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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南京刑部右侍郎任士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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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4-1-7 10: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明南京刑部右侍郎任士凭

    编辑:崔光宇 来源:德州新闻网 时间:2012-12-21 10:33

    南京明代古城标志性建筑玄武门。李天夫摄
        七世任士凭,字可依,号思亭。幼失严亲,性喜读书,十四岁游泮,十八岁魁嘉靖癸卯乡荐,二十二岁登嘉靖丁未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遇覃恩诏授承德郎文选司主事,升本部员外郎、郎中、历升光禄寺少卿、提督翰林院四驿馆通政司通政,顺天府府尹、巡抚江西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使。……隆庆间,奉旨起南京刑部右侍郎,卒于官。钦赐谕祭敕建御葬,崇祀乡贤。——《任氏族谱》节选
        在平原县城北一里处,有一个村庄叫北任村。在明朝嘉靖和隆庆年间,从这个村走出了一位南京刑部右侍郎任士凭。他是任氏家族的第七代子孙。
        任士凭,字可依,号思亭,生于明嘉靖五年 (1522),卒于隆庆五年 (1571),载于平原县清乾隆版县志乡贤榜。
    为官24年,官运一帆风顺
        任士凭是任氏家族中第七代长孙,祖父任天锡非常看重这个孙子,觉得他是个可塑之才。因为任士凭的父亲任弘道早逝,因此一直把任士凭带在身边,为他单独聘请教师,单独设立教室,把希望都寄托在长孙身上。
        任弘道,字槐泉,太学生,为人忠厚纯诚,育有四子,长子就是任士凭。但是任弘道早卒,未能看到儿子任士凭考中进士。但是他在死后沾了儿子的光,初赠承德郎文选司主事的封号, “茂扬遗泽,再迓宠章,加赠通议大夫、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使封号”。夫人姚氏也初封太安人封号,又加赠太淑人封号,并在县城北门里为任弘道建褒荣坊一座。
        关于任士凭的升迁过程,在 《明史》等史籍有些记载,但在县志和一些地方记载的与任氏家谱中所记有些不同。
        据明史记载,任士凭考中进士的时间是明嘉靖二十六年 (1547)。嘉靖丁未科的状元为李春芳,此人后来升为吏部尚书。二甲90名,任士凭为第49名。在任士凭的同科进士中后来不少成为朝中大吏,其中二甲9名进士张居正成为万历皇帝的首辅大臣。据《明实录世宗实录》记载,任士凭考中进士的当年十月被选为庶吉士,被同时选为庶吉士的还有亢思谦、张居正等共27名。
        嘉靖二十八年十月初四日,授庶吉士任士凭礼部祠祭祀司主事。嘉靖四十二年九月十三日升吏部文选署郎中,任士凭为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嘉靖四十五年闰十月二十五日改南京工部右侍郎任士凭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使巡抚江西。
        隆庆五年 (1571)任士凭为南京刑部右侍郎,卒于官。总体来说,任士凭在官场中还算比较顺利的,从考中进士到南京刑部右侍郎官至正三品。其间为官24年,官迹涉及翰林院、吏部、工部、兵部、刑部和都察院,在任兵部右侍郎后巡抚江西。
        任士凭为刑部右侍郎为何前面还有“南京”二字?这涉及到明朝官制不同于其他朝代的一个奇特现象。
        明洪武元年 (1368)朱元璋当皇帝后,中央机构始置六部:吏、户、礼、兵、刑、工部设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隶中书省统辖,分理国家诸事,其职至重。自洪武十三年 ( 1380)罢中书省后,即升六部品秩,尚书为正二品,侍郎为正三品,郎中为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洪武十五年 (1382)改置都察院,设左右都御使、左右都副御使、左右佥都御使以及十三道都御使。永乐十九年 (1421)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改南京为留都。南京除了没有皇帝之外,其它各种官僚机构的设置完全和北京一样。南京所设立之六部称 “南六部”。虽同有一套职官,其职权远不如北京六部。多为安置即将退休或持不同政见者的官员。所以南京各官自成一派势力,与北京明争暗斗,两京官员迭为消长,操纵朝局。这是明代的一种奇特现象。但也有的学者对此有些不同看法,认为南京六部对江南各省有实际管辖权,并不是安置退休官员的闲差。
    公正严明,受到百姓爱戴
        关于任士凭的为官政绩,平原县乾隆版县志在 《人物志·乡贤》中记有: “明任士凭,字可依。生有异禀,好读书,年十八举于乡,越四年成进士。选庶常时分宜当国,不屑攀附。改礼部主事,寻调吏部掌选,以清正称。历顺天府尹,禁科派,抑贵戚,辇下恃以安靖,尝奏张真人俸赐太滥,怙宠毒民,请削黜治罪,事中寝出二,南京工部寻改兵部巡抚江西;会穆宗初政,有上章请夺真人世封者,下江西守臣议,士凭因力言之卒,行其至。在任正己,率属简静爱民。以忤时气,罢复起南京刑部侍郎,卒官,赐祭葬” 。 《明史·列传第一百八十七·方技》记: “吏部主事郭谏臣乘穆宗初政,上章夺其世封。下江西守臣议,巡抚任士凭力言宜革,乃去真人号,改授上清观提点,秩五品,给铜印,以其宗人国祥为之。”
        打击正一道,上书罢黜张真人的封号和俸禄,对道教残害百姓、杀害无辜给予治罪,是任士凭在担任顺天府尹至江西巡抚期间始终没有放下的一件大事。
        在明代前中期,由于诸帝不同程度地尊崇道教,特别是崇奉其中的正一道,张陵的后嗣得以继续被宠。朱元璋登基后,张正常入贺,被授予 “正一教主,嗣汉四十二代天师、护国阐祖通诚崇道弘道大真人”之号俾教事,给予银印,视二品。其后,令取消天师称号,只称大真人,爵位仍视二品。张正常去世后,从张宇初至张永绪七代,代代都被封为正一嗣教大真人,爵位视二品,他们大真人的封号字数都在十四个字至二十个字。弘治十七年 (1504)内阁大学士刘健等言: “盖祖宗庙号不过十六字,亲王及文武大臣有功德者,谥号止一二字。”张陵后嗣的大真人号字数竟超过皇帝庙号的字数,其受尊崇的程度可见一斑。不仅如此,张陵第四十六代孙张元吉嗣教后,恃宠骄恣,横行乡里,抢夺民女,诈人财物,私设牢狱,杀害无辜达四十余人。嘉靖中嗣教的四十九代天师张永绪俸 “诏聘定国公徐延德女为配,敕命成国公朱希忠、遂安伯陈鏸议行婚礼”。就连江西龙虎山的道士也应诏入京,留居南京朝天宫,主祀祠事。
        任顺天府 (今北京)尹的任士凭看在眼里,对道教所谓大真人的罪行恨之入骨,他上书朝廷,请求对他们 “削黜治罪”。顺天府尹是明朝北京地区治安与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北京市市长。而且,顺天府还有承接全国各地诉状的资格,相当于一个小刑部。但即使任士凭对道教案子再怎么上书,却依旧没有结果。
        后来,任士凭出任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使巡抚江西,这时是明穆宗初政时期。此时张陵四十九代孙张永绪刚刚去世,他不仅没有儿子承袭,又值明穆宗初政,吏部主事郭谏臣上书皇帝,奏请剥夺大真人张永绪的封号。皇帝下诏让江西的大臣议论拿出意见,任士凭极力建言削去张真人的封号。朝廷吸纳了任士凭等大臣的意见,革去了张永绪大真人的封号,改授上清观提点,官爵从正二品降为五品,将银印换成铜印,让张永绪的宗人张国祥承袭了这个封号,沉重打击了正一道教嚣张气焰,百姓无不称赞。
    明察秋毫,为王阳明平反冤案
        任士凭在担任江西巡抚期间还办了一件大明朝非常有影响的事,就是复查明武宗时赣南巡抚王守仁平乱一案。这一案件被称为明史上的二十四大悬案之一。
        王守仁,字伯安,别号阳明。明代最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文学家、书法家、哲学家和军事家。王阳明21岁中举, 28岁考上二甲进士。后来提督赣南军务,平息了宁王朱宸濠的叛乱,成了大功臣。后因江彬等人在武宗皇帝面前进谗言,一直未叙功,却下诏让他巡抚江西,稍后虽然任命他为 “南京兵部尚书”一个虚衔, “然不予铁券,岁禄亦不给。”忧恨之下,王阳明拒不上任,病辞归家,造成了明朝历史上的一大悬案。
        嘉靖四十五年 (1566)闰十月,任士凭改南京工部为兵部右侍郎。他巡抚江西期间,受吏部委托,复查王守仁封爵世袭一案。隆庆元年 (1567)三月,给事中辛自修、岑用宾等为开读事上疏,请复伯爵。吏部尚书杨博奉旨移咨江西巡抚都御使任士凭,会同巡按御史苏朝宗查覆征藩实迹,及浙江巡抚都御史赵孔昭、巡按御史王得春奏应复爵荫相同。到隆庆元年十月十一日,任士凭将调查核实的情况和处理意见,写成调查报告 《江西奏复封爵咨》,任士凭上报吏部。这份巡视咨文十一月十三日到达吏部。
        任士凭在这篇报告中详细叙述了调查核实的情况。他亲自调查了南昌府、南昌县的所有相关文件资料,并走访核查了原任的官员及了解当时情况的上了年纪的人, “逐一查结” (咨文语)。这篇报告认为,宁王朱宸濠阴谋不轨,蓄养死士,召集盗贼,一旦举事,势焰熏灼。而王守仁时任赣南都御使,前往福建调查处理军事。正德十八年 (1519)六月十五日,王守仁行至丰城,听到朱宸濠叛乱的消息,他立即转到吉安,督率知府伍文定等调集军民兵快,约会该府乡官王懋中等,想与激发忠义,移檄远兵,发出讨贼檄文,公布宁王的罪状,要求各地起兵勤王。于是豪杰响应,人始思奋,士民知有所恃而壮胆,逆党知有所畏而落魂。任士凭认为,王守仁并非地方守官,也未接到皇帝讨逆叛贼的命令,而主动见事而为,如果不是对朝廷无限忠诚,对叛贼有强烈的义愤,不顾个人荣辱,是不可能有此义举的。
        在这篇报告中,任士凭详细报告了从六月十四日发生叛乱,到七月二十六日平乱结束,兵不血刃,民不易市,都是王守仁莫大的功勋,诚可与开国的功绩相媲美。任士凭在报告中称: “迨先帝登极,大公定典,论江西首功,封本爵为新建伯,给券世袭。此固报功之盛典,而江右咸称快焉。继因平蛮病故,朝议南宁之事,霍韬、黄绾诸臣奏疏甚明。竟扼于众忌,而天下咸称枉焉。迩者为开读事,科道等官疏欲复其世袭,此公道之在人心,不容泯也。昔开国文臣刘基以武功封诚意伯,停袭百余年。嘉靖初,特取其的裔世袭。夫本爵学贯天人,才兼文武,忠揭日月,功维社稷,恩庇生民,拟之刘诚意,不相伯仲。……”在历数了王守仁的功劳之后,任士凭又奏道: “斩获功次,具载于征功之册,而擒缚渠魁,甚明于交割之文。且奋身率众皆历历可据,仗义勤王之举,尚昭昭在人。先与后擒,乃豪党利己之诬,本不足辩。而其中原以此,终不能攻陷金陵以据者,要皆本爵至微之谋。……盖较之开国元勋,若非同事,而拟其奠安社稷,则于同功。但世袭之典事体重大,出自朝廷,非臣下所敢轻议。”
        任士凭这篇为王守仁案件的 《复封爵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分析透彻,建议和意见明确而合情合理,行文到吏部后,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书杨博会同成国公朱希忠、户部尚书马森等官员共同讨论,完全同意任士凭的调查报告,会同浙江布政使司及绍兴府、余姚县,查取王正亿确系王守仁应袭嫡长亲男的报告,以 《会议复爵疏》和 《再议世袭大典》报告皇上,杨博等认为应该 “委应补给诰券,容其子孙世袭,以彰与国咸休,永世无穷之报。”任士凭的调查报告和杨博的报告得到了皇帝的批准,诏赠王守仁新建侯,谥文成。子孙承袭。这桩在朝廷扯皮五十年的案子终于尘埃落地。王阳明在天之灵应该深深感谢任士凭这位为官清正、刚直不阿的江西巡抚!
        “巡抚”之名起于明代,从永乐十九年开始,朝廷派尚书、侍郎、都御使、少卿一级的官员去巡抚各地的边境腹地,办完事情就回朝复命。任士凭任巡抚的时候已到了明朝中后期,这时的巡抚逐渐由临时特派员变为相对固定的特派员,人还算是中央的,但具体的办公地点都在地方,也不用一年之内来回跑几趟了。
    为母守丧,带病赴任
        根据任氏家谱记载,隆庆元年 (1567)秋,任士凭的母亲病故,八月二十四日皇帝发出四道诏书,分别对任士凭的祖父母、父母诰赠。
        按照当时的情况,任士凭不管当多大的官,是要回家奔丧的,并且要为母亲守孝三年。任氏家族在为任士凭的墓碑刻制的墓志铭中说: “然庙廊之下波谲云诡,祖性耿介,致仕还乡。”在 《明史》 《县志》中均未见这方面的记载,从历史现状看,任士凭回家并不是辞官回乡,很可能是为母亲守孝三年更准确一些。据 《明实录穆宗实录》记载: “隆庆四年十月壬子(19日),起用南京刑部右侍郎任士凭,病不能之任,仍乞赐告许之。”任氏家谱记载: “隆庆五年奉旨赴南京任刑部右侍郎,卒于官,”这样看来,任士凭从隆庆元年秋为母亲守孝三年后,正值隆庆四年秋,隆庆四年十月皇帝下诏起用任士凭为刑部右侍郎,在时间上是相符的。
        由于身体有病,任士凭请求不赴任,朝廷未许可,只得带病赴任,不久死在任上。皇帝钦赐御葬,并按正二品的规格御赐神器,能看出明穆宗对这位忠臣贤良的厚爱。
    后记:
        我在调查走访期间还听到一种说法,传说任士凭之死与张居正有关, “杀了张居正,吓死任士凭”流传至今。据说张居正被整后,任士凭害怕自己被牵连,以至吞金而死。以至于到 “文革”期间,别有用心的人挖掘任侍郎坟茔时,同时将还未腐烂的任士凭的尸体暴尸荒野,目的是撸出肠胃中吞下的金子,结果一无所获。
        说任士凭的死因与张居正案有牵连是完全站不住脚的。任士凭卒于隆庆元年 (1571年),而张居正本和任士凭同榜进士,但进步比任快,特别是到万历年间成为首辅大臣,权倾天下。在任士凭死的时候,张居正官运亨通。张居正大力改革,整顿朝纲得罪不少既得利益的官僚。在万历十年 (1582)他去世之后,那些朝中的奸臣对他反攻倒算,抄了他的家。到这个时间,任士凭已经去世11年了。
        任士凭为官清正,不恋官位,为人言语不苟,喜怒不形于色,绝不会听到风就是雨,更不会吞金自杀留下骂名;再从他死后皇帝对他的赐赠御葬的规制看,是以二品的规制御葬一个正三品的官员。皇帝绝不会对一个因贪污受贿而自杀的官员给予这种赐赠的。因此,任士凭为官清正流芳千古,他是任氏家族的骄傲,也是平原人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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