各个学校老师们的倾力配合!所以这段时间,每次到了中午吃饭,院里经常可以看到我俩可能刚刚下了开庭,随便扒几口饭,或者来不及吃就各自夹着个文件袋,老姚提着易拉宝,我抱着讲课的牌子,穿着夏季制服风风火火地出发。顶着大中午的骄阳,热辣的阳光厮无顾忌地晒在身上,再配合着梅雨季节的黏腻感,制服是湿了干,干了又湿,只让人恨不得赶紧钻到空调里。
    酸甜苦辣,蕴含着人生百味。七年前,我刚进法院时跟着一位老法师,他经常对我们这些小年轻说:“做难事,必有收获”。短短几个字,道尽他几十年的从业感悟。
    这次百校百讲活动于我而言大概就是一件难事,但同时也受益匪浅:学习了《民法典》、捡起了平时不太用的刑法知识,ppt的制作水平好像又回到了大学时代、磨练了口才和胆量……然而最重要的收获,还是我们可以在孩子们的心田里,撒下一粒粒法治的小种子,假以时日生根发芽,继而长成参天大树,而那时候这些孩子们将会变成我们社会新一代的法治守护者。因此,这项活动,也许很渺小,也许很伟大,但庆幸的是,我们加入了其中!
    来源|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文字:姚思慧
    责任编辑 | 邱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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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观号作者:浦江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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