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文中,来先生除客观评价《采菲录》“实为后世研究社会问题提供参考资料”,并对姚灵犀本人作出“是一位社会史研究者,文献、文物的收藏家,是一位独具慧眼的学者”定位外,还意外地披露了《采菲录》出版后“姚先生始被骂名,继入牢狱,成为‘名教罪人’”的史实。此说正好映证了吴云老所言的“官司”,两相互证,姚灵犀因《采菲录》而入监,当为事实。据来先生讲:“当年对此案就有不同传说:有说是传讯,有说是收监。据我父亲说,姚先生被监禁过短时间,但一直没有直接证据。直至近年,我在一份《人物春秋》杂志上,看到一位台湾学者曹亚瑟先生所写《两个金瓶奇人的遭际》文中写道:台湾一位柯基生医生于2009年10月,在广州参加‘世界性学大会时,曾披露姚先生所写五言诗——《出狱后感言》。”由于全诗目前已难找到,来先生因此将此诗转录于文。此诗在交待完《采菲录》编辑动机及成稿过程后,笔锋一转,将案情与愤懑现于笔端: 讵知风流罪,忽兴文字狱。娥眉例见嫉,犴木横加辱。罪锾二百金,拘絷一来复。方知狱吏尊,始知坏人酷。破产所不恤,斥金才许赎。惨苦谁敢呻,不寒见起粟。地狱佛云入,吾徒计之熟。独怪贤士夫,察察如射鹄。敝帚自堪珍,酱瓿尚可覆。从此焚笔砚,不受长官督。漫恨受磨蝎,庸知非吾福。绝意掷毛锥,封侯聊自勖。 从诗中的“夫子自道”可见,姚氏因《采菲录》不但被拘监,而且还被罚二百金,最后导致焚笔毁砚掷毛锥的家道中落。对此,柯基生医生在此诗后感叹:“近代名儒姚灵犀因著《采菲录》,详述缠足助性生活获罪。西元1944年当金赛(美国性学研究开拓者)获得企业捐助,专研性学时,姚灵犀因风流罪罚二百金破产,从此东西方性学研究进入消长分水岭。” 行文至此,姚灵犀因编著《采菲录》于1944年被拘遭罚至破产的“公案”已清晰可见。遥想当年文坛,因“赤化”与“革命”而“获罪”者不乏其人,然而因一套文化史料而入狱者,在北方最大商埠的天津,还是极为鲜见。也正因此,如今已被遗忘但当年却极为“怪异”的姚案不应被忽视,起码在天津乃至中国图书出版史上应留下一笔。 姚灵犀生于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原名君素,字衮雪,号灵犀,江苏丹徒人。丹徒现为镇江辖区,而镇江当年与扬州为一体。昔日扬州、镇江妇女缠足风盛,熟谚有“苏州头扬州脚”之说,可能这也是他研究缠足的一个起因。至于他何时来到天津目前已难考证,仅知他在上世纪30年代在津以小职员兼投稿人谋生。著述除《采菲录》外,民国年间尚在魏病侠主编的《风月画报》上连载《金瓶写春记》,专摘录《金瓶梅》中性事描写加以阐释。后又撰《金瓶小札》在沙大风所编《天风报》连载,此文为《金瓶梅》专用语汇辞典。后来他将这些文字与他人文章结集为《瓶外卮言》,于1940年由天津书局印行(该书1989年曾由天津古籍书店影印再版)。此外,他还写有札记《思无邪小记》及长篇文言小说《瑶光秘记》于报刊连载。除写作外,他还曾当过报刊编辑,编有“未刻珍品丛传”,是上世纪30年代天津消闲刊物《南金》的创办人。新中国成立后,他便居家赋闲,1963年逝去。 当年人们看姚灵犀“很怪”,由于他的著述与收藏均“涉性”,因此人们认为他有伤风化,是“名教罪人”,但我们站在今天的视角去回审其一生所著所藏,便会给他下一个定义——性学研究者。这在今天的中国已是一种新的学科,人们已是见怪不怪。如果说姚灵犀作为一个“性学研究者”尚有瑕疵的话,那就是他没有把握好“批判”与“欣赏”的界限,没有筛选地将史料中的“菁华”与“糟粕”共糅,遂伎其身遭“污水喷头”,但从其在抢救与保存中国社会文化史料方面所做的努力上看,我们还是不应忘记此人。(倪斯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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