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辽宁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的姚磊,从事检察工作已近7年。从进入检察系统的第一天起,他一直铭记着初入大学时的誓言———“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除人间之邪恶,守政法之圣洁。”
践行誓言并非易事,姚磊一直没有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这些年,他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对每一起案件都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由于业务能力突出,姚磊被选入2009年足坛商业贿赂案件审查逮捕办案组。
足坛商业贿赂案具有涉及面广、涉案人员多、涉及罪名复杂等特点,且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姚磊在办案组老同志的带领下,提前介入侦查,与公安机关共同分析案情,研究制定取证方向,寻找案件的突破口。办案组在该阶段共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完善证据意见50余次,对案件的顺利推进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审查某俱乐部副总经理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案中,姚磊发现嫌疑人仅是具体行贿行为的实行者,而作为决策者的总经理却未在报捕之列。经向领导请示后,姚磊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了追捕意见,并得到采纳,有效打击了犯罪。
如今,热爱学习的姚磊正在攻读诉讼法学博士学位。“初心不变,砥砺前行。”正是那份坚持,使姚磊逐渐成为了一名业务素质过硬的优秀检察官。
(原标题:姚磊:成绩缘自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