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姚波 于 2021-10-30 14:33 编辑
族组织中的长老们人会被批判或批斗, 其物则会被毁坏, 以表明其落后性。
经过土地改革与文化大革命洗礼, 宗族的组织体制与外在符号已基本被摧毁, 人们脑海里的宗族观念也被阶级观念所取代或者被后者压制。 1978 年之后,党中央改变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路线, 始以发展经济为重点, 民众在经历了动荡与饥饿之后, 渴望抓住这一难得的契机, 于是, 在此良好的社会环境之下, 民众都投入到了生计的奔波之中, 虽然政府并没有明文规定或强调限制宗族组织的建设, 但囿于财力与时间因素, 并没有多少人涉及到宗族的重建之中。 九十年代之后, 随着财富的积累与时间的富余, 乡村地区修复祠堂的风气开始普遍起来。1996年 4 月 12 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制止农村封建宗族迷信活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通告》 , 明令禁止修族谱、 建祠堂等宗族活动。 这是自 1978年以来, 全国范围内对农村宗族活动明确表示禁止的第一个省份。 但在实际中,对此的控制却非常松弛, 乡村地区祠堂、 祖墓等的重建依旧在进行。 据我所知,1998 年姚氏祠堂进行过一次重建; 曾同在江东村的陈氏家族祠堂前两年在辰溪完成了重建, 它们并未遭遇到来自政府部门的阻力。
从以上可以看出, 党和国家根据国家发展的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方针, 因而影响宗族现象的变化。 大体上看, 建国至今, 对待宗族事物的态度是逐渐宽松的。
二、 经济条件改善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经济因素在宗族复建中是不可或缺的。 自鸦片战争始, 频繁的战乱、 改革与革命活动使国民经济走向了崩溃。 以湖南地区为例,“解放前, 湖南农村经济长期处于停滞状态, 广大农村过着‘糠菜半年粮’ 的日子,饥寒交迫”① 。 “1957 年农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 80.93 元。 1958 年以后, 农村经济长期停滞徘徊, 至 1978 年, 农村平均纯收入 142.56 元”② 。 1987 年辰溪县农民平均每人全年生活消费支出构成中“生活消费总支出为 376 元, 生活消费品支出达 354 元, 非商品支出仅 22 元”③ 可见, 在新中国在建立之初, 国民经济基础薄弱, 人民生活非常困苦, 加之自然灾害的侵袭, 这一时期的民众只求满足家庭温饱, 甚至到 1987 年也只够生活必需品的满足, 因而必然不可能投入资金进行宗族的复建。 五十年代后期, 中国农村地区开始了人民公社化, 原宗族社区的
①湖南省统计局编. 湖南统计年鉴. 北京: 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 1989(1) ②湖南省统计局编. 湖南统计年鉴. 北京: 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 1989(1) ③湖南省统计局编. 湖南统计年鉴. 北京: 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 19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