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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姚波

清代人物传记史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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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4-4-12 09: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  族谱中的人物传记资料

       本章的目的是要了解宗谱里的传记史料,因此对于它的说明,侧重在与传记资料有关的方面,而不是,也不必作全面的了解。
       本书第三章叙述的碑传文与这里将要讲的传记文,从文体看是完全一致的,只是第三章说的是碑传文专书,这里则是散见在家谱里的,因而在内容上不会雷
    同,而会提供碑传文的另一种资料信息。
       族谱是家族史资料的一种,也是家族史素材的汇编。它有许多名称,诸如宗谱、家谱、家乘、族乘、世谱、谱牒、支谱、统谱、宗亲谱,以及传芳录、先德录等,其中以宗谱、宗谱、家谱的称谓为常见。不同的名称所反映的内容是否完全一致,也不尽然,如传芳录以记载家族人物传记为主,与家谱体例多少有点不一,统谱是联宗谱,宗亲谱是同姓不宗者的联宗谱,然而都是家族史或准家族史专集,就在这儿一并论述了。

                   第一节  含有清人传记的族谱的编写

       读者看这个标题会觉得别扭,为什么不说清人族谱的写作,而讲含有清人传记云云,这是族谱写作的多次性特点所决定的,即清人的族谱传记资料,不仅在清朝人编写的族谱里有,在此后编辑的族谱里同样存在,故觅求清人族谱资料,不可忽视清朝以后人们编修的谱牒。
       
    (一)家乘的写作
       现今所说的家族谱,系指根据北宋欧阳修、苏洵分别创造的体例而编写的族谱。自北宋以来,历代都有人为本家族修谱,今日亦然。然而各个时代人们修谱的热情不同,大体上明朝人比宋元人为多,清朝人后来居上,比明人投入更大的热情,近当代的人又继承清人的传统,修谱的兴趣不衰。下述各省区的几个家族修谱事例,也许能给我们产生修谱事业持续不断的印象。
       清人笃信三世不修谱,便是不孝的信条,有的家族规定六十年一修谱,性急的宗族要求三十年一修,二十年一修,有一些家族真能做得到。江苏宜兴任氏家族的《宜兴篠里任氏家谱》,系从明朝景泰(1450-1456)到民国前期的五百多年里,历经十三次兴修:初修在景泰四年,以后历次是嘉靖间,万历十五年,崇祯三年,顺治十八年,康熙三十六年,康熙五十四年,乾隆十年,乾隆四十九年,嘉庆十七年,咸丰四年,光绪十五年,以及1927年。江苏武进吴氏,自明朝隆庆六年(1572)起至清朝光绪九年(1883)的不到三百年间,修了十一次谱,平均二十几年修一次,其1883年谱《毗陵薛墅吴氏族谱》,流传至今。山东掖县赵氏的修谱,第一次是在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二次在清顺治五年(1648),三次为康熙二十三年(1684),四次于乾隆二十年(1755),五次之作仅隔二十年,系乾隆四十年,六次在光绪二十三年(1897),七次是1935年完成,名曰《东莱赵氏家乘》。今日天津市和河北沧州的徐氏,据说十五次修谱,本书作者确切知道的是咸丰十年(1860)、光绪九年(1883)、1933年、1962年、1988年的五次。滦州边氏的《边氏家谱》,从康熙朝至1945年四度修撰。湖南宜章曹氏,分别于康熙四十三年、乾隆三十年、嘉庆九年、道光十七年、同治九年、光绪二十二年和1921年七次撰修《曹氏族谱》。平江叶氏于乾隆五十五(1790)年起至1935年止的一个半世纪中,也是七度修谱。江西萍乡泉溪刘氏是清初的移民,至第八世于咸丰十一年(1861)修谱,接着1916年、1931年两度兴修,到1994年第四次修成。福建永福(永泰)鄢氏于明朝嘉靖二十四年(1545)创修谱牒,万历三十八年(1610)二修,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三修,光绪四年(1879)四修,定名《麟阳鄢氏族谱》。广东博罗林氏九次修谱,起于明正统二年(1437),历经正德十年、万历三十九年、康熙三十七年、嘉庆六年、道光十一年、咸丰十一年、光绪七年,至宣统三年成《博罗梅村林氏谱》(《林氏族谱》)。少数民族也有反复修谱的,如辽宁满族马佳氏的《马佳氏宗谱》,初修不知于何时,二修在道光二年(1822),1928年第三次修成,1994年又成《马佳氏宗谱文献汇编》。福建泉州回族丁氏的《丁氏谱牒》,先后有正德本、万历本、康熙本、乾隆本诸种。
       上述诸谱的兴修情形,令人认为家谱的编修具有很强的延续性和连贯性,不必说元代以前的,许多宗族自十五世纪至本世纪九十年代没有间断过修谱,此其一;其二,清朝以来,特别是道光朝以来编修的更多,民国时期人们没有停止写作,本世纪下半叶人们依然捉刀不辍。以上不过是就着十余种家族谱说的,有一分统计资料更能表明历代修谱状况。1987年六月为止的统计,北京图书馆藏的、整理过的二千二百五十种族谱中,有宋人修的三种,元人写的也是三种,明人遗物二百四十种,清人编辑的一千一百六十种,民国以来的八百四十四种。(杨宝华《北京图书馆藏家谱简介》,《谱牒学研究》第一辑第265页,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数目字清楚不过地说明,今存族谱,清朝人写的最多,民国以来次之。北京图书馆的资料有其局限性,因为民国以来的族谱它收藏的少,本书作者依据种种迹象认为,民国以来所修的家谱数量上要超过清代。当然,质量上不好说,可能从总体上看,清代人的质量要好一些。
       那么,中国究竟有多少族谱呢?还没有权威的统计资料能够说明。人们知道《台湾区族谱目录》著录的家谱有一万零六百余种,这中间台湾人的家谱占了相当分量。本书作者参与编辑的《中国家谱联合目录》,著录约有一万五千种宗谱,也就是说中国谱牒不少于这个数字。事实上还要多徇多,据有的学者研究,仅江西的族谱就有几万种。看来中国族谱以万计数,实在是非常可观。这么多的族谱,绝大多数是清代以降写出来的,在这些家谱里都会有清代人的传记资料,所以清人族谱传记史料定然相当丰富。
       族谱的写作有持续性,它的作者也有家庭的连续性,不乏祖孙相续的现象。在一个大的宗族里,由一个房派的人出力主修。这是子孙把修谱看作是父祖的事业,予以重视,因而写作的质量较高。一般在写作前进行族人资料的调查,有的家族备有草谱,或者有纪年簿,登记修谱后的人口变动情形,诸如出生、死亡、娶妇、嫁女、迁移记录,像1935年编写的《东莱赵氏家乘》,在全书的最后留有五页空白纸,并作附记云:“以下空纸五页,领谱各家遇有生卒、嫁娶、迁徙、继嗣,务填写清楚,日后修谱,调查手续省而记载详确。凡我族人,均应注意。”其他族谱把这种空白部分叫做“余庆录”,表示子孙绵延不绝,世代相传。等到编写的时候,还要收集各种素材,如皇家颁发的封赠文书,宗族公有财产的契约文件,族人的墨翰和记录,官方和私家著作中有关族人的文字,特别是要赶写一批传记,如1930年萍乡刘氏编辑族谱时,刘洪瑾特为其母撰写碑墓文--《先妣邓孺人墓志》,他说:“兹值邑祠续修家谱,爰作墓志,俟异日加修封兆,纳诸圹中。”(《刘氏家谱》卷8《艺文》,24页上)这是因修谱而写碑传,以后有机会再刻石放在坟茔里。可见修谱还起着带动人物传记写作的作用。事实告诉人们,宗族修谱,寻求有关族史的各方面素材,有宗族事物的,有人物的。
       族谱编写的体例,其简单的只是世系图和世系录,记录族人间的血缘关系和简略的小传。这类宗谱在族谱总量中占居多数地位。可是值得注意的是族谱越来越像国史。常言道“家之谱,犹国之史”,是说家谱如同国史是一国之史一样,成为一族之史。这是就其内容的全面性讲的,而在体例上,清代已经相当完善,发展到有世系,有族规家训(类似于国史的礼志),有义产及坟茔的专记,这与宗规家训一起构成族谱的“志”,与国史的志意思是一样的;一族人的传记,同国史的传记相仿佛;有族人文字汇编,甚至就叫做“艺文志”,与官修志书及方志类同。看来私修的族谱与官修的史书、方志在体例上趋于接近,即含有图表、志、传、艺文,文体的多样化,标志内容丰富的可能性。族谱的体例究竟如何,不妨看一份实例。1933年修成的《六修江苏洞庭安仁里严氏族谱》,有十二卷和卷首,其目录包括:卷首的序、像赞;卷一的“宗支·世系总图”,即世系图;卷二--卷五的“宗支·世系总表”,即世系录;卷六“恩荣”,含制诰、仕宦及功名表;卷七“节孝”,即受旌表的节孝人物;卷八、九“传志”,收墓志铭、行述、家传;卷十“赠言”,即赠序、赠诗、寿序;卷十一“艺文”,即族人写的诗词、书籍目录和策论;卷十二“杂录”,关于宗族及修谱的文书。详见附录。(【附录1,14页】)这份族谱目录,反映这类族谱体例的完善。这类家谱在数量上有一大批,说它以千计数,不为过分。有着图表、传、志的体例,预示着内容的充实和完备。关于宗族制度、宗族经济、宗族与外部关系等方面的内容本书可以不去管它,单说人物传记方面的,传记文、小传是已成文的传记,血系关系、像赞、功名、仕宦、旌表、制诰、翰墨、赠序、寿序、赠文则是形成传记的素材,所以族谱的体例,使它能够容纳人物传记和传记素材,这正是本书所关心的事情,其具体内容,请阅读下一子目。

    (二)谱牒立传的原则与传记分类
       所谓族谱立传有两层涵义,一是说什么人可以上谱,上谱,那怕是最简单的上个名字,也可令人知道他在家族里的世系关系,也算有了传记,虽然是最简略的了;二是在上谱之外,再为其特写一份传记文。能否上谱和能否作专传是两个范围的事,标准不同,应当分别讨论,但是族谱编写者将它们写在统一的凡例内,我们不妨先一并考察,然后在归纳中加以区分。
       关于族谱的立传,柳立言在《论族谱选录人物的标准》一文中作了很好的评述(见台北联合报文化基金会国学文献馆编《第四届亚洲族谱学术研讨会会议纪录》,1989年版)。他侧重于说明什么人不能上谱,本书作者在说明上谱与否的同时,更将着眼点放在什么人可以特别立传方面。
       天津《徐氏宗谱》载有两份《凡例》,一份题“衣言又识”,另一份未题撰修人,大约一个订在清代后期,一个写于民国前期。衣言《凡例》对于上谱、立传有下述规定:“如有不孝不弟,不公不法,尊长有犯,卑幼劝之,卑幼有犯,尊长诫之,劝诫不听,削去谱名。”这是对犯了国法、家法和家族伦理的人的严厉处分--不许上谱。“子弟……若为僧道、仆隶,辱身贱行,削去谱名。”因为身份卑微和从事卑贱的事情有辱祖宗,以及出家不敬父母,属于开除出宗的范围,不得上谱。“如果族人欺侮,则当白诸族长,通族公议曲直,以平其事;众议既平,而复构讼,合族公举,摒诸族外;其中挑衅唆讼者,亦如之。”即不服族内的评议,又到官府打官司,肇事者和挑唆人,都不得上谱。“螟蛉义男,并过继他姓子为子者,世间固有其事,然吾家子侄殷繁,断不容书在谱中,紊乱我宗族也。”异姓之人,虽同本族人的家庭共同生活,也不准入谱。以上是不得上谱的种种人。(【附录2,1页】)另一《凡例》,与上述相同内容的兹不复述,其不同处在于:“节妇贞女,须注明层否逮事舅姑及夫,于本身生殁年月日、某乡某人之女,生平懿行,一一详注,使其后人请族(旌)有凭。至女之节烈,有光于本宗,亦得附载。”嫁来的妇女和本族的女子,凡节烈的都应好好地书写。“凡妾有子女成立者,方登于谱,无则不书。”妾无子女不能上谱,若生男已成人,女已出嫁,则上谱。“丑行辱先人者,固削其谱,而于其父下必存其名,以视点绝;其罪恶未极而有子孙者,姑削其字尾生殁,而不绝其子孙,冀其能修励以盖前人之衍(愆)也。”这里与前一《凡例》有所差别,即本人虽不上谱,但在其父名下注出他的名字,以网开一面;或者因其罪愆未至极大,特许书名,但不作其他介绍。这都比削谱出宗的处理稍微宽容些。“本族之子有出赘改姓与过继他姓,及父故随母再适他姓为子者,俱得登名,但须注明某地某姓,庶年久无结婚之误。”对族子已为他人之后的,因究属本族血缘,免得将来通婚,仍列其名于谱。凡卖谱于他姓,并造成其据而入谱者,“一经察出,即鸣众斥逐出祠,其子孙永不得入谱。”对卖谱者处罚极严。(【附录3,3页】)凡是不在削除出宗范差别的人,都在登记入谱之列,而给予详加立传待遇的则是贞烈女子。天津徐氏家族的立传原则,大体如此。有的族人本身无可非议,但因殇逝,许多家族规定不得上谱。如同治间撰修的苏州《彭氏宗谱·条例》,根据殇服制度,八岁以下为无服之殇,八岁至十一岁为下殇,十二岁至十五岁为中殇,十六岁至十九岁为上殇,对于这些未婚殇逝者,只在其父名下注明,而不单独立传。始修于道光、成于民国的即墨《万氏族谱》的《谱例》在这方面的规范是:“未娶而夭者,书殇;娶而夭者,书早卒。”名字还是要出现在族谱上的。
       前述吴县的洞庭严氏的《族谱序例》,对徐氏谱那些不许上谱的规定,有相同的,也有采取较宽厚办法的,同的如“螟蛉赘婿,削不书,防乱宗也。不孝不弟,蒸淫报乱,失身贱役,辱行污祖,干犯刑辟,非义戕生,恶之者,弃之也,亦戒之也。妇出,削不书,绝之也,亦隐之也。”异的如“出赘、出继他姓必书,冀其来归,备考也。”“还俗必书,归宗必书,嘉其不忘本也。”对于所要侧重书写的,严氏族谱特立“恩荣”卷,以表彰有仕宦功名的族人:“凡中外文武显僚,以逮曹司簿尉执杖挽郎,靡弗书。虽末秩亦具载者,盖一官一阶,皆国恩也,皆家荣也。而制诰,锡命文也;寿典,养老制也,犹恩荣之所当纪者也,都为一编,受以制诰。”别立“传志”卷,汇集官绅贤士节妇的传记文:“谱以纪系,传以纪行,合之是也。然家传为纪行之作,而外传亦纪行也,铭志状诔,文体虽殊,纪行之义一也,今为一谱,不以文类区分。”严氏族谱还有“节孝”卷,纪录贤孝女子事迹,不具述。对于女性,无论是嫁来的和出嫁的天津徐氏均行书写,严氏对妻子上谱,而族女弃之。《序例》云:“妻,元、继配必书,妾亦书,正家也。娶妻必书其自出。”“女宜书,兹不书,仍旧例也。”这表明,处于民国时期的作者认为族女应当登记在宗谱上,但是清代的先人没有这个规矩,只好遵行旧习,不予改变。(俱见《卷首》)修于光绪三十二年的太仓陆氏的《平原宗谱》,对于族人的出嗣与他姓的入嗣,采取与族人有区别的处理,但仍然纪录在谱,《凡例》云:“敬宗尤重收族,凡出继者,苟有可考,自宜载入谱中,惟既承他姓,当附列卷末。……抚异姓子者,载明由某姓入继。照支派世数序列卷末。”(卷首)落实到谱中,在第十四卷作有《继出考》和《继入考》。福建的《麟阳鄢氏族谱》特作“闰谱”,记载异姓入宗。(卷18)武进修善里胡氏于光绪间修谱,对要重点表彰的人物作了如下的规定:“有功德才长必书,有功名爵秩沐国恩者必书,纪荣也,皆以为家乘光也。”“族有忠孝节义成名节者,勤俭力学端本行者,表记谱内,为后人立行标准。”“妇人能自三十以前守节者,当表其德行,嘉妇顺也;有自三十以外养孤成立,或窘苦可悯者,并书之,表后贤也。”“族有德行、文艺、官绩、异行、孝子、节妇,凡谱中不能详悉者,宜别求当代立言君子作为诗文传赞,以志其事实于谱,垂之不朽,既不没其所善,且使后世子孙有观感云。”(《毗陵修善里胡氏宗谱》卷1《凡例》)福建安溪陈氏宗谱光绪六年的《凡例》所要表彰的是:“有善行可褒者,必特书以表之。”“子孙有能登仕籍者,悉记于谱,以示尊荣。”“有前程者,于谱注’中秀才’,于字号下书’邑庠生名某’。推之’举人’,’进士三及第’亦然。……纳乡饮者,书’乡饮宾’,老人书’耆宾’”。“读书至老无功名者,于字号下书’处士’;少年未有功名者,于字号下书’业儒’,或考试有取前次列者,书’夺矛’。”(见台北《彭格陈氏大湖支谱》卷首《彭格祖籍大谱凡例》,1994年版第12页-第17页)功名不盛的家族,所要表彰的都在德行上着眼,如江苏仪征《陈氏宗谱·凡例》:“凡盛德高贤者,特状表扬,昭潜德也。”(1920年版)甘肃《武威殥氏族谱·凡例》:特为“累世积功,行义乡达”立传,并在谱书中独立成卷;对于男子的配偶和部分族女也均上谱:“配某孺人,其出自名门者,特详其所出。女适名门者,亦书之。”
       综观立传与不立传的诸家规约,在不许上谱方面有着程度的差异,于表彰上则是一致的。不上谱的差别,在清代及其以前严格,民国以来较宽松。本书是要了解清人的谱牒传记,不妨以清时规范作准。这样,也许对立传与否可以作如下的归纳:
       不得立传的是下述诸种人:反叛朝廷的;沦落为贱民的和从事贱业的;出家为僧道的;出嗣他姓的;败坏宗族伦常的;不听祠堂论断,胆敢到官厅诉讼的;侵占宗族公产的;出卖宗谱,且造成不良后果的;族女一般不能上谱,嫁到名门和生子贵盛,则可特例记载;异姓而成为族人家庭成员的,不给予族人上谱待遇;离异的妇女。
       没有这些不可原谅的大不是的男性族人,理应能够上谱,如同前述安溪陈氏族谱凡例所说:“宗支无论贤否,智愚不肖,皆以例书。”这是说一般的族人,都有上谱的权力。外族来的妇女,即族人的妻子,处于与丈夫敌体的地位,必须书写。本族的女子是嫁出去的,已不是本宗的成员,多数宗族不予登录,唯个别的作特殊处理。
       在上谱之外,又给予特别立传的是以下几种人:无论大小职务的官员;有封赠的男女;有功名的,无拘进士、举人、贡生、诸生及捐纳的贡监生;乡饮宾;节妇、烈女、贞女、孝妇;为国捐躯的;兴修族谱、祠堂、义田,有功于宗族建设的;有隐德、懿行的,即所谓乡里贤达。
       族谱立传的两种状况和两个层次,各有不同的文体进行表达。上谱是用世系图和世系录来表述,传记主要是以官修传记文和家传来表达。其文体究竟如何,需要有所交代。
       世系图,各个家族给予的称谓不一,或曰世系表、系图、谱表,或者简单地叫做世系。它以图的形式纪录族人的世系关系,一般仅书写人名,但名字是以族人间的血缘辈分关系作有序地排列,因而能知其人在家族中的地位。其排列法,如第一代祖名字,下以竖道与其子(独子或诸子)名字,也即第二代联起来,第二代同样用竖道与其子名字,也即第三代连接起来,下面代数的连接以次类推,这样就形成一幅立体的图式。刚刚说了,世系图上通常只写人名,但有过继情况的,则在名下加注“承继”、“兼祧”、“祧”、“继子”、“嗣”、“出嗣”等字样。世系可以清楚地反映族人间的各种关系,如祖孙父子、叔侄、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族兄弟关系,继嗣关系等,给每个人在家族中定了位。作图之法,请见附录。(【附录4,1页;光绪太仓《平原宗谱》卷2《世系图》11页上】)
      世系录,也有许多异称,为世系考、世谱、行谱、世次录、世系录、世录、世序、世纪、世牒等。它大多以表格的形式出现,按世代、房分、行次排列顺序,书写人物的基本情况,同治年间修的武进《辋川里姚氏宗谱》卷三《谱例》言之甚明:“履历贵在详明,使后世知第几世祖讳某,字号某,所娶何氏,所出何人,生年卒月何时,墓穴何地。”此外,请阅附录三,可知徐氏家族所写事项为,一第几世,二属于那一房派,三行次,四名,五字,六号,七功名,八居地,九仕宦,十卒年(生年见于父名下),十一葬地,十二赞词,十三配偶,十四子,十五女。十五项中没有的或者不知的,当然可以阙略。因为迁徙的情形甚少,多数家谱不立这一项目。详情见道光间修撰的山东《武城曾氏宗谱》的附录。(【附录5,2页】)如此写法,是给族人一份极其简单的小传,内容虽简略,然一个人的基本情况是具备了的。世系图与世系录,内容有详略之别,前者为纲,后者为目。这是相对而言,因为世系录作为小传,对人物的叙述还是简略的。
       世系图、世系录是族谱的主体部分,没有它们就不成其为族谱,但是体例完善的宗谱,还有家传叙述人物的生平事迹,又形成系图为纲,家传为目的纲目关系,丰富宗族及其成员的历史。如同宣统三年广东博罗林氏族谱所说:“立系图以别源流,则必有家传以详始末,系图以(与)家传相为表里者也。”(《博罗梅村林氏谱》卷一《家传·序》)对于族谱来讲,家传的纂入是非常必要的。
       那么宗谱的传记有何特色呢?它与官修史书、志书中的人物传记有何异同?这是较好地把握族谱传记所需要弄清楚的。乾隆八年(1743)无锡人华孳亨在《续梓传芳集序》里对家传与国史的区别作了这样的说明:“传记义同国史,而有不能无异者。史备劝惩,兼著善恶,家乘专扬懿美,录瑜弃瑕,一也;史传取材既博,务剪裁以就体例,家乘杂收众作,纯驳不一,二也。”又说其书的立传:“凡名德清芬,旧所未采,悉为增入;后嗣单寒,表章无力,义在阐幽,亦不复遗;至谀辞溢美,不能峻拒,遇而存之,良多抱愧。”(《华氏传芳录》卷1)武进庄氏嘉庆六年修谱的《义例》(见1934年版的《毗陵庄氏族谱》卷首),《博罗梅村林氏谱》卷五《大传序》,都发表了对这个问题的类似观点。家传与史传的不同,或者说家传的特点,似乎可以归纳为:(甲)国史的褒贬性极强,扬善贬恶,使乱臣贼子惧;家传的宗旨是隐恶扬善,只有表彰,没有贬斥,犯了族规的人谱都不能上,也无从斥责了。(乙)国史立传标准严格,资格要求高;家传本着阐扬潜德幽光的精神,族人只要有一行之善,都可以作为写作对象,所以立传范围宽广。(丙)与上一条相连系,国史传记的传主身份地位高,大多是达官贵人;家传所写的虽然也有官员和有功名的人,但平民百姓亦复不少,大体上说社会下层人物较多。(丁)国史严格按传记体例编写;家传体例较比驳杂,写作者不一定懂得史法。(戊)相对而言,国史较为注重和尊重史实;有的宗族对家传的写作要求较严,“据实直书,不涉虚诞”(1918年版南皮《侯氏族谱·家传》,侯光藜题记)但更多的是充斥溢美之词、虚浮之词,而事实较少。(己)家传的写作,有着备国史选材愿望。总起来说,家传写得人数多,其中社会下层人士又占据很大分量,唯质量上参差不齐。
       族谱的家传,就着传主的性别来说,可以区划为三类,如《即墨杨氏家乘》,有家传、内传和外传之别,家传是男性成员的传记;内传是嫁到杨姓的妇女的传记;外传是杨氏女子出嫁他姓的传记,而被杨氏族谱所收入的。如果从传主的社会身份来看,则有不同的区分方法。平步青(1832-1896)说他看到序于顺治年间的白洋朱氏族谱的家传,内分十六个子目,即硕隐、筮仕、儒林、逸民、遗佚、游侠、正己、射书数、货殖、方士、日者、畸行、懿范、烈妇、节妇、妒妇。(《霞外捃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上册第205页)通常情形不这样分,因为不露家丑,不会有“妒妇”一类,平步青所以感兴趣来叙述它,也是有妒妇条的缘故。清代以及民国时期的分类,可以戴钧衡的《戴氏先德录》为代表。该书分上下两卷,没拟卷目,上卷为男性传记(可视为家传),下卷为女性传记(可视作内传、外传)。上卷内分孝友、义侠、仕宦、文学、隐逸、独行,下卷分作烈妇、贞妇、节妇、贤妇、贤媛,通计十一类。(道光23年版)《平原宗谱》的家传,有纪恩类,内分乡贤、名宦、封赠、旌表、乡饮数类;有科名类,以表格形式,叙述族人获得进士、举人、贡生、诸生的历史。兹将该书目录附于后,以便读者了解。(【附录6,4页】)
       综观族谱的家传可分为五种类型:
       世系录,即与世系图相表里的族人小传,大多数宗谱均有此内容。
       人物事业分类表,即各种科名表、出嗣表、入嗣表等,它与世系表不同,这是给有特殊身份和特种情况的族人特别制作的,这在功名兴盛和对异姓较宽容的宗族谱出现。
       传记,即各种人物的传记文,包括传记体的传记、墓志铭,许多宗谱给予传记以一定的篇幅。
       传记素材,不是完整的传记文,而是诰命、赠序、寿序、赠诗、杂记之类的文章,反映人物生平的某个侧面,在一些谱牒里收有此类文献。
       年谱,有些族谱收录年谱,提供人物传记的较多素材。本书对年谱已有专章介绍,故本章不再叙述族谱中年谱的传记史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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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2 09: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节  宗谱的清人传记资料

       前已指出,清朝以降所修的谱牒,都会有清代人的传记史料,在交代了宗谱体例和家传类型之后,可以,也应当考察它所提供的史料状况了。我们的方法是按照人物的社会地位、性别作分别的了解。

    (一)平民女子
       宗族是男系血缘关系的社群,女子本无地位,但是宗谱里她们的史料如何呢?正因此,我们有兴趣从分析她们的资料入手。凡是有男子世系录的谱牒,必然会有他的妻子的小传,只是资料可能没有男子的完整罢了。宗谱是那么多,小传也就相应地多得不得了,以至于我们不得不寻找一种分析方法,这就是从一部宗谱看它的平民妇女的材料,这部谱书是江西萍乡《刘氏家谱》。女子在这部谱书里所拥有的传记文献,以其文种分述于次:
       世次录。妇女的小传,仅举一例,以见一斑。卷三《世次录》刘锡丞名下:“配,吴氏,望珠公次女,清嘉庆十三年戊辰五月初六日巳时生,光绪十五年己丑十月初十日酉时殁,葬邑西青山埠龙王庙后壬山丙向。子二:洪滩、洪杠。女一,适林公志珑之子腾芳。”吴氏的生卒年和葬地,夫婿和子女简况,从中有所明了。
       耆寿表。享高龄的女性,在卷七的《耆寿表》里,对她的姓氏、夫名、享年有着纪录,如上述吴氏,记载云:“吴氏,锡丞配,寿八十二。”这八十二岁,从她的小传里也可以计算出来,但这里的记载,两相互证,说明纪录是准确的。他如“张氏,锡弓配,寿九十二。”“郑氏,锡纯配,寿八十八。”
       节孝家传。卷七《节孝家传》,备载刘氏受到政府旌表的十五位节妇的传记,兹录一份于下:“李孺人,锡韩公配。归公,生一子,殇。清道光丁未夫故,孺人年甫二十一岁,自誓守节,母家欲夺其志,不得。抚夫兄子洪选为嗣,抚育成立,为子娶妇,连生数孙,孺人喜,视如己出。其子若孙,亦善体孺人意,承欢膝下。孺人性情柔顺,勤劳特著,提瓮灌园,诸务皆自理之。同治间,邑人建总节孝坊,据姓氏泐之,即于是年申报,蒙旌表,事详邑乘。以光绪乙巳岁卒,享年七十有九,守节五十九年。”(【附录7,1页;《刘氏家谱》卷7《节孝家传》】)
       节孝碑铭。卷八萍乡知事刘乃晟作《刘氏节孝碑铭》文,叙述民国前期,刘氏为在清代没有得到旌表的节妇,建立一个总坊予以表彰,刘知事撰文加以支持。这虽不是某一个人的传记,但同受表扬的妇女都有关系。
       行述。卷八刘洪瑾《先祖妣黄安人行述》,写黄氏在未分家时,同妯娌相处得如同姊妹,析产后相夫育子、勤俭理家的事情。
       像赞。卷八倪纪辰《岳母周老宜人遗像赞》,赞扬周氏勤俭持家。
       墓志。卷八洪瑾《先妣邓孺人墓志》,述乃母生育十三胎,四十四岁病殁的一生。(【附录8,1页;《刘氏家谱》卷8《刘姻伯母张孺人墓志》】)
       墓志铭。卷八喻兆蕃《刘彦青先生夫妇合葬墓志铭》,讲刘洪邦之生平,同时写了其妻张氏家世、生育。
       寿序。卷九刘洪辟《旌表节孝伯祖母王大(太)孺人九十寿序》,祝贺王氏九旬大寿,赞扬其守节。
       由上列诸文,不难看出,家谱以各种文体描绘了平民女子的历史,尤其是节妇、贤妇的事迹。女子传记文在其他一些谱书里也不少,《戴氏先德录》特立专传,内有劳动妇女传记,如张氏,二十岁时丈夫外出不返,回到娘家死守,以女红为生,用节余的钱,“备棺衾,造生圹,购祀田,储荫木。曰’此吾自了一生事也’。”年过古稀而逝。(卷下《贤妇》,9页上)
       这里尤其需要指出的,是近时编修的少数谱书,突破纯粹以男性为主体的族谱体例,承认女性的血缘关系,不但允许族女上谱,更将其丈夫及子女叙入谱内。这种谱书,本书作者见到的有1992年问世的《西清王氏族谱》,这个福建家族,在咸丰朝出过总督,光绪初产生过状元,谱凡四修,至此决定,凡是“于”字辈的后人,不分男女,所生的子女,均列入谱内。“每位族人均以家庭为单位,详细纪录每位男女族人及其配偶的详细经历。特别是女子也尽量包括到第三代的后裔。藉以提倡增进堂兄弟姐妹姑表兄弟姐妹视若亲兄弟姐妹之间的横向联系。”(跋三,第494页-第495页)《长乐林氏开謩公五代后裔宗谱》(1993年版);《刨根问底集》(《林家三姊妹的后人》,即林则徐三个女儿的后裔,1991年印刷);1995年八修平江《李氏族谱》。这些谱书所写的族女之子女,多生于晚近,与清人传记关系不大,但这是值得注意的事情,故费一点笔墨作出说明。

    (二)仕宦、命妇和貤封承受人
       官员、命妇及貤封的承受者,受有皇家发给的证书,拥有传记、碑传、行述、寿序、像赞的机会大大多于平民及平民女性,所以传记材料要多一些。这里先以太仓陆氏《平原宗谱》所载为例。
       卷十八《述德录》有《平原诸生谱序》一文,云陆氏“聚居城中,不谙耕作,复无资行贾,惟以读书为世业”。编撰一部《平原诸生谱》,纪录“国朝以来得秀才百二十人,其中举于乡者十人,成进士者三人,贡成均者七人。乌呼,盛矣!”这是一个科举鼎盛的家族。既出科举人才,官员自然就多了,宗谱也就有内容可写了;同样,世人看其族谱定能从中发现官员的历史资料。下面述其点滴。
       乡贤传。卷十五《纪恩录·乡贤》有进入乡贤祠的陆毅小传:“陆毅,字士迪,幼孤力学,工帖括,康熙二十七年进士,除新建知县,修水利,举义学,捕剧盗,察冤狱,以卓异擢户部主事,寻授陕西道监察御史,奉命巡城,疏免琉璃厂逋租,多所建白,未几,移疾归。居乡二十余年,好施乐义,里党称之。卒年七十三。乾隆二十八年奉旨祀乡贤。”
       制诰。在十五卷《封赠》,载有陆毅的父亲陆荣、母亲黄氏及其妻顾氏所受的封赠,皇帝所给予的制诰,陆荣封赠官爵如其子,黄氏赠孺人,顾氏封孺人(所谓诰命夫人;附带指出,许多家谱传记文称女性传主为“孺人”,是习惯性的尊称,并非其人真有皇帝给的封号)。详见附录。(【附录9,1页;《平原宗谱》卷十五,7页下】)陆增祥于道光朝中状元,他的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伯父母、叔父母因而被覃恩,男赠如其官,女已逝赠夫人,尚存封夫人。
       世系考。卷九《世系考·十七世》,陆增祥之父名下的内容是:“廷珪次子,树薰,字自南,号子愿,县附生,道光戊子举人,拣选知县。敕赠儒林郎、翰林院修撰,累赠通奉大夫、布政使衔湖南辰永沅靖兵备道,著有《郁岩诗稿》。生于乾隆六十年四月十八日寅时,卒于道光十三年八月初九日子时,葬桐庵公茔穆穴。配钱氏,敕封安人,累赠夫人;嘉庆戊午举人、浙江上虞知县、嘉定亦轩公女;生于嘉庆二年十月初七日  时,卒于咸丰元年七月初三日  时,合葬。子二:增福,增祥。女二:长适道光丙午举人、河南巡抚、赐谥敏肃钱;次许字候选教职汪连生,未嫁卒。”
       科名录。卷十六《科名录》,内分进士、举人、贡生等项,其进士类,关于陆增祥写道:“道光庚戌科中式第六名,殿试一甲第一名,增祥,字魁仲,号星农,授翰林院修撰,京察,简放广西庆远府,升湖南辰永沅靖兵备道,历署湖南粮储、盐法、长宝道,加布政使衔。”再如贡生类陆璧:“康熙辛亥岁贡(州学),璧,字晋玉,号莘庵,廷试,授训导。”
       国史馆传记。有资格被国史馆立传,自属不易,陆增祥有此殊荣,卷十七载其国史馆传,本书作者将该文与《清史列传》卷七十三陆氏传核对,发现后者详于前者,又同《清史稿》卷四百八十六陆氏传参阅,后者略于前者,故族谱之传仍有其价值。
       传。卷十七《述德录·传》,如文学《怀劬公传》:“陆冈龄,字畴五,雍正二年举人,拣选知县,改就教职。文章行谊,为流辈楷模,当事聘为乡学师,邑俊髦多从之游。既殁,为设祠西关外,祀之。”此类传记甚多,这是简略的,有的则较详细,如《孙兰公家传》,叙述传主陆华封,以举人大挑知县,在陕西做县令六年,有诸种政绩;在籍养亲,为孝子,乃母进入节孝祠;自奉甚俭,而尽力于族中公共事务。
       志铭。卷十七《志铭》,中有显宦翁同龢撰写的《心培公墓志》,不但叙述了陆在丰的幕游经历,还写其父、云南永平县典史陆叔华的异行,即叔华离职,削发从佛,居于常州天宁寺,后来儿子在丰为其特辟净室,才回到故乡。
       行略。卷十八《昆波公行略》,写陆源孝亲,得妻子胡氏之助,无内顾忧,中举,而会试荐而不售,乃以拣选赴山东泗水知县任,“砥砺廉隅,实心整饬”,平冤狱,执法严明,修缮书院。改任婺源教谕,卸职,病逝于返乡途中。宗谱家传常常浮言无物,此行略较有实际内容。
       传略。卷十八《步青公元配节孝王太孺人传略》,传主王氏是前述陆华封之母,其夫力学,但未搏得一领青衿,她二十八岁守寡,训独子华封苦读,寒暑无间,子中举,教训其毋以年青得志而骄傲,“此汝父志学而诎,报之于汝也”,及至华封官知县 ,清朝赠王氏为孺人。
       苏州长洲的彭氏家族,在清代出了两个状元,一个探花,科名极盛,它的《彭氏宗谱》随处可见官员的历史。其《彭氏宗谱·彭氏家传卷》,一一记载仕宦经历,如彭定求(1645-1719)中状元后返里,闭门读书,至京任国子监司业,以满文注《孝经》,教训官学生,后与同事不合,请假返乡,编辑《儒门法语》,又撰《阳明释毁录》,与反对王学的观点辩论。康熙帝南巡,命其去扬州《全唐诗》馆修书。两江总督噶礼与江苏巡抚张伯行互控案中,率领缙绅、诸生数百人,为张伯行鸣冤。自作墓志铭,云“知生死如昼夜,乃原始以反终,唯循理而顺命,坦逍遥兮大同,庶朝闻兮夕可。”彭宁求,康熙二十一年探花,以侍读入直畅春园,劳累过度而亡,家无遗财,以至家人出卖居室为其办理后事。
       掖县赵氏是文化世家,它的《东莱赵氏家乘》从官修史书和方志里选录该族人物传记,又另撰家传,所以颇有官员传记。其所选的官修史传,《明史》等明朝人传记不必说了,其涉及清朝人的有《掖县志》、《莱州府志》、《山东省志》、《登州容城志》、《东安县志》、《清资治通鉴三编》等书,此外收有许多私家著述中关于其宗人的文字。《掖县志》的文学赵士冕传,叙述的是清代镇江赵太守的生平。
       滦州《边氏家谱》编有《官衔总录》,备载明清两代家族成员仕宦的简历,兹附录于后(因明代和清代成员排列在一起,不便拆开,故一仍其旧)。(【附录10,4页】)  
       宗谱中官员的传记,一方面来自官修史志,另一方面是私人著述的家传,前者有汇集之劳,提供读者的阅览方便,后者则有新资料,供研究者使用。两者各有特色,均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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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2 09: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士人
       有功名的人的传记,与前述官员传记常常是并存的,这里先以陆氏《平原宗谱》、后以《彭氏家传》的纪录来说明。
       贡生有做官的可能,但多数人并没有这个机会,《平原宗谱》卷十六《科名录·贡生》反映了陆氏贡生的出路。在清代,共有贡生十六人,其中一人任知县,三人就教职,三人中举,一人中进士,八人既未取得进一层次的功名,也未出仕。关于诸生的记载表明,除少数人有功名进展外,大多数终老民间。对这部分人,《诸生》录说明他们的谱名、字号,进的是县学或州学或寄籍县学,科分年代,入学名次,有否补廪,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如陆氏家族的叫含灵的人,为崇明县的汤姓后嗣,“入崇明县学二十六名”,“仍承汤姓”。(28页上)《武生》项内纪录武生十九人情况,其中一人出任卫千总,一人中武举,其他别无出路。含灵其人,在卷十四《继出考》中有小传,说明他的字号、配氏、子嗣,并及其父。原来他是锡华长子,锡华的传也在《继出考》里:“锡华,字默卿,崇明县廪生,出赘崇明汤姓,生于咸丰四年八月初四日巳时,卒于光绪十年十一月十八日丑时。……配汤氏,监生乔元公女,生于咸丰三年二月十七日丑时,……子二:含灵;成霖,归宗,列原序。女一,适崇明宋文瑗。”(8页上)这父子两个生员,原来父亲是出赘,长子嗣父,次子归宗,含灵传“仍承汤姓”的原委在这里就能够弄明白了。锡华的出赘,在卷十七《仲谷公元配萧孺人诔》里有说明:咸丰十年,因为太平天国战争关系,寡妇萧氏带领儿女逃难崇明,生活拮据,不得已,将老三锡华出赘汤家,战争过后,母子返回原籍,锡华留崇明,中秀才后探视乃母,萧氏教育他:“昔吾以贫,故不能育汝,弃汝于异姓,汝幸成立。吾闻崇俗喜讼,一为秀才,便捉刀笔,为两造上下手,戒之!戒之!毋失吾家法也。锡华亦悚息听命。”(42页上)卷十七《孺开公墓志铭》,将一个秀才的生涯描写得相当细致:陆兆胤(1585-1664),进学后,秋闱屡屡失利,乃努力治生,田畴岁增,家产渐丰,延师育子。仲兄富有而无子,以长子陆陞为其嗣。教导他:居丧要尽哀,不是为继承财产去的;于是把数百亩田产分给族人和仲兄所抚养的施氏甥,下余的财物,与仲兄的女儿家平分,对方也因承受他的教诲,毫无争竞。晚年,筑园亭娱老,与里中老人举行十老会,或课孙读书。其孙陆毅,卒成进士。
       《彭氏宗谱》的小传,每每见到诸生的事迹。卷三第六十九页上,陆丁丙传,“吴庠生,读书砥行,终岁课徒。性真挚,悃幅无华,一于诚信。年五十有五。”同页下及七十页上,希瞻传和希姚传:“芳林公长子,国学生”;“芳林公次子,国学生”。七十一页下希汾传:“元(指元和县)庠生,力学能文,试辄冠军,秋闱不售,益自愤,顿患血淋,年二十有五,卒于乾隆丁未六月十五日。”七十二页上下,希魏,“吴庠生”;希彬,“吴庠生,性爽,不设城府,内行修饬,文才奔放,七试省闱不得售,年四十有三,卒于嘉庆庚辰三月初二日”。七十三页上,希程,吴庠增广生;希高,国学生。无庸繁渎,可知《平原宗谱》记载许多生员的简历,为研究秀才史的宝贵资料,同时是诸生传记史料的汇集。(【附录11,1页;彭氏宗谱卷3,71页下-72页上】)

    (四)农民
       这里说的农民,是以农耕或农业经营的农村居民,或者先为童生,因科场不利而弃儒务农的人,后一种人的传记又多于一般农人。族谱家传纪录了他们的各种生活经历。
       族谱世系录所写的小传,绝大部分说的是农民,打开谱书,凡是没有指明仕宦功名的人除了极少数的商人,就都是农民了。即以附录五曾氏族谱而言,尚云、衍会等一家五代,都与功名不沾边,但他们的简况还是具备的,对此不再多说,下面看看其他文体所纪录的农民历史。
       平江《李氏族谱》的第八次编修本(1995年成书),有好几位农民的传记文。《李公翠山墓志铭》的传主李原云,“能诗文,试不遇,佐父治家,植(殖)产倍前人,葛垒敷荣多赖之,而自奉则泊甚。”太平军战争时,参与当地办团练,筑道路,修祠堂,并以卜筮自娱。(卷首,41页下)《棣楼夫妇墓志》的传主原震,四岁丧父,家业丰厚,但无纨绔习气,增置家产周恤贫乏,“乡里纷争,间亦出钱以排解之”。(42页上)《李晋卿先生墓志铭》的传主杰经,兄弟析产后,“友爱益笃,治家甚俭约,产增前业数倍,且堂构一新。”好施与,光绪二十一年大旱,民情汹汹,“先生合集里中善士,集资出外采办谷米,拯救之,贷而不能偿者,未尝问也。”(43页上)《利生公墓》文讲的利生,名裕琦(1882-1930),少时读书九年,好浏览传奇杂剧,“性机警好辩,辄盛气平不平事,里人得以息事者皆曰’贤’,颠连无告者,莫不同其力之所能。”(47页下)   
       《戴氏先德录》的戴燕永传,把一个人的弃举业、不事生产、关心族务的悠闲生活描绘出来:“应童子试不利,则决然弃去。隐田野,每值夏初,时雨快降,门外水流,活活有声,闻田歌四起,披蓑笠出郊,效野人分秧为乐。……惟勤祖宗之事,先世墓地乏祭产,公谋备之;族人鹤羽建祠堂,将成,缺百金,告族人,无应者,公慨然鬻屋成之,故族中无不称公贤者。”(卷上,20页下)
       《彭格陈氏大湖支谱》卷三《清处士省机公墓志铭》,说的是福建安溪的陈恒哲(1607-1682),弱冠能文,因遭遇明清易代的世变,遂荒举业,“爰是一意,竭力事母,义方教子,著家规以垂训,求善地以葬亲,究息脉而施药,以活人命。辑族谱,而离乱不失昭穆,为所当为。”(第94页)该族迁台祖陈季力(1769-1860),家传云其于乾隆五十三年(1788)渡台,“垦山务农,种植杂粮以维生计。”有着传奇般的婚姻,生育五男五女,“平生勤励经营,置田数十余甲与山坡地。”(第115页)
       光绪间成书的益阳《熊氏续修族谱》卷首《舅祖熊逢甲公传》,写传主熊章原赶考三十多年没有进学,突然觉悟道:“功名身外物耳,岂可角逐风尘,以与流俗争声华哉!吾读吾书,吾行吾志而已。”从此读书教书,而不再赴考场。“有田数十亩,课读之暇,间以课耕,居然一隐君子焉。”摆脱功名的束缚很不容易,一旦解脱了人就活络了。
       民国《平江叶氏族谱》卷二《三谟公暨何祖妣行实》,讲叶大略以家计艰难,弃科举而授徒,与妻子何氏“勤俭操持”,二十多年间,“购田园数十顷,创堂室数十间,衣食足,住居新”,经济上发家了。
       编成于1948年的武进《洛阳戈氏宗谱》卷二《克仪公传》,写戈有文家本饶裕,中间败落,“乃毅然自奋,日与家人辈力作于畎亩间,凡事皆黜奢崇简,以是衣食仍得裕如。”
       宗谱里有家传的农民,不一定是手足布满老茧的人,他们家庭经济较为富裕,多少有点文化,在宗族和乡里有一言九鼎之力,有修桥补路、赈济饥民、兴建祠堂的举动,能够排解民间纠纷,在清代说,是些大大小小的乡贤,否则也没有人给他写传记。

    (五)商人
       家谱里的商人,有弃儒经商的,有亦农亦商的,但却是以商业活动为主业的人,只有少量的纯粹商人。他们的传记多见于家族成员经商较多的族谱,如《上海倪王氏家乘》、《武威段氏族谱》、《吴郡杨氏家谱》等书。
       《上海倪王氏家乘》卷三《王公澹园家传附子越、趣》,传主王振扬,十四岁丧父,单贫孑立,乃去商店作学徒,连着做了三十年伙计,以勤劳不欺为主家所信任,任用为经理,称赞他“不欺我,不堕废事者”。他事母孝顺,乃母临终嘱咐他经理家中未能安葬的三代八棺事务,他在乃母丧后一年料理清楚。其子王越也是勤于治生,将家族居地附近的陆家浜木桥改建为石桥,并取名“万宁桥”,又深浚污染甚重的王家池河道,以减少疾病。同卷《王聿亭、王舒卿合传》,传主王修增、杰增兄弟是王越的儿子,因陆家浜岸道凹凸不平,不利行人,认为家族世代居此,不修好于心不安,于是将道路修治平整,再次改建万宁桥。他们“皆以能操奇计赢,时称良贾云”。作此传记的钱基博在文内没有说他们如何经商,而是因为他们“虽贾也,有士君子之行焉,余故为之传”。详见附录。(【附录12,2页】)
       《武威段氏族谱》的《凡例》里说:“吾段氏自第四世高祖妣刘太孺人与祖考执如公孀孤相依,艰难缔造,始以商业肇基,为后来起家之源。”明白交代该族以经商发家。卷三《段凤山先生传》,讲传主段桐(1840-1902)及其父经营油坊,“以是业终,亦以是业昌。”他还是当地商团的领袖。详见附录。(【附录13,2页】)
       《戴氏先德录》戴明顺的传,云其“以家贫辍学,习为计然之术,频年客四方,南走荆楚,北游河洛”。晚年家居,“乡里有争讼,待公一言而息”。
       武进《吴氏宗谱》卷三《顺龙翁六十寿序》,谓被贺人“行商致富,置良田,建别墅。”
       苏州杨廷杲,先是经商,后来在李鸿章、盛宣怀衙门兼理事务,成为官商。他于光绪三十年修成《吴郡杨氏家谱》,着眼于自我宣扬,叙述其自身经历,乃母、二妻一妾、乃弟的身世,以及他所创办的宏农义庄的历史。
       宗谱商人传记有个特点,一般不叙述传主经商致富的具体情节,而重点说明其为人,如何在家讲孝道、训子孙,在乡里的善举义行,以至于个人的文化素养。
       
    (六)皇族、贵族
       清朝皇室成员的历史纪录,一部分见于官修的史书和官方档案文书,而多数人则著录在官修的玉牒里。清朝设有玉牒馆,每十年编纂一次玉牒,形成皇家宗谱--《宗室玉牒》、《星源吉庆》。皇室族谱有三种类型,一是《帝系》,用图的形式,著录皇帝直系男性成员,即各个皇帝的儿子,而皇帝兄弟的子孙不在其内。它与民间族谱的世系图相类似。二是《列祖子孙宗室横格玉牒》,书写上谱人的名字,与皇帝的关系,子嗣,实即民间谱牒的世系图。三是《列祖子嗣宗室竖格玉牒》,记载入谱人的名字、封爵、生卒、妻室、子女及所受奖惩,是为小传,与民间家谱的世系录相同。以上三种各有满、汉文本。四是《星源吉庆》,系汉文本,分男、女册,男册纪录内容同于竖格玉牒,女册书写父名、房次、自身封号、生卒年、母族姓氏、夫之姓氏。现存玉牒,约有两千六百册,数量可观。
    伪满洲国时期,爱新觉罗家族根据清朝玉牒和宗人府档案,编写成《爱新觉罗族谱》,记载宗室成员小传、福晋姓氏及其父名、生子姓名、生卒年月。资料比原来的玉牒既集中又较丰富。清朝皇家男女的简史,可以从玉牒中寻觅。
       清朝不许皇家的分支--王公私修家谱,但允许从宗人府抄录自家的谱系,个别的家族偷着写谱书,例如清太祖子礼亲王代善(1583-1648)后裔作有《礼府志》,因从未公诸于世,其情不详。再如清高宗第五子永琪的后人于本世纪下半叶编纂《荣府史》,在这以前,该家族著作族史《记事珠》、《大事年表》、《荣府家乘》,在此基础上汇编成《荣府史》,全书四十卷,包括世家八卷,志九卷,表四卷,列传十九卷。府中女性成员有传记,连府员包衣、幕僚家仆也有列传四卷。此书亦未出版,本书作者仅从金启孮的《记〈荣府史〉的成书--一部别具一格的谱牒》(《谱牒学研究》第四辑第132页,书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获知信息,聊作绍述。
       满人贵族的传记,还见于满人家族所修的宗谱,其种类以百论数,甚属不少,兹介绍两部。北京图书馆馆藏《开国佐命功臣宏毅公诸子孙事迹官爵录》,宏毅公为清朝开国五大臣之一的额亦都(1562-1621),该谱写到他的六世子孙。前面说到《马佳氏宗谱文献汇编》,包含马延喜于1928年编成的该族三修谱,卷首除了谱序之外,有马佳氏重要人物的传记和画像,卷一至卷四为世系图,所以全书是该族成员的小传和要人的大传。该族最有名的人物图海(?-1682),官大学士、兼管吏部尚书事、都统,封三等公,世袭,该谱收录清国史馆图海传及有关他的上谕祭文七篇,起了汇集资料的作用。
       家谱纪录各个社会层次、不分性别的男女人物的传记,给学术界,给凡是对族谱有兴趣的人提供了大量的资料,可供阅览和研究。关于族谱传记资料的特点,因同利用相关,容在下节叙述。

                    第三节  家乘传记的利用
       
       族谱传记资料的使用与族谱资料的利用不是一回事,又是有许多相同的地方。传记资料不同于一般的族史资料,族谱传记极少如同《戴氏先德录》那样的单独刊刻,它与谱牒并存,所以在利用上就难于分开了,因此,在其存在的形式、出版、收藏、工具书诸方面,就不能离开族谱来谈族谱传记史料的使用。

    (一)宗谱传记资料的特点
       要利用族谱传记材料,首先需要明了它与其他文种传记资料的区别,如此,才便于根据其特点作有效的把握。经过比较,本书作者感到族谱传记在下述诸方面值得留意:
       (1)人物传记数量极其众多。宗谱以万计数,每一部谱书述及的人数,几乎可以说少则数百,多则数千,所以家谱里的人物之多,是其他任何文种的图籍所不能比拟的。
       (2)社会下层人物多。家谱写宗族的每一个成员,各个社会层次的人都有,虽然重点是放在官员方面,但除了贱民以外的成员都要写到,所以还是写的一般人士多,或者可以认为它是农民的小传图籍。而国史叙述的是社会上层人物,地方志在人物传记方面,以写地方官、地方绅士为主,在社会身份上尽管比国史人物低一些,但比家谱人物要高。因此,从人物的社会层次讲,宗谱传记的传主多属社会低层面。
       (3)女性多。族谱的编写原则歧视妇女,以男性为主,可是作为男子的妻子,又处于丈夫的敌体地位,还是要为她们写出小传。族女虽然难于在本宗立传,到婆家宗族,作为妻子写在谱里了。这是指小传而言,另外,不少节烈女子,由于政府表彰和社会舆论的需要,被特别立传。族谱中的女子传记之多,是家谱之外的任何文献所不能望其项背的。女性的社会地位,普遍低于男性,家谱女子传记多,更证实上一条所说的族谱传记的传主的社会下层的特点。
       (4)传记资料较为详细具体。族谱传记有其空泛的弱点,下面将要讲到,但因为族谱传记多,也有不少篇章写得具体细致的。一个农民、农妇不像为官作宦的人,有较多的事情可写,他们的传记难于丰满,不过有的传记还是写出了具体的情节,让人能了解传主其人。
       (5)汇编传记资料。有的人拥有各种类型的传记文,但散见于各处,家谱将它们汇聚在一起,如刚刚说到的图海传文的汇集于《马佳氏宗谱》,这就为读者的阅览提供了方便。
       家谱常常为人所诟病,似乎不能登大雅之堂,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它的传记资料含有虚妄成份。从传记看宗谱,其缺陷在于:
       溢美之词较多。宗谱的宗旨就是宣扬家族的好人善事,为宣传,往往进行加工,或添油加醋,或虚构事实,把人都写成完人。善则善也,读者若完全相信,就难免受骗。
       空泛之词较多。写作者不知道传主多少事情,又要把他说得很好,然后就堆砌一些虚词套语,空洞无物,令人读了得不到东西,而且同类性质的传记读得多了,实在让人产生厌恶之感,懒得再去阅读。。
       隐恶埋没人物。族谱扬善的同时是隐恶,一些触犯国法宗规的人不能上谱,于是“恶人”不见于家谱。隐恶,还意味着不讲好人的缺点,所以族谱传记所给人看的,都是正面的事情,没有负面的,因而这些人物不一定是其真实的、完整的形象。本书作者认为,史书最要不得的东西是隐瞒。史书不记载的事,后人连影子都不见,考察的问题也提不出来,只有让它石沉大海,好象历史上就没有产生过那种人和事。这比歪曲历史还要糟糕,因为被歪曲的事物,还会露出蛛丝马迹,人们因而可以去考察,或许能够纠正过来。族谱的隐恶,从其作者来说不无道理,以学术研究看,未见得是好原则。
       家谱传记的特点和缺陷并存,这就要求利用者充分把握其特性,既向它索取材料,又不受其隐恶扬善所造成的不实素材的欺蔽。总而言之,要极其认真地进行史料鉴别,取材以审慎为宜。

    (二)家谱的梓刻和收藏
       宗谱在编纂成功之后,相当多的家族将其枣梨,发给房派或子户收藏,要求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因为被看作是宗谱的象征,一般秘不示人。如若将它出卖,如前面所述,要给予开除出宗的极其严厉的处罚。倘若无条件印刷的,家族同样是珍重保藏。所以族谱问世之初,只是保存在宗人手里,社会上不可能流传。但是世代流衍,宗族兴衰不一,特别是有大的社会变化,家族控制力的削弱,族谱就逐渐流传到社会,为公共藏书机构所收购。由于族谱有连续兴修的特点,一个家族不同时期修纂的谱牒会被同时保存下来,收藏在一个人家,或一个机构里,而且这些书不是复本,却是一个家族的。如前述萍乡刘氏1994年修谱,将1931年著作的谱书以《刘氏家谱》为名重新刻印,而把后修的称作《刘氏续修家谱》,这样萍乡刘氏就有两种族谱保存于世。
       今日收藏谱牒,成为某些公共藏书机构的特征,也就是说有些机构以收集家谱为其特点或特点之一。现在收藏中国族谱最多的地方是上海图书馆,据说藏有一万多种,远远超过其他机构。下面说的收藏情况不一定是最新的信息,但也不会有太大的出入。北京图书馆藏有二千二百七十部,湖南省图书馆拥有一千一百七十六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收藏九百六十种,并摄制成缩微胶卷,长春吉林大学收有八百六十一部,保定河北大学藏有八百五十五部,广东省中山图书馆馆藏五百七十七部,浙江省图、、四川省图、天一阁藏书楼、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均藏有三百五十部以上。在大陆以外,据陈捷先《台湾地区近年族谱的修纂与研究》一文的介绍,台北联合报国学文献馆藏有近六千种,日本国会图书馆有四百余部,东京大学有二百多种,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有近一千种,哈佛大学、芝加哥大学、加州大学均有收藏。(《谱牒学研究》第一辑)另一个收藏大户是设于美国犹他州盐城湖的美国家谱学会,拥有三千余种,而这个数字没有包括八十年代以来其在中国大陆所收集的族谱缩微胶卷。所以它的实际藏量,可能与联合报国学文献馆相伯仲。
       对于了解家谱收藏来说,绝对不宜忽视私家保存。本书作者因偶然的机会,得到《江西省宁都县地名志》附录的《地名普查中考查的家谱录》的复印件,获知宁都县政府在1984年撰写地名志时,附带调查了民间收藏家谱的情况,并编成《家谱录》,著录了一千零六十种族谱,由此可见民间保存家谱数量的巨大。本书作者还得到一些个人收藏宗谱的信息,天津《亦政堂冯氏家谱》,初修于嘉庆十年,续修于光绪七年,现存在本书作者的同事家中。天津《过氏   系谱书》,1932年成书,藏在过氏后人手中。宜兴《吴氏宗谱》,始修于乾隆十八年,民国时期再续,存于本书作者的友人处。这些都是半个多世纪以前的产物,近年出品藏于个人手中的真是不胜枚举了。
       寻觅宗谱,自然要借助于公共藏书机构;但是新问世的都是非卖品,很难在图书馆找到,因此不得不将眼光投向私人藏主。

    (三)族谱工具书
       要了解家谱的收藏,重要的是向族谱工具书问路。因为这类图籍不仅提供书目信息,还会说明它们的收藏处所,这后一点对读者也许更有价值。家谱工具书有两类,一种是带有研究性的,另一种则是目录汇编。下面主要介绍几部工具类图书。
       《台湾区族谱目录》,赵震绩、陈美桂编撰,台湾省各姓历史渊源发展研究学会梓刻于1987年。它以表格的形式著录一万零六百余种族谱,是目前所见到的最大型的家谱目录。该书力求对每一种族谱注出谱主姓氏、地名(所在地、原居地)、书目、卷数、册数、编者、编印年代、版本、收藏者编号、散居地、始祖、备考(注该谱反映的谱主家族世代数)、号码(该谱在全书的顺序号)。详见附录(【附录14,1页】)该书并附《区域分布索引》,按省县行政区划,注明某姓家谱的顺序号,如安徽泾县洪姓族谱,顺序号为3485、3486,即有两种,按号码一查,就可以检索到,对读者寻找甚为便利。另作《姓氏索引》,以姓氏笔画为序,注出某姓族谱在书中的顺序号,如八划林姓,顺序号为2246-3012,表明林姓族谱有八百多种。
       《美国家谱学会中国族谱目录》,前述美国家谱学会是中国谱牒收藏大户,该学会特德·特莱福特、梅尔文·撒彻尔、巴兹尔·杨等人将其藏品编辑出这部目录书,由台北成文出版社于1983年梓行。该书由四大部分组成,即《导言·简述中国族谱》、《族谱目录》、《区域分布姓氏索引》和《谱名索引》。著录该会所藏中国家谱三千一百零九种,介绍每一种谱书的谱名,其所著录的项目于前述《台湾区族谱目录》一样,兹不赘述。其《谱名索引》,以族谱谱主姓氏笔画为序,在谱名后指出它的顺序号,如五划《正红旗满洲哈达瓜尔佳氏家谱》,顺序号238,据此检索,即知该谱简况。详见附录(【附录15,1页;该书第330页】)这里要附带说一下,本书作者在美国家谱学会香港经理部看到该学会的族谱目录两种:《香港、九龙、新界、离岛区各姓氏族谱》、《家谱中心新加坡资料目录》。该学会在家乘目录之外,又以姓氏、人名、地名分别作出索引,其中人名索引含有一亿二千万人,颇得利用之便。
       《国学文献馆现藏中国族谱资料目录》(初辑)系联合报文化基金会国学文献馆丛刊之二,盛清沂等编辑,1982年该馆印行。著录家谱一千九百余种,按照谱主姓氏笔画编排,介绍谱名、卷数、册数、撰写年代、作者及地区。
       《广东族谱目录》,广东省中山图书馆文献部孙世泰等编辑该馆所藏谱牒书目,1986年印行。
       以上诸书所著录的谱牒,以第一种为最多,但其中有相当部分的质量不高,只有简单的世系,且写作晚近,所具有的清人传记资料并不丰富,而后几种图籍所著录的家乘质量相对要好一些。
       由国家档案局、南开大学、社科院历史所合作编辑的《中国族谱联合目录》,著录了约一万五千种谱书,1997年由北京中华书局出版。该书得力于各大图书馆、档案馆的协助,提供馆藏信息,编写人员同时赴各地调查、记录,汇总资料。采取依姓氏编排的方法,逐一登载族谱的必要资料,诸如谱名、编者、卷数、册数、宗族所在地、收藏地,另有备注,书写该谱特殊情形,如异名等。该书以每一部自成单元地进行著录,与前述《台湾区族谱目录》等书列表法不同。谱书该书是目前出版的族谱工具书中包含族谱信息最多的一部,对于大陆的使用者尤有价值,因为这是大陆出版的大型家谱工具书。但是它仍然留有缺憾,即远远没有将族谱品种介绍出来,中国有几万种家谱,目前还不可能将所有的谱书信息在一部书中反映出来。
       《台湾公藏族谱解题》,昌彼得撰;《中国族谱现藏概况》,王世庆著;《中国的族谱》,文建会文化资产丛书;以上诸书皆出版于台北。
       族谱资料汇编的图籍有数种,因其不着眼于人物传记史料,这里就不作说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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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4-4-12 09:02:3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章  纪传体清代通史中的人物传记史料

       清代传记体通史,有《清史稿》、《清国史》两部,如果将《清史稿》的修订本《清史》算上,则为三部。
       本章目的是要说明这几部书中的传记史料,所以它们的全面编写情况,全面的学术价值和史料特点不去详求,而将重点放在关于传记文的写作及其传记资料意义方面,以明本书之旨归和减少笔墨的浪费。

                  第一节  《清史稿》的人物传记资料

    (一)《清史稿》传表的写作与分类
       袁世凯北京政府于1914年设立清史馆,编纂纪传体的清史,由原清朝东三省总督赵尔巽(1844-1927)任馆长,原清朝翰林院编修柯劭忞(1850-1933)任总纂,赵尔巽死后,由其代馆长,王树楠、吴廷燮、夏孙桐、缪荃孙(1844-1919)等亦为总纂,经历十余年之编修,至1927年稿子初就,然未定稿,亦未通稿,赵尔巽鉴于时局的变化和本身健康状况的不佳,急于以《清史稿》之名刊印,在他病逝后的次年--1928年印出,因印刷经理人金梁的私意改动引起馆员的不满,当即形成关外本(536卷)和关内本(529卷)的版本差异。其关内本本纪25卷、志135卷、表53卷、列传316卷,列传的卷数占全书的五分之三,分量最大。此后《清史稿》被多次梓刻,版本甚多,就本书作者使用的情形讲,以七十年代北京中华书局的标点本较好,其为十六开本,分装四十八册。此书修纂时处于中国近代变革时期,修书者以《明史》为蓝本,又多持清朝遗老态度,故体例不完善,持论多有不公允处,加之史实谬误、缺失太多,故书成面世后为史家所批评。然而它毕竟汇集了清史的大量资料,且基本符合传统的二十四史体例,至今又没有象样的纪传体清史能取代它,所以治清史者依然离不开《清史稿》,或者说它还是必读书。研究清人传记,同样不能忽视它。
       《清史稿》列传分后妃、诸王、大臣(即散传)、循吏、儒林、文苑、忠义、孝义、遗逸、艺术、畴人、列女等类,即散传和汇传两大类。唯独大臣传是一个人一个人的散传,其他均为同类人的汇传,不过也是单独的个人立传。列传的拟目、撰文,据馆中纂修章钰、张尔田、朱师辙、夏孙桐的纪录,纂修及其助手按历朝大臣和汇传分别担任。开始是在清朝国史馆任过总纂的缪荃孙拟定传目,并任儒林传、文苑传和康熙朝大臣传的写作,又分工审改乾隆以前大臣传。夏孙桐总阅嘉庆以后列传,撰嘉道咸同诸朝大臣传、循吏传、艺术传。金兆蕃任太祖太宗朝大臣传、列女传,修改后妃传。张尔田撰后妃传原稿,由吴昌绶改定,张氏还与夏孙桐共定康熙朝大臣传目。章钰担任忠义传。金兆丰、马其昶任光宣朝列传。王树楠任咸同大臣传。朱孔彰、师辙父子任咸同光大臣传。邓邦述、李岳瑞等人亦参与列传的撰写。诸人有分工,但因人员到馆与否的变化,写作时有交叉。朱师辙讲述此种情形:“列传撰人甚多,在馆诸人,几人人皆有。以余论,虽以咸同列传为主,而康乾以来各朝,皆曾补撰。盖每朝皆出于众手,惟每朝有主体撰人;又重修整时,归何人为主,则其负责为多。”(《清史述闻》,转见许师慎辑《有关清史稿编印经过及各方意见汇编》上册第22页,台北国史馆1979年版;下引一些文章亦转见此书,仅注《汇编》册页)《清史稿》的表分成皇子世表、公主表、外戚表、诸臣封爵世表、大学士年表、军机大臣年表、部院大臣年表、疆臣年表、藩部世表、交聘年表等十类,对此用力最勤的是吴士鉴,任宗室世系、皇子、公主诸表。吴廷燮撰大臣年表。刘师培担任出使大臣表。唐邦治作军机大臣年表。
       《清史稿》传表的作者不乏有成就的史家,缪荃孙的学术活动在年谱、日记诸章业已说过,不必赘述,他如吴廷燮著作等身,有《晋方镇年表》、《东晋方镇年表》、《唐方镇年表》、《北宋经抚年表》、《明督抚年表》、《永乐别录》、《宣德别录》等,是制作年表的专家。吴士鉴著有《九钟精舍金石跋尾》甲乙编,张尔田撰《清列朝后妃传稿》,吴昌绶作《清帝系后妃皇子皇女四考》,唐邦治写作《清皇室四谱》、《吴郡通典备稿》,朱孔彰著《咸丰以来功臣别传》,朱师辙作《商君书解诂定本》和《清史述闻》,金兆丰作有《中国通史》、《清史大纲》、《晏海澄先生年谱》及《校补三国疆域志》,章钰著《胡刻通鉴正文校宋纪》。这些人的写作,保证了《清史稿》的一定的质量。传表作者中,还有文学家,各在其领域颇有成就,如古文家马其昶。但是他们不一定懂得史法,写作中往往忽视交代人物活动的时间、地点,影响传文的质量。所以朱师辙在上引文字之后又写道:“撰传之人,不谙史例者亦众。并有倩人代撰者,其代撰之人更不知学术,则不能用者自多。”传表的撰稿人水平不一,又没有认真通稿,势必造成传文水准的参差不齐。
       史馆开设之初,留意于搜集原始材料,以传记资料而言,设馆当年发布《征集私家传记碑铭墓碣等通告》,要求“上自名公钜卿,下逮山林隐逸,以及齐民之中,凡有忠孝节义,一行可传,曾经硕彦名流著有上项文字者,其后代裔孙见此通告后,务将原文并著者姓名”,抄录给该馆。(见《有关清史稿编印经过及各方面意见汇编》上册第9页,下面简称《汇编》)该馆接收了清朝国史馆诸种传稿,满汉臣工、忠义、儒林、文苑、循吏、列女传均在其内,还有大量档案。清国史馆有传记的,清史馆将之作为立传的参考,但其人是否立传,传文如何写法,吴士鉴的《纂修体例》认为,原来有传的大臣中,“既无勋绩,又无章奏,更无著述者,皆从删削,将其人散列于大臣疆臣表中。”即不予立传。凡是立传的,就以原传为基础进行修订:“其人足以入史传者,先以国史馆旧稿为底本,参以私家传状碑铭,……其不足者,再求之名人专集,证以官书档案。”(见《汇编》上册第101页)看来人们是按照他的意见做的,只是没有能够贯彻始终。如金兆蕃纂太祖朝诸臣传四十篇,含正传四十人,附传三十一人,子孙从附者九十七人,他认为取的人较多,因为开国时期功臣多,不得不如此。由于这个时间的人碑传文少,所以写作时,“但以国史本传为蓝本,折中于实录,而以同时诸臣传相证,稍有异同,必参互考核,求归于一,脱漏纰误,知必不免。子孙袭爵皆据《(清)文献通考》、《八旗通志》,两书修于乾隆季年,此后皆当考补,子孙或有功业,尤宜附见。”(《金兆蕃上清史馆长第一书》,见《汇编》上册第86页)他依据太祖朝人物传记史料的特点,进行写作,态度认真且勤奋,但也自知有不足,因清国史馆的著作本身有局限性,其没有完成的书,需要另觅材料编写,而当时还未能下功夫。金兆蕃在此是做得比较好的,由此可见《清史稿》成功的地方,是在于利用清国史馆的成果,而清朝官书不足的地方,其不方便使用的,也就缺漏了,这也是《清史稿》缺陷的地方。夏孙桐在《上清史馆长论清史稿现尚不宜付刊书》讲其嘉道两朝大臣传定稿了,但咸同两朝的原稿,“事实泛取家乘野记,核之官书多有舛牾,名为修正,实同重撰,即此两朝,非经年不能就绪。至于光宣两朝,一代结局,关系尤重,国史本传,不如先朝之矜慎,私家议论,又多党派之偏私,所谓定哀之间,尤难著笔。初稿取未去允,详略未当,尤应慎加论定,非可草草。”至于他和金兆蕃约定的分头审查各人纂修的传记,更没有时间去作了,因此印刷应当从缓。(见《汇编》上册第188页)可是赵尔巽不理睬他的合理意见,照印不误,于是传记的质量问题就严重了。即稿子未能修改,特别是清朝国史馆本来就不成熟的咸同光三朝的传稿,需要大量加工而没有进行,光宣人物传稿更是草率。这就是《清史稿》留给读者的无法弥补的遗憾。即使有清代成品可以使用的,清史馆诸人也因时间仓促而未及充分吸取,比如李光涛发现吴廷燮编写《疆臣年表》,不知道档案中有《顺治朝督抚年表(草本)》,他因而作《清史馆顺治朝疆臣表订误》一文。(见《汇编》下册第1193页)总之,《清史稿》里嘉道以前的传表,因有清朝国史馆的成品可以利用,质量稍微好一些,咸同光宣诸朝的传记可资利用的成果少,质量又差一些,于是传文参差不一,谬误百出者不在少数。

    (二)《清史稿》的传记史料价值
       (1)《清史稿》传记特点   
       《清史稿》人物传记的数量之多,是第三章说过的《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和即将交代的《清国史》之外,诸书所不能企及的。《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在万人以上,《清史稿》有多少,不知有没有人计算过?许曾重在《国防研究院本清史小议》文中云《清史》附录的人名索引,约24000人,(见《汇编》第三编第367页)这样,《清史稿》所见的人名可能有两万人,当然远不是每个人都有传记,不过上万人的传记总是有的,而这传记包含着正传、附传和附见三类。
       《清史稿》列传的人物属于有清一代,社会层次也齐全。它的人物,上起明末清初,开国期的活动家,诞生于十六世纪后期,活跃于十七世纪上半叶;下迄清末民初。清代三百年间的各个时期的人物,纪录在书中了。这些人物,上自宗室贵胄,下至平民男女,各种社会阶层的人物都有,但是以贵族和中上层官员为多,孝义传、列女传中的平民以至贱民,就其绝对数量说也可能上千,但是处于小量部分,不可能与上章绍述的家谱传记的平民成份相比。
       包含有清一代各个社会阶层的上万人的传记,这是《清史稿》人物传记的一大特点。第二个特点是增写新内容,弥补清国史馆传稿的某些不足。《清史稿》相当多的传文系据清国史馆传稿改写的,有些人的原来传文受到写作时代政治环境的影响颇有缺陷,而《清史稿》将之改正过来。如卷二百九十五的隆科多传,与《清史列传·隆科多传》比较,发现增加两处,一是在叙述隆科多系佟国维之子后,加“孝懿仁皇后弟也”一句;二是原传未提传主与雍正帝的关系,新传就此添了“圣祖大渐,召受顾命”的话。这种增加,文字虽少,却很重要,正是与皇家、与皇帝的密切关系,使他在雍正初年飞黄腾达。因为他后来出了大事,清国史馆就隐瞒了他受顾命的事情,《清史稿》写作时代已经没有清代写作时的那种政治因素的干扰,如实写来,隆科多的传记就比以前的接近真实了。《清史稿》也有他种传记专书所没有的人物传记,如康熙帝的兄长、裕亲王福全等皇室重要人物,《清史稿》为他们立了传。
       第三个特点是对某些人物的特性的把握比较准确,因而评论公允;对汇传中某些类型的人物能找到一些共同的特征,循吏传的评述尤为显著,下面将有机会具体说明。
       关于《清史稿》传记史料,拟就循吏传、孝义传、列女传三个汇传作分别的考查,或许能了解得具体一些。
       (2)《循吏传》的史料
       循吏传三卷,写了正附传人物一百一十六人,详见其目录。(【附录1,2页】)属于这个范围的官员,是亲民的守令,少数升任藩司、臬司的也在其内。循吏的政绩大都表现在:平均赋役,减少征耗,惩治税收中的胥吏侵蚀和豪猾代纳之弊;役民以时,不在农忙时开办工程;兴修水利,疏浚湖泊蓄水,建筑河堤防洪;临灾赈济,遇大灾,不待报告上司,先开仓赈济饥民,不怕为此而丢官;兴办学校,重视对士子的培养,或办书院,或修缮学宫,或聘名师,或亲赴学塾讲学,甚或给童生减免差役;施行教化,针对地方的敝俗,进行说教,或反对淫祀,或整治械斗,或宣讲圣谕,建立乡约;懂民情,遇事从实办理,尤其是对地方上所出现的特殊事件,尽量大事化小,防止扩大事端,如发生抗粮、抗暴以及重大盗窃案件,均不同造反联系,只是处理为首者数人,释放从人,不事株连,这一点尤为突出。循吏自身廉洁奉公,自奉甚俭,捐赈、捐建学舍,而本身有的穷无积蓄,卸任后无力返乡,或死于任所,家属无力料理后事,更不能扶柩回籍。循吏本身际遇虽有很好的,但不幸者也许更多,令人读后为他们鸣不平,深感其时世道的不济。本书作者的这些认识,皆从阅览循吏传而来,下面介绍《清史稿·循吏传》几个人物的状况,也可见《清史稿》人物传记的价值。卷477《循吏二·牛运震》,牛氏,山东滋阳人,雍正进士,乾隆初出任甘肃秦安县令,“开九渠,溉田万亩。县北玉锺峡山崩塞河,水溢为灾,运震率丁夫开浚,凡四日夜,水退。缘山步行,以钱米给灾户。”前任误审马姓五兄弟为盗,不服上告,却将一人监毙狱中,牛氏审实,为之昭雪。当地文教落后,乃设陇川书院,“日与诸生讲习,民始向学”。固原发生兵变,捕捉三百人,督抚召他去出主意,他“请释无辜,入城慰喻。斩三人,监候四人,余予杖徒有差,反侧遂安”。他自己被劾免官,“贫不能归”,只好留在兰州的皋兰书院讲学。(北京中华书局本第43册第13021页)同卷邵大业传,传主任苏州知府,盗狱久不决,见犯人断胫折踝,因而说:“尔等亦人子,迫饥寒至此,犹茹刑颠倒首从,误连非罪人,何益于尔。”感动了一个盗窃犯,说“官以人类代我,我不忍欺”。于是案子就定下来了。他因乾隆十六年南巡供应事,被降职,又因在安徽六安州任上的盗案受降级处分,乾隆三十四年“坐妖匪割辫事罢职,谪戍军台,数年卒。”其实他所至兴水利,以劝学为务。(第13023页)同卷兰鼎元,任广东普宁令,“在官有惠政,听断如神。……调权潮阳县事,岁荐饥,多逋赋,减耗粮,除苛累,民争趋纳。妖女林妙贵惑众,置之法,籍其居,建棉阳书院。以忤监司罢职。”(第13010页)卷476黄贞麟传,传主顺治进士,授职安徽凤阳推官,江南逋赋案发生,蒙城、天长等县不作预审,先各逮捕绅民百余人,致使监狱不能容纳,黄氏要求将他们先放回家,验实之后再捕人,最后,“保全者五百家”。河南优人朱虎山,游食太和,土豪范之谏为陷害昝姓仇家,诬其藏匿故明宗室,徒谋不轨。这样严重性质的案子没人敢审,他审系诬告,最后京师复审,维持原议。颍州民吴月教案,株连千余人,捕役为索财而诬指无辜为吴党,杀人,民众救助被害者,又被指控为党人,上司发兵围困,把拘捕的百姓送到凤阳监禁,黄氏审实,释放无辜,惩办捕役。但不久他被诬告解职。后任户部主事,因失察仓粮被盗罢职。(第12979页)同卷骆锺麟,顺治间官陕西周至县令,“为政先教化”,创办延陵书院,聘请大学者李顒主讲。擢常州知府,“属邑岁例馈漕羡三千金”,拒绝接受。(第13980页)卷478石家绍传,石氏道光进士,历官知县、署知府,“自大吏、僚友、缙绅、士民、卒隶无不称为循吏”,然很谦逊,曾说:“吏而良,民父母也;不良,则民贼也。父母,吾不能;民贼也,则务不敢,故其为民佣乎!”(第13055页)“民佣”,不知是否他创造的词,但在官员以父母自居的时代,实在是极其难能可贵的。
       阅读这些传记,有的写得稍嫌干巴,可是多数有情节,甚至写出传主的思想感情,既纪录了这些人的个人历史,又提供研究清代吏治史的资料。事实上《清史稿》在《循吏一》小序中对清代的吏治发表了如下的见解:“论者谓有清一代,治民宽而治吏严。其弊也,奉行故事,实政不修,吏道媮而民生益蹙。迨纪纲渐隳,康雍澄清之治,邈焉不可见。”(第12968页)含蓄地表示,清代的所谓严于治吏,大体是表面文章,只在初期好一点,而通常是蠹吏害民。说的比较中肯。
       (3)《孝义传》的人物资料
       《清史稿》的《孝义传》三卷,为二百二十二人作传。所谓孝是对父祖长上尽孝道;兄友弟恭是为友;义是讲的义行,即对族人、乡邻以至更大范围人群的照顾。孝义传是叙述这三种范畴的人的历史,并把他们区分为事亲尽礼、依礼处理家难、遇大难能全其亲、殉亲而死、为亲复仇、友于兄弟、屡世同居等类型,分别说明。在二百多人的传记中,给人印象尤深的是孝子在极其艰难困苦中孝亲,事奉寡母的尤多,百折不挠的万里寻亲,替亲复仇,为社会造福的义行。下面请读者自阅附录二刘龙光等人的传记文。(【附录2,1页】)因为仅仅附录一页的内容,读者难于有较多的印象,还是由本书作者作些介绍。卷284《孝义一》写顺天府永清张姓乞丐,乞讨养母,以土穴为居,一个大雪天,魏知县路过其地,听到地下传出歌声,奇怪地询问是怎么回事,张某告云为乃母做生日,唱歌劝乃母多吃一点,魏知县颇为感动,以其母的名义给张母粮食和布,以个人的名义给张十两银子,张接受了粮布,说粮布是“官母赐我母,不敢不受”,而给他银子不要,因为不知道县官这个银子是从那里来的,不便受用。还说我的母亲八十岁,我年六十一,要老老实实做个清白的百姓。(第45册第13751页)孝以养母,清白为人,虽是乞丐,然而见识过人。同卷写崇明县吴氏四孝子,乃父在贫困时将他们卖为人奴,然而四人皆挣钱赎身,开店铺娶妻,孝养父母,为加快轮流服侍的机会,让老人每顿饭吃一家,四家把给父母的零用钱放到一起,好让他们随意使用。乃父偶尔赌博,他们暗中给博徒钱,让他们输掉,以博得乃父欢心。(第13736页)卷285李中德传,云传主是汉军旗人,康熙初年乃父从征福建,他与母从军陕西,事毕回京,乃父已先回,并娶妾生子,不认乃母,他委婉求父,不被接纳,只好奉母另居,及至乃父病危,才允许乃母回家。其父死,妾亦亡,乃母“抚妾生四子如己出,中德亦友爱如父在时”。(第13757页)同卷李敬跻传,传主系云南人,乃父因诖误罪遣戍卜魁(今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他为侍奉乃父,行程一万四千里,路上遇到暴雨,仆人和马匹都丧失了,步行前进,路人可怜他的孝心,给他食品。见到乃父,后者让他回去侍养祖母,他又往回赶,如此往返三趟。乾隆二十二年他中进士,到福建做知县,想把父亲赎回家,及至到了那里,乃父病死,他也因哀痛生病,不久亡故。(第13767页)同卷直隶新城任骑马,因其父被马姓所害,遂改名骑马,表示要报父仇,为此而不结婚,终于杀死仇家,投县自首,知县可怜他,要为他开脱,问他是否系斗殴,他说不是,就是为报杀父之仇。他还以堪舆出名,县官要他看官宅,他不去,并说:“官宅不同于民,若言不利,且兴役,是以吾言扰民也。”是一个颇有见识的人。他死后,直隶总督曾国藩给予“孝义刚烈”匾,以示旌表。(第13785页)卷499写了几个屡世同居的家族,其中河南偃师任天笃家族九世男女一百六十余人共爨,受到乾隆帝赐诗和旌表。这个家族的信条是,“教子弟毋侈,毋急利,毋入城市,毋传述时事。务耕田读书,惟许学医,亦毋取酬,不则执百工业以佐家。”平常的生活是生产劳动,不打扮,没有私人财产。寡妇可以不下厨,衣食方面给予优待。有人问他们为什么能够不分家,回答说是“不忍”。历史上唐高宗问屡世同居的张公艺家族何以能团聚,他们写了百个忍字,即忍让相处,克制矛盾。而说不忍,是不忍心析产分居,是从积极意义着想,思想境界比张氏又高一筹。(第13793页)同卷江苏泰州秀才王联与友人沈某在金陵应乡试,沈病不能与试,只好返乡,王联为送朋友而放弃考试,路上沈某病躯发出异臭,王亦不嫌弃,沈迅速死去,王将其灵柩送回故里。(第13804页)
       《孝义传》还写了叶成忠、杨斯盛、武训三人传记,引起后世评论家的不同看法,认为破坏体例,甚至谓叶、杨之事亦不足道。究竟如何处置为宜,先看三人事迹。叶成忠(1840-1899),字澄衷,浙江镇海人,幼孤贫,至上海做小贩,后来发家,兴办缫丝厂、火柴厂,大兴善举,置祀田,兴义塾,设医院,出资四十万两银子建设澄衷学堂,“又建怀德堂,佣于所设肆者死,育其孤,恤其嫠,困乏者岁时存问,毋俾冻馁。乡人为之谚曰:’依澄衷,不忧穷。’”(第13811页)杨斯盛,江苏川沙(今属上海市)人,到上海作建筑工,后从事营造业发家,出资建广明小学、师范传习所、浦东中学,用银十八万两,创设上海南市医院,成立土木业公所,设立义学,又赈济海潮死难居民,出资修路,改建桥梁,此外建宗祠,置义田,救济族人故友。临终,只以十分之一的财产给子孙,其他的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第13812页)武训(1838-1896),山东堂邑人,乞讨养母,母卒,且乞且佣,以不识字为苦,立志存钱办义学,为此不娶妻,积累三十年,有田二百三十亩,遂兴办义塾,对教师和学生都很恭敬,以感化他们努力教学和学习。后又在临清办义学,资助馆陶僧人建设学塾。他原没有名字,只因行七,故人呼之为武七,官方为表彰他,为之起名曰训。(第13812页)光绪帝封他为义学正,赏穿黄马褂,他坚辞不受。叶氏和杨氏所从事的职业和社会福利事业,是随着中国近代社会的发生而出现,是有近代意义的,他们的义行与传统社会有不少的区别。武训的兴学是传统式的,但从来自社会下层人士的做法看,同近代开发民智联系起来看,是不寻常的。与他们相类似的人物,社会上还有一些。《清史稿》的作者可以说是捕捉到这种社会新现象,故而在孝义传将他们有所表现,这是应当肯定的,只是他们还认识不足,没能从传目方面表达出来。进入孝义传的人物,有极少数官员和为数不少的读书人,更多的是平民。俗云贫家出孝子,《清史稿·孝义传》写出了符合于社会实际的历史。
       (4)《列女传》的史料
       《清史稿》的《列女传》有四卷,正附传人物六百零九位,如果计算附见人物,当然还要多了。它将传主分成八类,即贤母、孝女、孝妇、贤妇、节妇、贞妇、贞女、烈妇,可知它不单是烈女传,而是将烈妇、贤孝妇女都包括在内的。从写作的实际情形看,烈妇数量多,四卷中占了两卷,她们或遇暴不从而死,或殉夫而亡,或将翁姑送终和儿子成人后殉夫于九泉。贤母里大多是名人的寡母,因为她们含辛茹苦地培养出好儿子,为官方所肯定,社会所传扬。贤孝贞烈女子中相当多的人家庭经济拮据,她们的节孝更加难于做到,因而倍受人们的注目。贤孝贞烈女子的某些行为,今人可能已不好理解,而对某些行动可能又容易认识,重要的是在于深入分析。在分类里没有才女一项,而传记内却有不少这类人物。传内写了一些传主的语言,颇能传神,只是写得少了些,让人看到女性的行动,而难于看透她们的精神世界。下面不依《清史稿·列女传》的分类,而从女子的精神面貌着眼,看《清史稿》如何介绍她们的历史。
       (甲)追求尽妇职的女子
       常言女子三从四德,既是讲思想品德,又是说处事能力,都是规范的妇职,从父从夫从子,如何从?不仅是思想顺从,还要会顺从,能尽孝,能相夫育子;女子要四德具备,德的贞顺,言的辞令,容的婉悦,功的纺织,言容功要的是能力;所以讲妇职,是对女子的要求以贞顺为前提,相夫育子的能力为主导,说白了是能够很好地从事女红中馈。《清史稿》提供了一些典型。清代后期政论家冯桂芬的母亲谢氏,在儿子中榜眼后教训他道:“人必有职,女红中馈,妇职也,易尽耳;汝当思尽其职。”她是为儿子做官尽职说的这番话,同时表明她尽力从事自身的女红中馈的妇职,她守寡时家道中落,又遭火灾,她不忧贫,勤恳地把家庭生活安排好。(第46册第4027页)遵义举人郑珍之母黎氏,寡居奉侍祖姑和婆母,家贫不能让几个儿子全上学,独令长子珍就读,而教导不遗余力。她讲到妇职是要反复地进行:“妇人舍言、容、功,无所谓德。言只柔声下气,容只衣饰整洁,工则针黹、纺绩、酒浆、菹醢,终身不能尽。”(第14028页)坚持去作,难就难在这里。冯氏讲女红中馈容易,是针对做官不贪污而言,并非真容易,倒是黎氏讲的实际。无论是冯氏或黎氏,她们都把尽到妇职作为人生目标。
       贫穷人家,或者寡妇家,中馈往往没有固定来源,要靠女红去创造,以此上侍舅姑,下抚儿女,她们的尽妇职就更难了。江西高安黄家寡妇廖氏,其寡媳刘氏,孙子才三岁,遇上一把火,破产了。廖氏伤心地对刘氏说,这是老天爷的安排,实在是没法活了,还不如一起死掉。刘氏不这么认识,她说起火也是常事,我们重新治家,于是卖掉簪环,做生意,经营得法,富裕起来,但是廖氏年老性情变坏,刘氏委婉劝解,不听,下跪求情,于是两人抱头痛哭,过后没事了。(第14048页)献县张守仁妻梁氏,少寡,有祖婆老瞎病瘫,她做佣工养活老人,老人可能久病而性情暴躁,对孙媳动辄怒骂,甚而抓破她的脸,梁氏照常侍候她。别人劝梁氏改嫁,她说,我今天走,祖婆明天就会饿死,我做孙媳的怎能这么办,实在是不忍心呀。(14041页)秦安人高明妻刘氏,早寡,抚幼子令其学,家贫,以缝纫维生,每天做活都要达到一定的数量,夜晚燃灯,母子一缝缀一读书,一天儿子睡着,发现有泪痕,忙问是否病了,回说是饿的,刘氏辛酸地说:“儿不惯饿,我则常耳!”(第14071页)
       尽妇职,还要靠才智去经营。直隶曲周人王勤在天津经商,父母与妻岳氏居住山东临清,当乾隆后期王伦起事将进攻临清时,居民纷纷逃难,岳氏说这时不可走,否则与众多的难民互相蹂躏,不得逃生,即使王伦部众进城,要百姓帮助守城,不会抓人。公婆听了她的话,没有动身。迨到王伦部进城、清军将要攻城时,她说要赶快走,因现在王伦忙不到抓人,先逃的人早走了,路上不会拥挤,比较安全,否则清军一到就走不成了。按她说的做,果然平安回到家乡。(第14047页)扬州商人马叔籲,妻丁氏,兄弟三人分家,老大因打官司破产,丁氏可怜他们,向丈夫建议与他们一起生活,丈夫接受了,她对夫兄和嫂,像待公婆一样尊敬,把自家陪嫁的衣装首饰都交公,老大能做买卖,家里又富起来。可是弟弟要办的事,请示嫂嫂,常常不能如意,因而不高兴,说家里的财产原来都是我的,嫂子怎么这样!丁氏劝解道:“始让而终怒,人其谓我何?”以息事宁人,维持家庭的和睦。(第14047页)桐乡人濮某富而无子,妻不许其娶妾,将万贯家私给予出嫁吴姓的女儿,可是女儿认为父亲应当有后,向母亲建议不听,于是偷偷在自己家里为父置妾,而且生了儿子,送回娘家,把她母亲气得收回给她的全部财物,她的丈夫吴生因失财要谋害她,她不得已自经死。(第14030页)保了父家,牺牲了自己。
       (乙)忠实于爱情的殉情
       殉情的故事,在古典小说和戏剧里常见,生活中极少,但是也能见到。《清史稿·列女传》写了两位。常熟人张廷桂,常客游在外,死于抚宁。丧柩归里,安葬之时,其妻章孔荣投身墓穴,为家人拉住,殉身未果。三年终丧之后,又自经,被发觉解救,但是到了次日晚上,最终投水死去。死前作绝命辞数章,结束章云:“忆往事兮,双泪沾巾。相当年兮,妾病沉昏。感君爱兮,信誓殷情。云妾殁兮,君必身亡。嗟今日兮,命不由人。君先亡兮,妾岂偷存!痛万里兮,生会无因。轻一命兮,地下从君。求神明兮,引我孤魂。觅天涯兮,不惜艰辛。得伴君兮,死已欢欣。十七年兮,夫妻深恩。食糟糠兮,敢怨君贫!中路诀兮,命蹇时屯。丧葬毕兮,不死何云?伤幼女兮,失母谁亲?死为君兮,此外奚论!”(第14159页)原来丈夫在妻子重病时表示过同生死的爱心,不幸丈夫先走了,妻子出自内心要跟随而去,虽说是众人拦阻未得立即殉情,实因有幼女在,放心不下,三年过来,狠狠心,撇下女儿,追随夫君于地下。这是纯真的殉情,读其辞令人鼻酸。山东掖县陈三义,聘妻王氏,因病失明,其父怕影响王家,提出退婚,三义说,我下聘时她眼睛是好好的,现在才失明,如果当时就娶回来,现在也是看不见,我怎么能因此而毁聘约呢!即讲信义而不抛弃。后来结婚,三年了,王氏幸运的重见光明。但是,不久丈夫亡故,妻子说:“夫不负吾,吾岂负夫!”自缢而亡。(第14166页)双方讲恩情信义,患难同当,生死与共。有的妻子因为要抚养幼孤,不能够死,但哀思终身。浙江仁和人顾若璞,及笄之年与黄茂梧结婚,十三年恩恩爱爱,闲暇互相唱和,及至丈夫先亡,妻子“帷殡而哭,不如死之久矣”,但是有两个儿子需要抚养,只好活下来,辅导儿子读书,同时自己也作些词赋,表达怀念丈夫的感情,写得多了,汇成集子,因丈夫平日用功的地方叫做卧月轩,遂取名《卧月轩稿》,可见哀思之情的深厚。(第14049页)
       (丙)守节、殉夫的思想观念
       以夫为天与从一而终的观念。嘉庆初以上书言事而出名的洪亮吉的母亲蒋氏,夫亡,投水殉夫不成,以女红养子,并教读经书,当讲到“夫者妇之天”句,哭得死过去,被人救醒过来,大叫“吾何戴矣!”(第14025页)没有了丈夫,就是失去了(所)天、(夫)君、(夫)主,自认为是丈夫的附属品。丈夫死后的活着,是为丈夫的子女活着,而不是为自己。文学家袁枚的妹妹袁机,自幼许给高家,后来高家称儿子有病要退婚,袁机说“女从一者也,疾,我侍之;死,我守之。”坚持着嫁了过去,但是高子赌博,虐待袁机,甚至要出卖她,不得已回到娘家,迨到高子死,她很痛心,一年后亡故。(第14089页)从夫的理念害得她一生的不幸。抚宁人杨某,聘妻樊正,杨某病废,其家要求退婚,樊母同意,为她另外许配,她听说后,夜间偷跑几十里路到高家,翁姑不接受,父母也来接,她说:未婚夫得病,是天意,我做病人的妻子,也是天意,违背天意一定没有好结果。你们非要我改嫁,我只好自尽。家长无法,只好让他们结婚,所幸的是后来丈夫身体康复了。(第14086页)
       自觉的名节观。涪州农家子王如义,与妻向氏结缡不到一年暴亡,婆母要她改嫁,死活不从,家贫,将要强迫她改适,乃投江自杀,事前写有绝命诗十首,序云:“(我)孤苦茕独,人劝以非礼,衣食事小,名节事大,惟一死以明志。”临入水时往江桥柱上粘贴“名节江中见”五字书。(第14162页)把生活的苦看作是小事,而为亡夫守节才是大事。江苏华亭张氏,是金景山的童养媳,为人行事端庄,但容貌不佳,未婚夫因此故意不和她成亲,直到病危,犹对其母说,她不是儿的妻子,儿死后一定把她嫁出去。迨其死,她矢志不嫁,有人劝她说,未婚夫并不要你,还守什么,她回答说:“我知夫死妇节而已,不知其他。”(第14088页)知道“妇节”,使她终身未嫁。江苏溧阳人狄听,官监察御史,道光十九年七月卒,下月儿子殇逝,九月其妻王氏自缢,留绝命书给丈夫同年,道其追随丈夫于地下的过程:“夫亡当即死,诸君俱言抚孤重,故未敢尔。孤又夭,复何言?念两世单传,不可无后,今已立后,可报舅、姑、夫子地下!”书末写着:“我自归家去,人休作烈看。”表示是自觉殉夫,不是要当烈女,别人也不要这样看待她。而这句话是康熙间钱塘县林邦基妻曾氏绝命诗中的词句。(第14163页)如皋人、待缺知县冒树楷,早卒,妻周氏抚孤成立,儿子也做了官,要给她请旌,她拒绝接受,因为她把守寡看作是平常的事情,并因此教导儿子:“妇节常耳,人子于其母,奈何欲假以为名哉!”(第14080页)可见王氏、曾氏、周氏等人把守节殉夫变成极其自觉的观念,行动起来,已是下意识的事了。
       以再嫁为耻辱,这是大多数孀妇的心态。滦州王曰琦妻魏氏,早寡,子殇,立族人子为后,家贫,撅草根、树叶、糠秕为食品,别人劝她改嫁,不予理睬,十余年后为嗣子娶妻,遂向亲戚说:今天我才实现志愿,假如我那时改嫁了,不过得一个温饱而死。人都怕贫苦,我不这样,因为我不知道什么叫快乐,所以也不知道什么是苦。(第14071页)她认为人生就是苦,将守寡看作是平常自然的事情。肃宁人许骆氏,丈夫与翁姑相继亡故,家极贫,号哭于市,得人帮助,安葬了亡灵。人家问她为什么不再嫁,她说,我乞讨为生,虽然是丢人的事,但比改嫁要好一些。结果穷饿而死。(第14073页)嘉庆时贾国林妻韩氏,夫早亡,曾经对人讲:“顾为贾氏妇,即饿死,岂可失清白!”她说的是别人,但也是自况。(第14077页)兴县曹王氏,早寡,儿子是哑巴,与邻居少寡者相约,不再结婚,过了十五年,其人改嫁了,她认为那人不能实践诺言,拒绝再同其往来。(第14075页)不仅自身守节,还特别看不起“失节”者。
       这些妇节观念,业已在一些人的思想深处扎根,变成为内在的东西,所以实践就成为平常的事情了。
       (丁)以受人怜悯为耻辱。
       有的寡妇生活艰难,但很有自尊心,不乐意接受他人的同情和舍施。蠡县魏庞氏的祖婆徐氏、婆母董氏都是节妇,夫亡无子,以女红孝养两世孤孀,有人可怜她们,多给她织布的钱,她不多要。两位老人相继谢世,好心人要周济她发丧,她说如若是借给我,我必然归还,“如不使我偿,是视我非人也!”无论如何也不接受,于是借贷,很快以加紧织布的所得偿还对方。雍正三年,该地大水无收成,县里发救济,派人告诉她去领,她说我固然没有食粮,但是领朝廷的粮食要不要归还?人家说这是赈济的,不要偿还。她就说要还我就领,否则我一个妇女无功报答朝廷,白拿白吃,我可不做这种事情。来人还想说服她,她拴上门,不再答话。县令派衙役给她送来一石米,她不要,衙役说知县是为表彰你的节义,再不要推辞了,她才接受。(第14072页)崇善人邓汝明妻刘氏,当康熙四十一年大灾之时,官方设立粥厂煮粥赈饥,刘氏已经五天没有吃饭了,邻居家招呼她一同去领粥,她把这种类似要饭的行为看作是可耻的事,高低不去。没有饭吃,就去投水自杀,被打鱼人救上岸,等到渔人走了,她再次入水溺死。(第14072页)她们自强、自立,靠自家劳动维生,宁死不给他人、社会增添麻烦,实现做人的尊严。
       (戊)艰辛忍性,砥砺终身。
       一般地讲,寡妇多贫穷,同时受人歧视,挨人欺负,所谓孤儿寡母的日子不好过,只有孀妇感受最深刻。但是他们怎么熬过来呢?其艰辛忍性的心理痛苦不亚于生活方面。
       户部侍郎田雯的母亲张氏,三十多岁时丈夫死于任所,扶柩千余里回到原籍德州,教养三个未成年的儿子,经历三十余年,“阖户辟绩,以礼自守。”到七十岁,儿子和亲邻要给她做寿,她不答应,说:“礼,妇人无夫者称未亡人,凡吉凶交际之事不与,亦不为主名。”如果做寿,“宾客填门,为未亡人称庆,未亡人尚可以称庆乎?三十年吉凶交际之事不与知,而今日更强我为主名,其可谓之礼乎?处我以非礼,不足为我庆,而适足增我悲耳!”因为是未亡人,什么事也不能出头,没有欢庆,惟有悲怆。不要说社交大事,即使在家中,“每岁时   腊,儿女满前,牵衣嬉笑,辄怦怦心动,念汝父之不及见。故或中坐叹息,或辍箸掩泪。”“幸汝曹皆得成立,养我余年,然此中长有隐痛。”(第14020页)掩泪、隐痛,是思念丈夫的恩情,也是不能殉夫的歉疚,以“未亡人”活着,怎能痛快。她处处事事以礼为准则,以此磨炼自己。干余女子李訚,明末许字淮王世子朱由桂,清初未婚夫出亡,她守贞一辈子,作咏金环的诗,云“红炉经百鍊,不失本来真。”(第14065页)艰难百炼,以此自警。陕西三原县秦甲祐妻刘氏夫亡,又值岁饥兵燹之世,教育两个儿子,不论社会环境如何,个人都要学好,她说:“年荒,众人之荒;学荒,则吾儿之荒也。兵乱,众人之乱;心乱,则吾一家之乱也。”(第14066页)重要的是心不能乱。她的人生哲理是个人要把握自己,关键是坚定意志,对于她来说是坚持从一而终的观念活下去,将儿子培养成人。昆明人邹邢氏,寡而贫,有人劝她再嫁,她回答道:“吾能忍饥寒,不能忍耻。”(第14068页)因为不能受失节的耻辱,饥寒就算不得什么了。她守寡以终,忍饥耐寒,动力就在于以再嫁为耻的思想砥砺自身。临清人胡源渤妻董氏,十五岁守寡,做了八十年的嫠妇,以九十五岁高龄辞世。生前有人问她守节容易吗?就此问题,她与那个人作了一连串的对话:回答说容易;人家又说没有丈夫的生活有何味道,回云如同不出嫁,不就是那样;又问如何造成心里的平静呢,回说要在勤劬中寻求心静:“饥而食,倦而寝,不饥不倦,必有事焉,毋坐而嬉。吾尝为人佣,治女红,必求其工。求工,则心专,心专,则力勤,力勤,则劳而易倦。倦则寝,寤则兴,毋使一息闲,久之则习惯矣。”(第14068页)用强力的劳动,不使有余暇,也就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思考,如此心安理得,没有杂念,自然不生是非。其实,这也是一种磨炼过程。常宁人李有成妻王氏,临终向儿媳们讲:“吾寡居四十余年,耳目如聋聩,未尝妄视听,汝曹其识之。”(第14068页)寡妇要有寡妇的样子,四十多年不走样,磨炼的功夫到家了。杨震甲妻杨氏,杨三德妻马氏,张壶装妻牛氏,都是秦州人,三人的丈夫都出游在外,久不归家,她们与守寡没有两样,又都善事孀姑,杨氏生有子女,抚养成立,另二人无子,将族人子立后嗣。乡人把她们当作楷模,歌颂道:“马牛羊(杨姓的杨字谐音),立人纲。夫远客,姑在堂。胸中冰,头上霜。”(第14076页)用冰清玉洁形容她们矢志不移。
       列女传中的人物,《清史稿》的作者通通加以表扬。其实在那些人物生活的清代,在旌表、赞叹之外,也有批评的,认为有些寡妇的行为是自找苦吃,不值得,是“愚妇”。清亡以后,多数人仍对她们给予尊敬,而批评之声音也大了起来,同情之外,以为她们是封建制度的牺牲品。评论中的是是非非,读者可以自取其说,也可不予理睬。重要的不是表扬或批评,而是要能够理解这种社会现象,说明女子为什么会有那样的行为。当然,所谓理解,包含尊重的意思,即尊重当事人的选择,不必过多地说三道四。时代不一样了,理解历史人物,尊重他们的生活道路的选择,也不是要向他们看齐。今人自然应该从今天的社会环境选择自己的生活道路。
       以上说了《清史稿》三种汇传的传记,每一种里又有身份、经历、性格不同的诸多类型,再将大臣传和其他汇传合在一起观察,本书虽然远远没有作全面介绍,但亦可知《清史稿》的列传的人物,不同性别、不同身份、不同职业,林林总总,煞是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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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4-4-12 09: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清史稿》表的传记素材
       《清史稿》有十种表格,是以身份、职务以及民族划分的。进入表内的都是贵胄大僚,大部分人在列传里有专传或附传,然而也有未被立传的,据说清国史馆有传稿的人物,有一千二百人没有被《清史稿》接受,但是他们的任职及时间都反映在表里了,不是太大的遗憾。
       表格记录某个爵位、职务,在某个时间由何人承袭或担任,对于这个爵位和官职来讲是资料充实的,事情是清楚的,但对每一个任职的人的历史来说,是简单的,片段的,不过对在书中没有传记的人,还是提供了某种信息。如卷178《部院大臣年表》,依朝年分卷立表,表内分列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和都察院、理藩院八个衙门的满汉尚书、满汉侍郎诸项,项内填以任职官员姓名及其变化,如顺治元年的户部满尚书栏内书写英俄尔岱,可知英俄尔岱在这一年任尚书。因为介绍表格不易说清,而一看原样,则一目了然,故本书于此多加附录。附录三,即系《部院大臣年表》复印件。(【附录3,4页;清史稿第22册第6322-6325页,第6363-6365页】)卷202《疆臣年表》,乾隆元年的甘肃巡抚,原为许容,二月被免,由刘于义接任。见附录四。(【附录4,2页;清史稿第26册第7633-7635页】)卷209《藩部世表》将某藩部某爵位某年由某人承袭写明,见附录五。(【附录5,3页;清史稿第28册第8311-8313页】)《交聘表》为正史所无,系《清史稿》所创造,依朝年分国家填注使臣姓名及任职月份,如光绪元年郭嵩焘以兵部左侍郎出任驻英国大臣,许钤身为副使,见附录六。(【附录6,3页;清史稿第29册第8781-8785页】)由几个附录材料,读者不难了解,《清史稿》的表能够提供清人传记的部分资料。

    (四)《清史稿》列传的误失
       列传的错误,出在立传与否和内容等方面,概要地说:
       缺少应该立传人的传记。在清代历史上有一定地位和影响的人物,按理应当立传而却给忽略掉了,如侍郎赵殿最、太监李连英、豪奴刘全,需要立传或作附传,可是没有做。反映立传标准掌握不好,或者工作疏漏。
       出现一人二传的重复状况。女学者王照园、循吏兰鼎元、巡抚谢启昆、副都统乌什哈达等人有本传,或者又有附传。
       繁简失当。由于作者史识的不足,有的该详而不详,当简而不略。如卷295年羹尧传,年氏是军事家,青海用兵及处理善后在清史上是重要事件,传记对善后事宜十三条简单一提,不足以表达他的作用。对人物的有价值的著述普遍地舍而不讲,如毕沅传不提他主编《续资治通鉴》,王先谦传不说他纂辑《东华录》,贺长龄传不写他主编《皇朝经世文编》(《清经世文编》)这些书无论是对作者本人,还是读者,都是不可忽视的。
       史实不准确。时间、地点、人名、事件、情节、制度的叙述中,真是错误百出,或大或小,或隐或显,不一而足。有的粗看尚可,一认真就把毛病挑出来了,如果再对照其他文献阅读,则更会发现谬误。比如前面讲过列女传中的袁机传,说高家以儿子有重病要求退婚,所以引起袁机那一番话,其他文献则说高家害怕伤害袁机,才编造了那个理由,因此《清史稿》没有把事情说明白,反而令人误解高家儿子真是有病。卷479循吏冷鼎亨传,谓传主对民间进行教化,“以《孝经》证圣祖《圣谕广训》为浅说,妇孺闻之皆感动。”(第43册第13088页)康熙帝发布的是“圣谕十六条”,雍正帝作的是《圣谕广训》,作者将它张冠李戴了。卷280朋春传云,康熙十五年“授(朋春)正红旗蒙古副都统,调本旗满洲。”二十一年,“寻擢朋春正红旗满洲副都统”。(第34册第10136页)朋春任满洲副都统职,究竟是康熙十五年,抑二十一年?紧挨着的叙述就自相矛盾,令读者无从取择。卷256董卫国传,云传主于康熙二十一年调任湖广总督,遭到廷议,康熙帝保护他,“月余,卒,赐祭葬。”(第32册第9797页)如此写法,使人以为他是在康熙二十一年的当年死亡的。经查《清史列传》卷七其本传,知董氏是在康熙二十二年受廷议,并亡故。《清史稿》在二十一年任职后,忽视了年代,把下一年的事紧接着写出来,于是将传主的谢世提前了一年。诸如此类,无庸再举。好在有一些专题文章,讲到了另外的种种错误。《清史稿》正是由于这类毛病,令人不敢相信它,名誉大减。本书作者不敢誉其为好书,这是大原因。
       要想了解《清史稿》各种误失的详情,佟佳江著的《清史稿订误》一书应该可供查阅。该书由吉林大学出版社于1991年梓行,对《清史稿》的一些志、表、传的记载不准确文字作出订正,主要是地理志、职官志、皇子世表、公主世表、藩部表、诸王传等部分的,并非对全书作出批评。

    (五)《清史稿》的传记工具书
       有关《清史稿》的工具书不只一部,如武作成编的《清史稿艺文志及补编》(中华书局1982年出版),在清史稿艺文志原有书目外多所增加,又制作书名、作者姓名索引,便于检索。这是书目的工具书,与人物传记小有关系,如查考人物有何著述,但对人物传记资料而言,联系就很有限了,所以不去说它。下面仅介绍传记专门工具书。
       《清史稿纪表传人名索引》。何英芳编,中华书局1986年梓行,上下两册。索引所收录的,系本纪中的十二皇帝之名,十种表中的人名,列传里的传主,即本传、附传、附见、传主先世的姓名(附见中无事迹、无官爵不录)。人名下注出其传记资料所在《清史稿》中的册、卷、页码,并加星号于本传、附传页码之后,以便读者先找出该人传记材料集中的处所,而所指出的册页号码,系中华书局1977年版本的。采用四角号码检字法编排,书后附有笔画索引以备读者使用不同的方法检索。详见其《例言》,并附录于后。(【附录7,1页】)《清史稿》的列传部分多达三百余卷,人物过万,没有人名索引,要寻找某人的传记所在,相当的费时费事,以至一时查不出来。因此《清史稿》的读者有此一编在手,得到很多的便利。
       此外,房兆楹等人编的《三十三种清代传记综合引得》,孟森编的《清史传目通检》(《清代史传通检》),与《清史稿·列传》的人名索引亦有关系,容至第十四章再叙。

                第二节  《清史》、《清国史》的人物传记史料

       《清史》与《清史稿》密不可分,《清国史》是未完成的著作,兹分别说明。

    (一)《清史》的传记资料
       《清史稿》为人所诟病已久,但要有一部好的纪传体清史取代它又谈何容易,所以有人想修订《清史稿》以达到部分目的。台北张其昀、萧一山、彭国栋等人于1960年成立清史编纂委员会,修订增补《清史稿》,其宗旨如张其昀在《清史序》所说:“今兹清史,旨在存一朝之旧典,故于清史稿之原著,不欲大事更张。”或云:“拟就《清史稿》中明清之际,太平天国及民国革命三时期,取材未善及书法失当者,本于中华民国政府之观点,广采近三十年史学专家之认识,逐编审订,妥为修正,期能早日刊布。”(彭国栋:《清史纂修纪实》,见《汇编》上册第300页)可知是以《清史稿》为底本,作些修改,而变动的重点是在明清之际、太平天国运动、清民之际三个时期的内容方面。经过一年的编纂,以《清史》为名,由国防研究院于1961年刊印,分装成十六开本八册,六千余页。台北二十五史编刊馆与国防研究院合作,将《清史》列入“仁寿本二十六史”之中,于1971年由成文出版社印行,并附《清史人名索引》备检索。
       《清史》五百五十卷,比五百二十九卷的《清史稿》增加二十一卷,新增系南明纪五卷,明遗臣二卷,郑成功载记二卷,洪秀全载记八卷,革命党人列传四卷。另有附录《革命党人列传撰修后记》、《全书纲目索引》、《清史人名索引》。所增加的内容,列传占了不少的分量:明遗臣传,计写三十五人,郑成功载记内附有陈永华等人的传记,洪秀全载记附有杨秀清等人传,四卷的革命党人列传,前两卷是编年,后两卷是传记。
       《清史》对《清史稿》的变动,在大臣表的部分,纠正史实三千则,部院大臣表增写到宣统三年,此外还有改正文字错误。在列传部分,这里不妨将大要绍述于次。
       凡明清之际人物传中用干支纪年的改用明朝正朔;人物在宣统退位以后所得的封后、封谥一律删去;郑成功别立载记;吴三桂传改与耿精忠、尚可喜同卷,增写吴三桂讨清朝檄文;张煌言、李定国从清臣传改入明遗臣传;增加朱一贵、林爽文、谭钟麟等人传;在刘墉、刘坤一等传加写要事;增订林则徐、李鸿藻、张之洞、陈宝箴等传;改订康有为传。在汇传部分,将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等传改入遗逸传,王国维传由忠义传移入文苑传;增写吕留良、方孝标、顾祖禹、詹天佑、郑克   妻陈等人传记;删去王照园、谢启昆等人的重传;增改刘献廷、沈光文、顾柔谦、梅文鼎、明安图等人传记。以上是比较大的调整、增改,还有一些小的文字增删,如诸王传四有摄政王多尔衮致史可法书内容,书末加“大学士范文程笔也”一句;“豫亲王克扬州”句下,添“屠其城”三字。列传卷244方耀传中“发逆”改作“洪君”;列传257志锐传内“武昌变”,易为“武昌革命”。认为《清史稿·孝义传、列女传》写得好,不作更动。(以上参阅万骊:《清史编纂后记》,见《汇编》上册)
       《清史》问世,评论随之而来,褒贬皆有,何烈《六十年来之清史稿与清史》(收入《汇编》下册),认为其有改撰得体、增补得当的方面,也存在删改不当、自相歧异、因陋就简、增改未善、书法不妥、义例欠当、脱讹字句、标点失误的问题,结论云:“清史虽较清史稿有若干改进之处,但令人失望之处亦多。考其所以不如人意,基本原因端在成书过速,不暇斟酌之故。”《清史》对《清史稿》未能基本改观,已是不争事实,义例上要宣扬反清的人和事,对其对立面之人在原书受表彰的面貌又不作改动,势必出现抵牾的情形,即其所增写的传记文也有不准确之处,但是此书确实局部改变《清史稿》面目,增加了新内容,尤其是传记人物的增添,对研究明清之际、太平天国运动、清民之际三个时期的历史人物是颇有价值的。

    (二)《清史稿校注》
       编写清史是应做的事情,《清史》的工作差强人意,可是做了不少事,弃之可惜,台北国史馆有意于其未竟之业,立意先对《清史稿》进行全面的清理,作出校注,以事纠正,在此基础上去作新清史。
       七十年代,国史馆的方针是“重修清史为远程目标,现则以清史稿为史料,先加强研究与校注工作。经发现其体例、立论、史实、书法、内容等不当之处,将来纂修清史时,当予改正补充。”同时确定校注的范围,是就《清史稿》的取材、撰写、印校等方面,进行检校、查考、补注、订正。在实施上,为了利用台北故宫博物院所收藏的清代档案文书,与其合作进行。关于此书编订方针,详见附录《清史稿校注序》。(【附录8,2页】)
       此事于1978年开始进行,确定具体的操作准则:只是对《清史稿》作校注,对其原文不作更动,仅就其有问题之处,加以查考,写出校注;对未作标点的《清史稿》原文予以标点分段;凡遇原文有印刷错误,或原文稿件抄录谬讹之处,则径予校签,有文献可证的,则引述书名,加以说明;对无法订正的脱漏、误谬、意义不明的词句,则加用“疑作……”等字样,以示存疑;“凡遇人物传、记、表、志中名、字、诞生、出身、经历、除、署、升、转、降、黜、刑、赏、忧、卒、予谥、赐祭等项,叙述有歧异,或可疑之处,则依有关史料校正签注之。”在实践中,参与的学者检核北洋政府清史馆存档纪志表传原稿,清国史馆历朝国史、朱批奏折、宫中档、实录、东华录等史料文献千余种,勘定得《清史馆》谬误或有待商榷的地方六万余条。其所校注查核有据,如《清史馆》卷十一《高宗本纪二》,乾隆十九年九月辛丑日条记:“以班第为定边右副将军”,《清史馆校注》为此作注云:“定边右副将军,案高宗实录作’定边左副将军’,乾隆朝东华录同。此’右’字当作左。”(【见附录9,1页】)如此校勘,历时十年的编校出版,于1990年以《清史稿校注》为名面世,计十六巨册,都一千五百万言。还作有《清史稿校注人名地名索引》,凡书中重要人名、地名均加收录;以人名、地名首字笔画多少为序;名下注明册数、页码,如“富川”下注“二--九六九”,系指该名见第二册第969页。(【附录10,1页】)
       《清史稿校注》是对《清史稿》问世以来的评注做了总结性工作,集纠谬之大成,有益于读者利用《清史稿》。这项成果可以说提高了《清史稿》的质量,因为指明,或者说纠正它的谬误,使用这个本子,可令读者基本放心,免得再受《清史稿》误失之骗。
       写到这里,要介绍与《清史稿》及《清史稿校注》有关系的前述的《汇编》一书。国史馆为研究《清史稿》体例、立论、内容的问题所在,了解对它的各种评论,于1979年编辑出版《有关清史稿编印经过及各方意见汇编》(上下两册),汇集有关《清史稿》和《清史》的编写经过、各种评论和编修新清史的建议的文论。其所设的类目有:清史馆之设置,修史体例之商榷,史料之采择,清史稿之急遽付印,清史稿之移京、禁售与检校,国防研究院出版清史,各方对清史稿即清史之意见等十一项。1990年又出版第三编,编辑凡例并谓将梓刻第四、第五编。此编以汇集诸种批评文章为主,内有《清史稿》传记择谬文多篇,如《清史稿后妃传订补》,《清史稿徐邦道传订误》,《清史稿误载张缙彦籍贯》,《清史稿赵翼传年岁正误》,《阅清史稿儒林文苑诸传书后》,《清史稿脱铁木尔传订误》,《读清史稿札记一则》,《清史稿载刘永福史事舛讹举例辨》,等等。对研究清人传记,这些文章有其参考作用,故不嫌其烦地加以罗列。《清史稿》、《清史》都有其自身史,《汇编》可谓是它们的历史资料集。
       编写新的传记体清史,是人们的愿望。国史馆在从事《清史稿校注》之时就将它作为前程目标,校注竣工,即转入《新清史》(《定本清史》)的编纂,可望于九十年代中期完成。本书作者于1992年与大陆清史及档案界同人到该馆访问座谈,因知他们勤奋而认真地进行撰修,惟缺少目前进展信息,甚盼能以新面貌的清史贡献给学界。

    (三)《清国史》及其传记资料
       《清国史》,中华书局于1993年出版,由十一个本纪、十四个志、一万四五千人的传记组成。人们知道它,是近两年的事,相信以后它将越来越为读者所了解。本书作者在图书馆浏览它,所读不多,有待于来日补课,现就印象对其绍述一二,并与《清史稿》有所比较。
       (1 )清国史馆的著述汇编
       清朝国史馆负责王朝历史的编纂,写作纪、志、表、传诸种体裁的史书。此系日常工作,必须不断地进行,即一个时期的某种史书完成,经过御览,成为定稿,过一段时间,再奉命续修一部,这样就形成若干种不同体裁的史籍,但是在一个王朝延续期间内,国史馆不会编纂纪传体的王朝史,换句话说,国史馆所写成的只是纪、志、表、传分体的著作,不会有一代王朝的全面通史,而这一类著作,通常是下一个王朝为被其取代的前朝去作,所以清国史馆不可能写出有清一代的纪传体通史,《清国史》不会是一部完整的清史,而只可能是具有该王朝历史的分体的书稿。这样说,固然是根据修史制度而言,更重要的是现存《清国史》的实际状况明白无误地表现出来的。
       《清国史》的本纪,只写到同治朝,光绪朝的未完成,仅有资料长编的“编年”,宣统朝则付诸阙如。况且各个本纪正文前均置有《凡例》,与二十四史本纪的不载凡例有别。
       《清国史》有“志”十四种,各志体例不一,名称不统一,所叙述的时间长短不一,质量参差不齐,《艺文志》、《皇朝职官志》、《天文志》等开篇有《修辑凡例》,《选举志》、《舆服志》、《皇朝刑法志》等则没有凡例,志多有序,而《仪卫志》,既无凡例,也没有序言。在志的名称上,有的又冠上“皇朝”字样,可见其不规范。而且这一名词的使用,可能标志刑法志、职官志都是独立成书的。至于各志所反映的时代内容,起始都是清初,不存在差异,但截止年份则全不一致。《皇朝职官志·修辑凡例》云:“沿革载至嘉庆二十五年止,此后复有更定者,俟续纂时增入。”(第4册第760页)直接了当地告诉读者,它仅记录嘉庆朝以前的官制,不可能指望它能提供道光以降的官制情况。《艺文志·修辑凡例》云:“艺文志,旧五卷,今续辑为八卷,首二卷。”(第4册第739页)新、旧志各系何时所修,本书作者尚不知晓(旧志疑为乾隆朝或前此所修,新志疑为嘉道时修纂),但从中可知艺文志有过两次编写,后一次也是例行修纂,非为总结有清一代之艺文。《皇朝刑法志》系按朝年编写,起于顺治朝,止于嘉庆二十五年。《选举志》对于光绪后期的废科举、兴学校,无所反映。《天文志》、《乐志》也都说的是嘉庆以上的事。这些现象表明,各种志书兴修时间不一,续修情况不同,出现在《清国史》的时代面貌就不统一了,而没有写到清末,则是共同的。
       《清国史》的传,更是不断地编修,体例也不尽相同。《国史宗室王公传》卷首,包含谕旨、圣制文、圣制诗各一份,谕旨系乾隆二十九年九月二十六日上谕,圣制文为嘉庆帝所撰。以上谕、御制文开篇,是王公传已构成专书,但这种卷首不合纪传体史书的列传体例。大臣传分出正编、次编、续编、后编和新办大臣传数种,儒林传由儒林全传、儒林传、儒林传后编三部分组成,忠义传内含正编、次编、续编、后编和国史忠义划画一传档现办、新办已进、新办未进七个部分。名称的差异,说明修纂的时间不同,其《新办国史大臣传》含有五百余人的传记,人物首起李鸿章、阎敬铭,终于张之洞、黄忠立,是咸同光时代的人,篇幅很多,印了整整一本书,可是未作分卷,显然是未定稿。忠义传的现办、新办已进、新办未进,从名称已可知是未杀青之作。所写人物的生存时间,以《后编》说,计有六十卷,每卷目录前写明传主死事的时间、地点和原因,其第五十三卷云:“同治五年至十二年在贵州剿苗匪阵亡。”最后一卷谓:“光绪八年九年以剿办贼匪积劳病故。”可知传主生存期不晚于光绪。《忠义传新办未进》最末一人为赖高翔,咸丰年间死事于江西广信。所以进入忠义传的传主多是生活于光绪前期以前的人。
       上述诸种情形,使人对《清国史》产生的印象是:体例上不完全符合纪传体史书的规范;各部分文字形成的时间前后相差甚大,且无统一修订;从而内容不完整,清代后期的许多制度、事件和人物活动没有反映;写作目的是为本朝(清朝)作历史记录,是颂扬朝廷盛德和表彰臣工,但在客观上为异日完成一部王朝史作出了多方面的文献准备;这些文献含有纪、志、列传等文体的专门著作,因系国史馆所制作,并为其所保存,甚至它们可能置放于一个专类档案中;归结而言,现在问世的《清国史》是清朝国史馆陆续纂写的纪、志、传诸种文献的汇集,原来并非一部书,只是今人将那些置于一处的成部和散篇著述汇合在一起印成一部书。因本书作者所掌握的信息甚少,不知所说是否有点道理,殊不敢自信,书此以求教于方家。
       (2)抄录与出版
       清国史馆的诸种著作,当北京清史稿修书时被从原来的库房调出,作修史参考。近代有名的藏书家、嘉兴刘承干闻知清史馆有清朝的历朝实录和本纪、志、传,就商于馆长赵尔巽,愿赞助该馆经费,请其倩人代钞上述诸书,双方达成协议,于1923年钞出历朝实录和《宣统政纪》,而“《清国史》传钞,始于1924年夏,完成于1928年夏,前后历时五载,其间以钞费挪用、史馆易人、政局动荡等原因,钞书曾经中断,若非刘氏力促并增付酬金,《清国史》传钞几于功败垂成。”(吴格:《清国史影印说明》)钞成之后,刘氏将《清实录》和《清国史》视为珍贵秘藏,虽在抗战动乱期间,亦随身保藏,未受损失。迨至五十年代中,《清国史》转让给上海复旦大学图书馆。
       九十年代,复旦大学图书馆与中华书局编辑部合作,将刘氏嘉业堂钞本影印,为省篇幅,取缩印法,排为上、下双栏,并添印边栏,新编页码,分装成十四册。以上说明,参阅吴格文,兹将该文附录于后。(【附录11,6页】)出版者还制作《清国史本纪传人名索引》,收录纪传(本传、附传)人名一万五千余条,采用四角号码检字法编排,另附笔画索引,人名下注出传文所在卷名、卷次,在影印本的册次、页次及上、下栏。
       (3)《清国史》的卷目
       卷目反映内容,本书不拟对《清国史》的内容作全面绍述,故对卷目略有所陈,读者自可想见其内容概况。
       本纪,自太祖朝起,迄穆宗朝止,其中高宗朝分量最大,达六十二卷,此不足怪,而穆宗朝次之,有五十四卷之多,大约是有所谓同治中兴的缘故吧。另有德宗编年。
       志,有十四个项目,食货志、地理志篇幅均在二百卷以上,而仪卫志、舆服志、河渠志皆各四卷,选举志也只有六卷,所以各志内容多寡颇不平衡。
       传,含有王公传、大臣传、循吏传、孝友传、儒林传、文苑传、忠义传。究竟全书内容概貌如何,请看其总目。(【附录12,2页】)
       全书的内容,以传记最多,约占该书的四分之三篇幅,志有二百余万字,与其他纪传体史书一样,本纪的分量略少些。
       《清国史》缺少通常纪传体史书所应有的“表”这一大类;本纪无宣统朝;与《清史稿》相比,志类少灾异志、交通志、邦交志;传类没有列女传,至于不像《清史稿》有畴人、艺术等传的名目,但在文苑传含有这方面人物。
       (4)传记史料
       《清国史》的传记还不能称为第一手史料,因为它是有所本而作,且其所据的传文,有许多藏在台北故宫博物院和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但是它对于《清史稿》而言,则是后者的史料来源之一,在这种意义上说,它又可称作第一手资料,于此可知其史料价值之不一般。
        全书各传所收人物,总计达一万四千九百三十四人,数量之巨,与《国朝耆献类征(初编)》、《清史稿》可谓鼎足而三。前已说过,《清史稿》舍弃了清国史馆传记一千二百份,于是在《清国史》中的人物传记,《清史稿》少的甚多,如第十一册的《新办国史大臣传》中的文秀、容贵、广忠等人,在《清史稿》里没有传记,连顺无传,仅在表里有其任职的记录。第十一册《循吏传》卷六有白云上传,《清史稿》无,可能因其为武官之故;卷十一有沈鎔经、李景祥传,《清史稿》亦无;卷二有蒋伊传,《清史稿》无传,仅提到他一点事。第八册的《大臣画一列传次编》卷133有李清芳传、谢溶生传,《清史稿》皆无传,也是在部院大臣表里出现他们的任职。是否他们没有可以叙述的史事呢?亦未见得。李清芳,乾隆元年进士,五年任监察御史,次年以捐例既停,建议未授职的只给职衔顶戴,停其铨选,乾隆帝以他不识大体,严加申饬;次年,以夏灾例不赈济,而影响夏种秋收,要求给予赈济,得到批准;九年奏请宽奉天等处海禁,亦获准行;同年奏大臣等保举主考人员四十九人,江浙两省占二十人,而河南、四川、贵州、云南、广西五省无人,不无有弊,请对被举人员进行考试,乾隆帝认为他因不在保举名单,怀私而有此议;十年湖广总督疏请将捐监事例的捐粮改为捐银,李氏认为不妥,恐遇荒年无粮赈济,皇帝采纳其议,不作更改;同年,以秋审情实案犯过多,有伤好生之德,乾隆帝以其所见迂谬,严予申饬;十三年升刑科掌印给事中,二十年迁兵部右侍郎,二十二年因一个九卿会议中的错误,降二级留任;两年后,以其父年老,命其原品休致,回籍侍养。李氏身为言官,履有奏议,虽有对有否,尽了言责,是有事可写的。其事详见附录。(【附录13,1页】)谢溶生,乾隆十年进士,十三年授职编修,二十年擢侍读学士,提督山东学政,奏各学增广生俱有定额,应及时补充,不得压积,得到乾隆帝赞同;二十四年调江西学政,次年参奏江西巡抚阿思哈婪贿派累,经皇帝派尚书前往,查实治罪;二十六年密奏童生李雍和狂悖事,乾隆帝以其不同疆臣合作,怀私邀功,传旨申饬;三十三年任太常寺卿,奏所属赞礼郎、读祝官由监生、官学生出身者保送抚民同知、通判,亦照理事同知、通判例,历俸三年,方准保送,得旨允行;三十八年署礼部尚书,寻被参大祀时偷安不敬及失察家人索诈,革职,发伊犁效力,五十五年释回。(【附录14,1页】)事迹不是很多,也还是有一些。《循吏传》卷十一沈鎔经传,传主为同治七年进士,九年任江西贵溪令,次年以获盗出力,下部优叙;十二年调上饶知县,逮捕以吃斋为名聚众谋反的民众首领;召健讼诸生读书官舍,使他们感愧知自爱;官至广东布政使。同卷李景祥,光绪二十一年进士,任奉天广宁令,处理传教士、教民与百姓的争执较得体,对光绪二十六年俄国侵略军与土匪勾结、二十八年当地六和拳再兴的事务,作出处断。(第12册第227页)《清国史》中一些传记,写得简单,基本上是履历加一点事情,如《新办国史大臣传》的寿昌传,除了他从笔帖式,升至兵部右侍郎的履历,只写了两件事,一是同治帝死后,随同礼亲王世铎等请两宫皇太后垂帘听政,二是当崇厚与俄国议和失当议斩时,奏请量予减等。(第11册第97页)同类传里的巡抚邵友濂传,履历而外,内容更是贫乏。(第871页)
       《清国史》与《清史稿》同有的传记,互有详略,不可偏废的情况,亦存在着。《清国史·宗室王公传》卷十延信传,写传主于康熙五十七年随从抚远大将军允 题西征,五十九年为平逆将军,进军西藏,平叛立功,晋封辅国公,雍正五年以二十大罪被幽禁。写其立功事有实迹,二十罪状则一一列出。(第5册第126页)《清史稿》卷219 延信传,对《清国史》的上述二事记之不详,但择录了康熙帝对他的褒扬诏书。(第30册第9048页)所以两书的载笔互有详略,大学士蒋廷锡的传记同样表现出这种情况。《清国史》对其在康熙朝入值内廷,随从康熙帝巡幸,受宠信,以及雍正八年皇帝大病时参与处理机密事务,都有记叙,(第5册第1042页)而《清史稿》对此忽略,全然没有涉及,但记录他对加强府县学教育的建议。(34册第10250页)这种互有不同重点的叙述,作为一本书不是好事,然而见于两部书,则是互为补充了。
       《清国史》的传记,大多写到光绪前期的人物,而《清史稿》则写至清朝终结,加之内容的互有详略,所以两书具有互补性,那一部也不能取代另一部,因而都不能废弃。读者可以根据需要将这两部书结合着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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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4-4-12 09: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章  文集、资料汇编中的清代人物传记史料

       文集包含着多种文体,人物传记资料汇编也是诸种体裁的文献汇合,各种文体与传记资料是什么关系,这是本章所要说明的事情。为了说得清楚一些,兹从记述文、诗赋和资料汇编三方面作出了解。
       这里的文集是取其广义而言,包括狭义的文集、全集和总集,前两种系个人撰著,传统的称法是“别集”,而总集则是汇集众人的作品。

                 第一节  文集中记述文对历史人物研究的史料意义

       要明了文集的传记史料价值,首先需要弄清文集的写作及其体裁的状况。

    (一)文集的作者和数量
       清代人著作出多少文集,至今还是个谜,说不明白,只能有一个模糊的说法:一万种以上。《清史稿·艺文志》著录别集类书目一千六百八十五部,总集类书目五百零三部;武作成编的《清史稿艺文志补编》记录别集类书目二千八百九十部,总集书目三百五十四部;以上合计为五千四百三十二部。这些书不完全是清人的著作,因为总集类里有清人编辑的前人文集,别集类中含有清人对前人文字的辑佚,还有个别的重复著录,除去这些,这两部书所记载的清人文集总在五千种以上。五千种远远不是清人文集的总数。据一位图书馆学研究者十年前的调查,仅各大图书馆所藏的清人文集不下一万三千种,而如今还在陆续发现,所以书目一时做不齐全。本书作者根据查阅文集、方志、家谱所得的印象,清人文集的实际数量可能比现在人们知道的大得多,这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同时也要考虑到各种文集的质量差别相当大,不能说那一部文集没有价值,然而意思不大的书确实不少,所以本书作者认为,上述二书著录的五千种,是清人文集中质量较高的,读者要利用清人文集,不妨以其为线索,寻找图籍,进行阅览。毫无疑问,这五千种之外,仍会有不少高品质的文集,也是应当留心的。
       别集是个人作品,有多少别集就有多少作者;总集是众人之作,它的作者更多。文集之所以数量巨大,就在于作者众多。作书的人,上自天子,下至一般读书人,可以说作者群极其庞大。清朝实行科举取士的制度,一大群人在文字里讨生活,熬出头的人,更有可能进行写作,还在科举路上挣命的人又必须作文,成品之多,势所必然。庞大的写作群里的人们,所处的社会层面差别显著,经济状况尤不一致,精神追求自然不会是统一的,这种情形决定文集所记录的人物,必然是各个社会阶层的,他们的精神面貌也会有所差异。
       文集的繁多,作者群的庞杂,会使其所提供的传记资料不仅数量丰富,而且能够反映人物个性,这对人物的研究,应当更有价值。

    (二)文集中的文体与传记
       编辑文集,与其他事物一样,自然有其方针,诸如收入什么类型的文字,那些不予纳入,业已单独梓刻的集子如何处理,集中各种文体、人名、地名、年代的书法是否统一,等等,都会作出规范,写出凡例,置于书的前面。比如周亮工(1612-1672)的《赖古堂集》,由其子在浚于康熙十四年(1675)编成,并书写凡例,详情请见附录。(【附录1,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本】)
       说文集包含多种体裁,究竟如何,不如先看几个实例。侍郎方苞(1668-1749)的《方望溪先生全集》,十八卷,类目如次:
    卷一  读经;          卷二  读子史;            卷三  论说;
    卷四  序;            卷五  书后题跋;          卷六  书;
    卷七  赠送序、寿序;  卷八  传;                卷九  纪事;
    卷十、十一  墓志铭;  卷十二、十三  墓表、墓碣;卷十四  记;
    卷十五  颂铭;        卷十六  哀辞、祭文;   
    卷十七  家训、家传志铭;卷十八  杂文。
       学者钱大昕(1728-1804)的《潜研堂文集》,五十卷,目次为:
    卷一  赋、颂、奏折;             卷二  论;              
    卷三  说;                       卷四--十五  答问;  
    卷十六  辨考;                   卷十七--十九  箴、铭、赞、杂著;
    卷二十、二十一  记;             卷二十二  纪事;        
    卷二十三--二十六  序;         卷二十七--三十二  题跋;
    卷三十三--三十六  书;         卷三十七--四十  传;
    卷四十一  碑;               卷四十二--四十九  墓志铭、墓表、墓碣;
    卷五十  家传、行述、祭文。
       两江总督陶澍(1779-1839)的《陶文毅公全集》,六十四卷(另有卷首、卷末),类目为 :
       卷一--三十  奏疏:进呈文,谢折,赴任折,请觐折,回籍折,选政,吏治,仓库,漕务,海运,赈灾,沙洲,盐政,祀典,旌表,科场,修志,书院,营志,海防,缉捕,保甲,水利,河工,工程,告病,遗折。
       卷三十一--五十二  文集:经说,史说,记,序,书,跋,书后,辨,考,杂说,策问,赞,铭,神道碑,墓志铭,墓表,墓碣,传,行述,哀辞,告文,祭文,告示,赋。
       卷五十三--六十四  诗集:五言古诗,七言古诗,五言律诗,五言长律,七言律诗,七言长律,七言绝句,六言绝句,七言绝句,赋得体诗。
       尚书赵申乔(1644-1720)的《赵恭毅公剩稿》,从题名可知,是收集尚存之稿,并非其作品的全部,仅有八卷,目次为:卷一--三奏疏;卷四序、记、志铭、行述;卷五详咨;卷六示檄;卷七批详;卷八杂著(杂文、哀辞、书、呈、书后、诗、对句等)。
       文学家姚鼐(1732--1815)的《惜抱轩全集》,包含文集、文后集、诗集、诗后集、外集、法帖题跋和笔记,其文集十六卷,卷目请见附录二。(【附录2,1页;惜抱轩文集目录】)
       学者李兆洛(1769-1841)的《养一斋集》,文集二十卷,诗集四卷,其文集目录请见附录三。(【附录3,1页;养一文集目录】)
       这些目录表现出各个文集的体裁有所不同,各有侧重,有的重在奏疏,有的以论说问答为主,有的序跋甚伙,有的碑传为多,虽然如此,所使用的文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
       (1)颂赋表。赋是诗歌的一种,讲究文采、韵节;颂是似赋而文字典雅的文体;表,章奏体之一种。皇帝有郊天、临雍、出征等重大行动,或者国有大庆,或恭逢万寿节、千秋节,或某项大著作的完成,高级官员和翰詹科道等官应制以颂赋表等体作文讴歌之。
       (2)奏疏。高级官员给国君写题本、奏折,有的由具折人自写,也有用他人代笔,所以小官和幕客的文集里也可能有为他人代写的奏疏。
       (3)论说。对现行的或历史上的政治、事件、现象,以及某种学问,发表见解。论、策论、问答诸体,皆属此类。
       (4)序跋。为古人、今人的作品写序、跋、书后,进行评介。序置于书首,多作全面评论。这种为书作序,是序的通常概念,此外还有赠序、寿序,与书序完全不同,容后再叙。
       (5)记、纪。记,记事文,以记事为主;纪,纪事,以记载人物为主。
       (6)书启。即信札。
       (7)传记、家传。传、小传、外传、别传、神道碑、墓志铭、墓表、墓碣、祭文、哀辞、诔、行述、行状、行略等体裁的文字,有给他人写的,也有为本家作的。
       (8)诗词。诗词歌赋系文学作品,前述第一类的颂赋亦然。有的作者将诗集与文集单独出版,有的则合刻在一起,成为全集。
       (9)赞、铭、箴。赞美和规劝的文体。赞,讴歌人物,如替人画像写的像赞;铭,刻在器物或碑版上的赞赏文字;箴,规诫自身或他人的短文。
       (10)公文。官员为公务给上司、下属、属民写的公文,如申详、告示之类。
       (11)杂著。在清人的概念里杂著有两类,一是随笔记录,分量无多,不能形成笔记专著;另一种不是从文体讲的,而是有一些文字,使用不同体裁写作的,可是总数不多,在汇编文集时,对它们不能单独分卷,于是编成一卷,名之曰杂著。
       (12)年谱。有的文集收有作者自撰或他人为其写作的年谱。
       上述十二类,出现在文集中较多的是论说、记纪、序跋和传记四种。
       传记和碑铭是历史人物的传记文献,文集中的其他体裁与人物传记有无关系呢?文学作品如何能当作历史资料来运用呢?史学家的以诗证史方法,业已成功地证明文艺作品可以用为历史资料,问题是在使用得法。文集里的各种体裁的文字,都能够提供或多或少的传记素材。即以颂铭表来说,它们有一定的格式,使用华丽词藻,今日人们贬斥这些官样文章,不予理睬,无疑是正确的,但它们也未见得毫无用场,如若研究帝王史,当要了解其某个方面的问题时,某些颂赋,如亲耕耤田颂,可以提供皇帝身体状况的材料,甚而可能用以说明其勤政与否。论说、铭赞之类,都能令人明了其作者生平的片段。诗词亦有此作用,至于和谁的诗,赠给谁诗,又涉及到他人的历史资料。记、纪事和序跋包含的人物传记素材尤为丰富,下面将作较细致的介绍,这里从略。文集的各种体裁,都能容纳传记资料,也都可以用作传记资料,只是容纳多寡不一,本书作者认为尤其应当留意的是序跋和记事文。                           
       本书在前面的章节里,特别是第三章,讲到传记文、碑传文的合集,文集中的传记、碑铭,有的已经被收进去了,这里再事叙述,是否重复呢?不会的。因为《碑传集》、《国朝耆献类征》(初编)诸书虽然篇幅很大,所收传文甚多,但文集的传文数量之大,是这些汇编无法统统容纳的,况且文集中有许多平民及妇女的传文,不可能被那些书籍收入。基于这一事实,本书仍需对文集的传文作出介绍。但是考虑到传记体、碑传体的传记,在前面说明过,对文集中的传文不必多作交代,而将重点放在序跋和记事文方面。

    (三)文集序跋和记叙文的传记史料
       前述传记文是文集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其传文之多的情形,仅举《方望溪先生全集》即可知其大概。本书作者作过粗略的统计,获知该书以传记文体所写的传文约有一百五十人,而以记、纪事等体裁写作的犹不在其内。被其所写的人物,在拙著《清史史料学》中有说明,为免重复,不再赘述,有欲了解的读者,请阅附录四。(【附录4,1页;清史史料学第224页】)

       (1)文集作者及其先人的传记资料
       收在文集里的年谱、尺牍,对于文集的作者传记研究的作用,已是不说自名的事情,无庸赘述;文集中的所有文字都是其作者的史料,亦无需浪费笔墨;惟其中仍有属于自传性的文字,则需有所了解。以治家格言而闻名后世的朱柏庐(用纯,1617-1688)于1682年作《朱布衣自传》,收在他的《愧讷集》里。(津河广仁堂所刻书本)“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1693-1765)自撰的《板桥自叙》、《板桥偶记》、《板桥书目》、《板桥笔谤》、《刘柳村册子》、《板桥后序》等文,被《郑板桥全集》的编辑者卞孝萱组合在一起,并命名曰“自传”,(齐鲁书社1985年版)不仅编辑者将这些文章视为郑板桥的自传,事实上亦是如此(不过不是完整的自传,而是其片段),即以《笔谤》而言,郑板桥公开标出其书画的价码,且不得讨价还价,于此可见其性格和作风。到了清朝晚期,周存伯、吴平斋即加效法,俞樾则不以为然。(见《郑板桥全集》第653页、第818页)由郑板桥身后的这种影响看,《笔谤》实在是其生平大事。有一些文集附录有关作者的传记文,例如《赖古堂集》在卷末附刻他人为周亮工写作的文献七种,即为周氏年谱、小传、神道碑、墓志铭、行状和行述。周亮工的传记文基本上汇集于此,对读者的阅览尤为方便。
       文集作者为其先人、亲属写作传记,是常见的事情。如顾炎武为其嗣母、堂叔分别作的《先妣王硕人行状》、《从叔父穆庵府君行状》。(《顾亭林诗文集》,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62页、第163页)朱柏庐的《愧讷集》卷五有《先室陶氏事略》。方苞有“家传志铭哀辞十五首”,收在《望溪先生文集》第十七卷,分别写了他的祖父、母亲、兄长、弟弟、姑母、姊、妹、嫂、妻、侄、侄孙。阮元的《揅经室集》,有其为乃祖、乃父、乃母所写的碑传文,兹附录为其父承信所作的《雷塘阡表》于后。(【附录5,2页;中华书局本】)恽敬撰写《亡妻陈孺人权厝志》、《女婴圹铭》、《子惠府君逸事》,是其妻、女和祖父的传文,收在《大云山房全集》。(中华书局四部备要本第69页、第107页)张惠言作《先府君行实》、《先祖妣事略》、《先妣事略》,收入《茗柯文编》。(中华书局四部备要本第33页、第34页)李兆洛撰文《亡儿颛葬志》、《先府君行状》、《伯兄五初先生行述》,俱见《养一斋集》(中华书局四部备要本第149页、第151页、第152页)罗振玉为其出嫁何氏的姑母写《何宜人家传》。(【《罗雪堂先生全集》初编第一册,台北文华出版公司1968年版,附录6,3页】)这些传记文的传主,只有张惠言的母亲在《清史稿·列女传》里有传记,其他的人就靠其亲人所写的文字来传播其历史了。
       文集的作者及其家属、先世的比较全面的生平或生活片段资料,在文集中会有所反映,这是普遍的情形,所以要了解某些人的历史,不妨先寻觅其文集或其亲人文集。

       (2)序跋的传记史料
       序,因其内容分作书序、寿序及赠序,赠序又可以区别为送行序和之官序两类,跋、书后与序有别,因此需要分别考查它们的传记史料价值。
       (甲)书序。为诗文集所写的序言,会涉及到书的内容,它的文学艺术成就或学术意义,因书而及作人,常常会谈到作者的生涯,为人,创作的历程,人生和学术的见解,以及序作者与书作者的交往,因而形成人物的传记素材。下面就书序所反映的传记资料的内容作分类的叙述。
       生平资料,令人对图书作者有个较清晰的了解。安徽黟县人俞正燮(1775-1840),字理初,著《癸巳存稿》,道光二十九年张穆(1805-1849)为之作序,云俞氏二十余岁到兖州,入山东督粮道孙星衍幕,为幕主写作左氏学的文章,道光十二年在京师就侍郎陈硕士(用光)馆,为其校书,次年参加会试,落榜,主考阮元事后深为惋惜,同年得人帮助梓刻所著《癸巳类稿》,道光十八年得到陈侍郎儿子的资助,始得南返,途中遇见江苏学政祁寯藻,约其来春到江阴,至期俞氏到达,为祁氏校书,随后应聘为金陵惜阴书舍教习,次年七月卒于书舍。张穆在序中说到俞氏的命运不济,而勤于治学:“理初足迹半天下,得书即读,读即有所疏记,每一事为一题,巨册数十,麟比行筴中,积岁月,证据周遍,端以己意,一文遂立。”然而“以家贫性介,知其学者寡,奔走道途四十年,缟紵余润不足赡妻孥,年逾六十,犹不能一日安居,遂其读书著书之乐也。”(商务印书馆《丛书集成初编》本第一册)俞正燮,在《清史列传》卷六十九、《清史稿》卷四百八十六均有传,张穆的序虽不是俞氏传记,但同两部史书的传文相比,其所提供的传记内容并不逊色。恽敬《大云山房文稿·二集》卷三有《坚白石斋诗集序》,此诗集为李石农所作,序言主旨是讲清代诗风的变化和李氏诗的特色,但从恽敬序言所讲到的李氏诗集的名称,可以获知李氏的经历:“李石农先生为诗四十年,少即远游不遑息,曰《行行草》;官西曹,曹有白云亭,曰《白云初稿》;分巡温、处二州,曰《瓯东集》;提刑云南,曰《诏南集》;谪迪化州,曰《荷戈集》;分巡天津,曰《七十二沽草堂吟草》;提刑广东,曰《诃子林集》:合为《坚白石斋诗集》。”显然李氏在刑部(或兵部)做过司官,先后到浙江、直隶任分巡道,出任云南、广东的按察使,一度被遣戍新疆,而每到一处,必有诗集。恽敬在序中说李氏:“自髫年及于中岁,室家之近,羁旅之远,科名之所际,仕宦之所值,多处忧患之中,即偶有恬适之时,亦思往念来,不可终日”,加之他宦游地域辽广,为其作出好诗创造条件。(第100页)于此,令人得知李氏的简历。
       勤于治学和积学成器。汤斌撰文《黄庭表集序》,云康熙七年,在苏州与黄氏相会,读其《忍庵集》,十年后同应博学宏词科试,并同在明史馆修书,过从甚密,相知甚深,而其“操履端静,虽出入禁林,官称侍从,而所居委巷版门,竟日无剥啄声,凝尘蔽榻,寂寞著书,刻苦要眇,如穷愁专一之士,盖其志量远矣。”(《汤潜庵集》卷上,《丛书集成初编》本第28页)将黄氏最主要的经历和治学精神记录出来。黄氏名与坚,《清史稿》卷484有传,谓其:“举鸿博,授编修,迁赞善,分修《明史》及《一统志》。寓居委巷,寂寞著书,如穷愁专一之士。有《忍庵集》。”(第44册第13357页)《清史列传》卷70亦有传,同样说传主:“虽出入禁林,而所居委巷版门,竟日无剥啄声,凝尘蔽榻,寂寞著书,如穷愁专一之士。”(第18册第5743页)此二书,不仅意思与汤序相同,造词遣字也一样,可知是抄录自序言。谈国桓在《郑板桥四子书真迹序》中写道:“郑子板桥,以不羁才,隐于为宰。其磊落瑰奇之气,一寄之书画间。人第见其洒落多姿,风流自赏,而不知下帷攻苦,纯而后肆,其兴酣落笔,蔚然经籍之光,皆自攻破万卷来也。”(见《郑板桥全集》第654页)此序虽未列举事实,但议论正合郑氏实际情形。其实在《板桥自叙》里,郑氏自云“读书能自刻苦,自愤激,自竖立,……每读一书,必千百遍。舟中、马上、被底,或当食忘匕箸,或对客不听其语,并自忘其所语,皆记书默诵也。”(第240页)郑板桥成大器,与苦读有很大关系,不完全是天分,可见谈氏观察准确。张惠言为其学生江安甫写序、铭多篇文字:《安甫遗学序》、《记江安甫所钞易说》、《江安甫葬铭》、《祭江安甫文》、《又告安甫文》,序言里说他十四岁师从张氏读书,十八岁夭亡,他专学郑氏礼、虞氏易,认为《易经》在唐代已经没有人能懂了,而《礼经》至宋代人们已讲解不出它的真谛,他有志于恢复它们的本义。(《茗柯文编》第42页)一个很有希望的青年,可能因为用功过度而夭折。
       特立独行。魏源的《章教谕强恕斋书序》,为铜陵人、宝山县教谕章谦存而作,章氏于嘉庆帝亲政之初,是被征的孝廉方正中两个最强者之一,然因亲老而不远仕,当道光四年江南大水,他出面赈灾,利用富人捐银,不要帑金,使饥民得食,社会治安良好,上司因此要保奏他,他不接受。总兵官陈阶平赞叹地说,这样的人用为辅佐大臣,为民解忧才是,可惜穷老辟壤。道光十一年(1831),魏源见到他,“绝口不语世事,斗室环以万卷,坐其中,兀然如山”,惟谈《尚书》,时年七十九岁。(《魏源集》,中华书局1976年版上册第240页)这篇序言并未讲到章氏多少事情,但一位可敬的老人的形象出现在读者面前。张仲絜,常熟人,由部曹改御史,旋称病去职,其对早年导师汤缓叔,尊崇不辍,而汤功名晚达,张氏已是有名的部曹,汤犹处家馆,召之来,像少年时那样训诫他,张氏恭恭敬敬地接受。自云其文“用意与俗殊,以不敢背吾师之教”。老师未见得比学生强,可是学生始终不忘师恩。张氏的这段历史,系姚鼐在《张仲絜时文序》叙述的。(《惜抱轩全集·文集》卷四,中华书局四部备要本第24页)
       追逐场屋,穷困潦倒。姚鼐的《香岩诗稿序》,云其叔渭川处家馆,乾隆三十九年(1774)举人,次年初由家乡桐城北上会试,行前,姚鼐为他送行,他伤感地说,我已经四十多岁,要在严寒中走三千里去应试,是为了壮大门户的不得已之行,但是茫茫世界,还不知道前途怎样呢?而结果是落第,后来又考一次,依然命运恶劣,竟死在京师的寺院里,时年五十一。(同上书,第27页)很难说他是迷恋场屋,不知醒悟,而是世事逼迫他不得不走这条路。
       外洋经历。李兆洛追求海外知识,本身没有出过洋,乃求知于出洋人的口传之作,并为之写出《海国纪闻序》、《海国集览序》。序云广东嘉应州人谢清高,生于乾隆三十年(1765),十八岁随番船出洋,在船上作工十四年,三十一岁失明,向他的同乡、学官吴石华讲述海上见闻,后者予以笔录成书,李兆洛看到,认为“所言具有条理,于洪涛巨浸茫忽数万里中,指数如视堂奥,又于红毛荷兰诸国,吞并滨海小邦,要隘处辄留兵戍守,皆一一能详,尤深得要领者也”。但仍有不完善的地方,请吴氏邀其前来补叙,可惜谢清高业已亡故。(《养一斋集》第28页)
       家学相传,文集出版。一些文集能够面世,乃因学业相传,后世有人。姚鼐作《夏南芷编年诗序》,云高邮人夏醴谷,入词馆,著有《半舫斋诗》;其子南芷,乾隆十五年(1750)举人,滋阳令,乾隆四十四年(1779)卒;南芷子味堂,以能文出名,收集乃父诗词,倩人编辑;味堂子齐林,工楷书,精心为乃祖编年诗书写,以便梓工仿刻。这一家四代从学,经历三代人努力,卒使编年诗问世。姚鼐因而感慨地说:“世如君(指南芷)有嗣先启后之美者,复有几家!”(《惜抱轩全集》第120页)郑板桥撰《李约社诗集序》,谓康熙间兴化诗人李约社,作诗“呕心吐肺,抉胆搜髓,不尽不休”。乾隆二十一年,忽然有个女奴,拿着李氏的集子找到郑板桥,说是李先生的儿媳冯氏请他作序,原来冯氏已守寡三十年,“食贫茹苦,抱遗书、旧砚、残毫、破卷,不敢废。仅又以心枯力竭之余,谋付剞劂,不其伟哉!约社诗,一刻于南梁练氏(公之女),再刻于冯夫人(公之子媳),为李公者身后有人,亦不为不遇矣。”(《郑板桥全集》第283页)由嫁女和儿媳相继刻书,殊属非易。方苞写的《左华露遗文序》,文章主人乃方苞族姑父,其人十二岁能背诵五经,有声庠序,年未三十而夭,其妇本要随夫而去,考虑到婆母年老,需要赡养,才未殉夫,如此生活了十余年,立了后嗣,为使丈夫的名字传播于后世,集其遗文,请族侄方苞作序。(《方望溪先生全集》第1册第78页)这一篇序言,实际写了两个人的身世,即左氏夫妇二人,一青年好学,一少妇守寡。
       书序看似谈论作品,其实更多的是涉猎人生和人品,故能留下人物传记资料。
       (乙)寿序
       寿序不同于书序,朱柏庐(用纯,161701688)在《李映碧先生六十寿序》中写道:“为文辞以贺生辰,近世所尚也,非其亲戚,则其故旧相与。概寿者之生平而称述之,与夫往来交好之隆,今昔之感,以致其颂祷之辞,谊至切也,非是则无以为也。”(《愧讷集》卷四,津河广仁堂刻本)可知写寿文者与做寿者关系亲密,写其生平值得歌颂的地方,而且都是颂祷之言--喜庆话,恭维话,不像书序可以写其人的坎坷经历。为人做寿,是其人尚健在,所以寿文会写到寿星的生平,但不会到终年,因此寿序的传记素材就比不上书序那么多了。
       方苞作《汪孺人六十寿序》,为歌颂其友曹晋袁之妻汪氏。原来曹晋袁少孤贫,在外地授徒将近三十年,家中靠其妻侍奉老母。曹家有七兄弟,同居共食,所入先尽孤儿寡妇,而收入有限,汪氏只能布衣粗食,毫无怨言,使寡居的妯娌忘掉丧偶的痛苦。汪氏对婆母尤其尽孝,当婆母临终之际,儿子在外,婆婆乃拉着汪氏的手大哭,可知婆媳感情的深笃。晋袁也因妻子代行子职,深为感谢,于是“相敬爱,老而弥笃”。(第2册第169页)这是贤惠妇女的形象。
       姚鼐为桐城派古文名家刘大櫆作的寿序--《刘海峰先生八十寿序》,写得颇有感情。姚鼐少从刘氏学文,“奇其状貌言笑,退则仿效以为戏。”后来到京城,听名家讲,“士能为古文者未广,昔有方侍郎(苞),今有刘先生,天下文章其出于桐城乎?”而方苞一见刘氏文章,大加赞许,认为自家之作不如他,人们以为方苞是谦虚,后来才知道刘氏之文实有独到之处。刘氏科场极不得意,布衣终身,年已八十,居于安徽枞阳,姚鼐拜访他交谈到半夜,谈性犹浓。身体很好,尚可谓耳聪目明,即“聪明犹强,著述不辍”。(《惜抱轩全集》第55页)寿序将刘氏晚年的健康状况记录下来,同时对其体貌和性格亦有所提示,如果结合着阅读《清史稿》卷485刘氏传记,就知道其人“干修美髯,能引拳入口。纵声读古诗文,聆其音节,皆神会理解。”(第44册第13376页)姚鼐少时所以学他言笑为乐,实因其有此生理特征和善于朗读的特色。姚鼐的祝寿文,不仅叙述了其师的年寿,还评价其在桐城古文派的地位。
       乾嘉时代江西新城陈氏相当兴旺,姚鼐为其成员陈守詒连续写了两篇祝寿文:《陈约堂六十寿序》、《陈约堂七十寿序》。姚鼐说他在京城认识约堂之兄伯常,次后在南昌拜访他们的父亲凝斋,其后在京与约堂相会,迨至回江南,遇凝斋学生、新城鲁九皋,“知约堂在乡里,为义田义仓恤民之事十余端,而志若未足,其仁心如此。”他任太平知府,百姓说他像对待家乡一样治理地方。以后姚、陈二氏相会于南京,约堂命其子用光做姚鼐的学生。以上是六十寿的陈氏情况,到古稀之年,其次子已做官知州,三子用光中了甲科,其本人前已解组归里,颐养天年。(第56页、第137页)两篇寿文既讲了约堂的义举和宦绩,更交代了他的家史。
       王禹卿是姚鼐的老友,晚年信佛,不为人们所理解,姚鼐在《王禹卿七十寿序》中特为其辩白:“丹阳王禹卿先生笃志学佛者也。少以文章登朝,取上第。生平吟咏之工,入唐人之室,与分席而处;书法则如米元章、董元宰之嗣统二王。此皆天下士所共推无异论者,独至其学佛之精,而人反不甚信,仆以语人,人口诺而心笑者且有之。”姚鼐认为王氏学佛,修行已较深,其享高龄即是一种表现,更何况真信佛比俗儒要好,他写道:“若夫佛氏之学,诚与孔子异,然而吾谓其超然独觉于万物之表,豁然洞照于万事之中,要不失为己之意,此其之所以足重,而远出乎俗学之上,儒者以形骸之见拒之,吾窃以谓不必,而况身尚未免溺于为人之中者乎!”(第59页)
       寿序之文颇多,对士官多颂其学行宦绩,对士人多论其才学义行,对妇女则褒扬其贞孝节义事迹,有的词藻多而实事少,令人读之生厌,然上述数例,亦可知它实在含有传记素材,若欲觅求此种材料,尚需耐心阅览。
       (丙)送行序
       方苞在《送徐亮直册封琉球序》中说:“吾闻古之赠行者,必告以所处。”(第2册第147页)就是说赠序要写出对出行者的劝告,以利于他的达到预期目标。我们读赠序确实看到这样的内容,同时也依稀可见受赠者的某些生平事迹,也即多少有些传记材料。下述事例会有助于这种认知。
       唐甄(1630-1704)与写作《柳边纪略》的杨宾(可师,1650-1720)是好友,唐氏故世后,杨氏屡为之写纪念文,康熙二十八年(1689)杨宾前往探视流放宁古塔的乃父杨越(号安城),行前,唐甄作文送行,文曰《奉送可师谊兄出塞省亲序》。如若是父母在原籍,回家省亲,是为喜事,可是双亲在流放地,前去探望也是伤心的事情,唐甄在序中,别出心裁,盛赞杨越的义行以宽慰行人。因为杨越的友人钱允武陷入政治案件,在狱中写信给杨越,把小儿子委托他照顾,可是信件落入官方手中,因未写收件人,官方不知是谁,严刑拷问钱氏夫妇,拒不透露,杨越害怕友人因此致死,遂挺身而出,因而被流放。唐甄据此认为:“夫委身以急友难,岂非天下之义士哉!士而不义,虽生何为?安城君足以俯仰无愧矣!此其可慰一也。”接着,就杨越在宁古塔的活动,说明可以告慰的两个原因:“安城君,杰士也,其才无往不利,彼守疆之将军尊之为上客,军中之事已尝咨之。彼土民人凡有争讼,辄就质之;一言畏服,不复相争。其在彼也人士,箕子之凤,管宁之迹,于今犹可睹焉。此其可慰一也。安城君之季子生于彼土,教之读书,有俊才。将军召入幕府,凡章奏文书,皆其手泽。安城君尝采山校猎,多得人参、貂皮,与中土之贾为市,致富累千斤。营田园,结婚姻,长子孙,已足以自乐矣。此其可慰一也。”又以有的外出之人有家而不能归的实事做比方,作进一步的宽慰:“今之人宦游远贾,有没身不归,而子孙不得终养送死者多矣,何必异役乎!可师兄弟年少力强,能狭鞍马,冒霜雪,可以更休迭出,往来无间,非常辞永诀者也。此其可慰一也。”(《潜书》附《诗文录》,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215页)这一送行序,岂止是劝慰之文,将杨越在流放地的生活,诸如尚义,参议民事,贸易,生子及其成长,作出交代,令人形成对他的认识:义侠、能干而有活力。
       方苞《送王篛林南归序》,写作者与受序文者间的患难友情。方苞因康熙五十年(1711)戴名世案而入狱,金坛人王篛林因会试在京,每过一二日,必定到监狱探视他,到那里就脱去外衣,与方苞讨论经史,旁若无人,专心致志。及至方苞出狱,被管制于旗籍,住在海淀,王氏已官翰林,住于城内,方苞进城,就落脚他家。若有事情书信往还,亲密无间。康熙五十七年(1718)王氏决定回籍,方苞倍感失落,作序为之送行。次年春天,方苞将随侍康熙帝秋狝,好友左未生特意从桐城来看望他,人们看重他的义气,设法帮助他从行,以便他能同方苞多聚会一段时间,于是他们得以在塞北携手共游,享受友谊之乐。这是方苞又一篇送行序所写的事情,再次体现患难之交的可贵。此序曰《送左未生南归序》,与上述文皆载于《方望溪先生全集》。(第2册第147页、第151页)
       周亮工的《送王庭一入楚序》,有与方苞相同的主题,即歌颂患难友情。当王庭一十二岁时,周氏就知道他是一个用功的少年,以后多次交往,都是他向周氏求教,及至顺治十五年(1658)周氏在福州被捕,押在船上,惟有王氏来探视,并送食物。十八年获释,返回南京,有事往苏州,突然在路上遇到王氏,说是专程到南京拜访,然后去湖广探亲,周氏因他科场不利,为他写送行序,并把他介绍给自己的学生宋艾石,要宋给予关照。(《赖古堂集》卷十七,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
       姚鼐《赠程鱼门序》,云“余初识鱼门于扬州人家坐上,白晰长身,美髯,言论伟异,自是相爱敬。鱼门来官京师,乃亦亲,去岁同纂《四库全书》,因日日相见。”此二人相识时,姚鼐二十八岁,程晋芳比他大十四岁,十几年后姚鼐写此序时,“鱼门意气亦不如故,修髯苍苍大半白,相对言今昔事,有足慨者。”(第52页)虽然年龄不相若,但一见如故,结成友谊,序里交代明白,且于程氏体貌的记叙,可为其画像了。姚鼐又作《赠陈伯思序》,谓与昌平陈氏相交二十余年,知“其行不羁,绝去矫饰,远荣利,安贫素,有君子之介。”然“国家设百官以治庶事,伯思处曹司,温温无所办,不为能吏。”因而劝他在修身之外,做出业绩。(全集第53页)
       (丁)之官序
       前述方苞《送徐亮直册封琉球序》,云康熙五十七年(1718)要选使臣,惯例“以部郎仪状端伟,蓄文学者,假一品服,奉册以行”,天子命从词臣里择人,众人揣度必是编修徐亮直,果然如此,可知徐氏学问和仪表出众。在人们印象中使臣的使命,是凭三寸不烂之舌,折冲于樽俎之间,然而清朝与琉球的关系和好,无需于唇舌之劳,因此方苞希望他的此行,能将乾坤之广大,海山之苍茫,写成诗文,以享读者。姚鼐也有涉及到去琉球内容的序文,因非之官序,这里附带说一下。《食旧堂集序》,是为丹阳王禹卿的著作所写,其中讲到乾隆二十一年(1756),任命翰林侍读全魁出使琉球,他约请王氏同去,王氏的朋友耽心海上的安全,苦苦劝他不要前往,他有好奇性格,坚持成行,不幸海上翻船,又万幸生还,一路写诗,形成《海天游草》诗集。(第23页)王氏的性情与经历,于此有所反映,此文不失为王氏传记的不可缺少的材料。
       张惠言与恽敬是挚友,当恽敬将出都赴县令任,回忆他们的交往,特给予赠言,作《送恽子居序》,首先讲恽敬教他立大志,原来只要做个乡里善人,得恽敬之教益,“乃始发愤自壮,知读书求成身及物之要”;接着叙述他们相互鼓励,克服困难的过程,“八年之间,共踬于举场,更历困苦,出俯仰尘俗,入则相对以悲,已,相顾自喜。”最后说到赴任,要依平常所立的志向去实践。(《茗柯文编》第12页)《送张文在分发甘肃序》,谓浙江海盐人张文在,科场不利,到国史馆任职员,因有年头,以勤能例得府经历官衔,又经过几年,本来可以得官了,但受到主官压抑,只好捐纳,被分发甘肃任知县。可是甘肃是穷苦的地方,做官的人因难得在这里捞钱,多不愿意去,然而贫穷的张氏与人异趣,他说:“吾闻甘肃民朴而政简,长官无奔走,宾客无徭役,此真吾所乐者。”张惠言因而议论道:“君子于是知文在之贤,其不躁进也,其不患贫也,其有守也。”(第12页)张惠言的这两篇之官序,叙述了两个知县的为人,及其本人与他们的交情。三人的传记资料,于此有所提供。
       (戊)跋、书后
       书跋,一般不多叙作品的学术意义,而是讲作者及其与此书有关系的事。
       李兆洛撰《书刘柳溪先生时文后》,云刘柳溪是李氏外祖父的学生,祖父的朋友,以客游四方,授徒为生,亦在李家坐过馆,他一心一意追求功名,在教书的同时,准备考试,每日鸡鸣即起,默诵五经及制艺时文,作文章,“研求义理,探讨神脉,谨守矩度,不敢苟下一字。”然而屡荐不售,更加发愤,志在必得,乾隆五十七年(1792)大比,越发努力,平常就有吐血症,至此大发作,他知道届期不能赴考,惟有叹息饮泣,直到临终,口里还念叨着科场的话。(《养一斋集》第71页)李兆洛刻画一个读书人的追求,将乡村穷塾师的悲惨形象呈现给读者,然而其人实在太可怜了,读之令人鼻酸。
       魏源的《书赵校水经注后》是辩论学术是非,用今天的话说是讨论著作权的问题。赵一清和戴震都研究《水经注》,写出心得,历来学界有说赵氏抄袭戴氏,也有作反说的,魏源评论,是戴氏剽窃赵氏的成果。同时认为戴氏将赵氏的《畿辅水利书》删节后据为己有。(《魏源集》上册第224页)此种学术是非,不是本书所能讨论的,这里意在说明书后也会提供原著作者的传记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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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4-4-12 09:04:21 | 显示全部楼层
       (3)记述文的传记史料
       写人物的记述文,与传记的体裁不同,他不写人物的全部活动,而常常取某个侧面,作比较生动的描写,所以能够写出历史人物生平的大部分或部分经历,比赠序的传记资料要丰富一些。
       俞正燮作《汪先生事辑逸》,所写的黟县汪廷榜(1729-1803),少年学做生意,二十八岁在汉口,见市面之繁华,长江之气势磅礴,顿思如何能把它们表现出来,遂弃商学文,至金陵锺山书院求学,结交名流,其中有友人梁巘,乾隆三十六年(1771)中举,一度任旌德县训导,后再不出仕。某日在金陵与何某出游,至王者辅家,王有写日记的习惯,记下其事,并云汪是“有识见人”,后来王犯案,官方按其日记捕人,汪氏投入监狱,在亳州的梁   赶到牢房,进行慰问,事情弄清楚之后,人们称赞它们的道义之交,目为“汪梁”。二人聚餐,汪氏对梁氏说,从前你不吃肥肉,我劝你,你才知道它好吃;可是我素来不饮酒,你劝导我,我也就喝酒了,而且现在杯不离手,我二人岂不成了狗肉朋友,听到的人无不作为趣谈。(《癸巳存稿》卷十五,第5册第451页)汪氏是颇有个性的人,《辑逸》亦是颇为难得的资料。不过更有意思的是《胡先生事述》,将有奇异之行的胡梧逸事写得还要生动有趣。徽州人胡梧(1757-1799)十一岁丧父,在外与人争斗,饿了偷家里的书卖,就在外面吃饭,日子久了,书被他几乎 卖光,其母大加训斥,遂折节改行,与两个弟弟日夜读书,后投奔在杭州作官的父执,恰巧该人出事,不得已流落在江浙作生意,开始赚钱,后来折本,无奈,在扬州与无赖混在一起作无本生意,裹了他们的钱北上。又去父执、保德州知州处,被荐为书院主讲,因学问有限,胡乱讲解。后进京,再次折节励学,科举中式,大挑知县,不就。在京补中城兵马司副指挥,与隶皂为伍,先以威慑之,使无赖不敢同他捣乱。中城窃案常年不能破获,责问捕役,他们回说,知道这关系官长的考成,也关乎吾辈的身家性命,一定下力去捕捉。五天过去了没有动静,问他们还是那句老话搪塞,他发怒道,捉不捉住盗贼,关不关乎我的考成不要你们管,我也不要你们的身家性命,再捕不到,我先打你们板子。捕役知道他认真了,四天功夫,破获十七起案件。云居寺胡同的一个人恃强将掠他人的妻子,他当面警告那人,该人不得不打消邪念。京城的官要想在贪占之外得钱,就是借口个人或家中有喜庆事,收礼,他也是如此,说有喜事,订了日子请客,搞得煞有介事,届期自身装病不出席,而礼金都由仆人收回来了,他笑着说:“廉吏之富,其以此耶!此吾在扬州故智也!”他得肺病亡故,终年四十三岁。俞正燮说胡梧:“真循吏也,生平之行,发乎情,止乎礼义,合圣贤之法。”并说胡氏素来厌恶乡愿,因此这篇文章写成后,特地让所谓乡愿们观看,凡他们认可的事,都从文中删去,也就是说保留下来的胡氏事迹,是乡愿所不赞成的。换句话说,所写的事情虽是一些人所不能接受的,但是符合礼义,值得赞扬。(第5册第453页)俞氏的《事述》将主人公写得有血有肉,性格鲜明,实在是一篇好传记。
       方苞撰《良乡县冈洼村新建通济桥碑记》,看题目以为与人物传记没有多少关系,其实是写的僧侣沛上人的行事。记云:“沛上人初至京师,居禁城西华门外道旁小庵,遂兴其地为禅林,敕赐静默寺,一时王公贵人多与之游。康熙六十一年,余充武英殿修书总裁,托宿寺中,与之语,窥其志趋,乃游方之外而不忘用世者。”其师居安肃,在良乡建寿因寺,沛上人经过冈洼村,见行人过河艰难,乃兴建桥梁,资不足,得到官员的帮助而建成,遂请方苞撰写碑记。方苞见他“居母与兄之丧,沉痛幽默,虽吾党务质行者,无以过也。”(第4册第349页)读者通过方苞的文字,必然知道这个僧人,上通皇帝,下结地方官员,既涉俗务,非是地道的出家人。方苞作《记太守沧州陈公罢官事》,写康熙南巡,地方接待,无正常经费,陈氏不愿向百姓多敛钱,而为大吏所不容。御舟所经过的河岸要修整,大吏故意在前一天通知他动工,他并不要百姓出工,自己率领子弟去整治,感动得民人自动上工,预期而成。(第6册第148页)
       李兆洛写的《记饿胥》,与俞正燮所写的胥役迥然不同。饿胥是安徽凤台县胥缪章、唐元二人,嘉庆十九年(1814)旱荒,两个人都饿死了,李兆洛是该县知县,说唐元是在衙内管送茶水的,为人小心谨慎;缪章服役几年,并无大过。李氏云县里穷,他作为县官也贫穷,眼看着他们饿死而毫无办法。人们不齿于衙役,他们行为不端者确实较多,可是不作坏事竟然饿死,真不知道如何看待他们。(《养一斋集》第119页)缪、唐是两个为人所贱视的小人物,赖有李知县写了小传。
       王铣,体弱而能文,在四库全书馆做誊录,有劳绩,因得出任华阴县丞,甚贫困,嘉庆初川楚陕白莲教起事,长官命其往军营送饷,他知此行必死,先拜祖像而后出发,途中遇劫饷者,宁死守护饷银,遂遇害。这是恽敬的《书王丽可事》文中讲述的事情。(《大云山房全集》第50页)王氏在《清史稿》卷489有传,比恽敬文章多出他拒绝县官分赃的丑行,因遭县官之嫉恨,而《清史稿》没有叙述他预知前途的情节,两书互为补充,王氏生平的记载就较完整了。恽敬另写有《新城锺溪陈氏房次科第阶职记》,将前述姚鼐文中记录的陈道、约堂、用光家族各房成员的科第、仕宦,分房按辈一一注明,对了解家族人物关系、履历甚为明了。
       姚鼐著《朱海愚运使家人图记》,云图上绘有六人,为朱海愚夫妇、两个儿子、奶母怀抱婴儿,朱氏官两淮盐运使,时年五十岁,因添孙而喜,故作此画。(全集第184页)这种图画,今人名之曰“合家欢”,可以想见朱运使其时得意的形态。姚鼐还写有《金焦同游图记》,叙述乾隆四十二三年之间,与前述朱运使及王梦楼侍读游览金、焦二山,请人为他们作画,后来在乾隆五十八年见此画,回忆当年情景,写下此文。(第101页)他在《随园雅集图后记》,说的是袁枚在其随园作东,宴请沈尚书、蒋编修、尹公子、陈文学,适时而绘五人图,事后让许多名家观赏并题字,姚鼐至南京拜会袁枚,得观此图,袁枚也请他题字,因成此文。(第100页)

       (4)其他文体的传记资料
       碑传文中的墓志铭、神道碑、行述,以及较正规的文章的传记素材,这里不作说明,仅述不常见文体中的传记史料。
       恽敬《大云山房全集》里有几篇颇具特性人物的传文,其一《罗台山外传》,写瑞金人罗有高,三十四岁中举,好武,喜佛书,忽然登楼自焚,家人救出,狂走入山,著僧装,与人言孝弟而歌泣无时,东下扬子,渡钱塘,至奉化,捕役以为他是盗贼,数十人拿他不住,却自动到县衙与知县作禅语,县官瞠目不能对答,恰有同年邵洪主事家居,乃得释放,北游京师,返乡,卒年四十六岁,著有《尊闻居士集》。(第48页)瑞金秀才谢南冈(1724-1806),家贫,不会治生,喜与人辩论,人家不答理他,学政来考试,将他的诗定为四等,予以贬斥,别人更嘲笑他。在他死后,恽敬读他的诗,认为寓意深远。(第48页)恽敬有两个仆人,名叫孙顺喜、杨和儿,在外边都是无赖,可是对主人勤谨服务,并都死于送主母的水路上,因之为他们作《二仆传》。(第48页)恽敬又纂《博妇》一文,叙述丹阳贺某赌博成性,破产,妻束氏暗中理财,不使其知,对其不予理睬,而精心供给其衣食,才使这个家庭得以维持。(第147页)反映一位智慧出众的女性历史。
       方苞的《婢音哀辞》,讲他家世仆王兴的女儿王音,九岁服侍老夫人,老太太卧病一年多,全杖她侍候。她非常劳累,四更睡觉,鸡鸣即起,而主家清贫,衣不遮体,冬天在无炭火的厢房中受冻,不幸十七岁夭亡。(第4册第373页)方苞、恽敬的仆婢生平,在主人的文字里得到流传,是生时不幸,死后幸运地留名。
       文集中的记、纪事、序跋以及外传、哀辞的文字,确实含有大量的人物生平资料,既有较全面的内容,又有某个侧面的史实,如果一个人得到不同作者的垂青,其传记资料则来得较为丰富。而且在文体时讲,不像正式传记那样刻板,可以写得生动活泼一些,如同俞正燮所描写的人物,有血肉,有个性。
       文集中的有些序,实在不能让人恭维,或陈词滥调,缺乏内容,或吹捧无度,远离实事。特别是寿序之类,非颂扬不可,故许多人不乐意写,可是碍于人情,有时不得不动笔。清代后期不止一人批评清人所作的祝寿文,比如陈康祺径直云“寿序谀辞”,“每观近今名人集中,偶载一二,亦罕有不溢美者。(《郎潜纪闻初笔》卷七,中华书局1984年版上册第146页)再如朱克敬认为“时俗多以浮词砌饰”,“语多失真”。他并以自家纂写的寿序作例子,希望这种文字能写得好一些。文见附录(【附录7,1页;《瞑斋杂识》,岳麓书社1983年版第75页】)看来对于文集里涉及到人物传记的文字,其是否为实录,需要作出鉴别,进行史料考订,不宜一律相信。

                 第二节  诗词、诗话、图咏中的传记史料

    (一)诗歌中的人物史料
       要把诗歌用作历史资料,首先需明了清代诗歌的特点。苏州大学中文系明清诗文研究室在《清诗纪事·前言》对此作出如下的分析:宋诗近意,元诗近纤,明代叙事诗之可观者代不数人,人不数作,“这种情形祗是清代纒有了明显的改观。……十朝大事往往在诗中得到表现,长篇大作动辄百韵以上,作品之多,题材之广,篇制之巨,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结论是诗歌的“叙事性是清诗的一大特色”。叙事诗既然成为清诗的特点,无疑,就为以诗证史方法的运用提供大量的素材,以助其实现。相信运用以诗证史的方法,将诗词歌赋所咏的事物,与人物的活动联系起来考察,可以证实人物的一些事情,也能够发现一些鲜为人知的事实。试从下述数例了解诗词的人物史料价值。
       顾炎武作《哭李侍御灌溪先生模》五言古诗,李模,《清史稿》卷五百有传,云其“天启乙丑进士,授东莞知县。考最,入为御史。因劾论中官,谪南京国子监典籍。”福王宏光朝一度出任御史,旋告归,杜门三十载,卒年八十。(第45册第13817页)顾氏诗云:“巡方先帝日,射策德陵时。(本书作者按:先帝指明崇祯帝,其时李模任职御史;德陵,是明天启帝陵号,李模是天启进士)落照辞乌府,秋风散赤墀。(原注:君以崇祯十四年左迁南京国子监典籍,南渡复官,称病不出。本书作者按:南渡,指福王政权的建立;复官,即李模仍为御史)行年逾八十,当世历兴衰。廉里居龚胜,绵山隐介推。(本书作者按:历兴衰,指李模眼见明清易代的朝代兴亡;龚胜为西汉人,任言官,后辞职不出;介子推,春秋晋国人,有从晋文公出亡之功,归国后不求仕进,而入绵山隐居,晋文公求之而不得。介、胜的行为与李模相类似)”(《顾亭林诗文集》第423页)将顾诗与《清史稿》传对照,不难明了诗词和传记的这两种文字,内容相同,可以互相佐证,顾诗可谓为史诗。
       郑板桥的《自嘲》诗咏道:“教馆原来是下流,傍人门户过春秋。半饥半饱清闲客,无锁无枷自在囚。课少父兄嫌懒惰,功多子弟结冤仇。而今幸作青云客,遮却当年一半羞。”(第315页)郑氏青年时代处家馆,此诗所咏为切身体会。他作了青云客,任潍县、范县令,其实并不得意,又作《自咏》:“潍县三年范五年,山东老吏我居先。一阶未进真藏拙,只字无求幸免嫌。春雨长堤行麦陇,秋风古庙问瓜田。村农留醉归来晚,灯火千家望不眠。”(第317页)虽然八年未进一阶,但尚能自得其乐。这两首是写自己的,说他人的诗亦不少。《夜宿光明殿赠娄真人(讳近垣)》,因同道士娄近垣相与,表示不赞成皇帝修炼丹药。原来娄道士应雍正帝征召进入内廷,后来被放出去。娄与郑板桥关系密切,把他的道童石三郎给郑氏使用,一段时间后道童离去,回到师父身边。(全集第88页、第245页)郑氏别有咏其叔祖福国上人的《破衲》五绝:“衲衣何日破,四十有余年。白首仍缝绽,青春已结穿。透凉经夏好,等絮入秋便。故友无如此,相传互有怜。”(第89页)通过衲衣的缝补,将一位穷道士的可怜生活表现出来。
       魏源为状元陈沆的诗集作过序--《简学斋诗集序》,而写给他的诗至少有四首,其中《长沙别陈太初》,谓二人相别一年后聚会于长沙,几次在一起进餐。(“别期复兹合,湘城数过饭。”)这里靠近陈氏的家乡蕲水,而距离魏源的故乡邵阳较远,陈氏恋友挽留魏源多住几日,魏源因高堂老母的企盼急于归乡,还是陈氏帮忙,为他筹措好舟车,预期在岁末赶回去。(“君贪朋友乐,我愧高堂眄。劳君筹舟车,岁暮得旋返。”)(《魏源集》下册第593页)
       艺术家邓石如(号完白山人,1743-1805)有登泰山的画,其时是李兆洛与之同游,四十年后李氏重新欣赏这幅画,作《邓完白登岱图》,云“日观峰颠置完白,人奇境奇两难得。……斯游奚止四十年,我今展图犹眼前。先生精采固不敝,奋袂盱衡见其概。”(《养一斋集》第296页)李氏还为邓氏写《邓石如君墓志铭》,(第124页)不具述。
       诗词所描述的人和事,这人必是亲朋好友,也包括自己,所以能够留下这些人物的生活片段资料,而且感情真切,能给读者形象的感受,用以作人物传记的资料别具生动的作用,为其他文体资料所不及。

    (二)诗图的传记史料
       刚刚讲到李兆洛、姚鼐写的图记,但在书中,读者只能见到文字,看不到图。在年谱章中介绍过麟庆的《鸿雪姻缘图记》,是图文并茂的传记,这里不再复述。不过这两个事例说明,图和记在一起,具有传记素材,是毫无疑义的。这类作品古代不是很多,然而也能见到一些。如《圆明园诗图》,系由乾隆帝做诗,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作注,鸿胪寺序班孙祜、沈源绘图。此书除了记录圆明园的建筑史,也反映乾隆帝生活史。又如《御制恭和避暑山庄图咏》,此书原系康熙帝咏诗,翰林院掌院学士揆叙作注释,内阁侍读学士沈瑜制图,后来乾隆帝依康熙帝原韵和诗,鄂尔泰等加以注解而形成。此书对承德避暑山庄作出描述外,涉及到康熙帝的游猎嗜好、性格及其与政事的关系,以及乾隆帝受康熙帝抚养、政治传承关系,是研究康乾二帝性格、作风的可贵史料,对此,本书作者纂有《〈御制恭和避暑山庄图咏〉的史料价值》一文,刊于《山庄研究》(紫禁城出版社1994年版)。现附录于后,(【附录8,3页】)读者可以通过一个事例了解诗图的史料意义,故不再作其他的说明。

    (三)诗话中的人物传记
       诗话的写法是举出他人诗歌的全部或诗中的一二句,论说其诗的优劣,阐述自家的诗歌创作观点和欣赏情趣,为此还会说到诗歌作者的生平、逸事,如果双方有机缘的话,往往会提到交往的情节。这是通常的写作情形,专为纪念亲人和友人而著述的,例如王士祯(1634-1711)因乃母、乃兄相继谢世,甚为伤感,又“念二十年中所得师友之益为多,日月既逝,人事屡迁,过此以往,未审视今日何如”,乃取平生所藏师友之作,“为之论次,都为一集”于康熙十三年(1674)纂成《感旧集》诗话一书,该书后经卢见曾增补。兹将王氏序言附录于下。(【附录9,1页;《感旧集·自序》】)所以诗话有两种功能,即论述诗歌艺术及诗歌作者,因此诗话对于诗歌作者来说,不仅表现技艺的能力被人评论,而使人知道他的功力如何,同时其生平,特别是与创作有关的活动亦被记录,这两方面都关乎其历史,是其传记资料的保存形式的一种,研究人物传记史料,于此亦需有所留意。这里介绍它,即基于这种事实。
       清代人写作诗话,有热情,约有三四百部著作问世,其中著名的有
       吴伟业:梅村诗话;         王士祯:渔洋诗话;
       宋  荦:漫堂说诗;         查为仁:莲坡诗话;
       杭世骏:榕城诗话;         洪亮吉:北江诗话;
       翁方纲:石洲诗话;         李调元:雨村诗话;
       阮  元:广陵诗事;         赵  翼:鸥北诗话;
       吴  乔:围炉诗话;         袁  枚:随园诗话;
       赵执信:谈龙录;           毛奇龄:西河诗话;
       法式善:梧门诗话;等等。
    还有一些诗话无单刻本,收在自家的专著里,如钱泳的《履园丛话》内有《谭诗》一卷。诗话的篇幅,像《随园诗话》那样的鸿篇巨著很少,多属精致之作,因此有汇编问世,以利读者寻觅。1916年丁福保编印《清诗话》,选录四十余位清人的诗话著作。该书后由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于1963年印行新版,1978年又由上海古籍出版社梓行,均有郭绍虞撰写的《前言》,对所收各种诗话作出评述。郭氏另编《清诗话续编》,收书三十四种,所选有的属于见解精到,有的则为版本罕见,此书系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发行。
       诗话的传记资料,就每一个人来说,多属只言片语,叙人物的某一特点,即使通论的,文字也很简约。尽管如此,也可以令读者对人物有所了解。王士祯《旧感集》写查士标的诗,云:“士标字二瞻,号梅溪,江南休宁县学生,侨居江都。”又引靳治荆《思旧录》文字,谓其书法得明人董其昌神髓,作画发抒元人倪瓒、宋人黄庭坚意态,四方争购之。等等,详见附录。(【附录10,1页;台北文明书局《清代传记丛刊》本,第27种第568页】)法式善(1753-1813),以诗名世,作诗精益求精,(参阅钱泳《履园丛话》卷八《谭诗》,中华书局1979年版上册第207页)因而评诗侧重于艺法,然亦涉及人物。如论方正澍诗,谓其“歙人,性耽吟咏,不求仕进,毕秋帆制府(湖广总督毕沅)尝称其索居屏迹,有贾浪仙(唐人贾岛)、罗昭谏(唐五代人罗隐)之风。”又讲述罗聘的画和翁方纲的题句,兹不具述,请阅附录。(【附录11,2页;梧门诗话书影和方、罗二条,文海版】)郑板桥的诗受到多种诗话的关注,袁枚在《随园诗话》卷九讲到他同郑板桥的二则掌故,一是郑氏在山东做县令时,听讹传袁枚死讯,蹋足大哭,其时二人并不相识;后来在卢见曾运使的筵席上相见,听郑氏论天下人才。说到诗,袁枚认为:“板桥深于时文,工画,诗非所长。”又云其“多外宠,常言:’欲改律文笞臀为笞背’,闻者笑之。”阮元《广陵诗事》卷一说到郑板桥政绩,赞其为良吏:“令潍县,后调范县,以岁饥为民请赈,以是忤大吏罢归。(阮)元在山东过潍县,见邑人宝其书画,多能仿效其体,其流风余韵,入人深矣。……盖板桥实不愧古良吏,或以山人游客目之,非也。”钱正鍠《诗话》卷上,不同意袁枚的非议郑氏诗,云郑诗“虽学浅,而气清神爽,随园谓诗非其所长,殊不尽然。”(以上均见《郑板桥全集·郑板桥研究资料》第695页-第701页)阮元以亲身经历得知郑板桥在山东的事迹,袁枚谈他与郑板桥的交往及板桥的癖好男宠,都是郑板桥传记的绝好资料,由此可见诗话传记史料的不可忽视的价值。
       有两部今人编纂的清人诗歌纪事,有类于清人诗话,即邓之诚编纂的《清诗纪事初编》和钱仲联主编的《清诗纪事》,这里略作绍述。此书不同于丁福保、郭绍虞等人汇编清朝人写的诗话,而是编选清代人的诗,同时介绍其作者。
       《清诗纪事初编》的编著者邓之诚鉴于前人编的名为纪事诗的集子,而所选择的诗歌颇为杂泛,缺少真正的纪事诗,因思有以开创,以便用以验证历史。他所选的诗以是否纪事为准则,而不看作者的名气,所谓“但取其事,不限名家”。他收集素材之时正值抗战时期,,仰慕明清之际遗民的风范,特为他们多着笔墨。他对诗作者的说明,博采诸家著述,予以综述,虽然并无多少新材料,但是对每位诗人生平的概述相当成功,又把众多诗人的传记资料汇合在一起,大为便利人们的阅读。对此,该书《前言》特别谈到小传的编写特点,可作参考,故附录于次。(【附录12,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该书由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于1965年出版,上海古籍出版社于1985年重梓。全书采六百家的诗二千余首,为六百位作者作了小传。这些人都生活在明清之际和清初,他们的诗多少能够反映时代的风云变化与人物的命运,以及作者的人生感受。如卷四选汪楫的《一钱行》诗,题注云:“甲辰(即康熙三年)春,林茂之先生来广陵,余赠以诗,有’沽酒都非万历钱’之句,先生瞠目大叫曰:’异哉!子知我有一万历钱在乎?’舒左臂相示,肉好温润,含光慑人,盖先生之感深矣。更为赋《一钱行》。”(上册第500页)将林茂之的怀念明朝的心态和行为深刻地表现出来。可知邓之诚按照自订的原则,努力选择叙事诗,从我们研究诗歌的人物传记资料来看,所选确实有用。邓氏为六百诗作者写的小传,颇有特色,把握人物的特征,写其生平概貌,赋予感情,因而生动明快。如以写作《出劫纪略》在五十、六十年代颇为明清史学家重视的丁耀亢,邓氏在卷六为其写的小传,实能传神,兹附原文于后。(【附录13,1页;原书下册第682页】)此书的诗人传记资料虽来源于前人但邓氏不乏考订论证之功,凭借邓氏的深厚史学功力,将一些疑案澄清或进一步提出解决的线索。
       《清诗纪事》,1987年江苏古籍出版社梓刻,本书作者见到七册,系按朝年编辑,头二册是明遗民之作,第三第四二册为顺治朝人物的,第五第六为康熙朝,第七系康熙、雍正两朝人物,每册六百余页,统一编订页码,共选约一千六百人的诗作,而全部设计是五千余人。在每个朝年内部,诗人的排列,依进士、举人科分先后为序,帝王置于各朝之首,诸生、布衣及科名无考考者列于每朝之后。所选的作家有帝王、卿相、官吏、士民、释道和妇女的诗作。选择的诗歌是以反映清代政治历史和社会生活的诗篇为主,重视各阶层人物活动、故事。诗作及其纪事,取材于清人、近人诗话、词话、笔记、日记、尺牍、档案和方志。对所选作家的小传,书写姓名、字号、籍贯、科名、官职、谥号、著作情形,诗人生活故事及诗歌总论。诸种原则,并见于凡例,兹附于后。(【附录14,2页】)此书所辑录的诗歌作者传文及所选诗歌的记注情形,请阅第六册第3296页-3299页的陈邦彦、吴廷桢两条,见附录十五。(【附录15,2页】)
       《国朝畿辅诗传》六十卷,道光十九年红豆树馆版。作者陶氏,历官编修、直隶清河道、大名知府,在京城及京畿生活二十三年,鉴于南方人传记比北方人多,特写此书,以便为北方人立传。所写的是畿辅各种类型人员,有达官、学者及隐逸。他在《凡例》中说:“是集虽主选诗,义在存人。”作书之旨,是通过其人之诗以保存其人的历史。具体做法是为被选中的人作小传,选录其若干诗赋,如卷三十陈德荣传云:“字廷彦,号密山,安州人,康熙五十一年进士,官安徽布政使,有葵园诗集四卷。”下录《测海集》、《随园诗话》等书关于陈氏的评论,再下去辑录陈氏诗二十五首。诗和传并列,为读者提供直隶诗人的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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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4-4-12 09:0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四)词话的传记史料
       顾名思义,由诗话想到词话,其必是论词人和词的艺术的,同样也应当能够提供一点人物传记的资料。清人词话亦有多种,如彭孙遹的《词藻》,李良年的《词坛纪事》,徐釚的《词苑丛谈》等。徐氏书有十二卷,其中四卷是《纪事》,有一卷专记清人的事情。本书作者几乎没有读过这方面的著述,仅将《郑板桥全集·郑板桥研究资料》中所见的词话报道一下。
       词话作家论述郑板桥,互有歧异。查礼《铜鼓书堂遗稿》卷三十二《词话》谓郑板桥“能诗、古文,长短句别有意趣”,并以郑氏《沁园春·书怀》为例,说其“风神豪迈,气势空灵,直逼古人。”丁绍仪在《听秋声馆词话》则持相反态度,云郑氏之词,“语虽俊迈,终非词苑正宗。”陈廷焯的《白雨斋词话》卷四论板桥词同于丁氏说法:“板桥词,颇多握拳透爪之处,然却有魄力,惜乎其未纯也。”陈氏在同书讲到诗词名家蒋士铨的词:“气粗力弱,每有支撑不来处。”还比不上郑板桥。以上均为论词学艺术,未及词家史事。但是陈氏在同书卷五说到唐煜云:“吾乡唐少白煜,与余为中表兄弟,年少工词,后困于衣食,未能充其学力之所至,年未五十下世,可叹也。”并录其《金缕曲·登岱》。此外,谢章铤《赌棋山庄集·词话》记载一位盲人词家:“陈孟周,瞽人也。闻人填词,问其调,为诵太白《菩萨鬘》、《忆秦娥》二首。不数日。即为其友人填二词,亦用《忆秦娥》调。其词曰……。闻者莫不惊叹。”(以上引文俱见《郑板桥全集》第702页-第708页)唐煜、陈孟周在常见的传记书中没有传文,两个词话里介绍他们,真是为他们树碑立传了。

                   第三节  历史人物研究资料汇编

       为研究某一个历史人物,或者他的著作(必然是名著),将有关他(或他的书)的文献编辑在一起,这就是本节标题所说的历史人物研究资料汇编。它汇编的是史料和论述,使读者利用方便,然而不能提供新材料,这是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但是诸种资料汇编是对着特定人物的,是人物传记资料集,不同于其他内容的资料汇编,这也是需要明确的。这类汇编,如果细分的话,可以区分为三种,即人物研究所附的史料汇编;专著研究所作的作者及其著作的总论汇集;人物研究所附的原始资料和研究论述的综合汇编。说是可以这么认识,具体划分又不会那么清楚,故将前两类合并说明。这类汇编,在早先似乎没有,出现于晚近,应当是半个世纪以来的事情,也即随着学术研究的发展,学者创造出这种形式,为研究的深入开展提供方便。本书研究的清代人物传记资料,在这人物中,不仅有史学家来考察,清人中的文学家、艺术家、思想家,还受到文学艺术界、哲学界、政治学界的关注,所以这方面的人物史料汇编又来得多一些。

    (一)以史料为主的人物传记资料汇编
       就本书作者所见到的这类汇编,分人绍述如次。
       戏剧家李渔(1611-1680)的研究总论汇集。1991年浙江古籍出版社编印的《李渔全集》,计有二十卷(册)之巨,其中前十八卷是李渔本人的著述,第十九、二十两卷是李渔史料和研究他的文论汇编,第十九卷的内容为单锦珩编的《李渔年谱》、《李渔交游考》、《李渔研究资料选辑》,从题目可知此卷基本上是资料性的。第二十卷为现代学者研究李渔论文精选,李渔研究论文索引。   
       前面提到过的唐甄,他的代表作《潜书》的中华书局1983年印本的附录,即系唐甄史料及研究的汇集,它包括《关于唐甄及其先世的资料》,收有他的传、行略、小传、墓表、墓志等;《关于唐甄著作的介绍与评论》,含有他人给唐甄著作写的序、《四库全书总目》唐甄《衡书》的提要等;李之勤作《唐甄事迹丛考》。基本上是清人写的史料和对唐甄的评论。
       研究《聊斋》作者蒲松龄(1640-1715)的图籍较多,具有资料意义的,本书作者见到路大荒编纂《蒲松龄年谱》,内中年谱之外,还有蒲氏世系表、墓表、行述、祭文、故居,此书由齐鲁书社于1980年刊行。齐鲁书社还于1988年出版袁世硕著《蒲松龄事迹著述新考》,上编十二章,前十章是蒲松龄与张笃庆、王士祯等人的关系,第十一章关于蒲氏子孙;下编是论创作。
       孟醒仁作《吴敬梓年谱》,安徽人民出版社1981年枣梨。该书的《谱前》、《谱后》收有《儒林外史》作者吴敬梓(1701-1754)的先世和身后史料,另附全椒吴氏世系。
       《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约1711或约1715-1763或1764)的生平资料甚少,一粟将之搜集汇编在《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红楼梦卷》中,含有敦诚、敦敏、张宜泉等人有关曹雪芹的诗文,《红楼梦》各种版本的序言,诸家对《红楼梦》的评述。此书分上下二册,由中华书局出版于1963年。这里附带指出,古典文学名著的研究资料汇编,非仅《红楼梦》一种,《儒林外史》、《聊斋》等均有,内中都汇有其写作者的家世、生平、身后资料,有需要的读者可以把握这一信息。
       前面说过李兆洛写邓石如图记的事,穆孝天等编著《邓石如研究资料》就以汇集邓氏史料为任务之一。全书分四编,第一、二、三编为邓石如评传、年谱、著述,第四编为《诸家笔下的邓石如》,内收关于邓氏的传记、题赠等。此书作为《中国古代美术资料丛书》之一,由人民美术出版社印制于1988年,兹将其书影、目录附于后。(【附录16,2页】)
       《郑板桥全集》所附录的《郑板桥研究资料》相当丰富,前面业已多次引用其材料,兹将其搜集的资料分类目录抄录于下:传记,家谱、进士题名碑,题画像,方志,诗词书信,序跋,书目,诗选,词选,诗话,词话,联话,板桥集评语,书画评,书画目,笔记,其他。
       《龚自珍研究资料集》,孙文光等编,黄山书社1984年梓刻。辑录1896年至1949年有关龚自珍(1792-1841)家世、生平、交游、写作的记载和评述,收有龚自珍尺牍,刘廷禄的定庵文签评,缪荃孙的龚定庵逸事,附录龚自珍研究论文索引。
       学术界对《孽海花》作者曾朴(1872-1935)的关注,有专著数种问世,其中有时萌纂《曾朴研究》, 内容为曾朴生平系年,曾朴著译考,曾朴与法国文学。此书由上海古籍出版社于1982年印行。
       《刘鹗及〈老残游记〉资料》,刘德隆等编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枣梨,内分五辑,为现存刘鹗诗文稿;现存刘鹗日记、书信(壬寅、乙巳、戊申日记);刘鹗身世资料、刘氏世系表;刘鹗名号一览表;有关太谷学派资料。刘鹗以写作《老残游记》而出名,在研究过程中,人们发现他同太谷学派的思想相通,对他的思想观念多加注意,这部资料的编辑,既反映了研究成果,又为对他的深入研究发掘材料。

    (二)评论、史料兼具的人物传记汇编
       以上说的是单个历史人物的资料和研究著述汇编,多系单独出版,即使《红楼梦卷》属于《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与其他卷各不相干,而且这类书编辑严谨,务求资料搜集的完整,选择论著的精当;现在要讲的是传记资料丛刊,也是分人编集,但多人合为一辑,且系复印资料的汇集,编辑加工量小,然而有出版快捷的优势,这就是台北天一出版社发行的《传记资料》。就本书作者所见到的,此丛刊至1985年已出版十一辑,传主达一百一十一人,其中有唐代人,近当代人,而清代后期人较多,如林则徐、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郭嵩焘、黄遵宪、张之洞、王韬、李慈铭、翁同龢等人。所选资料,《编辑凡例》上说是“收辑资料不限时间、空间:简言之,古今中外凡与所收人物有关之资料,均在收辑之列。已出版之专著,或未出版之博硕士论文,亦提供提要、目次、查考书目。”“收辑资料,除各类期刊杂志、报章所刊外,并扩及私家日记、碑铭、墓志、行状、行述、年谱、纪念文、回忆录、合集及专著。”本书作者所看到的,多系选印报章杂志的文章,很少有原始资料。对一个传主的研究文论,如有陆续发现,则予续编,因此一人可以有数册乃至十余册,如《李鸿章传记资料》多达十五册,梁启超的更至十九册,每个人的册数还会因研究新成果的面世而增加。兹将该丛刊的先后两份《编辑凡例》、《郭嵩焘传记资料目次》(第一册)及版权页附录于后,以便读者加深对其理解和运用。(【附录17,5页】)


                  第十章  地方史志中的清代人物传记史料

       清代产生五千余种地方志,为数可观的地方史,民国以来又出现了以千计数的地方史志。地方志记录地区自然面貌、特征和人文历史、现状,地方史则记叙地区社会历史,两者文体不同、任务有异,但都是关于地方历史的文献,都把叙述人物活动作为载笔的重要内容,因而留下了大量的人物传记资料。对于清代人物而言,不仅清朝编写的地方史志有他们的传记和素材,民国以来编著的作品中同样有着他们的活动记载。本章将对清代以来问世的地方史志中的清人传记史料作一番清理,而重点是绍述清代编纂的方志里的传记材料;由于当今台湾制作的区域人物传记较多,故对台湾地方史志作出特别说明。

                   第一节  清代地方志人物传的编写

       方志有其特定的体例,通常由五个部分组成:图,地图、衙署图、名胜图;记,大事记;表,建置沿革、职官、科举等表;志,营建、食货、学校等志;传,本地及与本地有关的人物传记。此外,一些方志还将文献目录、诗文和逸事、传闻收录进去,成艺文志、杂记。在这些方志文体中,与人物传记尤其有关系的是传和表,艺文志中的某些传文也是传记的直接材料。在这一节,我们的目的不在于全面说明方志的编纂,而是着眼于方志中有关人物传记内容的写作,即传和表的编写理论、史料来源和创作。

    (一)方志传记理论的讨论与传记分类
       清人的方志编写继承与发展明朝人的传统,欲了解清人方志的传记理论,不妨对明人的方志写作有所回顾。本书作者阅读过几部明代方志,兹将其概貌和传、表情况列表于次:
    作  者   书 名    修志年代         传  表  名  称                        全书卷数 传表卷数
    王  鏊  姑苏志    1506年   守令表、科第表、吴世家、宦绩、名臣、忠义、        60      27
                              孝友、儒林、文学、卓行、隐逸、荐举、艺术、
                              杂伎、游寓、列女、释老
    陈  让  邵武府志  1543年  秩官、选举、世家、名宦、乡贤、孝义、贞女、         15      6
                              隐士、侨寓、外志(奸佞)
    赵文华  嘉兴府志  1549年  人文(官师、乡贤、选举、列女)                     20      9
    田  琯    新昌县志  1579年  官师、名宦、选举、乡贤、女德、杂传(方技、仙释)   13      6
    唐鹤征  武进县志  1605年  职官、人物                                         8       3
    董  份  湖州府志  万历    辟召、甲科、贡荫、遗逸、列女、流寓、方艺、郡守、   14      5
                             县令
    李逢申  慈溪县志  天启    名宦、选举、人物                                   16      6

       上述各志的传、表名目及其卷数,昭示明人修志,将人物传记和人物表当作重要内容来写作,而且分类细致,也较为明确,即在职官、名宦之外,又分出许多类型,将孝义、列女、方外,以至流寓人物都考虑在内。由于所要写的各种类型的人物众多,所以传表的内容占据了大量篇幅,从卷数看,上列七部方志的传表卷数在全书卷数的三至五成之间,分量相当大了。这是明代方志的一项特点。明人修志的另一个关注点是在食货方面,因为地方政府有赋役之征,所以在方志里记录户口、税粮、徭役、物产等内容,与此相关的是注意吏治,如万历《武进县志》于赋役记载特别详细,作者在卷三〈钱谷〉志序说明为什么如此写作的原因:“一邑之志,所以为一邑之民,今日吾邑民之命孰急于是,故不厌繁俗而备载之。”赋役之政,可以说是地方政事的焦点。孟子讲诸侯三宝--土地、人民、政事,集中起来,就在于赋役征收的如何,明代修志的地方官将府县比方作诸侯的邦国,大讲邦国三宝,修志时就以土地、人民、政事为三大类,然后再区分为细目,万历《湖州府志》即属于这一类型。重视地方行政和土地、人民、政事的分类,成为明代方志的又一个特征。修志因涉及各个家族利益,对史事和人物的看法常常出现差异,编写遇到困难,或者成书很不理想,万历《新昌县志》反映修志的难处是“俗尚浮夸,是非矛盾,荐绅先生难言之”。这是明人修志的一种实际情形。明代方志的特点和修志情况,对清人的修志是很好的借鉴因素,因而被延续下来:(1)清人对传表的写作热情,不仅丝毫未减,而且更加高涨,本书随后将就此作较详细的说明。(2)为改善地方行政而修志的愿望,清人亦有相当的表现,比如康熙《全椒县志·凡例》所云:“城池、县治、庙学、户口、田赋之类,必详必到,迨以兴革望来贤,亦家视一邑之意云。”康熙《会稽县志》卷首总论,谓记叙灾祥,是注意水患和台风。此为关切民生,而非奇异于自然现象。嘉庆《江宁府志》卷54-56的〈艺文志〉,所选文章,许多是论述明清两代赋役的。李兆洛代人为《怀远县志》作序,云“志,民生之休戚也;志,天下之命脉也;志,前世之盛衰,以为法鉴也;志,异日之因革以为呼吁也。”(《养一斋文集》卷2〈怀远县志序〉,上海中华书局四部备要本第26页)当然,修志而不关切民生的也不乏人,如吴卓信在《书桃源县志后》所批评的:“自来述地志者,多侈陈人物富庶,风俗醇朴,山川城郭之壮丽,诗书絃诵之可风,牵合附会,以粉饰太平。其于农田水利,赋役兵刑,有关国计民生诸事,不过抄撮文移,以交卷帙,不敢一言利病,旱潦则讳而不书,饥馑则匿不入告。”(见《清经世文编》卷23,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592页)因为关心吏治民生,修志用土地、人民、政事三分法,在清代前期被较多地接受,而后这种篇章结构遭到冷落。(3)修志中出现的本地人内部、本地人与外地人的矛盾仍然存在,干扰修志的正常进行。不过清人修志,在有清一代的二百多年实践中,从理论、体例、书法诸方面都产生一些有别于明代的新特色,下面就此作一点探讨。
       (1)方志性质的地理学、历史学之辩和定位于史学及史体
       方志是那一种学科的著作?清人虽然不能像今人明确地提出这样的问题,但是这种书籍的写作目的和内容,是侧重在自然地理和地方政权的建置沿革方面,还是在此之外,又着重于地方史事和人物活动的上面?思想家戴震(1724-1777)和史学理论家章学诚(1738-1801)是这两种对立观点的代表,戴氏说:“志以考地理,但悉心于地理沿革,则志事已竟。”进而说,若一部志书,“沿革苟误,是通部之书皆误矣。名为此府若州之志,实非此府若州也”,这怎么可以呢!他认为写作方志,就是要把一个地区的行政区划及其变化区分清楚,即此地何时是何府(或何州、何县),包括那些山川和村镇,何时发生什么样的变动,那一块地方划出去了,那一片区域归入了,如果不把沿革和行政范围考察清晰,将原来属于这里而后划出去的地方仍然算作本地,那么全部的著作都错了。章学诚不同意戴氏的观点,当面同他辩难。声言“方志如古国史,本非地理专门”。他明确将方志定位于史学著作,而不是地理专书。他又说“史部之书,详近略远,诸家类然,不独在方志也。”方志之作,断断续续地进行,时间长的百十年一修,短的三数十年一续,如果只是考证地理沿革,修一次就结束了这一事业,何用不断续修?而依照史书的详近略远的原则,方志就需要一再重编。既然方志是史书,山脉河流在短期内可能没有变化或变化不大,但社会上的事情总在层出不穷,所以方志要几十年续修一次。(章学诚《文史通义》外篇〈记与戴东原论修志〉,上海世界书局1935年版第207页)戴氏、章氏的争论,是方志的内容侧重于地理沿革还是社会历史,将方志认为是地理专书的,也并非把方志视作纯粹自然地理的著述,因为讲建置沿革,就包含政治文化的内容,但是这种主张显然忽视记录人们的社会活动;而将方志看作史著的见解,则正是强调人们的社会生活,重视著录人物的活动。戴氏、章氏的方志观念中也有共同的因素,即地理沿革是方志必备的内容,也即都有人文的因素,都不将方志看作自然地理的作品,有了这个大前提,方志属于史的属性就好统一了。就以戴震而言,他主修《汾州府志》,在沿革之外,仍有人物、古迹等门类。他认为僧侣不应当编入人物门,但是他们有活动的事实,不能抹煞不录,因为他们生活于名刹梵宫,所以将他们的事情写入古迹门,这种处置尽管不当,理所当然地遭到章学诚的批评,但他没有舍弃方外人物,表明方志写人物活动是人们的共识。
       事实上,大多数的清朝人将方志视作史书类的著述。皇帝即是如此看待方志的,如雍正帝(1723-1735在位)就一统志总裁、大学士蒋廷锡的奏议发出上谕:“朕维志书与史传相表里,其登载一代名宦人物,较之山川风土尤为紧要,必详细确查,慎重采录,至公至当,使伟迹懿行逾久弥光,乃称不朽盛事。”(《清世宗实录》卷75,雍正六年十一月甲戌条。)所谓表里,是说一个事物有内和外的区分,示人于不同的观感,但是内外共同构成统一体,不可分离;所以志与史的相为表里,是志即史也,是属于史部的著作。就志而言,其记载社会历史的人物活动,比叙述山水风土更为重要,就是它作为史的表现。孙星衍(1753-1818)主修的《松江府志》的〈凡例〉,与皇帝说着同样的话,谓“志与史相表里者也”。志与史相为表里的叙述,表明说者也认为它们是有差异的,对此,四库全书总纂纪昀(1724-1805)在(嘉庆)《安阳县志序》里写道:“今之志书,实史之支流。然一代之地志,与一方之地志,其体例又不同也。故修地志者,以史为根柢,而不能全用史;与史相出入,而又不能离乎史。”(《纪文达公遗书》卷8,嘉庆间刻本,第4册页25下)他的意思是方志属于史籍,但与纪传体史书不同,是史籍中的一种流派。方志属于历史,用今日的话说,方志归属人文学科,而不隶属于自然科学,应是清人对方志认识的主流观念;方志又有其自身的特点,与史书的主体体裁又有所区别,也是清人的共识。
       孙星衍在上引凡例的话后,接着说“兹志仿史例,为志十,……为表二,……为传二。”志、表、传的体裁,确属历史著作的体例。桐城派古文大家姚鼐(1732-1815)在《新修宿迁县志序》简捷地说:“郡县有志,本史体也。”(《惜抱轩集·文后》卷1,上海中华书局四部备要本第124页)方志为史体,修志要用史法,章学诚为此发出“立三书”的建议:“仿纪传正史之体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征。”为什么作如此安排?“明史学也”。(《文史通义·方志立三书议》,第128页)属于史学,就需要仿效史著体例。章氏又就《石首县志》的体例说,该志首先出现的是编年大事记,因为“编年,存史法也。(方)志者,史所取裁;史以记事,非编年弗为纲也”。(《文史通义·为毕秋帆制府撰石首县志序》,第216页)志书立人物传是仿于纪传体史书,立列女传,而不是烈女传,亦是效法正史。这些体裁均来源于史。
       把方志定位于历史,在逻辑上必然采取与史著大体相同的体例,而诸种体例所记载的内容,又反过来证明志是史的一种。
       (2)传记在方志中的地位
       前述雍正帝的上谕,强调方志中人物传记的纂写比自然地理的叙述更为重要,可见传记在方志中的突出地位了。方志中的传记与大事记的关系,犹如正史中的传记与本纪的关系,方志是史著,它的传记就是解释大事记的,自然处于重要的地位,雍正帝就是在这个前提下讲的那番话。皇帝如此,臣下也是这样的认识。兰鼎元主张志书多写人物,在〈修志杂议〉中说:“人物为一郡柱楚,乡邦之光耀,多多亦善。”(《鹿州全集·初集》卷12,雍正版第6册页50下)多立人物传是理所当然的事。章学诚则云“邑志尤重人物”,(《文史通义·修志十议》,第199页)一语点出传记在方志中的位置。
       传记的重要,与其教育功能密切相关。官修方志,用传记中的种种类型的人物教化民众,向其看齐。前引雍正帝上谕系为蒋廷锡奏议而发,蒋氏认为写方志的人物传要特别认真,应把“各省名宦、乡贤、孝子、节妇一应事实,详细查核”,以便写出“其行义事迹卓然可传者,方足以励俗维风。”原来官方如此重视编写方志的人物传记,是要用楷模人物的名宦乡贤、孝子节妇教化民间,整齐风俗,稳定社会秩序。李兆洛编写的有名的《凤台县志》云,志中作列传,是用名贤事迹教育后来人--“本其行事,以兴来者”;作列女传,亦复如此--“阴教是敦。”(《养一斋文集》卷2〈凤台县志序〉,第22页)章学诚同样认为志书的教育作用,主要体现在传记方面,因而说:“史志之书,有裨风教,原因传述,忠孝节义,凛凛烈烈,有声有色,使百世而下,怯者勇生,贪者廉立。《史记》好侠,多写刺客畸流,犹足令人轻生增气。况天地间,大节大义,纲常赖以扶持,世教赖以撑柱者乎!”(《文史通义·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一书》,第194页)既然有大节大义的人物形象树立在那里,当然会感化行为有亏的官吏,激励士人和群氓了。
       为了突出人物传记的地位,在方志写作的实践中,避免出现立传人物的缺少和泛滥的两种相反的现象。正如蒋廷锡所说:“本朝名宦人物,各省志书既多缺略,即有采录,又不无冒滥。”他是要纠正这种不正常的情况。乾隆帝于四十七年审查一统志馆提交的清代松江府人物传稿,内有王琐龄、王鸿绪等人,而没有尚书、书法家张照,因而发出谕旨询问,为什么不给张照作传,是否因为他受过处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是不必要的,应当给他立传。(光绪《大清会典》卷1049〈翰林院执掌〉)乾隆帝注意于该立传者不要短缺。
       为突出传记,修志理论家要求节省对景物的笔墨,以免影响写作传记的精力,章学诚为此批评某些方志的编写人:“每见文人修志,凡景物流连,可骋文笔,典故考订,可夸博雅之处,无不津津累牍;一至孝子忠臣义夫节妇,则寥寥数笔,甚有空存姓氏,行述一字不详,使观者若阅县令署役卯簿,又何取焉!”(《文史通义·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一书》,第194页)
       为明了人物传记在方志中的地位,特将洪亮吉主修的《泾县志·凡例》附载于后。该志凡例十五条,其中有六条是关于人物传记的。再将光绪时期编纂的《慈溪县志·凡例》附入,其条文计有十六项,属于传记的亦为六条。读者或能从这两部志书凡例中产生人物传记重要的印象。(【附录1,4页;台北成文出版社方志丛书本,华中地方第231号第1册第13页。附录2,1页;台北成文出版社中国方志丛书本,华中地方第231号第1册第6页】)
       (3)表及其分类、写法
       方志之表,有不同类型,如讲地方建置史的有沿革表,而主要的是人物表。为何要立人物表,以及如何表达,章学诚对此论述极详,他在《亳州志人物表例议》认为制作人物表有三个好处:一是将不能立传,而又必须记载的人物,用表的形式表达出来,如本地历史上出现的帝王后妃,给他们作传是降低了身份,不作就是缺漏,而作表就很合适。二是写作传记要详细,但受篇幅限制,写的人物不能太多,而列表所占行间有限,不会漏载人物。即所谓“密而不猥,疏而不漏。”三是有某种地位,应予立传,但又无事可叙,如果将其列入表中,也就不委屈他了。(《文史通义》,第189页)章氏在《报广济黄大尹论修志书》云:“表之为体,纵横经纬,所以爽豁眉目,省约篇章,义至善也。”(《文史通义》,第209页)这是讲了作人物表的第四个益处,即醒目好看,节省篇幅。章氏的这四点概括,把作表的价值讲得相当透彻。于此亦可见人物表与人物传的关系:传详表略,表人多而传人少,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可以将更多的人物容纳到方志中,使他们都有或多或少的传记材料留存。
       人们因社会属性不同,作用于不同的社会领域,方志为他们作表,势必要进行分类,才能达到眉目清楚的效果。一般来讲区划出两大类,即职官表和选举表。职官表记录地方长官,各地方志所用的名称不一,或曰官师表、秩官表、秩官谱;有的方志区分职官类型,把职官表细分成令佐表和教职表。选举表登记具有文武功名的人物,各地方志也赋予不同的名目,如科甲表、科贡表、科贡谱;有的方志将选举表析分为进士、举人表,贡生、举辟、武科表。少数方志根据该地的实际情况,添制其他人物表,如太平天国战争之后,于同治十三年(1874)兴修的《上(元)江(宁)两县志》,在秩官谱、科贡谱之外,作有列女谱、古今人谱、忠义谱、贞烈谱。再如光绪《丹阳县志》立有〈殉难绅民表〉。
       人物表的作法,以朝年、官职(或科举功名)为经、纬,填写有关人物的姓名字号,如果是官员,注明其籍贯、出身,若别为立传的亦予注明。其形式与内容请见洪亮吉主编的《泾县志·职官表》(【附录3,2页;台北方志丛书本第1102页、第1160页】)
       (4)传记分类与写法
       方志里的人物众多,势必分类编写。其分类的原则,在于人们的社会地位、社会属性、行为表现及性别。编写者要根据本地人物的特点和对事物的认识作出具体的分类,有的作大类的区分,规分为数类,有的则区划详细,分出十几类。一般来讲,粗分的方志人物传记有四类,为秩官传(或曰名宦传、职官传,外地人在本地做官者)、仕官传(或曰仕籍,本地人出仕者)、人物传(各式各样的本地人和在本地生活过的外地人)和列女传。细分的话,则为:职官传、先贤传、名臣传、仕进传、儒林传、文苑传、忠义传、孝友传、义行传、隐逸传、耆德传、方技传、外方传(仙释传)、游寓传(寓贤传)、列女传等。由于列女传中人物多,又依据传主的表现,区分为五类,即完节、义烈、贞孝、贤淑和才女。关于妇女的传记,是列女传,还是烈女传,绝大多数的方志作者认为应当记录各种类型的妇女,而不限于节烈女子,故取列女传,而把烈女传包括在内。如乾隆《亳州志·凡例》所定:“列女或节或烈,……孝妇、贞女、寿母、淑媛,均列编中,以仿不专一操之例。”(台北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663号)
       方志传记分类,其写法也就以类相从,可以省却许多雷同的文字,但是写法上还是以人为单位地叙述,不作合传。具体写作上约可分为三种情形,第一种是写完整的传记,具体到每一个人,内容虽有详略之别,但一生历史较为完全的记录下来,方志中的多数的传记是这种写法,与其他类型的书籍里的传记文没有区别。第二种是职官传,不写其一生事迹,只叙述其基本情况和在本地的业绩,因为编纂方志时其人可能尚在世,或者其人业已作古,只是在本地宦情好,值得书写,而在他处则不尽然,所以写其在本地的事情为相宜,而不能作全传;这样的认识,是清人在写作实践中和经过讨论而取得的,才明白不能写全传的道理。第三种是列女传,记叙的内容单一,多很简略,那些传主的事迹又多雷同,与完整传记迥然有别。
       在传记写法上,清人注意到两个问题,即内容详略和人物评价二事。方志传记与国史传记在内容分量上的详略,多数修志人在理论上认为方志传记应当详于国史传记,但是实践上恰恰相反,方志传记并不周详,原因就在于对资料搜集的用力不足。关于人物的评论,方志只褒不贬,一些方志做得相当过分,滥用褒扬词汇和惯用套话,如章学诚所批评的:“称许之间,慢无区别,学皆伏、郑,才尽班、扬,吏必龚、黄,行惟曾子。且其文字之体,尤不可通,或入应酬肤语,或入案牍文移,泛填排偶之辞,间杂帖括之句,循名按实,开卷茫然。”(《文史通义·永清县志阙访列传序例》,第181页)他认为可以写评赞,但论点一定要持平,公正而不怀私,故云:“仆则以为是非褒贬,第欲其平,论赞不妨附入,但不可作意轩轾,亦不得故咨吊诡。”(《文史通义·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二书》,第196页)
       (5)是否为生人立传
       不为在世的人物立传,几乎是人们的共识,但是对应进列女传的某些人物则予通融,允许作传,这主要是指存世的已旌和未旌的节妇而言。一统志对已经旌表的节妇,对符合于旌表条件,因种种原因尚未旌表的妇女,不实行生人不立传的原则,可以为她们作传,只是在编排上将已旌者的传记放置在前面,未旌者置于后面。州县志多仿此办理,如前述乾隆《亳州志·凡例》即云:“列女或节或烈,无论旌否存殁,但年例果符,清操苦行足式闺壶者,概为立传。”

    (二)清人方志的编纂与传记资料来源
       清朝政府重视方志的编写,所以从一统志到州县志,几乎全部是官府修纂的,只有极少量的县志和村镇志系私家撰著。
       (1)官修方志及其与地方绅士的结合
       皇帝将撰修方志当作一件政务,间或下令兴修一统志,康熙中命修一统志,刑部尚书徐乾学奉命主持编务,及至徐氏被迫休致,回原籍江南昆山,得到康熙帝的批准,以书局自随,继续修志。参加他的志局的有历史地理专家顾祖禹和有名的学者文人黄仪、阎若琚、胡渭。鉴于这样强大的阵容,陈康祺在《郎潜纪闻初笔》卷三特写〈一统志〉条云:“一堂宾从之贤,皆九等人表之最。官书如此慎重,岂复私家著述所能比肩。”(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上册第58页)康熙三十三年徐乾学病故,遗疏进其所主编的《一统志》。(《清史列传》卷10〈徐乾学传〉,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三册第683页)因为纂修一统志需要各地的有关材料,清朝政府注意于省府州县志的编修,形成六十年一修州县志的制度,并推行一统志的体例。州官县令纂成方志之后,必须经学政审核批准,方能成为定稿,可见重视的程度。
       官修方志系由地方长官主持,聘请本地的或外地的学者总纂,他们再邀请当地绅衿参与局务,分任编写和采访。要而言之,方志的兴修一定要并且必须要本地人出力,如清初灵寿县令陆陇其修志,与县人傅维云往复商讨志书凡例。(《文史通义》外篇〈书灵寿县志后〉,第224页)嘉庆间修的《宿迁县志》,乃“县之士君子合谋为之”。(《惜抱轩集·文后一·新修宿迁县志序》,第124页)东流吴县令不满意旧县志的繁简失宜,“乃招延文学,咨访耆旧,辑而新之。”(《养一斋文集》卷2〈东流县志序〉,第27页上)安徽泾县知县李德淦修志,聘请江苏阳湖人洪亮吉总修,请本县上连都人陈宝泉、茂林都人吴台等十七人任分纂,本县南隅人郑金、东隅人左廷桂等十人为采访。(【附录4,3页;中国方志丛书本第1册第17页】)
       本地人参与修志对人物传记写作的好处是熟悉人情,便于调查,能够大量掌握传记素材。观附录三泾县志局的采访人员名单,系邑人庠生、监生和候选佐吏,既有功名,又有社会地位,分赴县境东西南北四路搜集资料,写出《采访册》,为编写县志的一种基本材料,因此我们今日能在《泾县志》看到许多人的传记,下注“采访册”字样,即系据采访册编写,可见访问调查对传记写作的用场。当然,从事采访的不一定是本地人,外地在本地做官的也有有利条件,同样做出好成绩。如道光四年安徽省修通志,命州县采访资料报省,安徽婺源(今属江西)人董汝成在石埭县任儒学训导,因而进行调查,采择乾隆元年(1736)至道光四年(1824)的事情,写成《石埭县采访录》,多记叙职官事迹。这部著作除了应命交差之外,也为后日修志的纂写人物传提供素材。(此书今有1935年印本)再如光绪间修成的《慈溪县志》,提调杨泰亨、总修冯可镛皆是本县人,分修陈继聪和孙德祖二人是外地人,此外的刘凤章等三人为本地人,采访周锡年、陈锦荣等六人全是本县人。具体人名及籍属见附录五。(【附录5,1页;中国方志丛书本】)江宁人金鳌于道光四年撰《金陵待征录》,以补官修上元、江宁县志的不足,全书十卷,志地四卷,志人三卷,志事、志言、志物各一卷,也就是说人物传记占书中的十分之三的篇幅,其中列女传分量不小,有一卷之多。
       本地人修志对传记的写作常常产生负面的影响,即容易受人请托钻营,不该立传的作了传,或者美化被立传的人,夸张其行事。正如方苞指出的:官修的郡州县志,“其识之明,未必能辨是非之正,而恩怨势利请托,又杂出于其间,则虚构疑似之迹,增饰无征之言,以欺人于冥昧者不少矣。”(《方望溪先生全集·文集》卷4〈畿辅名宦志序〉,上海商务印书馆万有文库本第一册第70页)或如章学诚所说:“近世纂修,往往贿赂公行,请托作传,全无征实。”(《文史通义》外篇〈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一书〉,第193页)一县之人,对同样的人和事会有异样的看法,参加写作,就难于得出公允的结论,为县志的编写增加难度,也可能影响到志书的质量。本地人捐资修志,为此而记录入志,虽不是作传,然与传记相关,今日从留存传记资料来看,未必不是好事,但从当日修志原则来说,则不免为一种弊病。如道光间兴修《(无)锡金(匮)续志》体例中增设“捐赈议叙”一项,,记载出资修志的人,随后周有壬作〈书道光续志后〉批评这一现象,说把这些人与名贤大儒并列,不伦不类,何况捐资二三百缗的人朝廷已给予职衔,表彰其义行,何必还要载入县志。(《锡金考乘》卷11)
       (2)方志人物传记的史源
       关于方志传记资料的来源,刚刚说到的访问所得的采访录、个人撰写的待征录之类,皆为重要方面,此外尚有地方政府的档案、私人上交的先世传记文献、先前修志未用材料、计划修志而未果所准备的文书等。修志书局一开,就要求世家子弟投送先人传记文献,以备采用,如若文章无实际内容,或者虚夸不实,志局可以拒不采纳。章学诚对此作了如下的标准规范:“新志人物,一凭本家子孙列状投柜,核实无虚,送馆立传,此俱无可议者。但所送行状,务有可记之实,详悉开列,以备采择,方准收录。如开送名宦,必详曾任何职,实兴何利,实除何弊,实于何事有益国计民生,乃为合例;如但云清廉勤慎,慈惠严明,全无实征,但作计荐考语体者,概不收受;又如卓行,亦必开列行如何卓;文苑亦必开列著有何书,见推士林;儒林亦必核其有功何经,何等著作有关名教;孝友亦必开明于何事见其能孝能友;品虽无论庸奇偏全,要有真迹,便易采访。否则行皆曾、史,学皆程、朱,文皆马、班,品皆夷、惠,鱼鱼鹿鹿,何以辨真伪哉!”(《文史通义·修志十议》,第200页)章氏要求所送材料有实事可作依据,相当严格,投送者不一定做得到,但后人为先人递送史料则是普遍现象,质量可以不去管他,材料是会有一些的。
       本书作者在南开大学图书馆见到钞本《武(进)阳(湖)县志》一册,内容为两部分,一是名臣传,另一是风俗,传记中有明人孙慎行、清人孙星衍等,分别钞自《明史》、《国朝先正事略》,有的人物还录有来自于不同史籍的两种传记,因此本书作者怀疑这是武进县志的稿本遗存,或者是未修成的县志。嘉庆元年浙江富阳令恽敬聘请张惠言编纂县志,旋因恽敬调任而作罢,但是张惠言因而获知周丰(维城)的事迹,“故为之传,以遗后之修志者。”(张惠言《茗柯文二编》卷下〈周维城传〉,上海中华书局四部备要本第30页)《周维城传》的写作,就为后世编写县志准备了材料。
       方志传记资料的来源,大致可归纳为三种,即档案,采访录,有关的现成素材,后两种尤为重要,就看修志者是否下功夫去实地采访和收集文献。
       (3)私人编写方志
       私家纂述方志,限于条件,以村镇志为多,县志甚少,通志罕见。朱云锦著《皖省志略》,以四卷的篇幅概要地叙述安徽的史地状况。以一人之力写省志相当困难,故此类书极少。属于县志型的私人著作,都将人物作为重点写作对象。周有壬作于道光后期的《锡金考乘》,十四卷,内有职官、选举、宦望、文苑、忠节、行义、列女七卷,占全书之半。(该书有1931年环溪草堂校本)甘熙撰《白下琐言》,为江宁史志书,其中记载山林隐士、文人学士、技艺人物和手工艺人,有光绪刊本、1926年重印本。黄卬的《锡金识小录》以“淑慝并重”的原则,记录地方官和绅衿,这种善恶并书为官修方志所无,是私修的特点。黄崇惺撰《徽州府志辨证拾遗》,考证与补充道光间修纂的《徽州府志》。
       村镇志之作,以江浙文化、经济发达地区为多。兹以本书作者所见的江南地区的镇志为例,列表说明于次:

    作  者  书   名     所属县分  卷数  人 物 传 目 及 卷数  版  本
    陶  煦  周庄镇志    元和       6    人物、列女,2        光绪8年
    徐  傅  光福志      吴县       12   人物,1              1927年
    程锦熙  黄埭镇志    长洲       4    人物,1              1922年
    施若霖  璜泾志稿    太仓       8    选举、人物,3        1830年
    徐达源  黎里志      吴江       16   职官、举贡、人物,6  1805年
    费善庆  垂虹识小录  吴江      5册   人物                 钞本
    柳树芳  分湖小识    吴江       6    人物,3              1847年
    倪  赐  唐市志      常熟       3    人物,1              1834年钞本

    村镇志的写作,多因是大镇,而州县志不可能详载其人和事,为弥补这一缺憾,写志以张扬地区史事,如倪赐在其所著书的〈例言〉中所说:“唐市为虞邑巨镇,其间风土人物,郡县志安能备载,爰是不揣梼昧,披搜典籍,咨访父老,僭为编次。”传记专写不见于国史志乘的人物,以“阐发潜幽”,所谓“人物以维持名教、崇尚文学为重,故首列孝义、文苑,次进士、乡举、贡辟、武科暨援仕、封赠,凡八途。”可知村镇志拥有众多的人物传记。
       此外,有湖泊志,内中也有人物传,如吴县东洞庭山人金友理撰于乾隆十五年(1750)的《太湖备考》,十六卷,卷四职官,卷七选举,卷八人物,卷九列女。
       似乎可以说私家撰志的特点之一是重视人物传记的写作,而在作传时,时或能善恶兼陈。
       (4)传记在方志中的实际地位
       理论上的重视方志传记,见诸于行动,是传记在方志全书里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试以本书作者寓目的几部府志为例,列表以明之。


    成书时代   书   名    卷数 传记卷目及卷数           传记卷之比重(%)
    康熙34年  徽州府志   18   秩官、选举、人物,12       66.67
    道光7年   徽州府志   16   秩官、选举、人物,8        66.67
    雍正11年  宁波府志   36   秩官、选举、名宦、名臣、
                              人物、忠节、孝行、儒林、
                              文苑、特行、遗逸、列女、
                              流寓、艺术、仙释,17       47.22
    乾隆57年  绍兴府志   80   职官、选举、人物,41       51.25
    嘉庆元年   汝宁府志   30   官师、宦绩、选举、人物、
                              列女,
    嘉庆16年  江宁府志   56   秩官、秩官表、名宦、贡举
                              表、儒林、敦行、忠义、仕
                              绩、文苑、遗逸、流寓、技
                              艺、列女、仙释,33         58.93
    嘉庆20年  宁国府志   36   职官表、名宦传、选举表、
                              人物,17                   47.22
    嘉庆23年  松江府志   84   职官表、名宦传、选举表、
                              古今人传、列女传,36       42.86
    光绪10年  松江府续志 40   同上,另加艺术、寓贤、
                              方外等传,17               40.50
    同治8年   苏州府志   150  职官、选举、名宦、人物、
                              艺术、流寓、列女、释道,
                              84                         52.50
    同治11年  建昌府志   10   秩官选举、人物,3          30.00

    这十一部府志中表和传所构成的传记成份,在全书中的百分比,只有一部仅占三成,而四成以上的四部,五成以上的三部,有两部在六成以上,一部因本书作者阅览时记录不全而未能统计。总起来说,府志中的传记卷数占到全书卷数的一半左右,可知人物传记在方志的各个部分中分量最大。换句话说,人物传记是方志的主体,是其最重要的内容,因此要寻找地方人物的传记,非方志莫属。

    (三)民国以来地方史志的兴修与人物传记
       民国间新方志不断问世,现存约一千五百种;八十年代以来纂修方志约二千种。这些方志的编写体例(包括传记体例)均有所变动,但有一个共同点:都包含着大量的清代人物传记,而近期纂写的则系清代后期人物。
       (1)民国时期的方志及人物传特点
       修志主持人与清代一样是地方长官,纂写人有的在清朝获有功名,更有一些受过近代教育的读书人和学者,就以地处偏辟的广西陆川县而言,该县在民国前期用时五年,于1924年修成县志,参与者除清代的贡、监生外,有师范及中小学毕业生。学习了新知识的人给修志带来新气象,主要是体例及其相应的内容的某些变化。如张传保、陈训正等主纂的《鄞县通志》,抗战前编写出大部分,并刊出,抗战中及战后继续写作,至1951年全部印制竣工。在清代,“通志”是行省级方志的称谓,至是,该志纂写人表示改革,以县志而径称“通志”,当然,事情不在于名称,而是体例的革新。该书以六志五十编分类,六志为:舆地、政教、博物、文献、食货和工程,志下分编,如政教志内分十三编:历代行政制度沿革、现制行政、财政、司法、自治、公共卫生、教育、交通、宗教、祀典、救济事业、党部团体和社会现象。文献志七编:人物、选举、职官、故实、艺文、礼俗与方言。食货志七编:农林、渔盐、工业、商业、产销、金融、生计。工程志六编:建设计划、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公用工程、卫生工程和营造工程。舆地志、博物志的设编不再罗列。从上述分编可知,将近代经济、科技和社会事业、社会群体分门别类地归纳进书中。1920年成书的湖北《夏口县志》卷目为:舆地、风土、丁赋、职官、建置、学校、选举、兵事、交通、实业、交涉、商务、人物、列女、艺文、祥异、杂志、叙例,其交通、实业、交涉、商务诸类,为清代方志所没有的。他如1936年修成的安徽《宁国县志》舆地卷内分局所、宗祠、教堂、善堂,交通卷内含铁路、公路、邮政、电灯,政治卷下设党务、警察、户口、徭役、风俗,实业卷区分出矿区、商会。1918年纂著的浙江《新昌县志》,重视农商事务,详述烟草种植和植桑养蚕,并附录《新昌农事调查》一册。刊于1935年的四川《云阳县志》,在礼俗卷内,不仅一般地叙述了当地风俗、方言,特别讲了士农工商各业中的俗尚。1947年成书的福建《云霄县志》,对于当代事情的记录不厌其详,并运用科学知识作说明,如以新法讲音训。由这些社会事务的分类,不难获知民国时代的方志发展了古代的体例,使之能够容纳新时代的社会内容。
       在体例、内容的变化中,人物传记的写作亦有某些改变,主要体现在男女传主社会属性的扩大方面,有的县志的人物传名称不再是人物、列女,而名之曰“士女”,如前述《云阳县志》卷24至41为〈士女传〉,传主既有男士,又有女士,这种名称的改变多少反映对女性传记重视程度的加强。前已说过,清人方志的列女传,在节妇贞女之外,包含其他女性,但在实践上以节烈女子为多,民国时期的一些修志人员针对这种情形,呼吁拓展写作对象,上述《云霄县志》云其列女传的传主,不只是贞烈妇女,同样看重才女。山西省公署颁布的《山西省各县志书凡例》所订的“士女传”立传条例:“凡贤媛才女,皆可立传,不必拘于节孝。”(转见王德恒等著《中国方志学》,文化艺术出版社1994年版第97页)清代方志只为当时认为的正面人物作传,不写反面人物,上述《山西省各县志书凡例》予以纠正,其“杂传”规定:“旧志于人物有疵累者,一概不为立传,殊属失实。宜按正史有传之人,一一编入。即大奸大佞,亦不隐讳。”(同上书页)实践的结果是民国时期的方志所写的清代人,商人、才女和社会精英增多了。
       民国间人写清朝的人和事,忌讳大大减少,许多事情能够秉笔直书,为后人认识清人不无益处。如1921年编成的江苏《金坛县志》卷12〈杂志〉记清初知县任体坤与邑绅王重、袁大受狼狈为奸兴大狱的事。虽然不是给任、王、袁写传,却为他们的传记提供素材。这类事,在清代官修方志里是很难见到的。
       民国人修志,已经较多地知道采用近代的表达方法,如多作图表,人名索引的方法亦间作使用,这就大为便利读者的翻检。如1937年在上海印刷的《歙县志》,制作有〈人物志姓名备索表〉,将列女除外的人物,一一列表,指明其传记所在卷页,其作法是以姓氏为序,以下再用职业、事迹加以区分。其制法上,不如在姓氏后面按名字笔画排列,更便于读者查检,但比没有人名索引要强得多了。《鄞县通志》也为其人物传作了人名索引。
       民国方志中的清人传记,比之清代方志传记,主要在于人物类型增多,有的检索较为便利。
       (2)共和国时代的史志和人物传记
       此时的方志皆系官修,更具时代性。六十年代前期一度编写方志,产生一些成果。八十年代开始,发动各省市地县,层层编纂,历时十余年,各县市之志书先后问世,还有一些在编制印刷中。为修志,中央政府于1983年设立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对各地的方志编纂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并制订《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规划方志体例,确定名称,书写内容的时间断限,体裁为记、志、传、图、表、录。时间上,上限不作硬性的规定,但在人物传记方面,通常从近代人物(鸦片战争以来)开始写起,以前的人物极少。其关于人物传记的规范是:立传人物以原籍(出生地)为主,非本地出生,但长期定居本地并有重要业绩者,亦可立传,包括外籍、外籍华裔和华侨为本地作出重要贡献者;不给生人立传,而其确有可述事迹者,则在有关篇章中记录;人物传记必须实事求是,资料务必真实可靠,一般不作评论;某些地区,革命烈士除专门立传者外,还应编制英名录。
       新编地方志中的人物部分,“人物传是人们最关心、撰写难度最大的部分”。(林衍经著《方志学综论》,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84页)的确,人物传很难写,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不过,本书只注意于关于清代人物的传记,无需全面了解人物传记的写作。
       新编方志的人物传的表达,一般采取传记、简介和表的三种方式,如1990年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的山东《滕县志》,全书分九编,第八编为“人物”。其“凡例”说到人物传记,谓“人物立传范围,以近代和现代人物为主,以本籍人物为主,以正面人物为主。立传标准,以对本县社会发展的贡献和影响为依据。……英名录只收烈士。人物简介收本县古代著名人物和近代、现代长期在外地工作的地市级以上(知识分子为副教授以上)影响较大的人物。”具体地分出“人物传”、“烈士名录”、“人物简介”三种,人物传中有仇锡恩(1840-1915),主要活动在清代。“人物简介”里属于清代的有满秋石、王东槐、生作梅数人,记事简略,如生作梅:“字百魁,清康熙、乾隆间人。鲁南外科名医,善接骨术,研制出生氏济生膏药。”孔继   “(约1748-1820)字甫函,号云湄,滕县西冈镇南荒人,著名中医,著有《孔氏医案》(又名《医鉴草》)。”(第644页)天津《武清县志》,1991年由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发行,其第二十五卷为“人物”,内有人物传、人物录、烈士表、群英谱,人物传里有清人曹文度、曹传父子、李可桢、李炜父子等人。河南《睢县志》,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于1989年印行,第十六编人物,包含人物传略、人物简介、人物表,人物传略起始为咸同光时期的蒋铤庆,所以清人甚少。江苏《六合县志》,中华书局1991年梓刻,第二十六篇人物,内有人物传略、人物简介、历代进士录、烈士英名录,传略从春秋时代的专诸写起,接着写明朝人,属于清人的仅徐鼒(1810-1862);人物简介中有清人李敬、杜华;进士录对宋元明清的文武进士作了登录。江苏《仪征市志》,南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于1994年印制,第二十七篇人物,含传记、简介、烈士英名录,传记中有清人阮元(1764-1849)、吴文鎔(1792-1854)、刘文淇(1789-1854)及其子刘毓崧(1818-1867)孙刘寿曾(1838-1882)张积中(1808-1866)、吴熙载(1799-1870)、李光炘(1808-1884)、卞宝第(1824-1892),以及在清代已有表现至民国前期仍颇活跃的刘师培、洪承典等人。简介里有张巧姑、萧美人、李斗、陈嘉树、卞士云、释愿船、张集馨、晏端书、等人。在新编方志中,该书为清人作传算是比较多的。上述几个省市的市、县志的人物传实况,基本上同于方志指导小组的规范,体裁上大体是三种类型,即传记、简介和名录(或表),表有两种,以烈士表为主,间有其他人士的表(如进士表),英名录不含清朝人,其他文体会有清人的出现,但多属十九世纪以来的人,所以从规划和实际来看,新编方志中有清朝人的传记,因此不宜忽视这类著作,但是清人传记又不多,因而不能将新编方志视为清人传记的重要文献。
       在新编方志中出现了一些乡镇志,如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印行的扬州《邵伯镇志》,全书二十章,第十八章为〈人物〉,内有人物传略、人物简介、革命烈士名录和人物表,含有蒋继轼(1668-1738)、徐寅亮、董恂(1807-1892)等清人的传略;人物表内有〈明清及民国时期军政官员表〉,清人蒋之英、薛斯来等人列入表中。由此可知,新编镇志以市县志为模式,其纂写清人传记的情形也基本相同。

    (四)专门志和地方人物专志
       这里所要说的书籍,有的是专门志(谓其为专业志亦未尝不可),有的是以地域为单位编写的人物传专书,而它们的著作年代则自清朝迄于今世。
       (1)专门志
       只介绍三种,即清代官修的《八旗通志》、《吉林志书》,近年问世的《山东省志·孔子故里志》。雍正五年(1727),清朝皇帝鉴于各省在修方志,而八旗却无志书,与其重要地位颇不相称,特别是“其间伟人辈出,树宏勋而建茂绩,与夫忠臣孝子,义夫节妇,潜德幽光,足为人伦之表范者不可胜数,若不为之采摭荟萃,何以昭示无穷?”(《清世宗实录》卷63,雍正五年十一月庚申条)他的目的是表彰八旗优秀人物,也是用他们教育后人。于是在乾隆四年(1739)修成《八旗通志初编》,二百五十卷,采用方志体例,以志、表、传为类。表,有五十四卷,下区分八项,为封爵世表、世职表、选举表,以及八旗大臣、宗人府、内阁大臣、部院大臣、直省大臣的五种年表;世爵表内分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至辅国公、异姓王公侯伯、一等子二等子三等子、一二三等男;世职表以旗籍分别制作;选举表分出进士、举人、乡试副榜贡生、翻译举人、荐辟人员、武进士、武举等类。列传,有一百二十二卷,几乎占全书的一半,亦分成八类,为宗室王公,十二卷,传主俱系有军功及得谥者;名臣,六十卷,其中有一部分是直省将军督抚提镇大臣崇祀名宦者;勋臣,十九卷,俱系官未至大臣,自立功绩,得授阿达哈哈番以下世职者;忠烈,十二卷,俱系官未至大臣,遇变殉难及阵亡者;循吏,四卷,俱系八旗人员任直省司道以下、州县以上官,崇祀名宦者;儒林,二卷;孝义,一卷;列女,十二卷,其中有宗室王公妃、夫人及闲散宗室、觉罗妻女以节烈蒙恩旌恤者,及诞生圣后、保育圣躬诸夫人,还有八旗旌表节烈妇女及夫死从殉未及旌表而已报部者。表和传共有一百七十六卷,占全书的十分之七,所以这部书差不多是传记专书。此书有多种版本,始有乾隆内府刊本,后有台北学生书局1968年印本、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5年点校本。
       《吉林志书》,并非有计划编写的完整方志,它的纂著,系嘉庆年间吉林将军衙门应国史馆行查事件的要求而造送的公文,行文方式是就国史馆的若干问题一一作出回答,如国史馆公文云:“名宦、儒林、文苑、孝友、列女,详查造册送馆。”于是将在吉林做官的人及吉林的儒林、文苑、孝友、列女中的人物,列名介绍,因而书内有着不少清代前期的吉林人物传记。此书收入《长白丛书》第二集,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8年梓行。
       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的《山东省志·孔子故里志》,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印刷。此书记述孔子及与孔子有关系的人、事、物,孔子后裔就包括在其中了。第二篇《孔子宗族》,有一章专讲孔氏名人,内有嫡裔名人,属于清代人的为孔毓圻、孔传铎、孔令贻等,庶裔名人孔尚任、孔传堂、孔继汾、孔继涵、孔广森、孔广林、孔广拭、孔昭虔、孔宪彝、孔祥榕、孔祥霖等人。
       (2)地区人物传
       现今有些地方在编辑一省或一市(相当于清代的府、县)的人物志,内中就将清朝人包括了。下面就本书作者所浏览者绍述于次:
       《湖北省志人物志稿》,四卷,湖北省地方志编委会编,冯天瑜主编,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印行。写作对象,系卒于1840年至1985年期间的人,也就是说包含清代、民国和共和国三个时代的人。采取传、录、表三种体裁,传,系写全传,计756人;录,叙人物的某一方面,计723人;表,履历式的内容,计有2228人。第一、二两卷为传,第三卷为录,第四卷为表。传中有两江总督陆建瀛(1792-1853)等清朝人物。此外,附录《湖北古代人物》,按朝代编写,有清代前期人物刘醇骥(1607-1675)、陈銮(1786-1839)等人,排列在第四卷第1967页至第1999页之间。
       《浙江人物简志》,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印制于1986年,分上中下三册,中册为明清时期人物传记。
       《近代海南人物志》,陈俊编著,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91年发行。陈氏认为“百年以来,海南人文之盛冠于历代,迄无专册记载,识者深以为憾”,因作此书。所写人物多生活于清代后期和民国时期,有“将军、士兵、小学塾师、大学校长教授、勤苦努力劳动大众与事业成就资本家。汉奸盗贼,亦为编述之对象,以显示在此大时代,各阶层人士生活陈迹。”
       《泉州历史人物传》,庄晏成主编,1991年鹭江出版社梓行,分唐五代、宋元、明清三部分,有施琅等十余位清人传记。
       《珠海市人物志》,珠海市地方志办公室编,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发行。全书分传、录、表三部分,起于钟宝(1645-1704),中有出名的买办起家的企业家徐润(1836-1911),基本上属于清代的人物有二三十人。表,分科举职官人物表和英烈表两种,表、录皆有清人资料。
       《萍乡人物录》,彭江流主编,江西萍乡海外联谊会印于1988年。为近代以来海内外萍乡人作小传,内有“清廉正直的颜浩天(1748-1804)”,“易嗣林行医建三桥”,以及文廷式等清代人物。
       (3)清代所修的地方人物传
       以下数书,本书作者仅知有关她们的信息,而未得寓目。
       《福建通志稿列传》,一卷,仁和陈善撰,约刊于光绪年间。
       《金陵通传》,四十五卷,补遗四卷,续传一卷,补传一卷,江宁陈作霖编纂,光绪三十年至三十三年端华馆刊刻。
       《海宁乡贤录》,一卷,附录一卷,邑人许溎祥作,光绪间刻印。
       《潍县乡贤传》,四卷,邑人丁锡田辑,1926年十笏园石印本。
       《桐城耆旧传》,十二卷,邑人马其昶撰,宣统三年梓刻。
       
       以上本节所述清代、民国、共和国不同时期所兴修的地方史志,基本上以传、表的形式,对清朝人的社会活动,尽管有着详略之别,但都作了记载,为后人研究清人传记提供了不可忽缺的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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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4-4-12 09: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节  地方史志的清人传记史料价值

       明了有关清人传记的地方史志的编写历史和传记在方志中的地位,对其中的清人传记史料就容易发现其价值了。

    (一)地方史志人物传记史料特点
       拥有清人传记的地方史志,在人物传记方面大约有下述四个特点:第一,比起其他类型的史籍,它具有各种社会类型的人物的传记材料。它同许多史籍一样为各式各样的官僚、文人和孝子顺孙立传,同时又给和尚、道士、医生、术士、匠人等类型的人作传,而这类人是有些史书所不屑一顾的,女性的传记亦以方志的记载为多。第二,区域性人物传记,方志所载最多,同时最集中,便于阅览。许多人物的成就、名望,享誉于一方,也仅仅限于一方,因之在全国性的史书里不见他们的身影,而方志正以记叙他们的历史为使命。第三,方志传记与其他史籍的人物传记,在对传记写作内容上情趣有所不同,因而传记内容多少有些差异,可以互为补充,给后人留下更多的人物传记素材。第四,方志中有较多的少数民族人物的传记,特别是满洲人和蒙古人的。这四个特点反映了方志人物传记的史料价值,即拥有各种类型的人物传记,并在传记内容上具有自身的特色。下面作一点具体的说明

    (二)几种类型人物的传记史料
       在人物的社会类型中,属于高层人物的,方志中必然会有他们的传记,而且往往会写得较为详悉,与其他类型的史籍的同类传记相比,亦有其特点,然本书对此不作介绍,而想说的是平民百姓中的孝义、方技、外方、列女和读书人中的儒林、文苑。
       (1)女子的传记
       清朝政府制订有大力表彰节烈妇女的政策,起初规定孀妇三十岁以内守寡,年过五十者,即达到旌表条件,后来放宽尺度,守寡十五年即可。凡批准表彰的,政府给予银两,于闾里建立牌坊,个别的县城建设节妇祠堂。对于殉夫的烈女,守志的贞女,政府开始是大加褒扬,后来感动这种作法鼓励妇女轻生,遂不再普遍旌表,只对少数人由皇帝特准予银建坊,再后来又变计,凡是疆吏上报的,立即予以表彰。政府的旌表政策,给银建坊之外,主要是落实在方志的记录里。在清代修方志,必立列女传或烈女传,即使不列入正编,也要作为附录出现,而在列女传里,大多数的传主是节烈女子,少数是贤媛淑女。由于被旌表的人多,进入志书的就多,所以有的方志不只一卷,而是数卷。
       清代社会以女子无才便有德,讲究“阃行不出于外”,女子限于家务活动,与社会接触少,很难有业绩供人讴歌,就是治家有方的,又不能向外人传播,本身的及客观的因素决定,她们除节烈行为,似乎就没有可供人称道的地方,所以多数的方志列女传写得很单调,形成公式,诸如某氏,系某某之妻,夫殁时年龄几何,守节若干年,何时得到旌表云云,或者加上如何孝视舅姑,如何抚孤成立,再或者如何立嗣,矢志守孀。大体上就是这些内容。读者看得多了,只见姓氏的变换,内容的重复,产生千人一面的公式化之感,令人难于卒读。如果与族谱中的女性传记相比,显然不及后者,因为族谱的妇女传会写她们在家庭、家族的某些活动,多少显出人物的个性。
       说到这里,从县志的〈列女传〉里摘录和附录一些传文,以见方志女性传记的一般情况。嘉庆《泾县志》卷21〈列女传〉中的朱汪氏传云:“汪氏,许字张香都朱安桂,少为养媳,年十六未婚,桂卒,矢志守贞,孝事舅姑,以侄   为嗣,勉之读书以成先志,噢咻策励兼尽。嘉庆七年   成进士,入词馆,具牒礼部得旌,遍征名公钜卿及县绅士诗,后刻之,名《阐贞集》。氏现年六十三。”(中国方志丛书本第5册第1841页)修志时汪氏尚存,其一生经历也就是如此了。下面不再抄录原文,而将光绪《慈溪县志》的〈列女传三〉、〈列女传五·贞孝节烈姓氏录〉和同治《黄陂县志·列女传》的部分内容的复印件附录于后,请读者自行阅览,去认识方志中女子传记的史料价值。尚需说明的是所附《慈溪县志》传文甚多,乃考虑文中有旌表情形的交代,可见官方对此的重视,这就是方志里列女传篇幅繁杂的原因。(【附录6,5页;《慈溪县志》中国方志丛书本第3册第744-747页、第792-796页。附录7,2页;《黄陂县志》中国方志丛书本第4册第1226-第1229页】)
       新编方志的女性传记与清代所编有明显的差异,就是重视才能的和有反抗行为的女子,如《浙江人物志》中的梁德绳(1771-1847),为女诗人,并同丈夫许宗彦续成陈端生未完成的《再生缘》,金礼赢(1772-1807)是精于绘画佛像和梅花的画家。(【梁、陈二人传记,见附录8,1页;浙江人民出版社版中册第362页】)《泉州历史人物传》写的邱二娘(1833-1855),系民众运动首领,详见附录。(【附录9,2页;鹭江出版社版第411页】)《仪征市志》的张巧姑传,系十余岁的少女,在大火中为救病父丧生。(第755页)萧美人传,叙述以制作糕饼而闻名于世的乾隆时期的女性,她的饼受到不少达官贵人和文士的讴歌。(第755页)
       清代方志传文内容的格式化,固然是其缺陷,但是列女传人数众多,集体地看内容大同小异,单个地看还是有点内容的,提供了传主的最主要的经历,加之民国和共和国时代所编的方志中清代女子的传记,可知,方志列女传以其人数众多,有简要内容为特色,能够提供大量的清代女性传记史料。
       (2)释道传记
       本书介绍过清代高僧传中的僧侣传记,而这类传文并不多见,和尚和道士的传记,可以说以方志所载为较多。相当多的方志有“方外传”(或曰“仙释”、“释道”、“外方”),记录当地或与当地有某种联系的有名的(或较有名的)僧衲、道人的历史。就本书作者所见,方志中的释道,大体上都是有道行、善作诗文,而与人交往则态度各异:有的与名士结交,有的视富贵贫贱者如一,有的则不交游。如乾隆河南《邓州志》卷十九〈仙释〉的兴杲传:“字晖空,邓州僧,能诗,与内乡许菊溪为方外友。历抵朱门,如游蓬户。机锋清款,有参寥之风。年八十余无疾卒。”(中国方志丛书本华北地区第450号第3册第761页)光绪《慈溪县志》卷四十〈方外〉写了明清之际和清朝前期的与慈溪有关系的高僧传记,中有大瓢、性旭、通省、行颖、道忞、用无、德孝、宗尚、宏道、道彻、宗传、行珍等十余人的小传,她依据“甬上续耆旧传”写的大瓢传云:“本姓沈,名麟生,宣城人,耕望先生寿民之犹子。丙戌后弃诸生,己亥削发,居尧峰,已而之姚江黄竹浦,筑龙听庵居之,丛林称龙听大师。尝居慈溪宝峰庵。”(第三册第836页)丙戌为顺治三年,己亥系顺治十六年,传文将一位士人不满意清朝代替明朝而遁入空门的历史表达出来。传中的道忞是受到顺治帝宠幸的著名僧侣,其传文:“字木陈,号山翁,晚号梦隐道人。潮阳林氏子,甫冠弃诸生,从开明先剃染,受戒于憨山清,得法为天童密云悟,嗣悟示寂,众推续席三年。顺治二年,退居五磊寺,寺荒废有年,忞主寺新之。历主台之广润,越之大能仁,吴兴之道场山,青州之法庆,再主天童。十六年召至京,赐号宏觉禅师,并御书、御画、法物。晚投老会稽化鹿山。……”(第836页)兹将大瓢、道忞等传文附录于后。(【附录10,2页;中国方志丛书本华中地方第213号第3册第836页-第838页】)同治江西《新城县志》卷〈仙释〉作有清代僧人大成、宏智、大存、大浩、大忍、大宁、大奇等传,大宁传云:“字石潮,康熙壬子重兴福山殿宇,著有《语录》、《箫峰堂文集》。”现亦将大宁、大成等传附载于次。(【附录11,1页;中国方志丛书本华中地方第256号第6册第2333页】)民国《怀宁县志》卷32〈释道〉,所记载的明清之际、清代僧衲,或详为交代,或侧重于某一方面,如写无染、元白内容甚悉,而写明诚则在他的了结自身:“太平寺明诚和尚,苦行修持,搬运薪水,人莫能识,康熙三十年腊八焚身寺后之高冈。先是于其地募薪营巢,届期,说偈云:‘来是明诚,去是诚明,今日悬崖撒手,全凭这点光明。‘遂入内执炷香,旋烧,火随迅发。倾国往观,见端坐烈焰中,持观音,咒不绝。皖人即其处建塔表焉。”兹将无染等传附于后。(【附录12,4页;中国方志丛书本华中地方第732号第7册第2805页-2813页】)
       在清人修的方志里,有的不给僧道立专卷,而在“寺观”卷里附有“仙释”,如嘉庆《泾县志》卷二十五〈寺观〉附〈仙释〉,内有慧琳等人传记。慧琳传云:号寰宗,主持幕山小天竺,以望海诗得名。云游至扬州平山堂,与诸知名士相往还,迎銮献诗,蒙恩奖赏,后以趺坐入定不复返,年仅三十余,所著有《晓月山房诗抄》。(中国方志丛书本第6册第2286页)
       在新编志书中也没有忽视给僧侣作传,如《仪征市志·人物》的愿船(?-1864)小传:“号秋航,仪征人。长期居住北京梁家园寿佛寺。与通州李湛源、江宁沈琦号称‘京师(围棋)三国手’。以奕为禅,亦擅气功,夜则跏趺入定,不枕不卧,却茹荤酒。性和易,有‘奇人’之称。《清朝野史》记愿船享年120岁;张金圻《园居录·诗鉴》记愿船104岁。”(第756页)又为了缘作传,见第728页,文长不录。
       方志里的释道传,释家多而道家少。本书作者所见,记载道教人物多是明朝及其以前的人,这也反映清代道家势利弱,出的人物少。
    (3)方技
       方技,指方术技艺人士,即为医生、相士、堪舆、书画家等类人。方志常常为他们设立专卷,曰“方技传”,然民国《怀宁县志》则名之为“道艺”,并作小序,讲述历史上人们对方技认识的变化过程,即上古重视天文和医术,故司马迁《史记》为扁鹊、仓公特立大传,而后人们将这个职业神秘化,从业者中的不肖之徒更以虚妄之说败坏自身的职业名声,令人贱视医卜之事,视为小人之业。《怀宁县志》的编写者为纠正这种鄙视的看法,让人将方技之术提高到是有学问的技术的地步。其说附于后。(【附录13,2页;中国方志丛书本第6册第2053页-第2055页】)由于方志编写者大多不推崇方技,故所写的数量与释道卷差不多,比职官、列女、乡贤的人数要少得多。
       以《怀宁县志》讲,〈道艺〉卷写清代医家张天泽、章光裕、许麟瑞等十余人,堪舆家刘仕可、方迎报等人。所写的医家,有的人是弃儒从医;有的人乐善好施,对贫困者不收诊金,且施药品;有的人还钻研医理,著述医书。如张天泽,“少应童子试,屡冠军,后隐于医,能以药活人,贫病者不取一钱,著《行素斋秘要》、《脉宗管见》诸书,年九十,有司旌其寿。”章光裕:“字飞泉,究心岐黄,乾隆初以药济世,未尝受谢。常备药材,以待贫乏。著有《医理精蕴》、《脉诀指掌》,毁于兵,世无传者。”所写堪舆家方迎报:“字振藻,诸生,观书领取大意,后厌弃举业,究心堪舆之学,凡形家著述,靡不研究,足迹遍大江南北,山溪阻绝,无所不达。于世家大族先茔,发祥者,必流连瞻眺,以为山川灵淑,与前贤图记相印合,一时推为绝技。为人笃实,无城府。所施不求报。遇童稚无失礼。乡有争者,出酒食召而解之。亲属子弟贫者,为延师教读,增置学舍,供其修膳。门内整齐严肃,既殁,子弟犹守遗规焉。”县志特别写到能工巧匠朱东海:“善织棉布,巧力异常,所用机特重,同业人鲜能一试。其布纱匀缕密,盛水不漏,价较常不啻倍蓰。道光以后,徽浙间布商争购之,率能辨其真伪。年九十余犹乐此不疲。所居在朱家宕,人遂以此称其布,或又称东海布云。”怀宁其他方技不俱述,请见附录。(【附录14,4页;第2060页-第2065页、第2076页】)
       《新城县志》卷十〈方技〉记录余绍宁、上官榜等八人事迹,与前述《怀宁县志》的叙述方法有所不同,即对病案作些交代,如张名弼,精于小儿科,新城解知县的小儿子尿道不通,病危,群医束手无策,张氏用吐剂涌之,吃三付药就治好了。又如杨居义,偶见已死半日的难产妇女的血滴到地上,即说人有救,乃用针刺产妇心窝,胎儿随即出世,产妇也复苏过来。详情见传文,附载于后。(【附录15,3页;中国方志丛书本华中地方第256号第5册第1750页-第1955页】)
       嘉庆山西《介休县志》卷七〈艺术〉记叙几位医家,如梁御,“字宸翼,国学生,熟《医宗金鉴》,不拘古方,但按脉调剂,无不立效。邑中凡有病危,起死回生,十常八九。邑令胡相忠旌奖之。”和尚隆应,知艺术,而精于方药,对于创伤的治疗,尤见神效。介休及其周围地区,人们好斗,每至断筋折骨,找到他就能治好。郭择仁用针灸治疗白内障,多见效果。(【附录16,1页;中国方志丛书本华北地方第434号第3册第788页】)
       前述僧侣隆应传不在方外卷,盖因其医术高明,传记放在艺术卷了。有的人艺术亦好,传记见于“笃行传”,如乾隆山西《太谷县志》卷五〈笃行〉杜亦衍,“字荫祁,天性孝友,不求闻达,自号‘泥穷野人’,遁迹医林,名其居曰‘互疗’,言:‘我疗人疾,人疗我贫也。’一时起死回生之功遍及里党。……”(中国方志丛书本华北地方第432号第2册第557页)
       对于书法绘画的人才,方志载于艺术卷,刚刚讲到的《介休县志·艺术》,写了赵世雍的传,谓其“通各家法帖,善大小篆,邑中碑版多其镌刻,而于图章尤工,但不肯轻易为之,曰:吾不愿以一艺自见也。”(见附录16)《怀宁县志·术艺》所写书画家甚多,对该县书画世家胡氏、杨氏作家族的介绍,如杨文聘及其子宪章、玉章、侄大章、曾孙孝谋的画皆有所说明,大章工于人物、花卉、草虫,乾隆三十年南巡,将其召入内廷作画。(【附录17,1页;第2072页-第2073页】)
       新编志书亦留意于医家,比如《滕县志》第八编人物传里的仇锡恩(1840-1915)传,云其“擅长外科,行医乡里五十余年,有外科名医之称。”(第559页)以及前面说过的生作梅、孔继  。再如《邵伯镇志》第十八章人物中的杜仲骏(1852-1922)传,谓其出生医生世家,光绪三十四年应征进京为光绪帝诊病。(第390页)
    (4)孝义传
       方志对居家孝友,在乡热心公益,助贫好施,年高德劭的人物多所关注,设立孝友、孝义、义行、笃行、耆寿等卷目,写出大量的这方面的人物传记。在这类人中,有在学术上并无建树的读书人、农夫、商人、佣工乃至奴仆,社会层面较广,社会层次较低。
       孙星衍于乾隆晚期主编的河南《偃师县志》卷十八〈孝义传〉,依据采访实事撰写下层民众传记,所写的李彦道,系佣工,五十余年侍养双亲,并有类似老莱子斑衣效彩之举。刘灿,经营米业,当粮食腾贵时,开囤平粜,或不取值。(【附录18,2页;中国方志丛书本华北地方第442号第3册第696页-699页】)
       《太谷县志》卷五〈笃行〉牛志遴传:“邑庠廪生,早孤,事母至孝,母病,亲尝汤药,验视溺溷,半载不解衣,不茹荤,尝祝天,愿减己算以益亲,孝行上闻,给额旌奖。”姜大谟传:“家最贫,为人佣,计所得值为母甘旨之供。母殁后,出则服勤于外,夜至则号泣随之,如是者逾年,人皆以为难。知县陆尝给额以示奖云。”(【附录19,1页;第560页】)同卷〈耆善〉程凤南传:“业盐两淮,捐饷增课,力助军需,拯救民患,上官尝给‘好义可风’额以示奖。”(【附录20,1页;第568页】)
       民国《长寿县志》卷五〈乡贤〉所载乐善好施之人甚多,且多武举出身。戴宗凭、乾元父子传云宗凭:“字允衡,慷慨乐施,凡祠庙桥梁之倾圯者修葺之,施榇三十余年,抚亲族之遗孤八人,其贫苦子女悉为婚嫁,创宗祠,置义产以赡族人,邑令七旌其门。”乾元,“宗凭次子,乾隆丁卯武举,笃于友谊。戴元和与同赴礼闱,卒于都,贫无以殓,乾元独力经纪其丧归里。有友人官楚,丁忧,贫不能归,乾元慨助千金。凡公车无资者,必助之成名。卓有父风。”李长仲传则云其贸盐起家,中武举,至京会试,知社会重文轻武,乃向学,卒中文举。其兄贪占其产业,从不与较。(【附录21,2页;中国方志丛书本华中地方第383号第2册第384页-第387页】)
       《介休县志》卷十〈孝义〉温馥传:“国学生,曹褚人。乾隆己卯之灾,捐银四百赈济。村中岁立户长,应催科之役,人皆苦之。馥捐田十余亩,以岁之所入,充户长资斧。”宋元国传:“国学生,事继母得欢心,父卒,丧葬尽礼。伯兄好骑射,折家业大半,兄死,将析爨,侄永自请薄分,不许,卒分其半,族党两义之。”(第3册第742页)
       乾隆《亳州志·人物》解恒传云其江宁人,“剃头为业,乾隆十七年七月城内失火,恒拾银八两,立候银主薛姓交还,知州严给以见利思义匾。”(中国方志丛书本第2册第683页)
       《黄陂县志》卷九〈人物志〉附义仆,写李正伦、宋永庆二人义行,详见附录。(【附录22,1页;第4册第994页】)
    (5)儒林文苑传
       读书人中的有学术见解及有专著、诗文集者,往往被列入儒林传、文苑传,当然,有的人另有特点,被写到别的传目里。
       嘉庆《泾县志·文苑》,其记胡承福成就云:“力学不辍,时方兢习帖括,顾独讲求经史,已乃沉潜理窟,周览百家,尝纂辑《四书审问录》二十九卷,又成《四书撮》二卷,中载〈朱陆异同辩〉,发明儒释宗旨,尤为精辟。其诗古文亦过人。中雍正癸卯副榜,垂二十年,始以毛诗魁乡荐。卒年八十五。”(第1531页)
       民国《长寿县志·乡贤》杨士瀛:“字亮甫,道光丙午副榜,博极群书,尤肆力于古文。遨游秦、楚、燕、豫、吴、越间,愈增长其才识。所至讲学,户外屦常满。高足弟子掇巍科,跻显宦者遍数省焉。著书盈箧,辄被门人窃去,身后萧然,惟存《枳鸾集》数卷。孙德渊,邑庠生。”(【附录23,1页;第393页】)
       新编《仪征市志·人物》写了张积中(1806-1866)、李光   (1808-1884)两位太谷学派重要人物的传记,兹附录于后。(【附录24,2页;第721页】)
       儒林文苑人物的传记资料,在其他类型的文献中多有出现,方志虽然也写得多,这里无庸赘语。

    (三)方志传记与其他文献传记人物数量、内容详略的比较
       (1)方志人物数量众多
       方志品种多,动辄以千计数,为正史、笔记的数量所无法比拟;前面说过,人物传记在方志里占据重要分量,因此它的人物传记之多,也是正史、笔记中的人物传所不可比拟的。《八旗通志》写到的传记,大部分在《清史列传》和《清史稿》里找不到。如卷235〈循吏传四〉正附传三十七人,这些人后两部书里没有一个有传的,仅有马国桢在《清史列传》卷六〈马镇雄传〉、《清史稿》卷252〈马镇雄传〉提到他的一件事情。再如卷218〈勋臣传十八〉马呈正、马登联、马成、马自得、马颜,卷219〈勋臣传十九〉刘士心、刘永泰、刘志友、刘曰可、刘应选等人,在《清史列传》及《清史稿》中均无踪迹。卷231〈忠烈传〉中的传记,本书作者亦作过若干核对,后二部书同样阙如。话休叙繁,志书应当传记众多,正史立传的高标准,在数量上本应没有它那么多。
       数量比方志要多一些的文集,拥有各种体裁的人物传,但各家文集的传记分量颇不平均,多寡不一,不像方志都有那么多,总起来讲,方志、文集的传记都多,数量上可能不分伯仲。
       惟一比方志传记数量还要多的是族谱。族谱总数比方志多得多,且又以叙人物为主要任务,方志传记虽多,但不能望家谱的项背。
       与诸种体裁的文献比较,应当说方志中具有的人物传记繁多,许多历史人物的事迹,只有在方志里找得到。
       (2)方志传记与他书传记详略互补的特点
       有些人物的传记被记载在若干种书籍中,方志有,其他文献也有,然而内容不一,各有特色,从而留下更多的史料,供研究者利用。 这里以同一人物,在地方史志与其他载籍的传文,就各自详略、特色,作出史料价值的比较。
       嘉庆《泾县志》与《清史列传》、《清史稿》均有赵青藜传,赵氏在乾隆朝是较有名的言官,县志除写他的出身、履历,着重写几个奏疏的内容,他的为人、著述有简单交代。“列传”将其传记置于文苑传,对其诸多奏议只提及名目而不及内容,然对其学术根柢叙述的比县志多,既把他列入文苑,如此选择传记材料就是自然的事情了。“史稿”也将他归入文苑,内容则是“列传”传文的节写。显然,县志侧重于其“言”,“列传”、“史稿”重在“文”,所录事情详略有致。兹将三书之传文附录于后,请读者阅览比较。(【附录25,3页;之一《泾县志》,中国方志丛书本第1402页;之二《清史列传》北京中华书局本第18册第5881页;之三《清史稿》,北京中华书局本第44册第13387页】)
       《泾县志》和《清史列传》对于江恂,有作传和从传的不同处理。县志卷十六〈名宦〉为之立传,云其:“字于九,仪征人,拔贡生。乾隆三十六年以通判署县事,性明决,判断如神,狱无滞囚。民有以细事相争者,辄面谕之,谓以小忿蠲大费,饱吏腹,而损亲谊,皆非利,率悦服去,讼风少减。县东二十里台泉山,旧有书屋,前明歙相国许文穆讲读处也,有惑于风水之说欲占以为墓者,公亲履其地,判令归官,创建台泉书院,一时绅士景附,乐输累万,会公既去,司事者继殁,今遂至倾圯,舆论惜焉。后历官至徽州府知府。”(第1380页)“列传”卷71〈文苑·江昱传〉讲到传主江昱之弟江恂,云“(江昱)安贫嗜学,与弟恂著述酬唱,怡怡然。”“弟恂,以拔贡生官湖南知县,昱奉母就养,……”“恂子德量,字成嘉,著有《泉志》三十卷”(第18册第5854页) 前者重在官事迹,后者在叙述江昱亲情时捎带涉及江恂。两书差异于此。
       《八旗通志》与《清史列传》、《清史稿》三书都有抚远大将军费扬古的传,  “通志”的传文洋洋万言,罗列奏疏和谕旨,后二书则叙事概约。兹不嫌累赘,将三传附录于次。(【附录26,12页;之一“通志”第6册第3932-3944页;之二“列传”第3册第748-751页;之三“史稿”第34册第10143-10147页】)三书的富宁安传,在内容上,都把重点放在传主任靖逆将军与西北军前的事迹方面,但“通志”特别重视汇集传主的奏疏,常常忽略传主任职的变化(卷169,第6册第4146页),而“列传”奏议说的远比“通志”为少,可是任职交代清楚。(卷12,第3册第887页)“史稿”是将传主作为阿兰泰的附传书写的,叙事简略。(卷250,第32册第7904页)这三部书都有莽依图传,“通志”述其对吴三桂战事,多载疏报,(卷192,第7册第4518页)“列传”亦言及奏疏,然注意以事情作连缀,(卷6,第2册第394页)“史稿”云及其身后的家事,为另两部书所无。(卷254,第32册第9747页)“通志”卷172胡有升传,是履历式的,只在一二件事上有情节。(第6册第4203页)“列传”无胡氏传,“史稿”在卷243有传,内容比“通志”详明。(第32册第9599页)
       上述各书传记内容的同异,说明各种体裁的著作在人物传记方面都有其资料特点,因为着眼点的不同,有的侧重于写生平,有的则在要事上,或在一般不经意的地方,诸种差别使各书起着互相补充的作用,故而都有存在的价值,不可偏废。就志书传记讲,有的堆砌材料,似为未定稿,象费扬古传那样,不过它留下的传记素材更多,倒合于后人使用。

    (四)少数民族人物史料
       民族地区的史志,含有众多的少数民族的人物传记是自不待言的事情,这里仅述及两部书,以见一斑。
       上节叙述到的《吉林志书》具有多种类型的人物传记,“名宦”中有三等公、领侍卫内大臣额勒登保等生人和阵亡者约一百四十人的生平资料,如明保,“系满洲人,宁古塔协领,出四川兵,因追剿齐氏、姚知富等贼首,打仗奋勇,奉旨赏给巴图鲁名号。”(第41页)骁骑校委属防御兆塔,“系吉林镶黄旗满洲人。因往准噶尔出征,贼众侵犯,在北路剿贼,打仗阵亡,加恩赏给云骑卫世职。”(第42页)列女传最多,达数百人,皆系乾隆三十年至嘉庆十六年受旌表的女子。还有乾隆二十五年至嘉庆十六年吉林地区将军、副都统、旗佐名单,如吉林将军“宗室、辅国公恒禄,都京镶兰旗满洲人,乾隆二十五年到任。”(第130页)宁古塔副都统“宗室曾海,都京正兰旗满洲人,乾隆二十八年到任。”(131页)吉林理事同知图善,“都京正白旗满洲人,乾隆二十七年到任。”(第133页)此书所写的人物,绝大部分是满洲人,内容虽不丰富,但提供了传记素材。
       《八旗通志》的孝义传、列女传写的多系旗人社会下层人物,然亦有顺治帝、康熙帝的奶母等要人的受封文书,极少为他书所未载,兹附录于下。(【附录27,1页;第8册第5377页。关于奉圣夫人之封,恽敬在《大云山房杂记》有记录,陈康祺的《郎潜纪闻二笔》作了转述。】)世职表有许多满洲人、蒙古人的生平资料,如卷100正白旗蒙古世职表中的一等轻车都尉兼云骑尉武格色巴图鲁及其子和商、孙元士的世袭记录,一等轻车都尉顾鲁古及其裔四世六人袭位资料。俱见附录。(【附录28,1页;第4册第2346页】)其他封爵表、各种大臣年表、选举表也都是人物传记素材,不俱述。
       方志传记富有特色,然其传文亦有着诸多弱点。本书作者在志书人物传里经常读到这类字句:“抚民以慈,待士以礼,邑人爱之。”(光绪《无锡金匮县志》卷18〈名宦·郭如俨〉)讲的都是套话,这位县官究竟如何以礼对待士人,怎样爱民如子,老百姓又何等爱戴他,没有说一件事实,只是给人一个好官的印象,而真假尚不可知。至于所写人物事迹不实的情形亦不乏见,诚如上节所引方苞的批评:“虚构疑似之迹,增饰无征之言,以欺人于冥昧者不少矣。”(《方望溪先生全集·文集》卷4〈畿辅名宦志序〉)人物传记中的套话与假话,是阅览地方史志不能不留心的。
       总括地方史志中传记的史料价值,可以说是她给各种社会类型的为数众多的人物留下简历、主要事迹或特殊事迹,与正史、文集、笔记、族谱等文种的人物传记互相补充,是清人传记重要文献的一种类型,为清人传记研究的资料宝库之一,是研究者所必须利用的原始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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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4-4-12 09: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节  台湾区史志及其人物传记史料

       台湾地区的编纂方志,始兴于清代,且颇具规模,而发达于本世纪后半叶。对清代台湾修志的历史,陈捷先著《清代台湾方志研究》,作了成功的总结。本节的写作于此书颇多借鉴。对台湾近世史志之作,本书作者读过数部,拟从介绍人物传记资料出发,于此作挂一漏万的简略说明。自知简陋,献丑而已,盖为大陆读者对台湾史志人物传记有所了解也。
       
    (一)清代台湾方志及其人物传记的编写
       陈捷先在前述专著中云“……方志到清代已在学术界中有了相当的造诣与地位。台湾地区虽是清代的边区,但官员大都来自内地,而且都重视台湾的地区发展与治理,因此方志的好风尚也随之传到了台湾,并对日后台湾各地修志有着极大的影响。”(台北学生书局1996年版第12页)本书作者模糊地认为,清朝时期台湾的修志基本上同于内地,监修是内地去的地方长官,总纂多由他们聘请内地文人及个别的台湾出生的文人,他们所采取的方志体例、人物传记立传原则大多遵从清朝一统志的规范和内地修志成例,不过根据台湾社会的实际情况作出变通,并与内地一样形成连续修纂的习惯。
       本书日记章写到江苏人薛师辙的《台游日记》,说明他是应台湾巡抚邵友濂之聘赴台纂修方志。从这一实事可以明了台湾地方长吏留心于志书的修纂和借重于内地学人。从著成的作品来看,写作主持人是内地人,分纂和采访则是当地人,如康熙中期任职分巡台厦道的高拱乾任纂辑,编写《台湾府志》,台湾府和台湾县、凤山县、诸罗县的一府三县的知府、县令、儒学教授、教谕靳治扬、李中素、张士昊等人为校订,台湾县举人王璋、贡生王弼、陈逸,凤山县贡生黄巍,诸罗县贡生马廷对、监生冯士皝为分订,是内地人与本地人结合修成府志。
       同一志书的迭次编写,在台湾也是和内地一样的。台湾府志及类似府志的志书,历经十余次的编修,是为显例。兹以《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资料为据作台湾府志编纂表于后:

    写作年代  编  纂  者       书      名          卷数    初  刻  本
    康熙      蒋毓英           台湾府志            10      康熙间刊
    康熙      林谦光           台湾府纪略          1       康熙29年
    康熙      高拱乾           台湾府志            11      康熙35年
    康熙      周元文、陈瑸       重修台湾府志        10      康熙51年
    乾隆      刘良璧           重修福建台湾府志    21      乾隆7年
    乾隆      六十七、范咸     重修台湾府志        26      乾隆12年
    乾隆      余文仪、黄佾     续修台湾府志        27      乾隆39 年
    乾隆      尹士             台湾志略            3       乾隆间
    嘉庆      李元春           台湾志略            1       嘉庆间
    道光      林栖凤、石川流   台湾采访册          不分卷  道光间
    光绪      龚  柴           台湾小志            1       光绪10年
    光绪      唐景崧、蒋师辙   台湾通志            不分卷  光绪21年

       清朝从统一台湾到被迫割让,不过二百一十年的时间,而府志不断兴修,仅康乾间就多达八次,不可谓不频繁。
       台湾修志者对义例颇为讲究,有的确有见地。如嘉庆间薛志亮、谢金銮主编的《续修台湾县志·凡例》指出:修志与修史相仿,而又有不同,从内容上说“史”重在时事,并以此区别于古今;“志”重在地产,所谓地是指山川疆域,而产指人与物,以此区分此方与他方。深知方志写作内容在于人物、物产和自然环境。
       台湾修志的体例在许多方面遵从内地成例,布政使唐景崧在光绪甲午《台湾澎湖志·序》讲,是志不载凡例,是从明代《武功志》例;补晷度,遵《钦定热河志》例;改赋役为经政,从嘉庆《广东通志》例;删除方外,仿陆陇其《灵寿县志》例。这些体例的遵从、删改,无论适当与否,都是根据内地方志体例。
       在人物传记方面的分类设目,与内地有同有异,兹以几部志书的实例予以说明。
       高拱乾《台湾府志》卷三“秩官志”,内分监司、郡守、郡丞、县令、学官、名宦等目;卷四“武备志”,内有历官一目;卷八人物志,内具科目、贡生、例监、武进士、武举、流寓和贞节七目。
       周锺瑄等修的康熙《诸罗县志》,全书十二卷,卷三秩官志,内设秩官、列传;卷七兵防志,内有历官、列传;卷九人物志内分选举、烈妇、寓贤。
       王礼等人的康熙《台湾县志》十卷,卷三秩官志,内有文职、列传;卷四武备志,内含武职;卷五选举,内分甲科、乡科、明经、武甲科、武乡科;卷八人物志,内设宦绩、义行、孝行、隐逸、贞烈、寓贤。(以上三志之传目转录于陈氏书)
       嘉庆《续修台湾县志》分地志、政志、学志、军志、外编和艺文六类,其政志中有县官,学志里有选举、封赠、世袭、军功、列女、耆耇,军志含义民,外编有寓贤、方技。
       这几部方志的人物传记分类,在大类上与内地有相同的,如都有秩官志和人物志,但也有不同处,即嘉庆《台湾县志》的分法,将人物传分散在各类里面。在细目上更是趋同,都有职官、选举、人物、列女,在职官中把文职与武职截然分开,而内地有的志书不作如此明显的区分。台湾志均有寓贤(或曰流寓),反映了台湾移民社会特点。
       
    (二)近世史志人物志的问世
       本世纪后半叶,尤其是七、八十年代,台湾方志和人物传专著大量出现。在“台湾史迹源流研究会八十三年会友年会”上,史学家许教授报告云:“在讲乡土志时,人物是个重要且贯穿整个时代、整个地域非常重要的因素。”强调重视方志人物志。罗景川受其启发,给下一年的年会提交〈我的家乡--大树乡〉一文,开始就引述许氏之论,接着说:“所以谈史迹就少不了人物活动,否则便失去了趣味、失去了精神……。当大家在了解乡土风俗文物之余,也能够藉由这些耆老的品学得到潜移默化,改变了气质。如此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文明、更加安泰。”所以写家乡先把人物放在前面。(台北市文献委员会编印《台湾史迹源流研究会八十四年会友年会论文专辑》,第3页,1995年)由此可见人们研究地方史之重视人物志的写作。
       (1)方志人物志
       本书作者见到的一些方志,常将其中的人物志抽出来单独印行。如赵嘉雄监修的《嘉义县志》,卷七为人物志,于1978年以《嘉义县志卷七人物志》独立行世;胡龙宝等监修的台南县志中的人物志,于1980年以《台南县志卷八人物志》之名刊行;黄宇元监修的台北市志的人物志,亦在1980年以《台北市志卷九人物志》面世。许丙丁、黄典权等人合著的《清代台湾(台南)人物志(乙未前后人物附)》不知是否为台南修志的产品?无论是否,她都是地方人物志书。
       有的乡志,亦含有人物传记,本书作者藏有1988年问世的台南《永康乡志》,全书九卷,第八卷“文化志”,人物传即在其中。
       (2)名人传
       为名人集体写传,或为名人写家族史,本书作者知道若干部。林藜著《台湾名人传》,1978年新亚出版社发行。陈金田编著《竹南镇先贤名鉴初稿》,1980年竹南镇公所印刷。杨云萍著《台湾史上的人物》,1980年成文出版社梓行;全书写一百二十人的传记,起先是发表在报纸上的,后来汇集成册;写作的对象,时代上起于明末清初,止于清末民初,属性上政治、文化人物为多,有抗荷、抗清、抗日的英雄,有清朝在台的官员和赴台的文人,以及台湾出生的人,诸如颜思齐、郑芝龙、郭怀一、郁永和、丘逢甲、王敏川,蔡牵事件中的人物蔡牵、李长庚、王得录等,兹将目录附于后。(【附录29,5页;成文版】)《高雄市忠烈祠奉祀烈士专辑》,1981年、1983年高市孔庙暨忠烈祠管委会印。邵玉珍等《台湾民间艺人专辑》,1982年台湾省教育厅印制。陈香撰《莲花县人物掌故》,1982年莲花县文献会印。林衡道口述,洪锦福整理的《台湾一百位名人传》,1984年台北正中书局、1987年生生印书馆梓行,所写的人物,有相当一部分同于《台湾史上的人物》,然亦有许多不同。叶荣钟著、李南衡编《台湾人物群像》,1985年帕米尔书店发行,写有林献堂、蔡惠如、林幼春等人传记。宣建人著《台湾人物志》,1987年台湾省新闻处印行。司马啸青撰《台湾五大家族》,1987年自立晚报社出版,描写基隆颜家、雾峰林家、高雄陈家等五个家族的历史,内有人物传记,如有〈颜家才俊济济〉、〈(林家)祖孙三代一门忠烈〉、〈林献堂、林鹤年的辉煌事业〉、〈日据时代陈家的角色〉等专章。陈炎正作《台中县先贤传》,1988年台中县立文化中心印制。谢里法撰《台湾出土人物志》,1988年前卫出版社发行,为黄土水、刘锦堂等八人作传。
       本书作者还见到两种连续出版的人物专辑,一是张炎宪、李筱峰、庄永明等编《台湾近代名人志》,由自立晚报出版,第一册印于1987年,次年印行第二册,随之发行第三册、第四册,每册为二十人作传,依传主出生时序排列,而册与册之间没有分时间顺序。(【附录30,1页;第一册目录】)所取的人物,“不限于某一固定的行业,只要已去世,无论是文学、美术、音乐,也无论是经济、社会、政治、宗教,多方面的人物,都是撰写的选材对象。在每个人物传之后,多附上简单的年表和参考书目。”(张炎宪〈序〉,第一册)编者宣布对立传人物没有价值取向,只要他在历史上有特殊表现即可。(李筱峰〈编后附记〉,第三辑)台湾省文献会编印《台湾先贤先烈专辑》,1978年出版第一、二、三辑,次年,第四、五、六三辑面世。第一、二、四、五、六辑,均系一个人的专传,分别为连雅堂、余清芳、林朝栋、沈有容、刘铭传的传记,惟第三辑是人物群传,系郭怀一、林凤传、陈永华、朱术桂等十三人的传记。(【附录31,1页;第二辑版权页】)
       此外,有的专业志里具有人物传记,惟本书作者仅见《台湾矿业会志》,系唐羽编修,1991年矿业协进会发行,全志正编十卷,第十卷为“人物篇”,写有矿业从业人员及有关人员的数十人传记。

    (三)史志传记分类与史料价值
       本世纪后半叶编著的台湾史志,对人物类型的重视,在政治、文化人物之外,于经济及开发型人物多所关注。如果说清代时期的修志,比较留意于流寓人物是个特点的话,斯时则是以增写平民开台人物为特色了。欲明其究竟,先看传记编写凡例和分类。
       胡龙宝等监修的《台南县志·人物志》,〈凡例〉交代,传记分六篇,一为革命,录驱荷、抗清、反日烈士。二为拓荒殖产,“以记先人,远冒波涛之险,相率来台,胼手胝足,开辟草莱,殖产兴业,以创本县地利之功。”三为宦绩武功,记录治绩昭著的官员。四是教化,叙列历代师表,附载选举录。五为文艺,叙述文人、学者、艺人。六是社会,辑录乡绅、豪强、义民、节孝、僧、道诸人。详见〈凡例〉和〈目录〉。(【附录32,5页;1980年版】)以下列表叙述几部志书的人物志分类:

    书    名                人    物    志    分    类
    嘉义县志  名宦、武功、学艺、拓殖、义士、忠烈、殉职、节孝、乡贤、流寓、            
             外人
    台北市志  宦绩、乡贤、孝友、忠义、儒林、文苑、艺术、垦货、列女、寓贤、
             方外
    清代台湾  人物表(39种)、人物传(宦绩、乡贤、学行、列女、流寓、外人
    (台南)
    人物志
    永康乡志  开山列传、经营列传、乡绅列传、列女传
    台湾矿业  荷据列传、西据明郑列传、清代列传、日据列传、民国列传、矿殇
    会志      列传

       综观以上诸志人物传的分类,与内地及清代台湾修志有明显的改变,这时普遍重视早期开发台湾的民间人士,设置拓荒殖产、拓殖、垦货专类,为台湾开辟以来的农垦家、工矿企业家作传,肯定他们的开创之功,这样就使读者能够看到早期移居台湾者及其后裔的历史。此外,因荷兰、日本殖民主义者的先后占据台湾,台湾史就同外国人有密切的关系,志书因而设有“外人”传记专栏,即使《台湾矿业会志》以时代分立传记,同样给荷兰、西班牙、日本、瑞士、法国等国人写传。前已指出,清代台湾修志已经给流寓特定的地位,至此时依然如是。史志人物传如此分类,表明编写者注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既为官员、士人等社会上层人物作传,又关照到其他各阶层的民间人士,尤其是在台湾有特殊作用的人群被容纳进来,令志书能够反映台湾人物的实际状况。这样,志书的人物传就较为丰富,所提供的传记资料较为翔实,成为台湾人物传记研究的资料宝库。下面举出一些人物传记的事例,请读者作出近世台湾史志资料价值的判断。
       《台南县志·人物志》第六篇第二章为艺术类型人物作传,有叶王,系漳州移居嘉义的出色陶匠;林觉,为画工,善长壁画,许多寺宇及一些大建筑的壁画出于其手;林朝英,乾嘉时期人,贡生,捐中书衔,倡修县学文庙,工诗书画。第七篇乡绅陈震曜传,历举其任教谕、州同的政绩和对家乡建设的建议和贡献;豪强吴志高,清后期人,清除恶人,为社区首领;陈界,有野心,为害地方,为庄民所杀;写节妇王氏   、刘氏洄娘、大南蛮等汉妇和土著女子传;写僧侣应祥师(李姓,1748--1835),由泉州来,创建碧云寺。这些人的生平事迹,请见附录。(【附录33,4页;1980年版第90-91、94-95、100-101、104-105】)   
       《台北市志·人物志》第八篇〈垦货〉陈天章传,录康熙四十八年署理诸罗县事宋永清给予泉州移民陈天章的文书:允许陈氏在今台北盆地垦荒,而陈氏则是招佃进行。张必荣传讲其开发海山的历史:于康熙四十二年随乃父渡海至台南,乾隆初北上,与吴洛、马绍文合资购得海山堡垦地,聚众经营,拓土建村,又与张沛世合作建筑永安圳,以资灌溉;修海山庄榕树、太平二桥,创建潭底大帝庙,“海山成聚,实自必荣始也”。(【附录34,1页;1980年版第130页】)
       《嘉义县志·人物志》第二章〈武功〉,周凯传,云其于道光间署理台湾道及其政绩。李元升、翁朝龙合传,叙述他们的战功。(【附录35,1页;1976年版第36页】)
       《清代台湾(台南)人物志》〈乡贤传〉写了王璋、王凤来、陈震曜等一批人物,并注明撰文的依据,其陈震曜的传与《台南县志》的略同。〈学行传〉内萧明灿、施世榜等传,〈列女传〉杨余氏、萧爱娘等传,并见附录36。(【附录36,3页;台南海东山房版第280页-第283页、第300页】)此书的人物表做得很细,系依职官一一制作,分出巡台御史、分巡台湾道、台湾海防同知、台湾府经历、台湾总兵官、台湾县学教谕、县学训导、进士人物表、例贡人物表等三十九种,兹附巡台御史表于后。(【附录37,2页;;第49页-第52页】)
       《台湾一百位名人传》内有通事吴凤传,抗日志士胡嘉猷传,亦附于后。(【附录38,4页;1987年版第120页-第124页、第324页】)
       台南所出的第一个举人王璋,官至监察御史,与修台湾志,《台湾史上的人物》为他作传,附录于后。(【附录39,1页;成文出版社版第106页】)
       郑成功将领林凤在台湾屯垦,战死疆场。《台湾乡贤先烈专辑》第三辑载有他的传记,请见附录。(【附录40,2页;原书第7页-第9页】)   
       著作《台湾通史》的连横(雅堂,1878-1936),在台影响甚大,《台湾乡贤先烈专辑》第一辑是他的专传,《台湾近代名人志》第三册为他作插图颇多的传记,可谓图文并茂,这里不惜篇幅,选为附录。(【附录41,11页;原书第28页-49页】)
       《永康乡志》的〈乡绅列传〉写了李文奇(1633-1732)、谢德明、汪玉润、郑其仁、郭光侯、刘取、曾定邦、胡定观等清代人的简单经历,反映他们及其祖先移民台湾及定居后的垦殖生活、区域首领的地位与作用,如李文奇,原籍漳州长泰,随郑成功大军入台,垦荒有年,“为甲内富豪,入清后,推为乡饮宾。”(第820页)
       黄宇元监修、陈三井总纂《台北市发展史》第一册第三章〈一般行政〉第二节〈职官〉,将明郑时代、清代的职官分别列出图表,书写官员的职务、籍贯、出身、到卸任日期,以及特殊需要说明的事项。(1981年版第786页-第811页)
       本书作者是在台湾作学术访问期间浏览的上述图书,囿于时间,收获有限,对这些志书传记的学术价值仅体会到:一、拥有开拓台湾的官员和乡贤的传记,并能或多或少地提供进一步研究的传记素材。这种成绩来自于著者的价值取向,本书作者认为,这些图书的作者的写作目的可以归为两类,一是强调台湾与内地的中华一统文化,赴台移民与内地的联系及其本身在台移植中华文化;另一是注重台湾本土化,看重对台湾建设有影响的人。二、以人物传为书名的作品,行文多较流畅,带有文艺性,这里不是说她们的内容具有虚构性,而是指文字活泼。三、有的传记的内容含有传说性,早期赴台平民的历史,难得有文字记载,写其生平,往往靠口碑材料,容或有靠得住的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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