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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公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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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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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4-8-12 12: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姚祖晋(1881-1930),即姚公鹤.小名七宝,初字康锡,改字之鹤(一说云鹤),再改公鹤,以字行.光绪二十九年(癸卯,1903)举人.曾协助长兄在乡兴办钟英小学,清季到上海谋生.宣统三年(1911)春,与同仁在上海创设自治编辑社,并推为主笔;冬,备员江苏省提法司署.曾任《欧州事务报》特约记者、《申报》主笔、江苏交涉员公署顾问等职.1926年上海"地方自治"期间,充当奉系军阀张作霖的私人代表,为南北议和事宜与江浙军阀孙传芳谈判.1930年春因病去世.撰辑《华洋诉讼例案汇编》、《中国监狱史》、《上海报业小史》等.1915年起在《时事新报》连载评述近代上海社会的文章,后汇编为《上海闲话》一书,于1917年在商务印书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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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4-8-12 12: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姚祖晋改字公鹤,当在1915年以后.他撰于1911年春的《西藏新志绪言》中自称"之鹤",文末署名为"姚之鹤".1915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他所辑《华洋诉讼例案汇编》时,署名亦为"姚之鹤".在此之前,尚未发现以"公鹤"作为署名.一说,某次报社发稿,排字工将"之"误植为"公",发现差错时已不及改,遂沿用之.

    姚公鹤:武进人,上海滩一代名儒,曾任《申报》主笔,商务印书馆编辑(彼时商务印书馆的编务几乎为常州人掌控,编辑多为常州人)。

    此人也是一名瘾君子。在当时上海,吸食鸦片并不犯禁,且文人雅士多数有烟霞癖。因此在姚公的烟榻之侧,每晚都有不少名士鸿儒相聚倾谈,烧掉好几盒鸦片。

    姚公与章太炎交好。陈先生后又拜章太炎为师,就是因了姚章两人时时通信且常令少年小陈跑腿送信的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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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8-12 15:26:4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图,扇面的辞谁撰谁书?存恕斋主?存恕斋主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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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8-12 15:29:0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图,…  治京房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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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发表于 2014-8-12 15:4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挑战“领事裁判权”的姚祖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4日10:21 常州日报


      姚祖晋,字公鹤,小名七宝(1881年-1930年),武进郑陆桥黄天荡人,清末民初时期,在常州和上海法律界、舆论界,是一个颇有名气的人物。公自幼聪明,6岁进家塾,父兄督学甚严,打下了牢固的国学基础。稍长,师从名士丁叔衡先生,肄业于江阴南菁书院,学问大进。23岁参加南京乡试,中光绪癸卯科举人。
      姚祖晋先生从小就显示出有胆有识、不畏强暴、勇于挑战的性格特点。一次村里遇盗,村人惊惧不已,他人小乘贼人不注意,悄悄躲到村边点燃了秈棵堆,邻村以为火警,鸣锣传讯,群起赶来救火,强盗大惊,竟一无所获,鼠窜逃遁。戊戌变法后,他的长兄祖泰先生响应维新,在郑陆桥创办钟英小学,先生率领乡人推倒施庄庙菩萨,腾出房子作校舍。学校门口辋川楼聚赌喧嚣,为营造清净的学习环境,又力请警局加以驱赶。为争取女权,先生冲破几千年来“男尊女卑”封建礼教的樊蓠,在姚氏族内首创吃“女祠堂”新风。这在当时举国上下封建迷信思想充斥的普通乡村,简直是骇世惊俗的大事件,引起了地方上的强烈震动。民国初年,先生在郑陆桥街镇开了一家汇伦茧行,买卖公平,袁世凯的一位亲戚也在此开设了一爿蚕茧分行,仗势压价收茧,与汇伦发生冲突,祖晋气愤不过,把这位奸商痛打一顿。后东渡日本避难,等袁世凯死后,复返乡抬价收茧,民皆大悦。
      从1901年开始,祖晋先生旅居上海20多年,大抵每年沪上生活10个月,回乡居住2个月。一度在北洋军阀政府部门工作,较长时间供职于司法界,开办律师事务所,出入法庭,主持正义和公道,为我国的司法独立奋斗了一辈子。辛亥革命后,祖晋先生与革命先行者章太炎先生交往甚密。曾主办《国是通讯社》和《上海趣报》。上世纪20年代担任浙江督军卢永祥和淞沪护军使何丰林顾问,军阀混战期间,还作为张作霖的私人代表,与南方军阀议和,为停息南北战火蔓延作出过贡献。五卅运动后,公曾在《上海晚报》“快活林”副刊发表文章云:“抵制日货,宣传洋洋,炮声一响,请问当局,为何如此慌张?”又引经据典:“长沮、桀溺耦而耕,子路问津……滔滔者天下皆是也”,讥讽当政者。加上其他一些原因,得罪了上海的某些头面人物,迫于政治上的压力,一度回家乡郑陆桥隐居。1930年春因病在上海逝世,年仅50岁。
      祖晋先生一生不仅不畏权势,勇于任事,还著书立说,笔耕不辍。先后发表出版了《上海时事十箴》《中国监狱史》《华洋诉讼汇编》《上海开埠史》《上海闲话》等文章和书籍。特别是《上海闲话》一书,自1917年问世后,深受广大读者欢迎,一版再版,198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又重新出版。在这本书里,先生忧国忧民、救亡图存意识溢于言表。他无情地剖析了近代中国与外国列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反复说明哪些权利因为当局的昏聩被侵略者侵犯、甚至被剥夺,哪些条约为明文规定,中外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并以亲身经历揭露当时中国政府的颟顸与无能,对种种丧权辱国的行经深恶痛绝。在谈到租界问题时,先生在书中揭露道:“盖外人要求开放租界,表面上以兴商为言,实质醉翁之意司马之心,均别有在,盖殖民计划耳。”号召国人共同奋起为维护祖国的尊严和独立自主的司法权而斗争,公振臂高呼使长期处于封建统治下的国人耳目一新,确实起到了振聋发聩的作用。
      祖晋先生是对臭名昭著的“领事裁判权”进行剖析鞭挞的中华第一人。在该书中他一针见血地指出:“当局不知领事裁判之关系国权,……外人足迹所至之地,即为领事裁判所及之地,谓全国领土,皆为半主权国可也。”反复提醒国人:凡涉及到华人与洋人的诉讼案件,即使根据不平等条约的规定,领事也只能参与庭讯,不得越权审理。而实际情况是,外国领事往往撇开中国方面自行裁判,或者“名为会审,判决书由领事署起草,会审华官不过随同画诺而已”。这都是对我国司法权明目张胆的侵犯!告诫要十分注意掌握领事裁判与混合裁判(即通过“会审公廨”进行裁判)的界限。先生满腔热情地指出:“吾不解今之法律专家,尚时时误认此项办法(会审公廨裁判)为领事裁判,自误欤?抑聊以自解欤?”对于这一点,那年头不少中国人包括政府官员在内也竟不甚了然,有一知半解的,也常常利用“领事裁判权”这张王牌反过来吓唬中国政府和人民。先生一再对此进行澄清,对列强篡改条约的罪恶用心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
      祖晋先生勇于行人未敢行,道人未所道。从他生活的年代出发,已经充分、深刻地认识到了对外开放的必要性,看到了闭关自守的危害和事实上的不可能。在这本书中先生旗帜鲜明地提出,与其被动地让帝国主义强行索取、开辟租界,不如中国人自行开辟商埠,“名为自开商埠,实则保全领土之代名词耳”。允许外国人进来经营工商业,“借自辟商埠以遏其谋而分其势”,最终达到维护国家主权,收回租界治权的目的。这一相当于后来上世纪80年代才付诸实施的改革开放政策,当然处在帝国主义压迫的年代是难以如愿的,只有在中国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今天才能够实现。但在清末民初的年代里,祖晋先生能够大胆地提出这一政策措施,确实是十分可贵的。
      在这本书里,先生还对一个世纪以前旧上海的新闻出版、商务金融、公用事业、文化教育、工业交通等各个领域,作了翔实的介绍,提出了精辟的见解。现在这本书,已经成为研究近代上海城市变迁历史和社会现象不可或缺的重要著作。著名史学家孟森先生(1868-1938,武进人,著名历史学家。民国初年活跃于政坛,曾当选为国民政府众议院议员,后任北京大学教授,是国内公认的开创清史研究的一代宗师)在该书的跋中写道:“向来载笔申江,流传楮墨者,非侈谈风月,即仅辨街衢廛市,有能以历史之眼光,政治之知识,为上海纪载事实,而时示以昧津之一笺,暗室之一灯者,则自公鹤始矣。”应该说这一评价是十分中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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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12 15:45: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近代江南小地主的日常生活(一)--武进郑陆桥姚家头姚氏家史
    《史林》2007年 第B11期 | 姚榜义(口述) 承载(整理) 姚浦(整理)   不详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中国质量杂志社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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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小地主,是个范畴和意义不很严格的俗称。具有这类身份的家庭或个人,一般都在当地占有并出租少量耕地,既雇有长工,自己平时也参加生产劳动,农忙时则雇佣为数不多的季节性短工。若按规范,当然应属于土地占有者。但所谓“小”,则是相对于土地占有数更多者而言的。因此,称其为“小土地占有者”也许较为恰当。 明清以来,太湖周边的江南农村(今江苏省的苏锡常地区及浙江省的杭嘉湖地区),虽一向呈地少人多的态势,却因物产丰饶,文化发达,成为传统中国著名的以农商为主体经济的富庶之区。清代后期,受太平天国战事的影响,这一地区的农田地权结构发生巨变,在土地资源重新配置的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小土地占有者。到了20世纪40年代末至50年代初,在苏南农村土地改革运动中,曾按占有和出租耕地数量的多少来评定个人、家庭的阶级成分,如某些地区,占有耕地在20亩以上者即为“地主”。尽管如此,小土地占有者的生产规模和财产规模,显然与占有更多耕地的“大地主”不可同日而语,因之,其日常生活也有较大差别。 江南小地主在当地农村一般兼有从事农耕与文化教育的双重身份。就物质方面来说,相对于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他们靠自家土地的收入可维持温饱以上的物质生活水平,但比起占有更多土地甚至在城市有大量投资者,还远远不够富裕的资格。就精神方面而言,他们比起世家大族的社会影响来,也逊色不少。然而,因长期受江南文化风气的熏陶,并具备了接受文化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所以,又往往比无地或少地的农家多一份受教育的机会,有的更直接参与了本地的乡村文化事业。从社会史、文化史的意义上说,小土地占有者的家族史,颇具江南农村中下层社会向近代化演进的特质,因此,值得将其视为土地占有者中的一种类型,给予必要的学术关注。 本文口述者以其所经历的家庭和社会生活为依据,叙述了近代以来一个江南小土地占有者家族的日常生活。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曾活跃于近代上海司法界、文化界的知名人士姚公鹤,也是这个家族的成员。有关姚公鹤的事迹,今人知之不多。本文所述姚公鹤的生卒年、字号等,均经查证考订,故而真实可信;其在家乡的轶事,亦为口述者亲见亲历亲闻,所自有据,当可补史料之不足。 本文整理工作中的史实核对、补充,得到了姚月元、姚午元、姚晓松、姚汶、张文宣、姚文哲等的帮助,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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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12 15:58:15 | 显示全部楼层
    pszyyao 发表于 2014-8-12 15:26
    第一图,扇面的辞谁撰谁书?存恕斋主?存恕斋主是谁

    有点像潘希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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