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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集《姚天福神道碑》 及其书法研究(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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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22-12-13 14: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姚波 于 2022-12-13 14:28 编辑

    虞集《姚天福神道碑》 及其书法研究(节选)


    柴秀敏



    姚天福神道碑介绍
    姚天福神道碑,全称“大元故通奉大夫参知政事大兴府尹赠正奉大夫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护军追封平阳郡公谥忠肃姚公神道碑并序”。此是元初名臣姚天福的墓碑,为元统元年(1333)三月,元惠宗为姚天福所树。原位于山西省稷山县南阳里村,1978年移至稷山县青龙寺。姚天福神道碑为国家一级文物,是现存山西元代名碑之最。全碑由碑额、碑座和碑身三部分组成,总高516厘米,重17吨。碑额高150厘米、宽154厘米、厚56厘米,上有二龙盘顶,怒目圆睁,昂首翘尾,栩栩如生;碑座是一头正卧的龟趺,长264厘米、宽143厘米、高86厘米,头部高扬,两眼圆睁,裸露着10颗锋利牙齿,粗壮尾巴蜷曲着,虎虎有生气;碑身高273厘米、宽137厘米、厚46厘米,碑石四面镌刻,前后面各31行,左右面各8行,行62字至71字不等,全碑文共5023字,楷书阴文,碑额篆书50字。字体较大,见方4厘米。碑文为元虞集奉敕撰并书,行楷书。


    姚天福神道碑碑文内容:
    大元故通奉大夫、参知政事、大都路总管兼大兴府尹,赠正奉大夫、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护军,追封平阳郡公,谥忠肃,姚公神道碑并序。
    闺章阁侍书学士、翰林直学士、中奉大夫、知制诰,同修国史兼经筵官臣虞集奉敕撰并书、篆额。
    至顺元年﹙1330﹚五月丁卯,有诏命国史臣集撰姚忠肃公神道碑,又诏臣集曰:“鉴书博士柯九思其婿也,可徵其家世、行事、岁月。”臣集奉诏,再拜稽首而言曰:“臣前未奉诏书,忠肃公子侃,尝以其父事求臣为文。臣以为天下、国家之方治也,天必为之生刚毅正直之材,奋其百折不回之气,发奸邪之机而夺其魄,摧强暴之锋而坏其势,婴犯危难若嗜欲然,然后不仁者远,而君子之道行矣。譬诸农夫之无利器,则无以芟薙稂莠,则遂嘉禾之成;虞衡无强弓劲矢,而继夫火烈之举,则龙蛇保菹泽,豺狼横道路,民物何以为生乎?若夫掩、阿、巽、懦之徒,日为苟容之计,不顺从则委去,朝廷缓急,何所望乎?世之论治者,徒知雍容廊庙之为美,曾不及先事驱除之助者,殆非通论也。”
    “昔我世祖皇帝,既一海内,临御三十五年,隆平之效,近古所无也。然方其图治之切,而共、鲧之流,因其憸壬之材以自售,其贻毒于当时,盖亦几矣。而去凶除暴,从谏如流,卒不蹈其弊者,固出于聪明睿知,而任耳目之寄,当弹劾者,亦厥有其人哉﹗尝考诸记载,揆乎见闻,而得之忠肃姚公其人也。”


    公讳天福,字君祥,姓姚氏,系出唐宰相文献公崇。其后有讳伯禄者,为绛州观察判官,卒于官,遂居稷山南阳里。大父,处士敬,父,处士居实。当金季避兵雁门,婿于赵泰进士家,生公。稍长,有材器,怀仁县推择为吏。同列或弄文墨,嘬胾甘歠为得志,公鄙之,去。从儒者学《春秋》,通大义,固以节谊自期矣。父母亦奇公日勖忠孝之事,而公之所见已不与常人等矣。


    当宪宗皇帝时,世祖以太弟驻兵白登,怀仁当以葡萄酒进行幕,公以吏在行,应对敏给,上奇之,留备宿卫。至元(1264—1294)初,虽为其县丞。丞相塔察儿奉旨睦亲于北藩,代守杨阔阔出,为其材荐,丞相与之偕,以为能。
    至元五年﹙1268﹚,立御史台,丞相为御史大夫。为之属者,声名、风采必极天下之选,以公为架阁管勾兼狱吏,即猎猎言事如御史然。十一年真拜御史,服其服,入论事。当是时,群臣奏事皆便服,众见公朱衣抱笏以入,骇汗相顾,莫知所为。入见上,首论省臣阿合马擅政柄为奸利事。出诣中书省,执之以见上。阿合马亦期得对,必杀公。及至上前,探皂囊出二十四事,抗声论之,才及其三,已情露隐状。上为之动容曰:“即此已不容诛,况其余乎?”国人谓虎为“巴尔思”,上嘉公之詟众犹虎也,因赐为名,以表之,而谕之曰:“有敢违太祖皇帝成训,而干纪犯法者,御史击之勿纵。”时方以利权为上所倚,未即罢,而公迹危矣。


    公按事北边,道过家,拜母赵夫人于堂下。母见之大怒曰:“汝为御史,胡为私至家!”即遣去,诲之曰:“汝第尽职,勿以吾为虑。苟以御史言事,得罪不测,吾虽为汝死亦甘矣。”廷臣闻其母之言以告,上曰:“贤哉!非此母不能生此子。”命近侍董文忠公以其言付史官书之。


    大名守小甘浦,恃宿卫之近,冬猎于郊,民不保其家室。有诉于朝者,上命御史按之,反为所殴而还。更以命公,公则微服廉问得实,即召驲,驰至府。设狱具,立捕至庭,劾治之,连及他淫虐不法事。其人素贵暴,出不意,见折辱,皆款服,械以俟命。近臣救之,幸得释。骑过台门,故有谇诮语。公适坐察院,曰:“敢尔耶!”驱吏卒执之。于佩囊得其与侍御史行赇自免之记。诘之,知赇在某道士处。公因夜巡,入道士家,得赇如书,而侍御史不知也。明旦,方坐府,公入台,叱左右撤其桉,手执之,绝衣以逸。公持其脏入奏,上曰:“小甘浦之释也,得勿以朕私之,今其迹见矣。虽然,朕尝貰小甘浦,死罪至十犹免之。”公曰:“今其罪十有七,陛下赦其十死,其七谁当之?且太祖之法其可坏耶?”遂诛之。而侍御史虽免官,犹得以近侍与大夫孛罗宴见,奕于榻前。公入奏事,引其衣而出之,曰:“罪人也,不可与大夫偶。”众失色而罢。


    时,台有两大夫,事牵制多不决,台臣患之。公抗论上前,上曰:“朕亦惟之,御史言是。”大夫孛罗自以年少求退,而专任月鲁那演矣。初,立台之明年,各道立提刑按察使,以通远情、去民害、察隐慝,以防未然;肃庶政,以一风俗,天下甚赖之。有近臣私党布在中外者不便,奏罢之。上既许之矣,公为大夫反复言所系之重大夫默然。久之,曰:“非御史,几失此计!”夜,上在卧内,大夫避人入告,上亦大悔。未旦,趣命中书复立之。上尝谕曰:“昔唐太宗嘉魏徵之言无隐,尝有赐,朕今赏卿勿辞。”公曰:“言,臣职也,忧以不尽言得罪,敢受赏乎!”固辞。上始怒,终悦其言。


    而阿合马畏公之久在御史也,谋所以去之者。车架时巡上都,行既远。托他事,使兵马司帅骑士猝缚公以去,大索其家,无所得,徒有脱粟数升耳。因欲罗以他事而无其说,徒执公而锻炼成罪。公曰:“宰相反!无诏旨自行在来,而欲擅杀御史,固将反耶?”虽得释,犹左迁同知衡州路事。左司召之受命,公曰:“吾先受旨:‘毋远去台’俟得见上乃行。”而省臣亦不敢强也,台臣亦惧其激怒致伤沮,奏公为河东按察副使。时,朔方兵兴,方冬盛寒,役太原民转粟,民不堪命。公奏曰:“外患未宁,而先失内郡民心,可乎?”上悟。太原饥,公先发廪而后奏。有司观望,反劾公。诏:“勿问。”入拜治书侍御史。


    十六年﹙1279﹚,除淮西按察使。江南方内附,民未安,蕲、黄、宣。饶、徽、婺等路或相铤为盗,辄起兵诛之,而大掠其旁郡。淮西之地,故宋宿将家多在焉,而守将每造事称警,辄屠略之;或使人夺良家子女,托为俘获,而转□□,率以舟计。公曰:“是皆天子赤子也,孰敢尔!”即津隘置吏阅察,非临阵之俘,悉还之。痛绳、掠卖之罪,得还者数千家,人至今祠之。


    十八年,徙节湖北。时官江南者,乐富庶之可渔,斯新民之无告,以掊取为当然。行省平章攻占功多,因留镇之。公劾其不法,以闻不报,公入朝亲言之。出境而遇盗,或过之,皆曰:“此姚按察船也。”盗曰:“公,正人也,不可犯。”其为人感慕如此,相告远去。台臣既以所劾者有功,当议宥。


    东征日本之役,北京宣慰使阿老瓦丁,以军兴,擅盗粟万石者。事觉被问,辄佯死,吏不得诘,狱久未决。台、省以上旨,俾公问之。公察得实,即至其处,命树杙于庭曰:“尸赃吏于此狱,必竟遣捕。”其人曰:“我讵能支姚公哉?”遂伏罪。内或救之,幸免,得见裕宗于东宫,泣告曰:“巴尔思鞠臣如执豕然。”裕宗曰:“巴尔思无滥刑,汝罪当尔!”故虽得释,而众莫不震肃矣。


    十九年,阿合马死。阿老瓦丁其党也,有不法事,数以恩幸免。至是,又遣公继问狱,即具械以归报。


    廿年,因持宪山北,辽东境内蝗,公至而蝗死;又有蒿藜虫方害稼,昼稳而夜食,人莫致力焉,一夕亦不知所在;民饥,相率逃去,公使至之。公留使尽赈乃已,朝廷亦无以为罪;平滦吏有巧文法为酷害者,民甚苦之,至形于歌谣,莫能治,公得其情,罪之,更悦服,一郡皆喜;郡民以畜牧、游猎为业,使教之农桑,其民日以富庶;所至,立学校,延师以教之;民有性至孝者,庐墓以尽哀,人莫知之贵,公责有司上闻而旌之;有亲叔侄争田者,数十年不绝。公按其事,先问其侄曰:“今有殴尔叔父者,尔救之乎?”曰:“救。”又谓其叔曰:“今有戕尔之侄者,尔仇之乎?”曰:“仇。”公曰:“然则,尔何争耶?”皆感泣相持而去,不复争,民亦大化。


    廿二年,上选六部尚书,问巴尔思所在,召拜尚书。有疑狱,谳上,不肯署,而同列遂决之。公以不得其职,去。居岁余,所谳事白,如公所疑,而朝廷亦知公之明,而非苛矣。


    初,朝廷以昂吉儿有军功于淮西,授中书右丞、宣慰使,事权特重。其子昂阿秃为万户,父子总兵者廿年,寖为不法。淮海之间,有盗七人,自宋末为暴,莫敢捕治。宣慰使父子交通,愈不可制。至元廿六年,复命公为淮西宪使,捕得七人者,并获所匿军器,或蔽之几逸,或援之不得,急考问所连逮,踪迹甚著,尽击杀之,而劾宣慰使赃钜万。昂吉儿使私人兵校丁文虎,将盗杀公于途。不能杀,公并得而执之。事闻,诏遣近侍阿木治书万僧按问。昂吉儿惧,贮黄金馆人米囊中以入。公知之,随之入,发囊案上,具得金,昂吉儿情得伏罪,杖之。昂吉儿还京师,以擅杀贼事潜公,上曰:“杀贼何罪?”


    廿八年,丞相桑哥诛,其党人多在平阳者,移公尹平阳。时有男子伪为女巫,言祸福,民为惊惑。公曰:“乱常而污俗者,立命扑死于市。”平阳郡大,统州、县数十,四方之使过者甚众,又多贵近,而供亿无所出。岁给之费,什不及一。公决平湖之水,为硙者四,生财以足用,种树以供薪,民力以纾。而贰宪速鲁蛮行部反沮公,公不为动。速鲁蛮受贿以还,公邀阅而劾之,贰宪坐废。三十一年拜甘肃行省参知政事,以母老辞行。


    元贞元年﹙1295﹚复为陕西宪,安西郡守亡其印,吏议悉罢一府官。公曰:“罪在掌印吏尔。”省府不从,两上之,卒如公议。


    朝廷以真定为难治,择旧人守之。六月,以公守真定。自东、西、南入朝者,皆会真定而后入;出使者,至真定乃分道;又多宗王、贵臣往来,亭驿不具为□,舍亦不足,杂处之民间,室家弗宁焉。公大为馆舍,而民不觉劳。推其法于属邑,皆便之。刍荛不给,又甚于平阳,广平阳之政而行之,民又以为便。而部使者不以为可,两言于朝,天子以公为是,命书诸令甲,使他郡仿焉。


    新乐,小邑也,有驿在焉,民尤不堪于过客,公迁驿远之,且便道。而水暴至为害,公草檄喻水神。明日,水退二十里,驿成。


    隆福太后作佛刹于五台山,郡于山最近,地大民众,受役者多真定之人。方麦熟,徵役甚急,公辄止之。他吏咸惧,恐不测,公遣吏上言,请俟农隙,卒从之。


    栾城有过贾,见杀于逆旅者,县长吏暴急,不能得贼,执逆旅主人隆氏父子三人,鞠治之诬服。狱三上,公三疑之,县吏卒不肯改。朝廷遣决狱使者且至,则就竟矣。公问死者之母曰:“尔子所賷钞有私识乎?”曰:“有。”取隆氏所纳赃则无。公曰:“信冤矣。”乃假他死囚之辞,留其状。居一月,得真盗于德兴,冤者释。


    郡有罢吏,朋党数十人,援宪府为声势,渔猎良善,民不得息。公悉知其名,执而击杀之。惧而逸去者,弗追也。其后,公道过他郡,有儒衣冠来见者,公问其乡,曰:“昔居真定有罪,畏公逃去。因折节改行,求为君子,故愿见公矣。”公待之如未尝得罪者,而其人益自励云。大德二年(1298),拜江西行省参知政事,病,不赴。三年,天子遣使分道问民疾苦,公奉使山东,一年乃还。四年,以通奉大夫、参知政事,行京尹之事。公明敏,吏无敢欺,民大悦服。


    三河县耕者得古铜印于田中,未及送官,怨家告以为反。县吏究之,既诬服,事上府,一府愕然。公取印观之,则故三河县印也,笑释其缚而遣之,立治县吏与告者罪。


    民有寡妇朱,属其弟以钱为商者,弟因以为富,而姊日贫。姊徵诸弟,弟弗与,更苦之。姊告诸官,率以无券不为理。公得状,令其姊还家以待。而招其弟曰:“尔昔贫今富,何也?今某盗言尔实与偕,信乎?”弟惶惧,言某因姊钱经营,粗有余,有簿书可徵。公即召其姊,按簿书分其半与姊,皆感悦而去。其断决明识,类如此。


    六年(1302)正月,以疾薨,官护其丧,归葬之稷山先茔之处。且有遗言曰:“必归葬我。”公之尹平阳也,尝归拜墓下,郡人刻石识之。至是,公父子以次还葬先茔矣。赠正奉大夫、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护军,追封平阳郡公,谥忠肃。夫人赵氏、杨氏,皆封平阳郡夫人。子男三:长寿童,早卒;次祖舜,秘书著作郎,先公卒;次侃,内藏库副使,杨夫人出也。侃子,椿童。女一,归柯九思。


    呜呼!古人有言曰:“太刚必折。”公为御史数年,六持宪节,一为台官,所劾治皆权奸强酷之吏。及治民大邦,摧强扶弱,理宪肃化、尤为诚厚切至,逾于在风宪时。向非明主在上,一举事,不死则斥,不复起矣,安能率成其功哉!此固非特公之能也,实由世祖之圣明焉。故曰:“天下、国家之方治,则为之生斯人。”岂不然哉?臣所书如此。


    国人称治狱三事殊神怪,不敢书。察问故吏,考其事实,今奉明诏,得而并书之。


    公为山北辽东按察使,武平路武平县车坊寨刘义,军籍也,其兄成暴死,诣官,告其嫂阿李与建州王怀通,疑其为所杀。县令丁钦验尸无死状。言诸府,府不能决。以告公,公曰:“安得无死状?期三日,必如期复命。”府以责钦,钦忧不知所为。其妻韩问之曰:“何为忧若是?”曰:“刘成之狱,有其情而无其迹,府期责甚急,且姚公不可违,奈何?”韩问其事始末,曰:“验尸时曾分发观顶骨乎?”“亦观之,无见焉。”曰:“子不知,是顶骨中当有物,以药涂之,泯其迹耳。”钦即往,濯而求之,顶肯开,得铁三寸许,持告府。府诣公言,公曰:“敏哉!令胡为前迷而今得也?召钦来赏之。”钦至,具言得妻韩教事。公曰:“法当赏韩。”以他事苛留钦,而以钦言召韩于家。韩至,即引至公前,公曰:“汝能佐夫不及,甚善!汝归钦几何时?”曰:“妾莱州人,嫁广宁李汉卿为妻。汉卿死十月,贫无所依,适丁令半岁矣。”公曰:“汉卿今葬何所?”曰:“寄殡广宁某寺中,贫未能还葬也。”乃以韩付有司,曰:“是有事当问。”即遣宪吏刘某昼夜驰四百里,至广宁,会官吏即其寺,果得李汉卿棺,启而视之,其顶则果如刘成也。取广宁文书,封顶铁以还。公以铁示韩,韩即款服,而钦亦自缢。不旬日,两狱皆具。


    平栾守捏古伯,盗用年销钱事觉,御史府檄公亲问之。捏古伯逃,吏张仲威请追之。公曰:“勿追也,汝往城西桥候之,并执以来。”仲威伪为渔人坐桥下,果有舟至。府官吏在舟中,持其印、文书。仲威突登其舟曰:“按察召汝。”夺其印与文书,则年销桉也。遂并执其人以至,款立具,公囚其人而亲入报。


    道过景州,今遵化县也。未至州数十里,有羊角风起马前,公曰:“此必有冤告我。”吏心诮不敢言。公曰:“苟有冤,风当先我至驿。”即不见,及至州驿庭间,蓬蓬然转旋不去。公召慰,选老于游徼者二人,曰:“汝随风往。”仍喻风曰:“人行勿逾山越水。”三人者从风行,尽一日野宿。旦,风复作于前,从之又半日,至泽中葭苇深处,得杀死者五人,皆无所考辨,独一人腰间系小印,持还,以为左验。公曰:“吾得之矣。”乃召州长吏,语之曰:“我密奉檄,市布帛,赏公数甚夥,尽括逆旅所有。”徵验之,印文不类。曰:“殊少,不足用也。”使人四出邀行贾,吏出西门,有四人载布五驴北行者,即止之曰:“官市尔布。”曰:“吾弗粥也。”曰:“官市,汝安得辞!”即尽驱以至州。视布上印文,如所得者。即推此四人,问以苇中杀人事,款服无所辞。事闻,取而尸之。


    京城内外云此三事,世所传说,多有之。而姚公之事,岁月、地理、人氏、名姓,悉详如此,故可书。铭曰:
    昔在世祖,百度维新,乃崇宪纲,以励具臣。维时择人,网或不正,才或不齐,职各思尽。岳岳姚公,百炼之刚。疾风震霆,烈日严霜。孰狠孰诈,孰恩而肆,孰党而横。


    彼为患失,念在子孙,若昧不知,若隐不闻。公曰皆然,天子何赖?有奸必击,矢死无悔。柄臣盗权,谓天不知。朝服出简,尽抉其私。上壮其勇,锡名曰:“虎”。赏视魏徵,亟出少府。


    徵受公否,实迈昔贤。盗索其家,粟无余饘。古之遗直,岂以为厉?视民如伤,莫敢不至。相时小人,叹愧心降;孰谓君子,不与其衷?至元之盛,地大物众。容有奸黠,乘间以纵。纵而卒诛,伊谁之功?君能用言,臣悉敬恭。用能贻谋,以遗孙子。有劝有惩,孰谓风纪。虽或其人,不皆如公,贪廉薄敦,凛其下风。持宪终身,评击日报;而实仁恕,爱民有道。稷山之墟,善复其神,焄蒿上升,肃瞻伟人。圣皇有诏,信史纪实,何千万年,来者敬式。


    元统元年(1333)岁在癸酉三月十三日,奉训大夫、大名路同知开州事男侃立石。
    茅绍之模刻,郑百通成造。


    (以上碑文为刘舒侠《元代姚天福神道碑校点注释》校正之文句。①)
    ①刘舒侠.《元代姚天福神道碑校点注释》.文物季刊.1993.第2期.P84—92


    碑文内容梗概:
    这篇碑文主要记叙了元代名臣姚天福的生平事迹,尤其是其为官时期的不畏强权、清正廉明、判案如神的可歌可泣的功绩等。


    姚天福(1229-1302),字君祥,山西稷山南阳村人,元初名臣,是唐朝宰相姚崇之后。其父姚居实,属未出仕的读书人,因避兵乱逃到雁门,婿于进士赵泰家,生姚天福。及年长,以过人才识被怀仁县推为县吏。至元初年(1264)被征召做县丞。之后,丞相塔察尔出使北国,代州太守杨阔阔在其面前推荐天福才干,天福深受丞相赏识。至元五年(1268),元设御史台,塔察尔为御史大夫,任天福为架阁管勾兼狱丞。至元十一年(1274),天福升任监察御史。在任监察御史期间,天福不畏强暴、清正廉明,多次奏揭权臣,颇为元世祖欣赏。一日,天福朱衣抱笏以入,劾奏宰相阿合马擅权为奸之事,殿上群臣惊骇相顾,元世祖即召阿合马对质,天福当殿列其罪状,才念及三条,忽必烈便慨叹道:“仅此三条,已够斩首,还用说别的吗?”元世祖为表彰天福震慑群臣像老虎一样,所以赐给他“巴尔思”(为老虎之意)的称号。然而元世祖尽管对其很敬佩,但未罢免阿合马官职,给天福留下后患。


    天福初任御史于北方巡察路过家时,拜见其母赵夫人于堂下,其母看见他大怒说:“你身为御史,怎么能够为私而到家。”遂即便遣他离去,并教诲他说:“你尽管尽到自己的职责,不要以我为虑。如果你以御史的身份上奏言事,得罪权贵,我虽为你死也甘心。”朝廷里的大臣们听说天福母亲的言语就告诉给了皇上,元世祖说:“贤哉!不是这样的母亲就不能生出这样的儿子。”并命近侍董文忠把这些言语告诉史官给以记载。


    大名府太守小甘浦,以打猎为名,搜刮民财,作恶多端,百姓不保其家室,有向朝廷上诉者,皇上命御史查办,反被小甘浦殴打而回。皇上再次命令天福查办,天福微服出访,索得实据,立捕小甘浦归案,后因近臣救之,小甘浦被释放。但小甘浦不思悔改,一日竟骑着马在台门前大骂御史,天福又将其逮捕,并从佩包中搜出其行贿于侍御史求免贿单。翌日,天福以赃据面君论罪,世祖却说“小甘浦虽犯死罪,我免他十死,你怎奈何?”天福力争:“他已犯下十七次死罪,你赦他十死,其余七死谁顶命?”遂命斩首小甘浦,侍御史也被罢官。侍御史罢官后,一次与大夫孛罗下棋,天福见后当众拉其说:“罪人也,岂敢与大夫并座!”众官失色而散。


    当时御史台置两位大夫,遇事相互推诿,做不出决定。台臣都担心这种状况。天福向元世祖力陈此事,世祖召玉昔帖木儿和孛罗二大夫商议,孛罗以年轻自退。


    自天福奏揭阿合马后,阿合马视天福久在御史终是祸患,谋划怎样除掉天福。当时元世祖巡幸上郡,刚走了不远,阿合马便派兵马司率领骑兵将天福捆绑,原想抄家搜其财宝,以贪处之,不料无所得,只搜出几升谷米。天福说:“宰相无旨相杀御史,岂想造反!”阿合马慌忙释绑。天福虽然得到释放,却降职为衡州路同知(知州副长官),不就。遂又起用为河东道提刑按察副史。当时,北邑兵兴,正值严冬时节,皇上下令太原百姓转运粮食,民不堪命。天福便上奏曰:“外患未宁,却先失掉内部民心,可以吗?”元世祖顿悟。太原闹饥荒,天福便先打开仓库救济百姓然后才上奏朝廷。有人反劾天福,世祖下诏说:“不用问。”不久特授天福为中顺大夫治书侍御史。


    至元十六年(1279),授天福为嘉议大夫淮西道按察使,铲除骚扰百姓的兵将官吏,人们感戴不尽,为其建祠刻碑。翌年,转任湖北道按察使,查办了省臣阿老瓦丁贪军粮一万余石大案,终因有人救之,免死。后来阿老瓦丁在东宫见裕宗哭诉冤枉,但裕宗说:“巴尔思从不滥用刑,是你罪有应得。”之后,贪官权贵对天福更为惊惧。


    至元二十年(1283),天福任山北道按察使,时值辽东境内蝗虫遍地,天福至而蝗虫除;又有蒿藜虫危害庄稼,民饥外逃,天福命开仓济民,朝廷也无以为罪。当地人多以畜牧、游猎为生,鲜知稼穑,天福便教其种田植树,使之生活日渐富裕;所到之处,建立学校,聘请老师;有至孝者给予表扬;有亲叔侄争田者,解决其纠纷。其为官之处,百姓大化。至元二十二年,天福升任刑部尚书。至元二十六年(1289),复任淮西按察使。期间,天福很快逮捕淮西七名大盗,全杀之;并查获中书右丞宣慰使昂吉儿及其子昂阿秃在淮西贪赃巨万的大案,抄其所有家私,淮西大治。


    至元二十八年(1291),天福任平阳总管,清理了丞相桑哥党徒。不久,转任甘肃行省参知政事,以母病辞行。至元三十一年(1294),授陕西汉中道肃政廉访使,不久授予真定路总管,妥善安排真定路亭驿所需,使之不害民。皇帝诏颂其制,令他郡效仿。将新乐小邑驿站迁离,百姓不受干扰。因麦熟怕耽误农收,请求隆福太后暂缓作佛刹于五台山。平反滦城杀贾冤案,接纳改过自新者。大德二年(1298),授江西行省参知政事,以病不就。大德三年(1299)皇上派遣使者询问民间疾苦,天福奉旨出使山东,一年后归来。大德四年(1300),授通奉大夫、参知政事,大都路总管兼大兴府尹,京畿大治。平息三河县县印一案,解决姐弟簿书纠纷。大德六年(1302)正月,病逝大都,享年73岁,归葬于稷山南阳村祖茔,赠正奉大夫、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护军,追封平阳郡公,谥号忠肃。


    历史价值
    姚天福神道碑碑文记述了姚天福一生反对官吏贪赃枉法、行贿受贿、勒索民财、欺压百姓,其廉政清明、判案如神之事迹可与宋代包拯媲美,而知名度却远不及包拯。《新元史》卷一百八十四,列传第八十一亦载:“汉之汲黯,宋之包拯,元之姚天福,所谓邦之司直者也。”①姚天福的可歌可泣的事迹在任何历史时代尤其是当代有着警示、激励后人的作用。


    文学价值
    姚天福神道碑碑文为虞集奉诏所撰。此碑文共5023字,可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交待了树立姚天福神道碑的原因。第二部分按时间先后顺序记叙了姚天福的生平事迹尤其是其为官时期不畏强权、铁面无私、心系百姓、尽职尽责的感人功绩。第三部分记叙了世人传说之关于姚公二三事。碑文最后一部分用简短的抒情文字概括了姚天福一生之功绩及立碑时间及立碑之人,还有刻石之人等。此碑文为姚天福所撰,文章夹叙夹议,叙事详尽,语言平实;议论夹带抒情,语言婉转流畅,看后感人肺腑、催人泪下。人们看罢此文油然而生对姚公的佩服、尊敬与景仰之情。扬扬洒洒五千多字的长篇碑文不难看出虞集作为一代文学家,作为“元儒四家”与“元诗四家”之一的深厚的文学功底。


    书法价值
    姚天福神道碑为虞集奉敕所撰并书。碑文为行楷书。元元统元年(1333)刻,此乃虞集在奎章阁最后一年所书之作,乃其行楷书的代表作。全碑文五千余字,是研究虞集书法很重要的资料。柴建国先生言“此碑书法极称工美”。②《山右金石记》评论其书法云:“碑文约四千余言,书法亦绵密茂美,为元碑之至佳者。”③刘舒侠亦评此碑书法:“其书法结体严紧,运笔自如,劲峭而显活泼,游弋而不失法度。其行书尤为潇洒、隽秀。”④




    ①柯劭忞.《新元史》.卷一百八十四.列传第八十一.中华书局.1977年版.P81
    ②柴建国.《山西书法通鉴》.山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P634
    ③转引自柴建国.《山西书法通鉴》.山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P634
    ④刘舒侠.《元代姚天福神道碑校点注释》.文物季刊.1993.第2期.P87




    下面试探讨此碑之渊源。
    一、受到元代当时主流书风的影响。
    元代当时主流书风乃赵孟頫的复古主义思潮。赵孟頫提倡“惟古为师”,主张书宗二王。这在元代书坛吸引力一股强大的势力,从而形成了一个以赵孟頫为首的赵氏书家群。虞集便是其中的一名成员。此碑便是在此复古主义的影响下形成之杰作。


    此碑行楷书,其艺术风格与赵孟頫书比较起来,有许多相似之处。其笔画的写法与赵字很接近,都粗细变化不大。转折处,二者都比较圆润,没有圭角;结构都是以外拓为主,内松外紧;字势稍上,笔势连贯而活泼多姿等。这些可看出虞赵二人宗二王书法,以古为师而追求平和自然,委婉含蓄,遒美健秀之书风。然亦有不同之处。虞集此碑从整体而看,没有赵字饱满,比赵瘦,可能一为碑刻一为墨迹之缘故。用笔上,虞集追求劲健之风格,下笔沉实,于沉实中追求流美。而赵孟頫则追求婉秀、娟美之风格,其下笔较虞集而虚,所以其字多柔美、秀逸。虞集用笔劲健之风格可能与其学唐书有关。这也是二人在书风上最大的不同。本人认为虞集劲健之用笔,较赵孟頫有出蓝之势。赵字过于柔美,而虞字则柔中带刚、刚柔相济。如果说虞集是继赵孟頫之后元无人能比的一座高峰,实不为过。


    汲取唐代书家的艺术风格。
    虞集师法唐代书家,当首推柳公权。虞集对柳公权可谓推崇备至,其对柳书的学习贯穿了其一生,后面我们将会详细讲到,此处便不赘述。虞集此碑可以看出柳公权之《玄秘塔碑》的影子。从笔画上来看,其捺划和钩划与柳书很接近。如《姚天福神道碑》中的“大”、“夫”、“入”、“史”等字的捺划与《玄秘塔碑》中的“大”、“人”、“史”、“夫”字的撇划很相似;《姚天福神道碑》中的“有”、“前”、“见”等字的钩划与《玄秘塔碑》中的“清”、“休”、“朝”字的钩划很接近,都是在出钩之前,先回锋,稍顿,再向左或向右慢慢出锋。虞字宝盖头的写法与柳字也很相似。如《姚天福神道碑》中的“臺”、“官”字的宝盖头与《玄秘塔碑》中的“守”、“宗”的宝盖头的写法很相近。尤其是他们最后的那个钩划,笔行至最后,都必须经过向上回锋,稍驻,再向左撇出这样的行笔。另还有其单人旁、立刀旁也很相近。从用笔上看,人称“颜筋柳骨”,何也?因其所写楷书,体势劲媚,骨力劲健。虞集《姚天福神道碑》劲健的用笔,爽利挺秀的点画,斩钉截铁之势,大有柳体之特征。其一生学习柳公权书法,从此碑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从章法上看,《姚天福神道碑》和《玄秘塔碑》的布局非常相似,都行距稍绰,绵密而茂美。从结字上,二者结体都很严紧,左右均衡,纵长取图3—2柳公权《玄秘塔碑》局部姚天福神道碑文献价值15势,然《玄秘塔碑》中密外疏,以内擫为主,而《姚天福神道碑》内疏外密,以外拓为主。


    柳公权初师王羲之,后学习欧阳询,精研颜真卿,变革出新,终自成一家。如果说虞集师法柳公权的话,那么也应当师法欧阳询、颜真卿。此《姚天福神道碑》便有二人书法之影子。单人旁、横划与竖划的写法便与欧体很像,尤其是对两竖划或三竖划以及两横划或三横划的处理,与欧体很相近。如“川”、“顺”、“训”字的竖划与“三”、“奉”、“春”字的横划与欧体的这类型的字很接近。其内松外紧、浑圆朴茂、从容大气的结体特点与颜体便很相似。其个别的笔划也有颜体鹅头钩、金刀捺的特征,如“前”、“乎”字的钩与“入”、“之”字的捺划。


    因此碑为记述姚天福生平事迹、歌颂其功德之神道碑,出于对姚天福的尊重,用楷书书写,所以不可能尽情地发挥,有太多的艺术创作,表现更多的艺术面貌,再有此碑刻字便没墨迹字看得真切、流畅、圆润,也确有些许遗憾。


    总言之,虞集《姚天福神道碑》用笔劲健,点画清丽,结字谨严,法度森然,八面玲珑,体态端庄而不呆板,笔势连贯而流变多姿。章法上,布白均匀,行距稍绰,给人以绵密茂美之感。


    通篇布满清新雅正、典雅肃穆之气。全碑洋洋洒洒五千多字,如此庞大之规模,确为一副叹为观止的鸿篇巨制,是研究虞集乃至元代书法的重要资料。然今人包括本山西的人乃至此碑所在地山西稷山县的人对《姚天福神道碑》都知之甚少,何谈了解其书法价值,即使有个别研究虞集书法的毕业论文,也没有提及过此碑,对行楷书的研究也只限于题跋上的几个字而已,实属憾事。




    结语
    《姚天福神道碑》是元初名臣姚天福的墓碑,其碑文记述了姚天福的生平事迹。此碑字体端正遒劲,文章流畅,雕工精湛,可谓“三绝”,为山西元代名碑之最,有很重要的文献价值。从历史上说,姚天福一生反对官吏贪赃枉法、行贿受贿、勒索民财、欺压百姓,其廉政清明、判案如神之事迹在当代有着警示、激励的作用;此碑文夹叙夹议,叙事详尽,语言平实,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其书法用笔劲健,点画清丽,结字紧严,八面玲珑,法度森然,体态端庄而不呆板,笔势连贯而流变多姿,通篇给人以清新雅正、典雅肃穆之气。


    《姚天福神道碑》书者虞集,于有元一代,不仅文章学问冠冕一时,而且是继赵孟頫之后,主张复古思潮,力推魏晋古法的一名重要书家。其清劲雅正的书法风格突出于元中期书坛,是元中期奎章阁书家的重要代表。


    虞集师法王羲之,同时取法虞世南、柳公权、欧阳询、智永、苏轼、赵孟頫等,始终“惟古为师”,复归魏晋古法。虞集在奎章阁里的活动及其与奎章阁各成员之间的交往,对其书法成就有着重要的作用。现今所看到的这个时期的每个书体的作品几乎都是佳作,都是其代表作。虞集的书法史观散见于其对各个时期的书家的评述上。


    虞集真草隶篆无不涉猎虞。其篆书端庄质朴、隶书方劲古拙、楷书清劲雅正、行书遒劲飘逸。后人称其书“篆、隶得汉人笔意,行、楷直抵晋唐”,“古隶为当代第一”。


    总之,虞集于有元一代,不仅在文学和政治上有突出的成就,在书法上亦有较高的功绩。他不是大师,他也无意于书名,然其确确实实是继赵孟頫之后,引领元代书坛向着纯正典雅的风气发展的先锋者和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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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13 14:31: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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