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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舒侠』元代姚天福神道碑校点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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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22-12-18 14: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姚波 于 2022-12-18 15:53 编辑

    元代姚天福神道碑校点注释


    摘要:姚天福及其神道碑介绍姚天福神道碑,位于山西稷山县南阳里村,现移至青龙寺,是现存山西元代名碑之最,《山右石刻丛编》全文刊载。碑身高2.73米,宽1.37米,厚0.46米。碑石四面镌刻,碑文5023字,碑额篆书50字(与碑文首段50字同)(图一、图二、图三)。据《元史·姚天福传》及有关资料,姚天福一生反对官吏贪赃枉法、行贿受贿、勒索民财、欺压百姓,其事迹可与宋代包拯媲美,而知名度远不及包拯。姚天福,字君祥,系唐玄宗李隆基朝名相姚崇之后。姚崇原籍陕州硖石,后代曾在金代中叶任绛州判官,遂家居稷山县南阳里。姚天福父居实,金代末年避兵雁北怀仁县,
    作者:刘舒侠
    山西石刻研究会
    出处《文物世界》1993年第2期84-96,共13页
    关键词:姚天福山右石刻丛编阿合马君祥怀仁县稷山县行贿受贿里村世祖昂吉
    分类号K87[历史地理—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元代姚天福神道碑校点注释


    刘舒侠
    (山西石刻研究会)
    一 姚天福及其神道碑介绍
        姚天福神道碑,位于山西稷山县南阳里村,现移至青龙寺,是现存山西元代名碑之最,《山右石刻丛编》全文刊载。碑身高2.73米,宽1.37米,厚0.46米。碑石四面镌刻,碑文5023字、碑额篆书50字(与碑文首段50字同)(图一、图二、图三)。
        据《元史·姚天福传》及有关资料,姚天福一生反对官吏贪赃枉法、行贿受贿、勒索民财、欺压百姓,其事迹可与宋代包拯媲美,而知名度远不及包拯。
        姚天福,字君祥,系唐玄宗李隆基朝名相姚崇之后。姚崇原籍陕州硖石,后代曾在金代中叶任绛州判官,遂家居稷山县南阳里。姚天福父居实,金代末年避兵雁北怀仁县,婿于进士赵泰家,生姚天福。
        据碑文推算,姚天福生于金正大六年,即蒙古窝阔台汗元年(1229)。及长,以才辟怀仁县吏,旋为宪宗蒙哥及世祖忽必烈行幕宿卫。蒙古至元初,为怀仁县丞。五年(1268),世祖立御史台,以天福为架阁管勾。八年蒙古改为“大元”,至元十一年(1274),姚天福擢任元朝御史台监察御史,首先劾奏宰相阿合马结党营私、贪污受贿、弄虚作假、欺骗皇帝等罪行二十四款。忽必烈听奏,才及三款,即以“罪不容诛”谕之。为褒天福忠勇,赐名“巴儿思”(蒙语“老虎”)。继派天福赴大名,查处府尹小甘浦专横跋扈、为非作歹、勒索民财、奸淫妇女等罪行。天福微服出访,取得人证物证,押小甘浦至大都。忽必烈以小甘浦罪恶昭彰,不宜再为庇护,遂诛之。京师大震,赃官惶惶不可终日。宰相阿合马趁皇上北行之机,左迁天福为河东路提刑按察副使,驱其出都。之后,天福拜中顺大夫、治书侍御史,先后出任淮西、湖北、山北辽东、陕西等路按察使。至元十六年,南宋灭亡,淮西初附,守将以缉盗为名,大掠旁郡,并诬良为盗。天福出为淮西按察使,阅察得实,放还者数千家,民为之立碑建祠,颂扬其功德。十八年徙节湖北,首劾行省平章某不法事,人心大快,州郡称治。
        北京(即大宁路,治大定﹐故治在今昭乌达盟喀喇沁旗)宣慰使阿老瓦丁,为阿合马党羽,多行不法,屡以恩幸免。至元十九年,忽必烈拟再次东征日本,阿老瓦丁闻讯,抢购粮食万余石,顿使粮价暴涨,民众骚然。皇上追问,阿老瓦丁佯死,府尹束手无策,上无以禀明朝廷,下无以安抚百姓。皇上遂特旨,派姚天福为提刑特使前往。姚查访得实,在其宅院停棺株守,阿老瓦丁知天福不可抗,遂伏罪。时,权臣阿合马已被义士、千户王著击毙。姚天福开庭公审,没收抢购粮食,押解京师,并以贿金平抑物价,民复安。遂于至元二十年,留姚天福为山北辽东道按察使。当地郡民原以游猎为业,天福始教民稼穑,广立学校,民由是安乐。武平县刘某告其嫂与奸夫杀其兄一案,府、县无据不能决,恳请青天受状。姚歇马武平,勒令限期结案,验尸中﹐从死者头骨上取出三寸铁钉一枚。同时察得县尹之妇以同样手法杀害前夫,改嫁县尹。一状破两案,名噪一时。
        至元廿二年,姚天福擢刑部尚书,部属多为阿合马党羽,难行职权,遂家居焉,寻出为扬州路总管。至元廿六年,复任淮西按察使,不畏强暴,缉杀与元师昂吉儿勾结之地方盗匪,查实昂吉儿贪赃钜万,并执其谋害天福兵校,发其贿上贿金。昂吉儿伏罪,政行大化。
        至元廿八年,宰相桑哥诛,党徒多在平阳,遂迁平阳路总管,多所建树。三十一年,移任陕西汉中道肃正廉访使,寻除真定路总管,广驿传之需,为天下式。元成宗铁木儿大德三年(1299),奉使山东。四年,任参知政事、大都路总管、大兴府尹。大德六年,薨于任,享年七十三,归葬稷山祖茔。其神道碑今犹完整无缺。
        姚天福自持严谨,胸怀坦荡,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虽官高位显,仍处之若素,阿合马抄其家时,仅得脱粟米七升。他为官刚正不阿,蔑视强暴,明察秋毫,体恤民情,终生反腐败不懈。读其碑文,莫不肃然起敬。吾人宜反躬自省,当以天福为之楷模!
        书法自辽、金、元入主中原,渐趋活泼,向以楷书为正之敕赐碑,也不免楷行并出,此碑即其一例。此碑书者,为元代书法家虞集。虞集书法,师承柳公权,兼容并蓄,而自成一家。《书史会要》谓其“真、行、草、篆皆有法度,古隶为当代第一”。仅就此碑而言,其书法结体严紧,运笔自如,劲峭而显活泼﹐游弋而不失法度。其行书尤为潇洒、隽秀。文微明《停云馆十跋》谓其“札似伤佻”,正说明其隶改前人偏颇工整之流弊。

    文中()内者,或为碑误之文句,或为用作纪年之数字;〔〕内者,乃校正之文句。谨识。


    二 大元姚天福神道碑校点
        大元[1]故通奉大夫[2]、参知政事[3]、〔大都路总管兼〕大兴府尹[4],赠[5]正奉大夫、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6]、护军[7],追封平阳郡公[8],谥忠肃”[9],姚公神道碑[10]并序。
    奎章阁侍书学士[11]、翰林直学士[12]、中奉大夫、知制诰[13]、同修国史兼经筵官[14]臣虞集[15]奉敕撰并书、篆额。
        至顺元年(1330)五月丁卯,有诏命国史臣集撰姚忠肃公神道碑,又诏臣集曰:“鉴书博士柯九思[16]其婿也,可徵其家世、行事、岁月。”臣集奉诏,再拜稽首而言曰:“臣前未奉诏书,忠肃公子侃,尝以其父事求臣为文。臣以为天下、国家之方治也,天必为之生刚毅正直之材,奋其百折不回之气,发奸邪之机而夺其魄,摧强暴之锋而坏其势,婴犯危难若嗜欲然[17],然后不仁者远,而君子之道行矣。譬诸农夫之无利器,则无以芟薙稂莠(18],而遂嘉禾之成;虞衡[19]无强弓劲矢,而继夫火烈之举,则龙蛇保菹泽[20],豺虎横道路,民物何以为生乎?若夫掩、阿、巽、懦之徒[21],日为苟容之计,不顺从则委去,朝廷缓急,何所望乎?世之论治者,徒知雍容廊庙[22]之为美,曾不及先事驱除之助者,殆非通论[23]也。
        “昔我世祖皇帝[24],既一海内,临御三十五年,隆平[25]之效,近古所无也。然方其图治之切,而共、鲧[26]之流,因其俭壬[27]之材以自售,其贻毒于当时,盖亦几矣。而去凶除暴,从谏如流,卒不蹈其弊者,固出于聪明睿知,而任耳目之寄,当弹劾者,亦厥有其人哉!尝考诸记载[28],揆[29]乎见闻,而得之忠肃姚公其人也。”
        公讳天福,字君祥,姓姚氏,系出唐宰相文献公崇[30]。其后有讳伯禄者、为绛州观察判官[31],卒于官,遂居稷山南阳里。大父[32],处士[33]敬,父,处士居实。当金季避兵雁门,婿于赵泰[34]进士家,生公。稍长,有材器,怀仁县推择为吏。同列或弄文墨,嘬胾甘歠[35]为得志,公鄙之,去。从儒者学《春秋》,通大义,固以节谊自期矣。父母亦奇公日勖忠孝之事,而公之所见已不与常人等矣。
        当宪宗[36]皇帝时,世祖以太弟[37]驻兵白登[38],怀仁当以葡萄酒进行幕,公以吏在行,应对敏给,上奇之,留备宿卫。至元(1264--1294)初,遂为其县丞。丞相塔察儿[39]奉旨睦亲于北藩,代守杨阔阔出,以其材荐,丞相与之偕,以为能。
        〔至元〕五年(1268),立御史台,丞相为御史大夫[40]。为之属者,声名、风采必极天下之选,以公为架阁管勾[41]兼狱丞,即猎猎言事如御史(42]然。十一年真拜御史,服其服,入论事。当是时,群臣奏事皆便服[43],众见公朱衣抱笏以入,骇汗相顾,莫知所为。入见上,首论省臣阿合马[44]擅政柄为奸利事。出诣中书省,执之以见上。阿合马亦期得对,必杀公。及至上前,探皂囊出二十四事,抗声论之,才及其三,已情露引伏。上为之动容曰:“即此已不容诛,况其余乎?”国人谓虎为“巴儿思”[45],上嘉公之詟众犹虎[46]也,因赐为名,以表之,而谕之曰:“有敢违太祖皇帝成训,而干纪犯法者,御史击之勿纵。”时方以利权为上所倚,未即罢,而公迹危矣[47]
        公按事北边,道过家,拜母赵夫人于堂下。母见之大怒曰:“汝为御史,胡为私至家!”即遣去,诲之曰:“汝第[48]尽职,勿以吾为虑。苟以御史言事,得罪不测,吾虽为汝死亦甘矣。”廷臣闻其母之言以告,上曰:“贤哉!非此母不能生此子。”命近侍董文忠公[49]以其言付史官书之。
        大名[50]守小甘浦,恃宿卫之近,冬猎于郊,民不保其家室。有诉于朝者,上命御史按之,反为所殴而还。更以命公,公则微服廉问得实,即召驲[51],驰至府。设狱具,立捕至庭,劾治之,连及他淫虐不法事。其人素贵暴[52],出不意,见折辱,皆款服,械以俟命。近臣救之,幸得释。骑过台门,故有谇诮语[53]。公适坐察院,曰:“敢尔耶!”驱吏卒执之。于佩囊得其与侍御[史]行赇自免之记。诘之,知赇在某道士处。公因夜巡,入道士家,得赇如书,而侍御史不知也。明旦,方坐府,公入台,叱左右撤其桉,手执之,绝衣以逸。公持其赃入奏,上曰:“小甘浦之释也,得勿为朕私之,今其迹见矣。虽然,朕尝贳[54]小甘浦,死罪至十犹免之。”公曰:“今其罪十有七,陛下赦其十死,其七谁当之?且太祖之法其可坏耶?”遂诛之。而侍御史虽免官,犹得以近侍与大夫孛罗宴见,奕于榻前。公入奏事,引其衣而出之,曰:“罪人也,不可与大夫偶。”众失色而罢。.
       时,台有两大夫,事牵制多不决[55],台臣患之。公抗论上前,上曰:“朕亦惟之,御史言是。”大夫孛罗自以年少求退,而专任月鲁那演[56]矣。
       初,立台之明年(至元六年),各道立提刑按察司[57],以通远情、去民害、察隐慝,以防未然;肃庶政,以一风俗,天下甚赖之。有近臣私党布在中外者不便,奏罢之。上既许之矣,公为大夫反复言所系之重,大夫默然。久之,曰:“非御史,几失此计!”夜,上在卧内,大夫避人入告,上亦大悔。未旦,趣命中书复立之。上尝谕曰:“昔唐太宗嘉魏徵之言无隐,尝有赐,朕今赏卿勿辞。”公曰:“言,臣职也,忧以不尽言得罪,敢受赏乎!”固辞。上始怒,终悦其言。
        而阿合马畏公之久在御史也,谋所以去之者。车驾时巡上都[58],行既远。托他事,使兵马司[59]帅骑士猝缚公以去,大索其家,无所得,徒有脱粟数升耳。因欲罗以他事而无其说,徒执公而锻炼[60]成罪。公曰:“宰相反!无诏旨自行在[61]来,而欲擅杀御史,固将反耶?”虽得释,犹左迁同知衡州路[62]事。左司[63]召之受命,公曰:“吾先受旨:‘毋远去台’俟得见上乃行。”而省臣亦不敢强也,台臣亦惧其激怒致伤沮,奏公为河东[64]按察副使。时,朔方兵兴,方冬盛寒,役太原民转粟,民不堪命。公奏曰:“外患未宁,而先失内郡民心,可乎?”上悟。太原饥,公先发廪而后奏。有司观望,反劾公。诏:“勿问。”入拜治书侍御史。
        十六年(1279),除淮西[65]按察使。江南方内附,民未安,蕲、黄、宣、饶、徽、婺等路[66]或相铤为盗,辄起兵诛之,而大掠其旁郡。淮西之地,故宋宿将家多在焉,而守将每造事称警,辄屠略之;或使人夺良家子女,托为俘获,而转■■,率以舟计。公曰:“是皆天子赤子也,孰敢尔!”即津隘置吏阅察,非临阵之俘,悉还之。痛绳、掠卖之罪,得还者数千家,人至今祠之[67]。
        十八年,徙节湖北[68]。时官江南者,乐富庶之可渔,斯新民[69]之无告,以掊取[70]为当然。行省平章攻战功多,因留镇之。公劾其不法,以闻不报﹐公入朝亲言之。出境而遇盗,或过之,皆曰:“此姚按察船也。”盗曰:“公,正人也,不可犯。”其为人感慕如此,相告远去。台臣既以所劾者有功,当议宥[71]。
        (征乃颜)〔东征日本〕之役〔72〕,(辽东)〔北京〕宣慰使〔73〕阿老(凡)〔瓦〕丁〔74〕,以军兴,擅盗粟万石者。事觉被问,辄佯死,吏不得诘,狱久未决。台、省以上旨,俾公问之。公察得实,即至其处,命树杙于庭〔75〕曰:“尸赃吏于此狱,必竟遣捕。”其人曰:“我讵能支姚公哉?”遂伏罪。内或救之,幸免,得见裕宗于东宫〔76〕,泣告曰:“巴儿思鞠臣如执豕然。”裕宗曰:“巴儿思无滥刑﹐汝罪当尔!”故虽得释,而众莫不震肃矣。
        十九年,阿合马死。阿老(凡)(瓦)丁其党也,有不法事,数以恩幸免。至是,又遣公继问狱,即具械以归报。
        廿年,因持宪山北〔77〕,辽东境内蝗,公至而蝗死;又有蒿藜虫方害稼,昼稳而夜食,人莫致力焉,一夕亦不知所在;民饥,相率逃去,公使止之,而发公廪以赈其民。郡言于朝,遣使止之。公留使尽赈乃已,朝廷亦无以为罪;平滦〔78〕吏有巧文法为酷害者,民甚苦之,至形于歌谣,莫能治,公得其情,罪之,更悦服,一郡皆喜;郡民以畜牧、游猎为业,始教之农桑,其民日以富庶;所至,立学校,延师以教之;民有性至孝者,庐墓〔79〕以尽哀,人莫知贵,公责有司上闻而旌〔80〕之;有亲叔侄争田者,数十年不绝。公按其事,先问其侄曰:“今有殴尔叔父者,尔救之乎?”曰:“救”。又谓其叔曰:“今有戕尔之侄者,尔仇之乎?”曰:“仇”。公曰:“然则,尔何争耶?”皆感泣相持而去,不复争,民亦大化。
        廿二年,上选六部尚书,问巴儿思所在,召拜尚书〔81〕。有疑狱,谳〔82〕上,不肯署,而同列遂决之。公以不得其职,去。居岁余,所谳事白,如公所疑,而朝廷亦知公之明,而非苛奂。
        初,朝廷以昂吉儿〔83〕有军功于淮西,授中书右丞、宣慰使,事权特重。其子昂阿秃为万户〔84〕,父子总兵者廿年,寖〔85〕为不法。淮海之间,有盗七人,自宋末为暴,莫敢捕治。宣慰使父子交通〔86〕,愈不可制。(至元廿六年],复命公为淮西宪使,捕得七人者,并获所匿军器,或蔽之几逸,或援之不得,急考问所连逮,踪迹甚著,尽击杀之,而劾宣慰使赃钜万。(时行台扬州〔87〕,公亲诣台言之)。昂吉儿使私人兵校丁文虎,将盗杀公于途。不能杀,公并得而执之。事闻,诏遣近侍阿木治书万僧按问。昂吉儿惧,贮黄金馆人米囊中以入。公知之,随之入,发囊案上,具得金,昂吉儿情得伏罪,杖之。昂吉儿还京师,以擅杀贼事潜公,上曰:“杀贼何罪?”
        廿八年,丞相桑哥〔88〕诛,其党人多在平阳者,移公尹平阳。时有男子伪为女巫,言祸福,民为惊惑。公曰:“乱常而污俗者,立命扑死于市。”平阳郡大,统州、县数十,四方之使过者甚众,又多贵近,而供亿〔89〕无从出。岁给之费,什不及一。公决平湖〔90〕之水,为硙者四,生财以足用,种树以供薪,民力以纾。而贰宪〔91〕速鲁蛮行部反沮〔92〕公,公不为动。速鲁蛮受赂以还,公邀阅〔93〕而劾之,贰宪坐废。三十一年拜甘肃行省〔94〕参知政事,以母老辞行。
        元贞元年(1295)复为陕西宪〔95〕,安西郡〔96〕守亡其印,吏议悉罢一府官。公曰:“罪在掌印吏尔。”省府不从,两上之,卒如公议。
        朝廷以真定〔97〕为难治,择旧人守之。六月,以公守真定。自东、西、南入朝者,皆会真定而后入;出使者,至真定乃分道;又多宗王、贵臣往来,亭驿不具为■,舍亦不足,杂处之民间,室家弗宁焉。公大为馆舍,而民不觉劳。推其法于属邑,皆便之。刍荛〔98〕不给,又甚于平阳,广平阳之政而行之,民又以为便。而部使者不以为可,两言于朝,天子以公为是,命书诸令甲,使他郡仿焉。
        新乐〔99〕,小邑也,有驿在焉,民尤不堪于过客,公迁驿远之,且便道。而水暴至为害,公草檄〔100〕喻水神。明日,水退二十里,驿成。
        隆福太后作佛刹于五台山,郡于山最近,地大民众,受役者多真定之人。方麦熟,徵役甚急,公辄止之。他吏咸惧,恐不测,公遗吏上言,请俟农隙,卒从之。
        滦城〔101〕有过贾,见杀于逆旅〔102〕者,县长吏暴急,不能得贼,执逆旅主人隆氏父子三人,鞠治〔103〕之诬服。狱三上,公三疑之,县吏卒不肯改。朝廷遣决狱使者且至,则就竟〔104〕矣。公问死者之母曰:“尔子所赍〔105〕钞有私识乎?”曰:“有。”取隆氏所纳赃则无。公曰:“信冤矣。”乃假他死囚之辞,留其状〔106〕居一月,得真盗于德兴〔107〕,冤者释。
        郡有罢吏,朋党数十人,援宪府为声势,渔猎良善,民不得息。公悉知其名执而击杀之。惧而逸去者,弗追也。其后,公道过他郡,有儒衣冠来见者,公问其乡,曰:“昔居真定有罪,畏公逃去。因折节改行〔108〕,求为君子,故愿见公矣。”公待之如未尝得罪者,而其人益自励云。
        (元贞元年,天子遣使分道问民疾苦,公奉使山东〔109〕,二年乃还。)大德(三)〔二〕年(1298),拜江西行省〔110〕参知政事,病,不赴。〔三年,天子遣使分道问民疾苦,公奉使山东,一年乃还。〕四年,以通奉大夫、参知政事,行京尹之事。公明敏,吏无敢欺,民大悦服。三河县〔111〕耕者得古铜印于田中,未及送官,怨家告以为反。县吏究之,既诬服,事上府,一府愕然。公取印观之,则故三河县印也,笑释其缚而遣之,立治县吏与告者罪。
        民有寡妇朱,属其弟以钱为商者,弟因以富,而姊日贫。姊徵诸弟,弟弗与,更苦之。姊告诸官,率以无券不为理。公得状,令其姊还家以待。而招其弟曰:“尔昔贫今富,何也?今某盗言尔实与偕,信乎?”弟惶惧,言某因姊钱经营,粗有余,有簿书可徵。公即召其姊,按簿书分其半与姊,皆感悦而去。其断决明识,类如此。
        六年(1302)正月,以疾薨〔112〕,官护其丧,归葬之稷山先茔之处。且有遗言曰:“必归葬我。”公之尹平阳也,尝归拜墓下,郡人刻石识之。至是,公父子以次还葬先茔矣。赠正奉大夫、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护军,追封平阳郡公,谥忠肃。夫人赵氏、杨氏,皆封平阳郡夫人。子男三:长寿童,早卒;次祖舜,秘书著作郎,先公卒;次侃,内藏库副使〔113〕,杨夫人出也。侃子,椿童。女一,归柯九思。
        呜乎!古人有言曰:“太刚必折。”公为御史数年,六持宪节,一为台官,所劾治皆权奸强酷之吏。及治民大邦,摧强扶弱,理宪肃化、尤为诚厚切至,逾于在风宪时。向非明主在上,一举事,不死则斥,不复起矣,安能屡成其功哉!此固非特公之能也,实由世祖之圣明焉。故曰:“天下、国家之方治,则天为之生斯人。”岂不然哉?臣所书如此。
        国人称治狱(二)〔三〕事殊神怪,不敢书。察问故吏,考其事实,今奉明诏,得而并书之。
        公为山北辽东按察使,武平路武平具〔114〕车坊寨刘义,军籍也,其兄成暴死,诣官,告其嫂阿李与建州〔115〕王怀通,疑其为所杀。县令丁钦验尸无死状。言诸府,府不能决。以告公,公曰:“安得无死状?期三日,必如期复命。”府以责钦,钦忧不知所为。其妻韩问之曰:“何为忧若是?”曰:“刘成之狱,有其情而无其迹,府期责甚急,且姚公不可违,奈何?”韩问其事始末,曰:“验尸时曾分发〔116〕观顶骨乎?”"亦观之,无见焉。”曰:“子不知,是顶骨中当有物,以药涂之,泯其迹耳。”钦即往,濯而求之,顶肯〔117〕开,得铁三寸许,持告府。府诣公言,公曰:“敏哉!令胡为前迷而今得也?召钦来赏之。”钦至,具言得妻韩教事。公曰:“法当赏韩。”以他事苛留钦,而以钦言召韩于家。韩至,即引至公前,公曰:“汝能佐夫不及,甚善!汝归钦几何时?”曰:“妾莱州〔118〕人,嫁广宁〔119〕李汉卿为妻。汉卿死十月,贫无所依,适丁令半岁矣。”公曰:“汉卿今葬何所?”曰:“寄殡广宁某寺中,贫未能还葬也。”乃以韩付有司,曰:“是有事当问。”即遣宪吏刘某昼夜驰四百里,至广宁,会官吏即其寺﹐果得李汉卿棺,启而视之其顶则果如刘成也。取广宁文书,封顶铁以还。公以铁示韩,韩即款服,而钦亦自缢。不旬日,两狱皆具。
        平滦守捏古伯,盗用年销钱事觉,御史府檄公亲问之。捏古伯逃,吏张仲威请追之。公曰:“勿追也,汝往城西桥候之,并执以来。”仲威伪为渔人坐桥下,果有舟至。府官吏在舟中,持其印、文书。仲威突登其舟曰:“按察召汝。”夺其印与文书,则年销桉也。遂并执其人以至,款立具,公囚其人而亲入报。
        道过景州〔120〕,今遵化县也。未至州数十里,有羊角风〔121〕起马前,公曰:“此必有冤告我。”吏心诮而不敢言。公曰:“苟有冤,风当先我至驿。”即不见,及至州驿庭间,蓬蓬然转旋不去。公召尉,选老于游徼〔122〕者二人,曰:“汝随风往。”仍喻风曰:“人行勿逾山越水。”三人者从风行,尽一日野宿。旦,风复作于前,从之又半日,至泽中葭苇深处,得杀死者五人,皆无所考辨,独一人腰间系小印,持还,以为左验。公曰:“吾得之矣。”乃召州长吏,语之曰:“我密奉檄,市布帛,赏工数甚夥,尽括逆旅所有。”徵验之,印文不类。曰:“殊少,不足用也。”使人四出邀行贾,吏出西门,有四人载布五驴北行者,即止之曰:“官市尔布。”曰:“吾弗粥〔123〕也。”曰:“官市,汝安得辞!”即尽驱以至州。视布上印文,如所得者。即推此四人,问以苇中杀人事﹐款服无异辞。事闻,取而尸之。
        京城内外云此(二)〔三〕事,世所传说,多有之。而姚公之事,岁月、地理、人氏、名姓,悉详如此,故可书。
    铭曰:
    昔在世祖,百度维新,乃崇宪纲〔124〕,以励具臣〔125〕。维时择人,网或不正〔126〕,才或不齐,职各思尽。
    岳岳〔127〕姚公,百炼之刚。疾风震霆,烈日严霜。孰狠孰诈,孰暴孰幸,孰恩而肆,孰党而横。
    彼为患失,念在子孙,若昧不知,若隐不闻。公曰皆然,天子何赖?有奸必击,矢死无悔。
    柄臣盗权,谓天不知。朝服出简,尽抉其私。上壮其勇,锡名曰“虎”。赏视魏微,亟出少府〔128〕
    徵受公否,实迈昔贤〔129〕。盗索其家,粟无余檀〔130〕。古之遗直,岂以为厉?视民如伤,莫敢不至。
    相时〔131〕小人,叹愧心降﹔孰谓君子,不与其忠?至元之盛,地大物众。容有奸黠,乘间以纵。
    纵而卒诛,伊谁之功?君能用言,臣悉敬恭。用能贻谋,以遗孙子。有劝有惩,孰谓风纪。
    虽或其人,不皆如公,贪廉薄敦,凛其下风。持宪终身,评击日报;而实仁恕,爱民有道。
    稷山之墟,善复其神,焄蒿〔132〕上升,肃瞻伟人。圣皇有诏,信史纪实,何千万年,来者敬式。

    元统元年(1333)岁在癸酉三月十三日,奉训大夫、大名路同知开州〔133〕事男〔134〕侃立石。
    茅绍之模刻,郑百通成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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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22-12-18 19:4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姚波 于 2022-12-18 20:33 编辑

    注释

    〔1〕大元,《山右石刻丛编》无“大元”二字,今据拓片补正。大元,出自《易·乾》:“大哉乾元”。
    〔2〕通奉大夫,位次正奉大夫,而在中奉大夫之上,皆为从二品散官﹔奉训大夫,正五品散官。散官,只表恩荣,与珑禄、职守无关。
    〔3〕参知政事,简称参政,为元代中书省中书令、右丞相、左丞相、平章政事、右丞、左丞之下之省臣,乃副宰相,为从二品。
    〔4〕大兴府,元代属大都路总管府,治大兴县,在大都正南丽正门之东,辖大兴、宛平、良乡、永清、宝坻、昌平六县,大部在今北京市郊、东、南部分入今河北省属。大兴府尹,即下文之京尹。尹,府之最高行政长官。按:《元史·姚天福传》:大德“四年,拜参知政事、大都路总管,兼大兴府尹,畿甸大治。”如此,则其辖有右、左巡警院、一府、十州,州、府领县二十二。下述三河县、遵化县事,也由此明确为其所辖州、县内事。
    〔5〕赠、追封、谥,封建朝廷对其大臣死后,在其原官职上加以勋官、职官等虚衔谓之赠﹔加以勋爵谓之追封﹔概括其生平、品格、为人的尊号者谓之谥。
    〔6〕行中书省,元代为加强对地方的统治,增设中书省的派出机关——行中书省,为地方最高行政机关。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辖今河南全境、江苏、安徽、湖北之长江以北。行省之参知政事,位次丞相、平章、右丞、左丞,为从二品。
    〔7〕护军,散职勋官,从二品。
    〔8〕平阳,元初改平阳府为平阳路,大德九年(1305)改为晋宁路,故治今临汾市。元代废郡的建制,平阳郡公,乃沿袭历代封爵旧例,为从二品。以下凡谓郡者,皆指府、路而言。
    〔9〕忠肃,忠正清廉也。
    〔10〕神道,墓主墓前之通道,立于通道上之碑谓之神道碑。
    〔11〕奎章阁学士院,元文宗天历二年(1329)置,命儒臣进经史之书,考帝王之治,兼司文词、翰墨、考古之事宜。侍书学士,从二品,辅佐大学士的官员。
    〔12〕翰林国史集贤院直学士,从三品,辅佐翰林学士承旨。
    〔13〕知制诰,本唐中书舍人,宋谓知制诰,替皇帝草拟诏、诰的官员。翰林学士加知制诰,地位更为荣贵。
    〔14〕经筵官,元代始设,以承两汉延请名懦讲经之制,由侍读学士、侍讲、首学士讲经,皇帝、皇子及重臣子弟听讲。
    〔15〕虞集(1272-—1348),四川仁寿人,寓居江西临川崇仁。元代学者,字伯生,号道园。诗文、书法称著当世,人称邵庵先生。曾任国子助教、翰林直学士、奎章阁侍书学士等职。文宗时,与赵世延等同修《经世大典》、著有《道园学古录》等。
    〔16〕柯九思(1312—1365),元台州仙居人,字敬仲,号丹丘生,官至奎章阁鉴书博士。能诗文,工书画。善画枯木、墨竹,笔势生动,又长于古物鉴别。至顺三年,以“诗赋狡谲”而罢官。
    〔17]婴犯,遭遇、触犯也。嗜欲,嗜好也。全句谓其临危不惧,应付危难似乎成了习惯。
    〔18〕芟、薙(shan ti),皆割草也。粮、莠(liangyou),皆禾本科杂草。
    〔19〕虞衡,古代掌管山泽之官。
    〔20〕保,依靠、蟠据也。菹〈zu)泽,水草丛生的沼泽地。
    〔21〕掩,文过饰非也;阿,阿谀奉承也;巽,卑顺驯从也;懦,唯唯诺诺,畏怯无所作为也。
    〔22〕雍容,仪态大方,从容不迫也。廊庙,乃谓皇帝朝见大臣的宫殿。雍容廊庙,从容不迫地出入于朝廷者也。
    〔23〕通论,情理通达之议论。
    〔24〕世祖忽必烈(1215—1294),蒙古太祖成吉思汗之孙,宪宗蒙哥之弟,1260年即蒙古汗位,1264年迁燕京(后称大都,今北京),1271年改国号为大元,在位35年。
    〔25〕隆平,太平昌盛,国家兴旺。
    〔26〕共、鲧(gun),传说为尧的两大臣,与驩兜、三苗并称四凶,均被舜流放。
    〔27〕憸(xian)壬,奸邪卑鄙也。
    〔28〕 亦厥有其人哉!尝考诸记载,《山右石刻丛编》讹作“亦厥其有人哉!尝考记载。”
    〔29〕揆(kui),衡量、考察、查证也。
    〔30〕文献公崇,即姚崇,文献乃其谥号。【“文献”是姚崇父亲姚懿谥号,不是姚崇谥号。姚崇谥号为“文贞”——录编者注】姚崇(651—721),陕州硖石(今河南三门峡市东南〉人,本名元崇,以避“开元”讳,遂单名崇。以避玄宗开元神武皇帝尊号改名姚崇~姚学谋提示)历经武则天、中宗、睿宗、玄宗等朝,(历经高宗、武则天、中宗、睿宗、玄宗等五朝~姚学谋提示)三次出相,皆兼兵部,集文武大权于一身。执政注意用人,后因事回避,荐宋璟以自代,世人并称姚、宋,同为良相。
    〔31〕绛州,故治在今山西新绛县城。属平阳路,领稷山等七县。观察判官,地方执法官。
    〔32〕大父,祖父、外祖父也。此处谓祖父。
    〔33〕处士,谓未曾做官或不肯出仕之学者。
    〔34〕赵泰,怀仁(今山西怀仁县)人,金代进士。《山右石刻丛编》“赵泰”讹作“赵秦。”
    〔35〕嘬(chuai),贪食也;胾(zhi),大块肉;甘,嗜好、喜爱也;歠(chuo),通啜,此处作羹汤解。嘬胾甘歠,举止粗俗,大嚼大喝也。
    〔36〕宪宗,蒙哥的庙号。蒙哥(1208-1259),1251年即蒙古汗位,在位九年,死于对宋军作战中(一说病死)。
    〔37〕太弟,皇帝之御弟,一般谓确定为帝位的继承者。


    〔38〕白登,故址在今山西阳高县南之大白登镇,近年改名大泉山镇。
    〔39〕塔察儿,元代有二人。其一,又名倴盏,《元史》有传,卒于太宗窝阔台十年,此处非此人。此处之塔察儿,乃成吉思汗之弟铁木哥斡赤斤之孙,塔察儿国王,从蒙哥、忽必烈屡立战功,历官平章政事、左丞相、御史大夫、同知枢密院事等职,其事迹见宪宗、世祖本纪及诸《表》。
    〔40〕御史台﹐亦称风宪,监察、弹劾官吏,审理重大案件的最高机关。主官为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治书侍御史副之。
    〔41〕架阁管勾,御史台掌管档案之官,一般为正八品。
    〔42〕猎猎言事,犹侃侃而谈。御史,御史台审理案件的官员。


    〔43〕群臣言事皆便服,至元间虽朝制已备,但蒙古旧习并未根除,入朝奏事仍便服朝见。
    〔44〕阿合马(? 一1282),花剌子模之细浑河(即今乌兹别克斯坦之锡尔河〉畔的费纳克忒城人。中统三年(1262),为诸路都转运使,总领全国财赋,恣意搜刮,颇得忽必烈信赖。至元元年(1264)擢任中书平章政事。在位二十年,结党营私,妄肆剋剥,专横暴虐,掠夺大量民田。至元十九年为千户王著击杀。
    〔45]国人,蒙古人也。巴儿思,《山右石刻丛编》以“儿”字漫漶不清,作■”。
    〔46〕詟(she),同慑(she),威服也。詟众犹虎,犹虎之威慑朝臣也。下文“而众莫不震肃矣”,即其注脚。
    〔47〕公迹危矣:朝廷清、浊并用,阿合马虽罪“不容诛”,在世祖忽必烈的庇护下,仍安居相位,因此姚天福就面临受报复的危境。
    〔48〕第,但、尽管也。
    〔49〕董文忠,字彦诚,真定藁城人,父、兄皆元时显贵。少时侍世祖,有战功,历任侍中、资政大夫、佥书枢密院事,领宫宛、禁卫等诸监。卒谥忠贞,追封寿国公。
    〔50〕大名,元改府为路,故治今河北大名县东北。
    〔51〕驲(ri),驿马也。古时传递公文,用车谓“传”,用马谓“驲”,通称驿。
    〔52〕素贵暴,一贯仗地位高贵而专横暴虐也。
    〔53〕谇诮(sui qizo),暗自指责、埋怨也。
    〔54〕贳(shi),通赦,宽大、赦免也。
    〔55〕多不决,《山右石刻丛编》讹作“多不定。”
    〔56〕孛罗,《元史》无传,散见者,有谓近臣者,有谓宗室冀王者,有谓宗室、右丞相、御史大夫塔察儿之孙者,孰是无可考。月鲁那演,本名玉昔帖木儿,《元史》有传,月鲁那演,乃世祖所赐、意谓“能官”。祖博尔术与木华黎为成吉思汗左右万户,在诸将之上。玉昔帖木儿,弱冠袭爵,至元十二年拜御史大夫,二十四年总戎平乃颜叛,历官太傅、开府仪同三司、录军国重事、知枢密院事。至元末随成宗抚军北边,辅成宗即位,进位太师,元贞元年薨。
    〔57〕提刑按察司,乃御史台、行御史台置于道之下属机关,主官提刑按察使,或称宪使。至元廿八年改为肃政廉访司,主官肃政廉访使,或谓宪使。其出使受朝廷委派,受节符,谓之持宪节。
    〔58〕上都,中统五年(1264)加开平府为上都,故治在今内蒙古正蓝旗兆乃门苏木镇,今仍有遗存的建筑。
    〔59]兵马司,至元五年改千户为兵马司,负责管理京师之治安保卫工作。
    〔60〕锻炼,犹罗织(罪名)也。
    〔61〕行(xing)在,亦称行在所,皇帝离开京师之临时驻跸地。


    〔62〕左迁,蒙古习俗尚右,左迁,降职贬官也。衡州,至元十四年改为衡州路,故治在今湖南衡阳市,同知为知州副长官。
    〔63〕左司,中书省之职能机构。中统元年设左右司,至元十五年分置之。左司职责之一司职官之选除。
    〔64〕河东,即河东山西道,辖大同路、冀宁路、晋宁路。提刑按察司之主官为按察使,治太原,即今太原市。宣慰司治大同,今大同市。〔〔65〕淮西,即淮西江北道,辖庐州路、安丰路、安庆路,约当今安徽省之淮南江北间地,治合肥。置提刑按察司,主官按察使﹐初属置于扬州之江南诸道行御史台,后直属御史台。
    〔66〕蕲州路、黄州路,属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其辖境约当今湖北省江北京广铁路以东地区;宣城路(即宁国路)、徽州路、饶州路、属江浙等处行中书省,其辖境约当今安徽省江南部分之东南部与江西省鄱阳湖以东地区;婺州路,属江浙等处行中书省,其辖境约当今浙江省金华地区。
    〔67〕祠之,建庙供奉也。
    〔68〕湖北,即荆湖北道,辖今湖北省江北之中部与西部,治今江陵。属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山南江北道提刑按察司亦置于此徙节湖北,即迁山南江北道提刑按察使也。
    〔69〕新民,《山右石刻丛编》讹作“斯民”。新民,刚被征服或新近依附之人民,即元代所谓之“南人”(南宋人),与上文“江南方内附”可互相印证。
    〔70〕棓(pou),犹取。培取,搜括、聚敛也。
    〔71〕宥(you),宽容、饶恕也。
    〔72〕乃颜,《元史·宗室世系表》作乃颜大王,为成吉思汗之弟别里古台之玄孙,封于阿八刺忽,故治在今吉林省扶余县之南。至元二十四年,乃颜反,讨平之。若阿老瓦丁抢购军粮案发生在此时,则其不得见裕宗真金。真金薨于至元二十二年十二月。因之,此案之发生当在阿合马被击毙之十九年二月前后不久,阿老瓦丁为北京(即大宁路,治大定,故治在今昭乌达盟喀喇沁旗)宣慰使免官之四月以前。此时正准备东征日本,大备军需,因之,疑征乃颜为征日本之误,辽东宣慰使为北京宣慰使之误。
    〔73〕辽东道,即山北辽东道,后于至元二十三年二月升东京等处行中书省,二十四年十月立辽阳等处行尚书省﹐治辽阳。其辖境约当今苏联外兴安岭以南之远东部分、辽宁、吉林、黑龙江全境、朝鲜北部及今内蒙古东部部分。宣慰使,宣慰司之最高长官,掌军民之务,辖路、府诸州、县,有边陲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其次则止为元帅府。其在远服如山北辽宁道宣慰司,其下又有招讨、安抚、宣抚等使。
    〔74〕阿老凡丁(?—1312),《元史》作阿老瓦丁,回族,祖居西域木发里,至元八年应诏至京师制炮,十五年授宣武将军、管军总管。与权臣阿合马结党营私,屡以贪污革职,后命其屯田于南京(汴梁),不久授北京(大定)宣慰使,又以盗囤军粮获罪。二十四年为辽阳等处行省参知政事。大德年间(1297-1307)为江浙行省平章,皇庆元年卒。
    〔75〕杙(yi)短木桩,《山右石刻丛编》讹作“柱”。树杙于庭,在其院里栽了一圈短木桩,象征监狱,给予精神压力。
    〔76〕东宫,太子之住所。裕宗,忽必烈之次子真金。中统三年(1262)封燕王,为中书令。至元十年(1273)立为皇太子,仍兼中书令,判枢密院事。二十二年十二月薨,享年四十三岁,谥文惠孝明皇帝,庙号裕宗。真金受汉文化影响较深,推崇孔孟,明于听断,权臣阿合马畏之。
    〔77〕持宪山北,即为山北辽东道提刑按察司按察使,治大宁路之大定,又称北京。见〔72〕〔73〕。
    〔78〕平滦,中统元年(1260)升兴平府为平滦路,大德四年(1300)改永平路,故治在今河北卢龙县。
    〔79〕庐墓,封建礼仪。父母死后,其子结庐居于墓旁,停止一切社交活动,日行祭扫,以示尽孝。
    〔80] 旌,旗之泛称,此处作表彰解。
    〔81〕尚书,中央职能部主官,此谓刑部尚书。
    〔82〕谳(yan),议定罪行也。
    〔83〕昂吉儿,张掖人,世为西夏战将,父甘卜带军归附,隶蒙古木华黎。昂吉儿以定淮南功,迁淮西宣慰使。进减汰江南冗员、屯田两淮,谏止东征日本,加行尚书省右丞等要职。后以多行不法被革职,元贞元年卒。
    〔84〕昂阿秃,昂吉儿之子,为庐州蒙古汉军万户府达鲁花赤。庐州路,治合肥,为上等路,管军七千人。达鲁花赤,为万户府蒙古主官。〔〔85〕寖,同浸,逐渐渗透,渐次习染也。
    〔86〕交通,交往、勾结也。
    〔87〕扬州,江北淮东道治,即今扬州市。行台,江南诸道行御史台也,至元十四年置,初治扬州,时江北之淮东、淮西、山南三提刑按察司亦属之。二十三年行台移置于建康,江北三道按察司乃改隶中央御史台。按:此处当有误。
    〔88]桑哥(?—1291),元代畏吾儿人,国师(佛教总头领)胆巴之弟子,曾任总制院使,主管佛教和吐蕃事。至元二十四年(1278)置尚书省为平章政事,加紧搜括民财,改变钞法,增加税收,内外官员调动、官爵赏夺皆以贿行。每惑世祖视听,加授开府仪同三司、尚书省右丞相,兼宣政院使,领功德使司事,立桑哥辅政碑于尚书省前。恶贯满盈,二十八年诛死。
    〔89〕 亿,估量。供亿,按需要供应也。
    〔90〕平湖,即平阳之平水源头龙祠之湖泊。
    〔91〕宪,宪使也。按:至元二十八年二月,提刑按察司改为肃政廉访司,七月桑哥伏诛,因之此处宪使为廉访使。贰宪,廉访副使也。山西河东道肃政廉访司置太原路(冀宁路),置廉访司行部于平阳,由廉访副使主之。
    〔92〕沮,阻止也。
    〔93〕邀阅,查证核实也。
    〔94〕甘肃行省,治甘州,今甘肃省张掖,约当今甘肃省河西之全部、宁夏回族自治区及青海省西宁市与青海湖以东地区。
    〔95〕陕西,即陕西等处行中书省,治安西路之长安(今西安市),辖今陕西全境及今甘肃黄河以东全部。陕西宪即陕西汉中道肃政廉访使。其司治凤翔府,即今陕西凤翔县,辖境与行省同。按:碑谓元贞元年(1295)“复为陕西宪”,尹真定,又“奉使山东”,调动过于频繁,似有错讹;《传》谓至元“三十一年(1294),授陕西汉中道肃政廉访使,寻除真定路总管,”当以《传》为是。又《成宗本纪》:大德三年(1299)正月已丑(初七),“诏遣使问民疾苦”,说明姚天福出使山东在大德三年初,碑误。


    〔96〕安西郡,即安西路,皇庆元年改为奉元路,辖今西安市及咸阳、渭南两地区之部分县、市,行省治于此。
    〔97]真定,即真定路,直属中书省,故治为今河北正定县。其辖境约当今河北石家庄地区、衡水地区和保定地区南半部。
    〔98〕刍(chu),喂牲口的草,荛(yao),柴也。刍荛,柴草也。
    〔99〕新乐,故治在今河北新乐县东北之新乐镇。
    〔100〕檄(xi),古代徵召、声讨的文书。
    〔101〕栾城,即今石家庄市东南的栾城。
    〔102〕见,作“被”解。逆旅,旅店、客栈也。见杀于逆旅,被杀死在客栈里也。
    〔103〕鞠,同鞫。鞠治,审讯定罪也,此处有逼供之意。
    〔104〕竟,终结也,此处作定案、结案解。
    〔105〕赍(ji),同赉、赍(上齐+下贝),携带也。
    〔106〕假他死囚之辞,留其状:乃谓假借其他死囚的供辞,佯称结案,而留下隆氏父子的案卷,待捕获真凶,为其平反。
    〔107〕德兴,金为德兴府,元为保安州,属上都路,故治今河北涿鹿县。
    〔108〕折节改行,悔过自新也。
    〔109〕山东,即山东东西道,治益都,直属中书省,辖境同今山东省。参见[95]。
    〔110〕江西行省,治南昌,辖今除上饶地区、景德镇市之外的江西全境与除信宜、茂名以西之外的广东省全境。按《元史·姚天福传》:“大德二年,授江西行省参政,以疾辞,”由此知免去姚公真定路总管在大德二年,而后授江西行省参政,参照〔95〕,可知碑谓此除授在大德三年,奉使山东在元贞元年,均误。
    〔111〕三河县,即今河北三河县。
    〔112]〕薨(hong),唐制三品以上官员死曰薨。
    〔113〕秘书著作郎,属秘书监,从六品;内藏库,属太府监,掌出纳御用、诸王缎匹、绒锦、香货等诸物,正七品。
    〔114〕武平县,故治在今昭乌达盟宁城县西北,属大宁路。至元二十五年改大宁路为武平路,后复。
    〔115〕建州,乃辽代之永霸县,属大宁路、故治在今辽宁锦州市之东。
    〔116〕发,碑作“髪(下为火)”,乃“发”之别体。
    〔117〕肯,《山右石刻丛编》讹作“骨”。肯,贴附于骨上之肌肉,此谓头顶骨上之皮肉。
    〔118〕莱州,治掖,即今山东掖县。
    〔119〕广宁,金为府,至元十五年(1278)改为路,故治在今辽宁北镇县。
    〔120〕景州,遵化县也,即今河北遵化县。
    〔121〕羊角风,在地上盘旋如羊角的旋风。
    〔122〕游徼,稽查、侦破之警员。
    〔123〕粥(yü),古“鬻”字,卖也。
    〔124〕宪纲,法网、纲纪也。
    〔125〕具臣,备位充数、不称职守之官员。
    〔126〕罔,同网,法网、法律也。罔或不正,法律尚不完备也。
    〔127〕岳岳,高大之山。此处引伸为品格崇高。
    〔128〕亟,一再、屡次也。少府﹐宫廷掌管银钱、器玩、服饰之机关也。亟出少府,谓朝廷屡次从少府为其提取赏赐。
    〔129〕徵受,受朝廷奖励也。徵受公否,实迈昔贤:或谓其受朝廷嘉奖是否公道得当,其功绩实际超过魏徵等前贤,受赏不为过誉;或谓朝廷之嘉奖,姚公固辞而否认其功绩,似此高风亮节,超越魏徵等前贤。
    〔130〕饘(zhan)稠粥也。
    〔131〕相(xiang)时,观察时势也,犹看风使舵也。
    〔132〕焄(xun),同熏。焄蒿,香气散发也。
    〔133〕开州,属大名路,故治在今河南濮阳县。
    〔134〕男,也作孝男,死者之子,通称孝子,书于牌位、墓碑、墓志、讣告之上谓孝男、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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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18 20: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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