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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姚勋墓志勘误
胡元超
文物古迹探索《乾陵文化研究·六》
姚波收集录出,以原文为准
隋姚勋墓志,2011年7月出土于陕西省礼泉县城一施工工地,2011年8月入藏昭陵博物馆。志盖盝顶,厚9厘米,底边长47.2厘米,四刹无纹饰,盖面篆书“隋使持节上开府票骑将军姚使君慕志”。正方志石,厚9厘米,边长47.2厘米,四侧无纹饰。志文正书24行,满行24字,无撰书者姓名。该墓志用典浅显,所言志主本事史籍虽无记载,然与《周书·武帝纪》建德四年条[1]《隋书·高祖纪》开皇七年至十年条[2]相校,亦可窥其详情,兹不考释。唯该墓志行文有四处错舛,恐为学者忽略,今予以勘误。
一 墓志录文
大隋上开府左备身骤骑将军宁陵县开国子姚府君墓志(下空)/ 君讳勋,字定国,冯翊莲夕人也,晚居夏州朔方郡。系发姚墟,赐/赐邑而命氏;源承妫汭,乃受封而构族。自斯以降,羽仪无坠。祖/,(上空)魏大都督十二州诸军事、夏州刺史。父昙,周仪同三司,追赠/虽州刺史。并识度恢弘,志略崇远。文综三史,武擅六奇。驰藉甚/于妙年,播延誉于前达。公承世载之洪基,降惟神之秀气。幼而/风采明悟,襟情倜傥。周天和三年,因荫出身,蒙任二命士。五年/,补夏官二命士。荣参列象,任比握兰。恭谨见知,明练为首。建德/三年,授承御二命士。公早参帷陛,是称御侮。四年,简入长上。其/年,从征河阳。周武帝以三分斯在,一戎未定,兴西伯之师,问东秦之罪。其年,从平相州,尒其山川重险,峻极于天。陪侍銮舆,亲/承庙略。公首启戎魔,躬当矢石,迁承御上士。大象二年,(下空)/大丞相初建宰朝,授帅都督。开皇九年,奉(下空)敕随宜阳公南征/于薪口,与吴人苦战,公独挥长剑,身接短兵,既斩颜良,又擒孟/获,蒙授上仪同三司,封宁陵县开国子。克誓山河,建兹茅社。十年,(下空)诏授车骑将军,领右武卫、右十五骠骑、左车骑兵。都警夜/于八屯,察巡尽于五校。大业元年/,(下空)诏授上开府仪同三司。声/明显车服之庸,上将应星辰之列。即事登拜,宠降王人。而晷刻/不停,逝川难息,遭疾弥留,奄从朝露。以大业三年二月十八日/薨于豫州河南县恭安乡之第,春秋五十有五。鸣呼哀哉。夫人/且渠氏、次夫人颖川陈氏,粤以其年十月九日合葬于澧泉县/丰泉乡。礼也。世子新成等,宅兆既长,卜云允吉,纪此徽猷。 铭曰: 陶唐睿圣,有虞明哲。 冠盖相晖,英声远澈。 猗欤载业,挺彦重光/。 仕游伊洛,英姿浚往。 岂期和璧,奄同丘壤。 庶因翠石,传名无爽。 二 志文勘误
1.志云:“君讳勋,字定国,冯翊莲夕人也。” “夕”当为“勺”之误。 冯翊郡无“莲夕”县之置,而有“莲勺县之置。 《中国历史地名辞典》冯翊条[3] ①三国魏以左冯翊改置,治所在临晋县(今陕西大荔县)。北魏移治高陆县(今陕西高陵县),后废。隋大业三年(607)复置。唐武德元年(618)改置同州,天宝元年(742)复为冯翊郡,乾元元年(758)又改置同州。 ②南朝宋元嘉六年(429)侨置,治所在襄阳县(今湖北襄樊市)。后迁治鄀县(今湖北宜城县东南)。北周废。 ③南朝宋元嘉二年(425)侨置,治所在莲勺县(今湖北钟祥县西北)。南朝齐废。 《中国历史地名辞典》莲勺县条[4]: 一作连芍县。西汉置,治所在今陕西渭南县北下邽镇东北。隋大业初废。 ④南朝宋元嘉六年(429)置,治所在今湖北钟祥县西北。西魏改为蓝水县。 《中国历史地名辞典》所载,可与信史互证。详见《前汉书·地理志》[5]、《后汉书·郡国志》[6]、《晋书·地理志》[7]、《宋书·州郡志》[8]及《隋书·地理志》[9]。 志文言姚勋祖、父二代,为官魏、周,以此而观,姚氏郡望,当为关中之冯翊莲勺,为宋侨置之可能性不大。 “夕”、“勺”二字易鱼鲁相混,疑撰者所书之“勺”不很规范,而书者错舛。 2.志云:“父昙,周仪同三司,追赠虽州刺史。” “虽”为错舛。 检《中国历史地名辞典》[10],史无“虽州”之置。或当为“遂州”。疑逝者家属提供资料时因音而误,书“遂”为“虽”,而撰者未为详考,以讹生讹。 3.志云“督警夜于八屯,察巡尽于五校。” “尽”当为“昼”之错舛。繁体“盡”、“畫”字形相似。此处为四六骈变体六六骈,“警夜”对文当为“巡昼”,故“尽”舛误。 “警夜”、“巡昼”皆指巡警帝宫,乃姚勋所任车骑将军,领右武卫、右十五骠骑、左车骑兵之职。 4.志云:“夫人且渠氏、次夫人颖川陈氏。 “且”为“沮”之错舛。 所书复姓“沮渠”为“且渠”,似不见于魏晋以降碑版。检《辞源》之“且”及“沮”条[11],“且”虽为古“俎”字,亦有“ju”之音,而不通假于“沮”,故当为错舛。 另外,该墓志行文又有通假二则:其一,第6行“降惟神”一语中,“惟”通“维”;第21行“澧泉县”一语中“澧”通“醴”。《辞源》皆有释,故不论。
注释略……
胡元超,陕西昭陵博物馆,文博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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