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市民姚大爷在家乐福青石桥店购物后,领到一张“免费停车两小时”的停车券,但他拿着这张票去取电瓶车时,却被告知,这张票只能在停放机动车的地下停车场使用。姚大爷不解:“汽车就是车,我的‘电马儿’就不是车?既然都是消费者,超市就该一视同仁。”(成都商报昨日报道)
昨日,该非机动车停车场负责人已委托守车员工向姚大爷退还了一元钱的停车费,并当面表示了歉意。同时,这位李姓负责人明确表示,只要凭家乐福青石桥店当日购物小票,非机动车顾客均可免费停放两小时。
租赁合同
负责人现“声”
规定了自行车停车场
不存在消费歧视
成都商报记者调查发现,有市民称,此前,也发生过拿着购物小票却无法免费停放的问题。家乐福工作人员也证实,此前几个月中,也曾接到过类似投诉。
昨日上午,家乐福青石桥店顾客服务部负责人李女士向成都商报记者出具了一份合同复印件。李女士说,这是当初家乐福与店面出租方签署的。在该条款a部分是地下停车场的规定:“出租方应向丙方(注:家乐福)提供主要位于建筑物地下一层和少量位于建筑物地下二层的共约2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汽车停车场’)。出租方应向丙方提供位于建筑物地下一层和地下二层的面积为1500平方米的供丙方顾客使用的自行车停车场以及位于建筑物地下二层的面积为700平方米的供丙方员工使用的自行车停车场(‘自行车停车场’,与汽车停车场合称‘停车场’)”。同时,在该条款c部分,又明确规定“丙方及其顾客有权在自行车停车场免费停车”。
李女士说,这表明从超市开业之初,就已经考虑了非机动车顾客的停车问题,不存在消费歧视。
同时,李女士表示,顾客在市内家乐福其他各个分店都能免费停放非机动车,也能反证“超市对所有消费者都是一视同仁。”
负责人现“声”
系守车人员失误
顾客能免费停两小时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辗转找到了这块非机动车停车场的承包负责人李万军(音)。李万军承认了合同内容的有效性,并称姚大爷的遭遇系当日守车人员工作失误。
李万军解释,4日当天,自己聘请的守车人员谢女士生病无法上班,谢女士便另外找了一位大姐帮自己顶班。由于这位顶班大姐并非停车场员工,不了解收费政策,“以为只要停放进来的车就要收费”,因此出现误会。
他解释称,这块停车场并非家乐福专用,但对家乐福的顾客可以免费,而且只能“免费停放两小时”。李万军说,这也是无奈之举。“有些周围上班的,停了一整天,等下班时,跑到家乐福买点东西就要求免费停放。”李万军说,出于人力和管理的成本考虑,因此才规定了“免费停放两小时”。
对于姚大爷的遭遇,李万军表示了歉意,并委托守车工作人员退还当日收取的一块钱停车费。昨日下午6点,姚大爷从守车员谢大姐手中领到了这一块钱,并接受了停车场方面的道歉。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姚大爷很满意:“一元钱并不多,但我要的就是这样一份公平。我也不是想刻意为难谁,如果是误会,说清楚就好了;如果是服务缺陷,弥补了也就对了。”
成都商报记者 蒋超 摄影记者 陶轲
动态
伊藤洋华堂建设路店
城管表态:
非机动车停车场暂停收费
在成都商报记者前日走访调查中,伊藤洋华堂建设路店也属于不能为非机动车提供免费停放的超市之一。对此,两位守车员解释称,这块停车区域属于街道对外承包,不属于商场管理范围。
但这一说法昨日遭到建设路街办城管科相关负责人汪勇的否认。汪勇明确表示,街办从来没有向任何单位及个人出租过这片停车区域,也没有收过任何费用。成华区城管局执法科负责人杨晓东也如此表示。杨晓东说,此前,区城管局和街道城管科曾就这一块停车区域做过协商,初步做了两项决定:一是暂停收费,二是暂时交给伊藤洋华堂方面负责看管。但从成都商报记者走访的情况来看,这项决定并未成为现实。昨日,建设路街办城管科也再次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告知该停车场“暂停收费”。
声音
非歧视,而是服务缺陷:
超市为顾客想少了
□四川省连锁商业协会会长 冉立春
四川省连锁商业协会会长冉立春认为,能提供多少车位,正是对卖场服务水平的一种考验,“简单说,车位不够甚至没有车位,这不构成卖场的责任,但至少是一种服务上的缺陷。”冉立春举例,“比如成都的宜家能够拿整整一层楼来做停车场,以前都会觉得这不可思议,但事实证明,这样的设计极好地促进了卖场的销售。”据此,冉立春总结,随着中国经济的继续发展,现代商业的竞争,一定程度上也是停车位的竞争,“说得再直接点,谁能提供足够到位的停车服务,谁就能拥有最稳定的顾客群。”
不过,冉立春表示,就这次姚大爷的经历来说,超市的初衷应该不存在歧视一说,因为“它(家乐福)的其他店都提供了这样的服务,而且,这部分顾客实际也是主流消费人群,相信商场不会没有考虑到这点。”
“汽车能免费,而非机动车就不能免费”。对于这种区别引起的“歧视误会”,冉立春认为,这不能怪“消费者想多了”,而是“超市方面可能为顾客想少了”。因此,姚大爷的这番遭遇,冉立春认为同样值得成都本土各个卖场反思。“成都的自行车和电瓶车保有数量在全国都居前列,从卖场的角度来说,这部分顾客的停车需求同样值得多做一些人性化的考虑。”
走访
非机动车不能免费停
多为场地原因
成都商报记者走访发现,有部分卖场无法为顾客的非机动车提供免费停放服务,其中,场地问题成为最主要的原因。
1租借费分歧
人人乐三友路店:
没谈妥 免费停车被取消
在人人乐三友路店,大门的非机动车停放处,一块白色纸板上标注的收费标准为:自行车0.5元、电动车1元、摩托车2元。看护人员邓世贵介绍,此前他们曾为超市顾客提供免费停车服务,但如今该项服务已被取消。邓世贵称,该非机动车停放处的主管部门是荷花池静态管理办公室。去年7月18日,由于双方在场地租借费用上出现争执,该项协议已被撕毁,“顾客过来存放车子,就要自己承担费用。”
2大小限制
好又多亚太广场店:
没地方 停放处经常爆满
在好又多亚太广场店,超市工作人员张女士介绍,他们并没有向顾客提供非机动车免费停放,这并非是他们故意歧视消费者,主要是受场地大小限制,“附近的非机动车停放处经常爆满,根本抽不出地方为顾客提供免费停放处。”
3缺乏位置
远东百货骡马市店:
没点位 员工都要到外面付费停放
据远东百货骡马市店(人民中路二段)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电马儿”无法免单主要是受场地限制,首先百货店本身没有非机动车停放点位,自己员工也只能在外面付费停放。其次,百货店前面的人民北路是主干道,背面的小街是单行道,而人行道上也不能随便停车,就算百货店想为“电马儿”免单也无能为力。
成都商报记者 安利平 实习记者 廖金城
“现代商业的竞争,一定程度上也是停车位的竞争,说得再直接点,谁能提供足够到位的停车服务,谁就能拥有最稳定的顾客群。”
(原标题:感谢姚大爷的较真这家超市能凭票免费停电马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