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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府志[清]《姚母李太恭人墓志》姚政墓碑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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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7-18 08: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永平府志[清] 史夢蘭 纂 卷二十八


    姚母李太恭人墓姚經歷政墓在撫甯縣南二十五里樊各莊
    【墓有宣德四年诰命碑】

    《山東布政司右布政致仕吳興黃定姚母李太恭人墓表》云:浙江湖州府姚政葬其母之七年,恐先德淪没,請表勒石以圖不朽。案誌:太恭人李氏諱惠秀,系出永平府遷安縣。洪武閒,御史大夫文吉之從孫女,户部员外郎英之從妹,處士昌之女。生而聰慧,謹言慎行,敬守禮度,父母鍾愛。旣笄,歸撫甯縣姚斌卽太守之先大夫也,恭人習女紅,供蠶事,中饋必精潔,蒸嘗必敬恪。奉舅姑禮恭弗怠,處妯婢和睦不廢。閨門整肅,少長咸宜,年二十七先大夫卒。恭人撫膺垂统,復蘇襄贊大事。卒合禮儀,時政方八歲,或以少孀勉之他適。恭人泣且誓曰:人之所異於禽獸者,以有节義廉耻也。婦之從夫,終身不改。苟以夫殁而異之,與禽獸何擇哉?毅然決之。惟保育遺孤,盡提攜抚爱之事。

    政年十一,則曰:人不學不知道。卽遣入邑庠爲弟子員,躬自綜理,以紡織供服食,且加以内庭訓□之嚴。由是政得成立,中永樂丁酉科鄉舉。明年會試不第。迄至甲辰歲,初授知山西絳州事,政績美異,改授司右軍都督府經歷。職滿陞行在户部郎中。宣德巳酉,天子賜恩榮及厥親,贈父奉直大夫、都督府經歷,封母太宜人。鄉邦嗟歎,以李氏爲有子矣。邑人以恭人貞節實行聞於朝,詔旌表其門曰:貞節之門。政由郎中陞知直隸太平府事。迎恭人就養,嘗戒政曰:居
    官務廉節恤民,盡父母之責,汝不廢我言,則可爲孝矣。政謹受命不違。恭人生男二:長曰政,卽太守。次曰走兒,未冠而卒。女一,未笄而殤。太守娶趙氏,生孫女曰悟明,適李太。孫男曰謙,娶同邑杜氏,卒,又娶姑蘇孫氏。太守妾孟氏,生孫女日悟真。又李氏 王氏,生孫
    男曰諫。恭人生洪武乙卯五月六日,正統乙未五月十八日終官舍,享年六十五,政扶櫬合葬於先大夫之封。嗚呼!人能洞金石,格鬼神者,以信義也。知信義重,則天下之物不足以摇其心。是道也,慧男子不逮焉。恭人一婦人,不惟知之,又能盡之。方其初孀年二十七,子八歲,乃执志操節而待,豈能必其成立乎!亦惟知信義之重也,耿耿日星將與天地同悠久,是宜表而誌之,爲百世之婦節勵焉。
    正統十二年丁卯







    黃巖吳暠運使《姚公墓碑銘》云:嘗謂:前有可稱之美,非後人莫明;後有可稱之人,非前美何述。求其兼盡者,惟任光州节判姚君讓,为同宗伯考姚公立碑冢上,斯为得矣。余与节判大选同榜,兹寓京邸,君专使致書,捧公系表,請墓銘。且曰:讓游學時,伯考顯盛,視之猶子,恆接德音。今伯已往,顧瞻宰木拱矣,碑碣蔑焉。九原可作,有闕於心,願希言以刻諸石。余浙人,虽未事公,闻誉于父老稔矣。按系表,公讳政。字以德,秩中奉大夫、兩浙都轉運鹽使司運使。世家永平撫宁县洋河社寓樊家庄。曾祖讳信甫,祖讳永秀,皆有德誉。考讳斌,赠奉直大夫、右军都督府经历。妣李氏,赠宜人。考蚤世,妣年二十七,坚守贞节,旌表门楣,行實詳載墓表。公生而秀雅,天性穎悟,孤時方八歲,妣撫育教誨。至十一,有司以俊茂選入邑庠,克勤於學。年二十四,以麟經中順天府永樂丁酉科鄉舉。繼游國學,謁天官,始任知山西絳州事。未幾,陞行在右軍都督府經歷。九載,任户部江西司郎中。宣德十年,回朝,以賢勞陞外部領敕知直隸太平府。奉親事養於任,曲盡孝敬。閲三載丁艱,哀毁切至,奉喪旋葬。服闋,復部改知浙江湖州府。職滿,進前秩食祿正三品。歷九載,年臻耳順,辭官致政,時天順四年。自爲郡曁陞運使,所至歷有嘉政。成化紀元,詔陞一級秩從二品,晝錦還榮,順時遂樂,未嘗以勢加人,鄉黨重之。生於洪武二十七年甲戌十二月十四日,終於成化五年正月十五日,享年七十有六。以是年二月二十一日葬公先塋。聞之,先賢曰:慎終追遠,君子篤於親,世俗澆漓,雖親遠亦有忘者,况篤於同族乎?惟伯考與若考爲再從兄弟,不忘德澤,惟兹立碑,非忠厚之至然乎?謹書以歸,俾刻之,冀觀者諒焉。銘曰:
    世有哲人,文物悠全。
    月宮攀桂,天府登筵。
    州牧始試,賢幕繼延。
    列司民部,賢勞秩遷。
    兩治大郡,忠愛政宣。
    鹹司掌篆,鹽課充然。
    盛朝恩寵,四紀榮研。
    英名蓋世,晝錦輝纏。
    令妻顯並,貞母光前。
    子孫俱慶,福壽胥兼。
    理還造碑,玉藴斯田。
    深年違禩,春草含煙。
    篤有偉裔,行篆未旋。
    刻明昭德,天壤同绵。
    宏治十四年五月

    (又《撫寧縣誌 [清] 張上龢 著》均有载)

    注:
    1、姚君讓:君是尊称。
    2、恆接德音:常常接受(伯夫)他们的言传身教。
    3、宰木拱矣:宰通“冢”,坟墓。指坟墓上的树木很大了。
    4、蔑:无;没有。
    5、九原:泛指墓地。
    6、蚤:通“早”。
    7、麟經:亦称“麟史”。指《春秋》。
    8、天官:唐武后光宅元年(684)改吏部尚书为天官尚书,后世简称吏部尚书为天官。
    9、經歷:都督府属官。《明史》志卷76 《职官五》:中军、左军、右军、前军、后军五都督府,每府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从一品;都督佥事,正二品。恩功寄禄,无定员。其属经历司经历,从五品都事,从七品各一人。
    10、晝錦還榮:参见[昼锦荣归]。成语解释:白天穿着锦绣的衣裳,光彩耀目。比喻因做官或声势显赫而荣归故里。
    11、澆漓:人情、风俗淡薄。指社会上人情薄,人与人之间缺乏真诚的感情。


    永平府:明朝建立后,洪武二年(1369年)将永平路改为平滦府,属河南分省。洪武四年(1371年)三月,再次改名为永平府,属北平行中书省。永平府下辖一州五县,分别为卢龙、迁安、抚宁、昌黎、滦州(今河北滦县)和乐亭。抚宁县今属于河北省秦皇岛市。


    姚波收集录出整理解读,武康姚建国校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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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7-18 08: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部分:姚母李太恭人墓志


    原文:


    姚母李太恭人墓姚經歷政墓在撫甯縣南二十五里樊各莊
    【墓有宣德四年诰命碑】
    《山東布政司右布政致仕吳興黃定姚母李太恭人墓表》云:浙江湖州府姚政葬其母之七年,恐先德淪没,請表勒石以圖不朽。案誌:太恭人李氏諱惠秀,系出永平府遷安縣。洪武閒,御史大夫文吉之從孫女,户部员外郎英之從妹,處士昌之女。生而聰慧,謹言慎行,敬守禮度,父母鍾愛。旣笄,歸撫甯縣姚斌卽太守之先大夫也,恭人習女紅,供蠶事,中饋必精潔,蒸嘗必敬恪。奉舅姑禮恭弗怠,處妯婢和睦不廢。閨門整肅,少長咸宜,年二十七先大夫卒。恭人撫膺垂统,復蘇襄贊大事。卒合禮儀,時政方八歲,或以少孀勉之他適。恭人泣且誓曰:人之所異於禽獸者,以有节義廉耻也。婦之從夫,終身不改。苟以夫殁而異之,與禽獸何擇哉?毅然決之。惟保育遺孤,盡提攜抚爱之事。
    政年十一,則曰:人不學不知道。卽遣入邑庠爲弟子員,躬自綜理,以紡織供服食,且加以内庭訓□之嚴。由是政得成立,中永樂丁酉科鄉舉。明年會試不第。迄至甲辰歲,初授知山西絳州事,政績美異,改授司右軍都督府經歷。職滿陞行在户部郎中。宣德巳酉,天子賜恩榮及厥親,贈父奉直大夫、都督府經歷,封母太宜人。鄉邦嗟歎,以李氏爲有子矣。邑人以恭人貞節實行聞於朝,詔旌表其門曰:貞節之門。政由郎中陞知直隸太平府事。迎恭人就養,嘗戒政曰:居官務廉節恤民,盡父母之責,汝不廢我言,則可爲孝矣。政謹受命不違。恭人生男二:長曰政,卽太守。次曰走兒,未冠而卒。女一,未笄而殤。太守娶趙氏,生孫女曰悟明,適李太。孫男曰謙,娶同邑杜氏,卒,又娶姑蘇孫氏。太守妾孟氏,生孫女日悟真。又李氏 王氏,生孫男曰諫。恭人生洪武乙卯五月六日,正統乙未五月十八日終官舍,享年六十五,政扶櫬合葬於先大夫之封。嗚呼!人能洞金石,格鬼神者,以信義也。知信義重,則天下之物不足以摇其心。是道也,慧男子不逮焉。恭人一婦人,不惟知之,又能盡之。方其初孀年二十七,子八歲,乃执志操節而待,豈能必其成立乎!亦惟知信義之重也,耿耿日星將與天地同悠久,是宜表而誌之,爲百世之婦節勵焉。
    正統十二年丁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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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7-18 08:29:11 | 显示全部楼层
    译文与解读:


    1. 地理位置与墓碑:
    译文: 姚政的母亲李太恭人(以及姚政本人)的墓地位于抚宁县城南二十五里的樊各庄。【墓地有宣德四年(1429年)的诰命碑。】
    解读: 点明了李氏及其子姚政合葬墓的具体位置和墓地的标志性文物(诰命碑),显示其家族地位和朝廷恩荣。


    2. 墓表撰写背景:
    译文: 《山东布政司右布政致仕吴兴黄定撰写的姚母李太恭人墓表》记载:浙江湖州府知府姚政在安葬母亲七年之后,担心母亲的美德湮没无闻,请求撰写墓表刻在石碑上以求不朽。根据墓志记载:太恭人李氏,名惠秀,祖籍永平府迁安县。洪武年间(1368-1398),她是御史大夫李文吉的堂孙女,户部员外郎李英的堂妹,处士(未做官的读书人)李昌的女儿。
    解读: 交代了墓表作者(退休高官黄定)和撰写缘由(姚政为母求不朽),以及李氏的出身(官宦世家旁支)。


    3. 李氏的品德与早年生活:
    译文: 李氏生性聪慧,谨言慎行,恪守礼仪规范,深受父母钟爱。成年后(行笄礼),嫁给抚宁县的姚斌(即姚政太守已故的父亲)。李氏精通女红,操持蚕桑,准备膳食必定精致洁净,祭祀祖先必定恭敬虔诚。侍奉公婆礼节周到从不懈怠,与妯娌婢女和睦相处。家中规矩严整,老少咸宜。
    解读: 描绘了李氏作为传统儒家理想女性的形象:聪明、守礼、孝顺、勤劳、善于持家、和睦亲邻。这是明清时期对贤妻良母的标准描述。


    4. 守寡与立志:
    译文: 二十七岁时,丈夫(姚斌)去世。李氏捶胸痛哭几乎昏厥,苏醒后强忍悲痛操办丧事,完全合乎礼仪。当时儿子姚政才八岁。有人以她年轻守寡为由,劝她改嫁。李氏流泪发誓说:“人之所以不同于禽兽,是因为人有节义廉耻!妇人嫁夫,终身不改。如果因为丈夫去世就改变(守节的心志),那和禽兽有什么区别?”她毅然决定守节,专心抚育遗孤,竭尽提携抚爱之责。
    解读: 这是墓表的核心内容,突出李氏的贞节观。她将守节视为人与禽兽的根本区别,是儒家“从一而终”观念的极端体现。她的誓言和决心展现了强烈的道德信念和牺牲精神。


    5. 教子成才:
    译文: 姚政十一岁时,李氏说:“人不学习就不明事理。”立刻送他入县学当生员(秀才)。李氏亲自操持家务,靠纺织供给衣食,并且对儿子在内庭(家中)的管教极其严格。因此姚政得以成才,考中永乐丁酉科(1417年)顺天府乡试(举人)。第二年(1418年)会试落第。直到甲辰年(1424年),才初次被授予山西绛州知州的官职。因政绩卓著,改任(行在)右军都督府经历。任期届满后,升任(行在)户部郎中。
    解读: 李氏深知教育的重要性,不惜辛劳供子读书,并严加管教。姚政的功名(举人)和仕途起点(知州)证明了她的成功。“行在”指当时明成祖迁都北京初期,朝廷机构前加“行在”以示暂驻。


    6. 朝廷封赠与旌表:
    译文: 宣德己酉年(1429年,原文“巳酉”当为“己酉”),皇帝赐予恩荣惠及其父母:追赠其父姚斌为奉直大夫(文散官,从五品)、右军都督府经历(虚衔),封其母李氏为太宜人(命妇封号,五品官母/妻)。乡里之人都赞叹李氏真是生了个好儿子啊!县里人将李氏的贞节和实际行为上报朝廷,朝廷下诏旌表其家门为“贞节之门”。
    解读: 姚政的官职(郎中,正五品)为母亲赢得了朝廷的正式封赠(太宜人)和旌表(贞节牌坊)。这是对李氏守节教子双重美德的最高官方认可,也是家族极大的荣耀。


    7. 晚年生活与教子为官:
    译文: 姚政由郎中升任直隶太平府(今安徽当涂一带)知府。他迎接母亲到任所奉养。李氏曾告诫姚政:“做官务必廉洁节俭、体恤百姓,尽到父母官的责任。你不违背我的话,就算是孝顺我了。”姚政恭敬地接受教诲,不敢违背。
    解读: 李氏晚年因儿子官位提升(知府,正四品)而得到奉养,但她仍不忘教导儿子清廉爱民,将“孝”与“忠”(做好官)联系起来,体现了她的深明大义。


    8. 家庭成员与卒葬:
    译文: 李氏生有二子:长子姚政,即(上文提到的)太守(知府)。次子走儿,未成年即去世。生一女,未成年即夭折。太守姚政娶妻赵氏,生孙女名悟明,嫁给李太。生孙子名谦,娶同县杜氏,杜氏亡故后,又续娶姑苏(苏州)孙氏。太守的妾孟氏,生孙女名悟真。又有妾李氏、王氏,生孙子名谏。李氏生于洪武乙卯年(1375年)五月六日,于正统乙未年(1435年,原文“乙未”当为“乙卯”,因正统无乙未年,且享年65岁逆推符合)五月十八日逝世于姚政的官舍,享年六十五岁。姚政扶灵柩将母亲与父亲合葬于祖坟。
    解读: 详细记载了李氏的子女、孙辈情况,反映了家族繁衍。明确记载了生卒年月、享年和安葬情况(与夫合葬)。这里对卒年做了合理校正(正统乙未应为正统乙卯,即1435年)。


    9. 撰者赞颂:
    译文: 呜呼!人之所以能感通金石、感动鬼神,靠的是信义!懂得信义之重,那么天下万物都不足以动摇他的心志。这个道理,很多聪明的男子都做不到啊!李氏一个妇人,不仅懂得这个道理,更能完全践行它。当她初守寡时年仅二十七,儿子才八岁,她就抱定志向坚守节操等待(儿子长大),当时怎能预料儿子一定能成才呢?也只是因为深知信义之重啊!她的精神光辉如同日月星辰,将与天地一样长久。因此应该立表记载她的事迹,以此激励百世妇女的节操。
    解读: 撰者黄定对李氏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他将李氏守节教子的行为上升到“信义”的高度,认为其精神力量感天动地,超越了世间物质诱惑,甚至令许多男子自愧不如。强调其行为是出于对“信义”原则的坚定信仰,而非功利性的算计。最后点明立碑的目的:表彰李氏,为后世妇女树立贞节榜样。这是明清时期旌表贞节烈女的典型表述方式。


    10.立碑时间:
    译文: 正统十二年(1447年)丁卯。
    解读: 明确记载了墓表刻立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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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政墓碑铭(摘自《永平府志》)


    原文:


    永平府志[清] 史夢蘭 纂 卷二十八
    黃巖吳暠運使《姚公墓碑銘》云:嘗謂:前有可稱之美,非後人莫明;後有可稱之人,非前美何述。求其兼盡者,惟任光州节判姚君讓,为同宗伯考姚公立碑冢上,斯为得矣。余与节判大选同榜,兹寓京邸,君专使致書,捧公系表,請墓銘。且曰:讓游學時,伯考顯盛,視之猶子,恆接德音。今伯已往,顧瞻宰木拱矣,碑碣蔑焉。九原可作,有闕於心,願希言以刻諸石。余浙人,虽未事公,闻誉于父老稔矣。按系表,公讳政。字以德,秩中奉大夫、兩浙都轉運鹽使司運使。世家永平撫宁县洋河社寓樊家庄。曾祖讳信甫,祖讳永秀,皆有德誉。考讳斌,赠奉直大夫、右军都督府经历。妣李氏,赠宜人。考蚤世,妣年二十七,坚守贞节,旌表门楣,行實詳載墓表。公生而秀雅,天性穎悟,孤時方八歲,妣撫育教誨。至十一,有司以俊茂選入邑庠,克勤於學。年二十四,以麟經中順天府永樂丁酉科鄉舉。繼游國學,謁天官,始任知山西絳州事。未幾,陞行在右軍都督府經歷。九載,任户部江西司郎中。宣德十年,回朝,以賢勞陞外部領敕知直隸太平府。奉親事養於任,曲盡孝敬。閲三載丁艱,哀毁切至,奉喪旋葬。服闋,復部改知浙江湖州府。職滿,進前秩食祿正三品。歷九載,年臻耳順,辭官致政,時天順四年。自爲郡曁陞運使,所至歷有嘉政。成化紀元,詔陞一級秩從二品,晝錦還榮,順時遂樂,未嘗以勢加人,鄉黨重之。生於洪武二十七年甲戌十二月十四日,終於成化五年正月十五日,享年七十有六。以是年二月二十一日葬公先塋。聞之,先賢曰:慎終追遠,君子篤於親,世俗澆漓,雖親遠亦有忘者,况篤於同族乎?惟伯考與若考爲再從兄弟,不忘德澤,惟兹立碑,非忠厚之至然乎?謹書以歸,俾刻之,冀觀者諒焉。銘曰:
    世有哲人,文物悠全。
    月宮攀桂,天府登筵。
    州牧始試,賢幕繼延。
    列司民部,賢勞秩遷。
    兩治大郡,忠愛政宣。
    鹹司掌篆,鹽課充然。
    盛朝恩寵,四紀榮研。
    英名蓋世,晝錦輝纏。
    令妻顯並,貞母光前。
    子孫俱慶,福壽胥兼。
    理還造碑,玉藴斯田。
    深年違禩,春草含煙。
    篤有偉裔,行篆未旋。
    刻明昭德,天壤同绵。
    宏治十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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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文与解读:


    1. 撰铭背景与请铭人:
    译文: 黄岩人、曾任运使的吴暠撰写的《姚公墓碑铭》说:常言道,前人有值得称颂的美德,非后人不能显扬;后人中有值得称道的人,若非前人美德也无从记述。能两者兼得的,只有现任光州同知(节判)姚君(名)让,为其同宗伯父(姚政)在墓上立碑,这才算是做得恰当啊。我与节判姚让是同榜进士,现寓居京城官邸。姚让专门派人送来书信,捧着姚公的世系行状表,请我撰写墓志铭。他说:“姚让当年游学时,伯父(姚政)正位高名显,待我如亲子侄,常聆听到他德行的教诲。如今伯父已逝,眼看墓前树木已可合抱(指去世多年),却还没有墓碑。即使死者可以复生(九原可作),我心中也觉有亏欠,恳请您赐文刻于石碑。”我是浙江人,虽然未曾侍奉过姚公,但从家乡父老那里久闻他的声誉了。
    解读: 交代了碑铭作者吴暠(浙江籍官员)与请铭人姚让(姚政的族侄、光州同知)的关系(同榜进士)。姚让的请求出于对伯父姚政的敬仰和感恩(视如己出),以及对同宗长辈身后事的责任感。吴暠虽未亲见姚政,但对其在浙江(曾任湖州知府)的声誉有所耳闻。


    2. 姚政家世与早年:
    译文: 根据世系行状表:公名政,字以德,最终官阶为中奉大夫(文散官,从二品)、两浙都转运盐使司运使(实职,从三品)。世代居住于永平府抚宁县洋河社,寄寓樊家庄。曾祖父名信甫,祖父名永秀,都有德行声誉。父亲名斌,追赠奉直大夫(从五品)、右军都督府经历(虚衔)。母亲李氏,追赠宜人(五品命妇)。父亲早逝,母亲二十七岁守寡,坚守贞节,获得朝廷旌表门庭,其生平事迹详载于她的墓表。姚公生得清秀文雅,天性聪慧。成为孤儿时年仅八岁,由母亲抚养教诲。
    解读: 详细记载姚政的姓名、字号、最高官职、籍贯、家世。特别强调其母李氏的贞节事迹及其对姚政的养育之恩,与第一篇墓表内容相呼应。


    3. 科举与仕途:
    译文: 十一岁时,地方官因他才俊优秀,选拔他进入县学(邑庠),他学习勤奋。二十四岁,以《春秋》(“麟经”代指《春秋》)考中顺天府永乐丁酉科(1417年)乡试(举人)。随后进入国子监深造,通过吏部(天官)铨选,最初被任命为山西绛州知州。不久,升任(行在)右军都督府经历。任职九年(此处“九载”似指任经历的总时间,或为约数),升任户部江西司郎中(正五品)。宣德十年(1435年),回朝述职,因贤能勤勉,被任命为外官(“外部”),领受敕命出任直隶太平府知府(正四品)。
    解读: 简述姚政的科举(举人)和早期仕途:从知州(地方官)到都督府经历(军事幕僚),再到户部郎中(中央财政官员),再到知府(高级地方官)。路径清晰,升迁主要靠“贤劳”(贤能勤勉)。


    4. 孝行与地方治理:
    译文: (任太平知府期间)接母亲到任所奉养,极尽孝敬之心。过了三年(1438年),遭遇母亲丧事(丁艰),哀痛异常,奉送灵柩回乡安葬。守丧期满(服阕,约1441年),回到户部(复部),后改任浙江湖州府知府。湖州知府任期届满后,晋升官阶(“进前秩”,指散阶),享受正三品俸禄(“食禄正三品”)。
    解读: 再次提到其孝行(奉养母亲、丁忧守制)。在地方官任上(太平、湖州知府),虽未详述具体政绩,但提到“曲盡孝敬”和最终获得正三品俸禄,暗示其官声和考绩良好。


    5. 盐运使任上及致仕:
    译文: (在湖州知府任上)历经九年(此处“历九载”似指任知府总时间或为约数),年届六十(耳顺),辞官退休(致政),时在天顺四年(1460年)。从担任知府到升任运使(指获得运使级别待遇?或曾短期署理?原文“自为郡曁陞运使”表述稍模糊,结合上下文更可能指其知府任满后晋升运使级别的散阶俸禄),所到之处都留下了良好的政绩(嘉政)。
    解读: 姚政于六十岁退休。文中“自为郡曁陞运使”的理解是关键。结合“职满,进前秩食禄正三品”和“歷九載,年臻耳順,辭官致政”,更合理的解释是:他在湖州知府任满后,获得了晋升(可能是散阶升为从二品或正三品),享受相应俸禄,但未再担任新的实职(运使),不久即退休。所以“陞運使”可能指其官阶达到了相当于运使的级别(从三品),而非实任该职。或者,他曾短期署理过运使,但并非主要经历。他在地方官任上有良好声誉。


    6. 晚年荣宠与品格:
    译文: 成化元年(1465年),皇帝下诏因其退休前的资历,晋升一级官阶至从二品(“诏陞一級秩從二品”)。他衣锦还乡(晝錦),顺应时令安享晚年之乐(遂樂),从不仗势欺人(未尝以势加人),深受乡里敬重(乡党重之)。
    解读: 退休后获得朝廷加恩(晋升散阶至从二品),荣耀归乡。强调其退休后谦和低调的品格。


    7. 生卒葬及立碑缘由再述:
    译文: 生于洪武二十七年甲戌(1394年)十二月十四日,逝于成化五年(1469年)正月十五日,享年七十六岁。于同年(1469年)二月二十一日葬于家族祖坟(先茔)。古人说:“慎终追远”(慎重办理父母丧事,追念久远祖先),“君子笃于亲”(君子厚待亲人)。如今世风淡薄(世俗浇漓),有些人连远亲都忘记了,何况厚待同族之人呢?这位伯父(姚政)与你(姚让)的父亲是再从兄弟(同一个曾祖父的堂兄弟),(姚让)不忘(伯父的)恩德,为此立碑,岂不是忠厚到了极点吗?我恭敬地写下此文,交付(姚让)刻石,希望看到的人能理解(这份心意)。
    解读: 明确记载生卒年月、享年和安葬时间地点。再次赞扬请铭人姚让为同宗伯父立碑的举动是“忠厚之至”,在“世俗浇漓”的背景下显得尤为可贵,点明了立碑的道德意义(慎终追远、笃于亲族)。


    8. 铭文(韵文赞颂):
    译文:
        世间有此贤哲,文采德行俱备。
        蟾宫折桂(中举),金榜题名(喻入仕)。
        初试州牧(知州),贤能幕职(都督府经历)继任。
        供职户部(郎中),勤劳升迁。
        两度治理大府(太平、湖州知府),忠诚爱民,政声宣扬。
        执掌盐司(指达到运使级别或曾掌盐务?),盐税充盈。
        盛世恩宠荣光,四十年(四纪约数)荣耀显著。
        英名盖世,衣锦荣归光彩照人。
        贤妻(赵氏?)荣耀相伴,贞母(李氏)光耀门庭。
        子孙同庆,福寿双全。
        姚让(理還/篤有偉裔)立碑,美德蕴藏此田(墓地)。
        岁月流逝经年,春草笼烟(指墓地景象)。
        幸有贤侄(偉裔),官务(行篆)未归(即在外任官)即行此事。
        刻石昭明美德,与天地共长久。
    解读: 铭文以韵文形式高度概括并颂扬姚政的一生:德才兼备、科举入仕、历任要职(州牧、幕府、户部、知府)、治理有方(忠愛政宣)、可能涉足盐务(鹹司掌篆)、深受恩宠、荣耀归乡、家族贤良(贤妻、贞母)、福寿子孙。最后赞扬立碑者姚让的孝义行为,并祝愿姚政的美德永世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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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25-7-18 08:3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结解读:


    这两篇墓志铭为我们提供了明代中期一个中上层官僚家族(永平府抚宁县姚氏)的珍贵个案史料:


    1. 家族核心人物:
    李氏: 贞节烈妇的典型。二十七岁守寡,拒绝改嫁,以儒家节义观为精神支柱,含辛茹苦抚育孤儿(姚政)成才。其事迹获得朝廷旌表,为家族赢得巨大社会声誉和道德资本。她是姚政成功的关键基石。
    姚政: 科举出身的循吏代表。凭借举人功名,从地方知州做起,历经军事幕职(都督府经历)、中央财政官员(户部郎中)、两任大府知府(太平府、湖州府),最终官至从二品散阶(中奉大夫),可能达到或短暂署理过从三品的盐运使级别。他为官以“贤劳”(勤勉能干)著称,有良好的地方治理记录(“政績美異”、“嘉政”、“忠愛政宣”)。他恪守孝道,奉养寡母至终,为其赢得孝名。退休后加官晋爵,衣锦还乡,谦和处世,得以善终(76岁),是明代中下层士人通过科举和实干获得成功的较理想路径。


    2. 社会背景与价值观:
    贞节观念: 李氏的事迹是明清官方大力旌表贞节烈女的缩影。守节被视为区分人兽的道德根本,朝廷通过诰封(太宜人)和立牌坊(贞节之门)进行表彰,家族亦以此为荣并载入史册。
    科举与仕途: 姚政的成功证明了科举(即使是举人)是改变家族命运的核心途径。他的升迁路径(地方-军事/中央-高级地方)反映了明代官员流动的常见模式。政绩(“贤劳”)是升迁的重要依据。
    孝道与家族: “慎终追远”、“君子笃于亲”是核心儒家伦理。姚政奉养寡母、姚让为族伯立碑的行为,都被视为高尚品德而大书特书。家族内部的互助(如姚政视族侄如子)和共同维护家族荣誉(为祖先、贞节母亲立碑)是维系宗族的重要纽带。
    地方志功能: 地方志收录这些墓志铭,旨在表彰乡贤(姚政)、烈妇(李氏),教化地方,彰显本邑人文之盛,同时也是重要的地方史料。


    3. 史料价值:
    提供了明代地方官员(知府级别)生平、仕履、家庭、生卒的详细个案。
    生动反映了明代贞节观念的社会实践及其对家族的影响。
    展现了科举制度下举人阶层的社会流动与仕宦生涯。
    揭示了明代官僚制度(职官、散阶、封赠、丁忧、致仕)的具体运作。
    记录了地方(抚宁、永平府)历史人物的具体信息。


    总之,这两篇墓志铭是研究明代社会史、妇女史、家族史、官僚制度史和地方史的重要一手材料,生动呈现了当时社会的伦理观念、价值取向和个人在其中的命运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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